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2-07-17 09:43:20 偶像 我要投稿

有关偶像的作文合集七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偶像的作文合集七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如果说历史是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那么一位位杰出的文人墨客便是一粒粒闪耀的珍珠,而李白便是粒粒珍珠中最珍奇美丽的一颗。

  据说李白母亲生他的前一天晚上梦到了太白金星,所以给他取字太白。李白10岁的时候就通晓诗书,长大后在岷山隐居。州郡长官以他有道而举荐他,但他没有应举。益州长史颋见到李白后,对他的才华惊叹不已,说:“这个年轻人是个非常特别的天才,如果在稍微努力一点的话,就可以和司马相如相比。”李白喜欢纵横之术,对剑术也很感兴趣,想当个游侠,为人重义轻财,乐善好施。看来他的爱好也挺多!

  天宝初年,李白到会筠游玩,和吴筠交上了朋友。吴筠应召入京,李白也跟了去。他到了长安后去拜访了贺知章,贺知章看了他的诗文后,感叹道:“您是从天上贬到人间的仙人啊!”贺知章认为李白才华惊人,在唐玄宗面前屡次提及。唐玄宗也爱好文学,就在金銮殿召见了李白,和他谈论天下大事和诗歌文学,李白为此献上了一篇赋。唐玄宗曾赐给李白食物,并亲手为他调羹,可见玄宗对他的宠爱。过了几天,唐玄宗任命李白为翰林供奉。一天,唐玄宗在沉香亭闲坐,忽然心血来潮,想要听李白为他填词而作的歌曲,马上下令召李白入宫。当时李白正在街市上和别人喝酒,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派人找他的使者生拉硬拽地把他弄进了宫,到了宫里李白还醉着。后来他清醒了,拿笔一挥,写了3首词藻华丽的词。唐玄宗从此更宠爱李白了。有一次,李白陪唐玄宗喝醉了酒,让当时权利无边大的高力士为他脱鞋。醉酒的唐玄宗同意了,高力士气的七窍生烟,从此恨透了李白。

  杨贵妃也很喜欢李白的诗,经常吟诵不止。但后来有一次杨贵妃经高力士挑拨,也恨透了李白。她经常在玄宗面前说李白的坏话,渐渐地,玄宗也对李白疏远起来。哎,看来李白的洒脱和轻狂给他惹来了不少麻烦。

  李白知道自己的政治抱负难以实现,越发狂傲不羁。他和贺知章等人交好,成天在长安酒楼狂饮,并称“酒中八仙”。后来李白请求让自己辞官回家,但玄宗没有同意。看来李白不愿受约束,是个自由主义者。

  李白的生涯很惊险。他历经磨难后,过着“诗情画意”的生活。

  一天晚上,李白喝醉酒后趴在船上“捞月”,不小心掉进水里淹死了。可怜的李白就这样去世了。但民间却说李白是被江中的鱼驮到天上去了。当然,我也希望是这样。

  大多数人欣赏李白是因为他的才华横溢、出类拔萃,而我却不同,我欣赏的是李白作为“诗仙”的狂傲和洒脱。

偶像的作文 篇2

  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

偶像的作文 篇3

  有很多人喜欢TFBOYS这个组合,而我也不例外,不仅仅是他们帅气的外表,而是他们的歌声是那么的动听。

  他们是我们00后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歌声永远是那么美妙,我认为他们可以多出新歌,当然,他们的粉丝一定会增加的。易烊千玺的小酒窝是那么的可爱,还有萌萌的田源,最后是最帅气的队长——王俊凯!

  他们的新歌[青春修炼手册]是很好听的一首的歌,视频里他们像跳绳一样跳,那动作很难学的。他们跳得好整齐。最好的是田源的那句:”跟着我鼻子 眼睛 动一动耳朵 装乖耍帅换不停风格”。田源做的动作很可爱。

  还有[魔法城堡]这首歌。这是大电影洛克王国之圣龙的守护主题曲。(^_^不知道是不是圣龙的守护主题曲)他们的声音好甜美,让人听起来很轻松。最让我佩服的是王俊凯最后的那句:“森林的小路……等待你加入”。唱得比顺口溜还顺。

  我最喜欢[为梦想,时刻准备着]这首歌,在学校里,专门不由自主的唱两句。最让我有信心的是曾经的跌倒,通通都忘掉那段,我认为这句歌词说的对。我们曾经的跌倒,是要忘掉,不要让他占据我们的心灵。

  他们的这首歌,在视频里,王俊凯拿着一把吉他,面对着墙。开始了演讲:从小,我就做着一个梦,有着自己的舞台,唱着自己的歌……(这段话让我感动了三周) 这段有一个重点,一个大人对王俊凯说:梦想,梦想能当饭吃吗?现实一点好不…… 这句应该是完成梦想的阻碍。 我们的梦想也有阻碍,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三个练舞的艰辛我已经体会到了。梦想是努力和坚持,只有这样,才能完成自己的梦想。我想TFBOYS做到了。

  TFBOYS的歌还有一些。这些歌是我喜欢的。

  TFBOYS记住十年之约,做十年的好兄弟!

偶像的作文 篇4

  今天,我无意间在网上看到快乐大本营之韩庚的视频,我不禁放下了遥控器,认认真真的看了起来!越看越投入,没想到,韩庚成名的背后受了很多的苦,换了是我早就放弃了,他是中国人,因为舞跳得好被韩国经纪人看中了,邀请他来韩国发展。当然这么好的机会是不会放过的,他离开父母来到别乡,他不会说韩语,无法和他人沟通,面对昂贵的费用,他从不向父母要,自己靠自己努力赚钱,勤劳简约......每当练习跳舞时,他都很努力的去跳,尽管摔倒也不怕,流下的汗水比别人多得多......我看了感动了,我以为他们都是靠脸成名的,原来我误会了,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奋斗......总有一天。就会想他们一样站在舞台上!

  我看到最后,我听了韩庚的歌迷为他写的.一首歌《爱的翅膀》真的很感人,虽然这是一首歌,但这里记录了韩庚的勇敢还有歌迷对他的支持。我想我的偶像就是韩庚了,因为他让我改变了我自己,让我变得坚强了,我想我会向韩庚哥哥一样,总有一天会一鸣惊人!

  我懂了,现在,可能还没有更多的人看到你,但是,只要你有足够的努力,足够的用心,总有一天你一定会获得所有人的目光!

  韩庚哥哥,你是我的榜样,你是中国人的骄傲!

偶像的作文 篇5

  偶像是那束离我们最远的光,却照亮我们的心房。每个人的心中或多或少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偶像。

  我的偶像王晨正,是“变形记”的主人公。他的知名度不是很高,更不是那种耳熟能详的人,但他是我的偶像。

  我为他的义气点赞。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不良少年,老师称他为班级里的“搅屎棍”。其实他的本质并不坏,只是看不得自己的兄弟被欺负。他为兄弟挨过刀,但很开心,因为伤害的不是他的兄弟,他把自己的兄弟看做比自己的命还重要。这种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兄弟被别人欺负的品质,又有多少人能够拥有?但是王晨正做到了,因此我为他点赞。

  我为王晨正的善良点赞。对于一个把几十万当做零花钱的他来说,来到一个几十块钱就视为很多钱的山村,他没有一丝的抱怨,不嫌弃老爷爷给他夹的菜,虽然和老爷爷之间存在着语言隔阂,但他一直陪伴着爷爷,因为爷爷的小狗走失了,而寻找了一个晚上,直作到帮爷爷找到小狗。

  我为王晨正的友爱点赞。和他在同一期的另一位“变形记”的主人公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那期“变形记”中,他们一同进入了山村学校。刚进入了学校,就迎来了一场集体性活动——广播操比赛。王晨正积极地参与其中,而另一位主人公却迟迟不肯参加。眼看天快要黑了,同学们也害怕得哭了起来,因为山上夜晚会有狼出现,同学们那时下山回家不安全。在新同学的眼泪下,王晨正挥出了“变形记”的第一拳。他只是为了让那位东北的主人公更爷们一点,更有担当一点。他是为了集体,为了整个班级。

  我为王晨正的孝顺点赞。王晨正可以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老爷爷上山采药。因为爷爷生病,他可以放下以往的自尊心,苦苦的哀求别人,当掉了价值十几万的项链,只换来了500块钱给爷爷治病。尽管如此,他还是傻乎乎的向别人道谢。

  王晨正就是我心中最亮的那束光,我为他所做的好事点赞。

偶像的作文 篇6

  你最崇拜的人是谁?他们可能是领袖、科学家、艺术家、歌星,也可能是生活在你身边的普通人。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的妈妈。虽然她很平凡,但是她十分聪明、心细手巧。还常常给我做漂亮的新衣服呢!她有一双明亮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平时,穿着朴素的衣服,不爱打扮自己,但我却十分崇拜她,因为她的手很巧。

  有的时候,我会看着妈妈给我做衣服,只见她噼哩叭啦的做着,一下子就做好了,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于是,我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做了起来,不一会儿,线就断了,妈妈十分耐心的把线穿好,我又做了起来,线又扯到了一起,我没有耐心了,不做了。妈妈安慰我说:“不做算了,你要好好学习!”我点了点头。没有想到做衣服这么难,妈妈却做得这么好,这么快就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崇拜她了。后来,我穿着妈妈给我做的衣服去了学校,同学们都说我的衣服漂亮,我十分开心,因为这衣服是我妈妈做的嘛!当同学问我是在哪里买的时候,我开心地说:“是我妈妈做的啊!不是买的。”同学们听了,露出不相信的眼神说:“不会吧!李敏,你就不要骗我们了!”我急切的反驳道:“本来就是我妈妈做的啊,我没有骗你们!”同学们终于相信了我说的话,满口夸奖我的妈妈,听着,听着,我十分开心呢!

  这就是我崇拜的偶像——我的妈妈,她真是一个手巧的人啊!

偶像的作文 篇7

  我的偶像非常多,有科比.易建联.朱芳雨.麦迪等。

  先说一说易建联,他是我的偶像。他以前在广东宏远队打球,现在帮助球队连夺三次CBA总冠军。今年CBA,广东和八一进入总决赛,经验丰富的八一队以总比分4比1战胜广东队,得冠军。易建联很伤心,未能帮助球队夺得四连冠。易建联最擅长中投,还特别准。现在他要去美国NBA选秀,他选秀排名排第五,选他的球队是西雅图超音速队。我希望他的选秀排名提高一位,去菲尼克斯太阳队打球,那就好啦!祝他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再谈一谈科比。科比在洛杉矶湖人队打球,科比以前喜欢单打独斗,这赛季不单打独斗,而且他的助攻的数量提高很多他上赛季平均得分34.5分,这赛季平均得分31.5分,平均得分降低了三分。我最喜欢他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扣篮.反身投篮.后仰跳投.中投和三分球。科比有两项惊人的纪录,第一,上赛季湖人对猛龙的比赛中,科比四节拿下81分,这项纪录派第二;第二,这赛季他连续十场比赛超过50分以上,这个纪录排第二名。这赛季的季后赛,湖人被太阳4比1干掉,止步第一轮。祝他一帆风顺前景美好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每一个人都有偶像,每个人的偶像有多有少,但是别影响学习,就行了。千万要记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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