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读书作文600字汇编九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600字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作文600字 篇1
想必每个班都有一个超级爱读书的人,我们班也是一样,有一个非常喜欢读书的人,我记得有一次老师在上课提问出一个非常刁钻的问题,全班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但是他也不懂,于是他在第二天的时候就去图书馆看了很多的书籍,终于明白了这个问题。你是在老师再次上课的时候,他就回答啦昨天老师提问的问题,他也被老师夸奖了一番,说他是一个爱钻研,爱学习的人,于是他对于自己读书更加的痴迷,因为他能从中找到快乐。
有一次,我和她约好在她的座位上一起看书,可到她座位的时候我发现我忘记带书了,于是她从一个漂亮的袋子里拿出了两本书,一本给我,一本给她。我拿上书问她:你为要拿两本书,不嫌麻烦吗?背上还很沉很沉。她说:我非常喜欢看书,但是又害怕我这个记性记不住要拿书,所以每天拿两本书,回家的时候把一本拿出来看,另一本放在书包里,以防我第二天没有拿书。我又问了:那你为什么要把一本就只能看一遍的书放到一个这么漂亮精美的袋子里面?她说:我们看的书也需要保护,有可能我们从图书馆里面借的书,有一些就是已经在图书馆里面放了好几十年的老书。它们需要我们尊敬,只有我们尊敬了它们,我们才能从中获取到知识。
你真是因为这种全新的认识让我明白了,他真的是非常喜欢读书,并不是因为学习成绩才去读书,而是因为他真的对读书有着很痴迷的热爱。无论在什么时候,他都会拼尽全力去把一些不懂的问题搞懂,他对于一些书籍的阅读跟我们的理解并不一样,我们只是为了搞清楚答案,而他是兴趣使然,所以他对于读书非常的痴迷。不得不说,她真的是我们班最喜欢读书的一个小叔,明儿我们也从他的一些行为中学习到了读书的乐趣,慢慢的我们也开始跟着他一起读书,但是我们应没有他那么痴迷。
读书作文600字 篇2
从小就喜欢猫,养过的猫也非常之多。猫是个特别的动物,它很独立,优雅而风情万种。
读完多丽丝.莱幸的《特别的猫》,可以很深切的体会到他对猫的爱,那种爱是非常细腻的,她把猫的每一种神态都描绘栩栩如生。在她的眼里,猫是最优雅,最迷人的野兽。她笔下的暹逻猫分明就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美丽女人,她自信、优雅、虚荣、妩媚,她习惯去听别人赞美的声音和对她投以羡慕的眼神。莱辛写猫用笔非常细腻,塑出了生动鲜活的公主灰咪咪、好母亲黑猫、幸存者鲁夫斯、大帅猫巴奇奇。读者说莱辛冷静得残酷,“总是以一种第三者的身份,像是再写动物习性观察笔记一样,细致的、耐心的、事无巨细的.去描摹猫的生活,他们如何打滚,如何跳跃,如何求偶,如何生产,却感觉不到主人的感情在哪里。但我喜欢莱辛的这种写作风格,少了些矫情,多了些真性情。她在书中写道,“在我与猫相知,一辈子跟猫共处的岁月中,最终沉淀在我心中的,却是一种幽幽的哀伤,那跟人类所引起的感伤并不一样。”读了这句话及这个故事,我觉得,莱辛不仅是在写猫,更透过猫审视背后隐藏的人性的法则:猫会排斥异己,会动手去猎捕一只鸟儿或是一只老鼠费神来向主人献媚讨好,还会发展出这样一套自负虚荣的复杂语言——但更多的是对另一种生命的爱与同情。
与人类有所不同,在人们遇到这种事时,他们只会排斥异己,做出一些无谓的事物讨好别人,发展出一套自以为了不起,爱慕虚荣,复杂的语言。而我对于猫的喜爱,读完这本书后,当然是有增无减。
读书作文600字 篇3
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快乐,是一位朋友。它是我最大的乐趣。
上三年级的某一天放假,我吵着闹着要去朝阳公园玩。可妈妈非但没带我去,反而带我去了新华书店。“好吧!”我闷闷不乐的跨进店门,“投君子所好,行了吧?”书店里的儿童读物琳琅满目,我却一点也提不起兴趣。
“莹莹,你试试看呗!没准就喜欢上了。”妈妈劝道。
哎!苍天呐!大地呀!谁来救救我呀?我在心里高呼。表面上却还得顺着妈妈的意愿,怕把她得罪了(不爱发脾气的人发起脾气来是最可怕的):“行!试试!”
随手从科普类抽出一本书,拿在手里,应付道:“我看这本,行不?你去看你的书吧!”可妈妈好似和我干上了,说,她要和我一起看。
就坐后,妈妈饶有兴趣地问:“咦?你还喜欢看动物科普?”
“怎么可能?!我才不喜欢!你问这个干嘛?”我没好气地偷偷白了妈妈一眼。
“那………那你拿这本书干嘛?”妈妈似乎很惊讶。
“怎么了?”我把书的封面翻过来,盯着封面,我愣了好一阵子:我拿的居然是《动物百科》!随后又在心里不住地抱怨:手气怎么这么“好”?!“那个……拿错了!”我想换,却又被妈妈拦下了:“拿了一本书,就看完再换!”哎!我的目光苦涩地移向窗户。外面晴空万里,太阳明媚地照耀着大地。可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太阳在笑,而且是在朝我笑。
哼!你也嘲笑我!我心里十分不爽,真想用手里这本书将太阳砸下来,再收拾一顿。可我不能,于是,纵然心中有千百种怨言,还是要把书看完。闷闷不乐的拿起《动物百科》,将怒气撒在了手上,每翻一页都格外用力。
可慢慢的,我就发现,书海中的知识像磁石般牢牢地将我吸住了。我开始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直到时间不够了,我才依依不舍的将书放回书架。
走出书店,我深吸了一口气,感到心情格外舒畅。我深知,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升华。
读书作文600字 篇4
说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
读书作文600字 篇5
我前些日子学了一篇文章,名字叫《鲁宾孙漂流记》,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受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从前有一个人叫鲁宾孙,是个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有一次他和同伴们乘船前往南美洲,可是途中遇上了暴风雨,船被掀翻了,同伴们无疑幸免,全部遇难,只有鲁宾孙活了下来,他在孤岛上无依无靠,没有吃的,也没有同伴们陪她解闷。不过幸运的是,他在破船上捡到了许多吃的用的,还捡到许多钱,可是钱在孤岛上并没有用。可是鲁宾孙并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他首先建造了一个帐篷,然后他每天出去打猎,后来他竟可以天天吃羊肉。有一次,他在岛上散步,忽然发现了也野人的踪迹,后来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经过了28年的等待,他终于回到了英国。”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引起了很大的颤动。因为,鲁宾孙的种种行为都让我惊叹万分。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我想不会,我可能会绝望,可能会自生自灭,或是什么事都不做,等待别人的救援。鲁宾孙他虽一人在孤岛,可是他并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挑战呀!鲁宾孙他是个坚强的人,他面对困难不放弃的精神令我感动,他那种想要生存下来的希望更令我震撼。我崇拜他,敬仰他,他面对野人被同伴追逐时,居然救了他,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啊!
我从这篇文章里明白了:“遇到困难或挫折时,我们应该学习鲁宾孙的这种精神,想办法去面对。《鲁宾孙漂流记》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建议大家多去看一看。
读书作文600字 篇6
背上书包,带上亲人的期盼和祝福,邀上同伴,怀着一颗执着的心,喊一声:“读书去!”于是飞奔向心中的圣地——学校。
初升的朝阳照亮我的读书之路。那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大道,一路上欢声笑语,一路上追求与理想相伴,一路上勤奋而执着。
昼和夜,早和晚,春夏和秋冬,我在书页之间快乐地往返,我相信一本本书就是一曲曲优美的乐章。翻开那充满馨香的书页,好似一幅幅壮美的画卷,心中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描述——舒畅。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仿佛走进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可以尽情地观赏,可以自由地歌唱,我感到知识增多了,视野开阔了。
早晨,空气新鲜。手捧一本书,细细地品味“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美意境,清新的感受不逊于聆听一支悠扬的晨曲。夜静静地,星光闪烁。这时坐在灯下阅读一本书,细细地品位“但愿从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深邃幽远,美妙的感受要胜过在贝多芬的《月光曲》中徜徉。
欢乐时,读一首激情飞扬的诗,如饮一杯纯正的香茗,让心胸更开阔;悲伤时,读一篇慷慨激昂的散文,如饮一樽刚劲的烈酒,让胸襟更豁达。被人误解,我会告诉自己“人不知而不愠”;面对离别,我会叮咛自己“天涯若比邻”……
漫步书林,我的心中总被激动所充满。我不在乎吃得多丰盛,我不在乎穿得多华美,我不在乎住得安逸舒适,我只在乎那种美妙的读书的感觉。读书使我明智,读书让我多活了几度生命,读书令我热爱人类、热爱世界。
像花一样美好的青春岁月,像火一样炽热的青春激情。读书,会让青春岁月更充实;读书,会让青春激情更热烈地释放。朋友,我告诉你最真诚的感觉:读书真好!
读书作文600字 篇7
生活在这个科技发展的时代,书本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尤其对我们学生而言,能夸大其舍辛地说它是我们生活的全部。
从古时候起人们就很重视读书。读四书、五经、读三字经、读论语等。人们对于读过书的人,都会高看一眼,因为他们“知书达理”有修养,有礼貌,而且懂的多,知识面广,说出来的话都会让人感的清新、舒服。
杜甫曾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诗句。他强调的就是人们应该多读书,这样才能达到出口成章的造指。古人尚且如此,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明白读书的作用。
读健康的书籍是一种百益而无一害的事情,暂时先不谈别的,把它的作用定格到最低点,它最起码能让我们认识字,不做睁眼瞎,不会轻易地被别人骗;再升格,它会让我们通过古往今来的事实与文人墨客,宇宙星空的奥妙,解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奇怪现象,懂得身边用品的原理、结构等。数值常见病症的治疗方法,以及时解救他人或自己于危难之中……还有很多,且不一一说明了;再次升格,它能提高我们自生的修养,教我们怎样做人,让我们有文学修养,有创新的能力,基础,以使将来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社会发展而尽我们一点微薄之力。
现在我们还能说是学习的初级阶段,学到的书籍也只有课本而已,我们不应该局限于此。虽说是初学,也还是有一定的阅读课外书籍的能力。学习之余,我们还能买一些适合我们读的书本,了解一些课本上没有的东西,拓展我们的知识面增强语感,增加深度,从而也能提高我们学习成绩,让我们都变成别人心目中的“百科全书”,这对于我们自己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嘛。
其实读书也是一种美的享受,独到我们喜欢的内容能让我们感到高兴、快乐,感觉到世界是那么的美好。也会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住,让我们有一种总想用阅读来填充自己的大脑的冲动,阅读到抒情的文章会让我们也有之感动,知道人间所从在的真情……
说了这么多,总之一句话:读健康的书籍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有益的,它的益处举不胜举。
读书作文600字 篇8
我以前是一个不怎么爱看书和读书的女孩。而且我作文确实写得一塌糊涂。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木菲,我们今天去看书嘛!”“诶,你今天怎么想去看书啦!”“因为书里有知识呀!”“哇塞!你怎么知道呀,你真的好聪明呀,我好崇拜你呀!"晓芸一脸不屑地看着我。我眨了眨眼睛,给了她个回礼。”哎呀,好啦好啦,我陪你不就得了。”我拉了拉晓芸的手。“这还差不多。走吧,去坐公交车。”
我紧跟着小云的步伐,不一会儿就到了书城。一进门,书香气息迎面扑来,我也嗅到了海洋的气味。看着这书城里寥寥无几的人,我心里一阵猛跳。这么大的书城,怎么这么少的人?......哎呀,这不是挺好的嘛,多么的舒适安逸、悠闲自得呀!”诶,等等。晓芸呢?“我急忙用眼睛扫视一楼四周。哦,在那呀,辛好。
我慢吞吞地朝她的方向走去,突然一下,一眼看到一本书——《拥抱》是几米写的。我无疑是被封面吸引来的。我漫不经心的翻开这本厚实的书。迎面而来的是绚丽多姿,令人心动的五彩插画。我被迷住了,便读完了这本书。当时还不懂这本书的大意,当时看完这本书是因为两点:一是插画很吸引人。二是很温暖。真的!这本书不仅是插画美,更是作者那一颗温暖的心。“拥抱”这个词美好的,它被倾注了作者的所有澎湃的心血。我特别喜欢,他们充满童真,充满爱!
”诶,大姐呀!我看你在这儿发呆半天了,你没事吧?“”我想好了,我要多读书看书!“”你是不是生病啦,你个出了名的顽皮大王还想读书?哈哈哈,真是个天大的笑话!哈哈哈哈哈哈......我用憎恨的眼神死死的盯住他,她被我威慑到连忙像小老鼠一样不再吱声。
就这样,书成了我身边的益友。它时时刻刻的陪着我。
读书作文600字 篇9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是阶梯,让我一步步取得成功。阅读是一艘小船,带我驶向光明。阅读是老师,帮我治好愚昧。阅读是智慧的,领我打开知识的宝藏。我爱阅读。
从前,我只爱读字少图多的书,甚至一阅而过,再也不理会。有时竟然找借口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读字多的书不珍惜时间呀!”哎,我那时真是颠倒是非,不分黑白。虽然妈妈给我买了《杜特利医生》全集,虽然它得过美国奖杯,可由于是黑白,我连看都不看。
暑假很快过去了,老师必须让我们看《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的字是黑白的,图片很少,我只能勉强地看。
刚看时,只是觉得没有什么,可后来,越看越有劲,甚至觉得知觉都跑进书中。在书中,我仿佛吃调料,有酸、甜、苦、辣。我走进书中,就仿佛走进另一个世界。这里有时欢声笑语,有时动人肺腑。
虽然我很喜欢《草房子》,可我却天真地以为,只有这本书才有灵魂,才有仙境般美。可是我错了。
有一天,我很闲,便成书架里拿了一本《杜特利医生的马戏团》这本书,这里面讲了杜特利医生会用鸟语和鸟交谈。因为没钱,他朋友马修便劝他,让他用他到非洲时跟他的一只双头异兽,后来,医生用它加入马戏团。医生很厌倦这个马戏团,动物们天天受罪。后来,他经历千辛万难,把一只想回家的海豹送到通往大海的河流里。又由于某种原因,他建立了自己的马戏团。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真正的书应该细细品味它的乐趣。读书也是真正的珍惜时间。很多人觉得找到快乐很难,难道它不蕴含在这奇妙的阅读中吗?不在这奇妙的空间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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