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锦集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 篇1
有个同学叫苏慧仪。她的眼睛非常漂亮,鼻子高高,乌黑色的秀发,还一个小小的嘴,样子长得非常漂亮。
我最欣赏她的人品和她非常聪明。每次她考试都在五名之内。她为人乐观,乐於助人,是非分明。世界上已很少这种人了。因为她心地好,所以有很多朋友。每个一但和她做了朋友,就不用忧愁了。她对家人也很孝顺。时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每当她的朋友需要她的帮助,她一定会伸出援手。老师和同学也对她赞口不绝。她成绩好时,不会骄傲。她看到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人时,她就会安慰她,叫他不要灰心,下次再努力。人们都说她又漂亮又聪明。但她常常都说自己不是最漂亮,不是最聪明。自己是不漂亮,最不聪明的那个。当然同时,她有困难时都会有人帮助她。
有一次,她在校不见了一个十元。大家都为她拼命去找。最后,好人有好报,终於找到了。每逢圣诞节,她的圣诞咭也多如银河。数也数不清。她也很帮助老师。老师叫她做事她也很愿意。每个人都认为她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自己也觉得是。那麽你觉得她是不是一个大好人呢?吴品贤是经常帮助我的同学,我觉得他心地善良也很亲切,每当我不会写书法的时候,他都会一心一意一个一个的教我写,我很高兴能够认识这会和蔼可亲的同学。江怡萱是我最欣赏的同学,也是我觉得最有人缘的同学,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而且每次做什麽事情都会一心一意的去做,所以她每次做的作品都很漂亮,我非常欣赏她的作品。刘俊杰是服务最热心的同学,沈佑维是最有责任感的同学,我觉得这两位同学做什麽事情都很热心。我想我也要好好的跟他们多多学习,更加努力!贺靖雅是我最要好的同学,我很高兴能够认识她,希望每天都能够跟她一起唱歌、跳舞、写字、画画。。。等。苏静萱是我觉得最快乐的同学,因为只要我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上都会带着笑容,我看到她的笑容就觉得好快乐。蔡勇证是我觉得爱抱怨不快乐的同学。黄圣玄是我觉得上课不专心的同学,他们两个在我们班上是最不乖的同学,我不喜欢他们这种个性,希望他们两位在以后的日子多多改进,我就会和他们做好朋友。
林芳宇是我觉得上课最用心的同学,我觉得她功课很好,上课也很认真,对人也很亲切,我想我也要跟她多多学习,更加努力!加油!加油!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 篇2
为了追求光和热,将身子扑向灯光,终于死在灯下,或浸在油中,飞蛾是值得赞美的,在最后的一瞬间,它得到了光,也得到热了。
——巴金(语)
冬季是寒冷的,然而寒冷背后却不经意间跳过了春季,转为闷热的夏季。幸存着的昆虫开始复苏。
经历过严寒洗礼的飞蛾在复苏的季节中清醒,他们深知,每一只飞蛾的尽头都是光与热,那是多么温暖的倚靠,多么炫目的光明啊!
然而,他们——那群无畏的生命却在沉默与欣喜中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在经历光明前的身躯都是禁锢在黑暗阴冷的世界里!他们——饱受了阴霾和恐惧,所以他们才想用自己的身躯向着光和热,向着一个永不磨灭的目标,向着一段刻骨铭心的誓言。为此,他们的行为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壮丽,而是在证实他们不畏惧黑暗;他们的行为不受个人的束缚,而象征着一个浩浩荡荡的群体,因此,他们的判断是无悔的,是果断的,坚决的,毫不犹豫的。光明是生活的缔造者,他们愿把自己的每一寸肌肤献给光明与火。
烛光在摇曳,烛光灭了。
死一般的寂静。
又喧闹起来了。
扫帚扫过的声音。
地面没有残缺的痕迹。
垃圾筒内又多了一堆尸体。
愤怒的扫帚扫过的一瞬,没有多少人会对这些英勇的灵魂产生敬意,或许有人深表厌恶,然而这正是飞蛾们的生命的价值所在,他们甘愿牺牲也甘愿投入和追求于自身的快乐中去了。
夜色又黯淡了,远处的火光是多么鲜明夺目!一群飞蛾,一群不羁的灵魂扑向他们生命的最终归宿,他们没有眼泪。
在破茧的挣脱中,他们懂得了坚忍,在弥漫的花香中,他们懂得了跋涉,在明艳的火光里,他们懂得了牺牲,恰如凤凰涅??羽化成一个个更加坚贞的灵魂。
世人用“Mummy”这个单词来称呼木乃伊。他们的肉体可以保持几千年,几万年甚至永不腐朽,然而他们的思想和信念已是一去不复返了。
然而一群勇敢的战斗者们,前仆后继地完成最壮丽的事业,他们可以融入土地,化作灰尘,然而他们的信念却可以永驻天国。
在另一个世界里,木乃伊只不过是一堆没有思想的躯壳或是行尸走肉,而飞蛾却是以一个战斗者的姿态,依然在寻求着这个世界上的光与热。
愚昧的世人啊,在阳光射进窗子的那一瞬,请打开窗户吧,你将会感到无数个灵魂在天边微笑,激励着你去寻求光和热,恰如那飞蛾一般,在自己的肉体被粉碎时,他们的灵魂也被升华了。直至死,他们也很平静,因为他们可以谦逊而高傲地的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自己灵魂之上。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 篇3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有一个好同学,我还有一个小老师。
她长得比同龄人矮一个头,可她从不为此自卑。她有一头精神的短发,一对浓眉大眼,一对厚嘴唇整天说个不停,眼睛格外有神,加上一张吃得圆嘟嘟的脸,凑合着组成了她DD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
说
说是她的强项,我也成了她的“忠实听众”。每天放学回家,她和我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古今中外,大江南北都是我们感兴趣的话题。高兴时,我们会互相诉说,让同学也感受自己的快乐;悲伤时,我们会互相分担,让彼此少一份痛苦。她不仅会畅谈课外的话题,课堂上也说得头头是道。英语早读,她的身影总会出现在讲台,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带领我们飞进知识的海洋。她对英语也是喜欢得不得了。我两经常没事就会聚在一起,时而做游戏,时而下厨房,时而还会去街上溜达溜达。或许是在百色投资会有很好的前景,或者百色也是个旅游胜地,今年街头上的“老外”也渐渐多了起来。每每看到“洋人”,她总是会上去滔滔不绝地谈论一番,她的勇气使我佩服地五体投地。
吃
吃是她的爱好,连我也被她熏染了。每逢某个地方出了新产品,只要好吃,我们都是忠实的“回头客”。因而,她也是对吃略知一二。记得那是个星期天,我和她兴致勃勃地出来街上瞎逛。虽然明知自己的口袋里没有多少人民币,可她却总经不起美食的诱惑DD吃。我在一旁看得久了,自己也耐不住馋,加入了她的行列。有什么美食咨询,我都会帮她了解了解,她也会给我讲一大堆美食的味道、形状、颜色,弄得我“口水直流三千尺”,恨不得马上吃到山珍海味,来解解我的馋。
学
“大家安静,拿出英语课本,伏台!”你听,这准是她在“例行公事”了。英语课上,她打开银铃般的嗓音,大声地读起课文;英语课后,她拿起神一样的水笔,默默地写起练习。正是她的专心致志,正是她的勤学苦练,每次大考小考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矛,老师和同学也对她的英语水平赞不绝口。课余时间,她总会被我问不完的英语问题围得水泄不通,而她却耐心地告诉我问题的解答方法,那样地认真,那样地一丝不苟。
当我们尽情嬉戏之时,她是我的好伙伴;当我们专心听讲之时,她是我的好同学;当我被英语难题困住的时候,她又摇身一变,成了我的小老师。哦,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她的名字呢!她就是我们班出了名的英语课代表--张铭。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 篇4
告别了5年的小学学习生活,踏出小学校门,迈进了人生另一个起点——中学,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字眼啊。我怀着对中学生活的憧憬和好奇,还有对自己的未来进入了中学。迈好中学生活的第一步是十分重要的。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即将开始的中学生活对我来说充满了一个“新”字。新的学习环境,新的老师,新的同学,开始学习新的知识,追求新的目标。
是啊,中学老师的教学方法和小学比起来真是截然不同。小学时,每个知识点老师会讲好几遍,直到我们理解为止。而中学老师只讲一遍就过了,必须做笔记,回家后还要复习一天上课时的知识点。而且随着年级的升高,科目也增多了,学习难度更大了。我呢也必须好好安排时间,见缝插针地学习。把握好自己的时间。
当然必不可少的是每周对自己一周的表现做一下总结,如果得到了老师的表扬,那再好不过了。但受了批评那就要从而改正错误,这样才能不断的进步。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努力做好。
我们对待学习的态度也必须更加积极,从现在就要培养良好的习惯。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积极举手发表自己的意见。做作业也要不马虎,不拖拉。上新课前,也要先预习,这样老师讲课时就可以发言回答问题。有时也要适当休息,自我调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轻轻松松,也不耽误学习。
但是光在学习上做好,那还是不够的。我们应该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且为班级建设添砖加瓦,献出自己的爱心。比如:为班级黑板报出谋划策,组织好小队活动。这样才能让我们班级在年级中作领头羊。拿出自己的真本事和别人拼一拼。要想这样就得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因为整个集体就是一个大家庭,缺少了任何一个人也不行。如果有谁落后,就要帮助别人,让他赶上我们,这样这个集体才能无坚不摧。而且大家也会有了竞争对手,这样也能让学习更上一层楼。
老师常常说,要想进好的高中就要从预备班开始抓起,不然会痛失良机。老师的这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因为我知道未来的命运是看自己如何把握,并不会有奇迹出现,就算有也是自己创造的。所以迈好中学生活的第一步是以前学习生活的一个句点,但也将是另一个新的起点。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大家要抓紧现在的每分每秒朝着新的奋斗目标,新的未来一起冲刺。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 篇5
也许我沉默的同时,生活给我带来了很多,也带走了很多。有值得让我追回的什么,也有让我该去放弃的什么吧。也许我不敢正视这些问题,因为我疲惫我身躯,实在没有力气要去与什么作战,在去从注定身边夺回我的应有。经历了现实一次次的洗礼,面对生活,我懂得的太少了。好似人生的字典里只有无情,残酷,无奈,没有美好可言。我变了吗,不,我没的变,只是在生活中多为自己插了一把快刀。
也许年龄在飞奔,成熟在靠近心灵。求知的欲望越来越强,而付出与回报总是不成正比。以前我能将学业放在第一位,因为那时我还有理由有力气去追求,相信着光明使者它就在前方,就这么同命运争着斗着,近来我才发现,始终伪背不了,命运的着弄,还是被注定编排着一样。经过一翻学程的来回,我最终还是一无所有,面对知识我莫明其妙的,由然而生了一种错觉。好似我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成了多于的,一切不在有结果, 我感到我很孤独,在生活面前,一切的一,一的一切都加以勉强作修饰一样,勉强着生活,勉强着学习,勉强着让自己快乐。慢慢开始相信着,相信着生命的意义很轻微一样,追逐的感情也开始学会放弃了。初中毕业后,我选择了中专,脚步踏进了中专学府,本以为一切都是美丽的,一切都同我想的那样,几年后我会无悔的走进社会,走近自己的理想。但每好的东西它全活在了暇想里,一切却都与之想反了,都一一离开了我的计划。努力奋斗是不在会有结果的了,无论怎么去反抗我仍然还是会回到最坏的原地。也许这是我来到这里的唯一体会吧,付出的结果那就是没有结果。为此,我开始在家人的不理解中生活了,似乎一次次的痛楚,只有眼泪来作以发泄,一片黑黑的天空,只的我一人去支撑。我好累,却不敢大胆的说言口,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选择。也许我能接受的也只是面对,面对一切的无奈。
在生活里,在命运中谁都想赢,但总有输家。我也应该化分在后者吧,面对自己,面对人生也许现在的我输的很惨,摔的很重。我将我的青春时光全都赌在了我的学程里,将自己的梦想丢在了一颗不知道会枯萎的希望小树上。明知前方不在有光亮,却停留在了等候上——(中专毕业证)。 也许我该走——该走的都走了,也许我应留——还有一个惦念的等候,明知道生活面前的这条路,不值得我守候,面对无奈却只能选择停留。也许我真的.是个同命运作赌的赌徒,只不过赌的不是金银不是珠宝,而是无价的青春年华。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 篇6
扁扁的大脑袋,剪着个“西瓜太郎”的头型,晃眼一看会觉得他的脑袋看起来像土豆头,很搞笑。他说起话来带着小小的幽默,令人情不自禁的想笑。他就是著名的——钟—博—闻!
他在我们年级可出名了,说起五年级五班的“捣蛋大王”钟博闻,有谁不知道?上课不听讲,下面说小话,随时都在和别人打架,不时还给我们班主任惹出点麻烦,真是个令人头疼的学生!可是,就算他成绩差、表现不好……也并不代表他没有出彩的特点,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把帮助别人放在第一位,付出的代价放在第二位!
那时我们还小,才三年级,教室在一楼,窗户正对着繁花似锦的操场,令人赏心悦目。记得,那是一个愉悦的课间十分钟,大家都安静得坐在教室里,突然,两个同学站了起来,如疯狗般在教室里追逐狂打,其中一位同学“潇洒”地将手一挥,只见贺贝贝的橡皮擦“以优美的芭蕾舞姿动作跳”出了窗外,她正准备冲出去拣,上课铃声很不客气地响了起来“怎么办?下节课数学考试,朱老师是不准借文具的呀!”贝贝急得大叫,额头上冷汗都冒出来了,眼泪已在眼眶中滴溜滴溜转了,不知所措。这时“捣蛋大王”钟博闻玩完了游戏回来,了解情况后,奋不顾身的从窗户跳了出去,将不准翻窗户这条命令抛在了脑后,一心只为帮助贝贝找回橡皮擦,不一会儿,橡皮擦是回来了,可哪知道这节课换成了语文课,李老师来上,她刚进教室时,钟博闻从外面翻回来了,呵,他俩正好遇上,真是倒霉透顶,李老师当然是狠狠地批评了他,但是,不管李老师怎么说,他一点也不争辩,全当自己的错,同学们都快替他急死了!贝贝呢?因为那时太腼腆、胆小,害怕得一句话也不敢说,可是她又想说,这两种矛盾的心理在一起时贺贝贝更是不知所措!
事后,钟博闻被李老师狠狠的教育了一顿,没有在李老师面前反咬贝贝一口。于是,他被罚写了500个字的日记,整个学期的课间十分钟都不许出去玩,而这些惩罚他都默默地承受着,没有说些什么“贺思懿,我一定要报仇”“我要把我受的翻倍还给你”一类的话,而贝贝也向钟博闻道了歉,他却说:“帮助你是我自愿的,你不必道歉。”于是一场“翻窗风波”就这样过去了!
我猛然发现,钟博闻原来给我的印象是那种上课不听讲,随时都在和别人打架,不时还给我们班主任惹出点麻烦,不平易近人,令人头疼、冷漠的坏学生,于是本能的疏远了他,但那印象是假的,在这件事情发生后就彻底的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我发现其实他是一个拥有善良的心灵的孩子,宁愿自己多受一点苦,也不愿意将自身的利益放到第一位的孩子,我真的很希望老师和同学们看到“玉石”的珍贵,忘掉他的瑕疵,如果可以,那就帮助他“去掉”那些“瑕疵”!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800字 篇7
学过莫泊桑的《福楼拜家的星期天》。心里很是羡慕这位法国作家。每到星期天下午,可以吃一碟儿小菜,再配上一壶好茶,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妹妹地谈论文学,多么悠哉呀!我家的星期天,虽然没有福楼拜家的如此令人向往,但也不乏乐趣。
每到星期天,我便要睡个懒觉。一星期来的作业、学习,惹得我够心烦得的,趁着这美好时光,睡个懒觉是理所当然的。我经常赖到十点钟还不起床。恨不得把一星期来没睡够的时间全都补回来,可最终受不了肚子的反抗而被迫起床。对于我来说,星期天是在十点多才开始的。
往往,第一到我家的是红胡。她是我小学以来的同学。她的到来总使我倍感亲切。我与她其实没有共同语言。我喜欢火,她喜欢水;我喜欢猫,她喜欢老鼠;我喜欢沉默,她喜欢唠叨。往往她一来,便要开始和我唠叨。关于生活,关于学习,关于家庭总之,她所知道的,都要一咕脑儿地和我唠叨。我总是静静地听着。在她的描述中,我看见了一个不同于我的世界。不知道为什么,她也很喜欢和我唠叨。可能是很寂寞,需要一个倾听者吧!与其说世上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会友好相处,倒不如说心里都闷得慌。
接着,傅娟也来了。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虽然她的话也很多,但不是唠叨。我爱听她说话,往往几句话,就足以使我的脸笑得变形。
傅娟有一张月饼似的大圆脸。乳白色的脸上忽闪着一双敏锐的小眼睛。仿佛要穿透每一个人的心灵。她的头发也格外有趣,像一堆杂乱无章的茅草胡乱盖在头上。她总给人轻松自由的感觉,
有时,晓晓和小丹也会来。她们总是一起来的,总觉得是在对比。晓晓不小,像武松一样强壮有力,我相信,若真有一只老虎,她定能打死小丹的确小,像旧时代的贫民,瘦瘦的黑黑的,仿佛好几顿没有吃了。晓晓眼睛可大了,像大葡萄嵌在眼眶里,滴溜滴溜地转着。小丹地眼睛出奇的小,像一粒米掉进眼眶,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可她很搞笑,她每次装可怜时都十分形象。我还觉得,晓晓应该改名叫大大比较合适!
人差不多都到齐了,我们就围坐在客厅的沙发椅上。晓晓和小丹总是在演二人转,你说一句我搭一句,往往,也正由于太默契,吵得不可开交。我和傅娟,总是有很多话,讲也讲不完。红湖很不合群地坐在一旁自言自语。
差不多下午五点,朋友们都要回家了。我亲切地与她们握手,并目送她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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