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读书的作文合集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读书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写读书的作文 篇1
说到书,它可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随时随地都会带着一本书,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拿书本来瞧瞧。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因为四个词:书香、心情、作用、味道。
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书香”。比如,我最近看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书香”就是一种清淡的感人的“书香”。仔细看毎本书还有“心情”呢,这就能让“书香”更诱人。有的书带着一种伤感的心情能让人痛哭流涕;有的书带着的是一种开心的心情,能让人开怀大笑;有的书有着对社会的愤怒的心情,能让人愤世妒俗;有的书还有向往的.心情,能让人变得活泼开朗。每本书还都有“作用”。含有哲理的书,能让人充满知识;含有精神的书,能让人更加自信;含有帮助别人故事的书,能让人富有同情心,每本书还都有“味道”。有的书是辣的,能让你喷出火来;有的书是酸的,一种特别的感觉;有的书是苦的,让人泪水不断;有的书是甜的,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书充满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能让人感觉生活的幸福辛苦。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知心的朋友交谈。记住,书比红烧肉还香,和人们的心情一样多姿多彩,有许多作用,而且还津津有味。书不难读,甚至比任何一件事都好做,只要你像我一样用心去闻出书的“香气”,感觉书的“心情”,知道书的“作用”,尝出书的“味道”,你就会像我一样爱上看书!
写读书的作文 篇2
读书十分重要,读书不仅能带给我们知识,也能充足我们的生活。
一开始读书时,我觉得很枯燥,不过看了三分之一,就会被引人入胜的剧情给吸引了。我第一遍看书时都会把描写风景和事物跳过或简略的看,因为此时的我更迫不及待想知道各种人物的命运。而第二遍看,我就会细细研究作者是怎样利用景、物、事来衬托人物性格或情绪。第三遍看,我会从书中的小细节来思考作家想要表达些什么。三遍看下来,我就可以知道这部作品的主题是什么,作家又想通过这本书表达些什么。
我看巴金的《家》时,就被扣人心弦的人物命运吸引了,只会在百般顺从之后,背着别人抱头痛哭的觉新,敢于与旧势力作不妥协斗争的觉民,藐视禁令,仍积极参加学生运动的觉慧,都吸引我如饥似渴的'看着,看的久了,就有一种深陷其中的感觉,好像自己也变成了家中的一份子,担心着家中的一切。看完这本书,我如释重负,有一种从旧时代回来的感觉。
读完一本书就会有一种成就感,使人心情愉悦,只要有这样的感觉,那你肯定是一个不折不扣、肥肥胖胖的小书虫啦!而且你会迫不及待地“啃”下一本书哦!所以呢,读完一本书会觉得十分快乐!
读书能让人获得许多知识,能让人成长,并且在成长时还是快乐的!
因为这样,书才受到人们的青睐。
写读书的作文 篇3
盼到了,盼到了,期待已久的暑假到来了,我终于有时间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情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书,可是由于平时上学的时候要努力学习老师教授的知识,所以那些我喜欢看的书平时都没有时间看 ,终于暑假到了,每天我都会拿起我的书,坐在我的书桌上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有的.描写让我身临其境,有时会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而默默流泪叹息,有时会感慨作者的才华横溢和他精妙绝伦的文笔。
沈石溪笔下的疯羊血顶儿教会了我一种与众不同的坚强。 血顶儿刚刚生下来是一只平平凡凡的羊,它却在出生时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血顶儿的妈妈猴戏刚生下血顶儿,一只黑母狼光顾了羊群,盘羊的幼稚态有半个小时左右,而十几分钟就可已奔跑了,可幼稚态还差两分钟,黑母狼就扑了进来......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
·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无畏的精神!
· 我想借用歌德所说的一句话来形容我读书后的感受,那就是:"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与很多高尚的人交朋友."读了这么多我喜欢的书之后,我觉得自己的境界也提升了许多。
写读书的作文 篇4
杨思源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平时很爱看书,很受同学们的'欢迎。
有一天下课铃了,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冲出去玩,只有一部分同学留在教室里。同学们有的在看书,有的在画画,还有的在做作业。有几个看书的同学,别人叫他去玩,他就马上放下书像小鸟一样飞了出去。而杨思源就不一样了,他看书看得入了迷,别人叫他去玩,他只是抬了抬头,眼睛马上盯回书本,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当他看书看累了,他也会找我下去尽情地玩耍。
杨思源是个小书迷,他懂得很多知识。如,有关火箭升空、飞机的种类、生活常识……他都能清清楚楚地告诉我,我可佩服他了。有一次,老师请同学讲故事,我们全班同学纷纷推选杨思源。因为他看过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他总会把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我们听,每次都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的同学——杨思源,他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的快乐!
写读书的作文 篇5
欧阳修“朝而往,暮而归,四是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 他的乐趣在于去醉翁亭饮酒;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的乐趣在于与世无争地过着宁静的乡村生活。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乐趣则在于读书。
五年前,我只对《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情有独钟,因为这两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当上了初中以后,我疯狂的恋上了小说.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还有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些都是我初中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就像莎士比亚说的”书籍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让我懂得人生的一本书。这本书主讲的就是:主人公在一次海难中,被漂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在岛上艰苦地生活,学会了许多事情。在荒岛的生活没有让他沮丧,也没有让他消沉,反而让他的人生多了一次冒险的经历与一份坚持不懈的精神。他在岛上的生活虽然艰苦,但是靠自己的劳动换来的,却让他幸福、快乐、满足。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生这两个字很平凡,但意义很大。我们不能受到委屈或遇到挫折就退缩,就沮丧。我们应该勇敢面对,坚持不懈,学这本书的主人公一样与困难抗争到底。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写读书的作文 篇6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歩的阶梯。但我要说,书,是我最佳的好伙伴!
小时候的我,很调皮,总是不能安静下来,妈妈为了让我安静一些,就每天给我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奇怪的'是,妈妈一讲起故事,我就立刻不哭不闹了。 渐渐的,我长大了,不再依偎妈妈给我讲故事,我便自己读起书来。妈妈给我买了不少课外书。我一开始被那些漂亮的图画吸引住了,妈妈发现了告诉我:每本书的内容都很丰富,只要你认真去读,肯定能感受到书里给你带来的汪洋大海,让你学到更多课外知识。
妈妈的话说得很有道理,所以,我牢记妈妈的话,更认真地去读书,看书,让自己从中学到更多。我还养成每次看书都把书中那些好词好句记下来,并且运用到我的写作当中!
书,就是我的最爱,书,就是一把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书,给我知识,伴我成长!
写读书的作文 篇7
读书,是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既能丰富我的生活,也能增长许多有益的知识。
我是个热爱读书的一分子。我家的书柜里,有一大半儿都塞了我的'书,什么《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呀,《阳光姐姐小说派》呀,《智慧故事》呀,《福尔摩斯探案集》呀,应有尽有,无不让人“眼花缭乱”呀!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某次,我从同学那儿借来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便迫不及待读了起来。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中,我最记忆犹新的,就是福尔摩斯认烟灰那儿了:他一眼看到地上雪茄的烟灰,便认定出这是印度雪茄。“印度雪茄的烟灰是灰色的,并且是一块儿一块儿的”,福尔摩斯说。当我看到这儿,我便打心底佩服这个“神探”。
最有趣的事,就是三更半夜看书的那次。一天晚上,我八点半去睡觉,结果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于是我干脆偷偷摸摸捧了本书过来看。这一看,可就看到了晚上十一二点钟,我觉得有点困了,倒地就睡,之后就作了一个“好坏结合”的怪梦──我来到那个舒尔什么被谋杀的地方,然后大名鼎鼎的神探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便结伴走了进来(因为那天晚上我看的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结结巴巴说了一句:“福福……华华……”华生医生潇洒朝我挥了一下手,示意我一起加入他们的冒险。我三步并作两步地奔过去。一过去,就乘上了艘船,上面坐着我和福尔摩斯等人,我们前方就是“曙光号”,那是斯茂等四名逃犯租来的船。“曙光号”上的小野人发现我们快追上他们了,便用他吹管里的最后一根毒刺吹向我们──本来那根应该射在船桅的青刺,无缘无故飞到我脑门上来了!然后……“呀──”我从怪梦中惊醒,看了看安安静静躺在枕头上的书,又想起刚刚作的怪梦,让人哭笑不得。
读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以丰富你的生活,也能提高你对新鲜事物的求知欲!我爱读书,我们一定要让大家都爱上读书!
写读书的作文 篇8
人总是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苦苦地寻找着自己精神的乐园。每一次的新发现,都会带来无限的感激与惊喜。
“书”,有墨香的纸张,铅印的字体,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的外形这就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的这便是书。有书伴随的日子总是快乐的。
记得小时候,在家门前的梨树下,我总是缠着外公,让他给我讲故事:于是,外公给我讲了那些古老而美丽的神话传说,我听得很痴迷,这真是一种绝妙的享受。
岁月在无声无息中流过,中学的大门为我们敞开了。从此,我进入了一片广阔的图书天地。在这里,书教给我知识,教我做人的道理,还教我分辨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有人称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对我而言,他是我心中知识的娱乐天地。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有不少人由于条件的优越,却在白浪费了自己珍贵的时间,长大后才感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有许多人花了不少钱买了一大堆书,只能像装饰品一样的摆在那里一动不动,它呆呆地望着你,而你却从不阅读一下它,最终一无所有。
记得我所看到的一篇文言文:“致诸弟,读书必有恒心”,这一文方文讲了四史弟的`故事,他的哥哥在祖父的教训下得到了科名,但没有内顾之忧,却有得意的外遇,算是不缺什么的了。所以他希望弟弟们个个自强自立,同心协力,但又怕什么名声不显赫,家运不兴旺。所以又多立课程,多讲条规,要让弟弟们听从,但又怕弟弟们见而生厌,不想说出,所以往年常限弟弟们的功课,近来只强调“有恒”二字。所希望弟弟们的是,把每月的功课写明告诉他。
但弟弟们每次写信,从不把自己的学业写明白,只是喜欢说家事和京城中的事。这样一看,似乎觉得他的弟弟们很粗心大意,根本不把哥哥的话放在眼中。尽管如此,但他的哥哥始终没有放弃他们,并且让他们天天作文一篇,每天看页,也很有恒。弟弟们也试着把《朱子钢目》过目圈点。坚持有恒,几个月就看完了。如果看注疏,每经不过几个月就看完,切不要强调家中有事,而间断看书,也切不要强调考试将近,而间断看书。就是走路的时候,到店的时候,都可以看,考试那天,出场也可以看。兄长日夜悬望,只有“有恒”二字告诉弟弟们,愿弟弟们时刻留心。这说明了他哥哥对他们的关心,同时也在告诉人们一个真实的道理,读书是必须舍去一些东西,必需有坚定的恒心,这样的我们在失去的同时也得到了很多东西。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对我的启迪很大,所以朋友,趁自己青春年少,珍惜时间,品味读书,为你的人生添上一片光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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