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合集8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的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的作文 篇1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是我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名言。意思是书读多了,书中的意思也便明白了。
我喜欢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是一种枯燥无聊的行为。相反,我认为读书可以使我烦躁一天的心情平复下来,可以是我明白非常多的常识和道理,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何乐而不为呢?我喜欢看杂书,各类各样的。因为在书里我可以获得一种别样的快乐。
有一本书,我百看不厌。当读到女主为了保住男主,坠落悬崖是,我会潸然泪下,当看到女主和男主重逢时,我又会新笑颜开。书籍对我来说是一个益友,也是一剂医治心灵创伤的灵药。每当夜深人静时,总喜欢拿着一本书翻看一下。
我喜欢的书有着非常多种。我喜欢在早晨或着傍晚,迎着朝阳或晚霞,拿着一本书,坐在院落中细细品味。妹妹曾经说我是一个“书呆子”只要看到一本好书便想将她带回家。但我对于这个称呼特别喜欢。
还记得有一次,在姥姥家发现了一本好书,便立刻拿起来,直到吃饭的时候,我依旧再看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始终没有答应。之后,妈妈便进屋里去叫我,看到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真是个书呆子。”我依旧沉迷于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直到妈妈的河东狮吼响起,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还有非常多种。
读书,是快乐的源泉;读书,是慰及我心灵的良药;读书,是精神的一种寄托。
读书,原来如此快乐。
读书的作文 篇2
“在每年的一个特殊的日子里,我都可以借助花和可人说话……”小时候,捧着一本带汉语拼音的《乌丢丢奇遇记》幻想着自己何时也能够拥有这样神奇的花儿,借助花儿与远方的爸爸妈妈说话。
但是,我找到了这样的话!真的找到了!她长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我凑近了嗅了嗅,一丝幽香在阳光下沐浴着淡雅的鹅黄,一朵朵像喇叭似的花,恰如其名—喇叭花。柔软的藤曼上,几朵花怡然竖立。但她却没有依附于其他,而是傲然挺立,不容亵渎。突然,一抹浅紫跃入我的眼帘。我睁大了眼,原来在那普遍的鹅黄中还有星星点点的紫,像是被捧在手心里的至宝,受着鹅黄的呵护。
我想起了吟痴老人于可人之间那朵神奇的花,难道就是这种花吗?
我试着对喇叭花说了几句话:“喇叭花呀,请你告诉我的爸爸妈妈,我很想他们,让他们回来吧。”稚嫩的童音通过空心的滕蔓传送了出去,却不知何时才会有回音。
一阵秋风吹起,再也看不见喇叭花的影子。我想也许是相隔的太远,喇叭花要飞出去送信吧。想到这里,我不禁咯咯的笑了起来。
就在那年秋天,我认识了邻家女孩—杨月。她比我小,却有一双爱笑的眼。后来,我和她成为了好朋友,我时常找她玩,和她说吟痴老人的故事于可人的故事。她就像是一片阳光,遮掩住我对父母的缕缕思念,而那因书而起的喇叭花给了我念想,一段对亲情、友情的念想。
又是一个新的春天,不知从哪儿得到的喇叭花种,我高兴的邀请杨月和我一起种花。在我们同心协力下,花种终于种好了,我们每个人都在花种边埋一张写有自己心愿的纸条,约定长大以后一起拆看。
也许是喇叭花尽忠职守,爸爸妈妈要接我去南京……
一晃几年过去,偶然间发现了喇叭花,她没变,仍是那份淡雅的黄,素丽的紫,永存心中。
没有去拆那张纸条,去看那稚嫩的字:希望爸爸妈妈早日回来……只是感谢儿时的喇叭花,《乌丢丢奇遇记》中神秘的花给我带来的念想,让我对未来有一丝希望……
想起书中的吟痴老人。当初为什么要放弃和可人一起去那个神秘的国度呢。现在,我心中似乎明了……风儿吹过,我站在花边,缓缓道出花语:珍惜。平日中的点点滴滴是花中的鹅黄,而最重要的是那抹浅紫——珍惜……
读书的作文 篇3
龙应台曾给他儿子安德烈写过一段话:“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注定与读书下了不解之缘。不管你愿意与否,都与读书撇不清关系。从呱呱坠地、牙牙学语、到上校的年纪。每个父母亲在不同的阶段对他们子女都寄予厚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直都是他们内心深处渴望达到的理想状态。但是由于种种缘由,有的通过读书实现了鲤鱼跳龙门,成龙成风,有的半龙半风,有的读书虽然半途而废,可在其它行业也是有声有色。不是有句话叫:“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吗?”
拉开时光的记忆,我的读书生涯是从村小学开始的。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每个村子还有村级小学,村子规模大一点的一般是五年制村小学,村子规模小一点的一般是三年制村小学。我们村子的小学是一所三年制学校,小学位于村子最西边,低矮的三间土坯房坐北向南,这便是我们整个村子里一到三年级20多名孩子的求学课堂。一年级和二年级一间教室,一年级学生坐前面,三年级学生单独一间教室。老师就两位,一位老师教一年级到三年级的语文,一位老师教一年级到三年级的数学。两位老师都是村子里的文化人,和每位同学不是沾亲就是带故。
据父母亲讲,村子的小学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村子大集体时修建的。没有一砖一瓦,全部是由土坯一层层堆积而建。土坯是黄土、秸秆和水拌和而成。黄土是由村民们赶着牛车从村西土沟一铁锹一铁锹运回来的;秸秆是村民们自家义务捐赠的;水来自村子的老水井,由年轻的父亲们挑着各式各样的水桶挑来的。父母亲常说,那时候村里年轻的父母亲多,自然孩子们也多。在村子里能有一所小学让适龄儿童不出村就能上校读书,这对整个村子来说是天大的事情。尽管父母亲那一辈他们读书甚少,甚至还有的是文盲,可他们内心深知读书的重要性。以至于村里面不少父母亲动不动就唠叨:“我们这一辈就是睁眼瞎子,去了城市连个男女厕所都分不清楚”。
带着希望与寄托,村民们干起活来自然是精神头十足。没花多少钱,没用多长时间就盖起来三间土坯房教室。窗子是木头制成的,特别小,窗上没有玻璃,用白麻纸糊着,地上更不会有砖是土地面。尽管简单,可这三座土坯房就成了村里精神圣殿,知识的摇篮,村民们和村庄的希望所在之地。
孩子们读书用的桌子是由大队统一提供的,经过一代又一代学生的不断使用,到了我们上学的时候,已经破乱不堪。桌面上的沟壑就像老人的皱纹深深浅浅,条形不一;桌腿子更是缺的缺、掉的'掉,爬在桌子上写字会左右摇晃。凳子是学生从家里搬,都是自家父母制作的木头凳子。凳子面上会绑一块母亲会给缝制的棉垫。棉垫大部分是用棉花做的,布料是父母亲们打了无数补丁的旧衣服。刚一开始,棉垫是又软又厚,可随着学生们体重的增加和屁股日积月累的坐压,最后棉垫子干扁扁、硬邦邦的像一块干牛粪。父母亲看到这使用了快一年的棉垫子,就又给自家的孩子重新缝制棉垫子。就这样,一块棉垫子被压扁、父母亲再缝一块,孩子们度过了无数个寒冷的冬天。在哪些雪花飘飞的日子里屁股下面也是热乎乎的,没有遭凉肚鼓,甚至屁股起瘘疮。
教室的地面是土地面,经过一届又一届学生的踩踏,已经非常的结实坚硬,甚至还发亮。可有土的地方就会有灰尘,再坚硬的土地也会如此。每天扫地的时候我们会把凳子放在桌子上,女同学捂着鼻子,生怕飞起的尘土呛着自己。可就是这样,尘土还是无孔不入,在头发里、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痕迹。为了让地面少些尘土,扫完地以后则会把清水撒在地面上,效果确实不错,尘土在水的面前一下子收敛了很多,不再那样肆虐无度。
在冬天寒冷的季节,上课要生火炉取暖。生火炉自然是男孩子的营生,轮流生火。炭是学校统一买的,但每天生火炉用的点燃物从自己家里拿,引燃物一般是棉花柴。一般生火是安排两个男学生,生火的这天要格外起的早,天还蒙蒙亮,父母亲就早早起来熬稀粥、馏馒头准备好了早饭。狼吐虎咽下肚之后,抓上棉花柴就向学校走去,路过和一起值日的同学家门口,大声的喊一嗓子。这时候,这个同学早已经悄悄埋伏在不远处的某一旮旯里,蹑手蹑脚地出现在你身后,双手捂住你的眼睛。辛亏你有所准备,不被这突然到来的情况所吓倒。然后,便是清脆般的笑声响彻在瓦亮瓦亮的夜色当中,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狗受到了惊吓,汪汪的发出几声狗吠声。边走边说,边走边笑,也不理会远处的狗吠之声,走到了学校。进到教室摸着黑,一个同学负责把棉花柴放到火炉里,在棉花柴上面再发些零碎的木材;另外一个同学负责把炭打碎,放在零碎的木材上面。盖炉盖,火柴点燃废纸,火光通红通红顿时照亮了整个屋子,教室一下子温暖了起来。
就是在这样的乡村小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清晨跳跃着奔向土屋课堂。学的科目很简单,就是数学和语文,上午全部是数学课,下午是语文课。上课前,我们不起立也不喊老师好,就那样直溜溜的坐在课桌前等待老师的到来;放学后,我们也不和老师说再见,没等老师喊放学,就争抢着跑出了教室之外,向家的方向跑去。学校也没有专门的操场、就是一个大院,四面土墙,这就是我们下课后的乐园。我们在土操场上尽心的玩耍,大声吼叫。那时候,也不评什么什么优秀或者是“三好学生”,在我们内心深处也不知道“三好学生”是什么概念?但大家放学以后、或者是暑假、寒假的日子里,都忙着争着做家务事。在做完家务事之余,我们春天打土坷垃仗、夏天下河洗澡、秋天爬房掏鸟窝、冬天生炉烤火。
在我们上了初中以后,村小就不复存在了,统一搬到了行政村所在地。再后来,行政村的学校该撤的撤,该搬的搬,都集中到了乡里。村里的小学是一个时代的缩影,那些简单的老师,那些幼年的同学,还有那简陋的教室确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因为那里是我的故乡、是我们的根。
如今好多农村没有了学校,家庭条件好一点的都去了县里陪读上学,家庭条件差一点的孩子上学得到几里外的乡镇上学。但是无论怎么样,家长都会竭尽所能让他们上学,因为他们深知,上学虽然不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财富,但它可以给孩子们带来更多机会。翻开那些有所成就的个人履历,没有一个人是在童年最能吃苦的时候选择了安逸,没有谁的青春是在红地毯上走过。
读书的作文 篇4
“学而优则仕”一直是古代儒生认真读书的理由,而到如今社会,虽说早已不仅仅局限于“仕”,但目的多是大同小异,便是生活得更有价值。
对于读书“用功”,很多时候也是“被压”出来的。世界上的各种资源都是有限的,但人口的基数却是十分庞大,这便需要一种机制,来判断哪些人有资格去享用更好,更多的资源。因而“压”出了“用功”读书。泱泱几十亿人中,竞争何其激烈,你若是想享用更好的资源,更好地实现自我的价值,你便要用功读书,这样你就会有更多选择的余地,而不是屈于那小小的一隅。
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选择本身便是有限的。一个人终究不可能保证自己一生都是站在成功的顶点,而保证自己有更多机会成功的最好方法,便是用功读书,以充实自身的才学。知识不等于普通的财富,它是可以可持续发展的,用功读书,便是给自己“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机会。同时,社会的谋生比读书的生活要艰辛得多,现在,我们不过是用一小段时间的奋斗,来换取未来更好的条件,更有意义的生活,这无疑是一比很划算的交易,何乐而不为?然则用功读书,实际上也是最好的选择。
于个人,用功读书意义重大,而于社会也是如此。社会从根本上说,是个人的集合体,个人的成长是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用功读书,能够让自己有所收获,取得进步,而将千千万万个人的进步汇聚在一起,便是推动整个社会向前迈进一步。高尔基曾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如今社会,“书籍”便是指知识,人们在用功读书的过程中探求知识的奥秘,从而指引出整个人类社会进步的阶梯。
选择用功读书,一方面或许有其来自各界的压力,但更为重要的一方面,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有价值,生命以更有意义。
虽说“富贵而名磨灭者,不可胜记”,但人总是进取的,用功读书以“垂文”而“思来者”,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的痕迹,便是价值所在。
读书的作文 篇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读书,古人亦云“宁可三日食无肉,不可一日居无书”。可见书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
小时候,我是一个贪玩、不爱读书的野孩子,可是,自从我看了《格林童话》,我就被书这种有趣的东西深深地吸引住了。从此,我白天读,晚上读,反正只要遇到了书,我就如饥似渴地把它抓过来给“啃”了个透。现在,我有了一橱藏书,我的家已经浸满了书香......就这样,我从“野孩子”变成了“书虫”。
记得有一次,我在新华书店读了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根本不顾书店的营业时间,当我正读得津津有味之时,书店的阿姨却冲我喊:“小朋友,看看几点了,我们书店下班了,明天再来看吧!”于是,我不得不放下了这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当我看了冰心奶奶的《寄小读者》之后,一种思乡的眷恋占据了我的心房。在《通讯十》里面,我体会到了出国留学的冰心对家乡的思念和对幼年时母亲臂膀的怀恋。当她看到鸟儿归巢、走兽躲进它的洞穴,又不由得想起儿时母亲对自己的呵护。即使远在异国他乡,那颗思乡的心,永远停留在家乡......
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学会了坚强;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学会了在逆境中拼搏;读了《上下五千年》,我认识到了祖国历史的悠久、文化的灿烂......
书,就像一股甘泉,滋润着我的心田!书,就像一艘航船,带领我领略绮丽的风景;书,就像一座灯塔,在我迷茫时,给我的人生指明方向……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的确如此,每一本书它都是精华!当你觉得“山重水复疑无路”时,书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我比眷恋任何宝藏都眷恋这份精华、这份惊喜!
读书的作文 篇6
书籍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高尔基
俗话说的好:“书籍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活到老,学到老。”人无时无刻都在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增长自己的知识。
一盏暖灯,一杯杯清茶,一本本书籍,伴我走过多少个日子。
在纯洁无暇的幼儿时期,书籍,总是陪伴我左右,上课时它在,下课了,它依然在,小小的一本书籍,仿佛具有魔力一般,令我陶醉其中,无法自拔,使我遇上了一生的挚友。
在懵懂无知的少儿时期,一路走来,在书籍的陪伴下,我的辛勤付出,有了收获,也会得到更多的感悟,会有新的快乐,每当我的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朗读时,心中就会有中说不出的喜悦,一种难以言表的感情。
而现在,在逐渐成熟的中学时期,有了书籍,就有了绚烂的梦想,有了无限的快乐,是书籍陪伴着我,让我在面对一次次失败时,也慢慢地爱上了读书。让我在困难中学会坚强,学会考虑问题。
是的,书籍,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爱上读书,就像鸟儿爱上蓝天,鱼儿向往大海,这是我们会书籍的挚爱,对知识的渴望。
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一定能找到书籍中的乐趣,感受书籍带给我们的欢乐。
读书的作文 篇7
现在,读书者越来越少了。特别是小县城,图书馆冷冷清清,书店之中顾客寥寥无几,购书者更是凤毛麟角。
“冷读书”现象的热化,不是由于图书本身出了问题,而是和物欲横流及网络繁荣不无渊源。
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达,人们于物质的追求大大超过精神的渴望。物化的世界,导致世人在追逐物质食粮的时候,忽略了精神食粮的采撷。书,在不少人的视野里纷纷退却,冷落成附庸风雅者装点门面的饰物。只有少数意志坚强者守望着这半尺方塘。
与此同时,网络洞开了一方获得信息的窗口。直接,快捷,大容量,图文声并茂,娱乐,诸多功能俘虏了大量读者的心,男女老少,趋之若鹜,在那虚幻诱人的世界,觅食自己喜爱的“菜肴”。以至于游戏者如醉如痴,聊天者难舍难分。
书,不再是通向文明的唯一。
追求物质,无可厚非;迷恋网络,亦无可厚非。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如若从书于人类文明传承的作用谈起,那是任何物质力量和任何传播形式无法替代的。厚此薄彼,就不公了。
从龟甲,到竹简,到丝帛,到纸张,书籍的芳香弥漫在历史的每一个角落。哪儿有文明,哪儿便有书卷。哪儿有书卷,哪儿便有文明。书卷是文明的代名词。
不是吗?摊开一本好书,嗅着淡淡的墨香,和生活对话,与作者对语,时间被掏空,空间被掏空。一首好诗,一篇美文,一段历史,一种风情,一个故事,都能掀起你情感的浪花,喜、怒、哀、乐、怨在字里行间葱葱郁郁。生活的感受被理性地证实,自然的疑惑被清晰地阐释。愚钝受到启蒙,懒惰得以诊治。百利而无一害。
有书不读,是一种缺憾。无书可读,更是一种缺憾。
读书的作文 篇8
我喜爱读书,小时候,外婆经常给我买撕不破的儿童书,因为那时太小,不懂得爱惜。长大后,我最后明白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珍惜它。
此刻书己经成为了好朋友。它让我获得了快乐,还让我懂得了知识。例如∶我从书中查到,如果石灰飞入眼睛,难受时,只要滴入少许糖水,就可解除痛苦。我还明白乌龟为了排除身体里剩余的盐份而流泪。蜗牛能找到回家的,是因为它在爬行时会泌出一种液体,这种液体看起来很恶心,但它干了以后,就会构成银白色的痕迹,这种痕迹像银子一样闪亮,蜗牛凭着这种痕迹,就能找到家了。读书真搞笑。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就像是这海洋里的一条小鱼,在这海洋里的快乐的遨游,茁壮、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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