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童话作文1000字
似乎是一种天性,童话在我生活中,无处不在。不可否认,我是喜欢童话的,喜欢如《长腿叔叔》般简单而纯粹的幸福——那是令人心动的美丽——虽然渴望成长的心灵曾不屑它的肤浅,可终于感觉到那是一种比深刻更能让人触摸到的真实。
“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翻开《小王子》,长大了,毋庸置疑地长大了。然后,转身再次寻找我曾失去的天真与感动......
童年与童话,像是双胞胎,走远了也是有牵挂的。我的小王子,不知在哪个星球,但我明白,每当抬头,那五亿颗星星都在对我微笑。也许他一切还好。
只可惜我的童年少了一种麦子的颜色。当然,一切总有不完美。孤身徒步走中国的余纯顺的结局,也是吧?沙漠的魅力就在于它暗藏了一口井,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未曾找到。
天堂和地狱只有一步之遥,我想从上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从本是很完美的天堂掉进了地狱。身边被称为小天使的孩子们,却像阎王爷手下的小鬼,一点点把自由供奉给他,得到他的宠爱,尔后去欺压其他人。也就是那时,我们学会了掩饰,阿谀奉承和对权力的向往。却把天真丢了,丢在好远好远的远方。算是特立独行,当合不来时就躲得远远的,我似乎始终是一个人。当然,不长大是不可能的,我也永远不是《铁皮鼓》中的奥斯卡。
让天真保鲜的方法,也早在桃花源消失之时遗失了。只好沉默,抑或是自言自语。如果说小王子不愿长大,我则会尾随其后。其实把电视剧的.结局猜到,也未必是件快乐的。至少连泪水都没有理由光顾了。不得不承认,我曾是一个过于敏感的女孩子,小时候,只有泪水可以安慰我。可我毕竟成不了林黛玉,也毕竟没有一个人让我用一生的泪水回报,于是可能更平淡或是什么的日子,也随之来临。
在冬日的一枝树梢上,我寻回了一丝感动,那十几只麻雀在开家庭会议,各抒己见呈现出的自然、温馨,让我不知怎样形容周围世界的纷繁复杂。有人说:当越接近人类社会的同时,离自然也就越远了。我想,这也是一种放弃。小王子的玫瑰,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离自然越来越近的生活。因为除了没长大的大人外,其他人都好无聊。还是一个人生活吧。像是瓦尔登湖畔的梭罗,观察着各种生命形态,独自一人时,我会深呼吸,在一个有阳光的地方,等待身边出现任何一种生命,和我一同成长,分享阳光。那就是我的感动。
充满爱与忧伤的世界,不仅仅属于小王子。这个看不到的精神,一直在我们身边。“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我喜欢那只狐狸,更明确点说,是喜欢所有的狐狸,A.托尔斯泰曾写过一本《狐狸的故事》,里面吃充满了他对狐狸的爱,我本是不明白的,知道那句“不,我得到了好处,现在我拥有麦子的颜色了”恍然之间才知道,狐狸的可爱就在于它的睿智。也就是它告诉我要珍惜我周围所有的爱。
之所以把我六岁之前称之为天堂,是因为我母亲。我喜欢她的那种教育方式,这让我自由得像一只散养的羊,可也就是这样,让我更贴近自然,更早的开始体会生活和感激生活。四年前,我从母亲那里收到了《小王子》。也许母亲真的认为我那时就该长大了,嗯,真的长大了,毋庸置疑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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