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狼作文

时间:2022-12-05 14:59:12 我要投稿

我喜欢狼作文(精选26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狼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狼作文(精选26篇)

  我喜欢狼作文 篇1

  我很喜欢狼。我喜欢它们的聪明和狡黠。我喜欢它追捕猎物奔跑时的敏捷身姿,但是我更喜欢狼生存的法则——毅力与团队的精神。

  狼有着健壮的身体,擅长跑的长腿,跑得又快又持久,一口气能跑五十多公里。

  当狼捕到象鹿、野羊这样的跑得很快的动物时,就会进行长途跋涉、契而不舍的追击,甚至四个爪子因奔跑被磨得鲜血淋淋也不会停下来,直到将猎物捕获,成功地成为它的食物。正因为狼具有这种持之以恒的毅力,所以狼才不会被饿死。

  狼的团队精神缘于它们对幼崽的爱,通常雌狼一胎生五至七崽,公狼母狼共同养育后代。母狼产崽时不能外出找食,公狼就挑起一家数口谋生的重担,猎到食物时,先吞食下去,回来再吐出半消化的食物,耐心地喂给母狼和幼崽。二十五天左右,幼崽便可出窝活动了,公狼和母狼双双训练幼狼捕捉猎物的本领。

  遇到危险情况时,公狼和母狼对幼狼更是关怀备至,十分机警地转身向另一个方向跑去,转移视线,把危险引向自己,保护幼狼免遭伤害。正因为这种亲缘关系形成了狼的团队精神,使它们面对任何强大的敌人和猎物都无所畏惧、无往不胜。

  我从狼的身上懂得了要是有毅力和团队精神,做什么事情也不会失败。

  我喜欢狼作文 篇2

  我喜欢狼,但我并不喜欢动物园里面的狼。因为动物园里面的狼“衣食无忧”,都快失去狼的本性了。而野狼呢?因为它们多分布于寒冷地区,所以性情被寒冷和饥饿折磨的十分暴烈,皮毛也被晶莹的雪花摩擦的闪闪发亮,一双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烁着金属般冷酷的光泽。虽然如此,但是,狼却拥有动物界里一种稀有的感情—亲情!

  狼爱护孩子在动物界是出了名的。狼宝宝出生后要在洞穴里待一段时间,这是狼爸爸就负责外出捕食。狼爸爸会把猎物咬碎,吃到肚子里,回家后再吐出半消化的肉糜喂给小狼。

  不仅是父母,就连族群当中的其他成员(通常为兄娣)也会把小狼视为“掌上明珠”,帮助小狼的父母照顾小狼的。

  狼给人的印象往往是凶残的、贪婪的。其实,真实的狼是一种懂得团结合作、爱护子女的动物。然而如今的它们数量剧减,人们只有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的小部分地区还可以见到它们的身影。所以让我们一起保护它们吧!

  我喜欢狼作文 篇3

  谈起狼,人们总是说狼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喜欢狼。

  狼的外形酷似狗,却被狗矫健。它们的耳朵直立着,两只眼睛就像绿灯笼,流露出几分冷峻和凶猛,让人毛骨悚然。它们的爪子大约一寸,尖锐如匕首。捕猎时最厉害的武器便是那爪子。一击快如闪电,气势凌厉。一下子就能把猎物击倒在地。

  狼位居食物链的顶端,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它们常吃的动物有驯鹿、山羊和野牛。除了猎物稀少的时候,它们一般情况下,绝不会主动袭击人类饲养的绵羊,对枪弹和大型猛犬会产生恐惧。

  狼不算是群居的动物,但是它们会在寒冷的冬天聚在一起。到了春天,天气变热,它们便会化整为零,各自活动。冬天到了,它们又会在狼王的召唤下,集结在一起,化零为整。

  狼被人们称为“机警之师”,食草动物在它们的尖牙下,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从而变得机警灵活。假如世界上没有狼,食草动物便会变得迟钝,久而久之就打破了自然界的平衡,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要保护狼。

  我喜欢狼作文 篇4

  在这部电视中,喜羊羊与灰太狼都是我喜欢的角色,他们两个人在我心目中都不分上下,我都喜欢。

  灰太狼在牛气冲天中,他为了他的老婆,端起几千重的哑铃,救出了小羊们和他的老婆。

  喜羊羊在牛气冲天中也帮了不上忙,他帮助大家出了白族的基地,牺牲了自己,之后喜羊羊就没有回来过,但是他被蜗牛拉大便,拉出来了,刚好有灰太狼掉的(在过程中,灰太狼把自己做的变大药丸掉了,掉到了岩浆里,也被蜗牛排出来了)变大药丸,喜羊羊吃了以后就变大了。

  虽然灰太狼他总是被老婆的平底锅打,但是他依然深深的爱着他的老婆,我觉得灰太狼在这里表现的非常出色。

  以喜羊羊的聪明才智,救了羊村的所有同伴,受到大家的欢迎和喜爱,总是打破灰太狼的计划,每次都没有被吃掉,喜羊羊实在是太聪明了!

  讲了这么多,都是我心目中的喜羊羊和灰太狼,喜羊羊是光明的,灰太狼是黑暗的,但是他们都有他们的优点,在我心目中,这两个角色都是不可少的,少了一个就不精彩了!

  你也来说说你心里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吧!

  我喜欢狼作文 篇5

  自从《喜羊羊与灰太狼》上市之后,同学们喜欢的动漫人物也就成了喜羊羊、美羊羊之类的正派人物,可我却喜欢那只聪明绝顶却总走狗屎运的倒霉反派角色——灰太狼。

  灰太狼和普通的卡通狼没啥区别。全身灰毛,大脑袋,蓬尾巴,脖子上围了一条黄色三角巾,嘴角一道刀疤,三角耳边缘有一个半圆形的洞,胡子拉碴。上帝虽然给予它极其平凡的外貌,但却赋予了它不平凡的性格:坚持不懈,富有责任感。它努力捉羊,总把老婆和孩子放在第一位,愿意为了让家人迟到一顿羊荤而付出一切,是个十足的好男人形象。

  灰太狼是坚持不懈的,正如每次喜羊羊将它抛向天空时它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一定会回来的!”在《功夫外套》中的它为捉到羊一次又一次地动用它聪明绝顶的脑袋改良“功夫外套”。虽然它每一次都会被机智的小羊们打败,但它却一直坚持了下去,直到喜羊羊用火箭将它送上太空为止。我心中的灰太狼被我戴上了“坚持不懈”的荣誉桂冠。据统计,灰太狼被老婆用平底锅打过9648次,被喜羊羊捉弄过4633次,被打上天空7431次,掉进河中被鱼咬过6372次,可它还是坚持捉羊。当我遇到挫折时,想想灰太狼受到了那么多困难,可它还是坚持捉羊,我受到的那点儿挫折又算什么呢?!我就会重新振作起来面对一切,战胜困难。因此,灰太狼成为了我人生中前进的动力。

  “做人要做懒羊羊,嫁人要嫁灰太狼。”灰太狼还是一位把家庭放在第一位,勇于负责的好男人。正如《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兔年顶呱呱》中,灰太狼为了救自己的老婆和儿子,自己投降做了苦瓜大王的俘虏。都说好汉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在老婆和儿子被捉的时候,灰太狼就流下了痛苦的眼泪。它也曾为了儿子不惜放弃自己的尊严,给苦瓜大王下跪。在平时,灰太狼捉到了羊,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独吞,而是和家人一起分享。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喊:“老婆!我捉到羊啦!”有什么好东西首先想到的就是给家人,被老婆用平底锅打多少下也不会反击。这种对家庭充满责任感的可贵精神是我们任何人都应该拥有的。

  正是因为灰太狼拥有这些可贵的精神,我才会喜欢上它。

  听了这么多,我相信你也会有些喜欢上这个坚持不懈、拥有责任感的倒霉灰太狼了吧!

  我喜欢狼作文 篇6

  如果你问问比你小的弟弟妹妹爱看什么动画片,那么大多数回答应该是喜羊羊与灰太狼吧!你们或许有点喜欢,但我,不喜欢。为什么,我来给你们解释解释吧!

  你们都喜欢喜羊羊,因为它聪明,不喜欢懒羊羊,因为它懒惰。可是,喜羊羊有些自大,你们发现了吗?我依稀记得有次喜羊羊做的手工很受欢迎,而懒羊羊却做的丑,喜羊羊和大家笑他,懒羊羊他又努力了重做了一次,可结果还是被笑,就算他没有喜羊羊漂亮,

  但他努力了啊!比起喜羊羊的自大,懒羊羊的懒惰就可爱了许多。这是一点。还有,为什么小灰灰不帮自己的爸爸——灰太狼,而是帮助自己的食物——羊!还和羊一起对付自己的亲身爸爸!

  你们认为小灰灰是应该的,可我感觉小灰灰根本没有吧灰太狼当爸爸,而是利用灰太狼对他的宠爱来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负他。其实,这部电视也有优点,比如喜羊羊聪明,小灰灰正义,但是,喜羊羊也自大,小灰灰不符合常理,红太狼蛮不讲理,你们有的或许喜欢,但我,真的不喜欢!

  我喜欢狼作文 篇7

  “哎哟,阎王爷呀,我下辈子可不要做狼了”,地狱里传出了我哭天喊地的声音。什么什么?你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唉!算了,就让我来告诉你这个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吧!

  话说有这么一天,我和我的大哥不知道走了什么倒霉运,做什么事情都不顺心,瞧,眼看着要抓住的一只野兔,一溜烟的,又让它跑了。在冷冷清清的月光下,我和大哥拖着疲惫的身躯,行走在这田野里,尽管肚子里一直开演着“空城计”,我俩却无可奈何:谁让我们是狼呢?

  无奈的,我们只好继续去寻找其他猎物。突然间,我们居然发现了一个人,看样子好像是一个屠夫,长得肥头大耳的,看得我“口水直流三千尺”。我心里高兴的想到:这回可让我吃个饱了,我急忙向大哥示意,便一路紧跟着他。

  周围很静,似乎只有我们的脚步声,从那仓促的脚步声中可以听出,他已经发现我们了,而且十分害怕我们,“只要我们再吓吓他,嘿嘿……”我在黑暗中露出了狡猾的笑,让这空气增添了几丝寒气。

  我们跟了很久很久,终于,他停了下来,望了望我们,眼里充满了祈求,哼!我可不吃这一套。于是,他摇了摇头,从担子中拿出一根骨头,向大哥扔去,“想让我们相争吗?

  没门!但既然是你的好意,就让我们用“车轮战”来对付你吧!”,这时,大哥接到骨头后,我依然紧跟着,当他扔第二根骨头时大哥便跟上来,而我,便可以好好地去补充一下体力喽!他对于我们的行为似乎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左顾右盼的,忽然,他担起担子拔腿就跑,我们当然不会放过这到嘴的美食了,

  立刻紧追不舍,只见他来到一个如同小山一般的柴草堆前停下。放下了肩上的担子,从里面抽处理一把什么东西,看样子还挺厉害的,大哥立刻解释道:“小心!这东西可厉害了,好像叫什么刀的,我也不太清楚,总之它是用来杀猪的。”我心里暗暗想道:“既然武力不行,那就来智取,别忘了,我可是有智慧的。”我绞尽脑汁得想,忽然灵光一动,对!就用“声东击西”的办法吧,这可是人类自己想出来的,这下子正好实验一下。

  我想打个说明了一下,他点了点头,便学着狗的摸样蹲坐着,装出了一副十分悠闲的样子,我满意地点了点头,便绕了个弯来到那柴草堆后面,奋力地往里挖,也顾不得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心里就想着:“美食,我来了!”突然,好像是什么东西砍了我的大腿,一阵剧烈的疼痛便把我送进了地狱。

  在地狱里,我却发现我的大哥老早地便来了,我向他询问情况,他哭丧着脸说:“老弟啊!你这办法可行不通啊,你走了没多久后,他便猛地跳了起来,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呢,他的刀便砍在了我的头上……

  “嗨!”我和他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叹息。原来: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说得没错呀!“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个人!”……

  南海区大沥初级中学初一:阳光@黑暗

  我喜欢狼作文 篇8

  这天,我又与往常一样卖完肉,走在回家的路上。夜已深,只有我一个人走在路上,手里还提着一个开始装肉的担子。走着走着,我发现前面有四个绿光,并且离我越来越近。我拿手中的火把照了照,不照不知道,一照吓一跳,原来是两只狼。我心里很害怕,但表面还是很镇定。因为如果让狼觉得我害怕的话,它一定会主动攻击我的。我镇定自若的走过了它们。我边走边用余光瞅着它们。它们紧赶着我,这使我心里又多了几分恐惧。

  我害怕极了,慌忙把担子中的骨头向后一扔。有一只狼被骨头骗住了,我长舒了一口气。我想,反正我还有一个骨头,把骨头丢给这只狼,或许还能给我争取逃跑的时间。于是,我又丢了一个骨头,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刚才那只狼也来了,两只狼抢一个骨头。这回我是变不出骨头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又向先前一样紧跟着我。

  我太难了。一只狼跑到了我的前面,后面也有一只,我真是腹背受敌呀!我正在思索着该怎样逃生,便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一个打麦场。那打麦场的场主在里面堆了许多柴草,夸张的来说,都快堆成山了。

  于是,我又心生一计,在麦场的柴草下把我的担子放下,用我的杀猪刀来吓吓它们。嗯,就这么办。当我把杀猪刀拿出来的时候,两只狼都不敢靠近我了,只能在不远处怒怒地看着我。果然,还是我这把“杀狼刀”管用。

  我又跟这两只狼耗了一会儿,一只狼不太耐烦,先走了。只剩下一只狼陪我,像狗一样蹲在我前面。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那只狼也熬不住了,眼皮上好像有块石头,使它的眼睛慢慢闭上。

  于是,我趁它不注意,一刀把它劈死了。我害怕它死的不透彻,便又多劈了几刀。正当我欣喜准备拿担子回家时,却发现了两只狼的阴谋。只见,活着的这只狼,准备在柴草间挖个洞,从我背后偷袭我。幸亏我早发现了,它还没爬完,屁股和腿还露在外面。我毫不犹豫,直接把它的腿给劈下来了。真是太险,我小命差点儿都不保了,这两只狼真是太狡猾了。

  虽然狼很狡猾,但最终还不是败在我的杀猪刀下,动物再聪明,也不及人。它们的聪明只会让我们觉得好笑罢了。

  我喜欢狼作文 篇9

  “为了生存,我们不择手段。”

  这是我们的自述。

  在我刚刚断奶的第二天的时候,我就开始尝试着练习扑杀一些弱小的动物,比如那机敏的兔子,但我尝试了一百次,就会失败一百次。

  但如果我不去扑杀那个速度极快的兔子,我就会饿着一整天,我打起精神,猛地扑了上去,用我那稚嫩的利齿试着咬断它的喉咙,但我的牙齿不够锋利,这时,一个比我大的多的同伴走了过来——那是我的母亲。

  她很娴熟的咬住了那个兔子,接着,她慢慢的撕开那个兔子,品味着里面新鲜的肉。

  我已经饿了半天了,看见食物忍不住冲了上去,却被她一脚踹到了一边,第二遍,第三遍,我已经没了力气,但兄弟姐妹们仍在抢夺那个兔子残余的肉,我连忙爬了起来,又一次扑了上去。

  尽管只有残渣可以果腹,但我还是坚持下来继续吃着,我的目光渐渐的锐利起来,带有强烈的杀气。

  我开始磨炼自己的扑杀技术,渐渐的,我学会了强而有力且精准的扑杀技能,接着,我又开始锻炼起我的耐力,要知道如果我没有足够强大的耐力追上动物,我就没法获取食物。

  时间已经渐渐步入秋天,我的肢体渐渐强硬起来,我也发现自己比其他兄弟姐妹们强壮的多,于是不可避免的分离来到了我身上——我离开了它们,以此来寻找自己的洞穴。

  我盯上了一个猎豹的洞穴,但那个豹子显然非常凶悍,并且意识到了我这个不速之客,亮出了自己的利爪和钢牙,我不甘示弱,猛地扑了上去,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搏斗,我终于杀了那个猎豹,然后津津有味的品尝着我的战利品。

  时间进入冬天,天空突然响起一生凄厉的狼嚎,躲在洞穴里的我被惊醒:我知道这个嚎叫意味着什么,冬天来临,狼必须集结起来共同猎杀食物。

  我回应召唤并冲天重复刚刚的狼嚎,然后向狼嚎声音的中心处跑去。

  我们当中的狼王浑身雪白,是狼群的领袖,所有狼皆听从它的号令,我也不例外,但每个狼都对狼王之位虎视眈眈,我一边吃着群体猎杀得来的食物一边盘算着杀死狼王取而代之的计划。

  终于有一天,在集群猎杀一头棕熊的时候,狼王被熊一掌拍中,嘴角还流着血,我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带着其他几个狼猎杀了那个棕熊,其他狼还在吃着棕熊的身体,狼王也打算上前理所当然的去吃熊心熊肝这类最嫩的食物。

  但我没打算让狼王这样舒舒服服的吃上它,挤入狼群后,一马当先把熊心脏所在的地方划开,然后一口将熊心吞入腹中,狼王果然怒了,咆哮着冲向我,但狼王之前的猎杀技巧本就不如我,再加上身体受伤,我轻松躲开了狼王的扑杀然后一口咬在狼王的肩胛处,狼王一生惨叫,狼群闻到了血腥味,蜂拥而上将狼王的肉啃噬殆尽……

  我喜欢狼作文 篇10

  在森林深处,有一只年轻的狼,它父亲去世的时候,给它留下了很多钱。因为狼不会劳动,只懂享受,没过多久,就把父亲留给它的钱全花光了。

  为了生存下去,狼来到猴子家门口,可怜兮兮地说:“给点钱吧,给点钱吧……”猴子爸爸说:“你去把我们家桃子树上的桃子摘下来,我就给你钱。”狼去摘桃子,猴子去休息了。当猴子醒来时,狼因为不会爬树,一个桃子也没有摘到。猴爸爸火冒三丈,把狼赶了出去,猴子们只能自己去摘桃子了。

  狼来到猪大伯家,站在马路边哀求着:“给点钱吧,给点钱吧……”猪大伯的三个儿子都很看不起它,说:“哼,真没出息!”猪大伯很同情狼,他慈祥地对狼说:“我不给你钱,但是,如果你愿意和我们一起去干农活,你就可以和我们吃得一样好。”

  狼只好跟着猪大伯它们整天在地里干农活。狼很聪明,很快它就能把农活干得很好了,而且一天下来,它也没喊过累。猪大伯的三个儿子都改变了对它的印象,叫它“狼大哥”。

  从此狼不再只图安逸,天天埋头苦干。

  我喜欢狼作文 篇11

  2036年,我掌握了尖端技术,被人们称为“克隆高手”了。现在,我正打算克隆狼。事情是这样的,现在,狼因遭到了许多人的猎杀,已经到了灭绝的边缘。我国的狼只有五百多只,全世界上的狼也不过一千五百只。所以,狼已成为世界级保护动物了。于是,我回到研究所,为克隆狼作准备。

  几天后,我开始克隆了,我通过电子实验室从一只狼的身体里提出了含有它DNA的精子,然后把它和另外一只母狼的卵子结合,再将受精卵放入第三只母狼的体内孕育。几个月后,我的实验室里传来了小狼“嗷嗷”的叫声,克隆狼成功了!于是,我经过动物委员会的批准,准备克隆多狼,来加快它们的繁殖。

  几年以后,我克隆出了几百只狼,什么白狼、黑狼、红狼、灰狼……样样都有。我还对它们进行了野化训练。这天,我刚回到研究所,就接到了动物委员会会长的电话。原来,欧洲和北美洲,食草动物失去了天敌,大量啃食植物,使森林遭到了严重破坏。因为食草动物大增,使大片森林荒漠化。还有许多草原也要引进狼,因为无狼,鼠成灾,草原狼是草原鼠的天敌。我想了想,但犹豫了一下:“嗯!好吧!但是你们要答应我一个要求,不能让狼再次被猎杀了,我也不愿让我培养的生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我边说边抚摸身旁的一只刚生下来几天的小狼崽。动物委员会会长立即答应了我的要求。我和狼相处这么长时间。了解了它们只要和人混熟,也很通人性。它们马上要走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

  又经过了几个月,我的研究所里又有了几只小狼。一天,我看报纸,只见报纸上用头版字写着“欧美洲生态问题已基本解决”。我从图中看到小狼捕捉草原鼠的画面,心中产生一种自豪感。同时,这次生态灾难让全世界人民明白,狼是生物链中的重要的一环,如果人们再一次捕杀狼,那么又会重演罗斯福总统“鹿和狼的故事”。

  狼们,你们好好地生活吧!

  我喜欢狼作文 篇12

  像狗,却比狗大胆,这是一只狼!

  像人,却比人磊落,这是一只狼!

  孩子骂它:“骗过小红帽。”

  老人骂它:“害过老东郭。”

  这是一只狼,背负着罪恶的包裹生长在深山里的狼!世人对它投去的是恶毒的眼光,万物对之更是避之唯恐不及,这是一只孤独的狼!

  人,是什么?是造物主的宠儿,是生灵的君主。于是,他的话就是圣旨,他的庇护就成了最好的令牌!那一天,有人杀死了狼,他说那人在除害;那一天,有狼吃掉了羊,他道那狼是祸害;那一天,有狼掉入人的陷阱,他说人的办法高明;那一天,有羊中了狼的计,他说狼的本性狡诈……于是,他们颁下圣旨:狼是恶毒的,见之必杀之!

  于是,人,成了英明的首领;狼,成了孤独的逃犯!

  “你是一只深山里的狼,你必须绝情绝爱!”那一天,新生的狼听着父母的谆谆教导!“它们是深山里的狼,你必须远而避之。”那一天,新生的婴儿也感受着父母的良苦用心。可是有一天,你发现狼的身旁有一只跛着腿的生灵,那与狼为舞的狈!可是有一天,你感觉婴儿的生命中有一个黑着心的人,那是披着皮的狼!

  那一天,人们高呼狼狈为奸,于是逼着它们走入绝境,狼负着狈,不愿独自离开;狈偎着狼,愿共赴黄泉!终于,狼狈双双而去,你发现:狼,是真正的狼;狈,不是真正的狈。原来断过腿的狼便成了短腿的狈,原来狼从未听过父母的教诲,原来狼也不喜欢孤独!

  那一天,披着皮的狼,杀了一只鸡,吃了一只羊,伤了一群人,于是它被人们追逐,挣扎中,人们剥去了它的皮,发现它不过披着狼皮的人,于是兴高采列,对之纷纷相贺!原来残害生灵,不是狼的专利!那一天,披着皮的狼,伤了一个妇人,害了一个婴儿,于是又被他们追赶,匆忙中它剥开了披着的皮,人们发现,它是一只两层皮的狼,人狼!原来,人也是狼!

  那一天,花前月下,一对男女倾诉别后离情,订下山盟海誓,可是有一天,你发现,同样的花前月下,他和她订下同样的海誓山盟,可突然发现他还是他,可她却不是原来的她,于是,他们骂他:中山狼!啊,原来,她也不曾感受到父母的良苦用心,原来不是深山才有狼!

  “就这样,小红帽被狼吃掉!”一个老人向孙子讲到!年幼的孩子望着老人许久,突然惊道:“原来爸爸妈妈是狼,这样说来,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也是狼,我也是狼!”

  “为什么?”

  “我们都吃过小红帽!”

  “可我们是人。”

  “人和狼都有生命,有生命的可以叫狼,也可以被称作人,我们是人,为什么还要吃羊?吃羊的不都是狼吗?”

  “人可以吃羊,可狼不能,狼吃羊就是残忍!”

  “狼吃羊是残忍,人吃羊不也是残忍吗?狼不吃羊,那狼吃什么?如果它饿死了,羊不就害死了狼吗?这样,羊也残忍,残忍就是狼,羊不也成了狼?”孩子道,“原来,世界万物都是狼!”

  我喜欢狼作文 篇13

  三国时期,天下纷争,战乱不断,形势变化得比云还快。但是有个人,总是立于不败之地,曹操,像狼一般的曹操。像狼一样,曹操是从废墟中崛起的。

  狼可以一无所靠地来到这片土地,然后迅速占领它。曹操一开始,只是一个小诸侯,而他之所以可以打败袁绍,是因为曹操是一条矮小但勇敢机智的狼,他没有因为势力小而放弃斗争,他在废墟中崛起了,成功了。有人说狼很坏,很奸诈,人们也这样评论曹操。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并不是狼坏,而是狼通性、坚忍、善于搏击,懂得审时度势。这些品质使狼很容易在生存斗争中取胜。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让诸侯都听他的指挥。虽然有许多人因此而恨透了曹操,但更多人却因此而敬佩曹操的智谋。曹操从此长久地生存了下来。

  很多记载三国故事的传记、小说,无不都带着讽刺曹操的意思,都喜欢写曹操怎样吃败仗,曹操也许没有被打败过这么多次,大家贬他,只是因为他不是天子而如此有权,大家心里不服。记得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曹操打了败仗,被敌人追杀。敌军将领为了让众军士都知道曹操是谁,于是大呼,“穿红袍者曹操!杀他有赏!”曹操听了,急忙解下红袍。敌军将领又大呼,“长胡须者曹操!杀呀!”曹操听了,连自己的胡子也割光了!终于死里逃生。

  为了生存,他做了许多“丢脸”的事,于是人们讽笑他,但他能像狼一样负重前行,努力完成着他的大业,这种精神可贵呀!如果当时项羽能像曹操一样,学会不怕“丢脸”,那么他也就不会自刎于江边,也许他会再创辉煌的业绩而不是一死了之。

  我喜欢狼作文 篇14

  改编《狼》

  从前,有一个屠户,家中世世代代以卖肉为生日子马马虎虎,还算过得去

  在一天,屠场的生意非常火爆,客人那是相当的多,都排成了一条蜿蜒飞舞的巨龙,见首不见尾。不过,傍晚很快就来临,客人们都纷纷散去。肉也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了几根硬邦邦的骨头,放在了屠户的担子里。在归途中,屠户那是特别高兴。可是,不幸的事情也悄悄地降临到了屠户身上,不久后,遇到了两只饥饿的狼,面目狰狞,口中还滴着口水,仿佛在想:“终于让我们俩给逮住了吧,瞧!那个大胖子,长得白嫩嫩的,肯定够我们吃好几天了呢!”于是,紧紧地跟着这位屠户。

  天灰蒙蒙的,光线已经不是特别明亮了,屠户有些感觉不对劲,就本能地往后看了一眼,两只狼呈现在了他的面前,他一下子吓出了一身冷汗,心中的恐惧感越来越震撼着自己,虽然屠户知道自己是专杀牲畜的,身上也背着大刀。可是,这情景{地面狭窄,有两只狼,光线昏暗}是对自己非常不利的。于是,他就采用了缓兵之计,将自己担子里的其中一根骨头扔了出去,一只狼一只狼得到了“战利品”之后,停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品尝起来了美味的佳肴。而另外一只狼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气急败坏,继续跟着屠户。屠户又继续扔出了一根骨头,狼立即扑了过去。可是现在后面吃到骨头的狼停了下来,而最前面吃到骨头的狼又紧紧地跟了上来,因为这根本满足不了它们俩的欲望,依次循环,骨头很快就没有了,可是两只狼依然贪得无厌得像原来那样一起追赶着屠户。

  终于天已经差不多快要黑了下来,给人以朦朦胧胧的感觉。屠户现在的处境非常的危险,连他自己都感到十分困窘,因为他害怕会受到两只恶狼的前后夹击。在“逃”的过程中,不远处的麦场,给了屠户生存的希望,场主因为十分懒惰的原因,将所有的柴木和稻草都堆积到了卖场中间,覆盖成了一个高高的小山头似的。屠户借此机会,迅速地跑到了这一大堆柴木和稻草堆的下面,放下背在身上的沉重的担子,从背后掏出了一把大大的刀,人见了都会感觉毛骨悚然,恶狼俩见此情形,稍微有些害怕了,互相提醒着对方要小心那个像铁片一样的东西,在原地踌躇不前的两只恶狼,狠狠地向屠户瞪着眼。

  在僵持当中,两只狼也并没有浪费这宝贵的时间,互相思考着怎么让眼前这个屠户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按在了地上,毫无还手之力。不久,办法给想了出来,一只狼趁着屠户不注意的时候,径直走开了,而另外的其中一只狼呢?则像一只小狗一样,“乖巧”地蹲坐在了地上。过了许久之后,眼睛好像闭上了一样,神情悠闲得很根本,就没有把屠户放在眼里,而屠户生性本来就急躁,易怒,见狼这样做就十分愤怒,突然跳了起来,拿着刀子使劲劈砍着狼的头,没用几刀,一只狼便一命呜呼了屠户有十分生气地向四周看了又看,一只小尾巴露了出来,屠户马上就冲了过去。前面的一只狼的惨叫声,提示了正在挖洞的狼赶快跑走,可惜“洞”中十分狭小,另一只狼被卡在了洞里,只有下半身露了出来,屠户迅速地砍向了狼的大腿,只听见“咔哒”一声,狼的大腿折了,断了。狼痛不欲绝,不时发出小声地嚎叫,仿佛在想屠户求饶,虽然屠户内心是善良的,但是他又害怕狼回来报仇,就狠下心,杀了这只狼。后来,他{屠户}仔细一想才明白,原来前面那一只狼只是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唉,这些狼啊!也真是太狡猾了,可是才一会儿功夫,两只狼都死掉了,禽兽的花招能够有多少呢?可能只是为了增加笑料罢了。哈哈,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我喜欢狼作文 篇15

  母狼黄杏带着五只刚会蹒跚走路的小狼崽来到了一个以养羊著名的小村庄。

  这里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每天都有自由散漫的小羊跑出羊群,黄杏自然就会来捕捉小羊们了。它在一座山坡上挖了一个很深很长的洞作为狼窝。每天捕猎的时候只要埋伏在山坡下的高草丛里,总会有羊羔上钩的。每天捕一两只羊羔就够它和五只小狼饱餐一顿了。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黄杏决定冒险去村里捕捉羊羔,因为它今天在高草丛里等了大半天了,也没有发现一只小羊羔出现,连一声羊叫都没听见。于是,黄杏就蹿出草丛,在附近转一下,除了草,它什么也看不见。它向村子跑去,发现村子里除了绵羊,什么都没有。它没有像缺乏经验的年轻狼一样欢喜地跑进村子,而是多疑地停在村庄前,怀疑人类在搞什么鬼把戏。

  突然,它的身后响起小狼崽呕呕地惨叫声,它急忙向狼窝跑去,可是已经晚了,人类和几只猎狗把早已把四只小狼崽杀死,留下的唯一一只幸存小狼崽,而且小狼崽的后腿也已被折断。人类和猎狗已经离去。

  黄杏十分后悔,它不该下去寻找小羊羔的。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它必须从这里搬走,能搬的地方只有附近的黑森林。于是,它叼着残疾的小狼崽来到了黑森林。

  到了黑森林,已是第二天的早晨,黄杏和残疾小狼崽已经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了。它黄杏可以挨饿一段时间,但小狼崽就撑不住了。必须在今天之内找到食物。可是现在是迁徙的时间猎物都迁徙走了。它叼着小狼崽在黑森林的一条小河边寻找还没有向迁徙的目的地进发的猎物。

  它唯一找到的猎物只有一头年轻力壮的公野牛。这只公野牛最让黄杏害怕的“武器”就是它那对闪着寒光的角,如果那对角捅到了黄杏,那它轻则残疾,重则死亡。尽管如此,黄杏为了生存必须对付这只公野牛,它叫残疾小狼靠边,然后它小心地靠近公野牛,如果想吃掉它就不能出一点儿差错。待它与公牛有一段距离后,它奋力一跃,跃到了野牛的背上,野牛发疯似的奔跑起来,它用两只前爪搭在牛角上,用嘴咬牛脖子,没想到这牛脖子很硬,咬了半天只咬出一丁点儿血腥,于是它就像撕扯捕获的猎物一样咬牛的脖子,牛皮才被咬烂。它张开嘴对准牛脖子,“咔嚓”一声,牛就像泥一样摊倒下来了。

  残疾小狼和黄杏终于有的吃了,不过它们吃完这只野牛后,再吃什么,那就要看它们的运气好不好了。

  我喜欢狼作文 篇16

  吃完野牛,黄杏和残疾小狼在这片黑森林里走来走去,寻找为数不多的猎物。可是除了河里的一些鱼和树上的一些留鸟,什么都没有。狼除非饿极了才会捕食鱼鸟。鸟是没指望捕捉到了,只有鱼有那么一丁点儿希望捕捉到。

  黄杏十分不愿意下去捕鱼,但是周围根本没有鹿那些猎物的踪影。它在下水之前,向四周张望了几下,然后让残疾小狼乖乖地呆在河边,它自己下水捕鱼。

  鱼儿们真狡猾,黄杏刚刚扑到,它们凭借着自己身上的黏液逃脱,再加上水上的波纹使黄杏看不清鱼儿,还有爪子在水中的阻力,黄杏总是抓不到鱼,徒劳地抓了一会儿鱼,黄杏一下子泄了气,转头向岸边走去。突然,随着小狼崽的一声哀嚎,黄杏很清楚地看见残疾小狼被网罩住,拖走。

  黄杏毫不犹豫地去追那个抢走残疾小狼的猎人。它遁着小狼的叫声,一路追,但这个狡猾的猎人似乎早有准备,他把小狼的嘴封住,使母狼黄杏不能遁声追赶。

  猎人成功地把残疾小狼拖回家,开始对小狼进行身体全面检查,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身体各部位都不错,就是两条后腿都骨折了。猎人说:“我这儿有治骨折的草药,给你抹上,一定能治好你的腿。”残疾小狼虽然不懂猎人在说什么,但是直觉告诉它,猎人在帮助它。猎人拿了几棵草药,涂在小狼的骨折处,几个小时后,小狼竟能行走了,于是,猎人把小狼装到一个箱子里,小狼看不见一切,只能看见一片黑暗。

  过了一会儿,箱子被打开了,它被放到了一个笼子里,装进一辆黑暗的卡车,待它再次见到光明时,已经见不到郁郁葱葱的森林了。而是看到许多动物被困在笼子里,已经失去了野性,其中还有它喜欢吃的鹿和牛。残疾小狼和它们一样,也被放到了一个较大的笼子里,残疾小狼被卖到了动物园。

  我喜欢狼作文 篇17

  小狼一天天长大,变成了一只半大狼。它的野性也一天天增强。因为它没有像别的狼一样进了笼子就失去野性了,而是想办法从这个“地狱”里逃出去。

  为什么把这里叫做“地狱”呢?因为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半大狼发现,凡来到这里的野生动物一开始还野性十足,但是住久了,它们的眼神开始发直,睡觉也开始频繁,它们开始了“吃完了睡,睡完了吃”的生活,一点儿也没有野生动物的风范。

  半大狼可不想这样,它知道如果这些动物到了野外,无论是多么凶猛的食肉兽,都会被当地的食肉兽甚至草食动物视为一团毫无攻击力的一团活的肉。因为正常的野生动物是充满警戒的,就算有一些老弱病残警惕性不高,也不会好吃懒做。必须从这里逃走,它绞尽脑汁地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开始了自己的计划,半大狼对游人和饲养员都呲牙咧嘴、大声咆哮,摆出一副宁死不屈的凶样。

  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饲养员终于受不了了,他对动物园的总管说:“总管,我实在是受不了啦,那只狼是只疯狼,整天咆哮个不停,吵死了,把它放生吧!”总管犹豫了会儿点头了。狼舍就在总管的附近,半大狼很清楚地听到总管的声音,但是它只能听懂一个词:放生。

  果然,今晚工作人员把半大狼用麻药麻醉了,被抬到车里运往附近的.一片原生态森林——太阳密林。这里是老虎的繁殖地,这里也是这个城市唯一的生态保护区了。

  半大狼醒来的时候,它已经躺在森林里了,它爬起来,望望天空,已是深夜,它很累,很困,急需休息的山洞。突然眼前一亮,看到一个山洞,于是它向山洞奔去。

  在山洞里,它发现了两只幼虎。半大狼还以为它们是两只小猫呢,它毫不犹豫地把两只没有一点自卫能力的幼虎吞吃了。

  它在山洞睡了一晚。

  第二天,启明星刚刚消失,它就听到“嗷——”的吼叫,它睁开眼睛,是一只“带有条纹的大猫”!它不知道这是一只老虎。雌虎扑过来,凶残地按住它,又发了一声悲愤地吼叫,它对杀害它的儿女的动物绝不手下留情。半大狼当然感觉到了危险,于是它用牙死咬住雌虎的鼻子不放。雌虎的牙逼近了半大狼的喉咙管“咔嚓”一声脆响,半大狼的喉管被咬断了,魂归西天,但它的牙也给雌虎的鼻子留下了永久的伤疤。

  半大狼至它于死地的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喜欢狼作文 篇18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狼的梦……

  也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直小狼呱呱落地。但是,在这个本该狼家族最幸福的时刻,小狼的父母却惨遭猎人的捕杀。猎人的孙子看到母狼身边孱弱的狼崽,哀求爷爷留下不杀,爷爷:"狼的天性是不会改变的,它长大后会害人的",可是禁不住孙子苦苦哀求,爷爷只好答应了孙子的请求,这只可怜的狼崽是在苍天下出生的就苍狼吧。

  苍狼在孩子和爷爷的呵护下与牛羊为群、与牧羊犬为友,一天天长大了,鬃毛闪着和它父母一样的光泽,四肢和他的父母一样矫健。爷爷说它应该回归森林,找它的同类了。于是他们把苍狼带到森林的深处便离开了。苍狼孤独的站在大森林,里呆呆着望着猎人祖孙的背影,发出了一声凄凉的哀号,声音里带着牧羊犬的音调。

  苍狼找到了他的同类,每天练习捕猎,眼见捕猎的本领越来越强,年轻的苍狼,还得到了母狼的喜爱,他的地位仅次于狼王洛基,它也越来越傲慢起来,终于有一天,他带着母狼一起嘲笑的洛基,它要挑战洛基争夺王位!

  一场关于王位的厮杀在苍狼和洛基之间爆发了,森林里充斥着血腥的味道,大战十几个回合后,洛基的体力渐渐不支,就在苍狼步步逼近洛基的脖颈准备咬下决定命运的最后一口时,洛基突然昂首向天,发出威猛又震慑的一声长啸,那是在大森林里独立长大的公狼特有的长啸、撕破长空,威震森林。

  苍狼顿然倒了下来,双目无神,呆呆的看着了洛基也是,那眼神揉进了牧羊犬的恐惧和奴性。

  我突然醒了,我预感到了苍狼的命运,我连忙把这个梦写了下来,告诉我的小朋友。

  我喜欢狼作文 篇19

  从前有个黄家屠夫,因犯错被贬成庶民,这次她在城中过着杀猪宰羊的生活,循环往复,日夜不停,直到一天他卖完了肉,收了两根骨头就顶着头顶的明月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树林中前行。

  后来他感觉背后阴风拂过,有双墨绿色的眼睛在暗处注视着自己,他挑担子的时候不觉冒出了冷汗,屠户一点点的向后转去,只见两只狼早在远方注视已久,屠夫以多年与动物打交道的经验,能看出他们是饿了,但屠户自小生活在宫中,哪知世间有狼这等生物?屠户便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像狗的凶猛动物!

  可能是自己身上有刀吧,屠夫竟能理性的思考问题,于是把骨头投给了一只狼,得到了骨头停了下来,而另一只狼明摆着不乐意,屠户又给了一块骨头,这下好了,没了诱饵,两只狼又追上了屠夫,屠夫在黑暗中左右为难,这是家月光发现了一个打麦场,屠户被狼逼到麦草垛中,后来屠户与狼对峙,其中狼离开了一只,屠户不知有计谋,颤抖拿刀的手也稳了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屠户做完心理斗争后做了一个决定,要与狼斗争,自己是人,怎么能被动物左右?于是屠户不见世面的心中一横,一刀劈下了,还没来得及躲得狼的脑袋,屠夫松了口气,来到草垛后,发现一只狼,只见他毫不犹豫的杀死了它,他这明白其中的计谋,心中想这种像狗一样的东西,真狡猾,第二天他拿着狼的尸体到肩上炫耀自己,声称杀死了妖怪。

  而人们反而笑他傻,屠户不解,后来用钱买了书,读起书来明白了,这种东西叫狼,而且杀狼之人不在少数,屠户就奋发图强,后来考得状元因皇上认他就封他做了个将军,他凭着杀狼的勇气与多年与肉打交道的经验,立下汗马功劳。

  后来他谈起都说感谢两只狡猾而愚笨的狼……

  我喜欢狼作文 篇20

  今天我哼着小曲慢慢地走回家心情大好-----今天的肉都已经以高价卖出去了,想了想“回去拿点钱去换些酒吃吧”,一想到这里不禁开怀大笑,加快了步伐向前。走了一会儿,忽然听到了有动物走路的声音,也有些有东西在盯着我的感觉转过身去,发现有两只狼,在我后边,又走了好一会儿,发现这两只狼还在跟着我。

  我开始害怕了心脏跳动剧烈跳动起来,神情异常紧张,生怕他们对我产生动手的想法,我见它们扁扁的肚子一定是饿急了才想了从我身上得到食物才满足一下它们的胃,我将担子里的一块骨头扔给了它们,这时才看清楚,原来它们都是在狼的黄金年龄的一对夫妻啊!这个时候的它们身体机能还是大脑都是最佳的状态,只能边走边看情况了,可那只没有得到骨头的公狼又跟了上来,无奈之下只好又将最后一块骨头投了出去。可虽然公狼停下来了,但是先得到骨头的母狼又追了上来,虽然我拼命地拔腿酒跑,但两条腿终究还是没有四条腿快骨头已经没有了,可那两个不要脸的家伙始终跟着我,假如他们能与我沟通的话,我一定会说:“我就是一个靠卖肉过简朴生活的普通人啊,我可是一个老实人啊,别追我了行不?你看你们两对一,还有我没有的利益,就为了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好人,你们这样真的好吗?”

  我十分窘迫,害怕它们两个狼一拥而上将我五马分尸,撕成碎片,这时,我看见了一个麦场里有堆成小山似的柴草,飞奔过去,倚靠在柴堆下,赶快卸下担子拿着刀指着狼,狼估计看我拿着刀,不敢上前了,凶狠的朝着我瞪眼,从他们那绿幽幽的眼瞳中看见了对我的凶狠,贪婪与不屑,我怒气冲冲的,却不敢有作为。

  就这样的动作保持了一会儿,忽然一只狼径直离开了,另一只公狼像狗子一样蹲在我面前。我借此机会休息了一下,只就这样上去打死它还是在等一会呢,毕竟还有一只母狼不知道上哪去了,害怕它们来一个狡猾的计谋,还是决定再等一会儿吧!公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很悠闲,似乎已经将我当成它的囊中之物。不行,我忍不住了上去用刀劈断了它的头,又连着砍了几刀杀死了它,心中略松一口气,刚准备苟且逃跑,保住小命时,发现了那只母狼正在柴草堆里头打洞,企图从后方偷袭我,心中不禁恨得牙痒痒,一刀砍断了它的大腿,又砍了几刀,也杀死了它。我才明白,原来那只公狼是故意蹲坐在我面前假装睡觉,诱惑我上钩的,想到这两只狼如此算计我,心中一顿骂,不敢再耽误下去,匆匆奔跑回到家中了。

  回家后,这才发现我的衣服已经被我的冷汗给浸湿透了,回想起方才的事,不仅感叹“狼真是凶狠胆大,心细,脸皮厚”,可最让我感叹的是狼的聪明与狡猾的手段。我虽是一个人,一个高级动物,可计谋却输与他们,虽然计谋输了,但是一会两只狼都被我杀死了,足以证明禽兽的诡变,狡猾的手段,在一个真正的人面前又能有多少啊?只能只增加笑料罢了,看着被我杀死带回来的两只狼看来明天又能卖个好价钱了,哈哈!

  我喜欢狼作文 篇21

  有两只狼在草丛里,他们是兄弟,但不知怎么被狼族赶了出来,他们已经两天都没吃饭了,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眼冒金星。

  两只狼没精打采的走在路上,‘这是什么味道?’狼哥哥问。‘好像是肉香味。’狼弟弟惊喜地说。‘没错,是肉的香味,味道越来越浓了,快,跟上我弟弟。’狼哥哥兴奋地说着。几经周折,狼兄弟终于找到了香味的来源,就是前面不远处的屠户提着的肉篮,里面放着几根骨头。屠户走一步,狼兄弟跟一步,被饿狼虎视眈眈,屠户吓得满头大汗,赶紧扔了一根骨头希望能吸引住狼兄弟,但是狡猾的饿狼发现骨头上没有肉,又快步追上屠户,屠户赶紧扔下了仅有的两根骨头,拔腿就往前面的麦场跑去,狼兄弟紧追不舍,屠户见状,拿出刀子丢掉篮子,准备与狼兄弟搏斗,狼哥哥说:“今儿非吃了他,奈何他有武器,弟弟你来吸引他的注意力,我从背后攻击他。”狼弟弟听从哥哥的命令,半蹲在地面上与屠户形成对峙,但是天性懒惰的狼一会儿就睡着了,屠户大起胆子用刀狠狠劈下去,狼弟弟被劈死了。狼哥哥却还不知情,屠户刚想走,听到‘沙沙’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狼哥哥在挖洞,屠户随即砍断了它的腿,死前狼哥哥一脸的不甘。

  屠户说:“看来我们的智商动物终究比不过。”

  我喜欢狼作文 篇22

  狼,一种勇敢的动物。身上披着灰色的外衣,铜铃般的绿眼闪耀着恐怖的光芒,再加上尖尖的耳朵和鼻子,一口白森森的狼牙,构成了一只勇敢坚强的狼。

  狼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由于人们对狼根深蒂固的偏见,千百年来,狼的日子一直很不好过,东躲西藏,仍免不了遭到追捕和猎杀。在我国,六十年前任何一个省都有野狼出没,到了二十一世纪,除了东北、西北和西南和西南少数几个省、自治区外,其他地区已看不到狼的踪影。

  狼是一种勇敢、坚持不懈的动物,就如我喜欢一样,我正是喜欢狼身上品质,狼还是称职的父母,为了儿女,为了种族的后代,为了种族的强大,它们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幼狼。现在,有几种狼已灭绝,地球上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踪影,比如:日本狼、得克萨斯红狼、新墨西哥狼、南极狼、基耐山狼、佛罗里达黑狼、白狼、这些狼都已经灭绝了。狼吃羊,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与狼袭击人相比,人袭击狼的次数要多得多。

  狼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手下留情,别把狼赶尽杀绝,也给它们一席生存之地。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认大自然更和谐,更适宜人类居住。

  我喜欢狼作文 篇23

  谈起狼,人们总是说狼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喜欢狼。

  狼的外形酷似狗,却被狗矫健。它们的耳朵直立着,两只眼睛就像绿灯笼,流露出几分冷峻和凶猛,让人毛骨悚然。它们的爪子大约一寸,尖锐如匕首。捕猎时最厉害的武器便是那爪子。一击快如闪电,气势凌厉。一下子就能把猎物击倒在地。

  狼位居食物链的顶端,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它们常吃的动物有驯鹿、山羊和野牛。除了猎物稀少的时候,它们一般情况下,绝不会主动袭击人类饲养的绵羊,对枪弹和大型猛犬会产生恐惧。狼不算是群居的动物,但是它们会在寒冷的冬天聚在一起。到了春天,天气变热,它们便会化整为零,各自活动。冬天到了,它们又会在狼王的召唤下,集结在一起,化零为整。

  狼被人们称为“机警之师”,食草动物在它们的尖牙下,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从而变得机警灵活。假如世界上没有狼,食草动物便会变得迟钝,久而久之就打破了自然界的平衡,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要保护狼。

  我喜欢狼作文 篇24

  小时候,我认为狼是恶的化身,因为奶奶给我讲过《小红帽》《三只小猪》《狼来了》的故事,所以狼在我的心目中是狡猾,凶狠的动物。

  上学后,老师给我讲了许多关于狼的成语,像“引狼入室”“狼吞虎咽”“狼心狗肺”……好像这些词语都是贬义词,这让我对狼的恶毒,根深蒂固。有时候,小孩晚上哭闹不停,大人就会用“狼在门口呢,你再哭,我就把你扔到门外面喂狼”这样的话来吓唬小孩,然后孩子就会乖乖的不再哭了。狼真的是凶狠,冷漠的吗?

  自从阅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对狼有了更近一步的了解。《重返狼群》讲的是一个年轻的画家李微漪,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救了一只快要断气的小狼,并视它为亲子,抚养他长大的故事。有一天,“妈妈”病了,小狼格林就把自己的肉留给妈妈吃,可以说,狼不是冷漠的,它的心中也有一份爱,狼也懂得感恩。

  去年,我还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里面狼妈妈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继承狼王位,放弃了爱情、生活,甚至放弃了生命。狼的母爱,比人类的母爱还要大,狼也有爱。

  如今,人类要杀狼赶狼,想要狼皮、狼牙,可是如果把狼杀完了,草原上就会传染病菌,天不蓝了,水不清了,兔子也越来越多,草也会被吃完,牛和羊也就没有草吃,最后受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

  我喜欢狼作文 篇25

  小时候,我一直认为狼是恶的化身。因为爷爷曾经给我讲过《狼来了》《狼外婆》等故事,还有在我不听话的时吓唬我外面有狼之类的话,从此使我对狼产生了恐惧。

  上学后,老师教了我们许许多多有关狼的成语:狼心狗肺、狼狈为奸、引狼入室、财狼虎豹……这些更加深了我对它不好的印象,几乎认为狼就是狡猾、凶残、贪婪、恶毒的代名词。

  后来,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书中主人公紫岚是一只特别有母爱的母狼,为了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历尽艰辛,不顾自己的爱情、尊严。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一秒,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同归于尽。她是一位伟大可亲的母亲,也正是从它的身上,让我看到了狼柔情的那一面,原来它并不只是有传说中的“恶”形象。

  再长大点,我又读了李微漪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部震撼人心的非虚构小说讲述的狼妈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下一只小狼,取名格林。在狼妈的陪伴和帮助下,格林与藏獒化敌为友,与领地狗缠斗,躲过金雕的追击,逃过人类的机关和陷阱,最终重返狼群。那只半大的狼在吃羊吃兔时总给狼妈留一条腿,狼妈病倒时在窗前日夜焦虑守候……格林的重情重义,让我对狼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如今,狼对草原的贡献很大。它们吃掉草原上的腐肉,不让疾病传播;吃掉草原上兔子,不让兔子繁殖过快破坏生态平衡。我想,只要我们人类不破坏它们的生存环境,人与狼能够和谐相处,这样草原的天会更蓝,草也会更绿。

  我喜欢狼作文 篇26

  从古至今,狼总是贪婪、凶恶的象征。我从小是听着《狼和小羊》《小红帽》《三只小猪》的故事长大的。故事中的狼都十分狡猾、凶狠,好像在人们的心中,“狼”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上学了以后,我在学校也学习了不少形容狼的成语。如果你想说一个人吃饭吃的快,那就是“狼吐虎咽”;如果你想形容两个人一起干坏事,那就是“狼狈为奸”;如果你要形容一个人没有良心,那就是“狼心狗肺”;如果你让坏人进到家里,那就是“引狼入室”了。这些词可全部都是贬义词,说的狼似乎没有一点儿好的地方。

  四年级暑期的时候,我读到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主人公格林是一只聪明又智慧的小狼,它不但懂得人类的语言,还会开锁。它很温顺,和李微漪一起过着互相帮助的生活。格林帮她干了不少的事情,在她生病的时候,格林每天趴在窗口,向她投去深情的目光;当她被三只大狗追咬时,冲出去奋勇和大狗斗争;当她去破坏盗猎者的陷阱时,钻入洞里叼出旱獭格林像是李微漪的贴心朋友一样,默默的陪伴在她身边。格林将狼在我心中凶恶的形象改变了!

  格林是一只聪明的狼,很了解狼的丛林法则。现在的草原上,鲜少看见狼的踪影。人们为了自己的私欲,大量的扑杀狼。用狼皮做皮衣、皮包;吃狼肉当野味;用狼牙做项链,饰品。再加上人们不了解狼在草原中的作用,总是一看见就杀狼,草原上的狼在急剧的变少。

  如果有一天,狼这个物种在草原上灭绝了,草原上的动物没有了天敌,会无限繁殖,破坏草原的生态系统,最后就会危害到人类自己。所以,我在这里呼吁大家,保护草原,保护狼,也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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