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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爱情散文(精选10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散文的身影吧?散文常用记叙、说明、抒情、议论、描写等表达方式。你知道怎么才能写好散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爱玲爱情散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1
中国的日夜
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地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
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
水门汀地上,
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脆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额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哗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娟补过的。
爱
这是真的。
这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的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你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门后,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的不远,站定了,轻轻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的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有些人我们一直在错过
有些人一直没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
有些事一直没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再做了。
有些话埋藏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的时候,却说不出口了。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
有些人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话有很多机会说的,却想着以后再说,要说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事有很多机会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
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没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
一转身可能就是一世。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当初是什么原因分开彼此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风雨同船,天晴便各自散了。也许只是赌气,也许只是因为小小的事。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是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
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了。
于是,各有各的生活,各自爱着别的人。曾经相爱,现在已互不相干。
即使在同一个小小的城市,也不曾再相逢。某一天某一刻,走在同一条街,也看不见对方。先是感叹,后来是无奈。
也许你很幸福,因为找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也许你不幸福,因为可能你这一生就只有那个人真正用心在你身上。
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2
张爱玲——爱情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你还不来,我怎敢老去。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那么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 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浮华褪尽,人比烟花寂寞。
张爱玲——霸王别姬
夜风丝溜溜地吹过,把帐篷顶上的帅字旗吹得豁喇喇乱卷。在帐篷里,一支红蜡烛,烛油淋淋漓漓地淌下来,淌满了古铜高柄烛台的浮雕的碟子。在淡青色的火焰中,一股一股乳白色的含着稀薄的呛人的臭味的烟袅袅上升。项羽,那驰名天下的江东叛军领袖,巍然地跽在虎皮毯上,腰略向前俯,用左肘撑着膝盖,右手握着一块蘸了漆的木片,在一方素帛上沙沙地画着。他有一张粗线条的脸庞,皮肤微黑,阔大,坚毅的方下巴。那高傲的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从嘴角的微涡起,两条疲倦的皱纹深深地切过两腮,一直延长到下颔。他那黝黑的眼睛,虽然轻轻蒙上了一层忧郁的纱,但当他抬起脸来的时候,那乌黑的大眼睛里却跳出了只有孩子的天真的眼睛里才有的焰焰的火花。
“米九石,玉蜀黍八袋,杂粮十袋。虞姬!”他转过脸向那静静地立在帷帐前拭抹着佩剑上的血渍的虞姬,他眼睛里爆裂的火花照亮了她的正在帐帷的阴影中的脸。“是的,我们还能够支持两天。我们那些江东子弟兵是顶聪明的。虽然垓下这贫瘠的小土堆没有丰富的食料可寻,他们会网麻雀,也会掘起地下的蚯蚓。让我看——从垓下到渭州大约要一天,从渭州到颍城,如果换一匹新马的话,一天半也许可以赶到了。两天半……虞姬,三天之后,我们江东的屯兵会来解围的。”
“一定,一定会来解围的。”虞姬用团扇轻轻赶散了蜡烛上的.青烟。“大王,我们只有一千人,他们却有十万……”
“啊,他们号称十万,然而今天经我们痛痛快快一阵大杀,据我估计,决不会超过七万五的数目了。”他伸了个懒腰。“今天这一阵厮杀,无论如何,总挫了他们一点锐气。我猜他们这两天不敢冲上来挑战了。——哦,想起来了,你吩咐过军曹预备滚木和擂石了没有?”
“大王倦了,先休息一会吧,一切已经照您所嘱咐的做去了。”她依照着每晚固定的工作做去。侍候他睡了之后,就披上一件斗篷,一只手拿了烛台,另一只手护住了烛光,悄悄地出了帐篷。夜是静静的,在迷□的薄雾中,小小的淡白色的篷帐缀遍了这土坡,在帐子缝里漏出一点一点的火光,正像夏夜里遍山开满的红心白瓣的野豆花一般。战马呜呜悲啸的声音卷在风里远远传过来,守夜人一下一下敲着更,绕着营盘用单调的步伐走着。虞姬裹紧了斗篷,把宽大的袖口遮住了那一点烛光,防它被风吹灭了。在黑暗中,守兵的长矛闪闪地发出微光。马粪的气味,血腥,干草香,静静地在清澄的夜的空气中飘荡。
她停在一座营帐前,细听里面的声音。
两个兵士赌骰子,用他们明天的军粮打赌,一个梦呓的老军呢喃地描画他家乡的香稻米的滋味。
虞姬轻轻地离开了他们。
她第二次停住的地方是在前线的木栅栏前面。杂乱地,斜坡上堆满了砍下来的树根,木椿,沙袋,石块,粘土。哨兵擎着蛇矛来往踱着,红灯笼在残破的雉堞的缺口里摇晃着,把半边天都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光。她小心地吹熄了蜡烛,把手弯支在木栅栏上,向山下望过去;那一点一点密密猛猛的火光,闪闪烁烁,多得如同夏天草窝里的萤火虫——那就是汉王与他所招集的四方诸侯的十万雄兵云屯雨集的大营。
虞姬托着腮凝想着。冷冷的风迎面吹来,把她肩上的飘带吹得瑟瑟乱颤。她突然觉得冷,又觉得空虚,正像每一次她离开了项王的感觉一样。如果他是那炽热的,充满了烨烨的光彩,喷出耀眼欲花的ambition的火焰的太阳,她便是那承受着,反射着他的光和力的月亮。她像影子一般地跟随他,经过漆黑的暴风雨之夜,经过战场上非人的恐怖,也经过饥饿,疲劳,颠沛,永远的。当那叛军的领袖骑着天下闻名的乌骓马一阵暴风似地驰过的时候,江东的八千子弟总能够看到后面跟随着虞姬,那苍白,微笑的女人,紧紧控着马缰绳,淡绯色的织锦斗篷在风中鼓荡。十余年来,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然而,每逢他睡了,她独自掌了蜡烛出来巡营的时候,她开始想起她个人的事来了。她怀疑她这样生存在世界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他活着,为了他的壮志而活着。他知道怎样运用他的佩刀,他的长矛,和他的江东子弟去获得他的皇冕。然而她呢?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轻下去,终于死寂了。如果他的壮志成功的话——
远远地,在山下汉军的营盘里一个哨兵低低地吹起画角来,那幽幽的,凄楚的角声,单调、笨拙,然而却充满了沙场上的哀愁的角声,在澄静的夜空底下回荡着。天上的一颗大星渐渐地暗了下去。她觉得一颗滚热的泪珠落在她自己的手背上。——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她又厌恶又惧怕她自己的思想。
“不,不,我今晚想得太多了!捺住它,快些捺住我的思潮!”她低下了头,握住拳头,指甲深深地掐到肉里去,她那小小的,尖下颏的脸发青而且微颤像风中的杏叶。“回去吧!只要看一看他的熟睡的脸,也许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她拿起蜡烛台,招呼近旁的哨兵过来用他的灯笼点亮了她的蜡烛。正当她兜紧了风帔和斗篷预备转身的时候,她突然停住了。从山脚下的敌兵的营垒里传出低低的,幽闲的,懒洋洋的唱小调的歌声。很远,很远,咬字也不大清晰,然而,风正朝山上吹,听得清清楚楚的楚国乡村中流行的民歌《罗敷姐》。先是只有一只颤抖的,孤零的喉咙在唱,但,也许是士兵的怀乡症被淡淡的月色勾了上来了吧,四面的营盘里都合唱起来了。《罗敷姐》唱完了,一阵低低的喧笑,接着又唱起《哭长城》来。虞姬木然站着,她先是略略有些惶惑。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3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
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
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4
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了人间,桃花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这风力,俯下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足下坠下来的一朵朵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舞出轻清的雪,飞入了处处帘栊。细草芊芊的绿茵上,沾濡了清明的酒气,遗下了游人的屐痕车迹。一切都兴奋到了极点,大概有些狂乱了吧?——在这缤纷繁华目不暇接的春天!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干上;她的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的无形中已被摈弃了,她再没有这种资格,这种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惯;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
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这样看起来,反而是朝生暮死的蝴蝶为可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的酣足的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的殉着春光化去,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与享乐而来的,倒要痛快些。像人类呢,青春如流水一般的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
她,不自觉地已经坠入了暮年人的园地里,当一种暗示发现时,使人如何的难堪!而且,电影似的人生,又怎样能挣扎?尤其是她,十年前痛恨老年人的她!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厂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以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颜,盛气,都渐渐的'消磨去。她怕见旧时的挚友。她改变了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诵经声,“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她心里千回百转的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5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bai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的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薰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张爱玲的解读
一个世俗女子,为了金钱而写作;一个脱俗之人,隐居在城市高楼。文字在她笔下,才真正有了生命,直钻人心。她悲天悯人,却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却我行我素;文章里家长里短,生活中却独标孤高。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暗散一路幽香,任由裙裾飞扬。她的人生,怎一个传奇所能诠释。
张爱玲的一生,有辉煌,有落幕,有快乐,有孤独。她笔下的文字,所诠释的都是她的经历。可以说,她的一生是值得所有人羡慕的,但羡慕的同时又有一点伤痛。
她,出生贵族家庭,从小衣食无忧。虽说,从小母爱不足,但是呢,小小年纪的她,用智慧,赢得了她父亲的喜爱。但也因为她父亲的爱造成了她性格的孤傲,浓烈的恋父,更是家庭的环境,造成了她婚姻的不幸。
从她的文字中,我们可以读到她的孤傲与自信,她的悲天悯人。她不幸但又令人羡慕的一生。对于张爱玲的小说,我最喜欢的是倾城之恋。还记得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才上初中,那时候的我真的很迷恋她的小说。我从她的文字中,我读到,在动乱的社会中,她对于一份美好爱情的向往。里面的白流苏就是现实生活中张爱玲的缩影,经历过惨败婚姻的白流苏不愿再相信爱情,也不愿意在动荡不安的社会里卑躬屈膝去博同情,但是,因为范柳原的出现,她再度渴望并相信爱情,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活生生就是现实生活中张爱玲的缩影呀,在动荡的年代,烽火连天的城市里,她渴望能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只是结局并不如她笔下白流苏的结局相同而已。
可以说,张爱玲是一朵开在大上海的玫瑰,美丽而让人避而远之,开的绚丽,凋谢迅速,让人痛心。这也造成了世人对于张爱玲的那份同情,当然她的这种性格也造成了后来很多文人对她的抨击。她虽不似林徽因美貌双全,婚姻美满,也不似冰心老人谢婉莹,让人纪念与敬仰,但是,不得不说,她笔记下的文字是社会的缩影,是社会的真是写照,是她对于人生的真是向往,更是民国时候文学史上的瑰宝。
她的文字,是民国文学史上的巅峰,相比较现在的流水小说,我更爱她的跌宕起伏,更爱她的炽热如火,让人又爱又恨,爱她的悲天悯人,恨她的孤高自赏。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6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中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钱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妨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地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的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工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官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昧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我于这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思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面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嫌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图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莱的老头称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7
她的脾气就是喜欢特别:随便什么事情总爱跟别人两样一点。就拿衣裳来说罢,她顶喜欢穿古怪样子的。记得三年前她从香港回来,我去看她,她穿着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颜色的底子,上面印着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都没有钮扣,是跟外国衣裳一样钻进去穿的,领子真矮,可以说没有,在领干下面打着一个结子,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我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旗袍,少不得要问问她这是不是最新式的样子,她淡漠地笑道:“你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件衣裳太普通了,我正嫌这样不够特别呢!”吓得我也不敢再往下问了。
还有一回我们许多人到杭州去玩,刚到的第二天,她看报上登着上海电影院的广告——谈瑛做的《风》,就非要当天回上海来看不可,大家伙怎样挽留也没有用,结果只好由我陪她回来。一下火车就到电影院,连赶了两场,回来我的头痛得要命,而她却说:“幸亏今天赶回来看,要不然我心里不知道多么难过呢!”
她不大认识路,在从前她每次出门总是坐汽车时多,她告诉车夫到哪里去,车夫把车子开到目的地,她下车进去,根本不去注意路牌子。现在她当然不坐汽车,路名应该熟得多了,可是有一次讲起看书事情,她劝我到工部局图书馆去借,我问她怎么走法,在什么路上,她说路名我不知道,你坐电车到怎么样一所房子门口下来,向左走没有几步路就是。你不要觉得奇怪,我们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也是不认识路的,大概有天才的人,总跟别人两样点吧。
她能画很好的`铅笔画,也能弹弹钢琴,可她对这两样并不十分感兴趣,她比较还是喜欢看小说,《红楼梦》跟毛姆写的东西她顶爱看,李涵秋的《广陵潮》,无虚我生的《泪珠缘》,她从前也很喜欢看,还有老舍的《二马》《离婚》《牛天赐传》,穆时英的《南北极》,曹禺的《日出》《雷雨》也都是她喜欢看的。她现在写的小说一般人说受《红楼梦》跟毛姆的影响很多,但我却认为上述各作家给她的影响也多少都有点。
她的英文比中文好,我姑姑有一回跟我说:“你姐姐真有本事,随便什么英文书,她能拿起来就看,即使是一本物理或化学。”她是看里面的英文写法,至于内容,她不去注意,这也是她英文进步的一个大原因。她的英文写得流利、自然、生动、活泼,即使我再写十年,也未必能赶上她一半。
她曾经跟我说:“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这也许就是她做人的哲学。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8
上世纪90年代末,“张爱玲热”悄然兴起,并带起一股老上海怀旧风;张爱玲的一切,从穿旗袍到喝咖啡、看电影的嗜好,仿佛化作了时尚迷的“怀旧圣经”、学者诠释老上海的文化符号。
在那个旧传统与新时尚交替的当口,张爱玲表现出来的时尚似乎在那个时代显得另类又独特。
上世纪40年代,张爱玲穿着“丝质碎花旗袍”,带着她那敏感于常人的色彩、节奏和情绪登上文坛。
张爱玲喜欢奇装异服,甚至有“恋衣癖”。她在《更衣记》里曾为当时女子不能穿得出众一点儿感到愤慨。她为自己设计衣服,在香港读书时,就用所得的奖学金自选衣料设计服装,弟弟问她是不是香港的最新样子,她笑道:“我还嫌这样子不够特别呢!”
有一次,她从香港带回一段广东土布,刺目的玫瑰红上印着粉红花朵,嫩绿的叶子,印在深蓝或碧绿的底儿上,是乡下婴儿穿的。她在上海做成了衣服,自我感觉非常之好,“仿佛穿着博物院的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飘飘欲仙”,这自然可以“完全不管别人的观感”。
张爱玲穿着打扮标新立异,当时就为人所熟知。最富戏剧性的文字记载,莫过于与她并称为“四大女作家”之一的潘柳黛在《记张爱玲》中所写的:张爱玲喜欢奇装异服,旗袍外边罩件短袄,就是她发明的奇装异服之一。
为出版《传奇》,她到印刷所去校对稿样,整个印刷所的工人都停下来,惊奇地看她的服装。她到好友苏青家做客,整条里弄为之震动,她在前面走,后面跟着一大群孩子,一面追,一面叫。她参加朋友的婚礼,穿了件自己设计的前清样式的绣花袄裤去道喜,整个婚宴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她身上。
1945年,《倾城之恋》改编为话剧,张爱玲与剧团主持人周剑云见面,她穿了“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连交友广泛的周剑云,一见之下也不免拘谨,张爱玲的文名和她那身打扮不免令人生怯。
同年,在华懋饭店,《新中国报》主办女作家聚谈,到场的张爱玲身穿“桃红色的.软缎旗袍,外罩古青铜背心,缎子绣花鞋,长发披肩,眼睛里的眸子,一如她的人一般沉静”。
张爱玲曾经与好友炎樱打算合作开服装店,因故未能正式开张。但是,她却为之留下了《炎樱衣谱》一文。这篇只有500字的文章,最近才被人发掘出来,而“衣谱”一词大概是张爱玲的发明,新颖别致。
暮年的张爱玲虽早失去在服装上惊世骇俗的兴趣,但在一些场合下,她仍注意自己的服装。庄信正夫人杨荣华说:“张爱玲很高,很重视仪表,头发梳得丝毫不乱,浅底洒着竹叶的旗袍更是典型出色。”
1995年秋天,75岁的张爱玲孤独终老于洛杉矶的公寓。据说,她死前最后一件衣裳是一件磨破衣领的赫红色旗袍,像极了她曾经绚烂一时而后却平和闲淡的一生。她说过,她喜欢悲壮。
这就是“旗袍丽人”张爱玲,艳绝一时,凄凉无限。当年历一页页翻过,那些渐渐褪去了桃红配葱绿的曾经妖娆,正像李碧华说的,如同乱纹中依稀一个自画像:稚雅,成长,茂盛,荒凉……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9
20世纪40年代的上海滩,各类报纸杂志多如牛毛,造就了一大批以写作为生的女作家,张爱玲和苏青属于其中的佼佼者。
当时的苏青离婚后拖着几个孩子,又办着一份杂志,忙得不可开交,而张爱玲正大红大紫。苏青便向张爱玲约稿,希望张“叨在同性”的分儿上给她的杂志赐稿。张爱玲看到苏青如此快人快语,当即给她寄了一篇小说《封锁》,没想到这篇小说让胡兰成大为赞叹,跑来找苏青要张爱玲的地址,结果一场倾城之恋轰动上海滩,也给后世留下说不尽的话题。
其实张爱玲与苏青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张爱玲是名门之后,一向遗世独立。苏青来自浙江宁波,虽然家境富有,但是丈夫李钦后死要面子,不想伸手向家里要钱。有一次家里揭不开锅,苏青伸手向李钦后要钱。李钦后当时失业在家,正窝了一肚子火,看到讨钱的苏青,抬手就是一巴掌:“你也是文化人,你为什么不自己挣钱?”这一巴掌打碎了这对金童玉女的婚姻,也把苏青打上了职业女性之路。她的职业就是卖文。
胡兰成与张爱玲经苏青介绍相识时间不长,两个人的倾城之恋就在上海滩人尽皆知,这让苏青极不开心。苏青早于张爱玲认识胡兰成,并且两人早就有了一段地下情。
对于胡兰成,苏青是才貌俱佳的美人。他曾经公开说过,苏青“鼻子是鼻子,嘴是嘴,无可批评的鹅蛋脸,俊眼修眉,有一种男孩的俊俏——在没有罩子的台灯的生冷的光里,侧面暗着一半,她的美得到一种新的圆熟与完成”。
苏青一向写不来虚构的小说,她的文字大都写实。在1949年秋天出版的《续结婚十年》中,她以“谈维明”来影射胡兰成。以苏青一向为人直爽、口无遮拦的个性来看,《结婚十年》乃至《续结婚十年》都是她的人生实录。这个谈维明“当过什么次长,也做过什么报馆的社长”,“他虽然长得不好看,又不肯修饰,然而却有一种令人崇拜的风度。他是一个好的宣传家,当时我被说得死心塌地地佩服他了,我说他是一个宣传家,那是五分钟以后才发觉的,唉,我竟不由自主地投入了他的怀抱”。
这个男人明白无误就是胡兰成。
而张爱玲不知道他们两人之间的.隐秘之情,那时候她才20岁出头,不懂人情世故。当时胡兰成因文事坐牢,苏青认为张爱玲名气大,是当红作家,说话有影响力,便带着她来到汪伪政权行政院院长周佛海家。
苏青和周佛海的妻子杨淑慧是密友,张爱玲插不上嘴,就看周家的古董。周佛海凑上来说:“这是端砚,鱼脑冻和胭脂晕,是最好的两种,都出自大西洞。张小姐是大作家,想必对文房四宝是有研究的。”
张爱玲摇头发笑:“我们这一辈用的都是派克钢笔。”
周佛海点头说:“是啊是啊。”
杨淑慧和苏青从内室里出来,杨说:“你这木渣渣的脑袋,也好跟人家才女攀谈?”
周佛海说:“我看人家张小姐对砚台有兴趣。”
张爱玲夹在中间有点难堪,解嘲说:“中国真是,连砚台的名字都叫得这样好,鱼脑冻、胭脂晕。古人的好,今人是永远追不上的。”
苏青说:“所以你把老清装都穿上啦。”
周佛海说:“小姐们穿穿是新鲜,我们要是穿上,那可就是搞复辟啦。”
杨淑慧听到此把脸一沉:“三句话不离本行,我倒要问问你,胡兰成犯的是什么罪,要把他关起来?没事就把人家给放了,你们这些人,老虎打不动,苍蝇倒拍得勤。”
周佛海坐着,低头喝茶,末了说:“也没什么大事,不过是汪先生要找他谈谈。”
周太太补了一句:“不可能一谈就谈了一个月吧?”
就这样,胡兰成被放了出来。
胡兰成出于对苏青“救命之恩”的感谢,有事没事总是撇开张爱玲来看苏青。后来他在《今生今世》中写道:“当初有一晚上,我去苏青家里,恰值爱玲也在。她喜欢在众人面前看着我,但是她又妒忌,会觉得她自己很委屈。”在女友家相逢老情人,张爱玲立刻泛出醋意,一时不及掩饰,被胡兰成看了出来,苏青也看了出来。不知道这件事最后如何收场。胡兰成像只夜猫子,总在黄昏天黑时分蓦然出现在苏青的家。苏青在小说中写道:
“然而不久,我终于遇到一个知道我的人,叫作谈维明。他的脸孔是瘦削的,脑袋生得特别大,皮肤呈古铜色,头发蓬乱如枯草,是不修边幅的才子典型。然而他却有着惊人的聪明,加以博学多能,于社会、经济、文学、美术等无所不晓,这可使我震慑于他的智慧,心甘情愿地悦服了。他天天到我家来,坐谈到午夜,浓浓的茶叶、强烈的香烟味,使两人兴奋而忘倦。”
张爱玲爱情散文 篇10
日前,Vogue中文版采访我,要我谈谈张爱玲的时尚,我无言以对。张爱玲是我喜欢的作家,但她在我心目中,远远不属于时尚。且以她的个性、处世,她也根本不屑与时尚沾边。
虽出身贵族,但到少女时期已家道没落,父母离异,这样的生活阴影很影响张爱玲的个性。用现今时兴的所谓“小资”来形容张爱玲,是对张爱玲大大的贬低。如果一定要用一个阶层专用名词来套张爱玲,那张爱玲远不是“小资”,而是“贵族”。然而众所周知,在工业化时代,包括中国在内,贵族都是落寞的,而且是不富有的,但他们永远是自负和骄傲的。贵族,是不屑追逐时尚的。
80年代一次偶然机会,我母亲很平静地拿起我新买的张爱玲的《传奇》,淡淡地说了一句:“哦,张爱玲,她与我在圣约翰是同学。”
“哎哟,妈,你与张爱玲是同学,你怎么一点也不激动?”
“这有啥好激动的?”
那应是在1942至1943年间,张爱玲从沦陷后的香港回上海,母亲是教育系,张爱玲是英语系,但上英语大课是一起的。当时午餐时分,只有男同学常结伴去校园后门外吃廉价的罗宋大餐或客饭,女同学则喜欢三五成群在红楼的被戏称为Social Hall的内游廊吃自带三明治。约大本来女同学就不多,再加上一家几姐妹或表姐妹同上约大的颇多,因此各系之间都很熟。唯张爱玲远离众人,独自吃她的午餐。圣约翰时代的张爱玲脾气孤僻,头发不烫,也不化妆,穿着另类,在当时一班时髦女大学生眼中是“怪”而不是“时尚”。
而在张爱玲眼中,那批打扮时尚衣着考究的女同学都是暴发户之后,她不屑与之为伍,更何况她有一个正宗皇室血统又洋派的姑姑。张爱玲热衷穿前清遗老遗少的服式,除个性之外,是否也因为,那个时代正是张家的流金岁月?
张爱玲之所以被她的同学们记住,不是因为她的小说——当时受教会学校教育的那一代女孩子更热衷看英文原版小说——而是在一次公布的英语考试中,她考了第一。这是一种类似现在的托福式的选择题,很容易做错。据母亲回忆,似有好久没有人考到张爱玲的考分,是否满分不记得。分数榜张贴出来后,大家打听谁是张爱玲,方知道就是那个拒人千里之外、衣着出位古怪的女同学。
至于她的喝红茶、吃西点,这些只是当时生活质量达到一定层次的比较西化的上海人极普通的`生活习惯,算不上什么时尚。众多张迷爱屋及乌,总想将心目中的偶像打扮得艳光四溢,恰恰张爱玲只有冷光,没有艳光。最能体现贵族身份的其实不是在其钟鸣鼎食的盛世,倒在其家道变故仍自然散发出那对已养成的生活方式的执着及追求。
张爱玲身在异国,仍执着地保留穿旗袍的生活习惯,并画下款式、列明尺寸,寄给香港好友邝文美,请她找“周裁缝”定做。可惜周裁缝的资料已无从查找,想来一定是当初与大批上海人一起南下的上海师傅。细观当年张爱玲仔细绘制的给周裁缝的旗袍尺寸,看到张爱玲当年的三围分别为3。1、2。5、3。6(均为英寸),可见她的身材是窈窕的。娟秀的字体仔细地标出她严格的要求:一定要用好的拉链,衣领要衬尼龙底,做得斜些,稍微矮一些,衩不要太高。言简意赅,那股认真,一点不比修改文章差。这才是张爱玲对衣着品位的风格:不是时尚,而是讲究。
都讲,贵族之血是蓝色的。所以讲,张爱玲的色调是冷色的、低调的、我行我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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