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作文

时间:2022-04-27 10:51:59 读书 我要投稿

精选我的读书作文汇总九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读书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我的读书作文汇总九篇

我的读书作文 篇1

  我敬佩的人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卢老师,她是一张瓜子脸,身后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卷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总是闪烁着智慧的光芒,高高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它能说会辩。怎么样,卢老师漂亮吧!

  记得有一次,卢老师得了胃病,但她坚持来上课,没有告诉我们,直到下午,她才匆匆的去医院,第二天早晨,卢老师来给我们上课时,时不时咬紧牙关,晚上,她还在家给我们默默的批改作业,直到很晚时,她才渐渐的进入了梦乡。卢老师您是太阳,我们是小草,您把那慈祥的光辉洒在我们身上,让我们快快成长,您是辛勤的园丁,我们是幼小的幼苗,您关心着我们。

  卢老师呀!我多么想对您说‘老师,您辛苦了;您休息一下吧!’

我的读书作文 篇2

  我4周岁就到阳光幼儿园读书,那里有个好伙伴郑津津直到现在他还是我的同班同学。

  我之所以喜欢读书是因为我把<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做为目标,不断在心里暗暗地说一定要好好读书,要读出好成绩。爸爸。妈妈也支持我,鼓励我好好读书,要和读书好的同学交流交流学习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还要我取长补短。

  因为以后我想做为有用的人,我从今往后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长大做有用的人,做有用的事,奉献给国家。

我的读书作文 篇3

  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说:“书能让你走火入魔!”

  一天晚上,我在睡觉时一直睡不着,不停地在床上“翻大饼”。于是,我就看起书来。看着看着,我被书中的人物和情景所吸引了,我越看越入迷。这是妈妈回来了,她见我在看书,立马抽走了书,并说: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说完,立刻就把灯关了。等妈妈走后,我有蹑手蹑脚的看了起来。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看完后我才迷迷糊糊的倒下了。

  还有一次在学习里,四年级的时候,我去阅览室看书。我找了一本书来看,旁边有六年级都在玩电脑,我也没去理他们。有人走过我也不去看。真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时,突然听到有人喊:“五(8)班全体回教室!”我看了看表,呀!已经11:20了,我才依依不舍的回教室。

  看,这难道不是我说的:“书能让人走火入魔”。

我的读书作文 篇4

  我很小就养成了一个好习惯——爱读书。书给了我很多启示,每当我在书海中遨游,就有一种快乐的感觉。

  六岁时,我就爱上了《安徒生童话》。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从心灵深处爱上了美丽的美人鱼和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我随着主人公的忧伤而忧伤,随着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我爱书中的英雄,恨那些可耻的坏蛋。它给我儿时的生活增添了几分迷人色彩。

  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还保留着这个爱读书的好习惯。虽然学习任务紧,可那诱人的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启示。我看着一本优秀的作文选,小作者们那动人的语言深深的打动了我。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简直失迷在书堆里了。

  尽管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迷”,爸爸称我为“书呆子”。可“迷”也罢,“呆”也罢,我却认为自己养成的这个习惯是个好习惯。

  也许在有些人眼里爱读书很平常,但我却正是从这样一个平常的习惯中吸取了知识和力量!

  在书海中遨游,成为我每天必修的一课。已经成了我的好习惯。

我的读书作文 篇5

  在我众多的好朋友当中,有一个不与我拌嘴,却能给我带来无限快乐和知识的朋友——书。我从小就爱读书,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因此我一有空闲就读书,细细品尝它带给我的快乐。

  儿时,我沉浸在童话的乐园,我漫步在童话的仙境里,曾经为白雪公主与王子最终的幸福结局而感到高兴;为灰姑娘的命运而无比悲伤。幼时的我在童话的乐园里,懂得了善与恶、美与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经不在依恋那一个个天真纯洁的童话,而是喜欢在文学的世界里遨游。

  我爱读书,书可以使我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像《桂林山水》《林海》等很多我都没有去过的地方,但这些景色我还是了如指掌,其原因就是我读了很多有关类似的文章。虽然我没有去过,但是通过读书我仿佛和作者去游玩了一次。书还可以使我增长知识:《百科全书》让我在天文、地理、生物、化学、动植物的世界里尽情遨游,感受大自然的奇妙,宇宙的广阔,科学的奥秘。《哈里.波特》带我走进那神秘的魔法世界,跟随哈里与他的伙伴进行一次次惊险刺激的冒险。是书给我一片遨翔的蓝天,是书给我一片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

  现在我越来越发现,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源泉,是我们成长中不可缺少的高钙乳液成分。因此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

我的读书作文 篇6

  人类文明的进步,数字时代的到来,那个墨香古卷的季节,仿佛早已成为淡淡的疏影,荒芜在快餐式的“浅阅读”的现代社会中。当人们手持青春小说,海子的眼泪仿佛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书籍的灵魂,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于是,余秋雨老师提出:现代人应当读书,读智慧之书。

  作为一个从小与书为伴的现代中学生,我深深地热爱着阅读。书,能与我产生共鸣,是我自亲近的知音,是我精神的导师。读书,是在灵动的字里行间里聆听来自作者的叙说,是在芬芳的书页中汲取精神的养料,是在一本本的名著里领悟人类文明的进步。书,是精神的食粮,是灵魂的营养液,是生命的延伸……从三岁那年书,我捧起了《格林童话》,七岁那年,我着迷于《十万个为什么》,再后来,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世界各地的名著。书,一直伴在我成长的左右。

  有一本书——泰戈尔的《飞鸟集》,它陪伴了我五个春华秋实。

  “当你因为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的璀璨”,这一句话,一直启示着我:东隅已逝,桑榆非晚。那是我十一岁那年我因发高烧错过了一次机会很难得的`作文竞赛,心存遗憾的我,萎靡不振,总觉得自己错过了那么好的机会,就是失去了很多很多。一次放学后,老师把我叫去,她送了我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它那深刻的语言告诉了我:学会再错过的悔恨中拭去泪水,上帝会犒赏为未来而活者,时光不会倒流,错过和失去已成定局,活在希望的摇篮里比身在错过的泥谭里更令人心安。于是,我坚定地向未来走去。

  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泰戈尔,这位洋溢着反殖民主义、热爱祖国的反帝爱国诗人,用手中的笔书写出一篇篇发人深省的充满哲学智慧的文章,影响一代一代的印度人民为民族解放而不懈地挥洒汗与血;毅然投身于民族解放事业中去,用行动诠释了生命的价值。这启示着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社会的希望,应当肩负起民族复兴责任。人应当有所作为,即使不被人所歌颂,也应奉献社会,奉献祖国。不求荣耀回报,无私奉献,拥有一种高贵的社会责任感,默默付出,只为问心无愧!让人生价值在有限的生命中无限地延伸……

  如果把所有的错误关在门外,那么真理也要被关在门外。”是啊,真理在谬误的鸿沟里静静淌过。这句话一直启示着我:不要畏惧于犯错误,应在错误中找原因,只有在不断尝试失败后,总结经验,才能有所收获。如同马云说:“成功的优越感可能会使你失败,但是在失败后不断寻找原因,你可能会成功。”于是,我这个英语口语方面的差生,不畏惧因为发音错误而受到别人的哂笑,在一次又一次大声的练习中逐渐纠正错误,如今讲得一口流利的英语。

  泰戈尔,这位包含对哲学深刻见解的诗人,用《飞鸟集》启迪了郭沫若、徐志摩、谢婉莹等一代文豪,《飞鸟集》陪伴着我走过花开花落,走过云卷云舒,走过物是人非,在轻踏红尘的路上,不断领略文学的源远流长。

  我爱读书。我读书,我快乐!读书,使我正视人生,读书,使我不断成长!朋友们,多读好书吧,让满肚的墨水,挥洒出精彩的生命之图!让书籍滋养我们的灵魂,让人性与社会不再如秋日般荒芜!

我的读书作文 篇7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一样喜欢读书,书带给了我们我们许多乐趣,也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一位伴我度过许多无聊时间的朋友。

  有一次,我在读一本书叫《城南旧事》。

  讲了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

  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

  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

  英子对她非常同情。

  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

  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

  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

  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

  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

  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

  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

  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

  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

  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每当我读完书,就感到一种成就感,因为,我又收获了一些知识,不论是学术上还是生活上的,这都对我以后的人生有着极大的帮助。

  从这些事情中,我知道了读书是每个人不可缺少的。

我的读书作文 篇8

  读书是一件有意义的事,读书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读书让我们学到了很多,读书让我们认识了很多。书陪伴着我们成长!我热爱读书,书几乎是我生活中须臾不可离开的一部分。就我阅读的书籍而言,可分为精品和平庸之作这两部分。那些精品只受到了极少数人的关注,而那些漫画却受到了人们非同寻常的欢迎。

  我喜欢阅读精品之作。

  我喜欢的作家有很多,如:玛丽、雪莱、杰克、伦敦……在我读书时,常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似乎如在眼前,正与我娓娓而谈。我喜欢反复阅读一本书,因为作者的文笔总是那么耐人寻味,百读不厌,作者的幽默更是无与伦比,常常令人捧腹大笑。我认为书本是快乐的源泉,人类的大脑则是快乐的大本营。因为书本只能作为工具,它本身并不能离开想象,只能把精彩的瞬间记载在脑海中,永远地保存。

  书籍为我们打开了全新的视界,它让我了解各国的风土人情和世间百态。如:灵犬杰克一文真实地讲述了人与动物之间难能可贵的亲情。杰克不顾个人安危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它的家人,终于过上了安稳的生活。再如:?勇敢的心?写的是一个男孩从畏惧大海到了解大海,并最终战胜大海的心灵历程,告诉我们只要有坚定的意志,就能克服困难。

  读书不深刻,不仔细,不研究,只看表面是坏毛病。一定要静下心来,反复阅读并揣摩这本书,把精华汲取,并能适当地运用在自己的文章中。

  书,这个名字不庸俗,读起来也不乏味,书充满了神奇的魔力,我相信有它来陪伴我成长一定非常有意思。

  我热爱读书,是因为当我沉浸在书中时,任何烦恼都不在眼前,留下的只有无可替代的快乐。如果有可能,我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和书相伴,让我和书成为形影不离的挚爱好友。

  读书伴我成长!感谢书给我带来的一切!

我的读书作文 篇9

  每个人喜欢的都不同。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游泳、有的人喜欢跳舞……而我喜欢的是读书。

  小时候,妈妈经常在我睡觉之前,拿着书给我讲故事、读儿歌、说谜语……那时,我只懂一点,但很喜欢听,我觉得会读书很开心。

  一年级时,我学会了拼音,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买了一些拼音读物,不认识的字都可以利用拼音来认识,渐渐的,我懂的字多了,读书也能记住一些了。每次妈妈问我想去哪里玩,我都说去书店看书。有一次,我过生日,妈妈问我今天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我毫不犹豫地说:“书,书,我要书。”妈妈说:“可以”于是,我们就到一家书店里挑了一本《安徒生童话》。一回到家我就一个劲儿地看,我都顾不上吃饭睡觉了,到了,晚上我竟然抱着书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梦见自己长了一双雪白的翅膀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

  我为什么要读书,因为我知道:读的书,才能进入知识的大门,才能领略知识的味道,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自由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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