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作文

时间:2022-10-17 06:47:54 我要投稿

【热门】狗的作文汇编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狗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狗的作文汇编10篇

狗的作文 篇1

  嗨,大家好!我是一只可爱的小狗。身穿灰色的外套,走起路来非常绅士。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钻石一样闪亮,显得我很聪明。我有两只小耳朵,虽然很小,但是非常灵敏,一点点细微的声音都能听到。最可爱的'还是我的小尾巴,那可是我的“心情仪”,要是我对你摇尾巴,就说明我很开心。但是我见到你耷拉着尾巴,那就说明我不是很高兴。

  我不仅长得可爱,而且还很能干。在家里,我可是主人家的“警察”。每当主人离开家的时候,我就“上班”了。这时,要是一个小偷溜过来,我会对他汪汪大叫,把小偷吓得束手无策,撒腿就跑。每当主人回到家,我都会热情地去迎接,告诉他一天都很平安,主人就会奖励我一根香肠,我就摇着尾巴“下班”了。

  这就是可爱能干的我,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狗的作文 篇2

  哎,小时候,我其实是个非常怕狗的人。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我和小伙伴出去玩,忽然,小伙伴说:“咱们这样好无聊,不如来点刺激的?”我欣喜若狂:“求之不得。”然后他便把自己的鬼点子告诉了我,听完后,我便贼笑起来。我们悄悄地来到了一只熟睡的狗身边,然后把一个大红的塑料袋小心翼翼的`套在了狗的头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来到了狗的身后,最后猛的一踢。然后大叫:“快跑。”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开了,目的地是他家店,眼看希望就在眼前,可是,天违人愿,我摔倒在地了,接着,那条狗也气势凶凶的来到我的身边,那双眼睛虎视眈眈的盯着我,好像要一口把我给吞了,我见势不好,赶紧狼狈爬起来了,那条狗见我爬起来了,立刻汪汪大叫起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跑呀!最后,我们两人还是化险为夷了。从此我便患上了“畏狗症”见狗就怕,见狗就跑。

  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和爸爸,妈妈到滨江花园去溜达,我闲着无事,便学起了螃蟹走路,忽然,一条狗从饭店里窜了出来,大叫着向我奔来,我看见它,犹如老鼠见了猫,拔腿就跑,那条狗以为我是小偷,便穷追不舍,最后是店老板出来把狗给牵走了,临走时,它还不忘瞪我几眼,当时我真是快掉魂了。

  想想那时我真的很傻,傻的连狗都怕,现在想起都好笑,只我我不去动它,狗也不会咬我的。

狗的作文 篇3

  阿花是我家的一只狗,它身上发生了许多奇迹。

  阿花是一只草狗,身上有着黑白色的斑纹,黑色的眼睛永远闪着光芒。我想,这应该是它那永不磨灭的坚强,让它从一个个厄运中艰难地挺了过来吧。我真的很为它自豪!

  那时,我放学回家,看见路边有一只小狗,它躺在地上,身上有血,连地上也有一大滩血。我走近一看,是阿花!它无力地对我叫着,尾巴不停地在拍打着地面,它试了好几次想站起来,但每站起来一会,便又重重地倒在血泊中。它用那清澈的眼睛看着我,好像自己身上一点感觉也没有,我的眼睛立刻湿润了。我不顾一切地把它抱了起来,任它舔我的手指。那时,我多么希望它能一直这样调皮地舔着我,千万不要停下来。

  可当我把它抱回家时,它却晕睡在我的怀里。当爸爸妈妈看到后,说道:“它现在这么小……唉,让它在狗窝里安息吧?”于是,我轻轻地把它放进了狗窝:“再见了,我最亲爱的伙伴!”可没过几天,它竟奇迹般地好了起来,但是因为它的后腿被车子扎过,所以后背拖在地上动也动不了。最后在我的精心照顾下,它好了起来。这可真是个奇迹。

  还有一次,阿花好像得了一种很奇怪的病,连续一个星期不吃不喝,整天在狗窝里,瘦得皮包骨头,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眼神也没有了昔日的光泽。但它并没有向命运所屈服,每天看它与病魔作斗争,可我却一点忙也帮不上,只能在一旁默默地祈祷:它千万要挺过来!渐渐地,它开始吃东西了,开始到外面晒太阳了,不久,它又变回了我最心爱的.胖小狗了!

  阿花,它曾被车子扎过,曾得过一种病,曾吃过下了农药的东西……但它都挺了过来,我为有这只顽强的狗而自豪。

狗的作文 篇4

  上个月我从老家带来了一条狗,是那种乡间最为常见的无名狗,因其身体呈为土黄之色,固唤之曰——大黄狗。

  大黄狗才来小区没多长时间,便与周遭邻居建立下了昭然不宣的默契。

  今日晚饭毕了,我遛着大黄狗在小区里闲逛,在小区隔壁楼层的二楼,住着常年靠打牌消遣时日的李大爷。平日里自顾不暇的李大爷,出奇地从自家阳台之上探出了秃毛参半的大头向我寒暄道:“这不是喻先生吗!怎么,从哪里牵过来了一条狗啊!”李大爷自家的阳台之上,怵然而立的,是一竿晾衣横杆,本来夏天的一大堆附衣物就占据了阳台不小的空间,可是倏然出现在我眼前的几件秋冬棉袄却倾覆出了我一股脑的疑虑——如今分明是夏天,李大爷为何要自讨苦吃地把秋冬的衣裳一并都晾在了外边?

  李大爷从衣裳群落之中勉强探出了光亮的秃头,一番气不经心地叫嚷道:

  “喻先生,你看这几天天气的变化反常得很,我把这些秋冬穿的衣服都拿了出来,你看现在穿衣服是方便多了,可这阳台的狭小空间,连个人都容纳不下啊!我和你在这里说话费力气得很哟!好了好了,我先不管你的狗是从哪里来的了,我也没有多余的闲暇顾你去谈论狗的由来,你看我家的孙女我都没时间照顾了,我再不和你闲扯了!不闲扯了!”

  片刻之余,那个秃头又消失在了衣裳之中,他去哪儿了——李大爷一天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用的!除去吃喝拉撒睡的十来个小时之外,他一天中的全部时间,都耗费在了打牌之上。本该倾心照顾的小孙女,也都一并丢给了老伴照顾。

  这倒是个很奇怪的老头儿,不仅对自家的居住空间挤压得如此苛刻,就连留给自己的一点闲暇时间,也都一并莫为须有了。

  “你看我就是个闲不下来的命,一辈子忙活,到了老也得不到清闲,你看我说得在理不?”二楼阳台之上,再而探出了那个熟悉的脑袋。

  “汪汪汪。”我的狗一阵狂吠,好似是对李大爷的一声趋炎附势,李大爷复喜笑颜开地缩进了那颗光亮的脑袋,对这三声狗吠与一声得意的喜笑,我却无大多可说的话了。

  “喻先生,喻先生!你这条狗是在哪儿买的?真不错,我都好多年没有看到过这种乡间才出得来的大黄狗了,真不错!你看我的那几个女儿,嫁了出去就像一盆泼出去的水,一年也难得回家看我几次,你说我的时间多得没处消遣,得是多么的孤独啊!看来以后我也得去张罗一条大黄狗了!”说话的是三楼的吴大妈,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听多了这周遭的邻居嚼舌根子,我也对这吴大妈有了一些认识——这是个时间多得无处搁置的女人,二十多年前她的时间就太多了,于是她便一口气连连生下了三个女儿,希望她们可以消磨掉自己生命中多余的时间,可好笑的事情就在于此——这个二十多年前时间就多得需要借助其他生命来消磨陨灭的大妈,都过了二十多年了,她的时间还是“多得用不完”,这倒让我觉得“溘然长逝”这种事儿不大容易又不得不发生在这个女人身上。

  “喻先生,你得给我评评理!我这几个女儿是不是没有一丁点儿良心?我养育了她们这么多年,她们这是怎么对我的?”

  “可是二十多年前你没有生出她们以前,你生命中的时光都是谁帮你消遣过来的?”我不置可否地问着自己眼前的吴大妈。

  “汪汪汪!”我的大黄狗用响亮的叫声对这位大妈的故作惺态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哟哟哟,喻先生,你看你的狗多通人性啊!”吴大妈转身进入自己的屋子,受了狗一阵的`鼓舞,她也变得开朗了不少,而我沉淀于心坎的那句话,却也是多余的了。

  继续遛着大黄狗,我抬头望着繁星满天的夜空,那些不解不惑,似乎都可以被这深邃的夜空一并吞噬了!

  而脚边这只大黄狗接连几番的狂吠,却叫我彻底地清醒了:如果所有问题都是“抬头望天”这种摇晃脑袋的动作可以解决的话,那么那些低头寻思如何害人的、伸着头窥探别人隐私的、缩着头龟缩做人的、左右摇晃脑袋在是与非的问题上提供莫衷一是答案的......那么他们也都是摇头晃脑之辈,他们的困惑都该被释怀了?他们的私心都该被满足了?他们的无知都该被原谅了?

  解决困惑的方法,光是摇头晃脑,共抬头仰望高空是远远不够的,动头没用,得动脑子——这是我与这只狗的区别,它只会摇头晃脑,我却会动脑子——可最后呢——动脑子是个沉思且沉默着的过程,这是人的专利,而狗的专利是什么——是狂吠!

  可人生来便是长了耳朵的,而耳朵的作用便是听取声音,而非沉默,这是人类与狗享受的同等生物待遇,也是狗之幸,人之不幸!

狗的作文 篇5

  从小,我就很喜欢小动物,温顺的小猫、忠厚的狗儿、灵巧的兔子,都能勾起我无限的兴趣。我家附近的朝鲜族美食餐厅门口拴着一条土黄色的狗,体型虽大,样子却十分憨厚,性情也温和亲人,因此每次放学路过时,我都会和它玩一会。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它的主人也没有出现过。我只是经常和它一起嬉闹,它仿佛也记得我的样子,很快就与我熟识了,一见面就欢快地向我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有时还叫上几声,像是在打招呼一样。我也习惯了和狗儿玩耍,摸着它蓬松的.毛,轻轻挠着它的耳朵和下巴,看它做出舒服的表情。

  一次我与家里人去那家餐厅吃饭,主菜是一道狗肉料理,非常好吃。当老板来问我们吃得是否满意时,我问起他门前那条狗的事情,他大笑着指着桌上的菜说:“喏,在那呢!”

  我大吃一惊。其实之前我也想到过它的命运,毕竟朝鲜族爱吃狗肉,却没有想到它竟是被我葬送了一生。我并非反对吃狗肉,毕竟民以食为天,自然规律本就是残酷的,动物要生存下去就要以其他生物的生命作为代价。纵使我们能以狗是人类的朋友为理由不吃狗肉,每天也还有无数的鸡鸭、猪牛、驴马等动物死于屠宰场,谁又能说它们就“低狗一等”呢?我只是深感食物链的残酷,生命是奇迹,抹杀一个奇迹却也是那么容易。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充满了倾轧与无奈。

狗的作文 篇6

  狗的习性实在有些奇怪。它们每走到一个叉路口,就会撒一些尿,很多人都认为狗撒尿是在故意破坏环境。其实,狗撒尿是为了不让自己迷路,在路上做“记号”呢!在往回走时,鼻子在不停地嗅嗅气味,凭着这些只有自己才能读懂的密码,顺利返回。“三斤狗不卖路”这句话说得真实在——狗的鼻子真灵敏!

  狗对工作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每当主人不在家时,狗就蹲在门口,看守门户。如果有陌,生人经过,狗必然厉声狂吠。到了晚上,人们都休息了,可是狗仍在工作。它的眼睛能看清黑暗中的'事物,如果看到有人影走来或听到什么声响,狗就“汪汪”地大叫起来,以引起主人的注意。如果你养了一只狗,等于请了一位免费的护院,这样,你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满月的小狗,甚是可爱。特别是那股玩劲会带给你不少快乐。那时它的腿脚没多大力气,还站得不太稳。可好玩的它一下也闲不住。一个小球或一个小石子,都是它的玩具,一玩起来,没完没了。也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但它都不叫。如果碰到桌腿,它就蹲在那一下,好像在缓解疼痛似的。有时把东西甩了出去,然后猛扑上去,又一口把东西咬住,有人会认为它是在玩个不亦乐乎,其实它是在训练捕捉猎物的本领呢!它的野心越来越大,有时在外面玩的一身的泥水,感觉冷了才跑回家睡到沙发上,当你责怪它几句时,就耷拉着脑袋,坐在你身边,还时不时地用前脚拍打着你,直到你抱着它去洗澡为止。小狗真的太可爱了!

狗的作文 篇7

  在我身边,曾经确确实实地存在过一条快乐的狗,一条普通的狗,一条很笨很笨的大黄狗。

  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笨狗也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吃饭时,笨狗会钻到桌子底下讨骨头。我们很喜欢笨狗。笨狗其实是外婆家的,我们只有去那儿才能见到它。笨狗很笨,连普通的`看门都不会,更不会抓老鼠了。每次外婆给我们开门时,笨狗都会屁颠屁颠的跟在外婆身后。门一开,它就从门缝中出去了,然后我们就会看见它与各种各样年轻美貌的母狗在风花雪月。直到某天我们看见从邻居家钻出一条小狗来,跟笨狗小时侯一模一样,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我们说,笨狗笨狗,你闯祸了!

  虽说色既是空,但是外婆还是给笨狗找了一条黑狗老婆。我和妹妹联想到黄种人与黑种人通婚,哀叹道,不知会搞出个什么样的混种来。

  很快“混种”们出生了,跟笨狗小时侯一模一样,而且是双胞胎!从此笨狗一家其乐融融。但一年春天,黑狗因一名路人踢了小狗,就咬了那人一口,便惹下了麻烦。我们赔了钱,赔了笑脸,那人还是不时来找我们。舅母当机立断,把黑狗赶走。外婆不同意,但无奈。听说黑狗回来过两次,直到被打断腿,才含恨离去。不久,其中一只小狗,也走失了。

  我们猜测,它是去找妈妈了。

  那年冬天,外婆去世了。舅母把剩下的那只小狗宰了陪葬,于是小狗成了狗肉煲。我和表姐表妹没吃一口。我们知道,外婆肯定不喜欢这样。杀小狗时,笨狗被引开了但它显然明白了一切。它没有再钻到桌子底下讨吃的,只是呆呆的蹲在外婆的遗像旁,注视着饭。

  我们哭,笨狗没有流一滴眼泪也流不出一滴眼泪。

  现在笨狗是一条老狗了。它不能再屁颠屁颠地跟在外婆身后给我们开门,也不能再带着儿子一块向我们讨骨头,它学会了看。它不再年轻,也不再快乐。

  而黑狗和另一条小狗呢?它们在远方过得好吗?真的希望它们过得好,至少可以活得自由自在,象多年前的笨狗。

狗的作文 篇8

  奶奶家养着一只可爱的小狗,我非常地喜欢它。

  小狗浑身的毛雪白雪白的,特别光滑,摸起来就像摸在毛毯上一样舒服!小狗头上的毛格外长,有时还能遮住眼睛,奶奶就经常在它的头顶给它编个麻花辫,用红头绳扎起来,这使小狗看起来特别的滑稽可笑。小狗的耳朵和别的小狗不一样,它的耳朵是椭圆形的,就像两片特别大的树叶盖在脑袋上,好特别!小狗的眼睛圆溜溜的,像个玻璃球,又黑又亮,真好看!它粉红色的`鼻子小巧玲珑,我经常忍不住用食指碰一碰它。小狗的整个身体像个大棉球,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不停地摆动着,对人特别热情。它的四肢非常有力,跑起来的速度飞快。最有趣的是它跑起来时,头上的小辫子也很有节奏地跟着跳呢!

  我喜欢奶奶家的小狗!

狗的作文 篇9

  我爱狗,也喜欢养狗。在我的百般乞求之下,父亲终于给我买了一只黑色的小狗。因为我还需要上学。只好托付给姥姥,小狗不管是可爱,还是懒惰。只要它健康快乐,我就高兴。

  它的名字叫多多,起初来的时候 ,它还很害怕,用它黑宝石一样的精致的鼻子,来探寻,它新家的每一个角落。我坐在它旁边,笑眯眯的望着它,并喊它的名字,起初多多并没有反应,但是渐渐相处之后,它对多多这个名字有了意识,只要我一喊它,它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高兴地冲我摇着它的.小巧的尾巴!

  它虽然可爱,但却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但却无比依赖,喜欢我。我如果对它置之不理,那就是让它一生最最伤心的事,我对它像是朋友,更像家人!一来二去,也渐渐摸着一些养犬的门道。

  它我家带来了无数的欢笑,它每天都渴望上沙发去美美地睡上一觉,但迎接它地总是一根根小树枝来亲吻它的小屁股,但它毫不生气,只会用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巴巴望着我。它很喜欢看电视,特别是《动物世界》每回看见狮子时,它总会气势汹汹的鼓足了劲猛地扑到电视机前对狮子一通乱叫,而狮子发出怒吼的时候,它就会不顾一切屁滚尿流的向卧室跑去,直到节目播完,才慢慢探出它可爱的小脑袋,没危险了,才跑出来。每到这时我们一家都笑的前仰后翻。

  但也有让人悲伤的时候,当它生病时,我伤心无比,疼痛百般的折磨它时在喂它吃药时,更是被它虐心的叫声阵阵触动。我的心灵一次次被冲击,让我悲痛欲绝,不敢直视。

  周五放学,我直奔姥姥家,照顾我亲爱的小多多。多多一见我回来,拖着病殃殃的身体,起来迎接我。我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它如同绸缎一样光华地背毛,多多也非常喜欢我给它挠痒痒,舒舒服服地睡着了!吃饭时,我拿着一把狗粮,叫它。多多马上飞奔到我面前。:真棒,来,奖励你一个。‘说罢,就喂它一点。而多多好像在说:不够不够,再来一点,再来一点!看它狼吞虎咽的样子,真叫人高兴有喜有忧,有悲有乐,有哭有笑。这就是狗狗带给我的无限乐趣!

狗的作文 篇10

  狗不想做人,但是有的人则想做狗。

  狗一生,只想做狗。狗没有做人的念头。狗向主人摇尾巴,讨好主人,目的只是想啃一下主人吃剩的骨头。狗比有些人好,它会感恩,狗终身为主人卖命,忠于主人,它一生都不会背叛,养过它的主人。《宝莲灯》里面的那条狗——哮天犬,它或许也想做一回人的。它虽然变做了人,但是它仍然有狗的那种对主人忠实的特征,因为它从来没有背叛过二郎神。所以,狗对主人的忠实,永远是值得赞扬的。

  人想做狗,这对于真正的狗来说,它们或许也想不通,为什么还有想做它们狗一样的.人类呢?人想做狗,这不是乱说的,这是有依据的,历史都可以为他们做证。打开那些抗日的电视剧,里面就可以看到,有些人真的想做狗,而且还真的做了狗。他们虽然真的做了狗,但是与真的狗,还是有很多的地方不及狗的。不及狗之处如下:第一,他们始终都不会被真狗认可为同类。即使他们假装作狗,尽力去模仿哈巴狗的行为,可是,他们始终都只是走狗,是伪狗。第二,他们不但没有人性,也没有狗性。狗会感恩,会忠实于自己的主人,那些走狗是做不到这样的。所以,那些想做狗的人,实际上他们连做狗都做不成,他们连狗都不如,他们甚至比狗还要劣等的。

  人,本可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有些人,好好的人不做,要去做狗?那些当了日本人走狗的人,是不是也还有个别的,还想做一回人?那只有他们自己的心里才会清楚。如果还有这样的想法,即使是走狗,也是还有点人性的,即便是已经不可能再做回人了,至少他也还可以做一回真正的狗。即使他们的人性灭了,至少狗性还未灭。如果有一天,他死了,主人虽然不会为他歌功颂德,但是,主人至少还会怀念他是一条好狗的。

  我这个人,天生不喜欢狗。即使是会摇尾巴的哈巴狗,我也不喜欢;更何况是那些人变的伪狗,走狗了。特别是,我看到那些抗日的电视剧中的走狗,我是非常愤恨的!我恨不得把那些走狗们千刀万剐,那样才解恨。不爱自己的祖国和同胞,偏要去当走狗,真是不可思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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