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26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平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习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3
我最喜欢的一种书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人海伦·凯勒所写。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的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有的人一生就是这样,一路坎坷。但只要有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因此,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4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5
我喜爱阅读书刊,无论是纸质书刊,还是电子书刊,都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这朋友与我知心相交,无论何时何地,不离不弃,不怨不疑。阅读书刊可以获得营养、陶冶情操。书刊中浓缩了各种知识精华,汇聚了众多人的智慧,阅读书刊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站得高,望得远,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借助书刊的帮助迎刃而解。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包括长篇巨著,也有短小精悍的杂文。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影响我成长的两本杂志:《读者》和《演讲与口才》。
好像是从初中时候起吧,我读到了《读者文摘》(《读者》的前身)和《演讲与口才》。一开始是断断续续地读,然后到了高中就比较经常地买,而到了大学之后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是每期不落地阅读这两本杂志。一般是自己买来看,有时也上阅览室去看。
喜爱《读者》的理由就是她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着生活的智慧和人性善的光辉,阅读《读者》,就好像是与智慧而高尚的朋友为伴,在苦闷时可以得到开解,在退却时可以获得前进的勇气,无论何时都能够获得支持和力量。阅读《读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同时还为写作提供了很多营养和原料。我喜爱《读者》,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我想我今天能够做到淡泊名利,心境坦然,不为外界所左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读者》对我的影响。即便是现在,读到一篇篇优雅或诚实的文字仍然会在我心中泛起一阵阵涟漪,涌起一份份感动。感谢《读者》,我永远的朋友!
喜爱《演讲与口才》的最主要理由就是她能够培养口才、提高口才,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些知识。杂志中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教会我在什么场合讲什么样的话和怎样讲话,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使得我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时能够迅速找到角色定位并做出恰当的表现。比如同学吵架了怎么劝,比如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等等。总之,《演讲与口才》给了我许多书本之外的社会交往方面的实用知识,就好比一位聪明的社会学老师,从不会拿些枯燥的理论来填鸭。我喜爱《演讲与口才》。朋友,开卷有益,您喜欢什么样的书刊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6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喜爱的书刊就是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在工作之余,我经常一个人,带上几本杂志,去大自然这本书刊中,寻找自己快乐。
迎着阳光,伴着微风,漫步来到,我家对面的小山。从山脚下,慢慢的往上走。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花草树木。我往往会蹲下身子,仔细去观看花草的样子。把它和自己学到的知识,形成对比。这样就加深了,我对它们的了解。一棵棵路边的小树,在微风中发出,轻轻的呼唤,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我往往会伸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和枝干,希望它快点长高,能为人们遮风挡雨。 一路上,看着花草树木,不知不觉就到了山顶。当我感到有点儿累时,就在山顶的大树下休息。拿出自己随身带的杂志,慢慢的观看。在杂志中,我可以找到另外的风景。当我看累时,我可以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或者放目远望。然后,继续观看杂志里的风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啊!
到了午饭时间,我会到山顶的小庙里,寻找自己的中饭。庙里的主人会很友好的接待你。吃完中饭,喝上一杯淡茶,会让您感到清淡中的那份宁静。然后,看一看烧香的人们,你会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虔诚。也许他们在寻找,一份心灵的寄托与自己安慰吧!告别庙里的主人,我沿着另外一条山路走去?? 一路上,是一片片碧绿的茶树。一群采茶的妇女们,正忙着采摘茶叶,有说有笑。一片片茶叶,在她们手里欢快的跳跃。在她们的脸上,似乎写着收获的喜悦。看到这情景,会让你感受到劳动的快乐。
在大自然的胸怀里,它能宽容的接受一切。你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也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我喜爱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会经常阅读你。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7
一天,我和爸妈一起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但是老吕却一点都不同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现在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但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己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该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己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但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它。通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8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9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0
今天我来讲讲订报刊。爸爸从单位带回来一本报刊大全,里面有所有的报刊的名字。今年我们家有很多报刊,有外婆喜欢的《南方周末》,阿太喜欢的《中国电视报》,爸爸喜欢的《中国国家地理》,我也很喜欢看的,介绍很多很美的风景;有妈妈爱看的《新民晚报》《为了孩子》,当然最多的是我的,有《娃娃画报》《小朋友》《少年科学》《小哥白尼》等等。现在外婆和阿太回去了,明年只订我和爸爸妈妈喜欢的报刊了。
我和爸爸一起找,妈妈说她小时候爱看《少年科学画报》,爸爸说小时候看《儿童文学》,我找到了这2本刊物的编号,爸爸上网查看了,儿童文学现在分上中下,每月有3本,挺不错的,两本都订下了。我在朗朗家借过《英语学习报》,我看了觉得很好,这次我也订了一年的。我喜欢学习类的,我找到了《天天爱学习》有语文、数学、作文三本,真不错。爸爸又帮我订了一本《我们爱科学》。这就全了,明年我每月都会收到很多的报刊,我多想快点看到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令中的较量》。
这本书是由孙云晓写的,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当我翻开书看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我就对这本书更感兴趣,常常一看就停不下来,不管看了多久,看了多少,看了一遍再看一遍。
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些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事情,比如说:王瑶、赵幼新、李平立、那威……这些人身上发生的事让我深受感动,其中某些情节让我开怀大笑,我在这一本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了解了书中那些人身上的故事。“夏令营中的较量”和“千年警示钟”这是两篇连在一起的文章,里面有在登山时中国孩子和日本孩子的差别,它告诉我们,以后的中国孩子会失去竞争力,因为我们是“小皇帝”、“小公主”。读了王瑶的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是想做的事,不要害怕,大胆地去做,如果可以,就要做得好。王瑶当上了红领巾记者以后对自己拍出的所有照片要求很高,我在学校里读书,也要学习王瑶,对自己的学习定严格的要求。
杜瑶瑶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她每一天都要照顾好病床上的妈妈,而且连爸爸都去世了,每一天晚上她都只能睡很少的时间。这一些影像都在我的大脑中,我被她的动作深深地打动了。她还一个人承受着痛苦,微笑着走向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回报跟杜瑶瑶一样的人。
我喜欢《夏令营中的.较量》这本书,它让我受益无穷,我十分喜欢它,离不开它。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2
书刊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从书中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一本杂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一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因为她顽强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是小说《简·爱》的作者。她就像一株傲放于风沙中仙人掌花,生命中充满了艰辛和壮丽。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夏洛蒂的有关事迹吧!
她生于英国一个穷牧师家庭。她的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夏洛蒂和她的弟弟妹妹。夏洛蒂的童年艰苦又辛劳——不仅要带弟弟妹妹,还要靠工作来维持家庭生计。夏洛蒂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写作,放弃自己的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
1836年12月的一天,20岁的夏洛蒂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把自己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了当时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希望能得到文学前辈的指点和提携。她等了几个月,最终到了第二年春天才得到回复。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苦苦等了一年,却只等到了罗伯特·骚塞的训诫:“在大自然里,小草和大树都是上帝的安排,放弃你可贵而徒劳的追求吧!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夏洛蒂面对歧视和打击,并没有消沉,更没有放弃。她发誓一定要写作道路上闯出一条路来!
于是她把写作的着眼点改为小说,在荆棘丛中开拓新路。她以罕见的毅力,孜孜不倦地写作着。她走路、干活……都带着铅笔,小本子,以便随时随地记录脑子中的思想火花。
终于,她成功了!她成功了!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她写于了一本著称于世的小说——《简·爱》!
夏洛蒂为理想而奋斗的顽强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使自己脱颖而出,成为震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的作家,她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了苍天“大树"。正如马克思所说:“生活就像海洋,只是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是啊!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意志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3
国外的“跳蚤市场”相信大家也听过了吧?这种新鲜的玩法,我们也“疯狂”了一回。下面,让我这个小记者拍几个精彩镜头让你们也感受我们的开心吧:
镜头一:各司其职
走进书市,发现里面的书琳琅满目,《作文大全》、《格林童话》、《智慧背囊》……一应俱全。既有适合低年级小朋友看的彩图版,又有适合高年级同学看的青少年版。每个摊位,由同学们自己担任店长、店员、收银员……像模像样。虽然人山人海,看书的、卖书的、买书的……一点儿也不乱。
镜头二:各出“奇”招
“快来买呀,五折出售……”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为了让自己的书更好销售,各班各出“奇”招,纷纷做广告。除了打折之外,有些销售员还采用“买书送赠品”、“买一送一”等方式吸引顾客。瞧:五(1)班挂起了“欢迎光临”的大横幅,还拉小提琴,希望优美的琴声吸引大家的注意,好光顾书市呢。
镜头三:“围攻”校长
你瞧,许校长也来到了我们的书市。大家围上去,纷纷推荐好书。有的说:“校长,这本笑话适合你。”有的说:“校长,这本《木偶奇遇记》很有趣的。买回给你儿子看啦。”……许校长被同学们的热情所感动,也纷纷解囊购书。有一位同学脑瓜一转,想到了让许校长签名,这下,有了许校长签名的书,卖得特别火……
镜头四: 欢天喜地
活动快结束的时候,大家清点着自己的“战利品”:有些同学用四折的低价买回自己心仪的书,欢天喜地的;有些同学用旧书换旧书,不亦乐乎;有些同学买了书,还获得了赠品,乐上心头……
我注意观察到一位五年级的同学,怀里抱着十几本书开心不已。我问他:“怎么这么开心呢?”他说:“你看,这本书,原价八元,现在三元就买到,还挺新的呢;这本书我一直想买却找不到,想不到现在居然五折买到了……你说我能不开心吗?”是呀,他手头的书,如果在书店买,至少要二、三百元,现在六七十就买回来了,多划算呀。
怎么样,我们的活动有趣新鲜吧?你想感受我们的快乐吗?那就快来看看呀!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4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神探柯南》。我认识它那是在书店里。闲来无事,我从架子上随便拿出一本。一看,却被引人入胜的故事吸引住了,便爱不释手起来。
《神探柯南》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警察救世主的柯南,他天才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案犯再高明的作案方法,都逃不出柯南的眼睛,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都能迎刃而解,书中的情节仿佛将我引入一个神奇而又迷人的世界。
令我最感到惊奇有刺激的是“鬼屋事件”,那晚我正在床头看着书,但读到“突然,“呜呜呜……”一阵低吟声自黑乎乎的走廊飘过来,那仿佛来自虚无世界的声音让人浑身发抖”我仿佛心里紧张得一下子绷紧起来,仿佛鬼就在我后面,令我浑身发抖,全身鸡皮疙瘩似乎都起来了,我下得连忙扔下书,看起了电视,可是虽心不在焉地看电视心里却目不转睛地看了看《神探柯南》。终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是忍不住地关掉电视,继续看《神探柯南》。尽管看得心惊肉跳,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进入故事的情节中……
《神探柯南》故事情节惊险怪奇,语言很容易懂,它能让我在清清松松的故事中增强了逻辑知识和推理能力,《神探柯南》能让我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启迪我们的思维。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神探柯南》。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5
有的人喜欢踢足球,有的人喜欢写作文,还有的人喜欢玩游戏,而我却和别人与众不同,我喜欢书籍,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它可以提升写作的能力,所以我爱上了书本。
我是一个书迷,无论在阅读的时候,还是在休息的时候,我都会捧起书看起来,而且一看就停不下来。记得有一次,我拿这好看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津津有味的看着,竟然把吃午饭都忘记了,最后还是妈妈叫我的。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爸爸还有哥哥一起到博库书城去看书,我一拿到《小狼小狼》就兴奋的看起书来。但是看得太露迷了,又忘了回家,直到我把书看完,才想到该回家了。
书啊!我已经无药可救的爱上了你!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没有了书,如同一幅彩画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
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
我阅读每一则寓言故事时,脑海中都会浮现这则寓言的插图,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7
这本书为什么让我百读不厌呢?因为它情节曲折,内容丰富,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大卫的母亲在丈夫去世后改嫁,贪婪凶狠的继父和他的姐姐百般虐待大卫和母亲,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后,又逼迫大卫当童工。大卫逃出后,投奔了姨婆,被送进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卫的成长虽然历经磨难,但他高尚的品质始终不变。最后大卫因为奋发向上、刻苦努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和幸福美满的婚姻。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乐观向上,不要灰心丧气,没有过不去的坎,只有过不去的人,好心终会有好报。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大家也应该读一读。
小时侯,我非常喜欢去两个地方,一个是公园,另一个就是图书馆。公园里,我可以快乐的玩耍,开心的蹦蹦跳跳;而图书馆给予我无限的知识与乐趣,它让我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
那时,我尤其喜欢去图书馆,每逢星期天,妈妈都陪着我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可真大呀!走进去就象置身于知识的大海中一样。我的眼睛忙极了,不知看哪本书好。一会儿走到“儿童天地”,享受一本本精彩画面的故事书;一会儿又跑到“科学宇宙”,一边津津有味的读科学书,一边探索大自然的奥妙;最后来到了“美术世界”,看着书上那潇洒有力的毛笔字,看着一幅幅不管是油画还是国画,都是那么美丽,我陶醉在这精彩的美术世界中。
从此,我爱上了美术,不管是五彩缤纷的油画,还是苍劲有力的国画,我都一样喜欢。我让妈妈帮我报了美术班,小时学简笔画,慢慢地学习了国画,水粉素描等。
除了非常热爱美术,我还很喜欢童话书。我就去图书馆捧起一本本精彩的童话书读起来。《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我陶醉在这美妙的童话世界里。从这些童话书中,我也学到了许多道理:小约翰的执着勇敢、海的女儿的善良纯真、长发妹的舍己为人、小蜘蛛的坚持不懈以及小老鼠的聪明才智等。这些我喜欢的故事,我常会读一遍就记住,我还很喜欢把我读的故事讲给别人听,而且绘声绘色,还能告诉他其中的道理。为此,大家还封了我一个荣誉称——“小小故事王”。
上二年级时,我已不是那个童话世界中的小女孩,已是一名真真正正的小学生了。我从童话故事中渐渐成长,找到了“经典名著”这个好伙伴,学习知识,探索文章中的道理。
认识了“经典名著”,我更是常往图书馆跑。只要看到那些经典名著,我便会陶醉其中,常常与文章中主人公一同悲伤,一同欢乐,一同感动——《西游记》、《格列佛游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雾都孤儿》、《欧也妮。葛朗台》——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雾都孤儿》。
它不仅让我感动,还给予了我太大的震撼:他的童年让人惨不忍睹,但他却坚强的活了下来,与邪恶进行着不断的抗争。尽管他经历了太多的不幸,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但他的心依然善良,对生活依然执着。
读了这本书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想到孤儿奥利费,我就会勇敢的面对与挑战困难。
经典名著中的每一本书都让我难忘,它陪伴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我在学习的路上每一步都走的塌实、稳健,更上一层楼。在它的陪伴下,我已上了四年级。进入紧张的学习阶段,但并不枯燥无味,因为我有了“作文书”来充实课余时间。每天写完作业,我都会跑去图书馆找我心爱的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文中的幽默语言会使我哈哈大笑,文中的抒情佳句会让我身临其境,文中的伤感悲句又会使我悲伤、痛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8
某个清晨,当我轻轻地走进教学楼,目光立刻被那边框闪着金光的版图吸引住了。“这是……”我停住了脚步,凑上前去,凝神看着,这块版图是讲述了两个奇妙的现象,配有风趣诙谐的图画。
踏着一级级阶梯向上走着,我的眼眸中闪烁的光愈来愈强烈,一幅又一幅活泼有趣的版画,贴在走廊的墙壁上,大小不一,内容更是包罗万象,五花八门。天哪,只一夜之间,这些个曾单调乏味的墙壁,竟贴满了如此美妙的版图!我嘴角隐隐笑意,兴趣盎然地看着:阿凡提的故事,数学故事,名作家的介绍,还有调节心情的小妙方。我伸出手指,试图去触摸版画,还未触到,便惊得缩了回来,生怕碰坏这些心爱的物件儿!
微机课的时候,难得到西楼去一次,在曾经穿梭来往的地方,走着,仿佛是踩踏在过往的记忆。随即,我被同学们的惊呼声叫醒,从回忆中叫醒,我抬起头,便看见了有着宫崎骏大师漫画作品介绍的版画。我简直说不出话来——在印象里,学校是很排斥动漫,但此时,却可以开放自主地把它置于我们学生面前,给予我们更丰富的生活。我喜悦而感激,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又看到了许多童年歌曲的版画,看着那歌词,仿佛又回到当初纯真烂漫的年代,坐在小板凳上,哼唱着属于我们的歌曲。
这些个版画,像是一本本张贴在楼梯上的书刊,张开的书页,让我们怀着欢乐、怀着幸福去阅读。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9
一本好书就像一瓶陈年老酒,越是品味就越是香醇。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位于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里面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就让文学如同美丽的音符,在我们心中荡漾。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很自然的想起了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备;想到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汉大业鞠躬尽瘁的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义重如山的汉寿亭侯关羽;想起艺高勇猛、正气凌然、坚不可催的莽张飞;想起老奸巨猾、假仁假义、居心不良的曹操;忘恩负义、阳奉阴违的孙权…
刘备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感恩。正因刘备屈尊三顾,寻访卧龙,孔明感其恩,才隆中对策,纵谈天下。两人自始至终都肝胆相照,心神无二。刘备三顾,赢得了诸葛亮的感恩之心,所以即使后主刘禅如何昏庸,诸葛亮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孔明的三气周瑜,我看到了许多边。周瑜大费兵马,而孔明却不费一兵一马,坐收渔翁之利。荆州襄阳,南郡都归于刘备了,真是:几郡城池无我分,一场辛苦为谁忙!?在后来,周瑜用美人计,但孔明仍让刘备安然回城还抱得美人归。啥“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如此,在后来的“假途灭虢”之计也被孔明识破了,真是:一着棋高难对敌,几番算定总成空。孔明就是智谋第一,不负于司马徽比喻为“兴周八百年之姜子牙,旺汉四百年之张子房。”不然吴国多次派使都要不回荆州呢!由后周瑜之死告诫人们,成功人生首要一条是修身养性。远离嫉妒恶劣心理,学会及时制止息怒,严于律己,心胸坦荡,心情愉快是何等重要!
我喜欢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敬重他们遵守诺言,兄弟绝无二心;我喜欢关羽的忠心耿耿,我看到了他们的深厚情谊,看到了他的勇武;我喜欢刘备的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坚持,换来孔明的一生倾心;我喜欢诸葛亮的火烧新野,我看到了聪明;喜欢赵子龙的长坂单骑救生,我看到了英勇和惊人的胆量;我喜欢……
我要学诸葛亮的谦虚谨慎,刘备的仁爱,关羽的大义凛然,曹操的才华横溢,周瑜的万人之英…………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0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己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己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1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介绍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介绍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2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后来,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3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4
我最喜欢《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了。因为《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学会了许许多多的好句子。比如说:“四周是连绵起伏的沙山,环绕着一个月牙形的湖,湖水清澈,湖平如镜,湖边的绿树郁郁葱葱。”等等的好句子。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是因为书里面的人物非常有趣,文章里写到五(三)班有几个非常调皮的坏小子,就因为他们的调皮就影响了五(3)班的声誉。但是,侠女戴安一出现,坏小子们马上就会说铙命呀、铙命,或者说跳起了难看的芭蕾舞。男孩子们都很害怕戴安,男孩们一做错事被戴安知道了他们马上会说:“我下次不会做坏事了。”有句话说的好啊,口说无凭,虽然坏小子们说不会有下次了,可是他们还是会接二连三的骗人。
让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段。夏雪儿虽然小学毕业了,但是他还是忘不了在小学的快乐,以及和他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想起了那帮调皮捣蛋、搞笑的坏小子。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5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习,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平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平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读者》给了我生命的启迪,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扬起了我生活得风帆,这让我如何不爱他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6
沙沙沙
春天来了,但下的雨还是冷飕飕的。不过,身旁的花花草草似乎很喜欢,它们正在贪婪地喝着雨水。春雨,就像一根根丝线,不断往下落,形成了晶莹的雨帘。
在一条大路的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被刷上绿油漆的书刊亭。书刊亭旁有一个雨棚,大家都在棚子下躲着雨:有的小孩低头玩着父母给的手机,有的大人跺着脚小声嘀咕着:这雨,啥时候才停啊!
忽然,从棚子里走出一位身高一米七左右,穿着红色花裙子的阿姨,她来到书刊亭前,大声喊了句:“大爷!把那本《杂志》递给我看一下。”因为大爷这个时候很忙,人又特别的多,所以两人在递杂志的时候没接好,导致杂志落了地上,“啪嗒啪嗒”,封面被雨水打湿了。
“你的手是干什么用的,为什么不接啊!”
“我还想说你呢,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我不管,我要你赔钱!”
“凭什么!凭什么要我赔钱!”
就在他们吵来吵去的时候,一个红衣少女,她快步走来,捡起地上已经湿了的封面杂志,用干纸巾擦干,然后从自己包里拿出刚买的一模一样的杂志,对着阿姨说:“阿姨,给您。”她用很坚定的眼神看着阿姨,并将杂志递给了阿姨,然后跟大爷买下了那本湿了的杂志。
“这两个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啊!”一个中年大叔说。
小孩子听到吵闹声,看着大爷、阿姨和姐姐,惊讶地说:“哇!这个姐姐好善良啊!”
雨还在继续下着,不过,因为这个红衣少女的举动,此时的冷雨变得格外温暖。
沙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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