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作文集合6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这就是我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这就是我作文1
那是一个有着温暖阳光和甜美空气的午后,我和琴初次邂逅。
它摆在透明的玻璃橱窗里,阳光落它满身,折射在玻璃上,光晕模糊而柔软,琴行中琴音袅袅,似是黑键与白键交织出的节奏,没有浪的澎湃激昂,没有月的平静寂寥。琴音的节奏如同它本身一样,优雅端庄,起落间似粼粼波光流转,声势并不浩大,但执着,坚韧。
周遭的一切都停了下来,时光轻轻挪着脚步,也怕惊动了他。
毫无疑问地,它成了我们家的一部分。在我作业和电视的两点一线中,琴成了第三种生活,有它装点的房间也变得高雅起来。
顺利通过了乐理知识检测,我便直奔琴行,冲曾听见的那首曲子去。艰涩难懂的旋律,复杂难记的强弱,都没能阻挡热爱的步伐,我的旋律与琴靠近,我的节奏与琴合流。
但是,凡事总有高潮与低谷。随着我学的钢琴曲越来越多,我对它的热爱也逐渐变少,时间中,琴音强了又弱。
我不再试图挑战困难,而是与它们握手言和——和弦我用单音代替,强弱的表现,不再明显,错误的音节不予理会,我开始习惯性忽视掉钢琴老师布置的作业,习惯性用初中的学业繁忙去敷衍不碰琴的缘由,习惯于在作业和电视间,两点一线地徘徊……到后来,我彻底停了钢琴课,原本每天必碰的琴,盖上了厚厚的布帘,成了真正的装饰品。
太阳依旧东升西落,风依旧吹了又停,除了某些时候,感觉缺了些什么,我的日子依旧如从前一样。
直到那一天,我正匆匆从学校赶回家,斜阳沐浴的街道上空,飘来断断续续的琴音——是我在琴行里听到过的那首曲子。
我怔住了。岁月轰隆驶过,却又回到最初那日,微风轻拂,摇动了暖阳,碎成一片片光影点在地上。因为与琴的相遇,空气中也透着甜。黑暗处,某样我丢掉的东西正发着光。
我忘了那日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回家的,一路上,大脑里余音袅袅,心中有什么熟悉的东西呼之欲出。
是夜,我鬼使神差地打开琴盖,琴上的灰尘浮在空中,一股陈旧气息扑来,指尖触上琴键,弹起了那首我再熟悉不过的曲子。
心中冰冻的河流解封,生疏的音符逐渐找回原本的节奏,河流汩汩向前流,依旧是高贵优雅,依旧是坚持执著。
在我温暖的节奏中,眼眶逐渐湿润——心中熟悉的节奏,分明是坚持。
这就是我作文2
话说,我很长时间没有个自我介绍了(我算算,一七得七,二七十四,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哎呀呀,总之很长时间啦,为了让大伙重新摊开我的“成长岁月”,今天,我来个自我介绍:
话又说回来,形容我的词语有很多,如:平凡、诡秘、自恋、爱面子。哎,不要着急嘛,听我慢慢道来:
平凡:自从进入初中后,我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平凡的外貌、平凡的成绩、在班里拥有者平凡的地位。但是,我从来都不抱怨,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尽管有多抱怨,为人付出才是关键。我不是“门童”(以前当过啦),但是我也会看一下门锁了没有;我不是卫生委员,但是我也会适当的收拾一下。
诡秘:不要误解啊,不是我个人灰常神秘,是我心情。“我的心情,就像一阵风,忽来忽去的”。这句话使用来形容我的。高兴的时候我会开怀大笑,像个“疯丫头”。伤心地时候我会默默流泪,像个“哭泪人”。当别人情绪低落时,我会尽情安慰;当我情绪低落时,却没有的心灵的依靠。
自恋:和众多或以小部分女同胞一样,我也超自恋,喜欢要很“酷”,喜欢要很帅,臭美。我买衣服要求个性!把自己打扮的像个小明星一样,一身名牌,从头到尾也就差不多一两千吧。我每天都会拿着老爸的手机拍来拍去,连老妈都“令人作呕”。
爱面子:说起我的这个“小毛病”来,那我可是无话不谈纳!我要面子要的非常狠。好歹我也是级部的“明星人物”,一出门那是无人不晓啊。当然,我也会很重视自己的各种态度。每当我被派去干“出人格”的事情时,我总会推辞,羞愧的离场。跟朋友们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时候,我也会让他们注意点。小点声啦,不要笑得太大啦啥的,但若叫别人看见了,那多丢人啊(害羞)!!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简介,如果你想跟我做朋友的话,我会很高兴地接受你哦。
这就是我作文3
在亲友看来,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孩;在朋友看来,我是一个直爽的女孩;在家长看来,我是一个叛逆的女孩;在我自己看来,我已经很懂事了。
亲友对我不爱说话的印象大概是在我小时侯形成的吧。记得我小时侯,每到过节的时候,一大堆我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见到我,都会拉着我的手,摸着我的头,笑眯眯的问我:哎,今年又长高了!考了多少分啊?我的回答永远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嗯。因为我根本没有长高,我的成绩也不好意思让他们知道。而我的妈妈看到这一切,就会责怪我:这孩子怎么不知道叫人呢?真是不会说话!时间长了,我也就真像妈妈说的那样,不爱说话,不会说话了。
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一个比较直爽的女孩。每次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如果看到前方有一个好看背影的美女或帅哥,我就会快步的走到那个人的前面,假装不经意的回头看。往往我回过头时会大失所望。这时我就会很大声的说:真是浪费我的眼神了,长得不怎么样啊!我旁边的女生就会捂着我的嘴巴,拉着我飞快的跑远。
妈妈总是说我不听话,说我叛逆。其实我自己觉得,我已经很听话了,可是我不管做什么,妈妈总是不满意。我想,也许是因为家里有我哥哥这样一个优秀的孩子和我比较吧。因为哥哥很乖巧,成绩也好,所以成绩一般,又喜欢和妈妈顶嘴的我,才显得那么普通,那么不听话吧。总之,我做的一切,妈妈都不满意。比如我洗碗的时候声音大一些,妈妈就会很生气的说:想造反吗?我听了会在心里小声的嘀咕:下次我就学我哥,故意把碗打碎。这样老妈就不会让我刷碗了吧?可是犹豫了半天,终究还是下不去手。
在亲友,同学,家长的眼中,我有着不同的性格,他们在和我的接触中,了解了不同的我。其实,在我自己的眼中,我只是一个性格有点内向的,渴望被家长宠爱的小女孩。我已经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思想,开始懂事了。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的了解我,没有人真正的走进我的内心世界,认识一个真实的我。
这就是我,一个在不同人的。眼中,有着不同性格的女孩。
这就是我作文4
这个世间上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跟很多初一新生一样,才进入中学。
我的相貌:尖尖的脸上嵌着一双但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面就是我高挺的鼻梁,在下面就是我的嘴巴了,一头乌黑的头发 。我的名 字叫周子威,大家可别认为我是女孩子,我可是男生啊,虽然大家都叫我‘紫薇 姐’,但我的性格很大大咧咧, 不喜欢拖泥带水,磨磨蹭蹭的。这也许算是我的优点吧!
我喜欢《穿越火线》《战地之王》和《反恐》,我擅长吗???,可能就是玩电脑了,不要以为我很宅,我也很喜欢运动得,游泳,跑步,打篮球都是我的最爱。
小学时,我对英语真得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每天都被英语老师到办公室""喝茶""。唉,英语太难了。但俗话说的好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发奋图强,终于把七窍全通了。
我还很喜欢看电视,爸妈都叫我‘电视大王’,一天,我5点就早早的起了床。睡眼朦胧,觉得无聊,就打开了我的‘宝贝’------电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海贼王更新到572集了,必须看哪!!!!!!!!我就一直在看。时间“滴答滴答”地从我眼前溜过,直到老爸对我说:‘儿子啊,你今天放假啊?咋还不去上学啊?’我一看,时针指向了7:15,完了,还有20分钟就上课了,我一下字恍然大悟,真得死惨了!我这下迟到了!我二话
没说,三步并做两步,跑到了公车临时停车站,用那颗焦急的心等待着那慢吞吞的公交车,唉,盼星星盼月亮,那辆公车终于来了,我焦急的心稍稍平静了些,可这辆“淑女型”的公车终于抵达了终点,我立刻飞奔到教室里,还好老师还没来,我松了一口气。
我,一个大大咧咧,个性直率,喜欢运动,玩电脑和看电视的男孩子,一个看电视可以迟到的男孩子,一个喜欢英语的男孩子。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作文5
我叫闵馨雨,是北关校三年级的一名学生。作为女孩,我的眼睛并不大,但是水汪汪的,里面装着一个大大的世界。我看到了春天的温暖;夏天的炎热;秋天的收获;冬天的雪白。看到了科技的发展,祖国的强盛,社会的进步。
中秋节快到了,我又想起我非常爱吃的月饼,因为月饼软软的,我最爱吃五仁双黄月饼了,那里面的.蛋黄甜甜的。去年中秋,爸爸买了一盒,我边吃边不住地抿嘴点头,做出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把爸爸馋得都流口水了。
我 最讨厌的功课是钢琴,天天练钢琴是我最愁的事,我的钢琴学习两年半了,可才考了一次4级,证书还没发下来。我觉得钢琴很枯燥,每天虽然只练习五十多分钟, 可到最后的十几分钟,还是坐不住,感到浑身酸痛,每每这个时候,爸爸妈妈都在旁边鼓励我,告诉我钢琴的种种好处,一想到他们努力让我学到一技之长,我又只 好忍着性子,继续练下去。我以后也会练的更好,努力在枯燥的钢琴中寻找快乐。
我最喜欢的花是香水百合。有白色的、粉色的、桃红色的,她们不但美丽馨香还是一种驱蚊花。炎炎的夏天,我身上总被蚊子咬出包来,可用了香水百合,被咬处神奇般地好了。
我最讨厌的人是我表哥,他一到假期就来我家“陪我玩”。刚进屋就脱掉衣服、甩掉外套,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电脑桌前,开始了他的电脑生涯。根本把陪我的初衷忘的一干二净。我最喜欢和幽默的人在一起玩,我认为幽默的人都是很聪明的。我也想占些聪明。
都说女孩子爱臭美,我也不例外。我最爱穿连衣裙,妈妈给我买了一条里面是透风布,外面是轻纱的连衣裙,我穿上它总爱原地转圈,看着镜子里飞舞的裙摆,那真是美。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一直把妈妈当做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些伤心事、感人事、有趣事,总爱和她说,妈妈很耐心地听,细心地和我讨论其中的道理。我想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
……
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作文6
我,一个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中学生。在我平凡的身上,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尽管我既没有动人的相貌,又没有突出的才能,但我有乐观的精神,有幽默的生活态度,有积极进取的热血,有坚韧的意志。
我喜欢读书。最喜欢散文,喜欢书中清新动人的叙述,喜欢它朦胧柔美的意境,喜欢它诗情画意的语言。每当我翻开书页,仿佛一下子坠入了书的世界。我沉浸在其中,陶醉不已。沐浴着书香,享受着知识雨露的滋润,在文字的世界里舞蹈,无法自拔,好不快活!读书时时间总是飞快地溜走,这时最能体会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平日里繁重的学业使我很少有时间读书,但我总能挤出时间来阅读。读书,总让我感到快乐。
我胖胖的脸上嵌着一双水灵美丽的眼睛,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浑身散发着少年的活力。我的体型与同龄人相比,的确有些庞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减肥的念头自然时常浮现在我脑海。每当我前一晚为第二天跑步减肥的伟大计划调好闹钟,然而第二天房间里却总是这样的场景——床上,一只大懒虫忽略一旁尖叫着的闹钟,仍旧呼呼大睡,还时不时咂咂嘴,像在做个好梦。老爸听后总会调侃道,你这而我却优哉游哉地拿起一块面包,边嚼边说:不睡饱,哪有精力减肥嘛。尽管直到现在,我减肥也没有成功过,但我保持着乐观的心态,依旧爱笑、幽默、对明天充满希望,做快乐的自己。
朋友们见我微微泛黄的头发,白皙的皮肤,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觉得我像是外国人。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对英语情有独钟。我喜欢英文歌曲,喜欢朗读英语,喜欢听纯正流畅的美式口音从口中流淌出来,这些都棒极了。对于它们,我像是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与激情,我不断地去探索,不断地满足我的好奇心。付出就有回报,我的英语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大家都愿意问我关于英语的问题。我向喜欢音乐的朋友推荐动听的英文曲,为存在疑惑的朋友解答难题。这些都令我快乐。
是呀,我是个快乐的人,脸上总挂着甜甜的笑容。世界这么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这就是我。享受着平凡人的快乐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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