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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2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工作,成员由院内管理人员组成。
二、配备的`消防器材:
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沙土等消防器材。
三、防范预案(措施):
(1)严禁将院内老人私自使用电饭锅、烤火炉、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等。
(2)严禁将院内老人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灯、蜡烛等)。
(3)严禁院内老人在院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纸。
(4)严禁院内老人在卧室内吃倒床烟等。
(5)组织全院内老人、管理人员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6)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7)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四、应急预案
1、处理程序: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院内老人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院内老人扑救)。
(3)在实施第(1)、(2)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抢救受伤人员,把伤人送进镇医院。
(5)当灭火工作结束后,由消防领导组织检查剔除再场及附近余火隐患,保证不能发生复燃,并安排好火灾现场人员值班,确保万无一失。
(6)排查事故原因,小火险扑灭后,要向上级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上级相关部门。
2、扑救方法:
①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②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③扑救电器用BC于粉灭火器。
④扑救金属要用ABC干粉来火器。
3、注意事项: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④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⑤一般不组织院内老人参加灭火。
五、责任追究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级政府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及时告知全体院民,逃离现场)。
(二)灭火组:
组长: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驻院区医生)
成员: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院民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栋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助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院民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对行动不便的院民及时安排人员帮助其迅速转移,切实保证逃生院民的安全撤离。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3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抢救设备等物质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吗,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组织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养老机构值班值勤和逻辑,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养老机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养老机构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4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设立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全区民政系统的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区民政局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配合上级开展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的救援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应急工作小组:
1、抢险救援应急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民政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协调镇(街)及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负责因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
2、疏导疏散安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养人员的疏导疏散和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及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公共财产和抢险物资的安全保卫,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后勤保障督导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救援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分配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有安全住所;负责对外联系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接到养老机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后,民政局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取消在职人员休假、双休日、假日和公务出差,全力抢险救援工作。
2、民政局防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领导小组命令后,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立即前往事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救援救助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迅速收集汇总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4、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
5、落实上级领导对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
6、加强与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事件处置信息。
五、组织纪律
民政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应有“安全工作一盘棋”的全局意识,服从局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各组工作由组长负责召集人员、分配工作任务,各小组人员应服从组长的领导,并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分配下达的任务。不服从领导以及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预案发布之日起生效。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5
为保障我镇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永丰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栋梁任办公室主任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镇领导小组为本辖区内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进行及时处理,调集所需物资及交通工具等,同时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4、敬老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需组织一至二次消防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报告敬老院负责人。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6、情形严重的,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7、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食用食物需作72小时留样,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进行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6
为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切实做好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敬老院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等消防安全事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安全应急小组及其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罗忠秋
沈春旺
陈七秀
组长负责消防安全事故现场指挥,日常工作中定时开展消防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消防安全应急各项工作。小组成员按各自分工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二、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通讯联络:负责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与各有关部门的报告联系工作。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报告乡镇主管部门、拨打火警119电话和医疗急救120电话,迅速通知全体在院人员。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组织灭火:负责在火险发生后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日常工作中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
(三)应急抢救组
组长:
成员:
卫生院人员
应急抢救: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日常工作中负责做好急救用品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xx
全体协警
应急疏散:负责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紧急疏散院内人员,引导院内人员通过安全通道达到指定区域;协助失能半失能老人快速离开危险区域。日常工作中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开展紧急疏散培训与演练。
三、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
发现火情后,应急小组成员应立即通过电话或大声呼喊通知院内人员,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立即向乡镇相关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置过程中,通讯组应保持与消防、医院等部门的通畅联系,讲清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资、人员疏散及受伤受困情况,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急救车。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7
为全面推进示范敬老院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高阳镇敬老院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组 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院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在院人员,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老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救灾器材技术的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线路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现火灾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配电箱、水泵房有专线联系,一旦发生火灾,水电要在第一时间内恢复使用。火灾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电源。
4、活动室、餐厅、公共浴室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安全出口处应用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重点要害部门,必须严格防火制度,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教育老人、员工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院务管理委员会应经常对老人进行教育检查,严禁在宿舍违章用电、使用蜡烛等,楼内醒目处应钉挂紧急情况疏散通道示意图
6、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7、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老人、员工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活动室、厨房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一) 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灭火措施: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值班管理员等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放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老人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5、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6、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7、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老年妇女及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葡匐冲出火场。
4、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热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人看管。
5、灭火结束保护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8
夜间发生火灾安全隐患尤为重大,局部火灾发生在凌晨以后,住养老人还都在熟睡中,等发现时候为时已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和大力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及夜间逃生自救常识,积极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培养寝室人员在夜间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的应变能力,更好的保护单位、个人人身平安和财产,依据本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为确保预案的贯彻落实,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总指挥长:
现场指挥:
成员:
2、主要职责
2.1 负责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讨论可行性。
2.2 负责购置消防应急物资,建立应急储藏物资台账,并将物资配备在合理的区域。
2.3 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分析优点和缺乏。
2.4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体人员的夜间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知识。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任何员工发现火灾都必须有报警意识。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联系内部报警,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拨打火警,同时通知负责人员。
3、向消防部门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介绍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四、夜间疏散人员分组及职责
4.1、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1、通讯联络人员要做好接警的处理。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并立即拨打火警求助,同时
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要认真做好现场的警戒工作,防止拥挤、踩踏、碰撞等造成其它事故。
4、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5、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4.2、灭火行动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有效利用消防设施负责现场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职责:通知主要领导和各组人员,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
指令并及时和消防机构进行沟通,反应火场信息。 4.3、 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利用照明灯具、防毒面具等设施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维持现场秩序以及做好警戒工作。
4.4、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携带急救设施在生命平安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总指挥在接到灾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成员分组进行指挥疏散。
2、火灾发生区域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3、区域负责人地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局部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报告主要负责人。
4、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引导区域人员有字的从平安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平安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六、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区域的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廷,及时通知负责人,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火火行动组接到报整后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和同事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人员,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员工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当消防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和听从消防指挥员的命令。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9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国务院或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 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民政部报告。
(1)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省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省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省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启动省级应急预案。
(1)发生较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5)省委、省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省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厅领导研判需要启动省级应急预案。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民政厅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厅长任组长、各相关处(室、局、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民政厅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级养老机构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民政厅养老服务处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 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地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 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乡级、县级、市级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省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省民政厅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厅长同意,根据省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 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市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省民政厅应急处置
①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厅领导和厅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报告。
②经厅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厅领导或养老服务处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市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市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省民政厅应急处置
①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厅领导和厅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报告。
②经厅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厅领导或养老服务处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市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省民政厅应急处置
①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与事发养老机构属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厅领导和厅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报告。
②经厅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厅领导或养老服务处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次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市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省民政厅应急处置
①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厅领导和厅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报告。
②经厅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厅领导或养老服务处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市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 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 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0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032—2012)、《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要求,特制定《阜南县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请各部门、各机构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为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住院老人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制度,定时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管辖乡镇政府和民政部门。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事故中的“四懂、三会”:
四懂:
1、懂得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
2、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懂得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懂得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三会:
1、会报警。
2、会使用灭火器材。
3、会组织人员逃生。
灭火器使用方法:
“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左右喷”。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情况和老人特点分析可能引起老人食物中毒的几点原因:
1、食用了带有某些病菌、细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当或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
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管辖乡镇政府及食药监部门、民政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服务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中毒人员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服务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管辖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乡镇政府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服务机构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最快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做第一时间的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服务机构自身原因,应立即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管辖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七)应急电话
急救中心:120
报警:110
火警:119
县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服务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二)及时向管辖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情况(事故发生后2小时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管辖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和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整改,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阜南县养老服务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工作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简保红任组长,副局长杨治冰、戎志伟、主任科员李旭东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等为成员,各管辖乡镇政府和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1
为确保我镇敬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安全工作的政策要求,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敬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通讯联络组:
抢险救灾组:
后勤保障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镇政府民政办公室报告,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向应急指挥领导组长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镇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组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组成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政府办公室汇报,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拨打120急救车,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食物中毒可先送镇卫生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5.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在室内吸烟、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食用变质食品。
五、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2
一、养老机构总体应急预案
(一)风险的分类和等级
1.风险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危机与风险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以下简称事件)。按其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4大类。
(1)事故灾害:包括各类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以及各类破坏性事故,即:火灾、交通事故,建筑、电力、通信以及机械等设施、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污染以及健康照料事故、供气、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事故等。
(2)自然灾害事故:洪涝、地震、地质、生物、气象以及火灾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各类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
(4)重大治安事件: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等事件。
2.风险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某养老机构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某养老机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及工作、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某养老机构全院组织协调,调度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某养老机构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及工作、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某养老机构部分部门或社会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某养老机构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及工作、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某养老机构相关部门或社会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及工作、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调度某养老机构相关部门人员或一般社会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发生时的处理原则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行动。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敬老院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二)具体措施
供养对象房间发生火灾事故时,特困供养管理机构、照护工作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转移供养对象;
2.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报告;
3.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财物抢救和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4.稳妥安排好供养对象的居住、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服务。
(三)火灾发生时处理流程
1.严格执行BZ203-01-03-2019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并立即报告中控室,同时要报告健康照料部等相关部门;夜间、节假日通知行政总值班。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全力组织义务消防队和在某养老机构人员积极扑救。
3.发现火势较大,无法扑救时,要沉着冷静,立即报警,电话:“119”,按照报告“七字要素”简明扼要地叙述火场基本情况及准确方位。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立即组织人员疏散。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在救火的同时,要迅速将老年人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展开财物抢救,做到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保证老年人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6.发生火灾,必须组织人员撤离时,应听从指挥,按照应急预案执行,保持疏散秩序,避免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而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7.尽可能切断电源,及时转移易燃易爆物品,在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同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资料。
8.组织人员逃生时,严禁乘坐电梯,要保证撤离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叮嘱老年人或其他逃生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用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前进动作,沿着逃生指示标识快速前进。
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应采取自救措施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拨打 120 急救电话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或等待医护人员到场救援。
2.将食物留样及其原料、有关器具、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真实的证据。
3.事件严重的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事故处置结束后,应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总结整改,评估并完善应急预案。
(二)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需办理和公示哪些信息?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当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在就餐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修订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
(三)如何建立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存放于专用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
2、留样容器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像对应的标识。
3、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
(四)膳食采购加工有何规定?
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操作间要安装视频监控并保存至少7天的录像。要分区切配动物性食品、水产品、植物性食品,工具容器不交叉使用。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应分开盛放、贮存,并采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食品加工应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制作好的食品应尽快食用。鼓励使用色标管理、4D管理方式等。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遵循哪些规定?
1、具有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2、洗涤剂、消毒剂的包装上标识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内容。
3、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备能正常运转,消毒温度和时间符合相关要求;采用化学消毒的,配有含氯等消毒剂和水池等消毒设施设备,消毒液配制行为和消毒液浓度符合相关要求。条件允许应首选蒸汽等物理消毒。
4、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5、应定期清洁保洁设施,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会被蟑螂、老鼠、灰尘等污染。
(六)餐厨废弃物如何处置?
1、应设有带盖子的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2、废弃物品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
3、与食品加工制作保持必要的距离,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包括接触食品的工作台面、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
4、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理餐厨废弃物。
(七)原料贮存有哪些要求?
1、库房或存放场所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分区、分架、分类存放食品,离墙、离地10cm 以上。
2、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的食品和非食品,应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3、应配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冻(藏)设施,能满足生熟分开存放要求。冷冻(藏)设施应正常运转,有正确显示设施内部温度的温度计或温度显示装置,设施内部温度符合要求,并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护、清洗、校验。
4、冷冻(藏)设施存放食品应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架放置,并有区分标识。
(八)如何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台账?
1、进货查验记录应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随货证明材料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相关许可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②从食品销售(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③从食品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有效身份证明。
④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⑤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⑥采购按照规定应当检疫的畜禽肉类,还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⑦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各门店内能及时查询、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凭证。
4、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旦出现可影响供养对象的公共卫生事件,特困供养管理机构、照护工作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较低时,可安排供养对象居家生活,提供基本生活和防疫物资供应,开展定期消杀毒,加强探视频次,实施不间断关注,对有照护需求的安排临时照护人员,签订临时照护协议,确保照护服务不间断;风险较高时,要立即将供养对象转移到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服务机构或临时安全居所,并提供相应照护服务;
2.发现供养对象感染传染疾病,应当立即向当地疾控防疫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协调联系医疗机构介入进行救治,最大努力保障供养对象的生命健康安全;
3.做好探视人员、照护工作人员的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4.做好亲友家属的思想抚慰工作。
(二)老年人居住区内发现传染病
1.当入住老年人被确诊患有传染病后,应及时隔离,安置在单人房间,直至转院。
2.及时上报健康照料部。
3.健康管理室(院感人员)执行各项消毒隔离措施,即时到现场采取消毒隔离处置和防控工作指导。
4.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密切接触程度和不同种类传染病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遵医嘱给予治疗和心理护理。具体防护方法:呼吸道传染—口罩;接触传染---手套、隔离衣、防护服;血液传染----手套、隔离衣;黏膜传染---手套、隔离衣、口罩、防护镜、帽子。
5.待老年人转出或死亡后,要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室内空气使用紫外线或用过氧乙酸熏蒸、喷洒等进行消毒。
6.如发生传染病职业暴露事故,应立即启动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五、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措施
供养对象发生触电事故,特困供养管理机构、照护工作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供养对象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直接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拨打120联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妥善安排救治期间照护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5.做好亲友家属的思想抚慰工作。
(二)应急流程
1.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取仰卧位,检查心跳和呼吸情况。如果伤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直至复苏或医生宣告死亡为止。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2.如在空中或支撑物上出现触电事故时,应做好保护措施后立即截断电源,把伤者抬到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者进行急救。
3.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压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的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4.切不可用手直接接触带电者的身体,以保证救护者的安全。
5.伤者复苏后根据病情按医嘱给予相应的治疗,并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
6.必要时可拨打、999急救。
六、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意外事故总体应急措施
供养对象如发生碰伤、摔伤等意外事故,特困供养管理机构、照护工作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以最快时间赶到供养对象所在现场,判断供养对象的实时状杰,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联系医务人员赶卦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3.尽快通知特困供养人员亲友家属;
4.及时对事件进行分析,属于责任事故的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老人中暑应急措施
1.立即将老年人转移至阴凉处,并给予物理或化学降温。
2.轻者可饮用含钠冷饮料,重者立即吸氧补液,以补充丢失的水分和电解质。
3.可用酒精或温水擦浴,在大血管处放置冰袋。
4.烦躁者肌肉可用镇静剂。
5.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三)老人烧、烫伤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按照ZBZ203-02-01-2019总体应急预案执行,做到迅速撤离火源,扑灭身上明火,并报告。
2.如伤者处于燃烧的室内,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大声叫喊,以免热气吸入,造成呼吸道烧伤。
3.发生老年人烫伤事故后,应帮助老年人及时脱离险境。并及时报告医务处室置。
4.护理部协助医务室迅速做好老年人烧烫伤救护工作。
5.沸水等物质烫伤后,将患肢立即浸入凉水中或用凉毛巾湿敷降温,阻止损伤的进一步发展。
6.大面积烧伤立即转院,注意保护伤处不再被污染。
7.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四)入住老年人噎食应急措施
1.进食中老年人突然面色涨红并有呛咳,应考虑到可能发生了噎食,护理员应立即阻止老年人继续进食,快速清除口腔内积食,拍背协助老年人将食物吐出,或用手指抠出卡在咽喉部的食物,其他人立即通知医生。
2.如已发生窒息,应立即将老年人平卧,协助医生进行抢救(使食物吐出的方法:除抠出食物外,还可将窒息者俯卧于长椅上,上半身悬空,猛压其腰背部,迫使膈肌猛然上移,肺内气体外冲,将食物冲出。)。
3.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详细记录交班。
4.当班人员事后应及时将老年人噎食详细经过向健康照料部、医务室汇报。
5.由护理部主任通知老年人入住担保人,如实介绍病情,耐心解释。
(五)入住老年人坠床应急措施
1.一旦入住老年人不慎坠床时,要立即通知医务室查看坠床老年人全身状况和受伤情况,配合医务室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措施。
2.加强巡视至病情稳定。
3.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认真做好交接班。
(六)入住老年人自伤或互伤应急措施
1.当班人员或专护人员发现入住老年人有自伤或互伤行为时,应迅速出面制止。已造成伤害的,要保护好现场,留住目击证人,并及时上报。
2.迅速通知医生,就地检查伤情,做好必要的处置,并及时上报。
3.做好当事老年人的劝解、疏导、沟通工作,使其稳定情绪,避免再次发生冲突。
4.伤情严重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须及时报警。
5.伤者情绪激动给予镇静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护期间内要勤巡视,防止再次受伤害。
6.对于互伤老年人先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逐级上报。
7.由护理部主任及时与入住老年人的担保人取得联系,通报事情发展经过,并处理好相关善后事宜。
七、汛期安全应急预案
供养对象在汛期防汛期间,特困供养管理机构、照护工作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院供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防汛意识,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
2.防汛期间坚持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联系。实行夜间值班值守制度,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待岗,如遇大风、大雨、雷雨等天气,值班责任人必须在岗。
3.做好监测记录,随时报告汛期消息,做好供养对象心理安抚工作。
八、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处预案
1.发生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疏散和撤离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灾抢险工作及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2.对受灾情况进行汇总,总结救灾工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
九、设备设施安全应急预案
(一)电气设备安全应急预案
1.养老机构应正确选用各类用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容量和保护方式(如过载保护等),不应擅自更改用电产品的结构、原有配置的电气线路以及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等。
2.选择用电产品应确认其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条件,并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描述,了解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需采取的预防措施。
3.电器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完成后,依法进行检测。用电产品的安装、使用及维修应符合GB/T 13869-2008 第 6、7 章的规定。
(二)燃气安全应急预案
1.燃气安全的管理应符合GB/T 50340-2003 第5章的要求,使用燃气的设备及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养老机构不应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表、灶、管道等燃气设施,不应私自安装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
3.养老机构选择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和壁挂炉等燃气器具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产品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需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养老机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养老机构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应至少每月进行1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在自行检查和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电梯维护单位应至少每15天对养老机构在用电梯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作记录。
3.养老机构应指定机构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应继续使用。
(四)健身器材安全应急预案
1.健身器材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活动区显著位置。
2.养老机构应定期对在用健身器材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检查并维护,并作记录。发现情况异常,应及时处理。
(五)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1.养老机构的选址及规划布局应符合GB/T 50340-2003 和GB 50437 的要求。
2.养老机构应有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应符合 JGJ 50-2001 第 5、6、7 章的内容要求。
3.养老机构应对本机构建筑设施进行定期维保。
十、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供养对象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特困供养管理机构、照护工作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应及时联系医务人员对受伤害者进行诊治,或送医院治疗;
2.及时向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派出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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