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600字

时间:2023-05-01 16:21:24 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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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读书作文600字合集九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600字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读书作文600字合集九篇

读书作文600字 篇1

  我爱读书。

  书虽然不是船只,却能带我环游世界;书虽然不是眼睛,却能令我开阔视野;书虽然不会说话,却让我感到都在合作者面对面交谈……

  所以,我爱读书。

  从小到大,书教会了我许多东西。它教会我怎样做人,教会我各种知识,教会我遇到挫折不轻言放弃,也教会了我成长。

  我一直以为认识慢慢成长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长大的。

  就像有一次,因为考试成绩下降了许多,回到家里我并没有仔细去找出原因,而是埋头痛哭。哭累了,抬头望了望书架,偶然看到了一本曾经看过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主人公独自一人被困荒岛长达二十余年之久,受尽煎熬,但始终毫不气馁,力争掌握自己的命运,最后在第二十八年的时候乘船离开了海岛。想到这里,我便觉得自己实在太没用了,遇到一点小挫折就一蹶不振。我应该要学习鲁滨逊那种遇到挫折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于是,我擦干眼泪,重新坐回了书桌前。从那以后,每当我遇到小挫折,就再也没有哭过、放弃过。大概这就是成长吧。

  以前,我什么事都不会做,比如扫地、整理房间、洗碗、煮饭、洗衣服……这些小事也都是妈妈帮助我,但自从我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之后,被故事里原本什么都不会做,到爸爸去世后学着做好每一件事的小英子感动了。她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于是,我变得勤快了,经常没事做就帮妈妈做做家务,妈妈还直夸我长大了。这也许是另一种成长。

  十三个春秋,一路上我看过很多引人深思的书籍,也从中收获了或大或小的道理。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我跌跌撞撞一路走来,都是书,为我开辟了前方的道路,将我带领到通向光明的地方,使我不断成长,化茧成蝶。

  感谢读书,读书是我成长。

读书作文600字 篇2

  我的生活因读书而丰盈,我的青春因读书而精彩!

  儿时读书,只为了那《龟兔赛跑》的结局,《乌鸦与狐狸》中为乌鸦的滞笨而大笑。现在读书,不是为了那书中的“颜如玉”,也不是为了书中的“黄金屋”,只是喜欢手指摩挲纸张的感觉,书页翻动的声音,只为了那心中莫名的悸动,那滋味,让我永远无法忘怀。

  读《狼王梦》,叹紫岚伟大的母爱。为了望子成龙,她放弃真爱;为了望子成龙,她沥尽心血;为了望子成龙,她无怨无悔地牺牲了自己,只为了子子孙孙的家园上能有一片安定祥和的蓝天。那滋味,是苦。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感保尔不屈的精神。每当翻开那本书,脑海中总能浮现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的形象,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人在旅途,总会有看不完的景致,走不完的坎坷,说不完的感受。岁月如歌,人生的意义,不应该仅仅重视结果,更应该咀嚼生命中的那个战胜困难的`过程,那种为了国家,为了信仰去努力奋斗的精神。”那滋味,是咸。

  读李白的诗,让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李白独自站在皇门之外,望着那富丽堂皇的宫殿,自信的大喝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金銮殿中,高力士脱靴,贵妃研墨。天子堂前跑马,他的才华横溢,让宫廷上下都为之折服,“借问汉宫谁得似? 可怜飞燕倚新妆。”但也就是这句诗,被小人利用。他走出皇门,说道:“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的才华,他的精神,纵跨上下千余年,他“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那滋味,是酸。

  读书的滋味,就像人生的五味,有苦,有咸,有酸,有辣也有甜。但也正是这五味才成就了完美的一生。

  我爱这读书的滋味。

读书作文600字 篇3

  我喜欢读书,书是这世间最美好的礼物。

  书,唯一能让人在这浮躁的世上,静下心来享受美好时光。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我独爱在无人叨扰的午后,端上一杯茶,坐在阳台上,在缕缕轻雾中捧起一本书,品着茶香,嗅着书香,反复咀嚼,品味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阳光从头顶斜射而下,投下一片光晕,泛出五彩的光芒。伴着书中文字的起伏,我的心中满满的,得到了充足。阳光把我的'轮廓晒成金黄,混合着这慵懒的时光,酿成记忆。

  书是人们情感宣泄地。伤心难过之时读一本童话,感受世界之美好,心情自然畅快;取得成功骄傲之时不妨看一些名著,使自己更加自信,更有力量;遇到挫折时看一套励志书籍,使自己充满能量。对于喜爱阅读的人来说,读书是一种享受。书好比世外桃源,它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人的思想与心态。读一本好书,使人终身受益。

  书要符合主人性情,无论清新淡雅亦或幽默风趣,总能恰到好处。有人以现代人的心情,追求古雅之风;亦有人以中国人的眼光,品欧美小说……只要让主人爱不释手皆为恰到好处。现下颇有人独爱中西合璧,南北交汇,取天下之妙物为我所用。虽只是一鳞半爪,却能将奇思妙想汇集书中,唯美也。书为人而作,为人而品,为人所用,理应以人为本。如读书只为使自己看似满腹经纶,其实无所用;只为展示炫耀,书之变质也。便会成为自己的累赘和负担。本末倒置,何用之有?

  书,使人足不出户便了解外界之事。若人在四壁之内与世隔绝,会使心情荒芜,呼吸凝重。若有一书在手,即使人容光焕发。即使居室嵌于城市楼林,被钢筋水泥和砖石包围,屋内一灯烛照,四望皆壁,不知昼夜更替又有何妨?书卷好比精神之食粮,为人填精神之饥饿。吾宁愿携一本,而隐于山林,享大自然之美,书之美,固美好。书中食物,虽是虚假,却能引发无限遐想,使我心驰八荒,神飞九天。

  读书,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

读书作文600字 篇4

  “马刻,可以睡觉了!”“马刻,都十点钟了,你还不关灯睡觉?”“马刻……”在妈妈不停地催促声中,我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水浒传》。有时候,我也会先应付妈妈一下,把灯关了,等妈妈回到隔壁房间里,再悄悄地开灯,偷看几页。但是妈妈似乎总能猜出我的心思,常常半路折返,逮我个正着,逼我立刻睡觉。

  我以为妈妈会一直和我这样“捉迷藏”。

  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洗过澡,拿着一本刚买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准备上楼。这时,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对我说:“马刻,你把妈妈的包带上去。”“哦。”我答应了声,在沙发上找到了妈妈的包。拎在手里,感觉特别重,打开一看,一本崭新的书,静静地躺在里面。“妈妈,你买书了?”“是呀,看着儿子天天看书,妈妈的心也痒了。”妈妈边刷碗边说。“啊,你买给你自己看的,不是买给我的呀!”我惊讶地问妈妈。妈妈笑了笑:“谁规定只能给你们孩子买书,我们大人就不能买些书自己看看吗?”我拿出书,“哇,好厚呀!”书名是《人一生要读的经典》,里面有世界上最经典的散文、最美的诗歌、最犀利的杂文、最精彩的演讲词和最好的'小说,翻着它我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著名的作家,那么多我还不能完全理解的文章。原来我的阅读才刚刚起程,要行的路还真远。

  一张书桌,一盏台灯,两个身影,两本书,构成了晚上宁静而美好的世界。我和妈妈坐在灯前,除了翻书声,就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妈妈,可以睡觉了!”“妈妈,我关灯了!”在我的催促声中,妈妈才不情愿地放下手中的书。

读书作文600字 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与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与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与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与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时,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一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作文600字 篇6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

  在灿烂的阳光中,在膝盖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的清香,喝着水,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家长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小小的家墙壁上安装六层的书架,我时常站在书架前面,仰着头看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无论是厚重的四库全书、感人的金奖小说、朱自清的散文集,还是精辟的小故事大道理,它让我了解了人生的至真至纯,或使我懂得了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限,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一本叫做《哈佛家训》的书。

  我课堂纪律一向不好,爱讲废话,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没太大变化,妈妈对我有点心灰意冷,在我放假时送给我一本书,名字叫《哈佛家训》。

  这是一本并不起眼的书,白色的封皮,淡雅而普通。讲的每个故事都具有丰富的教育功能和深刻的生活意义。印象最深的是有一篇,“有三个人,一个笃信巫师,嗜酒如命,一个少年时进过禁毒所,有很多情人,一个生前没干坏事,只喝一点酒,你们愿意当哪一个人?”没看完我选择了第三个人,因为我知道前两个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的想法错了,前两个人是美国2任总统林肯和美国二战总司令罗福斯,而第三个是滥杀几千条无辜的生命的.希特勒。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他的故事也是一个人生的折,里面的道理能让一个人从到处捣蛋变成一个生活富裕的人。那我只要改掉多话又糊涂的缺点,不是也会成为老师喜欢有出息的人?看着想着我笑了,看到我自律了,到那时爸爸妈妈肯定也会笑了,我觉得那本书,也跟着笑了。

  其实我真的应该感谢读书,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

读书作文600字 篇7

  我认识的一个人,他的外貌非常可爱,圆圆的小脸蛋,小小的眼睛,扁扁的鼻子和一个大大的嘴巴,同学们都喜欢叫他为:小胖子。你们知道他是谁吗?没错了,他正是--我自己。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我非常热爱看书。平时放假的时候,我一做完作业就去图书馆里看书、借书。这个图书馆的儿童书籍,我都差不多看了四分之一了。连自己的房间都差不多就像一个小图书馆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看书时,忽然听见妈妈大声地对我说:“吃饭了,别看了。你看这么久会伤眼的。”而我听到后,依然没有站起来去吃饭,而是,我继续看下去,等妈妈来到我的`房间,我说:“快到结尾了,再等一会儿。”妈妈听见后觉得很无奈,只好把书给没收了,我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来到一楼,看见有我最爱吃的卤水鸡翅。但是,吃起来并不香。因为故事中的人物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直到看完为止。不然我是绝对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吃完饭后,我迫不及待地跑回房间,把那本书看完。

  还有一次更有趣的事,我边吃着雪糕,边聚精会神地看书,当看到好笑时,我会跟着哈哈大笑!妈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笑了笑说:“你自己看看。”我听见后,一脸毫不知情的样子,看着妈妈。然后问:“妈妈你为什么哈哈大笑啊?”妈妈听见后,这才收回笑声,指着我的裤子,对我说:“你看看你的裤子。”我低头看了看裤子,噢!原来雪糕一点一滴地滴在我的裤子上,成了一朵小花,这件事妈妈还经常拿来取笑我呢!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看书的人。

读书作文600字 篇8

  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有时候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同一个地方,面对做过的选择,在潜移默化之中改变着你的,往往是你曾不甚在意的一字一句。

  我曾笑秦,二世而亡,却不知其中波折;曾笑项羽,不过江东,却不知其傲骨;曾笑木兰,女扮男装,却不知其无奈;曾笑韩信,鸿门一宴,却不知其苦楚;曾笑你我,本无缘分,却在此相遇……

  而书改变了这一切。

  秦二世孩子心性,并无主见,赵高野心勃勃,指鹿为马。秦的亡国,就像一个孩子操控着巨大无比的玩具,而心怀不轨之人却让玩具成了杀人利器。西楚霸王项羽怎会不知大势已去?成王败寇,再无东山再起之能,唯留一身傲骨,与美人长眠于乌江江畔;木兰无长兄,替父从军,说得轻巧,卿本佳人却浴血沙场。十年征战,荣归故里,但她却再也无法重拾当初无忧无虑、天真单纯的少女情态。韩信一生征战沙场,有勇有谋,无一败绩。他最信任之人乃其“伯乐”萧何,“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终赴了一场鸿门宴。缘是如何?相遇便是缘,你我既相遇,又岂无缘?

  能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你,找到专属于我的一本书,这大抵就是世间最奇妙的际遇吧!你我之间的一种缘分、一分牵引,让我想更加了解你。翻阅各类历史典故、文献辅之以字典,上穷碧落下黄泉,只为看到站在我面前的真实的`你,我心中的你,与众不同的你。

  书让我能与你们相遇。初遇时,每个人都冷冰冰得像一把刚出鞘的剑,再遇时便有些熟络了,而后在书页上看到你时便不禁将选段在心中默读一遍,默默地在心里给你添上一笔。

  书,让我心中多了许多虽素未谋面却了然于心的朋友。每每翻开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页,就好像跨过时间看到了他们,一愣,而后会心一笑:“哦,原来这才是你!”

读书作文600字 篇9

  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孩子。读书、使我感到很快乐。

  小时候,我爱读童话,大多数情况我的心情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改变,为美人鱼变成了泡沫而难过;为小红帽遇到了大灰狼而紧张;为白雪公主找到了白马王子而高兴------这就是一个爱看童话、童年的我。我的童年因为读童话书所以变的五彩斑斓,充实与快乐。

  现在的我,爱读作文书,如《优秀作文》、《作文大全》等等,喜欢和别人一起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痛苦,喜欢学习别人写作文的手法,喜欢去咬文嚼字,喜欢去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喜欢看作文书使我了解了更多东西,学会了应该如何的去写作,学会了如何运用好词好句来装点自己的文章,在作文的大海里我变的与众不同,我爱作文书,因为它让我从笔下的文章中得到了快乐。

  阅读历史书使我更加清楚的了解到我们的祖国飞速发展的过程,无理由不爱历史书,发明造纸术的蔡伦;撰写《史记》的司马迁;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我仿佛亲眼看见了正在修长城的`民夫们,他们个个都累的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看到了大思想家孔子正在专心致志的教他的弟子们学习《伦语》;看到了正在卧薪尝胆的勾践;看到了正在作《七步诗》的曹植------在历史上遨游,使我的视野变的开阔了,因此我很快乐。我爱读书,因为在读书时我会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每当我拿起书本时心情会变得很高兴,头脑也清醒起来了,读起书来,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那里没有忧伤,只有快乐。妈妈说我是一个“书虫”,一读起书来便什么都忘了。读书时的感觉很奇妙,让人摸不透那到底是什么?我想那就是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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