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桌的作文四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同桌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同桌的作文 篇1
长这么大,影响我的人有很多,有家人,有老师,有同学,有人人皆知的大文豪,也有我不曾相识的陌生人,今天就来写一个对我影响最大的是我的同桌王浦梦。
她是一个十分勤俭且心灵手巧的人。
几年前我和她换了一文具盒,我的现在早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可她现在还保存着。她说:“一呢,这是我们友谊的见证!二呢,这还能用,我不想再买,浪费父母的钱。”她还是我的组长,每当我们扫地时,她总是第一个来,我来学校时,地都扫干净了!另外,她的芭比娃娃的.衣服全都是自己亲手做的,都十分漂亮,我羡慕得很!可以这么说,一件废品到了她的手里都能变成宝贝。
有了她这个朋友,我也变得节约起来,现在我的书皮都用纸包,既漂亮又环保,心里很高兴!
同桌的作文 篇2
我有一个同桌她叫景梦园。
她的个子不高不低,耳朵大大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也很小,眉毛粗粗的,嘴巴小小的'。
她的梦想是当医生,因为医生可以救助很多人,也可以救助自己的家人,所以她很喜欢当医生。
她还有一个优点就是读英语单词,她读英语单词的时候总是比我读得好,所以我准备努力超过她。
她还有个小小的缺点就是上课爱做小动作,有的时候做小动作,有的时候不做。
这就是我的同桌,厉害吧?
同桌的作文 篇3
我的同桌孙吴璟,是一个爱在上课时讲小话的人。他讲小话并不是存心给老师捣乱,而是因为话太多,下课那短短的十分钟哪里够他讲的呢?因为他长的黑黑瘦瘦的,所以“孙猴子”的外号便在班里传开了。
“嘿,你看,这兔子的脑袋长得像只鲨鱼似的。”果然,孙猴子没能管住自己的'嘴巴,在上音乐课时讲起了小话。“你看一下,就看一下。”他狠狠的拍了拍我的胳膊,“咝”,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小声说道:“老师。”他抬头看了看,不做声了。过了一会儿,他神经兮兮地往四周看了看,又使劲挠了挠头,活像一只抓耳挠腮的猴子。我知道,他又想讲小话了。果然,一分钟不到,我耳边又响起了叽哩呱啦的讲小话声,但孙猴子不知道的是,空气突然变的寂静,同学们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他的身后,也就是老师身上。过了一会儿,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嘴中的话也瞬间停了下来。他缓缓转过身,嘴巴张成了可笑的O形。不一会儿,他就站到了教室的后方。
自习课上,很少有同学会遵守纪律,孙猴子就更不用说了。在同学叽叽喳喳的讲小话声中,他的声音永远是最突出的。叽叽喳喳,就像一台老式唱片在我耳边播放似的,十分刺耳。“嘿,我跟你讲,有一次我去办公室罚站,看见了……”但我认为我不会知道他看见什么了,因为值日生拉着他的衣服把他拖到后面罚站去了,一路上,他还在跟值日生叽哩呱啦地讲着,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大概是在讲他看见了什么吧,我轻轻叹了口气,在数学书上画了个猪鼻子。
叽哩呱啦,叽哩呱啦,你听,孙猴子又开始讲小话了。
同桌的作文 篇4
20xx年8月1日7时30分,我正式步入初三的殿堂。在这个全新的环境里,当我走进新教室,发现在我的左边,一位平时不常与我交流的男同学,成了我的同桌。
这个同桌着装十分嘻哈,说一口流利的本地方言。我不喜欢他,换句话说,我厌恶他。我甚至不相信会有这样一个人与我一起学习。我们正式成为同桌的那一天,他的第一个举动就让我反感——将口中的口香糖拉出来,再放到嘴里嚼。这真令人震惊!更令人震惊的是,他在做这个恶心动作时还听着乱七八糟的音乐!
我对他的反感,他好像根本看不出来,竟然用他那只抓过泡泡糖、口香糖的手,在我的衣服上摸来摸去。每当这时,我就愤怒地看着他,他却意识不到!直到打铃上课,老师走上讲台,他才会放下那只手,转头向窗户外面看去。
我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挣扎了三天,打算彻底忽略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士。
一个偶然的事情却使我们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
记得那一天,他的书包大张着口,扔在桌子上。我瞥了一眼,看见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绘画、迷宫、自制的工艺品等,那全是从电视上“小神龙俱乐部”里学到的“艺术创想”!我惊讶地下巴差点脱臼!我忍不住拿起一件滑稽的“蛋壳老头”看了几分钟。正要放回时,感到身后有一双湿淋淋的手拍了我一下,一回头,看见他那灰呼呼的脸上杀气腾腾。我正要开口说话,他却从嗓子里挤出了这样一句话:“你看见了?那我就不说啥了。你自己看着办哇,你要想办法赔偿!”我把他的手拉了下来,从书包里拿出我的迷宫作品,笑眯眯地看着他。他的表情如同痴呆了一样,半晌不语,过了一会,他笑嘻嘻地说:“啊呀!兄弟呀!我。。。要不我给你跪下吧!你不早点告诉我?我以为全年级就我一个人爱干这个咧!”我也大吼了一嗓子,接下来具体也记不清了,只知道他一上午把他的耐克鞋踩了有二十来遍。
从此发现我们两“臭味相投‘,他的其他许多特点和习惯居然和我是一样的。我们相互交流制作心得,一起写词写曲,一起唱周杰伦的新歌。我借给他作业本,他借给我杂书(老师说除了课本其他都是杂书)。我们的关系以光速拉近。
和他交往中最令我得意的是,我们独创了一种沟通交流方式,一种别人无法理解的语言。例如我们早上见面后,第一句话常是:“来,你过来!”或“我今天没有带刀我就放过你一马!”放学后我们会在一个地方见面,为了防止别人干涉我们会说:“神龙摆尾在后街”这种怪话,以防别人听懂。真正的意思是“咱门分头走,你走楼梯中我走楼梯侧,出了校门在邮电后街口靠右第一个商店门口等着。”
我们快乐地生活了一个半月,老师把我调到第一排,只和他前后相隔一个座位,他却语重心长地说:“保重!以后可能照顾不到你了。不过"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放学路上慢点,别磕着碰着了!”
我的第二个同桌是周杰伦的粉丝,他坐在我的右手边。
他喜欢周杰伦有一定境界了。从《JAY》到《摩杰座》,所有的磁带、CD、MTV和歌词他都一一俱全。他的上衣、外套、裤子、鞋堆起来恐怕比山还高。他说他每一件衣服价钱都不低于八百。当他上午穿套头帽衫和复古的西服出现时,我还以为是哪个高中生走错教室了。一定睛,原来是我的同桌呀!从初一到初三,一件衣服累积被他穿的时间绝对不足一星期,初二的时候他还送我一件黄色森马短袖衫。
和他同桌没多久,他就已经在我的书上、本子上写满了他的签名和他模仿他偶像的签名。当我问他为什么要练习签名时,他的回答像有一种让人想打嗝的创意:“因为我要达到外表美的最高境界——酷!”
不过怎么说他在我们学校也是小有名气的人物,他练就了一身好本事:街舞。去年的元旦晚会他第三个出场,唱了一首《黑糖秀》,跳了自创的舞步。下台后一堆女生请他签名,他没好意思签,因为他的字写得不好。从那以后,他更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了。他那擦了粉的脸,洗得白净的手,以及废寝忘食练签名的劲头,俨然已经成为本校的大明星了!
记得我们成为同桌的第一次考试后,他打开了班里的电脑,挽留我给他放音乐,他说停就停,说放就放。我要回家,他苦苦求了半天,说看在给你签名的'份儿上,就留下吧!我无语,只好站在电脑边开始点击鼠标。
他一会儿让停,一会儿让放,一首歌已经听了不下二百遍。我十分着急,询问道:你干什么,听这么多遍?他说是在寻找一种机械舞的灵感,要跳给对面班里的女生看。我听那歌不过是一些打击乐器奏出来,没什么意思。我趁他又一次停下来的时候向他示意,我的手已经点鼠标点麻木了,他才放我回家。
后来这位“大人物”因为抽烟过多,去第一医院看肺部了,我就没再见到他。
周星驰的电影《功夫》中有这样一句话:“清明还没到,就背着个棺材到处跑”,班里的同学套用这句话形容我“期末还没考,就背着个书包到处挪。”一般是考试之后按成绩调整座位的,由于同桌请年假,我不得不背井离乡,被老师调到了第三排,靠墙。
这个冷落的墙边,只有我、书、和影子。
此时此刻,我才理解了什么是同桌。同桌是在你遇到问题时随时可以请教的人,是在不会背单词时随时提醒你的人,是上课时的竞争,下课时的关照。总而言之,同桌是可以相互照应的,有总比没有强!
接下来就只有那张桌子、那把椅子了!每到下课,没有人请我出去走,我也懒得出去。我在桌子上、椅子上胡写乱画,什么“原子原子我爱你”“分子质子我爱你”“碳六零我爱你”一类的,以此来激励上化学课不能走神。我还抄了不少英文、作文之类的,当别人在自习课上大声嚷嚷时,我就练习英语作文。慢慢地,同学们想看范文,直接跑到我这里趴在桌子上就抄。
桌子上常常改头换面,有的同学抄了上半篇,再来抄下半篇就不见了,我勤快地更换着新的内容。
过了一个月,我慢慢习惯了一个人的空间:一个人听课,一个人写字,一个人琢磨难题。这种从来没有过的标新立异的学习生活,使我同样感受到了快乐。这就像一枝凌寒独放的梅花,与春天争艳的百花,同样美丽。一个人的思考,源自于自己是自己新的同桌。
于是,我便在这三个同桌的伴随下,度过了我初中岁月的关键一年。这三个同桌,一个知音,一个明星,最不可少的,还有渐渐长大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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