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夏天描写夏天的作文1400字三篇
夏天描写夏天的作文1400字 篇1
夏天,纷纷扬扬的,是雨;秋天,纷纷扬扬的,是落地的黄叶;冬天,纷纷扬扬的,是那鹅毛般洁白的雪花。唯有春天,最不可思议的春天,纷纷扬扬起熊熊火焰般不熄的生命奇迹,活泼地让人迷醉,更耀眼得让人眩目。——题记
萧索单调的冬季里,总是在盼望春天。盼望她的草长莺飞,丝绦拂堤,盼望她的千树琼花,碧波涟漪,盼望她的兰馨蕙草,润物如酥;盼望她的春色满园,落红如雨。
如今,春季已到。春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古往今来人们几乎用尽了所有美好的词语诗句来形容、赞美春天。春天,带给人生命力,带给人希望。
春,暖人心脾,“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春,稍纵即逝,“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所以“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春,沁凉润透,“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
当春携着她特有的温煦,潮一样地涌来时,也能让人断魂。
新绿、嫩绿、鲜绿、翠绿,满眼的绿色呀,温柔着我们的视线。还有那星星般闪动的一点点红、一点点黄、一点点粉、一点点紫呀,也惊喜着我们的目光。
于是,开始在春天漫步。
踩在她松软的泥土上,才知道生命的温床可以如此地平实。只要季节的老人飘然而至,所有沉睡的种子,都可以在这里孕育,并赋予生命一种变换的姿态。
于是,开始在春天漫游。
披着柔媚的春光,让略带甜意的风,从身边掠过。就会领悟到春的气息里,其实包含着一种最令人感动的柔情。也会觉得大自然就是一位奇特的母亲,她竟选择在万物萧条的冬的尽头,将千姿百态的生命孕育而出,让它们踏着那最为柔媚的第一缕春光,相拥而至,把无限的生机带给人世。
春,也是一拱彰显着生命神奇的画廊。
你看,每一种生命都有自己特定的形态,而每一种特定的形态,都包含着特定的生命信息。无论是高大的,还是弱小的,都要经历着有生也有死的历程,也都有稚气和成熟的时节。无论是引人注目的,还是平淡无奇的,都要沿着那特定的时令轨迹,在自己特定的生存空间里,完成一段生命的壮举。也无论是否有名有分,无论是生在富饶的家园,还是长在贫瘠的沙土,所有的,所有的,所有所有的在春天萌生的万物呀,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用尽全部的热情,谱出一曲生命的颂歌。
这就是春,因着萌生在这里的生命的齐奏,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一种神奇的美丽。
暖暖的春风飞来了。它好比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带着一只彩色的神笔,到处欢快地画着。
春风飞过大地,大地变成一幅清新的图画:被人们收割过的草木茬上,又倔强地冒出了新芽。不用人工栽培,它们就在春风的吹拂下生长起来。大地变绿了,衬托着红的、白的、黄的、紫的……五颜六色的野花,多美呀!春风吹来,那清新的花草气息,直往人心里钻,无论是谁,都会深深吸一口,像痛饮甘露一样畅快。多爽啊!
雨过天晴,太阳走过七色彩虹,万丈光芒照耀着春天的大地,大地上的一切都生机勃勃。地上的小草,细细的嫩叶湿漉漉的,青枝绿叶的树木,像刚洗过一个澡,显得青翠欲滴。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着,唱得人心情舒畅;小蜜蜂出来采蜜,它们从这束花飞到那束花。最快乐的是阳光下的孩子们,他们有的追逐跳跃,有的唱歌跳舞,还有的在蓝天上放起了风筝,又是一幅欣欣向荣的图画。
但是,最有特色的是春雨,它十分平凡的下着。好像春姑娘还小,只要谁碰了她,他就嚎啕大哭,但毕竟还是小的,哭起来没有夏天那样猛烈,那样的残忍,她好像在给人类沐浴,为人们梳洗以前的苦衷和不足,为人们达成他们心里的美好的愿望。
早晨,一片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让你感到舒心,在草地里走一走,你会忘记以前的悲伤,让你股起勇气继续为生命奋斗,让你勇敢面对今天的一切,让你不会觉得有什么恐惧。
中午,一斜阳光直射入你的眼帘,让你抛开早晨的寒冷,全身充满活力,让你学习还是工作都能更认真,都能更仔细,都能更努力,效率都能更高。当你沐浴在中午的阳光中吃饭或聊天还是干什么,都会觉得十分的神清气爽,十分的舒服。
晚上,一阵轻轻的风徐徐地吹过窗前,好像有“吹面不寒杨柳风”的感觉。但是你如果走到外面,你就会有“二月春风似剪刀的”的感觉。当你睡觉的时候,风继续的吹,你听着,如同一首断断续续的摇篮曲,让你睡得甜甜的。
这就是春天的一个晴朗的一天。让人活在天堂的一天。
啊!春天是一幅多么美妙的图画,我爱你,春天!
春天来了,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春天的气息。
夏天描写夏天的作文1400字 篇2
当寂寥的心被热气腾腾的夏天发酵的近乎焦躁不安时,蓦地才发觉属于自己的青春在疯狂的减少,有关童年的记忆也少的可怜。生存的压力如同夏日这般几近疯狂的烧灼着内心,团团热浪包围着潜伏的困惑也趁虚而入,此刻什么也不去想,恨不得立马钻进空调屋降降温,干热的空气越发厉害即便是不走路也是汗流浃背。
明晃晃的水泥路如同烙饼的大锅更是让人心生急躁,路边卖西瓜卖冰糕的也都无精打采打着盹儿。偶尔见着几个路人,人少了路面相对的拓宽了空间,车辆飞快的行驶着把路面留给路人,马路边能遮阳的地方很少就是躲在灰腾腾的树荫下而是微乎其微。
对于夏天说不上喜欢和不喜欢,不喜欢的理由很简单无非就是太热了,喜欢的理由也很简单上市的水果很多能大饱口福。我素来不是爱穿裙子的女生,说起来也很不好意思弱女子非要学男生般调皮假小子的外号也就理所当然的传散开来。人总是很奇怪小时候想长大,长大后怀念童年。这如同魔咒的句子在我身上也很快验证了。
当麦子黄灿灿且硬的不能在煤球炉上烧着吃的时候意味着夏天也就到来了,我小时候是没有全自动化收割机的全靠人自己割麦子。由于人少活儿多所以大人们都很协作互帮互助共同完成割麦子的任务,为了趁凉快的时间家家户户起得很早有的甚至天刚泛明就起来了。每每都是在我睡得很熟的时候被外面的拖拉机的车鸣声吵醒,再看看父母这边床上早已空荡荡的不见人影儿。睡是自然睡不着了还好自家的田地离家不远飞快的窜到地头儿。大人们挥汗如雨的劳动着自然顾不得我们这些小屁孩,在地里玩儿会儿自觉无趣肚子也咕咕的叫了便返回家中,无所谓剩菜剩饭随便扒两口只管填饱肚子,这样的生活现在真无法想象。
蝉鸣越发的热烈太阳也越发的毒辣,大人们还在地里忙碌,虽说我人小但还是略懂事的这可绝对没有自夸之意,给大人们送水送西瓜这简单的事我还是能对付的。全村仅有几台打麦子的机器割好的麦子都运到这里打麦子隆隆隆隆的轰鸣声很远都听得见。麦秸堆得很高很高了自然是我们孩子的乐园,跳进麦秸堆里翻滚好不惬意,换来的代价却弄的全身发痒。关于麦子的记忆也戛然而止了,我知道这些只能留在回忆中了。
凡是回忆童年的几近的相同点都有一条小河,这是惯性还是刻意烘托效果的我无从考察,但离我家不远确实有条小河而且现在依然存在,很早以前这里的水清凌凌的自然成为了我童年的乐园。我不爱捉泥鳅螃蟹之类的说的再深些是我不敢捉,我亲眼见过那些男生被螃蟹的大钳子夹的手流血泪汪汪的样子心里不免犯毛。还有蚂蝗这种专吸血的可怕动物,大人们常警告我们说它会钻进人的.身体里吸人血听得我胆战心惊自此不再下水。男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照旧下水。他们的野性是难驯服的有了丰厚的战利品还嫌不过瘾下水还要嬉闹一番直到身子洗的干干净净,为了那点油水我成了跟屁虫决非那种黏糊糊类型的,阵地是不断转移的我总在刚刚废弃的阵地上寻宝总能找到小鱼小虾,我如获珍宝收入自己的小瓶中但不出一天都死光光了现在想起来真是造孽。
很多文章写到由于占地需要小河被填平了或者是被工厂污染了,我所说的小河黄沙掺杂着不再清澈两岸草儿正茂水中鱼虾绝技。上游的采沙场就地取材清凌凌的河水泥沙翻腾着只有过年短短几天沙场停工才恢复它清澈的面貌。比起那些被化工厂污染的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悲惨下场它已经很幸运了。
夏天最热闹的莫过于晚上,农村妇女拎着板凳端着碗聚在门口唠嗑,黏在板凳上一座就是几个小时。在那不富裕的年代空调对他们而言是件奢侈品就算有风扇也舍不得那点电费,晚上是很凉爽的偏偏他们又爱热闹顺理成章的聚成堆儿,我最感兴趣的是捉迷藏和捉萤火虫,没有路灯只有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作伴,在那样一个清苦的年代度过了我快乐的童年,而今晚上也没心思出去散散步,宅在屋里对着电脑发呆,屋里的灯光很亮想起捉萤火虫当灯来使用真真的可笑,心是成熟了却失去童心了。
有关夏天的记忆估且写到此,看来我真是有些无心了,罢罢罢拿这些回味也是好的。
夏天描写夏天的作文1400字 篇3
十七岁那年我做过两件大事,一是决定回学校读书,二是恋爱了。
十六岁辍学以后去了深圳打工,后来回当地的食品厂、陶瓷厂做事。一年多时间如白驹过隙,匆促而过。初二一直喜欢一个女孩,不敢告白,就一直放在心里。后来她经历了失恋,又高中毕业,我终于找到了告白的机会。
约会的第一晚,我们顺着街道一直走,橙色路灯向来时的路上投下两道并肩的影子。气氛安然,大片大片桃林散发淡淡的清甜味。我还记得她留着齐刘海,长发绾髻,用蓝色的发夹斜斜固定。时光淡然,我们聊天的话题不断在曾经的回忆和现在的生活之间跳荡。
当一条街走完,我们又折转往回走。天空突兀下起了毛毛小雨。她突然说该回家了,她是借看广场舞的机会出来陪我的,广场舞的人群开始散去,也是她离开的时间了。我不舍地望着她一步一步走进小巷,被夜色暗淡了身影。
那时我从食品厂辞了职,又变成整天没有事做的状况。我在究竟是找新工作还是回学校复读之间难以做出决定。过去的班主任跟我担保,只要我想读书随时都可以回去读。但我又厌了学校的环境,有点不情愿再回学校。
我们最经常去的地方是公园,河的一边人较多,修建了各种设施供人娱乐,而过桥之后另一边则是人群寥落。我们就手拉手去人少的那边散步,坐在椅子上,她头靠我肩上。夏天,柳树的枝条格外长,在夜色中如丝绦般,一缕缕随风舞动。但我们从来没有一起看过夜色下的柳条。每次约会我都必须在傍晚送她回家。她家教格外严,她妈妈甚至要求她大学毕业前都不能谈恋爱。
我们在一起就像杨坤的歌,穷浪漫。没去过馆子吃饭,逛街累了就去超市点一碗刀削面,或者是扬州炒饭,然后是一杯百事可乐,一人一口喝。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来没吃过麻辣烫。第一次给她买麻辣烫,我还傻乎乎问老板什么是豆鼓。一群吃麻辣烫的女孩都望着我笑,好不尴尬。
按着她电话中交代我要买的配菜,我带着去找她。我们坐在马路边的台阶上,她喂我吃了生平第一次吃的麻辣烫。有点辣,还挺咸,我说是不是女孩子都喜欢吃麻辣烫啊。她说,你猜啊。然后就咯咯笑了。
我们从没去过电影院看电影,充其量在网吧,她坐我身上,我把耳机给她戴上然后看她喜欢的韩剧。我没给她买过包,买过衣服,她只是带着我在各个商店逛逛,试穿一下就很高兴。
我唯一做过一件尙算浪漫的事,就是七夕节清晨顺着街挨个商店进去,询问有没有阿尔卑斯糖,买各种不同的口味。有的店只卖两三种口味,有的店不卖这种糖。一个小时过去后,才终于是凑足了九种不同口味的阿尔卑斯糖,每样都是九种。我提着满满一包给她。她看着都笑了,这吃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啊。
七夕的晚上,她给我煲了一碗粥,里面嵌着红豆绿豆红枣。我拿回去,粥变得有点干了,也凉了。虽然吃过晚饭,但还是一勺一勺把粥吃完了。
七夕,别的情人都在你侬我侬做着各种浪漫事,我们却还是沿着街散步。我只是一个穷小子,没有能力为她营造浪漫。也许她心里也憧憬各种浪漫场景,但她从没有说。我们偶然说到七夕这个节日。她说,你知道古代七夕,男人会送女人什么吗?我说,什么?她说,梳子,古代七夕那天男人会送女人梳头,相爱的夫妻,男子还会给妻子梳头呢。我说,那明年的七夕,我也给你买一把梳子。
八月二十号,我终于拿起一年多都没有拿起过的笔走进了陌生的校园。当然她的鼓励也是我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她去了外地读书,我们成了异地恋。繁重的学习让我很不适应,我一有时间就给她打电话,一有时间就发短信。甚至同桌给我的苹果上也被我刻上了“IMISSYOU”的字样。
十一前十天,我们分手了。她说她不想让我分心,她还说喜欢上了别人。我们说着所有分手情侣说过的话,祝彼此幸福。互删电话。我拿笔在纸上涂一些句子,眼泪不自禁地流:
苹果躺在抽屉二十天
苹果上原子笔涂满思念
书的边缘划过苹果皮
黑褐色伤口醒目刺眼
苹果扔向纸篓划一道抛物线
嘭咚落地如破碎的誓言
雨断断续续那么多天
记忆是断了不能重续的线
电话号码可以删除,记忆却依旧清晰。时隔多年,我还是会想起我的第十七个夏天,我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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