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作文4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选择作文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选择作文 篇1
“文科?”班主任愣了一下,摸了摸他锃亮的光头说,“我觉得你的理科很不错啊,为什么还要选文科呢?咱们班还真没有几个人选文科。”他把目光从教案上抬起来,靠了靠椅背,直直地盯着我,面带微笑。
我们的高一班主任老李光头,国字脸,虎背熊腰。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觉得,如果他戴上黑墨镜,穿上黑西装,走在路上,绝对一副黑道大哥的派头。所以,刚跟他接触时,我在他面前会战战兢兢,说话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后来才慢慢发现,老李笑起来的样子很温暖,很踏实,甚至给人一种老实憨厚的感觉,有时候还带一些与外表截然相反的羞涩,让人感觉很亲近,最终忘记那种黑道大哥的奇怪遐想。
我直直地盯着他笑眯眯的眼睛,说:“对,老师。我想好了,我觉得文科应该更适合我。”一字一顿,好像比我之前生命中说过的所有的话都清晰有力。
“嗯,那好,你说说理由吧。”老李彻底把身子靠在了椅背上,叉着手,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我突然感觉喉咙发干。咽了口口水,开始组织语言。
高一上册即将结束,学校组织文理分科工作,每个人填好选择意向表之后先交给班主任,然后统一上交给学校归档。我记得那是一张长不过一拃,宽不到半拃的小纸片。软软的,白得发黄,纸质很差,好像是随手从草稿本上撕下来的一般。我从来没想到,文理分科这样的人生大事,最终要由这样的一张小纸片决定,也没有想到,我第一次被老李叫到办公室谈话也是因为这张小纸片。当时也没有意识到,和老李的这一次谈话也是最后一次。
我不算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但面临选择时难免需要自己做决定。我发现,当一个人面对很多选项时,会倾向于做出感性的选择,因为选择太多,他没有办法去一一考虑得失利弊,于是他就会麻痹自己,不去想多余的东西,完全按照感觉来选,将备选项范围不断缩小,最终得出一个看似合理,实则不那么周全的结果,但没有那么多纠结,反而一身轻松。但当一个人面对的只有两个选项时,他往往会穷尽所有的力量去弄明白这两个选项究竟哪一个更好,极尽理性分析各自的利弊。Tobeornottobe,当这样直白露骨的问题摆在一个人面前,两个答案好像都有一种逼迫力,推着你作出选择,令人无比纠结,患得患失,给人一种能够量化分析两者孰优孰劣的错觉。
入学的时候,我们班“学霸”云集,各种中考全市全县一二三四名,大家的共同点是理科都不错,因此,很多人没有分科的纠结,毅然选择了理科。再加上生活中大家的普遍观念都是,文科是差生的选择,是一种面对困难懦弱的退缩,是为了混着上一个大学,这种偏执的刻板印象,无疑给很多人套上了枷锁。我的理科正如班主任所说,不算很差,甚至物理曾经考过满分,即使选了理科短期内我觉得也不会对排名有很大影响。
曾经无数次,我站在岔路口,望着向远方延伸的几条道路,在别人的建议下,懵懵懂懂地选择了一个路口,时对时错,其实对错无关紧要。错了,多走一会儿也就对了;对了,也无非是比别人快了几步,还有可能走得跌跌撞撞。但是,这次的'选择不一样,我并不是在选择走哪条路,而是在选择走哪个方向。目的地有可能因此而完全不同。
我明白,文理科并无高下之分,选择的唯一依据是自己的性格。我不同意把成绩的好坏作为考量标准的想法,也不赞同把文理分科视为获得更高升学率的妙招。这种表面上的理性,与分设文理的初衷南辕北辙。学习并非为了制造成绩和提高升学率,而是为了更好的认识自己。文理分科本该让学生更好地发掘自己的潜力,在自己有兴趣的事情上下功夫。
那时候,我常常想起学校楼道里的一条标语,上面是北宋张载的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也想起了叔孙豹的话: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都是文人的崇高,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后辈鞭马不及。这两句话和其他标语外观并无不同,让我深深震撼的是那种济世救民,求学问道的情怀。我们的祖先举起手中的火石猛烈敲击,在风雨交加的黑夜中随火花诞生的,不止是物理的光和热,还有文明的光和热。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我想,作为一个人,我应该也要先认识人。作为人类中再普通渺小不过的一员,我们都如同蝼蚁般匍匐在泥土中,然而总有人想把目光投向天空。我觉得,当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时,就会有一两只蚂蚁长出翅膀来,代替所有向往天空的同类,饱览陆地的风景。
那时我说:“我知道我对文科感兴趣。就算它没有标准答案,就算它在不断变化,就算它常常不被重视。但这就是它的特点,不能评价是好是坏。我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就一定会负责到底,如果是自己想学而去学,而不是自己要学而去学,那么,说不定,学得更开心,也说不定我会做出更大的突破。”
现在我想说:“选择其实并没有什么对错。不如少一些过分的理性,纵容自己几次。在小的时候,就因为功利性的考量而掩盖了几分真诚,那么什么时候能够去无悔地倾听自己呢?”金·凯瑞曾经提到,他的父亲原本能够成为一个伟大的喜剧演员,然而他为了能够得到稳定的收入,照顾家庭,因此做了一名会计。然而,在金·凯瑞12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失业了。金·凯瑞说,这给了他一个极大的教训:既然你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也不一定会成功,那么为何不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呢?
我很庆幸,自己那时并没有因为种种原因动摇了自己的选择,第一次“离经叛道”,带给我的,是坐在模考考场上的一种莫名的坦然——就算结果不尽如人意,也无须指责任何人,包括自己。
人生就是在爱与恐惧之间选择,记得,选择你热爱的,而不要被恐惧胁迫。
选择作文 篇2
月光暗淡,寒风凛冽,我独自在那徘徊,心里的波涛无法平息,我到底该如何选择?
突然间,月光从乌云间倾泻下来,随着那乳白色的月光,我仿佛看见了勾践的卧薪尝胆,看到了韩信的胯下之辱,看到了昭君的远嫁边塞!
勾践
他是一代君主,却在吴国当牛做马。他也想过放弃,但他不能,国灭了,人亡了。即使面对着各种屈辱,他也不能放弃,为了他的子民,他必须振作起来。
他每天都会提醒自己:我要复国。
终于,他等到了这一天,他带领越国的臣民们取得了胜利,报了国仇家恨。
如果当时战败的勾践不是选择卧薪尝胆,而是选择像项羽一样,认为自己无颜见家乡父老而自杀的话,还会有越国的胜利吗?
韩信
一个少年低着头,周围的人都指指点点,笑声不断。
他,迟疑了。
该不该?过不过?爬不爬?无数的疑问,无数次的挣扎。
最终他选择了爬过那些屈辱,他缓缓地弯下了腰……
那天,他独自一人走出了刘邦的.帐下,他心里暗暗的想:原本以为遇到了圣主,该是自己大展身手的时候了,却不想,这刘邦也与项羽一般……正当他迈步走出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那声音听起来是那样的值得信赖,可也正是这个声音,让他多年后无法走出刘邦的未央宫。这个声音,消除了韩信心里的疑惑,于是,他决定留下,来回报萧丞相的知遇之恩。
如果韩信当初不选择忍受胯下之辱,而是与众地痞大打出手;如果当初韩信不是选择留下,而是像陶潜一样纵情山水。那么,战场上就会少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将军,甚至有可能将中国的历史重新改写的将军!
王昭君
在昏黄的夜晚,她对着镜中的自己,轻轻地将自己的心事收藏,因为,过了这一晚,她就要离别这生她养她的地方,离开那些深爱着自己以及自己深爱着的人,但想到自己的使命,她小心地将自己的哀伤驱赶。
和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纱帐中一个美丽的女子,面带微笑,尽管飞沙走石,她也带着微笑,带着希望走向了边塞!
月光依旧暗淡,寒风依旧凛冽,但我心里的波涛已经平息,因为从勾践的卧薪尝胆,从韩信的胯下之辱,从昭君的远嫁边塞中,我知道了自己该怎样选择!
选择作文 篇3
既然选择埋下希望的种子,就定要细心浇灌,才能长成参天的大树;既然选择将梦想折叠成纸鹤,就定要倾注感情,才能唤起直冲云霄的灵性;既然选择埋头苦读的日夜
就定要坚持不懈,才能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每个人都在浩瀚无垠的大海中漂泊,驾着一叶孤舟,驶向花开的彼岸。
面对无边无际的汪洋,我们总会感到迷惘,迷失方向。就好比站在十字路口的中央,条条大路通罗马,却无从选择,甚至胆怯选择,因为我们都知道选择至关重要
假使你开了一辆豪华的'私家车,那你定不会选择坎坷不平的羊肠小道;假使你骑着山地越野自行车,自然
选择宽广平坦的高速就违背了你冒险的初衷;这并不意味着你两袖清风,徒步旅行就会失去速度与激情,相反,你恰恰享受着沿途的美景
因此,不同性格的人,向往不同。每个人选择的道路以及未来也决不能枉加断言。
例如性情鲜明,人物性格迥异的《红楼梦》中,所表现出来的人物形象又是千差万别。薛宝钗向往官吏生活,锦衣玉食,而黛玉葬花的一生却又是一番光景。
尽管选择的重要性在人的一生中每时每刻都被体现,但选择就只是明确目标,而朝着目标风雨兼程才能迎来一线光明。
是否还记得我们儿时喜欢的那部动画片《西游记》?唐僧西天取经历经沧桑,克服九九八十一难,才换来生仙成佛的因缘。是唐僧的坚持不懈,矢志不移,最终乘风破浪,迎来彼岸花开
我想,在知识的海洋中,做一名优秀的工程师,汇聚点滴海水勾勒我求学的蓝图。做一名优秀的舵手,撑起远渡北大的风帆,即使遭逢狂风嘶吼,巨浪席卷,我也绝不返航!
选择作文 篇4
“我们这行以专诸为祖师,入行磕了头,众生是杀手。”
在师父严厉的目光下,我向面子的架子磕了三个响头,那架子占据一整面墙,上面密密麻麻地摆满了成千上万的黑色牌位,那是历朝历代所有死去的刺客杀手,牌位重重叠叠,仿佛枯死的森林,压抑地让我喘不过气。
“他们都是……怎么死的?”年幼的我无法想象有朝一日我会成为这些牌位中的一员。
“他们都是杀手,他们为杀人而死。”师父仍面无感情,“你可以选择杀人的手法和你死去的方式,但你作为杀手,必须保证你是为杀人而死。”
这句话像是烙铁一样烫在我脑海的深处,在每一个杀人之后的夜晚,它都像毒刺一样在我的噩梦中搅动。
直到今天。
面前的师父已经须发皆白,他看着我露出一个干瘪的笑:“听说你不想做杀手了。”
他的刀锋顺着刀鞘滑出,十五年的时光如水流过。
我十五岁第一次杀人,用的是阻击枪。
“你还太年轻,所以我帮你选择了这种最安全的枪械,你的位置在监视器里的盲点,你要做的只是选好时机,按下扳机。”师父在耳机中提醒。
“他是谁?”我看着十字准星中的中年人。
“一个企业的董事长。”
“他是一个恶人么?”
“你是来杀人的。”师父的声音有些不悦,“做你该做的事。”
耳边的交错的风铃声在这一刻突然消失,气流止息,空气静茹死水。
我扣动了扳机。
我二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彻底不再用狙击枪了。
师父说的没错,重要的不是手段,而是目的。
在柬埔寨的森林中,我用一颗手杀掉了拥兵自重的毒贩子,血花在他身上绽放,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在地上绝望地抽搐。
在公海的邮轮上,我用一支钢笔插进了赌神的喉咙,他死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他可以用运气赢取全世界,却还是躲不过死神的镰刀。
在人声鼎沸的酒吧里,我徒手扼死了壮硕如牛的格斗冠军,这个强健的.男人死前一瞬发出了婴儿一样的哭泣声。
每一次杀完人,我都习惯失眠一晚,见惯了死亡,我更知道生命真的脆弱如纸,无论我的还是目标的。
但我不停地杀人,一日为杀手,终身是杀手,在这条路上我能选择的,只是如何以最完美的方式杀掉目标。
昨天是我最后一次杀人。
在地铁的电梯里,我见到了我的目标。她挺着肚子,眼中却带着孕育生命的自豪与喜悦。
我用戴着戒指的手按上了她的肩膀,戒指上的毒刺轻轻刺入她的体内日,毒素让她的血压缓缓下降,心跳也渐渐停止。
我把她轻轻放在地铁站的长椅上,她就像睡着了一样。
走出地下的时候天上下起了雨,我站在雨中,一任雨水淋湿了我。
“你可以选择杀人的手法和你死去的方式,但你作为杀手,必须保证你是为杀人而死。”
不知是淋了雨还是别的什么,我的头开始疼了。
“入行磕了头,终生是杀手。做我们这一行,没有退出的道理,你要退出,只好由我这个做师父的亲自杀了你。”师父的刀锋在我眼前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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