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1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崇拜的人。这个人可能是革命前辈,可能是英雄模范,也可能是你从书籍或报刊、电视等媒体中了解的~~~而在我记忆深处的她,令我深有感触。
她,一头乌黑乌黑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带着一点忧郁,高高挺立的鼻梁,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她有着不把事情做好就不休息的精神。记得那一次,夜深人静,我们都睡着了,可她没有,她仍然在工作,直到我已经熟睡她才上床睡觉。第二天一早,只见她白皙的脸上有了两个重重的黑眼圈。她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敬佩又心疼。
她不仅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乐于助人的好习惯。有一次天气寒冷,外面下着倾盆大雨,她开车接我回家,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我们突然看见一个阿姨没带伞躲在屋檐下,冻得瑟瑟发抖,她立刻把车停了下来,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把伞跑到屋檐下,她浑身湿透,豆般大小的雨点打在她身上,让人看了非常心疼。她把雨伞递给了那位阿姨,那位阿姨连忙道谢,她笑着说:“不用谢,助人为快乐之本,帮助别人是应该的!”说完跟阿姨摆了摆手,回车里了。刚上车她就打了几个喷嚏,好像感冒了!原来是我只顾着看忘给她打伞了。她性格倔强,她认定的事没有谁可以阻难她。话说回来,她为了帮助别人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有了她,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有了她,我的身体更加健康,她就是我的妈妈,一个令我敬佩的人!
我崇拜的人2
我崇拜的人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不是腰缠万贯的富翁,而是一个默默坚守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的清洁工。
不论是寒冬炎夏,他总在我们小区里打扫卫生,默默无闻,孜孜不卷,仿佛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有一天,我和弟弟一起到楼下踢球,一个熟悉的背影映入我的眼帘,啊,原来是清洁工老大爷,他头戴一顶破草帽,深蓝色的大褂,破旧不堪的牛仔裤,经过风吹日晒狂风暴雨的皮肤已成土黄色,弯着背,弓着腰,正在热认认真真的打扫道路,这时一位阿姨捧一捧瓜子壳看也不看扔到了刚刚打扫的干干净净的路面上,顿时干净的路面一片狼藉,清洁工老大爷并没有抱怨什么,而是又埋头苦干起来,晶莹的汗珠啪嗒掉在了地面上,再看他那蓝衬衫已被汗水浸透了,他手一扬擦了把汗,又继续工作着……
虽然阿姨很漂亮俊秀,但此时显得多么不相称,而这位清洁工老大爷那质朴无华的真善美和她比起来不显得更伟大吗?
我们小区这位清洁工默默无言,无私奉献精神和他高尚的品格,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不值得我们崇拜吗?
我崇拜的人3
我的同学邓白怡有点胖。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黑色的头发。他非常可爱。他是一个不怕困难并坚持自己理想的孩子。他是我钦佩的好同学。
有一次,天下着毛毛雨,所以我请妈妈开车送我去学校,但她拒绝了。我不得不拿起书包,怒气冲冲地独自走了。我一边走,一边抱怨道:“走了这么远的路回到学校,把鞋子弄湿会很不舒服!”当我走到学校门口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背着沉重的书包,拄着两根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进学校。我向前看去,发现这就是前几天摔断骨头的小邓。所以我问他,“你的脚不好,为什么不叫你妈妈开车送你去学校?”他睁大眼睛,直起身子,理直气壮地说:“上学是我自己的事,我可以自己走路。”
当我听到这些,我的脸变红了。我多尴尬啊!他这样摔断了腿,坚持要自己去上学。我还能做什么?
经过这样的事情,小邓成了我敬佩的人。医生希望他上学前在家多休息几天,但他不怕困难,坚持上学。他的毅力、不怕困难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
小邓不值得我们钦佩吗?
我崇拜的人4
有人崇拜足球场上那威风凛凛的贝克汉姆,有人崇拜已经过世了的爱因斯坦……但我崇拜一个有双重身份的明星,他叫——周杰伦。
周杰伦,一个拥有双重身份的明人,他既是一位歌手,也是一位演员,能要到他的签名,有些人就死而无憾了!当然,要这样火的明星的签名,没这么简单。
他在《刺凌》中演过男一号,在《满城尽在黄金甲》中演过男二号等等。
他在彩排这些大型电影时,也许会因不小心记错台词,出差错,导演就会毫不留情说:“cut,重演!”所有演员就要从头开始,这样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表演,如果换成我们,早就已经不耐烦,周杰伦他居然能坚持下去,并且在演戏时,十分投入,丝毫看不出这是表演出来的,因为他演得太栩栩如生,有这样的主体人物,连背景都变得活灵活现的了。
不知周杰伦是对娱乐圈有特殊的追求,还是怎么的,反正,他演电影一定是经过了一遍又一遍的练习,才达到了表演时投入的状态,他真了不起。
周杰伦他坚持不懈,不气馁,一遍又一遍拍电影,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这样不是吗?周杰伦——我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5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崇拜者。我的崇拜者是我的老师,张远,——。因为张老师教的课非常生动有趣。
张老师长着黑色的长发和大大的眼睛,闪着文学的光芒。她的嘴是红色的。虽然没有樱桃口那么小,但是很漂亮,没有那么高。但是,当她手里的粉笔在黑板上划动的时候,她显得很优雅。
在二年级的一个班里,张先生问“好”这个词怎么能最快地记住。大家眨着眼睛,面面相觑。仿佛老师读过什么似的,他用生动的文字告诉我们这个词:“好,这个词好记,这个词里有个公式:一只羊羔一口吃两块糖。张老师一边写一边给我们读公式。写完这个字,公式刚写完,黑板上和我们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完整的“好”字。
多有趣的词啊!张老师让我们先练自己。于是,我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了“一只小羊”。我写了“羊”字和“两块糖”。我在上面多点了两点。最后在下面写了横线和一个“口”字。这个“善良”出来了,我很开心。
曾经很难写的字,经过张老师生动的讲解,很容易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每天我们都期待着她的课马上来。在她的班上,我们都希望时间的节奏会慢一些.
这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张远老师——。
我崇拜的人6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我崇拜的人是我的老师——张媛。因为张老师讲的课十分生动有趣。
张老师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闪着文学的光。她的嘴巴红红的,虽然没有樱桃嘴看起来那么小,却十分好看,个子没那么高,不过她手里的粉笔在黑板上划动时,显得她十分优雅。
二年级时的一节课上,张老师问“善”这个字怎么记忆速度最快?大家眨眨眼睛,面面相觑。老师好像读出了什么,便用生动的话语给我们讲了这个字:“善,这个字很好记,这个字里有一个口诀:一只小羊两块糖,一口吃光光。张老师边写边给我们念口诀。写完这个字后,口诀也刚好说完,一个完整的“善”字便呈现在黑板上和我们的面前。
这个字真有趣!张老师让我们自己先练一练。于是,我拿出一张纸,自己在上面写了起来“一只小羊”,我写了一个“羊”字,“两块糖”,我在上面又点了两个点,“一口吃光光”我最后写出了一条横线,下面写了一个“口”字。这个“善”也出来了,我开心极了。
原来觉得写起来很困难的字,经过张老师生动的讲解后,轻而易举的就深深地印在了脑海中。每天我们盼望着她的课快些来吧,在她的课堂,我们都希望时间的脚步迈得慢些……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老师——张媛老师。
我崇拜的人7
我到现在我见过的名人很多,现在说说我喜爱的名人。我喜爱的名人是揭开天体的层层面纱的哥白尼,还有一为是“发明大王”爱迪生。这是我平生最喜爱的名人。
我先来说说揭开天体层层面纱的哥白尼!长期以来,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的“地心系”的理论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托勒密认为地球位于中央不动,日。月。行星和恒星都环绕着地球运行。后来,哥白尼推翻了托勒密的理论。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说明了日心说,诉我们: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围绕着太阳旋转。而后,布鲁诺接受了并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认为宇宙是无限的,太阳系只是一个天体系统。伽利略通过望远镜观察天体,发现月亮表面凹凸不平,太阳有太阳黑子,银河由无数的恒星组成。
我再来说“发明大王”爱迪生。美国的托马斯。爱迪生被欲为全世界的发明大王。他一共取得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专利,这是迄今还不曾有人接近过的发明。1876年爱迪生在新泽西洲的门罗巴克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就是一座“发明工厂”。爱迪生各种改造了电话使之实用化,又发明了留声机。爱迪生还发明了电灯,在此期间,他经受了失败的考验,他花费了一年时间和五万美金,才弄清铂导线不能用来做灯丝。经过了数百次的实验,他终于找到了符合要求的材料。1879年10月12日,爱迪生用碳素做成了第一个电灯泡,它连续发光42个小时。
这些知识你还不知道吧!
我崇拜的人8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同学妃妃。
妃妃长的很引人注目,标准的瓜子脸,白嫩的皮肤,配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每个人见了她都忍不住夸赞她。因为妃妃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是班里的班长。
妃妃是我们班的“小百科”。一次下课,甲同学和乙同学为了一件事吵了起来。妃妃见了,连忙劝架说:“都是一个集体,有什么事好好说嘛。”甲同学生气地说:“妃妃,你是班长,你来评评理,蜗牛是益虫还是害虫呢?”乙同学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说:“当然是害虫啦!”妃妃听了笑着说:“就为这一点的事吵起来,真没意思,蜗牛是害。”,说完,做了详细的介绍,让甲同学听到心服口服,我崇拜地看着妃妃。
菲菲还是很心灵手巧。一节劳动课,老师给我们每个人发了几根粗绳,是让我们照着书上的样子编中国结。我拿着红绳,没有信心地看着书上介绍编起来,但绳子好像要和我作对似的,老是跑调,我回头看看妃妃。只见他眉头紧锁,手部在不停地绕动。突然,妃妃开心地笑了,大声说:“老师,我编好了。”老师惊喜地接过中国结,表扬了妃妃。我羡慕地说:“妃妃,你太棒了,好崇拜你哦!”她谦虚的笑着,还教了我编织的方法。
妃妃是我崇拜的人,我要向她学习。
我崇拜的人9
我最崇拜的人是布兰登·罗伊,他的那种领袖精神让我十分敬佩。
罗伊虽然没有乔丹那样有名,也不像詹姆斯那样全面,更没贾巴尔那样霸气,可是他让我记忆犹新。在一次与火箭的常归赛中,首发上场的他,把这场平凡的比赛变成了经典的、变成了神圣的。在前三节的比赛中,火箭以十五分的优势进入第四节。眼见开拓者大势已去,无力回天,可谁也没有想到,罗伊在这时苏醒了。他里突外投,自投自抢,还妙传篮下,打出精彩配合,打活了开拓者,打出一波11比3的高潮,把比分扳成86比88。只是时间只有0。8秒。眼看开拓者球迷已渐渐离去。而就是在这个瞬间,奇迹发生了。费尔南德斯把球发到罗伊手上,只见,时间在飞快走动。阿泰上去顶防,罗伊很聪明,一转身,躲过了阿泰。只见他顶住了压力,来了一个急停后仰跳投,大叫一声,球应声入网。罗伊像一只离弦的箭,飞跑进更衣室。他在0。8秒绝杀了火箭,这一刻堪称经典!
罗伊场均22.7分7次助攻,带经开拓者五年来首次闯入季后赛。在主场输了火箭26分后,罗易在第三场得到42分把火箭送回了丰田中心。就算在第六场落后十分的情况下,一度把分差缩小到三分,可是还是被火箭淘汰出局。罗伊的.一方虽然输了,罗伊脸上却写满了自信,想再打入季后赛。
像罗伊这样的核心,不骄不躁,而且毫不气馁,我希望他能带队再创佳绩。
我崇拜的人10
无论任何人都有自己追求的目标或是自己心中的偶像,我从小到大只崇拜过一个人。请大家根据我的描述来猜一下吧。
善用大脑的他
有一次,他的病了,医生没有办法为他的妈妈治病。因为房间的光线太暗,医生无法进行手术。因此他就竭尽全力想办法。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想到了方法。他搬来一张桌子,后面放了一些支撑的东西。前面放了一张大镜子,镜子的前面放了许多蜡烛。突然之间,房间亮了起来,医生很顺利的做完了手术,手术成功后,医生们连连赞叹:“这个小男孩真不简单,将来肯定是一个发明家或者有学问的人。”虽然医生们在夸奖他,但是他并没有骄傲,这可以用一个短语说“胜不骄”。
永不言弃的他
他是一个不轻易放弃的人,当他发明电灯的时候,被失败夺去了他的听力。他成了一个聋人。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还是以前那样:专心研究,不受外界带来的任何影响。最后他成功的发明了电灯并且受到了各路人士的赞评。因此他成了世界发明之王。被当时乃至现在的人广为流传。因此,又可以用一个短语来说“败不馁”。
想必经过我的陈述,大家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享有世界“发明之王”的称号的最值得我们敬佩和崇拜的人——爱迪生。因为有了他,世界上有了光明;有了他,人类才会这么富强且伟大;有了他人类才有今天这样的成就。
难道他这样一个“胜不骄,败不馁”的人不值得我们现代人崇拜,不值得我们现代人敬佩,不值得我们现代人为其歌颂吗?
我崇拜的人11
我崇拜那些品德高尚的伟人,但是我也崇拜我们班的那些“伟人”——甘若雨。
甘若雨的写作能力那是异常的好,超出常人。
甘若雨好像非常喜欢写作文,一周要写三到四篇,我只可以写两篇。一篇周记写出来要近1个小时,甘若雨写了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太厉害了,质量比我们还要高!
甘若雨的脸是椭圆的,有一个樱桃小嘴,手指不粗也不细。
想要的一个作文大奖是非常非常难的,可是对她来说是想得到就得到的,只要随便写一遍好作文就可以得到!据我所知,甘若雨已经有三篇周记被《我的第一本日记》录取了,真厉害,我就不行。而且她还有一次不知道是哪篇周记写得好,还得到了30元的稿费,我们都羡慕死了!
甘若雨爱写作文,所以她的作文写的好,没有人天生就会写得一手好作文,那是要慢慢写,慢慢练地练出来的。我每天晚上都要练古筝,没有时间写,不过我以后一定会努力的!所以我要向甘若雨那样,爱上写作,坚持练习,总有一天会有成果的,她就是我的榜样!
我崇拜甘若雨,以后一定努力向他学习!
我崇拜的人12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确实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从小,我就看不起清洁工,觉得清洁工的工作脏兮兮的,在我改变看法是就是在不久前。 那是一个清晨,东方刚刚出现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静偷偷的,偶然有一辆汽车飞奔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想往上个厕所,走过客厅时,忽然闻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汗水从她那瘦小的身上流下来。我看到这儿,不知不觉改变了心里的想法:清洁工真辛劳,别人都还在梦乡里,他们却起早贪黑的扫地。
早上,我迈着轻快的步子上学,走到一条小路时,看见一个清洁工在扫地,她扫得十分认真,似乎这条街上就她一个人。这时,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由远及近,原来是一个时尚的白领女孩走了过来,当她走过清洁工身边时,清洁工的扫把不小心扫到了她的高跟鞋。“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清洁工连忙赔礼道歉,可那女孩却尽不领情,皱着眉头说道:“你怎么扫的,这么不小心,下次给我留意点。”清洁工还在赔礼道歉,那女孩却扬长而往。 看到这里,我不禁停住了:这还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吗?我忍不住觉得那清洁工很可怜,便走到她身边问:“你没事吧?”她似乎有点吃惊,随后淡淡一笑:“没事,我习惯了。”说完,又低下了头,继续扫地。忽然,我发现这条街道竟然那么干净。
在上学的路上,我想:固然清洁工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 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清晨那个清洁工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对象,他虽让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貌,却又高尚朴实的品质!
我崇拜的人13
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矮矮的个子。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位敬业的“白衣天使”。
一天晚上,我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她语速很快,声音低沉,听得出妈妈当时很疲惫。“宝贝儿,我有点急事儿,会晚一会儿回去,你自己在家不要出去。”妈妈叮嘱我说。我担心地说:“好的,妈妈要多注意身体啊!”到了晚上9点半,门铃响了,我开开门,看到了妈妈苍白的脸,心疼地问:“您还没有吃饭吧?”“病人有困难,手术没完哪能吃饭呢?”妈妈用力挤出了一丝让我心痛的笑容。就在第二天,病人抢救过来了,而妈妈却病倒了。
还有一次,妈妈一天做了5台手术,两腿站得酸疼酸疼的。我生气地对妈妈说:“妈妈,您这样累死累活的是为了什么呀?”“每一位病人的康复对我而言是无比快乐的。”妈妈顽皮地笑了笑。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为了工作可以忘记自己的身体,为了工作可以废寝忘食,为了工作可以不知疲惫,工作,再工作。
母亲节到了,多么神圣的日子,我想对妈妈说:“妈妈,您辛苦了,您是我永远的榜样,您是我人生的指南针!”
我崇拜的人14
有的人崇拜为努力而实现的比尔·盖茨,有的人崇拜不断挑战自己的林丹,而我却崇拜我自己。
不学别人,不做人云亦云的人,这是我崇拜自己的理由,只有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己,这样我的未来才能辉煌,但是,超越他们的第一步是要战胜自己。
天,是无际的;地,是广阔的。要想达到鹤立鸡群的效果,首先是战胜所有的敌人,超越自己的地平线,与时间赛跑,这样,才能增强自己的信念,崇拜自己,不再徒有虚名。
我们不需要崇拜别人,崇拜自己就够了。把自己看成百分之一,虽然这只是百分之一,但,如果这百分之一成功了,那么才是人生中的辉煌,生命的奇迹。
过多的崇拜只是一种过分的依赖;过多的崇拜就是贬低自己的价值。所以无需太过崇拜别人,只需崇拜自己就够了。在自己的心中记住自己就是那颗启明星,带领群星照亮闪亮。
我们要学会崇拜自己,提高人生和华生,打开人生的通道。
自己就是生活中的模范,他不是做给别人看,而是尽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
如果要创造自己的未来,首先应做真真正正的自己,所以最崇拜的人就是自己!
我崇拜的人15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们班的班长胡露佳,她的个子是我们班最高的。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双眼皮,鼻子是高鼻梁,一张樱桃小嘴。我一说胡露佳这个名字,我就会想起一个动画片,那就是葫芦娃,所以她的外号就叫“胡露娃”。
或许你以为我崇拜她是因为学习好,体育也好。我不是因这个才崇拜她,而是因为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如果是我在晚上看书,我一定会很困。我为什么会知道她痴迷看书的事呢?是因为有一次我去她家过夜,她家就像皇宫一样美丽。在晚上,我和她要睡一张床。要睡觉的时候,我差不多要睡着了的时候,她突然把灯开起来,在那儿里看书,我问她:“你为什么不睡觉呀?”“因为如果我不看书,我的成绩就提升不了了。书里的好词好句,写作文的时候就可以用到了。”我听了,就和她一起看书。
看了一会儿书,我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她怎么叫我,我也起不来了。第二天胡露佳把事儿和我说了,我感觉有点尴尬。
在她这里,我学会了一个道理:课外的知识也是常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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