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它让我一会儿惊心胆颤,一会儿兴奋不已,好像带我进入故事中了。
我觉得《三国》里最聪明的是孔明。他姓诸葛,名亮,字孔明。因为他住在卧龙岗,人们都叫他“卧龙先生”。他辅佐刘备报效国家,在他的指挥下有很多著名战役,比如:草船借箭、赤壁之战……诸葛亮发明的“孔明灯”、“诸葛连弩”到现在还被人们津津乐道。
我还很喜欢赵云。他武功高强,有勇有谋。长阪坡之战,他在曹操的百万大军中七进七出,救出刘备的儿子刘禅。他常打胜仗,人称“常胜将军”。
《三国演义》中还有很多英雄人物,比如:刘、关、张、曹操、孙权等都是我喜欢的。总之,《三国演义》是一本好书,它丰富了我的头脑,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
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
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在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它以讲故事的方式把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一一道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很喜欢三国时期的故事,尤其是火烧赤壁。据说,曹操自以为兵强马壮,在刘表死后率军南下,打算一举平定南方。曹操号称有八十万人,但人马疲惫、水土不服、不习水战。一到船上就呕吐不止。于是,有人向曹操提建议:把所有的船都用铁索连在一起。曹操欣然接受。在一个刮着东南风的日子,黄盖驾着几条装有蒿草的小船飞快地向江北驶去,曹军一看带有标记的小船,以为黄盖来投降,毫无防备。当小船离曹营还有二里的地方,黄盖一声令下,将小船点燃向曹营进发。曹军顿时大乱,可是曹军的船都用铁索相连,一条船着火,其他船也跑不了。曹军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就这样,赤壁之战最终以少胜多。孙刘联军获胜,曹军大败。古人的智慧真是超乎我的想象呀!
在科技方面,我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推算圆周率。早在魏晋的时候,有一位叫刘徽的数学家用一种“割圆术”的方法计算过圆周率,可是祖冲之经过验证,发现刘徽的计算结果不够准确,所以他重新进行了计算,得出了更准确的数值,把圆周率推算到了小数点后七位。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冲之,就把月球上的一座环形山以他的名字命名,“祖冲之环形山”。我觉得祖冲之在数学方面的贡献真是了不起。
在文化方面,我最喜欢的是唐代的颜真卿。他写过得碑体都很有名,有《勤礼碑》、《多宝塔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多宝塔碑》。而且,它还是我曾经学习过得碑体。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他不仅是个大书法家,还是一位大英雄。不由地,我对颜真卿肃然起敬。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经创造了灿烂无比的文化。这些古代文化使我们赞叹不已。其实我认为还有更多、更好的古代物品、遗迹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非常喜欢看周锐写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得就是《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大个子老鼠是男生,小个子猫是女生,他们是好朋友,经常在一起玩。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个小故事,大多数都在讲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他们一起上学,一起郊游,一起钓鱼,一起探险……他们非常友爱,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喜欢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大个子老鼠真诚,小个子猫善良。我非常羡慕他们之间的友谊,我也想跟他们一样,交到一个能够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的好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读很多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法国法布尔写的有关昆虫的书。
这本书生动的描写了许多昆虫的习性,工作,繁衍和死亡等。都活灵活现充满了灵性与智慧。在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红蚂蚁。红蚂蚁是靠地球磁场来辨认方向的,它是膜翅目昆虫,红蚂蚁专门托黑蚂蚁的蛹,它们出征的路并不平坦,总是弯弯曲曲的,即为坎坷艰险。它们不为险阻,依然从原路返回。结果有一些被北风吹进了池塘被鱼吞食了。
所以我要学习红蚂蚁不为困难,坚持不懈的勇敢精神。书就像我的老师,它会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在我幼小的心里播下文学的种子,我爱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每个人喜欢的书都不一样,有的喜欢寓言之类书,有的喜欢童话之类的书,我就比较爱看四大名著,看了一遍又一遍,总是不耐烦。
我从小到大,在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是因为唐僧坚持不懈,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非常勇敢,不怕妖魔鬼怪。
我看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他们来到一座大山下,唐僧说:“我有些饿了,你们谁去化斋?”孙悟空说:“我去吧。”孙悟空临走前给大家画了一个圈儿,说:“我不回来,你们就不能走出这个圈儿。”然后,他就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人走过来,说:“请你们到我家去做客吧。”这个女人就是白骨精。她变化了三次,都被悟空打死了。这段就是“三打白骨精”。
希望大家都喜欢看《西游记》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一天的早晨正不知该做什么时,正好看见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一时兴起就挑了本罗密欧与茱丽叶的爱情故事来看,看了看简介写说:“因为罗密欧与茱丽叶的死使两家由仇家变知心好友。”所以,这和睦的关系全事由他们俩的牺牲所换来的啊!
看了看简介而大受吸引的我,决定要把这本书马上看完,有了这个动力后,几乎不用家人提醒,就用一天的时间马上看完了!一看完我就感到十分生气,气那位约翰牧师竟然没有传达讯息给罗密欧,害的他去服毒自杀,也气茱丽叶怎么这么笨的陪罗密欧去死,而不想想看她死后罗伦斯神父和她的家人会有多难过,这也是我看最想不懂、最不喜欢的情节了。
当然一本书里有令人讨厌的情节,也就会有令人相当喜欢的幸福时刻,就像五花肉虽然肥,却带有肥肉与瘦肉当那两种肉混在一起的滋味简直就是──世上最好吃的美食,因为它不会像瘦肉一样黏牙,也不会像肥肉一样吊人胃口,而是调味料与新鲜的肉配出来的顶级五花肉。所以,这样子的文章、这样子的五花肉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啊!因此我能看到这么一本五味杂陈的好书,还真是幸运啊!
至于刚才我所说的幸福时刻其实就是:罗密欧与茱丽叶很相爱的那段日子,在那个时期罗密欧只要一看不到茱丽叶就会很紧张、很不安,这总总的担心都是我们没法体会没法拥有的,而如今罗密欧竟然有这般的感觉,真是让人无法相信啊!
在翻翻这本书后才发现:原来杀人凶手也有可能是双方的父母亲,因为他们是仇家彼此都和不来,所以茱丽叶的爸爸妈妈就想把女儿许配给巴理斯一个有权有势的男士,就因为这样害的他们很痛苦,所以最后只好了断生命。
我觉得这本还真是一本爱情悲剧啊!但是悲剧也会有令人满意的地方,例如:“最后两家和好了,世人也永远记得他们一家子。”这个地方我就相当喜欢。因此,我希望下次也能找到如此好看的书来充实一下我的暑假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读过许多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书是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心底善良的唐僧,忠心耿耿的沙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还有天不怕地不怕、本领高超的孙悟空。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斗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真经。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说的是白骨精想吃唐僧的肉,就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想要接近唐僧,被孙悟空识破了,她又变成了老婆婆和老爷爷,可还是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师傅却误会他连伤三条人命,不但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把他赶走。白骨精一看有机可乘,抓走了唐僧,唐僧这才明白错怪了孙悟空。孙悟空却不计前嫌赶过来打死了白骨精,救了师傅,他们又踏上了取经之路。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被他们师徒不畏艰险、一心向佛的精神所感动,也使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在学习上要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在生活中要明辨是非,持之以恒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阳光下,我双手捧着那本最喜欢的书——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饭翻开这本书的扉页,我再次感受到了这位女性深藏着的力量。
书中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女孩儿战胜重重苦难,最后终于觅得幸福的故事。
于作者而言,这是一本自传,于我而言,这确是一本不朽与世的巨著。
《简爱》讴歌了人性中最最重要的良知——平等。“这是我的心灵在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两个人已经穿越了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这样写道。
试想一下我们的人生,是否也正如他所说的呢?
一个人的相貌是无法改变的,成长路上的挫折,苦难也是必经的,尽管如此,我们依旧可以平等的,平等的追求一切大自然赋予的物质和崇高的思想。
没有谁天生就可以怎样,也没有谁天生就不可以怎样,正如夏洛蒂所言,我们是平等的。
我仿佛通过这本书,看到了,那个叫做简爱的女孩儿,从她身上,又看到了夏洛蒂的影子。她们追求平等,渴望平等的人生观,让我看到了一位女性背后的力量。她们背后闪烁的光泽远要比此刻的太阳耀眼。尽管——她是位女性,他她只是位女性!
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那么简单,它教给我们的是人生的里程碑,让我们学会在享受平等之上更要平等对待他人。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以为只有男性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而事实却否认了这种思想。李清照,武则天,夏洛蒂勃朗特三姐妹,还有许许多多被世俗所看不起的女性,她们的一切成就将告知历史告知世界女性一样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真理,会将那些条条框框,诸如圣经一类的思想彻底打垮,还女性一个作为人的权利。
《简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对于人性,对于良知,对于原本就不公平的世界即所谓的命运,对于万千女性的渴望与追求,我想这本书无疑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星期二,妈妈回到家拿出一本名叫《会跳舞的向日葵》的书递给我。我问妈妈:“为什么给我买这本书。”妈妈说:“这个月你的表现很好,这本书我作为奖品奖给你,你可要好好看噢!”“一定好好看!”我答道。
晚上我坐在沙发上粗略地翻了一遍这本书。我被书里动人的故事和生动有趣的句子吸引了。书里写出了主人公当时的心理活动,用了优美的词句来描写人物的动作和心理。运用了比喻、排比、拟人的修辞手法。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晚饭。我很快吃完饭,跑到卧室去看书。
书看完了,我一看时钟九点了,我赶忙去睡觉,很快进入了梦乡。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叫国宇轩,今天我要介绍一本我就喜欢的课外书,名叫《淘气的马小跳》,共有20本。我介绍其中的一本叫《贪玩的老爸》。
马小跳虽然被老师认为“坏孩子”,但其身上的善良、热情、真诚、勇敢,每次都让人感到,而他的想象力、创造力和与生俱来的幽默感又让每个人惊叹,马小跳不仅爱玩,而且会玩,能玩得花样百出,能玩出聪明与机智。
马小跳的老爸也爱玩,他不仅有童心、有爱心,能理解马小跳,而且还能和马小跳玩到一块,甚至两人比着玩,“贪玩老爸”玩出了许多发明创造,成了大名鼎鼎的玩具设计师……马小跳居然要和他的“贪玩老爸”互换角色,让老爸当儿子,他当爸爸……内容非常精彩,希望大家喜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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