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天空的作文九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天空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空的作文 篇1
在高山的草坡上,一只灰白相间的野兔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草,它身上的掩护色让它与草坡融为一体,人们根本看不到它。可是,天空中突然出现一个黑点,越来越大······兔子自以伪装得惟妙惟肖,可是谁知道还是被“幽灵”发现了。它刚想逃命,空中投下一双利爪,好似一台捕杀机器,扣住了野兔。那小刀般的鹰爪,毫不留情地插入野兔的头颅,顿时野兔一命呜呼了。这只在撕扯并吞食野兔的大鸟,便是这里的'霸主——金雕。
成年金雕体长1米左右,翼展可达两米以上,体重约6千克属于一种大型的猛禽。性格凶猛,力量强大,主要猎食大型鸟类斑头雁、鱼鸥、雪鸡等,中小型兽类、藏原羚、岩羊幼崽、藏狐等。除了一些成年凶猛的肉食动物外,几乎天底下的一切鸟兽尽可成为雕食,可见金雕是大自然的顶级掠食者,是大自然食物链中极其重要的角色。
正因为金雕如此凶猛如此威严,许多民族就把它当作图腾崇拜,罗马帝国曾以金雕作为王权的象征。我国蒙古猎人从前驯养金雕来猎狼,据说有一只雕捕获过十四只狼,它的凶猛程度可见一斑。金雕捕食兽类时常常是先锁定目标,一旦锁定,每小时三百公里的速度冲向目标,真是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啊。在最后一刻猛然收回翅膀,亮出“虎爪”,深深插入猎物头骨,一爪致死。有人还记述过它捕食野鸡的场景:金雕冲上天空,当飞到野鸡下方时,突然仰身腹部朝天,同时用利爪猛击野鸡。野鸡负伤后直线下落,金雕又翻身俯冲而下,把下落的野鸡凌空擒住。我不仅感叹这只凶猛威风的金雕完全是一位卓越的、出色的飞行家。
可现在,由于人类的捕杀,栖息地的减少,金雕濒临灭绝。只有人类一致行动起来,才能永远看到金雕在高原上空翱翔矫健身影······我们保护任何一种动物,不仅是保护它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或许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如果人类通过保护其它物种,让自身得以延续,这也许才是高瞻远瞩的办法。
天空的作文 篇2
小鸟有蓝天可以飞翔,小鱼有大海可以遨游,骏马有草原可以奔驰,而我呢?
我带着疑问迷迷糊糊地进人梦乡,蒙陇中仿佛有人在轻轻地拍着我。我揉了揉迷糊的眼睛,看见一位穿着长衫的人站在我的面前。“这不是孔乙己吗?”我不禁叫了出来,他点了点头。我好奇地追问道:“你不是已经……”孔乙己叹了口气,略带忧伤地说:“我是死了,我是被那些冷漠麻木的人害死了。这也怪我自身的迁腐……”孔乙己叙述完自己的遭遇,问我在干什么。我不好意思地垂下头说:“其实我在思考一个问题。”“什么问题?”孔乙己好奇地问。“我的一片天空。”我脱口而出。
“天空?”孔乙己的眼神又暗了许多,“我的一片天空?可惜我没有自己的天空啊!在八股取士的考场上我名落孙山,因此当时的文场官场没有我的立锥之地,又因为我穿长衫说之乎者也,那些短衣民众也与我格格不人,我哪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啊?”
听了孔乙己伤感的叹息,我不禁想到如今的社会,我的天空是多么广阔。我的思绪泉涌般喷射出来,我一边拍拍孔乙己的肩膀安慰他,一边向他讲述着我的那一片天空:“学校是我的天空,在学校里我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我既有机会站在演讲台前公开地竞选大队委,又可以在考场上努力争取理想的名次;我既可以在学校的周刊上豪情满怀地发表议论,又可以在运动场上展示体育健将的英姿……我的天空是多么广阔,可以尽情驰骋纵横,在追求拼搏中获得成功和喜悦。”
孔乙己听了我的肺腑之言后,羡慕地望着我说:“如果我身处你们这个社会多好哇!我也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片广阔天空,尽情地展现自己,去争取美好的生活!”
孔乙己难过地摇摇头走了,我的梦也醒了,不禁感慨万千。的确,孔乙己的话很有道理。我正因为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社会,才会有这样一片属于我自己的广阔夭空。这是时代赋予我的天空,我会竭尽全力去珍惜她,爱她到永远!
天空的作文 篇3
网络,可以为你带来金钱,可以给你招来爱情,可以给你知识,还可以给予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所谓天空,就是可以释放你自己内心喜忧的地方。网络上的博客就是这片天空。
作为21世纪的孩子,我也得跟上时代迈进的步伐,于是我也开了一个“博”,叫做“天使お美丽玩笑”这个名字也是有含义的,天使有时会遗忘恋人相爱的机会,会遗忘家人团聚的机会,还会错过朋友相互理解的机会。我想这都是天使开的.玩笑。
第一天开“博”,我把照片、资料传上去,并写下了第一篇心情日志:家。这篇日志写出了我开“博”的喜悦、激动之情,当天,就友人给了我回复:呵呵,你的感受我曾经也有体会过,感觉不错!如果资料没错,你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照片上的你好可爱哦!我比你大4岁你叫我姐姐就行了,可以交个朋友吗?(^0^)看完这条回复,我有些成就感,也有些惊讶,冰冷的电脑屏幕,竟能传出如此诚恳温暖的话语,我当即加了QQ,给了回复:姐姐,原本我一直以为网络都是虚伪的,没有真实,但我明白你是诚恳的对吗??
过了几天,我比较熟悉了,在“博”上连传了两篇文章,那个神秘支持我的大姐姐又“活跃”在留言栏里,她还叫了些朋友来关注我的博客,于是我的博客点击率迅速上升,他们几个都说我文笔好,想不到竟是一个12岁女孩的稚嫩手笔写出的文章,还请我有空多传几篇文章或者小小说。看到这么多支持我作品的人,我有些感动,于是不得不把我两年的心血力作——小小说《朝涯?尽头》连载在我的博客上。果真,心血的效果真的不同凡响,支持、喜欢我作品的人呼声愈来愈大,我用最快的速度在一个月内写出了三篇平均字数将近20xx字的文章,一篇对生活的感悟《放开!放开!》,一篇带有悬幻色彩的《离?境》,还有的是我比较得意的一篇类似散文的文章《离开?离去?离散》。这三颗重磅炸弹也取得了难以置信的效果。
那天晚上我异常兴奋,我的作品竟有这么多人喜爱,躺在床上我想着:“哈哈!网络网络真奇妙,我闯出了我的一片天!”
天空的作文 篇4
我很欣赏雷诺丝的一幅画《晚风》:在布满油彩的空气中,所有的景物都荡漾在蓝色的流体里,给人以静谧的美感。
我喜欢蓝色,没有理由单纯的喜欢。
中考后的我消沉了一个月,闷在家里,哪儿也不愿去。妈妈怕我闷出病来,硬推着我出了家门。外面艳阳高照,强烈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毫无目的的独自走着。
路旁有个宣传栏。我在《晚风》那幅画前结识了一个清纯的女孩。仅仅几天的了解,我便将自己的.不愉快统统告诉了她,她认真的听着,不时劝慰几句,我的心情渐渐好起来。临开学时,她送给我一副蓝色墨镜,说:“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戴上它,你的天空永远是蓝色的。”
再次走到街上,我戴上了那副蓝色墨镜,阳光很温和,天空很蓝很蓝。所有的烦闷、躁热皆因它而去,我很庆幸自己认识了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不经意中改变了许多,也得到了许多。
高一时,我同样偶然的认识了另外一个朋友──一个短发女孩。至今我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让我与她交谈起来。
新认识的女孩高我两届。七月,自信的去参加高考,满怀希望考上本科,然而命运捉弄人,从未怀疑过自己实力的她出乎所有人意料,失败了。她将自己锁在房里消沉了一个月,犹如一年前的我。她的母亲焦急的打电话给我,让我劝劝她。可是没有用,她拒绝了朋友的来访,切断了电话,把自己完全封闭在只有自己的世界里。我只好请她母亲转达我的话:“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昨日的失败都已成为过去。其实你不必想的太多,无论将发生什么,要面对什么,都是注定的。抛开一切杂念,你会成功的。我真心的祝福你。”
一个星期后,我在曾经相识的地方见到了她,她释怀了,但并不快乐。她对我说她要去复读。我说我相信你,你也要相信自己。忽然她哭了,哭得泪流满面,我无语,只是默默地陪着她。
良久,她平静下来,擦了擦眼泪,说:“我该走了,谢谢你。”我笑了笑,摘下脸上戴着的蓝色墨镜,送给了她,说:“戴上它,你的天空永远是蓝色的。”“谢谢。”她戴上蓝色墨镜,“天空真的很蓝。”说着她笑了,脸上荡漾着旖旎灿烂的阳光……
天空的作文 篇5
你说,那花瓣里有机灵吗?
你说,那紫色的天空中有着甜蜜的爱情吗?
我说,当我是流浪者时,我会有10个精灵陪着我。
我说,当我的紫色的天空出现时,我会哭的。
我总爱问自己,我的下一站,什么时候起,又什么时候落。我的方向总是不明确,我在徘徊,我在等待。可是它就是没有答案。
我从不后悔自己的贪玩,我不想回到过去,那里,我想那里的人,那里的风景,那里的山,那里的回忆好美。哎。为什么我要要在这里来呢?妈妈。我想走了,我开始讨厌这里。
妈妈,这里我好累呀,这里没有我独处的时间,这里没有我发呆的时间。我想回到那里。
妈妈,你想过我吗?也许我离开这个城市,你也许快乐些,允许我离开这里吧。我真的很失败,你知道吗?这次期中考试,我都不及格,我有自尊的,我明白,我很没有用,我真的不懂你说的努力是什么?也许是我真的很笨,总是不爱学习,考试时也不想做。
妈妈,你说我可以飞到我的那个我想要的天空吗?我真的要努力飞过这高中3年,对吗?
妈妈,我好想哭,这里我好孤独呀,我不知道怎么面对我的生活。
我真的`好想飞,但是我能做到吗?会的,妈妈肯定会对我说,我会飞到我的国度。
妈妈,对不起。我好失败,不要原谅我,好吗?我会好受些。
那花里有精灵,只是没有我的。妈妈要好好爱我,因为我好孤独,好寂寞。
我想看到那紫色的天空。
天空的作文 篇6
那天初六和同学一起出来玩,由于期间加入了几个同学,原本的计划被打散了。
和我一辆车子的同学也是是我家邻居,他不得不先把另一位同学送到家,我,开始了等待。一开始天气并不是很冷,手插在口袋里,向自周看着。前面是集会上常有的游戏,用沙包砸下什么就给什么的。记得中午时候玩了两次,十个沙包的战利品只是一个线头粗糙的企鹅布偶。似乎并没有什么生意,摊主坐在椅子上打起了盹。
张望着,左边来了个同龄的女孩,也许是她那带着点可爱的衣着吸引了我,自己的余光直线传播映在她身上。女孩是笔直的向前走的,她看着我,眼神中放着异样的光,直到走到前面十字路口拐弯的时候,还向后望了我一下,那时候以至于觉得今天自己好神采。
前面的摊子来了客人,三男二女,整条街子似乎都能听见他们的喊声。“那个心形枕头!”应声枕下。摊主面带微笑得拿了过来,他们似乎玩了五局,临走时候两个女的抱着属于他们的战利品兴冲冲得走了,留下的只是依旧带着微笑的摊主,只不过那带着些尴尬。天气黑了下来,刮起了风,对面街道的商店招牌的灯亮了,数了数,五个,自己的心情犹如这天气,阴沉沉的。
徘徊着,向后面望去,那条道路是邻居走时候的道路,找不到那个身影。行人来来往往的,注意到的是一对情侣,男的是光头,从弯道来的时候就一直在看着我,眼中夹杂着轻蔑和恶心,自己不禁想起了电影里面的光头老大,心中满是顾虑。不敢与他对视,只得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光头拐弯时候向我这边吐了一口唾沫,不知道是不是针对自己的,自己不禁想起了自己家,不知道妈妈是否出去找我了,不知道家里还有没有饭。
天气黑了下来,对面的'霓虹灯整齐得在排列着,没有一个缺席的。那是在我数完第二个一百秒后的五十秒里面的第41秒,一声电动车鸣,他来了,毫无顾虑得迅速上了车子,在自己上车转身的那一瞬间,余光看到了一个挂满了零散玩具和鬼面具的架子,那是要卖的,而那个架子的主人妇女在前面招呼着其他客人,心在冷笑。
不知道将来某天我是否会真的成的成为路人认为的形象,不知道真的到了那天我该吃多少苦。
天空的作文 篇7
养性莫若修身,至乐莫若读书。人生是短暂的,在这短暂的人生中,我选择读书,我以读书为乐。
第一次读书,是在三岁的时候。那时手里拿着一本《百家姓》,咿咿呀呀在读,周围的大人们见我这样,都纷纷笑了起来,看着他们笑的时候,我心里不甚明白。
五岁的时候,初次认识了《三字经》与《弟子规》,每天都会捧着它们看,虽然大部分字都不认识,但也感觉到很开心。
七岁的时候,刚步入小学一年级的我,交了新朋友。每天和朋友一起玩,渐渐地放弃了读书,每天读书两个小时的习惯也放弃了。后来,妈妈见我放弃了读书,便以读两小时的书可以出去玩两小时的条件换我读书,《安徒生童话》我现在都可以倒背如流。
十岁的时候,班里的同学们比谁家的书多。在我死缠烂打地央求下,妈妈给我买了好多书。比赛赢了,但那些书却在书架上落了一层灰。
十二岁的时候,我总算懂得了妈妈的苦心,书架上的书不再落灰,妈妈的眼里,也不再有过失望。
十三岁啊,青春期开始的我又放弃了读书,妈妈的好心劝告却换来我的一次次白眼。过了许久,看到妈妈在整理书架上的书,那矮小的背影和一缕缕白发让我有点走神。渐渐地,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妈,我来吧。”我接过妈妈手里的.书,坐在椅子上开始看。阳光不燥,微风正好。
时间真快啊!转眼我就由蹒跚学步的小女孩变为健步如飞的青年。在这期间虽然经历了许多,但也懂得了许多。
十五岁的我,也有自己的一片天空,那是一片属于书的天空。
天空的作文 篇8
我的一片天空,由爱掌控。——题记
秋至春来,时光逆转,打上记忆的末班车,回到从前。
春天,傍晚,繁星点点
我喜欢你抱着我,在春天的傍晚,看那天空繁星点点,因为你的怀抱,总是很温暖。小时候,你总喜欢和我嬉戏打闹,教我说:“爸爸,妈妈”,你会和我一起数星星,一起看月亮,一起晨起听鸟鸣,一同傍晚望夕岚。真的好爱好爱你。
夏天,午后,烈日炎炎
长大些,我上了幼儿园,学到的东西,都会回来得意洋洋,津津有味地一点一点的说给你,自以为能耐大了了去了。你总会耐心的乐呵呵地听着,不时还跟我学着那幼稚又笨拙的动作,逗得我反倒哈哈大笑,而你在一旁为我轻轻摇着扇子。那情景无论何时想起都会幸福满满。
秋天,深夜,月光迷茫
十二岁,我上了六年级,学习的压力,生活的烦恼,全都随之而来。可我一回到家,首先面对的就是你没完没了的唠叨,我怪你,怪你话越来越多,怪你不了解我,我向你发火,向你赌气。总感觉自己,真像一只孤独的大雁,扇动着疲惫的翅膀,望天也迷茫,望水也迷茫。而你对此也只有长吁短叹,摇头不已。可我还是知道,在内心深处,你还是很爱我,如同我依然依赖你一样。
冬天,清晨,迷雾朦胧
冬天的早晨总是这样,很冷,白色的'雾在空中缭绕,满眼朦胧,你总是为我披上外套,对我说:“小心着凉。”然后陪我去学校,我说不用,你说担心我,怕我迷路,在你眼中我永远是那个不懂事的小孩,很多时候,想告诉你我已经长大了,却怕伤你心,总是话到嘴边说不出。
在我的这片天空下,总有你婆驼的身影,有你的爱,我不再孤单!
岁月在流逝,你的爱依旧那般刻骨铭心。谢谢你,姥姥,一直在背后默默关爱着我。
天空的作文 篇9
小时候,家里不富裕,家里也只有我一个孩子,可是,我们很幸福,爸爸很疼我。
今天,我看见我们班主任为我班女生剪指甲,帮一个十几岁的女生剪指甲,说来可笑,但场面很温馨,就像一个慈母为一个懵懂的小女孩剪指甲一样。看着这样的画面,回忆中,我也试过这样被人家剪指甲,不过,那是爸爸,是爸爸牵我的手的。
以前,爱玩的我每天的手总是脏兮兮的,指甲也很脏,如果被爸爸发现了,他会搬来小凳子,让我坐在门前,再帮我剪指甲,那时,我总爱看爸爸的`手,爸爸的手并不好看,但很宽大,总能紧紧拉着我,然后慢慢地剪,过程很慢,但我我却很安心,不会担心会弄伤我,剪完后,我的手就白白的了,真归功于他。
记忆里,他总爱带我去江边逛逛,遇到几间吃刨冰的店,一如既往地拉着我去吃,那时,我很贪吃,总爱在吃完后悄悄吃爸爸的,他还是笑哈哈的看着我的傻样,那时,真的很快乐身边没有妈妈为省钱的唠叨,只有我有这个荣幸,和爸爸大手拉小手去吃刨冰。
还要,爸爸为贪玩的我打扮成假小子,看着我穿他那双大大的旧鞋而乐呵呵,他总爱回答我很幼稚的问题,爸爸很幽默,总能给我讲很多有趣的话,拉着那双大手,总很自豪。
现在弟弟来到这个世界,他把对我的爱转移到弟弟身上了,他还是会给弟弟剪指甲,只不过,爸爸胖了,车子代替的双脚,刨冰变成了kfc可我从他眼中读懂了两个字——独立,我学会了自己剪指甲,自己努力解决问题,自己努力天天笑哈哈。
即使这样,我和爸爸的那片天空还是很蓝,永远不变,因为,爸爸为了我能独立,放开了我手,让我自己奔跑,希望我跑到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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