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读书作文汇编8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作文 篇1
要说读书狂,在我认识的人中,莫过于我姑妈家的二哥了。他个子不太高,眼睛上架着一副近视眼睛,他很乐观,常常把眼睛摘后说自己比爸爸的眼睛好一千倍。我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读书狂,此后,读书狂取代了他真正的名字了。
一次放国庆节,我去二哥家玩,推门正好遇到二哥要姑妈给他买书柜。姑妈说:我什么要买书柜?你又没有多少书,摆个书柜在那里,别让人笑话哟。二哥说:谁说我没有多少书?我有一屋子书。二哥见我来了,要我去评评理。我便建议去看看到底有多少书。二哥把我带进一个房间,看到他房间的椅子上,桌子上,只要能够放书的地方,到处都是书。虽说,到处都是书,但都是整整齐齐摆放有序。二哥对我说:看吧,我这么多书都没有地方放,应该给我买一个书柜吧。
姑妈第二天给二哥买了一个书柜。二哥忙于收拾他的书,我也去给他帮忙收拾,童话类、科普类、文学类分门别类存放。我询问二哥是什么时候买的那么多书?他停下手,找出一个笔记本,里面记着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买的书,价钱时候多少。我又问:你时候从哪里来的`钱买这么多书呢?他边收书边说:妈妈每个星期给的5元钱小用钱,我没有买小吃,有时候就存着,有时候与到我喜欢的书就买了。贵点的书要几个星期的小用钱才能够买到。我接着问:你买的书都看完了吗?他不耐烦地说:我买书不看,不如把钱用来买零食吃?我敬佩他。不在说话了,继续帮忙他整理书。
书整理完后,刚好一满书柜。二哥就拿着一把他喜爱的书继续去看去了,理都不理我了。当姑妈把饭弄熟后,喊他吃饭。他说来了。等了一会,再喊他快来吃饭。他说:你们先吃,我把这篇文章看完了再来吃
我的二哥就是这样一个废寝忘食的读书狂。
读书作文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没错,人类离不开书;因为人类需要知识,没有知识就难以生存!
什么是书?书是人们获取知识,交流感情和记录事情的一种工具。书是人们获取知识的工具:从个人来讲是为了出人头地,让今后的路变成一条直线,以便于一口气冲刺!书是人们交流感情的工具:一些人不善于表达感情,就用书面语来表达,再用标点符号来修饰这些文字,让读者轻而易举地感觉到了作者的情感!书是人们记录事情的工具:比如历史书,它是记载了由古至今的一系列经典的故事,让后人了解古人的生活!
那么什么是好书?好书就是激发人们的.信心,鼓励人们奋发向上,给人深刻的印象的书称之为好书。我的印象里,小桔灯是一本好书,书中的女孩令我久久不能忘去……她的坚强、勇敢让我十分羞愧,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无忧无虑啊,而我却不珍惜……
别人认为我读书慢,但我不觉得,因为我是慢慢地读,再细细地品,就好像喝咖啡一样——喝一小口再酝酿一下。碰到不懂的句子,我会反复读,直到读懂的时候!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排是课外书,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女生贾梅》,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贾梅有趣的初中生活。在看贾梅被欺负时,我也替她打抱不平;贾梅笑时,我也替她高兴……我怀着喜、怒、哀、乐把这本书给看完了!贾梅的生活使我向往不已!
书是我的良师,书是我的益友;读书丰富了我的知识,读书陶冶了我的情操。书中的情感让我感到满足、享受和向往。谢想云说过:“用珠宝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
读书作文 篇3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代的孔子到现代的鲁迅,从凿壁借光到悬梁刺股,人们读书手不释卷的例子不胜枚举。古今中外,屹立于世间最璀璨最明亮的那颗明珠就是“知识”。伟人领袖毛泽东同志以其智慧知识闪耀历史长河。多读书,读好书,开启智慧之门。只有这样,才能陶冶我们的情操,才能寻得追逐梦想的方向,让我们认真读好书传递文明,传扬智慧;让我们在书海中遨游,在文字里漫步,在书卷里进步,在书香里成长。让读书成就我们的梦想。
英国伟大物理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牛顿先生就非常热爱读书。小时候因家庭变故曾被迫休学经商。离开心爱的校园对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来说是多么残酷的事情,为此牛顿特别伤心。为了读书,他在半路的一个篱笆下坚持顽强自学,虽然艰苦,但知识的`力量却让他感到其乐无穷。最后终在舅舅的帮助下如愿以偿地复学了,成为了历史上一个伟大的科学家。
现在我们不在篱笆下读书、学习,而是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比起伟人不知要舒服多少倍,我们更要以伟人为榜样,克服一切困难,刻苦学习,努力向上,用知识武装我们的头脑,用文化提升我们的素养,让追求书写无愧的人生,让读书成就我们一个个美丽的梦想,引领我们走向灿烂的明天,去续写伟大中华的辉煌!
读书作文 篇4
有一种东西让我学到了知识,有一种东西使我视野变的很广阔,有一种东西让我张开了理想的翅膀,那就是书。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不错,但是如今的我和从前已经大不一样了。
在幼儿园的.侍候我们大多数看的是字少,画很多的书,在这些书里我获得了不少知识,每看一篇故事的侍候,犹如把我带进了一个有着许多知识的世界里,渐渐地进入了小学,我能看懂一些有拼音的书了,从书里,我收获了不少知识与智慧,还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转眼间升入了三,四年年级,我可以读懂一些《十万个为什么》,《蓝猫300问》等等的一些书了,在语文书里让我懂得了许多,比如:《巨人》这一课让我懂得了不能自私自利,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快乐,《将心比心》这一课让我知道了一个人都要尊老爱幼,将心比心,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成充满爱的大家园,《放羊娃》这一则故事让我知道了,不能欺骗别人,要诚实,欺骗别人,那么别人也不会手下留情。
我升入了五年级,已经能够阅读作文大全之类的书了,让我知道,作文首先构思要别出心裁,落笔也要有点与众不同的鲜味才好,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能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一起去体验读书的乐趣
读书作文 篇5
安徒生,这个名字,为何陌生却又熟悉?
在哪里,在哪里听过?
哦,梦中,梦中,在梦中……亲爱的妈妈,甜美的嗓音,《安徒生的童话》,伴随我如梦。
童话的世界,虚幻的故事,开启我沉睡的心灵,漫漫遨游,开始起航。
奥斯特洛夫斯基,这个钢铁般的战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战场上,她如披着火的雄鹰;生活中,他如桀骜不驯的.烈马;他的生命之作: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燃起生命的斗志,培养钢铁般的意志。
曹雪芹,上天入地的鬼才,贫苦潦倒的悲哀。
特殊的年代,助他《红楼梦》的成就,既表达了他对命运的不甘,又让我们深深地同情与反思;如今的民生与法制,是我们幸福生活的根源。
读书之悟,莫过于此:
一个时代,一个故事;一个故事,一个感悟。
读书作文 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别看我平时调皮好动,但我的爱好却是读书,大家可能想不到吧?其实,我爱上读书纯属偶然。
以前该写作业的时候,我就和妈妈讲条件:“妈妈,写完作业我能不能玩会手机?”为了玩手机,我每次都以此为条件,因为这件事,还挨了不少打。直到有一天,妈妈抱回满满一箱的书。每每写完作业,妈妈都会逼我看书。当时我很反感,我想书里面不就全是黑乎乎的文字吗?能有什么好看的。于是我就极不情愿地胡乱翻了翻,没想到的是自己却慢慢被这黑乎乎的文字吸引了。
书里的内容让我大开眼界。《十万个为什么》解答了我无数的疑问,《格林童话》把我带到了《小红帽》惊险的故事情节中,《数独》让我知道乏味的数字能构成这么有趣的游戏……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如此,读书使我的写作能力得到了大大提升。不仅如此,读书还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从那以后,我就常常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书已经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一位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读书作文 篇7
“齐家先修身,读书在明理。”最直接的字面意思就是:要想治理好一个家庭,一言一行都要谨慎,读书在于明辨事理。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齐家?如何读书呢?
齐家,多数人都会认为应由最有家庭地位的人来担当这个角色,那拥有这个想法的人就太自负或太自卑。我认为,齐家首先要看个人的修养。
一个言行谨慎的人,在说话前必经过大脑的思考,让说出的话既不伤害别人的利益,也能将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这样的人,无非是自我修养极好的。
鲁迅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有朋友来拜访时,鲁迅先生必然人情招待。在学生来请教时,总会提出自己的想法。
在明知胃不好的情况下,却还想吃凉的东西时,鲁迅先生不会按自己的想法做,而是会先向自己的夫人询问,在海婴受到“冤枉”时,不会去责备,而是确认事情是否属实。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鲁迅先生良好的个人修养也影响到了他的家人。萧红作为鲁迅先生的`学生之一,曾这么评价:“先生一家都很有素养,让人感觉和他们一起,整个人更有修养。”
相比“齐家”,更多人对“读书”更为好奇。读书不就是拿着书去读上面的文字吗?可我对读书还有另外一种理解。读书,阅读书找到书所写的内容,只是最基本的。有人会说:“你看,我通过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
当然,凡是读书都会明白道理,可反反复复不就都是那几个凡是正常人都懂得的道理。还有些是抱着“读书能使我更聪明”而去读书,这只会使我们目光更短浅,按我说还不如不读。读书的目的在于明辨事理,改变自身气质。
曾有一个朋友,每天都是上课时间就听课,下课时间就去疯玩。虽说学习过得去,但却没有一点进步。一段时间迷上了读书,回去揣摩作者写这本书的意义何在。
渐渐地从一个爱疯爱玩、学习将就的人便为温文尔雅、情感丰富的人。可见,正确理解读书的含义对自己有多大的影响。
“齐家先修身,读书在明理”这虽是一句格言,可对我们生活的改变是有巨大影响的。
读书作文 篇8
星期日,妈妈带我去阳光书苑买书。到了书店,我眼睛在书架上瞄了一下,我立刻从书架上找到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到了家,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这本从书名上就很吸引人的书,里面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阿炯的普通盲少年,一直在一家茶楼里靠拉二胡挣钱。历经磨难的他,遇到了和它一样命苦,被主人遗弃到山林里的丑狗,被他收养了,阿炯给它起名叫“迪克”,他俩从此相依为命。阿炯虽然是个盲童,但阿炯很聪明,也很勇敢,他能战胜命运,能坚强不屈的生活下去。迪克也是个勇敢机智的家伙,它不但对主人一向忠诚,还和主人一起穿死林。主人生病时它还抢女医生的钱包,引她追赶钱包来到阿炯的身边给他治病。它还为了给主人挣钱治病去给别人当活靶子。迪克为了自己的小主人真是受尽了苦头,但它从来无怨无悔。
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他的妈妈,但他的“爸爸”不让把迪克带进家里,而且还把迪克关进断头房。最终还是他放走了迪克,和迪克一起远走高飞了。
我们应该学习迪克和阿炯那种不向命运屈服、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精神;学习他们那种能患难与共,不离不弃的精神,这样不管对朋友和动物,都能结交真正的朋友,人生旅途才不会孤单,才会充满欢乐!我们要做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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