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作文9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写马的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写马的作文1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
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
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
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
“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写马的作文2
我喜欢马儿,那是因为马儿儿拥有坚定顽强的品质,有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甘当坐骑的奉献精神,有敢爱敢恨的性格。它忠实于主人,忠实于朋友,更有敢于撂蹶子,勇于进取的精神。
初次见到马儿。就是在内蒙古那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爸爸告诉我,那里的马儿叫蒙古马儿。蒙古马儿是中国乃至全世界较为古老的马儿种之一,主要产于内蒙古草原,是典型的草原马儿种。经过调训的蒙古马儿,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是一种良好的军马儿。一边听着爸爸的叙说,一边放眼望去,远处的蒙古马儿拥有高大的身躯,长长的颈项,柔顺的鬃毛和飘逸的尾巴,无不展示出马儿的雄壮和力大无穷。
随着距离的拉近,你会看到它静时,是那么的纹丝不动,安静如祥。人们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慌张和不安,是那么的与世无争和泰然自若。而马儿儿动时,在它奔跑的瞬间豪放洒脱,热情洋溢,驰骋于碧绿的草原上,那样的悠然,自由。
我喜欢凝视马儿的眼神,因为只有在最平静祥和的眼中才能读懂它的心灵,读懂它的思想。马儿的眼神像一潭深泉,透彻而又深不可测。我一直觉得马儿可能是一种会说话的动物,就像《西游记》中的白龙马儿一样,它是通人性的,懂感情的动物。随着对马儿儿更多的了解,我知道了马儿的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马儿除了有有温顺的一面,也有叛逆的时刻,一但它对事物反感,它便会*,甚至愤怒地后踢。还有马儿的身体器官中最灵敏的就是它的.听觉和嗅觉,而这又是对它视觉不良的一种补偿。
现在,生活在大都市中,我们很少有机会看到马儿儿奔跑了,只有在电视中才能领略到马儿儿奔跑的风姿。但马儿儿的形象和精神,却在人们的心中扎下了深深地根。要不总会在人们需要鼓励和祝贺的时候,会听到“马儿到成功”,“龙马儿精神”那。每当那时,我都会想,人们的心肯定已被马儿儿感染。善良、忠诚、坚强、豪爽、友好……所有的词语都不能完全概括马儿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是当于马儿的精神,人们才永远将它铭记在心中,神圣而又庄严。
看啊,马儿儿正向我们奔来,奔起了力量,奔起了希望,奔起了对历史的怀念,奔起了对未来的憧憬,奔起了追求,奔起了坚持不懈。就让马儿的精神延续吧,去燃烧人们的热情与活力,创造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写马的作文3
中国最大的企业家马云,大家都知道吧。他一生有过三次高考,在第三次高考才如愿考上自己心系的学校:杭州师范大学。他虽然前两次高考没有顺利通过,但他并没有放弃,这可能就是他一生的伟大之一。比起其他人,没有多少人经得起这样这样的考研,因为高考一次就需要花费巨大的影子和坚持。在那一段日子里,他一定很努力。当时他那一定是人生的低谷期,心中写满了悲痛……但他心中却一直没有消失那份精神——坚强!坚持就是胜利,一旦熬过那些困难,你就是人生的赢家!
危地马拉的作家阿斯图里亚斯曾在《玉米人》中提到过:“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黑暗和困难不是所有人都能打败,但它也并不一定会打倒你的,这就要看自身的努力了。
马云一生的伟大都来自于他的坚持和对学业事业下的巨大的功夫。对于今天成名的马云来说,是高考改变了他的命运。
据我了解,18岁的马云当初参加第一次高考,数学只得1分,他满是挫败感,但与之同时,他在更加努力。但第二年高考,他依旧落榜,应为数学仅仅只提高到了19分,这让他打击更大。马云说那是他人生最失败的日子。
他后来因没有考上,则和表弟去酒店应聘服务生。结果表弟录用,自己却因长相被拒绝;与之同时,他又和23个朋友一起去应聘肯德基服务员。结果竟是另23个人被录用,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被淘汰了。屡屡受打击的马云,决定一定要考上大学,于是他又一次报考。虽然家里人极力反对,但他还是毅然决定第三次高考。
“知识改变命运”的种子在马云心中播种。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努力,终于,马云第三次考试数学考了89分,但离本科线还差1分。但他的英语超标,因为优异的英语获得升本科。最终顺利被杭州师范大学录取。
如今,对于世界最顶级企业家马云来说,如果不参加高考,他永远不会获得这样的成就。
对于过去的失败经历,马云曾说:“那才是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因为失败才能让你看清自己。”
这让我知道,中国富豪马云竟是这样努力,这样奋斗。人人都能做到战胜心中恶魔,可就没有成功。因为这贵在坚持。马云在复考学习的那一段日子里,最重要的就是曾坚持过。
他并没有因为前两次高考没顺利通过二放弃。而是继续把考大学的目标放在心里,永不忘记自己曾有一个梦想……
坚持就是胜利,你的努力一定会使你有所收获,只要你下了功夫,自然会有所成就。就算你的努力没让你成名,但一定会改变你的生活。
我也会一直向成功走去……
写马的作文4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只是一面之缘,擦肩而过;有的却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成为好朋友,我就有这么一好友,他叫马玉林。
我和马玉林的相识也是很偶然,记得刚上一年级时,我没有一个很熟悉的同学,自己性格又很内向,不愿意和陌生的同伴交流,自己经常感觉很孤单,记得有一天我在校园的操场上独自默默地走着,忽然看见在操场的一角也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同学在那里,他半蹲着在那里,感觉哪里不舒服似的,一种好奇一种想帮帮他的心态催促这我急走了几步,走进一看,是一个长的不算高大魁梧的同学,但是十分秀气,脸白白净净的,眼睛炯炯有神,“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啊。”我说。他抬起头看了看我,“我鼻子流鼻血了”他用很柔弱的声音说。这时不知哪里来了一股无名的力量,我拉着他就奔向水房,用清水帮他把鼻子冲了冲,血止住了,洗去了脸上的血渍,然后我扶着让他坐一会,别动, “谢谢你啊,我叫马玉林,是一年级的新生”他还是喏喏地说,“我叫戴鲁斌,也是一年级的新生”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就这样成为好朋友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相互了解了,其实马玉林是个很调皮的小伙伴,记得有一天我在校园里玩,看见马玉林狂奔着奔向男厕所,看到后我还独自窃喜呢,这小子又拉急了吧?我一转头看到后面还有一个女同学在追他啊,看到好友被追,我怎么能不不管啊,怎么回事啊,我大声喊道:“马玉林,怎么了。”“快跑,母老虎打我”他气喘吁吁地边跑边说,后来才知道,原来是马玉林揪一女生的辫子,人家不愿意,他还说人家是母老虎,人家能不追他吗?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的马玉林变化可大了,变得成熟了,变得爱帮助别人了,前几天的一件事,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前几天的一场小雨把路面变得很湿滑,课间我和马玉林去厕所时,他还时不时的提醒我,下楼梯的时候注意,别摔跤啊,多细心啊!当我们经过操场时,看到一些低年级的小同学还是毫无顾忌的在打闹,马玉林看到后以一个大哥哥的口气训斥他们一顿,“地上多滑啊,还打闹,摔倒了摔坏了,怎么办啊”小同学们看到“威猛”的我俩后,灰溜溜的会教室了。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马玉林,一直在成长的马玉林。
拥有这样一个好同学好朋友,我很知足。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们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进步,会珍惜我们的友谊,让我们的友谊一直这样持续下去。
写马的作文5
马的世界犹如一泓清泉,没有人类社会的利益角逐,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在马的世界里,唯有纯洁的生命性情,然而就在这样清淡如水的环境下,却又极致的甜,而这样的甜足以使人终身受用不尽。
我与马的接触始于影视作品中,马横扫千军如卷席的魄力以及放荡不羁的灵魂给我留下了久久不能平静的震撼。
去年暑假,我去了云南的鸡足山,也开始了我与马的故事。山之陡峭,路之艰险,恐怕是来此地的第一印象。可就是在这,我看见了另外一种不为人知的马。为了爬山,我骑上了一匹浑身棕黄的马。起初,我拍了拍它的脖子它散漫地转过头,用混沌的双眸望着我,随后打了一个响鼻,我的身影投射在它硕大的瞳孔里显得卑微而渺小,它低沉地嘶叫一声。如此丑陋的马,竟有如此高傲的神情,我不禁想到了“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的胡马,再看到面前这匹不起眼的矮种马,我不觉轻蔑地对着它笑了笑。
这匹马没有胡马的高大魁梧,蜿蜒曲折的山路投影在它那混沌的瞳孔上,颈部的鬓毛很没骨气地低垂下去。我扯了扯缰绳,马低沉地应了一声,打着响鼻,甩动着尾巴,迈着沉重的步伐开始了登山之路。
山路的艰险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我并没有将前进的希望寄托在这不起眼的矮种马上,它低垂的头好像在懦弱地揣测前方尘土飞扬的路。马蹄不断叩击着地面,激起路面刚刚沉淀下来的沙土。走到了一个拐角处,马转头伸长脖子望了望后面曲折的路,突然对着湛蓝的天空猛地一声嘶叫,响彻云霄的嘶叫使它振奋起来,高昂着头,凝视前方无止尽的路。我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发现它没有横扫千军如卷席的魄力,也没有魁梧的身材,自然也不能驰骋在草原上,但是它有强劲的蹄子,有翻山越岭的耐心,单凭此,万里山脉方可横行。我猛然想到了“真堪托死生”的胡马,却轻蔑地笑了笑,因为只有放荡不羁的灵魂是不够的,还要有谨慎而耐得住寂寞的心。我伸手拍拍马,坐正了身子,扯着缰绳,引领着它阔步在山路上。山顶灵动的云层,使我置身于仙境。
我胯下的马均匀地呼吸着,山上灿烂的阳光泻在它棕黄的鬓毛上,仿佛为它披上了一件镀亮的铠甲,我回望与它共同翻越过的蜿蜒小路,不觉发现棕黄的毛发散发出沉稳而甘于脚踏实地地前进的气息,它矮小的身材却足以于高大的胡骏马相抗衡。
我难忘于与马的故事,转身才发现,其实,我与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回首那条我与马的故事,我赫然发现,草原马如同辣椒,山地马如同甘蔗,我们不能让辣椒具有甘蔗的甜蜜,更不能妄想甘蔗拥有辣椒的劲爆。每一种生命的存在形式都应该得到应有的用武之地以及必要的尊重。
写马的作文6
读过韩愈的《马说》,不由得为文中的当权者不能识别人才,埋没乃至摧残人才而感叹。的确,在古代像曹操赤脚急迎许枚,刘备三请诸葛亮的佳事并不多见,而更多的则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仁人志士们重蹈着“骄死于槽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的道路毁灭。怪不得人们会有“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感慨了。千百年过去了,这种现象虽然没有根绝,然而社会状况已与过去大不相同了。“千里马”们是否非要有“伯乐”相助才能一显身手呢?说到这儿,我自然要提到“毛遂自荐”这个例子。
毛遂是春秋时期平原君门下的一名门客,空有一身治国安邦之才,却在平原君门下呆了多年,才能并不为众人知晓,因为他并没有遇到“伯乐”。如果秦国不攻打赵国,如果毛遂当时并没有争取随平原君使楚这次机会,说不定毛遂一生也不过是一个寄人篱下,混口饭吃的门客。因为他有自我推荐的勇气与行动,才使他利用这次良机,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能,使世人对其刮目相看,并名垂青史。
正所谓“求人不如求己”,空等他人的赏识,主动权掌握于他人之手,成败取决于他人则永远是被动的。而自我推荐,自己是主动的,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能,竭尽自我所能以求得事业成功。由此可见,“千里马”也可以做自己的伯乐。
此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并非易事。当年毛遂自荐时便遭受到众人的嘲笑。而今,对于一些刚踏入社会的青年学子,大多数人仍认为青年人“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更何况有时人们就是爱搞一些莫名其妙的“谦虚”,在这种情况下,毛遂自荐便需极大的勇气与信心。有些人在机遇面前“自我谦虚”了一下,结果,本来可以施展抱负的机会便丧失了。
初一时,班中选班委,我对其中一位自告奋勇当班长者佩服至极。记得著名围棋九段常昊在面对记者回答“自己最佩服的围棋选手是谁”时,他响亮而有力地说:“我自己。”这份勇气与信心令多少人震惊,而当今不少“千里马”少的不正是这份自信吗?
今天,蓬勃发展的祖国正处于一个急需人才的时期,那些自叹“怀才不遇”,自悲“英雄无用武之地”的人们,请不要怨恨无人识才。
假如你已看到了这个时刻变化的世界,已体验到了新时代的节拍,就请用自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让自己也融入到这个万马奔腾的行列中去,成为其中的一员,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写马的作文7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眩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经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写马的作文8
20xx年的一个夜晚,一匹马从空中飞落到中科院门前。
你可能会奇怪,马,这种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渐渐被遗忘的动物,怎么会从空中降落呢?别急,让我给你详细解释。
20xx年,已经年过五旬的我,作为一名科学家,发明了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马。
我发明的马,与从前陪着士兵们出生入死的马截然不同,首先,光是外形就显得格外与众不同,把它放入马群,就更加鹤立鸡群了。他的体型与马相似,满身肌肉,但头上却长着一只角,细细观察,角上还有两只眼睛呢。它的身上长着一对洁白的双翼和许多色彩斑斓的鳞片。它的用途也十分广泛,其中一项就是飞行,所以这才有了“天马行空”的奇观。由于这一用途,我给他起名“飞廉”。
它体内注入了人的DNA,可以与人交流、沟通,而且还能讲世界各国的语言,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好翻译。
它也很通人性,而且会一直追随他的主人。关云长的赤兔因其被杀绝食而死,被世人传为一段佳话,而我的飞廉也绝不输给它。
飞廉还是无污染的交通工具。它只需要垃圾、污水、汽车尾气和害虫为食物,而且身上也不会带有臭味。它还能吸收二氧化碳,化为一种可以使人神清气爽、心情舒畅的气体。
但是,如果它的速度赶不上汽车的话,那还是得不到广泛使用啊!别担心,我的马在这方面决不输给汽车。汽车一小时也不过100多公里,我的马是汽车速度的两倍。
但是,它在空中的速度又会怎样呢?它飞行速度是普通飞机的四倍,还能在恶劣天气飞行。当然,在空中向下俯瞰,欣赏美景时,它的速度会慢下来的。
除了这些,它还有航海、潜水的功能。可是,要潜水的话,就得要氧气,但是这个条件似乎很难满足。没关系,还记得飞廉身上的鳞片么?它身上的鳞片,实际上是密码,只要按照之前设定的顺序按下,就可以进入马的体内——当然,要想进去,除非主人允许,否则就是再忙活也进不去。
在它的体内,空气是应有尽有,根本不愁用,因此,它可以一直下潜,对研究海洋生物有非常大的贡献。
除了这些,我的马还能到宇宙里去呢。它能以每小时一光年的速度飞行,还可以穿过陨石,这样,我就可以探索宇宙的奥秘,去寻找另一个“地球”。
飞廉还有“千里眼”、“顺风耳”、“电光眼”、“激光”等等武器,而且不怕所有的东西,就连核弹也拿她没办法。
飞廉在军事、科学、环境卫生等方面都有不小的贡献,怎么样,是不是也想要一匹呢?
写马的作文9
话说3015年,我已经成为中国科学院的院长。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为我的宠物马——马佳注入了鸟的基因。第二天,马佳竟然长出了两张又长又大的翅膀。太好了!我立刻骑上宠物马去上班。
一进科学院的大门,我的外籍同事mr.li看见了,大呼小叫起来:“不好了!院长被外星马绑架了!”其他人听到了,马上搬出我发明的激光炮。我大声向他们解释。他们听了个个目瞪口呆。这时,mr.li提出:如果注入鱼的基因,它不是会游泳吗?我马上叫我的助手把针和鱼的基因拿来,轻轻地在马佳的耳朵是扎了一下。
过了一天,我起来的时候,我的宠物马竟然失踪了。我到科学院的时候,马佳正在科学院的池塘里游泳,游了足足一个小时才上来换气。
真是太神奇了!我马上把基因马的事通知了报社,记者们通过媒体传播出去,我立刻成为全球知名度最高的人,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又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如果把基因马当做世界通用的交通工具,不是可以省下无数吨的汽油吗?我马上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写了一篇长达五万多字的论文,题目就叫《把基因马做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的可行性分析》。可论文刚发表,立刻有人反对,原因是:基因马的速度太慢,万一要去很远的地方,怎么办?我马上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了kl-js抗冷加速剂,这种加速剂可以让马的速度变为光速,同时可让马啊零下1000度也不怕。终于我的想法和发明被世界上所有国家认可,基因马也就成为了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从此我成为了宇宙名人,我的工资只比世界工资最高的地球球长少一元钱。
人类征服了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成为我们忠诚而高贵的朋友。在未来的世界,我希望人类继续和马保持亲密的关系,并希望未来的马有更进一步的发展。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未来的马的世界吧。
未来的马是什么样子的呢?我希望未来的马能长出一对翅膀,变成名副其实的飞马。当马跑起来的时候,只要张开翅膀就能飞起来,能飞过江河,飞过高山,甚至飞过大海。我骑着飞马只需要一个小时就能从贵阳飞到北京。到时候我家里只要养上几匹飞马,我们全家就能骑上飞马飞遍全世界,到世界各地去旅游,去玩耍,去领略美丽的世界风光。
我希望未来的马能变大变小,叫它变大它就变大,叫它变小它就变小。当我骑着马来到家门口的时候,我就叫它变小,它立即会变得像一只可爱的小狗一样,我把它抱进家里,放在一个温暖的小窝里,让它安心地睡觉。当我出门要骑马时,我就叫它变大,它会立即变得按我的要求那么大,我骑上它可以到我想要到的任何地方,那该是多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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