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冬至的作文1000字合集7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冬至的作文1000字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冬至的作文1000字 篇1
“百花开而春至,百川汇而夏至,百草黄而秋至,问候来而冬至.”朋友的一条短信提醒了我,冬至,将至.
老人说:过了冬至就是年.当然了,到了这把年纪自是不会再急急的期盼年的到来了.如果说不介意老,我还没有那么豁达.但是,是不是真的畏惧老呢?倒也不是.生老病死自然规律,谁能耐规律几何?我还不至于愚腐到此.
现在的节日过的实在纯粹的不多.作为传统节日,冬至节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岁末时节。与其它传统节日不同的是,在漫长的岁月中,竟然没有渗入大量的、斑驳庞杂的人文典故。冬至节没有太多妙趣横生的传说,几乎还保留着这个节日原初状态的单纯节令的意义.
小的时候最怕冬天,因为缺吃少穿.冬天绵延不绝的冷,一寸寸地侵蚀着肌肤.从手上到脚上,到处有冬天的风雪在身体上雕刻的痕迹.每每从街上疯跑回来,羡极了父亲围在一个粗大的火炉旁吃着母亲给做的饭菜.听着火炉上,茶壶发出咕咕的声响,看着从壶嘴里冒出的轻烟,家由于有了父母的存在变的温暖而实在.我只是看到父亲围着火炉的温暖,却不曾见父亲五更赶上胶皮车,到二十多里外的地方为拉煤的寒冷.听母亲说,父亲要在凌晨四点左右就套上大马车去拉煤.一直要到下午四点左右才能回到家中,父亲是在一天中最冷的时光行走在路上,辛苦在路上,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感受到.而我也只是目睹到父亲的温暖时光.父亲是个赶车的把式,赶的那种一主三副的车,就是一个驾辕的马,带三个边套骡子.那时还是羡慕父亲坐在车上的威武,是不是就是今天开大奔的感觉.父亲头带一个狗皮帽子,身穿羊皮大衣,双腿站在两个辕条上,长鞭一甩,那个威风.少不更事的我,那知父亲所受的寒冷和罪过是别人的几倍甚至是几十倍,为了我们兄妹成长,父亲从来没有说过一声的苦道过一声的累,那时的冬天是那么漫长,以至到如今,我脑海里对父亲夏天的形象几乎没有留下多少痕迹.一想到父亲便是冬天里的父亲.如今,父亲已是八十开外的老人了,他很怕冷,也就在刚入秋的时候,父亲就早早地穿上了棉衣.一次我问父亲,年轻时起早贪黑的赶车,你没有觉过冷吗?这时父亲总会笑笑说,顾不的冷.是啊,真的是顾不的.那有时间去感觉天的冷暖呀.
于是,一直在心里拒绝去赞美冬天,包括与冬天相关的梅花和白雪.写过关于雪的散文发表在阳泉日报上,是二十年前的事,通篇没有一句是赞美雪的,大概反其道而行,博的了编辑的青睐,因为,写雪必是溢美之词,像我这样的写法少,编辑遵循百花齐放的方针就编发了,也是出乎我的意料.
而今,我急急的盼望冬至的到来.与吃文化无关,也与孝文化无关.与之相关的是这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杜甫的诗句: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冬至阳生,每当在冬至来临时,我便早早的默念这一句.尽管我知道,冬至也就是寒冷的开始,但是我依然从心底感受到阳气从地层下滚滚而上的气势.仿佛听到地下的万物在涌动,河流潺潺,树木发芽,春天的脚步也便发出了铿锵声响.
冬至,将至.瑟瑟寒风里,叶落萧萧,我只是单纯的顾念住在我心里的那些人的安暖,一如你们顾念我的安好!再次,默念,冬至阳生春又来.
冬至的作文1000字 篇2
12月21日就是冬至了,冬至,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节日,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了冬至,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这一天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天;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在这一天还有吃饺子、南方吃汤圆的习俗,谚语:冬至到,吃水饺!但其实,冬至吃饺子也有一段古老的.历史!
饺子源于古代的角子。饺子原名“娇耳”,相传是我国医圣张仲景首先发明的,距今已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北方民间的主食和地方小吃,也是年节食品。有一句民谣叫“大寒小寒,吃饺子过年。”饺子多用面皮包馅水煮而成。
相传河南人张仲景任长沙太守时,常为百姓除疾医病。有一年当地瘟疫盛行,他在衙门口垒起大锅,舍药救人,深得长沙人民的爱戴。张仲景从长沙告老还乡后,正好赶上冬至这一天,走到家乡白河岸边,见很多穷苦百姓忍饥受寒,耳朵都冻烂了。原来当时伤寒流行,病死的人很多。他心里非常难受,决心救治他们。张仲景回到家,求医的人特别多,他忙的不可开交,但他心里总挂记着那些冻烂耳朵的穷百姓。他仿照在长沙的办法,叫弟子在南阳东关的一块空地上搭起医棚,架起大锅,在冬至那天开张,向穷人舍药治伤。
张仲景的药名叫“祛寒娇耳汤”,是总结汉代300多年临床实践而成的,其做法是用羊肉和一些祛寒药材在锅里煮熬,煮好后再把这些东西捞出来切碎,用面皮包成耳朵状的“娇耳”,下锅煮熟后分给乞药的病人。每人两只娇耳、一碗汤。人们吃下祛寒汤后浑身发热,血液通畅,两耳变暖。老百姓从冬至吃到除夕,抵御了伤寒,治好了冻耳。
张仲景舍药一直持续到大年三十。大年初一,人们庆祝新年,也庆祝烂耳康复,就仿娇耳的样子做过年的食物,并在初一早上吃。人们称这种食物为“饺耳”、“饺子”或“扁食”,在冬至和年初一吃,以纪念张仲景开棚舍药和治愈病人的日子。
张仲景距今已近1800年,但他“祛寒娇耳汤”的故事一直在民间广为流传。每逢冬至和大年初一,人们吃着饺子,心里仍记挂着张仲景的恩情。今天,我们用不着用娇耳来治冻烂的耳朵了,但饺子却已成了人们最常见、最爱吃的食。虽然常常吃饺子,但莫过于冬至和除夕这两顿饺子吃得最惬意和温馨,一方面是传统节日别有意味,另一方面是家人团聚,格外亲切热闹。
现如今,饺子的做法也很多,虽不为治病吃饺子,但仍然要健康吃饺子,专家讲,从营养学角度来讲,制作饺子皮时不妨在精粉中适量加入高粱面、燕麦面等杂面,营养更丰富,口感也更好,尤其适合糖尿病患者食用。如今很多饭店在饺子皮中加入菠菜汁、胡萝卜汁或者西红柿汁,色泽鲜艳、营养丰富。
冬至,是中国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一个,也是中国人的一个传统节日。
冬至的作文1000字 篇3
第一次见到冬至的时候,我才四个月零二十天,冬至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根本不知。莫说冬至,就连冬天的模样也全然不在眼里,窗外是否有寒风掠过,天空是否有飞雪坠落,一概浑然不知。
天黑得很早,我早早地就睡了,睡一年中最长的觉。
睡了几十个年头,冬至的夜依然是最长的夜。
也许,这世界上的事物都陷在某种设计里,按着既定的程序和规律存在着,运动着,就像二十四节气的长廊,走过,便是一年。谁能够打乱它们的顺序,谁又可以阻止它们的循环往复?没有,一直都没有,以后也不会有的吧。
冬至日短,冬天空旷。光秃的枝桠冷意索索,风的抽打构成了冗长的时间之鸣,所有的色彩都藏到了季节的深处。大街上人影稀疏,一些人缩着脖子行色匆匆,另一些人则站在街边哈着热气使劲地跺脚,似乎想要踩出一些回声,又似乎不是。光总是有些暗,除非有雪色来相衬。空气里也总有一些浮尘在流动,或者落下,呼吸里缺了水分,这世界变得越来越干燥了,若有几分雪的润泽便好了。这样想着的时候,雪就不知不觉地下起来了。看来雪也知道转天就是冬季,才急赶着来赴这一年一次的约。
雪从很高的天空而来,飘飘渺渺,像是裹在冬天冷硬骨头上的脂肪,暄软,细柔,香气暗隐,远处依然有青山隐隐,乡村依然有炊烟袅袅,城市依然有浮生清欢,这样的捧场,不是每年都有。
隔着窗户看雪,雪是朦胧的,冬也是朦胧的。朦胧里我看到许多个走过去的冬至,一样的日历,一样的被撕下,轻飘飘落入凡尘。还有不一样的天气,不一样的感觉,被记下,记在流年的深处。
从没想过,何以至冬。过着过着就到了,过着过着就过去了。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去背二十四节气歌,再也不会掐着指头算日子。“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区区二十八个字,很轻易地就把一圈年轮读完了,一圈一圈又一圈,总有冬至在,不迟,不早,恰巧卡在最短的白天、最长的夜里。
事实上,冬至并没有固定在那一天,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过了冬,就日见天长了。这么说来,冬至倒更像是一个分水岭,这边,那边,一点都不含糊。幸运的是,冬至还是一个节日,而且是个“活节”。国人的节日大多与舌尖有关,说它们是舌尖上的节日一点也不会过分。冬至当然要以吃来过,而且必须要吃,吃饺子。据说不吃饺子会被冻掉耳朵,有没有人因此而被冻掉耳朵,不得而知,但大家对不吃的后果都深信不疑。所以,冬季这天,家家户户都会响起剁馅的声音,靠着经验,凭着想象,各种各样的饺子馅纷纷出笼,给萧瑟的冬天增加了一些说不出的暖意。
坐在冬至的怀里,吃着香喷喷的饺子,看着渐渐蒸腾起来的热气,忽然想起了那些被浪费掉的时光,想起藏在岁月里的一些细节。为了一只苹果爬树,为了一块头巾赌气,为了一本小说在课堂上走神,为了一场电影扔下饭碗,为了一次赖床被拧耳朵,为了赶下时髦把裤角放宽或者收紧,为了一双鞋垫昼夜不舍地绣啊绣,为了一件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那些散漫的时光,那些散落的点滴,串起了我庸常的人生,没有光华四射,却也幸福安宁。
冬至的作文1000字 篇4
先说大多数人自诩为“城里人扫墓”的所谓正统的清明节,清明节从农历来说,既无定月也无定日,但可以推算,冬至节过了106天就是清明,一般就在阳历4月5日。清明时期正值中国大多数地区的春季,处于仲春与暮春之交处于仲春与暮春之交,不一定天气清澈空明,所以不能以此简单定义清明词意的来源,而且很多历史上很多诗歌也有关于“清明时节雨纷纷”的描述,所以这个节日的天气是不固定的。同时,清明,是传统的农耕季节,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基本上是没有闲暇去放弃农耕播种的好时节,而去祭扫先人的坟墓,去做所谓的“牧童遥指杏花村”的清明无聊诗句。不过在闽南侨乡,对于清明节十分重视,是民间传统的溯源追本节日,其主要活动力扫墓祭祖。一般认为,扫墓起源于秦(或曰先秦已有),但古时扫墓并不一定在清明时节,如隋唐时期,人多是在清明节前一、两大的寒食节扫墓。后来,寒食扫墓逐渐改在清明,寒食这个节日也就被人们所遗忘了。在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乡南安石井一带,清明节改在农历三月初三上己节,俗称“三月节。”传说是因郑成功起兵反清复明,忌“清”字压在“明”字上头。但是,泉俗有“冬节不回家无祖”之说,故出门在外者,都会尽可能回家过节谒祖。中午祭敬祖先,供品用荤素五味。入夜,举行家祭如除夕,供品中必有嫩饼菜。泉俗,一年中只有冬节、除夕和清明节要备办嫩饼菜,寓“包金包银”之意,旨在祈望家庭兴旺发达。大宗望族者,还于是日开宗庙词堂大门,举行祭祖仪式,与清明节的那次祭祖,合称春冬二祭。所以对于古代汉人清明扫墓的来源比较难于有可靠的论据,倒是不排除其他游牧异族在统治北方后推行此习惯或者当政的官僚贵族等统治阶级强行推行而有此。
“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是冬至日的特征,这个日子适于安身静体。又有唐朝诗人白居易咏“冬至”诗--“何堪最长夜,俱作独眠人”之句。难免让人对冬至这一白昼最短、黑夜最长的节气增添了几分惆怅的情丝和肃敬的气息。为何?阳日最短,阴夜最长,方为冬至,这个夜晚最长的日记最适合于先去的故人,最适合来祭奠先人。中国所谓的正为阳,反为阴;日为阳,夜为阴;生为阳,死为阴;其实颇有道理。
冬至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冬至这天,北半球昼最短,夜最长;加上这天是阳气初萌而冬尽春回的日子,所以称之为“冬至”。冬节是在二十四节气中的冬至这一天,也是我国一个传统节日的名称,也叫“长至节”、“贺冬节”、“亚岁”等。称其“长至”,是基于古人对天象变化的观察:所谓“日南之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此后的白昼,便一天天延长了。称其“亚岁”,就是仅次于元旦(即今之春节)。而在我国民间,则更有“冬节大于年”的说法。
以冬至为节日的传统由来已久。周代以十一月为正,冬至便作为岁首。秦朝沿其制,冬至亦称过小年。到汉代后,冬至才改为冬节,皇帝于这一天举行郊祭,官场举行贺节之仪,谓之“贺冬”,百官放假休息,次日吉服朝贺。当时冬至已和夏至、上元节、上已节、社祭等成为较隆重的节日。当时节令很少,冬至自然更加隆重,有吃馄饨、吃汤圆、吃红豆稀饭等习俗。
这真是难忘的一天,在这一天里,我学会了做汤圆,懂得了更多知识,这真是快乐的一天!
冬至的作文1000字 篇5
时间往前推八十年,也就是您出生的那年,我想那时我的外曾祖父是无限的高兴激动,因为您从一出生就被呵护在手心里,在无忧的生活中快乐成长!
然而事实的命运是不幸的,在那蹉跎岁月中,历史的齿轮缓慢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中运转着,您先失去母亲又失去父亲,还不满十七岁就已经无父无母!
您曾对我讲过您后来住在三门峡时喜欢躲在门后偷偷的看蛇偷吃鸡蛋,在满地都是柿子树和野枣树的山上摘果子,在那里听那些叽里咕噜让人听不懂的怪话……,不得不说那是个令人向往的日子!
两年后,一切的那些属于童年的记忆都在十七岁那个大雪纷飞的东西湮灭,因为那时您的人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转折点——出嫁!
“父母都不在了,家里只剩下哥哥嫂子,不嫁人怎么办啊?”
许是当时年幼,当初听这话时竟觉得好笑,您在怎么说家里的条件可是在您们村里数一数二的,况且我曾祖父还是市里面的某个官衔,即使不在了也没有到如此破落的地步呀!
不过爷爷的确是个不错的如意郎君,虽说当时爷爷正上着高中,还属于穷学生,但以爷爷的身高样貌学历在当时都足以算的上是白马王子,光那我们陈氏家族特有的单凤眼都为那秀气的样貌添上一笔斑斓的色彩!就这样您穿着凤冠霞帔带着嫁妆嫁了过来,和爷爷一起从河南到西安再到新疆,一路风风雨雨辗转半个世纪,更加加固的是两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决心!
一晃半个世纪过去,您和爷爷也到了华发的年纪,在老家的小院里爷爷种了许多花草,您没事时就和一群同龄人坐在高大的杨树林下聊一聊家常,偶尔还能听到您们互相拌嘴,不过每次都是好脾气的您先服输,就这样岁月静好,最惬意不过!
儿孙们都长大了,唯一牵挂的就是不满周岁的小孙子,对此,您付出了全部!
六年前爷爷在医院去世,我和你睡在一起时每次半夜都能听见您望着爷爷的照片失望的说:”你现在在哪里?你现在去哪了?”当时我在被窝里都被您呜咽的声音给吓到了,我实在想不到您对爷爷的竟达到如此之深,接下来的这五年您一直在兢兢业业的完成爷爷的遗愿——把小孙子带大,在自己的孩子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每天有一点小事都会引起媳妇们的极大不满,现在想想您当时的处境,纵内心万般委屈,万般难受都没有一个人可以向他诉说,所有的不好的都要往肚子里面咽!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号同爷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正好差不多正好相差五年的时间,您在关好了儿子家的门后躺在自己冰冷的屋里安详的去了,身旁无一人陪伴!
您的一生在这世人之中最平凡不过于此,也最伟大不过于此,您成功的做了一个好母亲,好祖母,辛辛苦苦操劳了大半辈子,到最后对他们别无所恋,别无所求!
冷月何年照得花好月圆的光景,何年?照得?花月夜?
门外冰雪微融,洁白的如同月光般皎洁,“等您八十大寿时我要给您意想不到的惊喜!”何时有人述说这句您心底期盼了五年的心声,只可惜再也等不到了,他们也都背弃了当初的诺言,美好的期盼,寂寞的空间,孤独的自己,一切都结束在这第七十九年冬至,前夕!
冬至的作文1000字 篇6
今天是冬至可是一家人团聚的节日。
傍晚爸妈都在烧香包,饺子。只有我纳闷。我问妈妈我有事干吗。妈妈说你去买东西吧。我走啊走啊商店都关门了。我回来说妈妈商店关门了。妈妈说傻孩子冬至当然关门啦。然后我们就烧香。到了精彩的时候了就是吃饭了。就连楼上的叔叔都来我家吃饭我家可有奖了。吃完许多人说;我家的冬至可幸福了。我们就上楼上聊天。我看见一颗星星很亮很亮就像我们一家人一样幸福,安康。回去睡觉了我在梦里有无数个冬至,都是美好的。
感觉你就在身边,可每天都与陌生人撞见,檫肩。我犹如永久的站台,在放弃相守的当初漫长等待。想见来不及期待,记忆潮湿成了海。自你悄然走开,回忆填充没有你的空白。昨曰已离开,多少个明曰反复袭来。
初次读到这段话,已是寒秋,那枯黄了的树叶在秋风中打着旋儿飘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像那个生机盈盈的夏天告别。脚踩在落叶上,传来树叶折碎成几瓣的声音,夏天便在这个清脆的声音中破碎了。我方才懂得夏日已逝,冬天将至,等待自己的,是憨了凄切了无生趣的隆冬。
那个夏天,真的离我远去了吧,留给我的是一串串被雨水打湿了的回忆在弥漫着幽幽荷香的阳光中飘散。这个肃杀的秋天,连,回忆,也溃不成军。
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遗憾始终在心底,我可以绝口不提。
晴天便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有太多共同点,我们太像,晴天。
该怎么评论他呢?他像是一阵微风。我曾说过很多次,我的天空很蓝,偶尔有几朵乌云导致心情郁闷,也很快会有风儿将它们吹散。晴天,便是一阵风,每一次都赶走乌云。太阳那个大大的笑哟,晴天,晴天!
晴天他应该是把我当一个孩子的吧!对我的每次调皮捣蛋都只是淡淡一笑。这对我很是受用。我老说:“晴天啊,这样会吧我惯坏的!”之后却依旧我行我素。晴天很是细心的,我每一次不开心,每一次遇到麻烦,每一次生病,他那真切的关怀或是略带责备的语气,都像被人捧在手心里一样。
而我的脑袋却似少根筋,晴天总是成为被我欺负的对象,每次无中生有,鸡蛋里挑骨头后带给他的是一脸无奈,偶尔也会让晴天成为阴天。而我的无理取闹只是怕被忽视,真的,我发誓。
虽然他也喜欢坏坏地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敲打我的头,坏坏地把我当个冤家打击,但他应该算是个善良的坏家伙吧!球场上陪我打球,默默地为我这个球技差到家的笨蛋一次次地捡球;有好书能想到我这个小书虫,有好吃的能分给我这只小馋猫。晴天真不愧是晴天呢!
晴天,我的很多心事都可以和他一起分享。他的出现使我想起很久以前读到的一句让我眼睛有液体滑落的话语:“或许这个世上真的存在这样一种人,遇见的活即将遇见的,在遇上他的那一刻起便会发现,原来苦与乐并不都是要一个人自己承担的。”答应我,晴天,我们就这样一直笑这走下去好么?
今天冬至,寒冬的一半已逝,我也早在初冬戴上了暖暖的毛绒帽,天蓝色的手套一直放在包里随身携带,那条天蓝色的围巾——也不再压在衣柜底层。可是这个冬天,不冷,真的不冷,因为这个冬天一直是晴天吧!
冬至的作文1000字 篇7
“晚上睡觉把被子裹紧点,今天是冬至!”耳边刚响起妈妈的叮嘱,不觉一股凉风从后背擦着脊梁钻进被窝,禁不住一阵哆嗦。颤巍巍地,把被子拉近些,压在身下;抱住膝盖,蜷成一团;顺便缩着脖子,把脸贴在热水袋上,顿觉舒服极了。不知不觉便迷迷糊糊睡着了。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寝室里黑漆漆的,“夜战”的同志们也都睡了,只听得见外面呼呼的风声。有三点了吗?如果是三点钟,那我还可以闭上眼睛,再来个呼呼大睡;如果是五点钟了呢,那仅有半小时我就得起床了,真舍不得!唉,管他呢,至少现在我还在被窝里好好地躺着,就想想昨儿个一天的学习吧。
昨天在一楼餐厅吃早餐,下课铃一响就马不停蹄地飞奔,终于买到了爱吃的鸡蛋饼,我记得鸡蛋饼上还罕见地出现了几粒绿葱。吃饱之后还喝了一杯醒目,嗯,没错,好像还被“醒目大叔”给瞧不起,让我“喘息”了好一阵子。
“醒目大叔”的耳朵有点背,我想。我对他说了两遍“大叔,给我来一杯醒目。”之后,他仍旧低着头只顾摆弄手机。我不得不大声说第三遍:“大叔您好,请给我来杯醒目!”大叔缓缓抬起了头,我这才发现原来大叔这么高,因为我只能看见他的尖下巴。大叔骤地缩紧下巴,又突然张开嘴巴,我看见他嘴里的黄牙上上下下蹦跳着:“醒目,醒目,醒目有两种,鬼知道你要哪一种!”顿时,我耳边刮起一阵狂风,耳旁的头发都飞起来了。我仍然记得他话音刚落,四周便有几十双闪烁着好奇目光的眼睛聚拢过来。我当时就喘息了好一阵子,然后,声音小小地说:“青苹果味的,我喜欢青苹果味的。”大叔用手指贴在可乐杯内壁“粘”出一个来,给我“满上”,可是当我端在手里,泡沫没了,就剩下三分之二杯了。而他,又去抚摸他的手机去了,我只得面红耳赤地离开。
现在,我真是后悔那么容易就被“醒目大叔”轻视了一番,我仍然记得他说话时的那个样儿,那种口气,就像今晚的风,呼呼地咆啸,,让我颤栗不止。了不起的大叔您让我为自己的胆小而自卑!听——那声音,还在耳旁恣意拨弄我的发梢。
“醒目,醒目,醒目有两种,鬼知道你要哪一种!”
大叔的黄牙欢快地跳起舞,尖下巴像翘起的高高的狗尾巴,在我眼前摇晃。我初时也被吓了一跳,但很快镇定下来。轻轻地,面带微笑地说:“两种都要!”大叔有点惊讶地看了看我,但很快就“粘”出两个可乐杯,弄了两杯,不,应该是两个三分之二杯,放在我面前。我轻轻地托起青苹果味的那一杯,说:“谢谢大叔!”转身欲走。自然地,大叔会喊道:“喂,还有一杯!”我回过头来,笑容可掬地,微启双唇,说:“那杯留给大叔您刷牙吧!”说罢转身离开。他肯定会明白我是在戏谑他,于是把那一杯朝我摔来……而我早已走得够远,杯子就落在我身后。很快,大批同学围过来,我抬头看看气急败坏的大叔,又对围观者瞟上几瞟,然后,走过去捡起可乐杯,优雅地把它放进回收箱内。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我说:“大叔,请别乱扔垃圾!”接着,端着我喜欢的青苹果味醒目离开。如果观众配合默契,很自然地,餐厅内会响起一片雷动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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