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四年级作文八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四年级作文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年级作文 篇1
如果我没有在这厂做几个月的暑期工,我还是一只坐井的青蛙,只会寒窗苦读,却不知外边的世界如何样子,现在是20xx年8月9号凌晨00:20,到了20号,我便会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我第一次进厂打工的地方,深夜,未眠。
跟我一起聊天的人很多都是同工区的工友,他们每人都有自己鲜明的性格特点,夸张,幽默,世故,单纯太多太多,太多奇葩得令我下巴快掉下来的人和事,在这工位工作了也有两个多月了,说对工友一点感情也没有那是假的,对我来说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位装汽车出风口内叶的大姐。
她是何许人也,我已经忘了,只知她的口音与我敬爱的化学老师非常相似;她曾告诉我她的家乡,我忘了,开始的时候,我与她并不多话说,因为是第一次进厂打工,与社会上的人相处始终不像在学校里一样,加上车间里大部分人都是大大咧咧的,这与我的性格有点冲突。学校里的同学,走近你,因为想跟你交个朋友;若出了社会,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也有人是想跟你交朋友,但更多的是有目的地去接近你,所以,我很谨慎地去对待每一个人。
因为害怕受到伤害。
差点跑题了,说回那位大姐吧,她叫黄翠华,我没想到最开始讨厌的这个人,最后演变成了我最难忘的,开始,在我听来,她对我说的每一句调侃的话语都是在嘲笑我,现在想起来,真觉得可笑,我太不自信啦!
她经常提起家里那一岁多的小儿子,另外,她还有两个女儿,言语谈吐间幽默风趣,不是圆滑,看得很开,这也是后来我才发现的。平日里,她总爱跟前面的一位大姐互相贫嘴,听着她们的对话,我感觉很有意思,于是便不觉得也勾起了嘴角,牵起了那一丝微笑。
她调侃着别人家的妻子与丈夫的事,而自己却是与自己老公相处的不好的,还提到准备要离婚一事,其实车间里谈的都是些家常便饭的事,晚上大家聊起天来,跟菜市场能够相比了。因为她们的圈子就在这个车间,除此以外难找到其他人倾诉,于是就慢慢聊起来了,然后就人以群分了。
她纠结的更多的是她那还很小的儿子,她说,若不是因为我仔仔,我早跟他离婚了,我不想让我仔仔生活在他那家庭里,受他的影响,什么事都要听男人的。也是因为她说的这句话,让我下决心要写下这篇暑假感悟,想起来,自己这么有空,天天玩手机,怎么不去多些了解自己周遭的环境呢?
简单的一句话,包含了多少的母爱,为了她的小儿子,仿佛做什么都是值得的,甚至还与婆婆动手打起架来,自家老公是否在旁冷眼观看自己的老婆被自己母亲抓伤,这个谁也不想提,因为已经不重要了,答案已经非常明显了自己老公是与自己对峙着的。我们曾见证过黄大姐脖子上的抓痕,但她本人仍然是很乐观的。我跟她毫无血缘关系,却让我感觉到这人十分像我的母亲,或许是她的母爱感染了我,于是在后期,我也偶尔跟她撒撒娇。
接下来讲的是另一位大姐,陈胜娣。此人打从我一开始来这工位工作时,就觉得她的言语间不缺乏幽默,她往往是撑场面的那个人,我们几个人聚在一块聊天时,笑点往往是由她的语言而生,有时晚上加班她请假没来,静了好多,感觉很不习惯。也可以说她是开心果,她的口才很好,虽然她说自己只上了一节的口才课,可是口才这东西有时候也是天生的,唉,改天我也要去上几节口才课,感觉自己的口才一点都不好。陈大姐年近三十,每次说起她与她老公的事,总感觉非常的逗,两口子很甜蜜,即使有一个5岁的儿子,即使在婆婆家生活着,也过得像二人世界一样,当然,我觉得有种不太负责任的态度,把儿子弄得跟留守儿童似的。
陈大姐是广东韶关人,整个人长得浑圆,但基本的眉清目秀是有的,只要你细心多看一眼,你就会知道她年少时还是个美女的。她这个人也是非常的开朗,与黄大姐不同,她跟老公相处的非常好,但与老公每次争吵的原因也是因为家族的事。而我就在想了,以后嫁人还是嫁个独生子好了,没有家族那么多纷争,那么复杂的心机,这一点,母亲也这么认为。
陈大姐的老公早些年出了车祸,在医院急需输血,作为他的兄弟,他哥哥给他输了血,至少在我看来,这是应该的,做人,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就算这是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我们也可以献血。
所以这一次的献血事件就留下后遗症了,后来他大哥每一次需要钱的时候,都会说上一句当年我献血给你也几乎是每一次,她老公都允了,视他哥为救命恩人,作为他老婆的陈大姐每次跟他吵架都是因为他大哥。
最近的一次吵架,是因为他大哥买房子,还差3万元,他大哥让他间接地开口帮他从另一个亲戚家借来,后来亲戚家需要他大哥还钱的时候,他大哥就说,当初开口问借钱的不是我。一句话,就这样推卸了责任,最后责任居然落在了她老公身上,陈大姐感到很气愤,与她老公商讨,她老公却说,算了,我们帮他还了吧,后来两人就大吵了一架,家婆那边也不敢跟陈大姐说话,大家避免谈起此事,我虽不知结果如何,但多半能猜得出来了。
另外,在车间里我也听到过其他大姐谈起婚后的生活,那是与恋爱时完全不同的,习惯了尘世的柴米油盐的生活,每天都为工作而忙碌着。
像我们这种快三十岁的女人,再不保养好自己的容颜,老公就要变心啦!
以前我跟我老公谈恋爱时他还会从大老远背我回来,现在都别指望啦!
她们甚至在说自己当时生孩子的痛苦,剖腹产的方式,我突然觉得好恐惧,难以想象以后这种痛苦发生在我身上时?不说了。
在樟洋这地方打工,最开心的时刻是我走前的前两晚,两晚都是去吃麻辣烫,第一晚我请客,第二晚是那个叫雷礼鑑的孩纸请。那两晚也非常的搞笑,那是我发自内心真正的笑,让我觉得临走前知道,在这里遇到的这些人,她们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觉得在车间里的这个狭小的空间,其实不冷。
走之前我还是很疑惑,雷礼鑑那孩子也刚来一个月还没到,98年的,比我还小一岁,居然长得快一米八的个子,一开始我是完全不相信的,但后来他跟每个人都这么说,别提我那时候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的皮肤堪称黝黑,说是高二暑假在工地上晒了两个月才造成这样的后果,刚开始见到他时,我以为是某某二十出头的男生,这样的17岁的一个孩子,还居然上了大专!听说家里很有背景的样子,因为听他讲起那些大学都很不屑一顾的样子:现在中国就是花钱买文凭,还用考试吗?有钱就行啦!后来在我旁边工作时老是回头看我,这个我表示不爽,可是碍于礼貌问题,我也没有问过他,就这么当作看不见。我们都有对方的QQ号码,但聊天的时间很少,他有时也只是在空间赞一赞我的说说什么的,基本的话题好像基本聊完了,好像也没什么话题了。
我离职回到家几天,他就发给我一条令我感到非常惊讶的消息,那时我正处于失恋的状态当中,不,不算失恋,还没恋爱就没希望了,我感到非常失落,在QQ上看到雷礼鑑给我发来一条消息:张颖,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我毫不犹豫的回复了他:靠,你在开玩笑吧。
我真的是那么惊讶。
有人喜欢我?
居然还有人喜欢我?
我的性格不是很怪异吗?时而开朗活泼,时而深沉缄默,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奇葩不合群,也没指望过有些正常的男生会喜欢上我,所以对于他的这句话我竟有点质疑。
我又问:你喜欢我?喜欢我什么?
他的回答:感觉。
看到这两个字我感到有点可笑,那是懵懂,春心被触动了,感觉,不能说明一切事情的对与错,不能道明对一个人的真实感情,这两个字永远都那么模糊,人们却趋之若鹜。
但我还是直面的说出我不接受的原因:第一,本人不喜欢姐弟恋;第二,现在谈感觉还早,因为你不知道往后会遇到多少的女孩子,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样貌,人生还长,要往前看。
这番话受不受用就得看他自己的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本人现在心憔悴,感情已经在另外一个人身上,怎么会接受你呢?
这事就让它随风而过了。翻开QQ好友,看到魏丽娟的头像还在亮着,知道她在线,却又不知说些什么好,唉,我真不是个好人。
魏丽娟曾让我刮目相看,我相信每个人都会这么感觉,一开始接触她的时候,感觉这女孩也不大,事实上也才19岁也不大,但人未免太深沉了点,不苟言笑,一副沉默是金的样子,总的.来说,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女孩子,或者说,这车间里的人没有多少个人是我觉得好的。
对她的看法的转变那是一次同事间的聚餐,也只是我们五个比较好的同事一起聚,组织的人是蒋秀秀,在后面我会详细的描写蒋秀秀这个人。那时候我跟魏丽娟不熟,蒋秀秀也只是出于礼貌邀请了她,那晚我并没有喝得很醉,喝了三瓶啤酒,但还是让自己保持着清醒,我不愿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魏丽娟比我喝的还要多,我不明白,不明白这个人明明喝得这么醉还在继续喝,对我来说,理智比尽兴更重要。
她喝得最夸张,话不是很多,就一直在喝,喝得脸都红了,我眯着眼,仔细打量着她,这个话并不多的女孩子,让我感到很好奇,打开心扉的话,她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也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答应我们聚餐,毕竟不熟的人即使邀请,我也会婉言拒绝。
更奇怪的是,蒋秀秀一点也没有把她当成是新结识的朋友一样,反而跟她聊上了,这让我有点不爽了,两个男的并肩走着聊天,蒋秀秀跟魏丽娟手挽手开心的交谈,我感觉自己是多余的,所以我慢悠悠的在后面走着,也没有说话。
突然感觉自己很可笑,把别人当好朋友,别人却对你忽冷忽热。
这顿饭将近三个小时,我们回去时已经是深夜一点多,只有我跟魏丽娟是住宿舍的,我们互相搀扶着回厂里,沿路,我终于忍不住发起了牢骚。
为什么大家都好像不喜欢我,为什么好像都喜欢你?
我有把你们当朋友啊,你们都不把我当朋友对待。
互相倾吐一番后,我才知道,沉默,是因为无人可倾诉。
她是这么说的:老实说,我一个知心的朋友都没有。
有些人不是真的想跟我交朋友,她们太假了。
感觉我们两个很像,我也不多话说,但是跟好朋友在一起就是个话唠,在陌生人面前,我可以一句话也不说。
在那晚,我们约定好了要做好朋友,因为彼此都想找到知心的朋友。她不是因为想搞好人际关系才答应与我们聚餐,只是因为尽兴,我有种感觉,这女孩比我想象中的要单纯的多。
走前的前两晚,她跟我说:你要走了,真舍不得,好像有点不习惯了呢!
放心,魏丽娟,我会一直记得你的,以后,你要好好生活,不能一直都这么单纯的。
说到蒋秀秀这人,她在我心中属于不好不坏型,比我晚来山口厂几天,初次认识她是在食堂里面,此女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阳光,开朗,活泼,爱笑,总之你在她身上仿佛永远看不到令她烦恼的事情。
我曾经把她也当成了最好的朋友,后来才知道,她对每个人都这么热情友好,也是后来才发觉,这样的人很可怕。
之所以说她可怕,是因为你永远猜不透这种人的内心想的是什么,你看到的永远只是表面上她对你的笑,而暗地里她曾经跟我吐槽过负责我们这条流水线的管理人员: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喜欢这人。后来,她跟管理人员越走越近,平时去KTV,购物,看衣服什么的都会一起分享。
所以我不屑这种人,开始对她打上了新的标签,拍马屁,世故,拉关系
可是不管我怎么说怎么认为,嘴巴甜的人总是很受人喜爱的,特别是在这个社会上,你的嘴巴比你的能力更重要,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车间里被她赞过的大姐,都十分喜欢她,我是从那次聚餐后才开始讨厌她的,后来跟她也慢慢疏远了,是我刻意的疏远。
说到那回聚餐,蒋秀秀,我,魏丽娟,赵福建跟曾红几个人叫了将近两打的啤酒,我的口号是不醉不归,但喝到第三瓶的时候,感到肚子涨得不行,于是光上厕所,跑了好几趟吐了两回,也不再喝酒吃东西了,最多也是以茶代酒的形式。
蒋秀秀说:你自己还说酒量很好呢,上回喝了半瓶红酒,原来都是骗人的!
我说,不想喝太醉了。
她轻笑,她转过头去的那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轻蔑的眼神。
那一刻,我的心狠狠地刺痛了一下。
我在想,这就是我付诸的友情吗?原来是这么的廉价,或许对于蒋秀秀而言,朋友的最大用处,是用来消遣娱乐的,她所喜欢的朋友,是那些能与她分享趣事偶尔打闹的朋友,而我不是那种。
回去厂里的路上,我发自内心的对蒋秀秀说了一句:秀秀,你是我在这里遇到过的一个最好的朋友,开朗,阳光
幽默她接了下去,笑着,这些词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陌生,每个人都这么评价她,她也就对我的这番话一笑而过,接着说:你知道吗?其实我觉得你比起你自己形容自己的差劲多了。
我的心情依然万分糟糕,酒意已经清醒了很多,就像被人掴了一巴掌一样。
到宿舍的时候,我的酒意差不多完全醒了,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碰到魏丽娟也在打扫卫生,她还跟我抱怨今天天还没亮就醒了,因为昨晚喝太多酒头又痛又一直在吐所以总的来说没怎么睡。
蒋秀秀也是睡到中午才醒,又闹着说头痛,这时候我庆幸自己没有往死里喝,也让我清醒地知道蒋秀秀对我的实际看法。
原来我耿耿于怀,后来无论在食堂吃饭,还是下班前半个小时自由活动的时间,我都没有跟她有过多的语言交谈,相信她也知道了我的刻意疏远,也没有主动跟我说太多话,称呼由最初的昵称变成了直接喊我的名字,我们之间,从那次聚餐后,从那次她说出口的这些话后,就已经有了隔阂,我想,我应该高兴,别人看不到她的缺点,我看得到就好。
过了一个星期蒋秀秀跟管理人员比较熟络了,两人约好了另外几个人去KTV,我坐在魏丽娟旁边聊天,听见蒋秀秀问魏丽娟要不要也一起去。
很明显的。没有询问我,我想,这很好,我也不想趟这趟浑水,没那个闲情去拍马屁,没那个逸致去热脸贴冷屁股。魏丽娟婉言拒绝,管理人员后来也问过我,我也拒绝了,听说那晚她们玩得特疯,玩到凌晨三点才回家。用陈大姐的话说,就是她们这么浪啊!
后来也有几次想一起出去吃饭吃麻辣烫也只是征求魏丽娟的同意,而我都在旁边当什么也听不见,我想也很明确的表达出我撕破脸了,很明确的告诉她,你这种酒肉朋友,我不需要。
真想问一句,喝酒喝得越多越好吗?别人喜欢她,那也是他们的事,或许是我太自命清高了,你们也可以说我不合群,但是我不喜欢这么世故的人。
行云流水,时光匆匆,有多少我们未知的事物还未被探索,人类看起来如此强大,制造的武器终消灭了自己,又如此渺小,消灭了自己,无人问津。
可你知否,尘世间还有那么一个人。
执着着自己的梦想,如星辰般。
闪闪发亮。
四年级作文 篇2
金色童年,她是东边的朝霞,她是初绽的玫瑰,她是雨后的彩虹,这就是我们金色的童年。
我们是一本书,已经翻过了11个春秋,一都过了无数次,在这11个春秋中,犹如一个糖罐子,里面装着满满的甜蜜。
我的童年在物质丰富的情景下度过,我的衣服都是新的,这一些是在补工的手下大缝过的。小时候爷爷跟我说,在他小时候只有大粗一太粗酷能穿粗布,都是自己缝的,到了我们这一代才是是机器缝的。
现在的大鱼大肉在餐桌上不见了经常见到,可我们还不满足,我们最喜欢吃西餐,自助餐,可有些人还不满足,喜欢吃一些糕高等食品,如鱼子酱,金箔冰激凌等。
我现在的房子是高楼,以前的那种房子已经少见。
现在的高速火车、航天飞机、远洋船舶等交通工具已经替代了我们的双脚。爷爷告诉我们,以前他上学只能走。我问爷爷:“那不能骑自行车吗?”爷爷说那时还没有自行车,要是有自行车也是走不了的,因为那时的路是坑坑洼洼的,凹凹凸凸的。
说完了物质生活再来讲讲我们的校园生活。我们的校园是美丽的,是崭新的课桌、投影、椅子、黑板。数学老师讲的题目举一反三,讲的得栩栩如生,英语老师的动画课件引人注目,语文老师的思维拓展生动有趣,与书一三门课都深受我喜爱,在以前的年代无可相比。
因为现代生活很美好,与以前无可相比,所以我们要更珍惜这美好时的物质生活。
我们要好好学习,为共产主义事业更进一步。
现在我们一定要珍惜当下的金色童年!
四年级作文 篇3
今天,一场可怕的雷雨来临了。
下午,我正在操场上跑步。突然,一声炸雷响起,把我吓了一大跳,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我抬头一看:呀!只见一大团乌云正慢慢朝学校上空涌过来。这乌云就像一头黑色的巨兽,吞噬了湛蓝深远的蓝天和洁白无线的白云。不一会儿,豆大的雨点落了下来,我知道一场恐怖的风暴即将来临。很快,我听到体育老师吹哨的声音就明白要回教室,我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危险地带”。
下午第二节课上完,我们排队回到了班级里。刚到教室一会儿,就有一声炸雷想起,很对人都被吓了一跳:有些女生吓得用手捂住耳朵;有些女生面如土色,好像刚刚做了一场可怕的噩梦;有些女生打着寒颤呆呆地站在原地;有些女生头发根根竖起就像一只受到了惊吓的小猫;还有的女生赶紧从走廊冲进了教室,眼里闪着惊恐。我表面显得一脸自然,其实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了。
炸雷刚刚过去,我就向窗外望去:只见外面大雨倾盆,周围的事务都看不清了,只能听到大树在狂风暴雨中疯狂的摇摆。
没过多久,雨就停了,窗外的树比之前更精神了。太阳出来了,原来那火热的光芒,现在也变得柔和起来。我走出教室,清凉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神清气爽。
就是这场雷雨扑灭了夏天的炎热,带来了秋天的凉爽。
四年级作文 篇4
有人喜欢憨态可掬的大熊猫,有人喜欢人云亦云的鹦鹉,有人喜欢高贵优雅的孔雀,但我喜欢我家那呆萌的小狗——白雪。
记得刚来我家时,白雪缩头缩脑,躲在一根柱子后。过了一段时间,小白雪跟我混熟了,胆子越来越大。每次放学回家,它老远就站在家门口迎接我,围在我身边摇头摆尾,一刹那,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白雪在我们那里可谓是“闻名中外”,谁都知道它是我们家的小吃货。有一次,妈妈下班晚了,晚饭没做好,小白雪发出抗议,我耐心地向它解释着,仿佛它不是一个动物,还是一个人,一个懂我的人。正巧,隔壁杨爷爷家做了排骨汤,这小家伙鼻子可真灵,闻到了香味,“忘恩负义”,抛弃了我们,屁颠屁颠地跟过去了,把头放杨爷爷腿上蹭来蹭去,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当然,它也得到了相应的奖励,一块又肥又嫩的大骨头,
白雪睡觉的样子最安静,也是最美的。它把整个身子绻在白白的毛里,你不仔细一看,还以为是一个雪球呢!身体轻轻地颤动着,均匀地打鼾,可爱极了。
我喜欢我家的小狗,陪我度过的这几年里,我们深深地了解彼此,是一对很要好的朋友。
四年级作文 篇5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这句话出现在我们刚学过的课文《母鸡》里。它的奋不顾身保护自己儿女,为儿女所作的事,十分令人感动。
我的母亲是个平凡的农村妇女,虽然没有什么英雄事迹,但在我的心中,她就是一位英雄。
她对我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吃饭时,妈妈经常把菜嫩的部分留给我,自己却吃老菜叶。起初,我认为母亲不公平,把老菜叶留给自己吃了。有一次,妈妈从厨房端出一盘刚煮好的白菜放在餐桌上,我赶紧挑一根老菜叶尝了起来。“啊,老菜叶真难吃。”原来妈妈把好吃的嫩叶留给了我,自己吃老菜叶。热腾腾的菜在我嘴里停留,我的内心感到无比的温暖。这就是母爱!
还有一次,我发高烧了。这下妈妈可忙坏了。一会儿帮我测体温,一会儿要准备热水擦身,一会儿还要准备好冰块降温。到了该睡觉的时候,妈妈让我先睡,说:“我帮你擦完身子再睡。”我好不容易才睡着了。这时妈妈并没有休息,而是不停地忙着给我量降温。这天天气很冷,狂风大作。凌晨,妈妈见我高烧还不退,就带我到医院看医生……
第二天,我睡醒了,妈妈正在帮我量体温,“37度,总算退烧了。”妈妈高兴地说。我看了看妈妈变得憔悴的脸,顿时,我的心头一热,我扑到妈妈的怀里:啊,妈妈为了帮我退烧,一夜守候着我没有睡觉啊!我用微弱的声音对妈妈说:“妈妈,我爱您!您辛苦了!您歇一会吧!”
妈妈,您的恩情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会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好好报答你。
四年级作文 篇6
导航是大家公认的旅游神器,可是你知道吗?我们家的导航还罢工过呢!
“爸爸,你说说,我考得这么好,能不能来一点奖励?”刚刚写完作业的我趴在爸爸耳边说道。
“奖励?学习是为自己学的,可不是给家长学的。嗯,我想想,这次有进步,奖励一下也是可以的,但是,可不能骄傲呀!我想想,要不咱们去旅游吧!”“爸爸万岁!”我大声欢呼着,大踏步奔进了房间开始为旅游做准备。
当时正值盛夏,炎热的骄阳伴着“知——知——”的蝉鸣,显露着一浪接一浪的燥热。汽车里的情况更是糟糕,刚打开车门,一股热气便扑面而来,我都不想进去了。“唉,热算什么!进就进!”我小声嘟囔着。车内简直就是一个大蒸笼,把我这个又白又胖的“肉馒头”给蒸得热乎乎的,再蒸会儿估计就可以吃了!可是,这炎热的天气依然斗不过我的好心情。
“爸爸,我们去哪儿呀?你认路吗?”我问道。爸爸胸有成竹的说:“身有导航在,不怕没路走。放心,保证旅途愉快!”
爸爸一边开车,一边听着欢快的音乐,跟着导航指的路走。一开始,我们还在宽阔的公路上奔驰着,可是越走越远,越走越偏,后来,连个人影也看不到了,只剩下一条臭水沟和一条小路,按照导航的指示,那条小路越走越窄。我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问道:“爸爸,前面是不是没路了?”“不可能呀?应该是快到了啊!”话音刚落,爸爸就来了个急刹车。“呀,没路了!这里就是路的尽头,下面的路已经进这条水沟里了。”“爸爸,这就是你说的景区?我们来参观臭水沟了?”一车人哈哈大笑起来。再一看,原来目的地在水沟那边,这可怎么办呀?
我们只好把车开回来一段路,见到人问了路。原来呀,这条路已经不能走了,现在新修了一条路,我们绕了一大段路才到目的地。
后来,爸爸告诉我,因为导航已经两年没有升级了,有的路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导航就“罢工”了。看来,导航也和我们人类一样,需要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进步!
四年级作文 篇7
黄昏已近,那如同淡黄色衫布沾染着丹红色颜料的骄阳,边外嵌入了一粒粒透白的小石子,雪白的丝带,穿透圆样的宝石,编织出耀人的刺刀,穿过盖严的轻丝白纱,透过拱形的小门,一缕缕曙光洒在桌前的小台灯上,噗通噗通的心跳,止不住的眼泪随着目光渐渐看向那盆栀子花,划过静止的空气,一直,滴落在地板上,湿了
今天是她的第二十个祭日,我是不是该去看看那个,曾经有我们的小院?也许你不会信我,当年的她,不过只是我内心中埋藏的最深最深的曾经,可是,却依旧像一片光明,把我从死亡中拯救出来,自己,却不幸跌落在那无际的峡谷。
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但是,我也无法忍受,穿越,是一件多么发指的事情啊!
那是一个清晨的早上,那时的我仅仅10岁,心理,是比较黑暗的,我常常产生一些傻傻的幻想,我漫步来到枯萎已久的古井旁,那是我的秘密,那片水,就是我的心腹之水,低下头,不太清澈的水面映出了模模糊糊的身影,弯弯腰,拨拨水面,似乎一阵清风扫光,坠入枯井的深渊,咕噜咕噜,随着水色变成淡蓝色,我看的逐渐从黑暗变成海洋,从海洋变为陆地,这里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我从地上爬起来,稍急的缓解呼吸,前方有一个衣衫单薄的少女,好美好美,她扭过头来,我看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我的心澎湃极了,我正想站起来,可是,腿真的好疼啊,我咽了一口唾沫,看下去,这是,一条很长很长的彩带,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少女走过来,扶起我,默默无言,我愣了一下,问到:你是谁啊?,我,是姐姐,我的眼睛湿润了,为什么鼻子这么酸,我没有姐姐啊?女孩说着,背起我来到一间小屋,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在她无微不至的照顾里。有一天,她死了,是不是很突然呢?哼哼,这,真是一个好事啊,为什么离我而去,早上我还看着她背着我来到花田,踩在那颠簸的山路,后来,后来下雨了,石头从山上滚下来,好像,她被压倒了,我迈着沉重的步子,忍着刺痛,来到那里,我哭了,那是一只娇小的美人鱼,长长的尾巴,早已腐烂,原来,一切都是空虚寂寞。
我抱着她,艰难的走完了一段路,我咳嗽了几声,说着含糊不清得话语,看着前面的一个身影,模糊,熟悉,好远好远......睁开眼睛,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失去了一辈子,特别,是她那浅浅的笑容。
四年级作文 篇8
相信大家都去过麦当劳或者肯德基吧,相信大家都吃过那里的招牌食品-汉堡包吧。那里做的虽然好吃,但是我总感觉不太卫生。今天就让我教你们一个自制汉堡包的方法,既健康又卫生又好吃。
需要的材料有汉堡面包(可以去超市的嘉顿面包架买)、青瓜、生菜,火腿、鸡蛋、沙拉酱或番茄酱。还有很多材料可以选择,比如猪排什么的。汉堡面包可以用普通方包代替,青瓜可以用红萝卜代替……等等,只要你喜欢就好。
首先把底部的面包放在平板上,把一片生菜放在面包上。生菜一定要洗干净晾干,不然不卫生。再将的火腿放在生菜上方。注意,火腿一定要切片,不然不好做也不好咬。将煎好的鸡蛋放在火腿上,切成圆片的青瓜放在鸡蛋上,再将我最喜欢的番茄酱均匀的挤在上面就大功告成了!哦,对了,还要将汉堡顶的那片面包盖在最上面,差点忘了。
看这颜色,绿的、黄的、白的、红的、棕的,看起来就好吃。一口咬下去,番茄酱的酸甜、青瓜的清香味、鸡蛋火腿的咸味,还有生菜的脆生感,简直让人垂涎三尺,猛吃而欲罢不能。
这就是健康好吃又卫生的自制汉堡包,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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