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书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书可以充实人的头脑,丰富人的心灵。不知何时,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我有一次回家连门都没关,便跑回房间看起了《趣味作文》。
说起这本《趣味作文》可大有来头,这本书里有作文素材库、阅读休闲吧、写作大舞台、爆笑糖果屋等等板块来教我们写好作文。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文素材库中的名师点子屋。因为名师点子屋里名师会告诉我们一些写作的小秘诀,使我们的作文“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虽然我订《趣味作文》才一年,可这本书已经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也是我的一位好老师。
每次,我一拿到这本书,便会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一页,两页,三页知道我读完,总还觉得犹意未尽。 莎士比亚说得果然不错,“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一起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一起让书香伴我们成长。
书是知识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在书里面有着我们一生受用不尽的知识和道理。
在我的小书房里有许多书,有《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其中我最喜欢著名的《安徒生童话》。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安徒生童话》。里面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生动、有趣。那时候我总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也总是慢慢的打开厚厚的书给我讲故事,妈妈讲的是那么和蔼,妈妈讲的时候我听的是那么认真。
随着我的年龄增长我也找以不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而是学着自己看书了。每当我写完作业我总是打开厚厚的《安徒生童话》一页页的翻着我每次看书都看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我也拥有了很多书,但是妈妈给我讲过的故事我我至今也没有忘记。我那一本本书都蕴藏着无数个故事,我像是一个勤劳的渔民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知识的小鱼。
古人有一句话说的好:开卷有益。只要你喜欢看书、热爱看书,任何一个人都能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到属于你的知识。
在书的世界里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优秀的‘探险家’在知识的世界里,找到珍贵的‘宝藏’,也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渔夫’在知识的海洋里捕捞到知识的‘小鱼’。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如果有人问我,你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寒假里读的一本书,当时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觉得它一定是一部惊险刺激而有趣的书。果然,它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航海爱好者,他从小就想出洋远游,长大后那蠢蠢欲动的心更是按捺不住了。于是他瞒着父母,到了海上去航游。他几乎每次航海都凶险万分,还当过两年的俘虏,在第六次航海中,他流落到了荒岛。在荒岛上,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美好的家园,还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之久。他发现岛上竟有食人族,并从食人族的手中救下了“星期五”。最后因为鲁滨逊救了好船长,并帮他夺回了船只,好船长也把鲁滨逊和“星期五”送回了故乡。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有很多优点。
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遭遇海难、落入荒岛、建筑家园、发现野人、救下“星期五”、夺回船只、回到故乡,整本书情节紧接着一个高潮有一个高潮,就像是在坐过山车,曲折离奇。故事描写很详细,读着就像是身临其境一般,让我也想象着在荒岛如何自力更生。
这本书中有许多我认为很有哲理的话,就比如这一条:“假如我们肯下功夫对一切事物进行推理分析,冥思苦想的结果就是人人皆能掌握所有技艺。”我想,鲁滨逊也是经过一步步的推理和思考,才能在荒岛上建筑起自己的家园吧,不管做什么事,多思考多分析就能找到做事的诀窍。
我还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他如同偶像一般占据了我的心,让我对这本书念念不忘。鲁滨逊在这本书中仿佛就是英雄一般的人物,他勇敢、智慧、开朗、坚忍不拔、善良、有正义感,他仿佛就是集人类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我相信这样的鲁滨逊大多数读者都会喜欢吧。我很敬佩他,他能在流落荒岛后乐观坦然的面对生活,去想各种办法克服困难,在荒岛上,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或许他的乐观这点我可以做到,但亲手制作各种生活用品我就不敢尝试了,特别是为了吃到面包,他几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为了离开荒岛,自制独木舟,一次不成功再做一次,每次都要用上几个月时间,这份勇气和毅力,使我很敬佩。我喜欢鲁滨孙的挑战精神、乐观精神、自力更生的能力,他流落荒岛的经历简直是野外生活的宝典,所以,我特别喜欢读流落荒岛的那些章节。
这本书就是一部惊险刺激的荒岛生存记,一曲歌颂勇气和智慧的生命赞歌,让我喜欢得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也读了一多半,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穿裙子的小男子汉》这本书。这是英国的大卫·少年幽默小说系列中的一本。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了,心想:既然是小男子汉怎么还穿裙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着我一鼓作气,很快就读完了。
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丹尼斯是个单亲家庭的男孩,生活特别无聊,他非常渴望母爱。丹尼斯与众不同的是,他的想法五彩缤纷,充满了诗意,喜欢看女性时尚杂志。但他和其他男孩的爱好一样,非常喜欢踢足球,而且他是全校踢得最好的,从这一点我感觉到丹尼斯绝对是一个小男子汉,因为踢足球一般是男子汉喜欢的运动,而且丹尼斯踢得非常棒。
有一天,丹尼斯在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孩的鼓励下,竟然穿上了女孩的长裙、涂上了口红,他在学校瞒过了所有的老师和同学,他觉得男扮女装这事很好玩很刺激。看到这里,我也觉得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非常美妙的事情,男扮女装,而老师和同学竟然认不出自己来,想想就觉得好玩极了。然而当丹尼斯经过操场时,一个足球从身边滚过,他追着把球踢给了他的朋友们,结果他摔倒了,高跟鞋飞了,假发掉到了地上。同学们知道了丹尼斯男扮女装,哈哈大笑,都对他不理解,他被校长开除了。我不禁替他感到难过,丹尼斯毕竟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心里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觉得男生的衣服那么单调,每个人都应该穿他们想穿的。同时我又觉得丹尼斯也是一个特别勇敢的孩子,因为他敢穿这裙子去学校。
周六就是丹尼斯学校的足球队和麦德林大街队的决赛时间。丹尼斯却不能参加,结果他的学校上半场以6:0输了。大家为了抗议校长对丹尼斯的处罚,逼校长改变决定,球员们竟然都穿上了裙子上场比赛,丹尼斯如愿以偿回到球队,最终这支穿着裙子比赛的足球队赢得了冠军。这一刻,我真的为丹尼斯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也体会到了这一群穿裙子的小男子汉之间的友谊,并为他们的友情所感动。
看完这本书,幽默的故事让我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男孩丹尼斯有点儿孤独、寂寞,让我看到了这个男孩不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心里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就是单纯的为了好玩,觉得有些规矩让人感觉无聊。就像书中的丹尼斯,他有点儿困惑,不明白为什么规定女孩才可以穿漂亮的裙子,而男孩子只能穿的单调乏味,如果男孩子也能穿各种漂亮的衣服,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是啊,正是每个人各不相同、千姿百态,整个世界才会多姿多彩。这个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穿梭在绿树成荫、百花齐放的胡同里,看着追逐打闹的小孩子,听着大人们谈笑风生,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记录了主人公英子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度过的童年时光。在她的童年时光里看到过骆驼吃草的搞笑样子;听到过兰姨娘诉说心事;和“疯”女人秀珍做过朋友;认识了厚嘴唇的为了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英子的童年既有调皮可爱的一面,也有哀愁的一面。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浸在了英子的童年里。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英子。
我觉得英子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姑娘。在第一章骆驼队来的时候,她看着骆驼吃草咀嚼的样子就学骆驼,还发出了感慨:“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的走,慢慢的嚼;总会到的,总会吃饱的。”这段话表面似乎只是在说骆驼,但其实细细品味就能读出“要做任何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不能一口吃一个大胖子”的深刻道理。
英子与众多小孩一样,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总会问妈妈:“夏天来了,骆驼到哪里去?”妈妈回答不上来就有些生气。英子在第一章的结尾发出了感叹“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童年可谓是人生中最珍贵,无可代替的财富。因为童年是我们最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时光。只可惜,时间像流水一样不经意间已经越流越远,留给我们的只剩下了回忆。
我最佩服的是英子坚强的品质。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连英子的小学毕业典礼都没有赶上,爸爸临终前对她说了一句话:“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去做,就闯过去了。”当老高吞吞吐吐的把爸爸的消息告诉英子后,英子并没有痛哭流涕,而是冷静地看了看周围的弟弟妹妹。或许那一刻,她想到了爸爸对她的教育,觉得自己应该长大了。她看着爸爸种的夹竹桃说出了一段让人泪目的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从这简简单单的15个字中,让我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与面对事情的乐观。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死离别,只有在悲痛之下乐观面对的`人,才是真正坚强的人!
每当看到《城南旧事》封面上那个的小女孩,心中总会产生一种钦佩之情。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从文字中品味到了世间冷暖,更让我从英子身上看到了对成长的另一番注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说到书,我就两眼发光——如饿汉看见了新鲜的面包;说到书,我就想起了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到书,我总会想起一系列的名著:《夏洛的网》、《窗边的小豆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籍的海洋中,品味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漫遡那一道道历史的沟渠。“多读书、读好书。”是我读书的宗旨。这条宗旨不仅带给了我许许多多的乐趣,而且还让我结识了一大批“好朋友”呢!
先隆重介绍我最好的“朋友”——《草房子》。在还没有认识这个“好朋友”以前,一说起草房子,我的脑海里首先出现的就是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面有一栋用草盖成的房子。直到我真正开始接这个“好朋友”以后,我就被它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真情和爱深深地打动了。在曹文轩的笔下,不起眼的油麻地变成了我最向往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可爱的油麻地小学,有可爱的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有可爱的温幼菊,蒋一轮,白雀;平凡的草房子充满了爱和欢声笑语,因为那里有一个小男孩,他叫做桑桑,这个草房子的故事,就从他的童年生活开始说起:
调皮的桑桑一点儿都不像桑乔的儿子。他家住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是一栋草房子。桑乔是一个做事拘谨、严肃的好校长。而桑桑呢,又是那么的调皮捣蛋——他的许多鸽子只能钻墙洞过夜,他心里就起了怜悯,决心要改善鸽子们的住处,但是却把家里搞了个一团糟……桑桑喜欢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学六年的生活让他难以忘怀,他经历过爱和感动,得过鼠疮,经历过那种让他想说却说不出口的疼痛……但是桑桑觉得很幸福,他觉得他的生活很充实。
当我翻开这本大概有三厘米厚的《草房子》,心里顿时充满了欣喜和感动——当看到桑桑的病痊愈时,我开心地流下了眼泪;当桑桑和纸月从仓板小学男生们的手掌里逃出来时,我为他们的聪明才智喝彩……我的内心被桑桑的勇敢打动了——尽管他们不富裕,尽管他们没有现在我们这么的幸福,但是他们生活的很快乐,因为他们拥有一颗纯洁的,高尚的心灵。
我很喜欢我的这个“好朋友”,不仅喜欢故事里的人物,而且喜欢这本书的风格——朴素但又温馨,简洁而又纯美。桑桑,纸月,杜小康……他们就好像是我们身边的人,虽然那么不起眼,但是他们有一颗高尚的,美丽的心灵。他们的故事有时让我沉思,有时让我开怀大笑。我不仅从书中的字里行间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让我学会了纸月的默默无闻,桑桑的机智勇敢,杜小康的敢做敢当……
当我再次翻开了《草房子》时,我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了这样的情景:有苍苍无际的蓝天,有金灿灿的稻田,有一个叫油麻地的地方,有着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他们一起坐在草房子上,用心灵唱出最美的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阅读过许多书,从小时候的《十万个为什么》到后来的《快乐王子》、《稻草人之乡》,再到现在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等,众多书籍中令我念念不忘超级喜欢的是《查理九世之末日浮空城》。
说起《查理九世》,想必和我同龄的小朋友们都很熟悉,告诉你们我可是它的忠实铁粉,整套书分为二十七册,我看过的有《黑贝街的亡灵》、《恐怖的巫女面具》、《吸血鬼公墓》等,但最使我回味无穷的还是第二十四册《查理九世之末日浮空城》,它里面讲的是四人一狗的冒险故事,他们的冒险队叫DODO,尧婷婷认真勤勉,正义感超强,是一名三好学生,她可是一位漂亮又充满智慧的小姐姐哦(哈哈),也是DODO冒险队的唯一女成员,虎鲨是DODO冒险队中的保镖如同西游记中的猴哥,功力超强,墨多多原名墨小侠,查理九世的主人,一个未来世界的大侦探,也是DODO中的灵魂人物,扶幽是DODO冒险队的技术人员,他务实能干,智商超高,下一位要介绍《查理九世》中的主人公查理九世,一只拥有贵族血统的狗,也是DODO冒险队的老大。《查理九世之末日浮空城》主要讲的是主人公们在经历千变万化的奇异历险后,队员们终于登上了空中的诺亚方舟——浮空城,它是冒险协会总部,谁料浮空城竟隐藏着一个世界协会的科学家们数十年也无法了解的神秘禁区,怪不得故事中坍塌的圆心祭坛中森林白骨冒出诡异白烟,是真实和虚幻交织一起。更可怕的是,所有的冒险都在协会会长雷欧掌握之中,鬼影迷也出于雷欧之手,此刻是不是勾起了我们每个小读者好奇之心和想看下册的欲望……
看完这本书,结合前几册,我不禁感叹,雷欧会长真是深藏不露,他居然想用毁灭来终结毁灭,彻底洗清人性之恶,重建一个全新未来,也被冒险队员们团结友爱,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更懂得了失败只有一种就是半途而废,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一筹莫展,有的人选择了放弃,有的人用极端手段解决,这些都是一种逃避,我们应该学习DODO队队员精神,一路狂奔,克服困难,努力前行。那怕花上一辈子时光,也得不到满意答案都没关系,因为我们做了、努力了,过程是无限美好的……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多读书还要读好书,希望你们也能了解这本书,深读里面惊险奇异的冒险故事,那些新颖的题目会令我们脑洞大开,里面人物的对白和笑话会让我们放松身心,开阔视野、积累知识,一定要阅读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最喜欢看阳光姐姐写的书,因为阳光姐姐写的书非常的生动、有趣,能让我们百看不厌,虽然阳光姐姐书里的句子非常朴实,没那么深奥,但还是能让我们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去明白一些道理。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阳光姐姐小说派之最后一条班规》这个故事所讲的内容是:五(三)班的班主任李老师住院了,学校派给五(三)班一个新的代课老师——黎老师,黎老师一来到班级,就给五(三)班定下了四条残酷的班规:一是不能带饮料和零食来学校;二是不许带课外书来学校;三是在食堂就餐时,不能剩菜剩饭;四是课间休息时,除了去上厕所外不能离开教室。这四条残酷的班规让大家叫苦连天。·
为了废除第一条班规,大家在科学课上(因为科学老师对他们很好)每隔7秒钟喝一次水,科学老师问同学们怎么了,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对老师说黎老师不让带零食来学校,肚子饿的只好喝水。科学老师马上找到黎老师,叫黎老师撤掉第一条班规,还和黎老师两个人凑了一点零食给大家吃。
为了废除第二条班规,作文课上,黎老师让大家写作文,几乎没有一个人动笔,黎老师生气了,问大家为什么不写作文,有人说老师不给他们带课外书来学校,他们写不出作文来,为了让大家写出作文来,黎老师又撤掉了第二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三条班规,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有大家最不爱吃的肥肉,可是原来最不爱吃肥肉的一个女同学,大口大口的夹起一把青菜,几乎不嚼就吞了下去,只见她越吃越快,忽然,她开始吐了起来,不仅是刚刚吃的东西,就连早餐都吐了出来,同学找来了老师,同学们又让黎老师撤掉了第三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四条班规,在运动会上,原来成绩很好的五(三)班,得到了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很生气,大家说是因为黎老师下课时不让大家出去运动,所以在运动会上才得到了这样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只好把最后一条班规给撤掉了。
可是等大家好不容易废除了四条班规,时间光阴似箭,两个月转眼就过去了,班主任李老师出院了,代课老师——黎老师也要走了。
我的感受:这个故事讲了大家怎样费尽心思,要不容易用各种办法撤掉了黎老师那残酷的四条班规,大家的课间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可黎老师又要走了,经过了两个月的点点滴滴,大家和黎老师产生了很深的感情,一时都很舍不得黎老师,大家的眼圈都红红的。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很好玩,你们不妨也看一看吧,我家里还有阳光姐姐小说派一系列的书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英雄梦,梦想着自己拥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去拯救地球;梦想着自己像英雄那样,斩妖除魔;梦想着自己学会了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就能飞越十万八千里……这些绝技我在《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中都见过,它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由德国著名作家拉斯伯·华尔格创作的。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快乐无比的冒险家,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吹牛大王。他的传奇经历令人不可思议,却又牢牢地抓住了我们每一个小读者的心。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你见过被牛奶环绕的乳酪岛吗?你见过一只角上长了樱桃的麋花鹿吗?你体验过骑着耐热鸵鸟去火星旅游吗?你试过拉着自己的辫子连人带马拖出沼泽吗?这些神奇的现象在这本书中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它们是不是已经让你按捺不住、心潮澎湃了呢?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吹牛大王历险记》不仅是一本拥有活力的书,书中的历险故事更精彩更刺激,它满足了我们少年儿童的好奇心。这又是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原因。
那次,他在河边打猎,眼看着河里的游动着的野鸭,双手摸着自己那咕咕叫的干瘪的肚子,他眼珠一转,突然想起口袋里的一块肥油……他心想:“如果我利用了这块肥油和鱼竿,说不定会……”他边想着,也就干了起来,他先将袋里的那块肥油挂到了鱼竿上,再将肥油和钓鱼线一起甩到了河里,准备将那些野鸭全部搞定。
来了!第一只野鸭正朝这块肥油游过来,它没有任何防备地吞下了那块肥油,那肥油经过它的大肠、小肠、胃以及其他内脏,最后还是从屁股中掉了出来。当然,这只野鸭成了瓮中之鳖。好,第一只野鸭中计!吹牛大王可开心啦,读到这里时,我也随着他一起欢呼。随后,其它鸭子也陆陆续续游来,这块肥油一一在它们每一个的肚子里做了一次次的特殊旅行。每次这位幽默的冒险家看到野鸭上钩、肥油掉出后,他都拉起鱼竿。最后,收获了一群野鸭,大饱了一次丰盛的烤鸭大餐。
当然,孤掌难鸣、独木难支,一个再优秀的人没有伙伴是不可能成功的,吹牛大王也是一样,他在旅行中,认识了“千里眼”、“顺风耳”、“大力士”、“吹风手”和“神枪手”。他们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了艰难的冒险之旅。
如果没有广阔的想象力,一篇冒险故事又能走多远?我相信这本语言幽默、内容风趣、情节生动的名著,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个华丽的惊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种子。读书是一门不可缺少的功课。书籍是我们最真诚的朋友。书籍是一盏明灯,能照亮我们前行的路,阅读书籍,感悟人生,我们就会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我们应该学会读好书,好读书,因为只有读书的人生才是最精彩的。
说起喜欢的书籍,还真的不少,我最喜欢的书籍是《成语故事》,里面收录了许多中国古代的成语故事,其中有一则故事,叫做《天衣无缝》,给我的印象特别的深刻。我非常喜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古时候有个叫郭翰的先生,他能诗善画,性格诙谐,喜欢开玩笑。盛夏的一个夜晚,他在树下乘凉,但见长天如碧,白云舒卷,明月高挂,清风徐来,满院飘香。这时,一位长得异常美丽的仙女含笑站在郭翰面前。
郭翰很有礼貌地问:“小姐,您是谁?从哪来?”仙女说:“我是织女,从天上来。”郭翰问:“你从天上来,能谈谈天上的事情吗?”仙女问:“你想知道什么?”郭翰说:“我什么都想知道。”仙女说:“这可难了,你让我从哪说起呀?”郭翰说:“人们都说仙人聪明,你就随便说说吧。”仙女说:“天上四季如春,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绿树常青,花开不谢。枝头百鸟合鸣,水中游鱼可见。没有疾病,没有战争,没有赋税,总之,人间的一切苦难天上都没有。”郭翰说:“天上那么好,你为什么还跑到人间来呢?”仙女说:“亏你还是个读书人。你们的前辈庄周老先生不是说过‘在栽满兰花的屋子里呆久了,也闻不到香味’的话么。在天上呆久了,难免有些寂寞,偶尔到人间玩玩。”郭翰又问:“听说有一种药,人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你知道哪有吗?”仙女说:“这种药人间没有,天上到处都是。”
郭翰说:“既然天上多得很,你该带点下来,让人们尝尝有多好呀。”仙女说:“带是带不下来。天上的东西,带到人间就失去了灵气。不然早让秦始皇、汉武帝吃了。”郭翰说:“你口口声声说来自天上,用什么证明你不是说谎话哄人呢?”仙女让郭翰看她的衣服。郭翰仔细看,很诧异仙女的衣服是没有缝的。仙女说:“天衣无缝,你连这个都不懂,还称什么才子,我看你是十足的大傻瓜。”郭翰听完哈哈大笑,再一瞧,仙女不见了。
这个故事是不是很吸引人呢?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感受很深,成语“天衣无缝”就是用来比喻事物完美自然,浑然天成,没有破绽。所以我以后还要努力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去寻找更加有趣的故事,从书中去学习更加丰富的知识。因为只有读书才是最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一个小故事,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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