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曾经的梦想作文四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曾经的梦想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1
在初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毫无顾忌的谈着自己的梦想,无论是否真的能实现?因为思想不太成熟,所以完全不会想他们究竟离我们有多远!直至我们初中同学再一次聚在一起,才发现我们已经长大了,随之就是那单纯的梦想渐渐抛离我们了!
每次望向那湛蓝的天空,就不禁会想很多,这片蓝天我究竟拥有多少?我又曾经在他的怀里做了多少难以实现的“梦”?尽管这样,但是每次回想起来还是感觉很熟悉,因为它代表了我的青春,代表了我年少的狂妄无知!以前总向往着到更远更高的地方,因为我们曾经的叛逆,所以想走的更远,而现在随着现实渐渐地向我们靠近,或许有人觉得我们不得不向现实低头,而我只想一步一步的向他它靠近,尽管这个梦离我很远,但是它永远属于我的。
我曾经想有一天能到我心中向往的地方去寻梦,所以为之不断地努力。当梦想再一次的浮现在我的面前,我懂得了不再因为它的遥远,而惧怕它!相反,我想走的更近,近到我可以轻易地实现它!然而,实现它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考上那间大学。虽然说高考并不是人生中的一切,但它却是梦想的钥匙。
踏进了曾经的母校,回忆在这里三年的时光,和最亲爱的朋友肩并肩走过的日子。每一次见到他们,那曾经的时光和曾经梦想一次又一次的清晰浮现在眼前。在考试中,成绩把我一次又一次的打到,就连最初的梦想都已经忘了……
无论何时,人不能没有目标!而我却经常迷失在学习和成绩中,尽管以前老师和家长说成绩不代表了一切,但是以前的我却是如此的在意。直到现在我才真正的懂得成绩并不是一切,成绩的存在,只为我们敲警钟。警惕我们究竟走到了哪。
远去的梦想,你有多遥远?我清晰地看到走上寻梦之旅的路有多艰难,但是我并不怕,因为在这条路的后面,有许多朋友和我一样踏上他们的梦想之路。为了梦想,我要挑战自己,直到自己的人生完结为止。我是一个不认输的人,但我是一个迷失了目标的人,以前的我仿佛在深山里迷失了一样,如果我不能清楚地判断出东南西北,那么我将走不出这个深山,直到饿死或者是因恐惧而死。人的一辈子有多长,没有人知道,所有人都有梦想,但是他们有可能因为很多种原因而不能实现,而我们只需要努力就能轻而易举的碰触它,我们应该要珍惜拥有梦想和实现梦想的机会,而不是抱怨实现它究竟有多困难。
即使梦想曾经远去也没关系,只要用力的把他们拉回来就好了。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2
忽成吉骑着一匹名为白的骏马,疾驰在草原上。他听得此马神速,今日亲试,果然名不虚传。这匹马的颜色就是它名字的颜色,骑着它就如同骑着一道白色的闪电,忽成吉大悦连喊三声:“好马!好马!好马!”转眼便消失在静谧的夜空下。
草原上本有两匹跑得最快的马,一匹白马叫白,一匹黑马叫黑,黑白同母同胎,速度不相上下。马主把这两匹马出卖,一匹卖给了腾格尔家族的忽成吉,一匹卖给了黑格木家族的阿连咔。
赛马是草原汉子的角逐,也是家族荣誉的彰显,马的速度至关重要。腾格尔和黑格木凭借家族势力分别买到了草原上最快的两匹马,他们两家会成为比赛的最大看点。而这场赛马对忽成吉而言尤为重要,在他眼里男人就应骑上赛马,真真正正的赛上一场。虽然冷兵器的时代已经过去,马已经不再被用来驰骋沙场,但是,赛马的赢家就是草原的英雄,成为英雄是忽成吉最大的梦想。
比赛如期举行,赛马的选手们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开进场地。随着一声号令万马奔腾,烟雾滚滚。白与黑如同两道闪电,疾驰在草场上,黑白齐头并进,一声嘶鸣,让两匹马掉头而回,惊愕的赛马选手们大喊:“快走!”大火随即以不可抵挡之势烧近身来,马场着了大火。忽成吉在浓烟中看到了被火围困的阿连咔,他调转马头,飞速奔向大火,为阿连咔指引出路,黑白一前一后,眼看就要逃离火海,突然一阵势头更大的火烧上头来。
几天后,忽成吉从医院中醒来,左手伤残黑马与阿连咔被烧死,白马右眼烧瞎草原在一片焦黑的阴影下笼罩着。忽成吉牵着那匹浑身烧伤,右眼失明的白马,没入草原的悲哀中,从此一蹶不振。
十几年后,草原在各家族的联合中恢复了以往的生机,赛马又重新举行了。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站在人堆里观看赛马,他走向栏杆旁,多年沉积在右眼中的哀伤被人群的熙熙攘攘冲散。
“阿爸!我要做英雄。”儿子的声音嘹亮而又带坚定,父亲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当年的那个自己,父亲微笑示意。随后,万马奔腾,父亲的眼中闪烁着那多年未曾有过的光芒,儿子疾驰的不光是赛马,还有他父亲曾经的梦想。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3
“啥时候,咱能当一名记者该多好呀!”以前,我无数次在心里这样期盼。
不辞辛劳的记者们,他们走南闯北,深入一线,挖掘素材,辛勤笔耕,及时地为公众提供了许多喜闻乐见,脍炙人口的新闻报道,不仅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也丰富了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小时候,我就十分羡慕那些脖子上挎着照相机、手里拿着采访本,或肩扛摄像机、手持“麦克风”的记者们。特别羡慕,那些在电视屏幕上“露脸”的播音员。他们动听的语言,潇洒的身段,得体的服装、头饰,处处显得风光,体面,让我心生仰慕。
我在部队服役时学过新闻报道,也曾在部队的报刊上发表过稿件。回到地方后,我仍坚持写作,而且不断给地方报社、广播电台投稿。可总是投的多,发表的少,这使我很是失落。我彷徨过,悲观过,自叹自己可能根本不是这块料。
手中的笔,一次次放下,又一次次拿起。直到现在,我还仍在坚持着,不肯放弃。长期以来,写作渐渐成了我的.业余爱好,
85年那年,我上了电大“新闻”班,使我能够较全面地学习了新闻理论和新闻写作知识。因学业突出,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学员”。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学习,也终于取得了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电大毕业后,我仍接连不断地向报社、电台投寄新闻稿件。除此外,我为单位撰写《工作信息》、《活动简报》等。有了空闲时间,练习着写了许多杂文、诗歌、散文等作品,慢慢地,我写的稿件才算不断见诸报端。
因此,本人多次被单位评为了优秀信息报道员,还被多家报社聘为本报通讯员。多年坚持不懈的写作,使我有多篇参赛作品获得了市级大奖。
现如今,我女儿已长成大人了。记得女儿小时候,还在上小学,她将写好的一篇作文递给我,说:“爸,你看我写的好不好?”我回答说:“写得很好呀!”,以示鼓励。女儿便说:“那您给我拿报社发表了吧!”一时,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她才好。
女儿爱写作,我很欣慰,也加更坚定了我继续写作的信心。有时,女儿爱把她整理的一些文字东西叫我“看看”,我稍加润色,提了些修改意见,就将稿件投给了报社。没想到,报纸上还真发表了女儿的文章哩!
看到女儿开心的样子,我心里的幸福感十足。
曾经的梦想作文 篇4
我曾经有一个梦想,想在我们公社的书店里当一个卖书的店员,在售卖书籍的闲暇,可以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
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小学生,只是偶尔有几次机会到过公社驻地。仅有的几次在书店里的流连,却使我惊异的发现,那里的那个女店员并不看书,而是一直在那里织毛衣。而且她仿佛对看书买书的人很有意见,大概因为他们耽误了她织毛衣吧,所以买书的人刚让她把书拿过来翻翻,她就开始嚷嚷:“买吧?不买别乱翻!”弄得买书的人很不好意思,要么匆匆买书走人;要么讪讪地把书交还,却再也没有勇气央她拿书。我兜里分文皆无,又是一个小孩,自是不敢要她拿书,只是眼睛热热地朝书上贴,越是看不到,越是感觉那些书籍里有一个神奇的世界。所以,那时我有一个梦想,想有朝一日能在书店里当一名店员,在售卖书籍的闲暇,可以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
我喜欢看书,源于我的祖父、父亲。祖父没上过学,父亲也只念到高小,但是他们记忆力好,肚子里有说不完的故事。在那些故事里,我知道了一个与现实大不相同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有花不完的钱,吃不完的美食,数不清的巧合,想象不到的本领,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愿望,也有好人不得好报的唏嘘不已……我还惊奇地发现,那个世界可以被说故事的人随意改变。而当我上学识字之后,我发现那个神奇的世界也存在于书籍里面,而且书籍里面的这个世界似乎比祖父、父亲给我的那个世界还要广大。于是,我在认识了一些汉字之后,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读书。
读书让我陶醉,读书让我自得其乐。记得一个春天,我好不容易从同学那儿借得一本《古代成语故事》,星期六一放学(那时我们一周上课五天半),突发奇想,直奔我家的菜园,因为我感觉那里阳光很好,特别安静。菜园周围是一圈矮土墙,我就倚在土墙下,晒着煦暖的春阳,闻着菜园里清新的空气,在土豆拱土出芽的时候,我翻开了书本。母亲找遍了村子,问遍了我的同学,已经快要疯了,而我在菜园里却浑身通泰,直感觉此乐何极!父亲去菜园浇菜,发现了脸带傻笑的我,一巴掌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我才感觉两眼被太阳晒得发眩,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叫了。
我的童年基本处于上世纪七十年代,那时的书籍之少是现在的孩子所难以想象的,所以我几乎是饥不择食,逮到什么看什么,只要上面有字。父亲收藏的几本连环画、小故事书几乎被我翻烂了,周围邻居家带字的纸张也都被我翻了几遍,可是我还是时时处于读书读不够的饥饿状态。有一次,我偶然得到了一本残缺不全的批判儒家、宣扬法家思想的册子,也读得津津有味,从中了解了历史上还有这样的两种思想。我第一次读大部头的书,是在小学三年级结束后的暑假。我到和我一起拔猪草的小伙伴家,发现了一套三本的《水浒传》,繁体字,翻翻,连猜带蒙也能大致读懂,便忘了去他家的目的,看起书来。他们家的大人,看到我这样一个小孩子煞有介事的样子,不由地笑了,就问我故事情节,我也能说个大致。那大人便允许我看起来,只是不准我把书带回家。于是,整个暑假,除了下午要去拔猪草,我几乎就在他们家度过。早晨吃过早饭,我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他们家,捧书痴读,一开始是坐着,读到忘形,便或趴或躺,直把人家的大床当做了自己的战场,着实过足了书瘾。到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家大人便撵我回去。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慢慢走在夏日浓荫下的幽深的巷子里,思绪却漂浮在宋朝,和梁山好汉同喜同忧。( )
我痴迷于读书,并没有耽误学习,相反,读书让我思考,让我自我教育,我的理解力明显好于同龄的孩子,我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学校第一名。这也让我有了读更多的书的机会:因为我懂得多,会讲故事,同学们都愿意和我玩,愿意借书给我看;一些同学学习需要我帮助,甚至要抄我的作业,自然会找书讨好我;老师都喜欢我,也愿意借书给我看。后来我考入郯城师范,几节课后,我的文选老师便看出我读书较多。那时,读书条件很差,常常在学校熄灯后点着煤油灯读书。有一次暑假我看校,竟然一夜在煤油灯下看完了半部《镜花缘》。庆幸的是,我的眼睛到现在都没有近视,实在难以理解。
工作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除了维持生活,我的工资大多是买了书,特别是在山东教育学院脱产进修的两年,几乎每次回家,都是大包小包地往回带书。这些书有的当时就看了,有的读了一半,有的只是翻了翻,却一律都堆放在床上床底,查找起来很不方便。从济南回来之后,我那年送了一个毕业班,成绩不错,学校奖励了几百块钱,就找木匠给做了两个较大却简易的书橱。书橱送来的那天晚上,我把这些书分门别类的插到书橱上,彻夜不眠,起坐徘徊,摩挲欣赏,有了坐拥书城的感觉。我想,虽然还没有也不可能当上书店店员了,却似乎可以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了。
去年,偶尔问起孩子的梦想,孩子说以后想开书店。我一方面有感于孩子的志向强于当年只想当店员的我,一方面也很担忧他这个梦想实现的可能,因为电子书的冲击,实体书店似乎越来越少了。但我最终没有说出自己的担忧,因为我知道,孩子只是喜欢读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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