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音乐作文400字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音乐作文400字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音乐作文400字 篇1
音乐课上
这节课是音乐课,让我在课上看到了不少的杰出的“音乐家”。前几节课,老师就跟我们说,每人准备一首歌,在这下课上唱。但可以到同学合作。这可是个天打雷劈的消息,在讲台上唱,多丢脸啊!万一又跑调,不被同学笑死?再说了,我又是个娃娃音,一唱歌,还不雷死同学!怎么办呀?就在这时,我的死党走了过来:“喂,你还没找到队友吧?我怎么样?”我高兴地同意了,这下就有人陪我一起出丑了!我就不用怕了!哈哈!
在一个星期的精心准备下,我两终于选好了歌,并摸准了旋律。今天就有音乐课,辛运的是,第一个唱的不是我们组,可以看好戏了!第五组幸运“中奖”啊!在音乐课上铃声响时,许多男同学大喊“万岁”,以示庆祝啊!五组的第一个同学羞答答的走了上去,脸红得简直和苹果没区别!他简单的做了自我介绍后,便开始了唱歌,毕竟没有进过专业培训,在高音部分便跑了调,前排有些同学捂着嘴巴笑了,也有些同学跟着哼了起来,坐在后排的同学却什么都听不见,后面的几个同学,也接二连三的上台表演。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唱得最好的自然是一位女生,她的声音十分甜美,将原曲唱得更动听。尽管她没有经过培训,但她的歌声让我们如痴如醉,整个教室都充满了歌的甜美,洋溢着歌声带给我们的幸福!希望那美丽的。
幸福的歌声,带给每一个人!
音乐作文400字 篇2
音乐就像是一个神奇的国度,每次听着音乐,都会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在每一个音符里面翩翩起舞,舒缓了我的身心,带给我无情无尽的快乐。
音乐是我很好的朋友,即使我唱歌跑调,不懂音乐,但我依然热爱音乐,因为它带给我的帮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它可以充当我的神秘朋友,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着我;在我失落的时候鼓励我……
高中的'时候,面对高强度的学习生活,我很烦恼,很多事情都无法跟别人分享,我只有利用放假的时候,在晚上,一个人去体育馆跑步,边听着手机里面我喜欢的音乐,一边跑步,释放出内心的烦恼。我也会在晚上的时候,一个人放一首歌陪伴着我,我可以一边打扫家务,一边做饭,身边都有音乐环绕在我的身边。就像我并不是孤单一个人,至少我还有音乐。
我并没有特别喜欢的歌手,手机里面很多的歌曲都是根据我的喜好下载的,只要是我认为好听的,我就会把它们收入自己的列表里。就像最近抖音最火的那首《白月光和朱砂痣》,我可以一天都在循环同一首歌,我简直太爱它了,身临其境的感觉,就像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一样。
很多歌手都把自己的经历写进了歌曲里面,我有时候听着听着就会与自己产生共鸣,原来自己也会有这种感受,借着歌抒发出来。在音乐里让我领略了大千世界,千言万语都不如好好的听一首歌来的快。
它有时候也是最好的聆听者,把自己的心事伴随着音乐呐喊出来。音乐,让我陶醉于此……
音乐作文400字 篇3
昨天晚上,我第一次去现场听音乐会。妈妈说爱乐乐团是最棒的乐团,哈哈!我真是太幸运了。
大幕徐徐拉开,舞台上,乐队的乐手们都穿着黑色的礼服,显得十分庄重。主小提琴手出场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起立,微笑着向他致意。拉小提琴的人都用弓轻轻地敲击小提琴的背,可能是表示尊重和欢迎吧!不过我觉得指挥最牛,他不来音乐会就不开始,大家都得听他的。
妈妈说不同的乐器代表不同的形象,比如《金色的号角》。笛子代表森林里的小鸟,长号的声音模仿大象的脚步……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是《黄河》,当不同的乐器重复同样的旋律时,我仿佛真的听到了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我热血沸腾了,和大家一起使劲鼓掌,手都拍红了也不愿意停下来。
最好玩的曲子是《七侠荡寇》。刚开始听到名字时,我以为是好人抓坏人呢,其实这是一个很轻松滑稽的音乐。听说这首曲子被人填了词:“果果,我是一个苹果……”妈妈和我一边拍手一边笑,我们开心极了。
到了指挥谢幕的时候,我仍然意犹未尽。妈妈说:“鼓掌,别停!使劲鼓掌!”我这才知道,原来交响乐有一个礼节,就是大家要一直保持鼓掌,让指挥再返场。一般交响乐的返场曲子都是《拉德拉斯进行曲》。大家在指挥的示意下,有节奏地打着拍子。天哪!我的手整个晚上都在鼓掌,手心都拍疼了,不过很开心。
我喜欢听交响乐,因为它引领着我想像音乐所表达的意思,比在家里听碟片爽多了。要是再有机会,我还想去现场听。
音乐作文400字 篇4
音乐是我的最爱,可以说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可以这样吸引我,让我沉沦,无法自拔。听了几年的歌,最让我感动的歌手还是周杰伦。
还记得——第一次听Jay的歌,喜欢上他的声音,是听哥哥的CD机中杰伦的第一张专辑《Jay》里的《星晴》,“手牵手,1步2步3步4步望着天……”我突然喜欢上了周杰伦,喜欢他的曲调,他的声音,他的腼腆。这首《星晴》被我反反复复听了大概十几遍。
周杰伦的经历是坎坷的。十几岁的时候,父母离异,他自己出来打工,独自闯荡,最终找到了一席之地。发挥了音乐才能,虽然他刚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很不被重视,但他仍然保持着对音乐的执着。《蜗牛》正唱出了他的心声:“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乘着叶片往前飞……”
在别人质疑他风格单一,缺少变化的时候,他坚持着自己的风格,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他的理由。
我一直把他定义为“音乐天才”,因为他的歌中大部分都是自己作曲,曲调那么轻松,和谐,吸引人,我有时候会很费解,他哪里来的那么多灵感?
Jay最触动我的心的一首歌是《东风破》,喜欢古典与现代结合的风格,尤其是歌词,那里面充满着朦胧的美,不因为朦胧而让人觉得做作,永远那么自然。
音乐无处不在,杰伦无可取代!我永远会在一个小角落支持Jay,因为我喜欢他独特的风格,喜欢他独特的唱法,喜欢他一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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