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2-05-20 17:47:52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装修合同模板合集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装修合同模板合集10篇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置小区A区42号—47号楼工程,钢筋砼框架结构。

  2、合同期限自至

  3、为保证本工程进度需要,乙方在进行本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进场人数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二、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包做包交,除起重机械设备等大型工具外,所有小型工具及安全设备由乙方自备,价格为元/㎡。

  3、工期要求:

  三、承包内容

  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置小区A区42号—47号楼门窗工程。

  型材名称,玻璃采用6+9A+6中空玻璃,屋顶天窗玻璃为6中透光LOW—E+12A+6,推拉门、平开门玻璃材质为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

  四、质量、安全标准和制度

  1、执行国家质量优良工程验收统一标准。

  五、付款方式

  由乙方全垫资至工程竣工验收。

  六、结算方式

  按门窗实际尺寸面积结算。

  七、双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做安全、技术质量书面交底。

  2、甲方组织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给予配合。

  3、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予以解决。

  4、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调配指挥,文明施工,不损坏甲方的荣誉和形象。

  5、在施工场地、生活区范围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偷盗、打架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6、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及安装均要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包括门窗验收、检测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一切于本工程所关的门窗资料包括门窗指定安装厂家资质、门窗五金配件合格证、所有玻璃合格证、门窗三性试验报告。

  8、由于门窗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因乙方自身原因违章作业、不服从指挥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10、工期按甲方工期进度确保质量完成,如耽误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工程竣工后,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保修二年,如果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2、工程安装至工程竣工交付期间,由乙方自己实行成品保护。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日期:

  乙方代表:日期:

  号p号分页标题号e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承建的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工程总金额:元

  四、工程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质量等级:

  六、工程款支付:开工一月后付万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

  八、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九、分包工期:乙方进场后按项目下达的生产工期施工,每延长一天,罚款元,以此类推。

  十、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十一、临时设施水、电费由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验后自然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现场代表:分包商:

  年月日xx年xx月xx日

  号p号分页标题号e号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议,现甲方工程中的相关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执行如下:

  一、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四、人工款支付方式:每个项目甲方每月5号按乙方工程进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客户交完结算款后或客户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工程款95%给乙方,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以包工形式雇用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生产施工,并由乙方组织管理有关生产人员,生产工具由乙方自理,具体的施工内容及单价见《班组人工报价表》、甲方配合提供好施工场地面给乙方.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规章制度及施工工种规范、验收规范,并接受甲方人员管理。

  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施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客,如因故与客户发生矛盾,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所完工部分达到合格的,其工程总价按70%计算,如发生较大争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对此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在甲方公司施工期间,人身及社会保险均自行购买,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班组施工时,应对自己及其他班组的产品及材料做好保护措施,如已完成产品、半成品或材料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项目管理措施》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验收要求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的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施工原因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并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如有违反相应管理条例的,根据双方签订的《班组安全施工责任书》承担其责任;如因乙方因不遵守《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而造成相应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通过甲方的内部验收,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理应赔偿甲方材料费。

  10、乙方须对其班组的施工进度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损失,每天罚款壹仟元。

  11、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在甲方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工艺方面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12、双方每天召开碰头会议,对各部位研讨改进及施工面场地配合工作。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班组施工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

  《班组人工价格表》

  另附:劳务分包班组工长身份证复印件及暂住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装修合同 篇2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装修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项目内(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天灾、原土建质量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予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 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装修合同 篇3

  深圳嘉里中心广场装修工程

  预 约 意 向 协 议 书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预约装修协议。

  鉴于甲方就 装修工程项目,乙方有意向接受甲方的装修装饰工程,同意甲方协议预付部分费用方式向乙方提供工程保证。乙方同期开展前期施工设计及基础施工工作,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装饰工程概况

  1.1 装饰工程地点位于:

  1.2 装饰工程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装修工程设计、装修工程、空调改建工程、强弱电工程、软装配饰工程、消防改建报验工程、家具装配工程。

  1.2.1 装修面积:

  1.2.2 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及质量要求以双方确定的方案及报价为准。

  第二条;预约协议费及付款方式;

  一、本装饰工程的预计价款暂时依据乙方最后一次预算报价。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同总价款可做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款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发生变化的;

  2.合同工期内,因政策性调整而引起材料价款发生变化的;

  3.因装饰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的;

  4.发包方增加新的装饰施工内容的;

  5.其它;

  6.价款调整时,甲、乙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工程预约协议保金

  3.1本协议所称工程预约保金是指,乙方在一定时间内对该工程所做的设计及基础工程实施工作的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最终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效果图以及经双方确认的预算报价清单,并向甲方保证,积极参与项目的推进及施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 2 双方确定的预约本协议费为:元人民币

  3. 3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4.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4.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4.3本工程正式合同签订后,本协议解除。

  第五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精选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合同范本《精选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装修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甲方:深圳华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乙方:

  甲方的计算机信息机房工程及其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确定乙方为施工安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多次洽商,达成如下合同: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包括系统计算机机房装修、机房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及其工程。

  1.2项目名称:

  1.3承包范围

  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

  1.4 施工地点

  1.5本合同遵循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及优先原则:

  1.6质量合保证

  乙方须承诺,本工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及设备均严格按照本合同材料及设备清单中所列出的产地和数量去选项购,并须获得甲方的认可和支持,以确保本工程符合以上标准。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

  2.1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工种间的配合。

  2) 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

  时提出并通知乙方及时纠正.

  3) 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用水,电及相应的办公条件及堆放材

  料的库房。

  4) 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保密,不以任何形式扩

  散给第三者。

  2.2 乙方的责任:

  1) 负责本系统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2) 负责按合同规定施工,确保工程进度,按照甲施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 负责按照经过甲方审批过的施工设计图和有关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负责成品交验前的保护,保养。

  5)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并汇集施工技术资料。

  6) 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确保系统按期验收使用。

  7) 负责培训甲方使用和管理本系统的技术人员。

  8)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9)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10) 做好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现场施工严格遵守甲方及地方安全部门的多项管理制度,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章材料及设备

  3.1 材料及设备到达目的地为工地现场。

  3.2 装修材料10天内交货,设备7天交货。本项目施工时间为30个工作日;

  3.3 所有材料均由乙方组织采购,甲方须提供一封闭场所供乙方保管材料使用。

  3.4 材料、设备除甲方另有书面变更要求外,均须按投标报价中所列产品型号、产地进行采购。

  第四章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

  计人民币: 元 整

  合同总价包括附件的设备清单所列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及其运保费、税金等所有的相关费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

  5.1 合同签定后一周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备料款,计人民币元整。

  5.2 乙方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 正常使用后,甲方支付至所有款项90%的竣工款,乙方工程价款计人民币: (以最后决算为实际价格)。剩余10%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1年付清。

  5.3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乙方必须开具有效的正式的工程安装发票,给甲方入帐。

  第六章 工期

  6.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乙方即开始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6.2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工作。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6.3乙方的施工计划安排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及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以供审批;甲方须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若逾期不予答复,则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报告。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甲方因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规定需变更时,应由甲方签证,竣工时按工程量增减的签证进行调整和结算,未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变更无效,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八章 工程验收

  8.1工程完成后,乙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七日内由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验收。

  8.2 工程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系统全套工程设计、施工文件及图纸,并提供全套电子管理文档。

  8.3 按国家和地方当局的相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作为验收依据。

装修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以上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特因搬罾镇石狗坝社区办公室维修工程,经石狗坝社区两委同意,将居委会办公室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建,其承建事项及承建款项如下:

  一、工程总价款及工程内容

  1、二楼以上新加一层120平方,每平米承包价为720元,合计价款86400元。

  2、工程内容

  1)、四周墙体为240墙

  2)、柏木领子、柏木角子。

  3)、以上材料及砂石、水泥、做工在内工程质量必须验收合格。

  二、装饰

  1、三楼望板120平方,每平米单价为90元,合计10800元。

  2、地板安装120平方,含河沙、水泥、搬运在内,每平米单价108元,合计12960元。

  三、门窗安装46平方,每平米180元,合计8280元。

  四、电源安装:合计1560元

  五、以上四项总计承包款为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一半时由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20%。

  2、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40%。

  3、峻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40%。

  七、安全责任:乙方从开工至工程完善阶段,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以上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搬罾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并望认真执行,该合同从立约签字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其经济责任由反悔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资料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资料)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带给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带给的材料、设备如不贴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就应是贴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带给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XX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资料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职责,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职责。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下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职责。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职责

  1)务必带给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带给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XX或部分XX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XX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X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职责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礼貌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XX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职责,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职责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透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资料,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XX编码:XX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8

  1合同责任不明

  如今买全装修房,部分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签订两份合同:一份购房合同与开发商签订;另一份与负责装修的装修公司签订。这是开发商为规避开发风险,而转嫁装修责任。业主和开发商指定的装修队签订装修合同后,尽管有政策规定,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但上了法庭还是以合同说了算,业主根本就打不到开发商半点板子。

  建议:只签一份合同,责任归属明确

  比较规范的做法应该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只签订一份购房合同,然后在合同附件中对于全装修的材料、品牌等标准进行详细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和装潢公司把自己当皮球踢。

  ▲只签定一份房产合同,其他列入附件,简单又清晰。

  2标识笼统含混

  大约有一半以上的纠纷是开发商事先没和购房人约定清楚材料的品牌、标准、等级、型号等引发的。目前使用的上海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尽管有装饰、装修标准的约定,但内容只有简单的外墙、内墙、卫生间等项目,并且是针对毛坯房的要求。购房合同中的装修标准写着“高级地砖”、“进口洁具”等非常笼统的字眼,很容易让购房人产生过高的期望值。

  建议:合同标识详细,品牌型号准确

  装修项目及标准一般来说,装修项目与标准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权益的保障力度就越高。对装饰材料的品牌、颜色等诸多细节在合同附件中应当有明确的约定,并且有双方签字。

  ▲合同中应当包含关于装修材料品牌型号的附件。

  3材料品级缺失

  有业主入住后,发现装修尽管用了与预售合同里约定一样的品牌,但与样板房的效果相去甚远。当初在样板房看到的洁具都是釉光发亮,可到了自己家里就黯淡无光。引发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开发商在样板房里选用的是顶级品,而给业主使用的可能是二三级,甚至是次品。即便是有品牌型号,同一种品牌的产品还有各种不同档次和品级。

  建议:品级工艺详细约定

  为此,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详细约定装修项目及其标准、品牌、价格或相应的等级、颜色、规格、工艺。为避免工作量过大可以合同中标明开发商提供的装修应与标准房在材料指标方面完全一致。

  ▲合同对产品的等级要求应当列在附件的说明栏中。

  4验收缺乏标准

  质量验收方面的纠纷大约占了将近4成。绝大部分购房人一辈子就买这么一回房,对装修基本是外行,由于多数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装修应达什么标准并不清楚,而部分开发商又对装修施工究竟以什么为标准没有在合同上做出相关约定,导致装修房装修质量低下,所以容易引起纠纷。

  建议:验收标准指定公开

  购房者应该参考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或《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这两个文件对装修的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如果购房者觉得将这些标准一项项订入合同过于复杂,则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加入类似“所有装饰装修应不低于《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的条款。

  ▲验收的标准应当开发商、装潢公司、业主人手一份,合理公开。

装修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

  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价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速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间,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 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放,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乙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除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装修合同 篇10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宅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 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通过验收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当天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1.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2.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讯地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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