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2-10-10 06:02:34 读书 我要投稿

读书笔记作文(集合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书笔记作文(集合15篇)

读书笔记作文1

  美丽的鲜花,因为有了绿叶的依偎,才显得清纯鲜润;蔚蓝的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打扫,才显得静穆安详;那宽广的大地,因为有了万物的拥吻,才显得和平馨香;五彩的和谐,因为有了人世间的关心,才显得永恒珍贵!

  曾记得,在2008年5月12日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顷刻间将四川夷为平地,许多孩子的'生命岌岌可危。但是就在迫在眉睫的情况之下,谭千秋,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师,用自己的双臂保护了4名学生。他趴在讲台下,身下死死地护着那4个学生,4个学生都活得好好的,可谭老师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那双曾传播无数知识的手臂,从死神手中夺回了4个年轻的生命,手臂上的累累伤痕见证了这一切······

  曾记得,在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和”字的转换,从篆体到宋体,那恢宏的画面,不仅在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字的演化过程,更是在宣扬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古老的“和为贵”思想。从孔子提倡的“礼之用,和为贵”、“和而不同”,到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从洪秀全提出的“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的理想方案,到康有为描绘的“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社会状态;从孙中山“大同世界”的理想,到毛泽东“环球同此凉热”的追求,悠悠中华五千年,历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无不推崇的“和为贵”理念。

  和谐之美在于团结。播下博爱的种子,送上诚信的玫瑰,带上友善之心,伴上平凡的生活,聆听那动人心弦的歌谣,它会让你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充满和谐之美的人间天堂。

读书笔记作文2

  《神秘铜面狗》这本书也许你们没读过,看名字就知道这铜面狗有多么的神秘了。内容肯定更奇妙、更神秘。

  书里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一只狗,叫塔塔,它有一身青灰色的毛,淡蓝色的眼睛。塔塔它有个孩子叫贝贝。贝贝的爸爸得了狂犬病,塔塔怕贝贝也染上病毒,就把贝贝藏起来了,至于藏在哪儿,现在不能说,说了那就没有神秘感了。贝贝的爸爸死的.时候塔塔就在身边,人们认为塔塔也有狂犬病,就想方设法的捕捉它。另一个人叫皮皮,是一个小学生,他会鸟言兽语,能听懂动物们的话。家中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亲人都有事,好几个月才能回来。

  要是我也会鸟言兽语那就好了,可以与动物交流,也可以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和许多小动物做朋友,而且还可以帮助小动物,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狠毒的人类要处死可爱的塔塔,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能先检查看看塔塔有没有得狂犬病,再办事呢?可恶的医生说是帮塔塔检查,皮皮告诉塔塔不要怕,塔塔相信了,医生把皮皮请出去,然后背后悄悄的把塔塔给杀了。皮皮知道了,特别伤心,因为也许塔塔会认为皮皮和医生是一伙的,就是想谋杀塔塔。医生太坏了,就算塔塔是得了狂犬病,也不能把他处死啊!一个月后的晚上塔塔出现了,它还带着面具,成了铜面狗,它的背上还有飞行器,咦?这是怎么回事啊?塔塔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这样呢?我正疑惑着呢,皮皮竟然自己走向一个地方,他自己根本就不想起来,难道是铜面狗做的?不可能吧?皮皮这是去哪儿,咦,那不是一个月前皮皮带塔塔去的那家医院吗?一个月前在医院里所有发生的事情又重复了。

  我觉得塔塔认错了,都是医生害的塔塔变成那样的。还有,我们应该要爱护动物人人有责呀!不能伤害动物,因为动物也有生命。塔塔那么可爱,如果我是医生,不管它有没有狂犬病,我也要先抱抱它,亲亲它。我想对人们说:“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如果你们也是一只小狗,别人想杀掉你,你们愿意这样吗?”

读书笔记作文3

  玛特廖娜,善良勤劳的苦命女人,用一生来诠释怎么做一个“正派的人”。

  她是有房无家的人:嫁不了心爱的人,还被丈夫抛弃,六个孩子夭折,得不到养老金,没有亲朋帮助,只能撑着病体孤老。老太太的死就像是命运的捉弄,怕火车的人偏偏被火车死。死后还要被亲人们争房子——年久失修,破败邋遢的木屋而烦扰。对善良的老太太而言,这命运太不公了。可她仍默默地忍受着,保持着那颗最善良纯洁的心。收养瘸腿猫,帮别人干活不收钱,尽心照顾房客。。。。。。在那人性被扭曲的时期,老太太的言行显得那么傻气,却又那么珍贵。

  那时的政治,宣扬的是一片欣欣向荣,人民团结友爱,劳动积极争先的社会主义大繁荣;而现实却是民不聊生,官员贪赃枉法,社会公共建设落后。。。。。。集体农庄也好,人民公社也罢,过度集权的政治,不过是用少数人的福利来掩盖虚假繁荣下的凋敝,迫使人性的扭曲。不顾环境恶化大量伐木售卖的村委主席却被授予“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农庄不顾玛特廖娜的病情任意指挥她干活,却在她病重时将她除名;凶恶又盛气凌人却无真才实学的.医生;部门冗杂办事效率低下的各种组织;冬天只有官员有煤而百姓只能偷煤。。。。。。共产平等的社会新等级更加明显,工农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却做不了自己生活的主人。亲情在利益面前变得一文不值,虚情假意也不过是为了得到好处。这样的社会太现实,太冷漠。

  为什么要叫《玛特廖娜的家》?她的家在哪?像她这样正派的人,在哪里又有谁能给她家的温暖?恐怕只有像她一样正直的作者——十年辗转才得以回国,历经千辛才求到工作的有良知的人,和她在河边的破木屋,在污浊、衰败的村庄旁,惺惺相惜地活在充满不公和冷漠的社会,这就是作者说的“注定要住在这”的原因吧。

  作者最后说:“要做正派的人”。政治的强压出不了永存,唯有正直,心存良知,才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生生不息的希望。

读书笔记作文4

  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讲述的是一个生活在贫穷地区的小女孩是如何成长起来的。在生活中,总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身世或许很不幸,他们的父母或许不宠爱他们或者过早去世,他们总是受到别人的嘲笑……

  弗兰西就是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童年如同打翻了的五味瓶:母亲偏爱弟弟,深爱他的父亲过早去世,家境贫寒,在学校受人轻视。她就如那棵长得郁郁葱葱的天堂树,顽强地在贫民区生长着。她是一个坚强的人。整本书就如同一首歌,一首古老而又婉转的民谣飘荡在夜空里,在心中的湖面上平添几分涟漪。它不是阳春白雪,只能在华丽的宫廷中歌唱;它或许是下里巴人,在贫民窟肮脏的街道上、破烂的衣衫旁,高亢地唱着生命的歌。

  弗兰西是一个孩子,但是她饱尝了大人们为生计奔波的艰辛:卖垃圾、购物、打工……是这些让她成长起来的。她养成了坚韧的性格,同时这种性格使她受益终生。其中有一段令我记忆犹新:弗兰西和弟弟尼雷在上学前要去打天花疫苗,但是因为他们玩泥巴馅饼而忘了洗手,手臂上十分肮脏、沾满泥巴的'弗兰西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鄙夷:“这些人这么肮脏的活着,实在不应该。”但弗兰西勇敢地反抗着:“我弟弟是下一个。他的胳膊和我一样脏,请不要吃惊。你不用跟他说。跟我说好了。”护士很吃惊:“我真不知道我们说的这些话她居然都懂。”为什么弗兰西应该不懂?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知书达理”、“有文化”的权利吗?这个护士出身于布鲁克林,可是当她飞黄腾达以后,她选择了忘本——这也是人性的一大悲哀所在。我在思考着:“布鲁克林有棵树”,这里的“树”指的是什么呢?是那棵天堂树吗?不是的!这棵“树”代表的是一种精神,一种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的精神,一种滋长在穷困孩子心中的精神,一种在贫民区中也可以顶天立地的精神!这种精神不需要有多么优越的条件,只要你的心中有这样的一方土地,书就会茁壮成长,抵达天堂——这就是天堂树。

  我们的心中,是否有这样的一棵树?

读书笔记作文5

  文/姜徐宁

  我在寒假里读了《童年》这本书,它的作者大家都不陌生,是享誉世界的高尔基。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讲述了围绕主人公阿廖沙展开的一系列故事。

  在描写父亲时,作者用了这么一段话来形容——“他穿着白衣,身子显得特别长。光着脚的脚趾古怪地交叉着;往常爱抚我的双手安详地搁在胸口,手指也是弯曲的??和善的面容上脸色一片晦暗,两排难看地龇着的牙齿使我觉得怪可怕的”这段话中的“古怪地”、“显得”、“怪可怕的”等形容让我感受到阿廖沙的童真、好奇,阿廖沙那时是多么小,根本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之后,他的母亲瓦尔瓦拉和外婆带他一起来到了外公家,阿廖沙在那个家里受了许多的委屈,发现了许多新事物,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他能干慈祥的外婆讲给他许多动听的故事,给高尔基带来极大鼓舞,高尔基在书中描写道:“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从外祖父家打架时场面的描写中作者把吵架时那种眼红脖子粗、激烈的.争吵、大声地喊叫写得惟妙惟肖,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童年》中阿廖沙的各种遭遇也让我感悟到那个时代的黑暗和混乱,阿廖沙在乐观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的支持下,阿廖沙变得坚强,这使我感动。

  《童年》这本书让我如痴如醉,很多细节都十分精彩。

读书笔记作文6

  五年一班的暴龙老师是全校知名的老师,为何叫暴龙老师,是因为他非常凶,而且严格,被他教到的学生,各类比赛都要名列前茅,而他教过的学生,在毕业前,都能拿到一面锦旗,因此他教的班都非常优秀。

  上手工课时,老师拿出一幅“世界名画”给全班看,但同学的评语却是“好丑啊”、“吓死人了”,老师失望的摇摇头并说,看来我要多花点功夫,才能让你们懂得欣赏艺术,接着说不要只看它画的像不像,有些画越不像越值钱呢!所以老师教他们画一幅”不像的画”,爱搞怪的张志明立刻把双手涂满水彩,拚命的印,把图画纸盖的五颜六色。

  早自习时,全校学生都必须跟着广播学习普通话,张志明最熟悉的就是“欧巴桑”,意思是中年妇女,每当张志明和他妹妹吵架,只要一句 “欧巴桑”,她就嚎啕大哭。学校最近有”普通话比赛”,所以老师指定学生去参加,那人就是副班长杨大宏,因为他不会说普通话、又不能换人去,所以他只好在旁边注音,像是小朋友就写”小冰友”。

  每当有老师请假,学生们就会很失望,因为只要给暴龙老师代课,他就紧抓数学课本不放,从上课交到下课,并说数学好,其它科也不会差到哪去,如果数学差,以后连钞票都不会数,有一次体育老师去开会,原本要去游泳,却变成在教室算游泳池容积。

  阅读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这真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好笑、也很适合小孩看的一本书,而且内容常有许多高潮,令人想一直看下去。

  虽然暴龙老师很严格,但也因为他的`教学方式,让那些不想被处罚的同学更努力看书,而暴龙老师要求各种比赛都要名列前茅,也能藉此锻炼各领域的能力,让自己更全方位,暴龙老师做事认真、不随便的态度,更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因为这样可以认识更多字,增广见闻,训练理解能力。

读书笔记作文7

  萧红是一个命运悲苦的女性,然而她却以柔弱多病的身躯面对世俗,经历了叛逆,觉醒和抗争一次又一次生命的搏击。祖国的灾难,故乡的沦亡,个人遭遇的坎坷,使她的作品中带着一丝丝凄苦和愤世,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乡愁。

  小学期间,我们上了萧红的《火烧云》和《祖父的园子》,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萧红小时候居住的呼兰河城是如此的奇妙与可爱,使人不禁向往它……可今天,我读了这本书,却明显地体会到了这个年代到百姓们的'无奈与痛苦,也读懂了一个懵懂小女孩的心。

  萧红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可谓是生机勃勃,丰富多彩,语香烂姿,鸟花绚多。花园里的一花一草,一景一物都让我感到神奇,新鲜。特别是那会呼叫,会冒烟,叶子会发光的大榆树,让我感到十分羡慕和惊讶。

  萧红说,花园中的植物,动物简直是应有尽有。“蜜蜂则嗡嗡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小花上,胖乎乎,圆滚滚,就像一个小毛球,落到上面一动不动了。”这句话让我仿佛看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蜜蜂嗡嗡飞着,落到一朵芳香四溢的花儿上,一动不动,似乎在回味着这无限乐趣。看,多有诗意呀!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天真淘气的萧红竟趁外祖父拔草时,将一朵朵红彤彤的玫瑰插在祖父的草帽上,一边插还一边笑。祖父更是可爱,不知真相,说了句:“今年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真香,二里路哪怕闻得到的。”我当时在喝茶,看了这句话,突然笑得哆嗦起来,实在憋不住,一口水从我嘴里喷了出来,地上顿时湿了一大片。

  这,就是童心。

  这,就是童趣。

  同学们,好好读读这本《呼兰河传》吧,此时此刻,你马上就会领略到萧红那纯洁的,又痛苦的童年!

读书笔记作文8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与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与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与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与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时,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一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9

  这是一本特别的书。

  在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工厂非常神秘,大门紧锁,从来没有人出入。有一天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突然发出告示,他将邀请五位幸运的孩子来参观巧克力工厂,全世界购买旺卡巧克力的孩子都有机会,但是必须得到藏在包装纸里的的金奖券。

  第二天,金奖券的第一张被找到了,是一个九岁的男孩得到的,名叫奥古斯塔斯·格卢普,他胖的就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不能再胖了,全身都鼓出了松软肥肉,脸就像一个大面团,上面还有两只葡萄干似的小眼睛贪婪的望着外面的世界,但是到了巧克力工厂,在巧克力车间里因为不听指挥,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喝了起来,一不小心落掉了巧克力河里,吸进了大玻璃管,等出来的时候,已经成瘦得像一根稻草。

  第二章金奖券的小主人是个任性的小女孩,名字叫维鲁卡·索尔特,她的.父亲十分富有,对她又言听计从,所以当时小女孩要奖金券的时候,他的父亲就买了五十万块巧克力让工女剥。在第四天终于找到了奖金券。

  拥有第三张奖金券的是一个爱嚼口香糖的女孩,一个口香糖最长已经嚼了三个月。

  第四张金奖券拥有者是个电视迷男孩,身上至少挂了十八支玩具枪,他还喜欢强盗自相残杀的情景,是个不折不扣的坏男孩。

  第五张金奖券是这本中的小主人公——查理,他家境贫寒,因为捡了些钱,在商店买到两块巧克力,第二里就藏着金奖券,他从不贪婪,没有主人的同意,从不乱动任何东西。巧克力工厂的主人之所以把工厂交给了查理,是因为查理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贪婪。

  这本书很幽默也很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很常见,但是受益的总是好孩子。

读书笔记作文10

  这两天看了两本书:《非常老师》、《火鞋与风鞋》。

  《非常老师》是杨红樱阿姨写的。杨红樱写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一共20本,我都看过。另外,我还看过两本她写的《笑猫日记》。《非常老师》的封皮就很吸引人,展开来是全班同学和老师的肖像和名字,画的栩栩如生。这本书的名字叫“非常老师”,是指不同寻常的老师。书里讲了四个“非常”老师,分别是:新潮老师、偶像老师、漂亮老师和神秘老师。新潮老师叫罗伊,是班主任,她特别尊重同学的感情,每年期末都给孩子写温暖的寄语卡;偶像老师叫舒昂,是数学老师,他上课生动,让原本讨厌数学的人喜欢上了数学,他还长得特别帅;漂亮老师叫米兰,长得很漂亮,学生犯了错,她从不到校长和家长那儿告状,她特别鼓励同学的个性,还花了300元帮同学抢救了一只难产的.白猫;神秘老师叫蜜儿,她其实是个仙女,利用魔法帮助红宫学校的孩子们学习变得快乐。我觉得这几个老师都很好,我希望所有的老师都能像她们这样好。《非常老师》是杨红樱阿姨写的“非常系列”中的一本,“非常系列”一共有6本,我决定要去买剩下5本。

  火鞋与风鞋其实是两个人的名字,他们是父子俩,爸爸叫风鞋,儿子叫火鞋。火鞋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父亲走进大山去冒险。故事中串联了《星星兔》、《猪尾巴上的蝴蝶结》等十多个精彩的故事。这本书是德国人写的,是“彩乌鸦”系列丛书里的一本。这个系列的书都挺不错,我已经买了12本,看过了其中4本。

读书笔记作文11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

  《孝经》乃孔子与曾子的问答之词,百善孝为先,《孝经》的通篇理论便是孝道,可是这个“孝”并不只是对父母的奉养,而有更深刻的含义。

  在《孝经》中,孔子认为,对国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能光宗耀祖的,才是大孝在书中,孔子描述了不一样等级的人应当向父母履行的各种不一样的孝道,表现出了明显的等级观念,然而,孔子说的`孝并不是对父母的一味顺从,而是当父母行为不正时,勇于提出,这与之后封建社会的愚孝是不一样的。

  《孝经》是儒家的经典著作,对中国的政治、历史、文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在《孝经》中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比有先也,言有兄也。”这句话的大意就是天子不但不以自我为尊,还要尊其父,不但不以自我为先还要先其兄。

  对待兄弟们都以理对待。这也就是孔子的理论不一样于其他的地方吧。《孝经》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其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它还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最终立身”,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学校为我们推荐《孝经》这本书,就是想让我们对自我的父母多一些理解,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时候才后悔。其实,父母比想象中要更加爱你,只是方式会有些特殊,我们都要理解父母,记住一个字—孝!

读书笔记作文12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主人公格列佛周游列国:小人国、大人国、慧骃国、飞岛国等等,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300字。

  小人国,身高是我们的十二分之一,国王很恶毒,在那里有两座小人岛,每个岛上都有一个国王,一个岛上的国王想利用格列佛这个“巨人”占领另一个岛,格列佛不想发起战争,国王就怀疑他,准备害死他,但在最后,格列佛用一种奇特的方法离开那里,回到了英国。

  巨人国,与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是我们的十二倍。巨人国的国王,格列佛与他交谈,想让巨人国制作火药,枪炮来巩固国防,可是国王不同意,他不想发起战争,他宁愿失去半壁江山,也不愿涉足这种秘密,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巨人国,人大,但人好,就像官职小的人,人好,为人民做好事,这才叫做“大人”。

  小人国,人小,但人坏,就像官职大的人,人坏,贪得无厌,那才叫做‘小人’。看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人要做个朴实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要做一个实实在在为社会服务的好人,正如臧克家先生说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读后感《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300字》。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读书笔记作文13

  书是智慧的导师,它将让你沉浸在另一世界,人生的失败与成功都由书来决定,因为书是个妙不可言的东西。上天在赐予我们生命时,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而书就像一个圣物。

  最近,我看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它的名字叫:《豆蔻镇的居民与强盗》。这本书有强大的吸引力,看了一遍,还想再读一遍,读来读去,毫不厌倦,还是觉得它像一本新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豆蔻镇是个很小的地方,那儿有个叫杜比雅的老人,还有莱莫和他的小狗,还有苏菲姑姑和小贾莱娅。那儿还有一个警长巴士贤和三个强盗。三个强盗中,贾斯佩年纪最大,哈士贝长得好看,乐纳丹最贪吃,。他们还养了一头狮子!后来因为他们的贼窝已经没有给狮子吃得东西了,所以,他们就去香肠店主的`店里去偷了。过了不久,游艺会到了,好多人都去参加,而三个强盗,由于是强盗,所以不能参加,,他们很羡慕别人。后来他们把电车偷走了。回到贼窝后他们决定把苏菲姑姑绑架到贼窝帮他们干活,而苏菲姑姑来了后强盗们则干起活来了。再后来,老杜比雅七十五岁大寿时,他得到了一只鹦鹉波利和小狗。随后三个强盗就被抓住了。他们发现在监牢里生活好极了。然后,杜比雅出去买菜时,塔上失火了,鹦鹉波利和小狗都被困住了。三个强盗救出了它们,最后,三个强盗都有了工作。

  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是:三个强盗。三个强盗改邪归正我很喜欢他们。我也很喜欢巴士贤,因为他很和善。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太好看了,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栩栩如生,我觉得,这位作家实在太了不起了,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看的书,我长大一定要向他学习!

  这本书让我感觉已经到了豆蔻镇,看见里面的一件件事情,实在是太有趣了。记得上小学一年级时,我第一次考试成绩是八十五,而现在,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后,我的成绩不断的上升,这都是因为书,书开发我的智慧。同学们,要多看书哦!

读书笔记作文14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

  ——题记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XX,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读书笔记作文15

  这本书写的诗呈鱼型的钢造船艇,在深海处被人们认为是漂移的暗礁,最后法国人皮埃尔.阿龙纳,一位博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这时,海上出现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博物学家正准备返回法国时,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的活动。可是,怪物没有被清除出去,博物学家和他的仆人康赛尔,包括鱼叉手奈德兰一起当了俘虏,过了几天,他们受收到一封邀请函,邀请他们去森林散步,博物学家认为是自相矛盾,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笑着回答他:是海底森林。他们穿了潜水服就出去了。过了几天他们来到太平洋驶了4000里,又向印度洋出发,在印度洋尼摩诃阿龙纳先生又做了一次海底旅行。他们冲破红海、海底隧道、地中海,终于来到了南极点,在南极他们遇上大冰障,缺氧把他们折磨得不像样了,最后他们在极其危险的.情况下得救了,继续向大西洋行驶,在大西洋血战章鱼,都马上要牺牲了时,又一次得救了,章鱼死了。在北冰洋刚开始没生么事,可后来在那里产生了大风暴,这时,附近的渔民救了他,奈德兰和康赛尔也没事,这是一个神秘的、奇怪的、有趣的,对他们有益的结局。

  这本书的做家事儒勒.凡尔纳,他这个法国科幻小说家,是现代科幻小说的重要奠基人。他写过《折断的麦秆》、《气球上的五星期》、《卡尔巴阡的古堡》等等,其中《海底两万里》一炮打响,引起轰动,使他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可以称是非常成功!

  我在心中暗暗称赞阿龙纳先生,仆人康赛尔和鱼叉手奈德兰的勇敢、机智、聪明、最让人羡慕的是他们那如梦般的机遇更让我赞叹不已。在他们的世界里,有惊险、有快乐、有悲伤、有无奈,他们凭着自己的聪明,逃了出来,最后把这件事公示与众。这就是儒勒.凡尔纳笔下的奇妙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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