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阅读作文

时间:2020-12-17 19:02:38 阅读 我要投稿

我喜爱阅读作文

我喜爱阅读作文1

  我爱阅读。为什么?因为如果你阅读,就会变聪明;如果你很聪明,功课会写得很好,成长期中应该也会考上很好的初中、高中和大学。但是书不只有教科书,还有大人的书、儿童书、漫画等,所以我爱阅读。书应该比电脑、电动好,因为它们大部分没有可学习的东西,但是书有。书也是喜欢学习的儿童的好帮手。

我喜爱阅读作文

  我们班每天早上七点四十五分到八点要读书。老师会先问谁想读谁不想读。我觉得不想读的同学白白浪费了时间。阅读时间的书不是要自己带来学校,是学校的。我们现在读的书叫做阅读心得写作王,它的作者会教它的读者怎么写阅读心得,所以这次不读的同学不仅很可惜,他们也在浪费学习时间。我们一次读两本,所以我们的另外一本叫做我的狮子爸爸,它是一本故事书。

  我们人民小学有一间图书室,下课时候可以进去看书,如果有喜欢的,可以用每个人民小学学生都有的借书证来借书。人民小学的每一班每个星期有一节会去图书室读书。我们班要去图书室的时间是每个星期三的第四节,那时候我看科学书,因为我喜欢看科学书。

  在人民小学上全天课的同学可以吃完饭后看自己带来的书或是睡觉。我看书,因为一进入阅读世界,感觉好像时间过得比平常还要快。我带来学校的舒适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漫画。

  我很喜欢阅读,而且人民小学有很多可以读的书,所以我一定要用这个机会,把我的阅读力量变得越来越强。

我喜爱阅读作文2

  我喜爱阅读,是因为书里有许许多多丰富的知识,蕴藏着无穷无尽地宝藏令人神往。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会经常在课余时间阅读一些历史寓言、少年文学和儿童读物等书籍。从阅读中细细体会人物性格、故事情节和写作方式。

  记忆比较深刻的阅读是头悬梁、锥刺股。

  原来我一直认为头悬梁、锥刺股说的是一个故事。通过阅读后,我知道其实说的是两个故事。

  头悬梁说的是汉朝一个叫孙敬的人,因为经常学习到后半夜,时间长了,有时不免会打瞌睡。于是,他找来一根绳子拴在房梁上,另一头拴在自己的头发上,只要一低头,绳子就会猛地拽动头发,疼痛让他清醒,赶走了睡意。

  而锥刺股说的是战国时期一个叫苏秦的人,他也是常常学习到深夜非常用功,想睡觉时,就会拿一把锥子刺向自己的大腿,使自己不再犯困,坚持学习。

  两个故事都很励志,感悟出若要取得好的学问,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当然,我明确在努力求学的时候,也千万不能伤害到自己的健康哦!

  仔细想想,如果没有很好的阅读,也大概还会一直把这两个故事混为一谈归纳在一处。是阅读助我有了更多、更全面、更细致的知识。

  培养正确的阅读方式非常重要。欲速是读书第一大病,功夫中在绵密不间断,不在不速也。这句话告诉我们:想要快速是读书的第一大毛病,功夫是在连绵不断里的,而不是在速度里。

  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一种读书的方法——慢阅读。

  把阅读的速度放慢,不要急,不要赶,逐字逐段的理解和思考,读深读透,慢慢品味阅读带来的快乐和享受。

  阅读让我沉思静目,心灵安静;阅读使我眼界开阔,心胸宽广;阅读为我加油充电,蓄势待发。

  在我看来,阅读好似精彩的电影,时而雨润青瓦,时而激情飞扬。

我喜爱阅读作文3

  从小,我有一个强烈的好奇心。所以每一次我遇到不知道的`事情时,都会阅读书籍,寻找答案。慢慢地我便培养了喜爱阅读的好习惯。

  每一次阅读小说,我都会慢慢地咀嚼书本里的字,感受故事中里的人物的欢乐与忧伤。阅读小说让我把烦恼推倒九霄云外,使我的心情变得开心。阅读小说,让我认识更多丰富的词语,也提高我的写作能力。真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阅读报章,让我足不出户,也能知道天下的事情。

  阅读是一个良好的习惯,给予我们很多好处。让我们一起努力,培养阅读的好习惯!

我喜爱阅读作文4

  看书买书,流连大书店不如进小书店,进新书店不如进旧书店,旧书店不如旧书摊,寻觅不如巧遇,这是大作家孙犁的话,我深以为许。正如昨天周日,我在街上一处旧书的地摊前一块钱一本,花24块钱买到了全年的《读者》;又花五块钱买到了一本半旧发黄的,1980年出版的《师陀文集》。

  我从小爱阅读,也没有什么章法,非得什么作品不读,而是不管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逮到什么看什么。很小的时候,街边的小人书摊成了我最喜欢的去处,五分钱租一本小人书坐在小板凳上细细翻阅,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学生时代,家长、老师推荐的中外名着经典当然看了不少,同学之间传阅的琼瑶的、岑凯伦的爱情小说、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也一本接一本几乎看了个遍。套着课本的封皮,用上历史课、政治课等副科的时间看完了梁羽生的《云海玉弓缘》、萧逸的《马鸣风啸啸》等大堆武侠小说而从未被老师查觉,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得意。

  看过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的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侦探系列,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成了我的偶像,连带那些古代的《狄公案》《包公案》,民国时代的《霍桑探案》我也喜欢上了,到处搜集这类作品来看,强忍住不看最终结局,先仿佛自己就是大侦探,试着去分析和推理,刚开始十次只有一二次猜中答案,到后来几乎十有八九能猜中,真是大有成就感!飘飘然觉得自己这么有水平,要是能进公安局,肯定就是当代的大神探!

  再大一点,我又爱上了张爱玲和三毛,尤其是三毛的《倾城》、《撒哈拉的故事》把我迷得茶饭不思,痴痴地幻想着也要和她一样背着旧书包,穿着旧牛仔,潇潇洒洒,一路风尘一路歌,万水千山皆走遍。

  长大了,参加工作了,喜欢阅读的习惯持续下来。周末我经常光顾书店,倚着书架阅读,一泡就是一个下午,离开时不买几本回去怎么好意思呢?渐渐地家里的书越来越多,中国的外国的,高雅的通俗的,工具书、专业书,也有大量的文艺杂谈,诗歌小说等等,五花八门,书架早就不够用了,茶几上,床头边,后来干脆买了好些箱子来装我的书。

  收入有限,吃可以随意,穿可以节俭,看到心仪的书却一定要拥有它。可是物价在涨,书价也涨得厉害,随便一本就是几十块钱,我也吃不消了,也开始精打细算。以前常年订阅的《读者》《国家地理》杂志也不再订了,无需时效性,到旧书市上买过期的旧的合算得多;书店仍然爱逛,却是看多买少,实在喜欢的就上网搜索,在当当网上订购,也会便宜很多。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有很多畅销的电子书可以看,我也跟风在《榕树下》《红袖添香》等网站上阅读了当前人气很旺的一些盗墓、穿越之类的通俗小说,代价是眼睛成了熊猫眼,视力也下降了很多。

  但我还是喜欢纸制书,那种纸张特有的油墨书香让我深深迷恋。先不说看电子书容易伤眼,而且对于爱好阅读的人来讲,真正艰深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的书,难读的书,要回味要思索,都需要一册在手,一看三叹,而不是在冰冷屏幕上一下跳到另一个陌生的窗口。

  阅读有什么好处让我这么投入和迷恋?我也回答不上。学生时代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不错,作文也写得还可以,应该就是拜阅读所赐吧。通过看旧体的《宋词选》,《红楼梦》,我掌握了繁体字,出游在外可以没有困难地认读古迹碑文,看港澳和海外版的中文印刷物也没有问题,也算是阅读的一个收获吧。

  今天,出版业空前繁荣,有太多的书,里面不乏也有许多的糟粕,这也是个烦恼。可是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每天晚上临睡前,洗完澡坐在床头,在静谧的台灯下看书的时光是我内心最平静最充盈的时刻。拿一支笔,把喜欢的段落和句子划下来,甚至有感而发在旁边写点什么,或是折个角,合上书,默默回味刚才的文字,那份愉悦带来的身心充实,伴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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