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状物作文汇总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状物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状物作文 篇1
放学后,我们到车站看见车子还没来,我们就玩儿了一会儿,车子就到了。
我们坐在车子的最后一排。我、心雨、邵颖瑶和邵屹磊,四个人刚好做满最后一排。邵颖瑶突发奇想,跟我们谈谈以后的`事情。我们聊了一会,就看见窗外划过白白的东西。心雨说:“会不会是ufo来接人啊!”(笑)我说:“ufo?我看你是关于飞船的书看多了吧你。”我靠近一点,一看。我双手捏着腮帮说“噢no”他们问:“怎么了?”我说:"噢no,下大雨了。”我问:"你们谁带雨伞了?”我们互相看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没有。”我们拍了一下额头不约而同说:“噢no,完了、完了、完了。”我又说了一句:“完了,我们要被淋成名副其实的"落汤鸡"了.”
“我到站了,各位"鸡友"们再见了。”他们齐说:“去你的。”
我一下车就跑,跑一会停一会。衣服湿了,过一会,裤子、鞋子都湿了。回到家还有点儿小感冒。可我一想到他们要跑回家的路比我长。我的心里就有一点儿安慰了。
状物作文 篇2
我家一只小狗,它的姓名叫贝贝。他有一对黑溜溜的大眼,二只可爱的小耳朵里面,全身像掉进墨大水缸里一样,假如夜里看他得话,不仅看不到,还被他那激情的心吓了一大跳!
别以为他那么讨人喜欢,实际上,他确是那麼的可恶!有一次我将热腾腾的大饼和热腾腾的豆浆放进庭院的桌子上,贝贝嗅到香气,立刻从十万八千里之外的地区以电的速度跑过来,立刻一件事进行了攻击溜须拍马。他一会儿跑到我脚边,不停我的.脚,想要我给他们点,又窝在我边上,表明聪明。依据我的测算,这类溜须拍马的方式击倒我妈妈上几百次了!我可不容易像妈妈那般对它善良!因此我将他撵走,随后回屋拿碗,想要碗来成豆浆。但是,当我们回家的情况下,发觉豆浆,没有了!并且大饼也没有了!,我发现了贝贝又不见了!因此去找他。这时候,吧嗒!吧嗒!啊!原来是贝贝舔嘴的响声。这时候,我发现了他的嘴上上面有碎渣。地面上有包装袋。这时候.我了解,原来是他将我的早饭吃完的,我抡起小木棍,啊!我打死你!贝贝看事儿糟糕,马上脚踩西瓜皮溜之大吉!跑出了家门口,我追了十万八千里,总算把他从洗手间里拉了回家。
这可恶的混蛋,夜里还闹。夜里并不是一个人寂寞吗,因此 ,他又啊嗯!唔!啊恩!地叫开过。
我确实忍不住了,穿上衣服,拿一个箱子盖上他,殊不知叫得更欢了,妈妈心痛,把它放屋子里来啦。事儿还不停,进了屋还瞎叫,妈妈开门,这时候,贝贝一溜烟钻入了屋,看见了他,把他轰了出来,我把妈妈回到入睡来到。又叫,妈妈又起來,我把妈妈摁下,叫他然后睡,别理他。結果下半夜不叫了。
我讨厌可恶的贝贝!
状物作文 篇3
我的家乡在美丽而又古老的杭州,那里风景优美,可以说是人间仙境。当然,在人间仙境中,美味的特色菜也是必不可少的,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令我难以忘怀,回味无穷的一道菜——春卷。
春卷是过年才吃的一道菜,平时不太吃。所以我特别喜欢过年,一过年,我就可以经常地品尝这道菜了。一过年,我的眼睛就一刻不停地搜寻这道菜,好在奶奶不在时偷吃几个,解解馋。
春卷分两种味道:咸的或甜的。咸的用笋,肉丁,雪菜等材料做成的馅,甜的是红豆馅的。制作很简单:把面皮一张张摊开,把馅用筷子裹进去,折三下,压一压,叠一叠,一个小巧玲珑的呈圆柱形的.春卷就包好了。包好后,还要再压一压,以免馅露出来。包好一个,往盘子里一放,它就乖乖的躺在那里,安分的坐着,使你安心包第二个。不一会儿,你会发现满了。这时候,春卷可以下锅了。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春卷,轻轻地放入开着大火的锅中,可以看见它沉入油中,像要和你玩捉迷藏的游戏。这时你可以放第二个春卷了……不到半分钟,你就可以看见第一个春卷已经浮上来了,现在它已呈现出金灿灿的颜色了,一要赶快捞起来,变得它炸成“黑炭”。依次这样下去,一盘金灿灿,香喷喷的春卷就炸好了。
这时候,它们早就已经发出了淡淡的香味,令我忍不住挪动了脚步。瞧瞧它们,个个穿上了金黄的纱衣,可以看出它隐若现的身材,分别是甜的还是咸的。它们似乎在朝我眨眼睛,像在说:“快点把我给吃了吧!我还等着到你肚子游玩游玩呢!”使我忍不住凑上前去,拿起一个,细咬一口,闭上眼品尝它带给我的美味。
嗯,这个是甜的,这甜味一直从喉咙蔓延到身体的各个部分,回荡着,回荡着……使我感觉自己身处红豆的王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一会儿,我就把甜春卷消灭了。我开始进攻一个咸味春卷,我又在咸味王国玩耍嬉戏,嗯,好好吃……
嗯,甜春卷味道甜而不腻,口感甜美;咸春卷口感适当,味道鲜美,都使我难以忘怀啊!很好吃,我忘我的品尝着春卷。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春卷!
状物作文 篇4
秋日的下午,我独自坐在窗边,默默地趴在桌上。眼睛四下打量着,目光急切地搜寻着一丝丝能令我感兴趣的东西。无意间,我撇见了窗外两排整齐的银杏。一瞬间,我的目光全都聚集到了那些银杏树上。那是柏油路两旁作为美化作用的植株,看得出来,它们把这份工作完成的淋漓尽致。午后的阳光穿过它们,使它们亮的发光,在我眼里,他们就是两排煜煜生辉的金树。近看,树上一片片金黄的银杏叶,好似一个个身穿金衣,镶嵌金边,头戴金冠的天使。远看,它们仿佛是一面面金色的旗帜,竖立在街道的两旁,目送着街上川流不息的汽车飞驰而去;它们又好似一个个整齐的士兵,矗立在道路的两边,护送着路上络绎不绝的人们远行。
我开始不自觉地想象它们刚来到这里的情景,那是一个姗姗来迟的春天,冬日的寒冷尚未散去。他们就被一群人小心翼翼地从深山中挖下,放进车里,运往城市。那时的它们还很小,对自己未知的冒险感到惊奇。它们用银杏家族独有的语言窃窃私语的交谈着,兴奋着,整夜整夜都激动地睡不着觉。
那时的它们一身新绿,从头到脚都是新的:新的树根,新的树干,新的嫩枝,新的嫩芽,新的嫩叶。他们身穿一袭绿色的服装,笔直的入住了这条小街,光荣的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一员,为整个城市的美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小小的努力。它们慢慢地生长着,逐渐变得茁壮,高大,威武。
忽然,一阵凉丝丝的秋风吹过,打断了我的想象。只见凉风所到之处,成十上百的“小扇子”在秋风地攻击下纷纷从树上飘落,下到地上,成为一个无人问津的背景。一瞬间,我愣住了,刚刚还在树上亭亭玉立的小天使,转眼间就变成了一片片在地上的碎片。我很难想象,上帝给予了它们多么好的一切,多么美丽的外貌,多么稳固的家,却给了它们卑微的'生命,多么脆弱的身躯,与银杏相比起来,我能留在世上的时间是不是要长一点呢?我的身体是不是比银杏更坚固一点呢?我是不是也应该像银杏一样,把我能做到的事情做得更好,更一丝不苟呢?
就这样,我陷入了沉思。刹那间,我又被一个景象吸引住了:那些飘落的叶子并没有随风飘去,而是紧紧的贴在泥土上,渐渐融入土里,化作养料。为第二年能长出新的叶子,新的果实做着准备。看见这一幕,我惊呆了,那些银杏叶无私的奉献这自己,却丝毫不担心下一代万一也很脆弱怎么办?万一只是一阵风就把下一代吹飞,自己的生命不就白费了吗?或许它们曾经想到过,却依然打算把自我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或许他们曾经考虑过,却依然要用自己的一生把“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话推向一个新的高峰。第一次,我久久地伫立在那里,为一群卑微的小生命致以我最崇高的敬意。
又是一阵秋风,一片片银杏叶纷纷掉落,落在地上,把大地变的一片金黄。而在我看来,这些银杏叶不仅铺满了大地,也为我铺出了一条通往理想彼岸的黄金大道!
状物作文 篇5
我们家养了三只活泼可爱、调皮淘气的鸡,两黑一黄,是专门喂了生鸡蛋给我吃的。
大黑鸡很骄傲,整天翘着大尾巴,挺着脖子,昂首挺胸,再加上火焰焰的鸡冠,显得更傲慢了。乌黑光亮的羽毛在阳光下黑中泛绿。它最喜欢刨土,总用两个尖利的爪子在园子里拼命地挖,地都被刨得不见了一层土了。小黑鸡天真可爱,尖尖的小嘴,乌黑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蓝光。小黄鸡围着谷黄色的围巾,再加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羽毛,显得年轻力壮。因为常被两只黑鸡欺负,所以它锐利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四周,一刻也不放松,一有响动,马上就跑开。
鸡最爱吃嫩草。今天我拔了一点草,扔进鸡笼。看!大黑鸡大摇大摆地跑过来,用身子护着草,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边吃边用脚刨土,不许那两只近前。它吃饱了,心满意足地叫一声,再把嘴伸进羽毛啄痒,把剩草刨到一边,用翅膀拍拍饱鼓鼓的肚皮,慢条斯理地走开了。这时候,另外两只鸡立刻像饿狼一样扑过去,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鸡还喜欢吃玉米。我抓了一把黄澄澄的玉米粒撒进鸡笼,心里默念着:“小黄鸡,快来吃玉米了。”为了保护小黄鸡,我特意在大黑鸡、小黑鸡旁撒了很多,再给小黄鸡撒了几粒。谁知,小黄鸡刚吃了几口,两只霸道的黑鸡就已经把自己的吃完了,并且气势汹汹地扑了过来,好像在说:“这些是我们的!”
小黄鸡吃得最少,生蛋最多;大黑鸡吃得最多,却一个蛋也不生。
我们家的鸡真有趣!
状物作文 篇6
我对一本新华字典情有独钟。这本字典是20xx年出版的,共691页,外皮是红色的,两边点缀着绿色、黄色、黑色的条纹,封面中间有四个清晰的白色大字:新华字典。再细看它的侧面时,发现盖着一个章:温州市鹿城区洪殿中心幼儿园,这真的是我的儿时旧物呀!
现在,它红色的外衣不亮了,暗淡了,书香味也没了,封面折了一角,书面灰暗了,比最最普通的童话书还要普通。我还发现,书的扉页上我写了自己的名字。实话说,这字真的不敢恭维,“陈”字的耳朵旁“翘起来”,“嘉”字下半部份的'“加”分得太开了,远远望去,好像“麦饼”一样。那个时候,妈妈还说我字写得不错,这是对我的鼓励么?姓名的每个字下面,我都认认真真地写上了这个字所在字典的那一页。
以前,我还不会查,查部首,我老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先查部首,再查字,才可以到那一页。所以半天下来,我只查好了一个“陈”字。现在我用与以前一种型号的hb铅笔,把“嘉”“禾”两字查完,也算补了小时候的空缺。给你汇报一下:“陈”在55页,“嘉”在214页,“禾”在179页。你要是查你家的字典,不一定全能对上,因为这才第10版,现在11版、12版,说不定连13版也出了,我这本呀,算out了。
这本字典被我用到现在——五年级,它成了我无声的老师。它慢慢培养了我读书的兴趣,遇到不会的字就查,我依靠这本字典,阅读了四大名著(全是原著)。因此,我受了很大的鼓舞,坚持每天阅读,一个学期,就阅读了121本书。在暑假里,我与这本字典相伴,增加阅读时间到每天两小时,一个暑假,读了63本书!各种奖状与表扬随之而飘来,而我的阅读量也更大了。
我常常“忙里偷闲”,趁着休息时间看看字典。谢谢你,字典。我一定要好好留着你,即使我上了大学,也会把你带在身边。说不定我长大后当了一名作家,也会用着你。你是我童年的记忆,你见证了我童年的快乐。
状物作文 篇7
我有一件黄大衣,普普通通的那种式样,在所谓的军用品商店里买的。
想想零五年刚买来时,它是簇新的军黄色,铮亮的扣子上“八一”俩字让它颇有军威。而今七年了,雪里来雨里去的,布面早已泛白,毛领上的毛也微秃了,这让它看起来是那么不起眼,甚至是让人鄙夷。有同事劝我扔掉算了,买件新的,可我没有。不知是出于吝啬,还是源于自己对事物的太执着,抑或是对这件黄大衣有着难舍的情结吧。
零五年秋后新买了摩托车,从此黄大衣也就天寒地冻时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深秋后,无数个清晨,无数次途中,我骑车反穿着黄大衣,行进在路上。 它挡住寒风,却把温暖留给我……不论是晴朗,还是雨雪天,一直陪伴着我。晴天挡冷,阴天挡雨,既是寒衣,更是雨衣啊!
黄大衣自深秋随我上阵,便难有别的衣物那样隔时换洗的待遇,一穿到底,甚至连容身之所也只限于摩托车——下了车就随手搭在车子上,从不拿进屋子里。
不仅如此,哪怕你伤害了它,也是毫无怨言。去年冬里,有一次我停车后不小心把黄大衣搭在了摩托车的烟囱上,结果可想而知,左袖口处被烙的焦糊,露出一巴掌大的棉花套子,至今未补,“伤口”犹在。
一意为主人,不求任何回报,如此黄大衣怎能再嫌弃它,而去喜新呢?
偶尔听说,在县城街道,交警同志专查穿黄大衣骑摩托车的。就是因为穿黄大衣的多是从农村来的。听后很是悲愤,悲的是有些人对农村人的歧视,愤的是这伤了农村人淳朴的心灵。
黄大衣,黄大衣怎么啦?有很多人不再穿黄大衣了,有的'买了汽车不用穿了,但更多的是因为觉得穿着土气,以致脸上无光什么的,显示不了自己的高贵等等。
我很佩服朱之文同志,一直被冠以“大衣哥”的称呼。20xx年在山东电视台综艺频道《我是大明星》选秀比赛海选时,朱之文穿着一件破旧黄大衣出场。此后朱之文一举成名,但他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位农民,从未脱离农民的淳朴敦厚,一直穿着惯穿的黄大衣。在20xx年央视春晚上,朱之文成功演唱《我想回家》后回到后台,朱之文顺手就穿上了自己的那件黄大衣,并笑言:“还是穿着这个大衣暖和。”朱之文是走出去了,但军大衣他从未丢,农民的朴实朴素他从未丢,他是真正的农民歌手!正如评委们所赞:“好歌手,穿黄大衣也是掩饰不住的。”
有趣的是20xx年12月3日“大衣哥”将跟随他两年多的大衣拍卖了,51.8万!全部捐献给荧光基金!
大衣是拍卖了,其实大衣仍然在。
今天——是二十四节气的冬至,数九寒天又开始了。在每个寒冷的清晨,在通往学校的路上,有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他穿着一件黄大 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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