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流行音乐主要风格

时间:2022-08-28 03:38:52 音乐百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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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流行音乐主要风格

  流行音乐的日期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通常分为不同流派。不同的流派常常吸引不同年龄组。大乐队相较RAP音乐听众可能是一个老年组。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欧美流行音乐主要风格,一起来看看吧!

欧美流行音乐主要风格

  叮砰巷歌曲

  叮砰巷是个地名,位于纽约第28街(第五大道与百老汇街之间)。从19世纪末起,那里集中了很多音乐出版公司,各公司都有歌曲推销员整天弹琴,吸引顾客。由于钢琴使用过度,音色疲塌,像敲击洋铁盘子似的,于是有人戏称这个地方为"叮砰巷"(或译为"廷潘胡同")。叮砰巷不仅是流行音乐出版中心,也成为流行音乐史上一个时代的象征、一种风格的代表。它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多世纪。

  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专业作曲家所创作。不同时期、不同作者的风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点。从内容来看以爱情为主,充满浪漫情调,或略带怀旧、伤感,或比较欢快、风趣,不管国内外发生什么事情,都很少在叮砰巷歌曲中得到反映。它主要表现生活中阳光的一面,好像美国人都在无忧无虑地享受人生;从表现形式来看,歌唱性的旋律、不复杂的节奏、自然音体系的和声(有时也出现变化和弦和乐句之间的转调),大都采用"节歌—叠歌"(Verse—Chorus,即主歌加副歌)形式(例18)。叮砰巷歌曲通常由职业歌手按谱演唱,讲究声乐技巧,有乐队或小合唱队伴奏,经常采用弦乐群作为伴奏的背景音色。如当时的著名流行歌手平·克劳斯比(Bing Crosby,1904~1977)、富兰克·辛纳特拉(Frank Sinatra,1915~1997)等都以演唱叮砰巷歌曲为主。叮砰巷歌曲流传的范围主要是城里的白人,很少扩展到黑人或下层人民中去。50年代摇滚乐的出现,使传统的叮砰巷歌曲在整个流行音乐中的地位受到了挑战。

  蓝调

  布鲁斯产生于19世纪90年代。爵士乐与蓝调有密不可分的渊源,那是因为爵士乐有一部分是建立在蓝调音乐的基础上,有些爵士乐则是直接从蓝调音乐转化而来,它们使用传统蓝调音乐的歌曲结构,也就是所谓的十二小节蓝调。

  用嘻哈的蓝调精神来过二胡一样的生活: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悲惨的生活,蓝调音乐很着重自我情感的宣泄和原创性或即兴性,嘻哈文化又与其相仿,注重享受自由的快乐,而二胡的声音很悲伤;这就代表了“用嘻哈的蓝调精神来过二胡一样的生活”引用鲁迅的话说就是“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19世纪这个词被用来表示震颤谵妄和警察。在美国黑人音乐中这个词的应用可能更老。1912年孟菲斯威廉·克里斯托弗·汉迪的《孟菲斯蓝调》是这个词在音乐中最早的书面纪录。

  布鲁斯的发展主要经过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世纪末到二战结束以前的“传统布鲁斯时期”,主要以乡村布鲁斯、古典布鲁斯、城市布鲁斯三种风格为代表;第二阶段是“节奏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二战后四五十年代盛行的节奏布鲁斯风格;第三阶段是六七十年代的“摇滚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摇滚乐和布鲁斯的融合形态;第四阶段是“现代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80年代后的电声布鲁斯,以及采用当时主流流行音乐编曲方式创作的流行歌曲。

  爵士乐

  爵士乐以其极具动感的切分节奏,个性十足的爵士和声和不失章法的即兴演奏(或演唱),赢得了广大听众的喜爱,同时也得到了音乐领域各界人士的认可。它是在布鲁斯和拉格泰姆(Ragtime)的基础上,融合了某些白人的音乐成分,以小型管乐队的形式即兴演奏而逐渐形成的。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如今已是异彩纷呈,百花齐放。

  拉格泰姆最初是一种钢琴音乐。盛行于19世纪末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主要流行于克里奥尔人中,它既有欧洲古典音乐的严格标准,又具有黑人音乐的即兴理念。被认为是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新奥尔良的“公娼”制度为大量的钢琴师提供了谋生的机会,他们为妓女与嫖客伴奏。很多克里奥尔钢琴师受过良好的古典音乐教育,他们演奏古典音乐作品的技巧炉火纯青。但是在那种花天酒地的环境中,听众的主要目的并不在音乐,也没有太多的音乐素养,所以对于钢琴师们演奏什么样的音乐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另外再加上演出时间较长(一般都是从傍晚到次日清晨),长期乏味的工作使钢琴师们厌烦了传统的音乐标准。于是他们开始自由发挥,随意修改曲目,甚至尝试新的创作与作曲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出了“切分”、“即兴”两种演奏模式,这对后来的爵士乐和大部分流行音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了爵士乐的主要特征。也同时奠定了爵士和声体系的出现。

  一般认为爵士乐的发源地是新奥尔良(New Orleans)爵士乐出现在19世纪90年代。但是历史上第一张爵士唱片问世于1917年,是由“正宗迪克西兰爵士乐队”(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在新奥尔良录制的。因此,1917年以前的爵士乐究竟具有什么特点,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但是根据当时的乐谱记载以及摄影证明,早期爵士乐的速度大约介于中速与快速之间,初次接触爵士乐的人对这种音乐的感觉是充满生机和令人兴奋。

  早期新奥尔良爵士乐的另一特点,也许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集体即兴演奏。彼此之间自发地互相谦让与合作,只受和弦进行结构的限制。这种演奏最吸引人的是乐队成员既竞争又合作,对于强加给他们的限制既重视又视而不见。这种新的声音在20世纪初期,任何听众一听就能辨认得出,这就是“爵士乐”。

  乡村音乐

  乡村音乐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它来源于美国南方农业地区的民间音乐,最早受到英国传统民谣的影响而发展起来。最早的乡村音乐是传统的山区音乐(Hillbilly Music),它的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带有叙述性,与城市里的伤感流行歌曲不同的是,它带有较浓的乡土气息。

  山区音乐开始汇人美国流行音乐的主流,并涌现出最早的一批乡村歌手,如吉米·罗杰斯(jimmie Rodgers,1897~1933)融合的布鲁斯、白人山区歌谣(Yodels)以及民谣(Folk)等多种音乐风格,被认为是乡村音乐的开创者,并冠以“乡村音乐之王”的称号。

  “卡特家族”(The Caner family,由AJvin Carter,1891一l960,和他的妻子、弟媳妇三人组成)以一种安逸、谐和的曲风和着眼于家园、上帝和信仰等题材而赢得了听众的喜爱。对于像“卡特家族”这样的艺人,演唱只是一种业余的谋生方式。但是在乡村音乐的初级阶段,他们的确为乡村音乐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为早期乡村音乐留下了宝贵的录音资料。

  很多乡村音乐家对于把乡村音乐带出南部或中西部都作出了贡献,其中贡献最大的是汉克·威廉姆斯,威廉姆斯最有名的代表作品《什锦菜》 (Jambalaya)成了世界上家喻户晓的经典歌曲。最著名的是泰勒·斯威夫特、连续得了很多的乡村音乐大奖。

  乡村音乐进入20世纪90年代可以说已完全融入了流行音乐的主流。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它的流行色彩更浓了。到了20世纪末,几乎没有一种音乐不带流行色彩,反之会被看作“异类”。另一个特征是歌手和他们演唱的歌曲跨榜获奖已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几乎很少有人固守一块阵地。这是商业炒作的结果,经济杠杆在起调节作用,人们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于是跟风也成了一种时髦。20世纪90年代的乡村音乐也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这和经济全球化有关。世界已成为了一个地球村,“走巷串门”也就再平常不过了。乡村音乐不再是美国的专利,在世界各个角落都能听到它,只是少了一些原始味,多了一些时代感。这种焕然一新的乡村音乐已成为地球村民共同的乡音。毫无疑问,这一时期的歌手大都是跨世纪的。他们年轻,充满希望,是新世纪的先锋。

  摇滚乐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出现了一种三足鼎立的现象。黑人欣赏的音乐基本上以节奏布鲁斯为主,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听到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农村听众所喜欢的都是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乡村音乐。然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唱片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即“市场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现。

  “市场交叉”是指原来在一个市场发行的唱片,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也取得很好的业绩。如有些歌曲在节奏布鲁斯销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时在波普(指当时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续)榜上也备受欢迎。看到这种有利可图的市场交叉情况,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据流行的节奏布鲁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从而导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现。这个时候,原来被隔开的三个市场突然问中间的围墙倒了,在这片废墟中诞生了一种新的风格音乐——摇滚乐。

  早期的摇滚乐(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摇滚乐从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幼儿迅速地成长起来,使摇滚乐舞台显现了一片繁荣盛景。首先是两位先行者为摇滚乐的概念作出了更加完整的定位。比尔·哈利(Bill Haley,1925~1981),是第一位被青少年崇拜的摇滚乐偶像,被人称作“摇滚乐之父”。他的音乐风格涉及乡村音乐、节奏布鲁斯和波普三个方面,也正好说明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摇滚乐产生的三个源头。作为摇滚乐先行者之一,比尔·哈利对摇滚乐的产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早期摇滚乐歌手有普雷斯利、贝里、多米诺、刘弗斯、埃弗利兄弟等。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国“披头士”乐队(也有人译作“甲壳虫”乐队)首次在美国做访问演出,引起狂热反应。他们的演唱主要内容是表现爱情,也有反战、反暴力等内容。正好当时美国国内反越战、反种族歧视浪潮涌现,摇滚乐在这一浪潮中起了很大的作用,60年代成长起来的美国人,很少有与摇滚乐不发生联系的。摇滚乐的歌声影响了现代美国人的艺术趣味。70至80年代在美国形成的著名摇滚乐队有蓬克、滚石、索尔、重金属、雷普、波普等。

  摇滚乐史上最辉煌的一页是1985年7月13日在伦敦温布莱体育场和费城肯尼迪体育场同时举行的现场直播赈灾义演音乐会,并向全世界转播,观众超过1.5亿人。80多支一流的摇滚乐队登台亮相,为遭受严重饥荒的非洲募捐。这场规模空前的义演不仅为摇滚乐找到了一个全新的而且极其壮观的表现形式,还使它获得了全球性的意义。

  迪斯科

  迪斯科是70年代初兴起的一种流行舞曲,音乐比较简单,具有强劲的节拍和强烈的动感。“Disco”这个词是“Discotheque”的简称,原意是指“供人跳舞的舞厅”,60年代初源于法国。60年代,随着音乐设备的更新,舞厅里只要拥有一套唱片播放机就可以完成原来乐队的工作,并且还可以随时得到各种不同的音乐,即经济又实惠。因此,各大舞厅不再雇佣乐队来伴奏,而是雇佣一名唱片播放员通过播放唱片来提供伴舞音乐。慢慢的,人们把这种由唱片播放出来的跳舞音乐也称作迪斯科。60年代中期,迪斯科传入美国,最初只是在纽约的一些黑人俱乐部里流传,70年代初逐渐发展成具有全国影响的一种音乐形式,并于70年代中期以后风靡世界。从音乐上看,迪斯科一般以4/4拍为主,具有强劲的节拍,并且每一拍都很突出;它的速度大约在每分钟120拍左右;它的结构短小,歌词简单,又很多段落的重复。其实,所有的曲子,只要调整一下速度,改成每一拍都很突出的节拍,都可以变成迪斯科舞曲。

  索尔音乐

  索尔,又译“灵魂乐”或“灵歌”。它于20世纪60年代盛行于美国,以黑人宗教音乐福音歌(Gospel)为基础,融入了节奏布鲁斯、摇滚乐等风格,是美国黑人音乐的重要代表。

  索尔音乐讲究自由、即兴,在音乐上激情与深情并重,在演唱方面,它是一种发自灵魂的演唱,感情色彩十分浓烈。作为美国黑人音乐的代表,它对摩城音乐(Motown)、放克(Funk)、当代R&B、Hip—Hop等音乐都产生过重要影响。演唱时较少演奏乐器。索尔的著名歌手有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查尔斯(Ray Charles)、雷丁(Ons Redding)、史蒂夫·旺德(Stevle Wonder)、普林斯(Prince)等。

  拉丁音乐

  所谓的拉丁音乐,指的是从美国与墨西哥交界的格兰德河到最南端的合恩角之间的拉丁美洲地区的流行音乐。拉丁美洲是一个多民族的组合,因此,拉丁音乐是以多种音乐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多元化的混合型音乐。无论是欧洲的白人音乐、非洲的黑人音乐还是美洲的印第安音乐,甚至是东方的亚洲音乐,都对拉丁音乐作出过不同的贡献。它们经过长期的沉淀,在以欧洲文化为主体的基础上,同时又大量地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种因素,逐渐形成了一种多姿多彩、充满活力、充满动感的拉丁文化。在拉丁美洲的众多国家中,以巴西和古巴为首的拉丁音乐,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乐的前列。

  拉丁音乐以独具特色的节奏动感和历史悠久的文化背景使其备受世界乐坛的关注,拉丁音乐家也层出不穷。近几年流行乐坛中出现的瑞奇·马丁(Ricky Martin)、马克·安东尼(Marc Anthony)、安立奎·依格莱西亚斯(Enrique Iglesias)等明星都是极具个性的新生代拉丁音乐代表,Shakira已经成为了拉丁天后。

  当今世界的流行音乐文化,来源于人民群众生活这片沃土,紧系人民群众喜怒哀乐,它是世界多元化的结合体,它以不同的流派、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演唱形式被人们所接受,并发展成为国际音乐文化不可缺少而且必备的音乐文化套餐。流行音乐文化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它是一种群体意识的体现。具有不可代替的独特魅力,更是多种文化的结晶。“流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曲“whatever happens”也是一首拉丁风格的歌曲。

  说唱乐

  流行音乐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流行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欧美流行音乐主要风格,欢迎大家阅读。

  说唱乐一词(有时又译“雷普”或“莱普”),原意为黑人俚语中相当于说话(Talking)或交谈(Chatting)的意思。作为一种流行音乐形式,它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纽约的贫困黑人住宅区。主要特点是以机械的节奏为背景,快速地念诵一连串押韵的词句。从音乐上看,它的音乐比较简单,有很多重复,多半没有旋律,只有低音线条和有力的节奏,它的来源之一是迪斯科舞会上DJ(唱片播放员)为了介绍唱片,按着舞蹈节奏所插入的说白。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半说半唱的风格,通常使其被认为是说唱乐的先驱者之一。说唱乐的盛行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再此以后,它一直以地下音乐的形式活跃于歌坛。1986年,Run—D·M·C的专辑《升起的地狱》(Raising Hell)获第一名,表明说唱乐在商业上取得了成功,并有了全国性的影响。

  说唱乐从形式上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反叛性的,如“人民公敌”(Public Enimy),因经常采取挑战性的姿态,有时也被称作“匪徒说唱”(Gangster Rap),因此,这类歌曲经常引起社会的争议,所以很难进入排行榜;另一种是温和型的,如M·C哈默演唱的歌曲。哈默(M·c·Hammer)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克兰,那是个毒品泛滥、充满暴力的地方。他早年的很多朋友都干过走私毒品这一行,其中有的成了富翁,有的蹲了监狱。他认识到年轻人必须结识正直的人,选择正确的道路。他的说唱乐反对吸毒、反对暴力,从正面向黑人年轻一代说话。因此,他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嘻哈乐

  hip—hop是20多年前始于美国街头的一种黑人文化,也泛指rap(说唱乐)。hip—hop文化的四种表现方式包括rap(有节奏、押韵地说话)、b—boying(街舞)、dj—ing(玩唱片及唱盘技巧)、raffiti writing(涂鸦艺术)。因此rap(说唱乐)只是hip—hop文化中的一种元素,要加上其它舞蹈、服饰、生活态度等才构成完整的hip—hop文化。随着文化的发展,包括Beatbox等一些新的街头文化及艺术形式也融入了Hiphop之中,Hiphop里的舞蹈形式也开始包括更多的舞种而不仅仅是B Boying(Breaking)说唱起源于60年代,而作为音乐理解的Hip—Hop则起源于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时候会加一点R&B)。这是一种完全自由式即兴式的音乐。这种音乐不带有任何程式化,拘束的成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你都可以炫Hip hop只要你high。Hip—Hop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摇摆,加在一起就是轻扭摆臀,是以前美国的蹦迪原先指的是雏形阶段的街舞,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一种巨大的概念,即Hip—Hop文化。

  新世纪音乐

  新世纪音乐,也有译作新纪元音乐的。是一种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出现的一种音乐形式,兴起于80年代,具有轻音乐的某些特征,但有十分流行。原本的用途在于帮助冥思及作心灵的洁净,但后期的创作者不少已不再抱有这种出发点。有一种说法,由于其丰富多彩、富于变换,不同于以前任何一种音乐:它并非单指一个类别,而是一个范畴,一切不同以往,象征时代更替、诠释精神内涵的改良音乐都可归于此内,所以被命名为New Age,即新世纪音乐。其实,正确的原因,在于提倡这种利用音乐心灵洁净的人,源自一个叫作新纪元运动的异端宗教派别。

  60年代末期,德国一些音乐家将电子合成器音响的概念融入原音演奏或即兴表演方式,启迪了许多新进音乐家运用更多元的手法开拓新的领域。该时期的音乐己具备了New Age的发展雏形。到了1973年,在旧金山一群素昧平生的音乐家在某个音乐节上相会,这些人忽然发现虽然他们以前没交流过,可是互相之间的音乐却有很多共通之处。他们的音乐都是从冥思和心灵作为出发点而创作的,这种类型不同于以前的任何一种音乐,具有实验性质的音乐风格取名为New Age,它指的是一种“划时代、新世纪的音乐”。90年代的今天,New Age音乐呈现出了多样化的风貌。音乐界已形成一股百家争鸣、各拥其妙的新势力。正因如此,New Age不只是一个单纯界定乐风区别的名词,而是象征着时代的演变、精神内涵改良的世纪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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