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作文

时间:2023-08-11 14:41:32 同桌 我要投稿

我的同桌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同桌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同桌作文

我的同桌作文1

  星期一,讲完课,老师笑嘻嘻地走到我面前,脸上的表情怪怪的:“路飞呀,咱们班新转来一个同学,他指名想跟你同位,怎么样?”瞧她刚才那神秘兮兮的神情,我还以为是天大的事情呢,于是想都没想:“行!”

  第二天,我很反常,一改往日的迟到表现,(话外音:我没星期只是偶尔迟到五六次)第一个来到教室,认真读书,毕竟,要给新同桌留一个好印象嘛,可等了老半天,上课铃都响了,可还没见同桌的影儿,我纳闷:“什么人这么厉害?上课头一天就迟到?”无意中向“邻居”(话外音:就是同桌啦)那儿一看,打了一个激灵,差点把我给吓出心脏病:我旁边的桌子上端端正正地蹲着一只老鼠!“哇――老鼠!”我刚要挥掌拍下去,“慢!”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让我的手僵在了半空中,“有你这么欢迎同桌的吗?”“啊,这就是我的新同桌,陈老师她搞的什么鬼?”我正要找老师去问个明白,“丁零零――”上课铃响了,满肚子的疑问与不满只好先咽到肚子里再说了……

  今天上新课,老师正讲得传神,我也正听得入迷,忽然听到一阵“呼哧呼哧呼哧”的声音,“谁在上课吃东西,真是胆大包天了!”顺着声音一看,居然是我那只老鼠同桌在吃零食!第一天来就叫老师和我逮个正着,我看你怎么逃得了老师的“河东狮吼”?!正当我捂着嘴偷乐的当儿,老师察觉了,对着我说:“朱青青!上课不要捂着嘴吃东西!”“老师,我没……”再瞧它,正龇着它那一厘米长的.大黄牙幸灾乐祸,朝我做鬼脸呢,我心里那冤枉、那个气啊,可后来还有更冤枉的呢!

  这几天,班里莫名其妙丢了不少东西,我们班从前可从没有丢东西这种“传统”。这不,今天下午班长吴云东又丢了一枝钢笔,我知道他丢的那枝钢笔是他的心爱之物,瞧他把教室搅得天翻地覆的样子,就知道他特着急,我赶紧表示安慰:“咋了?丢钢笔了?其实,也不用这样兴师动众的,吴云东,一切皆有可能嘛。”谁知他一听,吹胡子瞪眼,说:“哟呵,说风凉话啊,一定是你给藏起来了,说!藏哪去了?你不说?给我搜!”“搜就搜!谁怕谁呀!”身正不怕影子歪,没想到的是,他还真从我书包里翻出一枝钢笔来,而且正是他那枝!而且,伴随着钢笔的是我们班所有的丢失的东西……顿时,我头如斗大、汗如雨下,一歪头,忽看见老鼠一脸坏笑,便知道一定是它干的,“栽赃嫁祸!”“你有什么凭证?”“凭证,我哪有?”一时间,我泪如滂沱:“我冤枉啊!”可谁信呢?这下可好,跟贼老鼠同桌,自己也变成贼了。“我和你不共戴天!”再找那贼头,早不知钻哪儿去了……

  再上课时,我正要对它痛下杀手,谁知它张嘴就对着我做出要打喷嚏的样子。“啊呀!天知道它有没有鼠疫,我还是敬而远之吧!”

  一星期过去了,我实在忍受不了了,声泪俱下:“老师,求求您高抬贵手,放了俺吧,俺宁愿跟臭虫同位一辈子,也不愿再跟这家伙一会儿了!”

我的同桌作文2

  老师经常提醒我们女生,要好好学数学,因为对于数学开说,女生与男生比较,相对处于弱势;语文与英语,女生处于优势,男生相对弱势。

  当老师安排他坐在我旁边时,每当我遇到数学难题都会问他怎么做。不久我就发现,几乎任何一道难题,到了他的手里就变得非常简单,他常常只需花上几分钟便解决了。我却要在同样的题上多花几倍的时间,真是相形见绌。

  我这才觉得老师的话有一定的道理,便开始默默地观察他,我要看看他到底是怎样学数学的。

  到了初二,几何证明题随着课程的深人,变得越来越难、越来越繁,通常证出一道题要写满一张纸。我一向用常规方法证明这些题,而且不时地看后面的答案。虽然我也把题目证明出来了,但每每弄得焦头烂额,证完一道题便大松一口气。

  我的同桌却与我不一样。当他发现常规方法极其繁琐的'时候,便试图采用简捷的办法。他在图上做好标记,笔尖在纸上点点画画,几分钟后,他便能毫不犹豫地在作业本上奋笔疾书,而且很少有修正带的痕迹。当他完整地做完一道题时,才翻开答案略略扫视一下,尔后微微一笑,继续做下一道题。

  我曾拿着他的几何本和答案相比较,竟然发现没有几道题的证法是相同的,他的解法总是比答案更简便、更易懂!

  之前我对同桌的解题能力已经有星星点点的敬意,此时看着他的答案,敬意立即大增起来。我开始觉得他是个数学“天才”了。私下里不住打听他在小学的逸闻逸事,才知道,原来他在小学时数学成绩已是名列前茅了,听说他在一个专门培育奥林匹克人才的学校参加培训,在班里名列前茅,那是何等不易啊!我对他产生了空前的敬意。

  记得有一次,一道极其复杂的应用题,数据多得令我头脑一-片混乱。老师让同学先自己做。我认为自己肯定做不出来,很快就打了退堂鼓,装着在草稿纸上演算,不时向同桌那儿瞥上一眼。

  开始,他咬着笔杆,眉头紧锁,似乎也不太会做,我正暗自庆幸自己和他比起来也不是很差劲,但见他在短暂的思索后很快列了一张表格。表格清楚地体现出所有数据间的关系。我竭力捕捉、用心推敲这张表的用途,而终无所得,便有些不以为然。直到他拿起笔,列了一个复杂的方程组并解出答案的时候,我才发觉我与他的距离相差真的很遥远。

  他把答案誊好后,在答案纸上潇洒地用笔一点,拿出手帕擦了擦额上渗出的汗珠儿。蓦地,他转过头来问我:“你的答案是多少?”我很羞愧,连忙把那张草稿纸藏在手臂底下,支吾着说:“好像跟你是一样的。”他很兴奋地说:“看来我做对了!”他做题时是那样的忘我,以至于觉察不到我的窘态。

  他现在仍和我坐同桌,我们几乎无话不谈,经常性地讨论,甚至为一个题目争吵起来,当然是以微笑结束的争吵。我似乎觉得他就是数学,数学就是他。他对数学那么执著,数学对他又是那样的垂青!我何时才能同他一样,与数学亲密无间呢?

我的同桌作文3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似燕归来

  ——题记

  初三下学期,我和辉哥成了同桌。和他在一起,他总是不言不语,一味地埋头苦干。

  初三复习课多,老师很少讲课。自己拿着一叠厚厚的试卷,一张一张的翻阅,一题一题地推敲。

  我的数学很差,很多题目都要问辉哥。一次,我突发奇想,把数学试卷的全部规律题整合在一起,尝试摸索出一套快速解规律题的方法。但是那些深奥的数学公式和定理对我来说就如同天书般陌生。我想过去问老师,但是有的题目问多了,自己也觉得没趣,所以又赖上了辉哥。

  辉哥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在研究规律题时,他还是一副专心致志的老样子,没有太多言语。但是每研究一道题,他都会在上面写下一连串的推导公式。每每遇上不懂的地方,我都会毫不客气地打破沙窝问到底,知道他把初一到初三的知识又重新给我讲了一遍,我才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重新把头埋进书本里眼镜一点一点地往下垂,脑瓜子一沉变趴在书上睡着了。

  往后的日子,只要一上数学课,辉哥和我都会自觉的拿出试卷,研究规律题。( )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我尝试将所有与本题有关的数据按次序排列成一行,形成一组数列。将相邻两个数之间的差排列成第二行,以此类推,直到相邻两数之差相同为止。我发现:数列分两种,一种推到第三层就会终止;另一种推到第四层才会终止。将两种不同的公式分别代入两种数列中,就可以解出答案。

  方法最终得到了老师的认可。我兴奋的座位上跳起来,手舞足蹈,心里一阵狂喜。冷静下来后,发现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我东张西望,不知所措。迅速坐下后,双手紧紧地握住辉哥的手。他笑了,笑得很灿烂,笑得很憨实,笑得很阳光,像盛开的向日葵。

  在对同学们吹嘘时,我将这种层次推理法命名为“辉哥定律”,以至于后来所有的人都去找他讨教,却忘了我的存在。但我并不后悔,如果把我和辉哥比喻为马克思和恩格斯,那么我将是马克思,因为有了辉哥这个“好基友”而成名。但我不会把共产主义理论命名为“马克思主义”,因为这个理论多半是属于他的。

  中考的时候,数学一直低于100分的我居然考了106分。虽然这个成绩对于其他人可能不足为奇,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个奇迹了。

  我和辉哥考上了同一所学校,再次相遇时,有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似燕归来”的感觉。我和他一起在饭堂吃饭,他还是一点也没变:厚重的眼镜、蓬乱的头发、沉甸甸的书包,眼神有些呆滞。或许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但我知道,他是大智若愚。

  昨天,就在寒风凛冽的昨天。秋天来了,母校的花朵在风中凋零。想起黛玉姐姐冷月葬花魂“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又怜”的凄凉,心中既怜惜她在风中单薄的身躯,也苦笑她对“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不解。人不如花,生亦有时,死亦有日。不求“生如夏花之洵丽”,但求“死于秋叶之静美”

  我的初中也圆满地花寂了,但我并不因此而哀伤,因为只有初中这个美好的花季流走,才能迎来高中这个更新、更好的花季。漫漫人生路,我和辉哥的故事结束了,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我期待着下一个更加美好的故事,谁会与我结伴同行?

我的同桌作文4

  因为人类有了想象与钻研,我们才一步步地走向了更加美好的世界:正是爱迪生的钻研,让这个世界上有了白炽灯;莱特兄弟的钻研,让这个世界上有了飞机;富兰克林的钻研,揭示了雷电的秘密;达尔文用他的钻研,发现了进化论……在每一个成功者的身上,都一定具有钻研精神,我们的科技才会越来越进步。

  说到胡钟扬,大家一定对他没有多少好感,别看他憨态可掬的模样活脱脱象只大企鹅,但他爱科学、爱钻研的特点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昨天下午一下课,他突然拍了拍脑门大叫一声:“我要做一个信号弹!”他的想法吓了我一跳,我心想:信号弹,能成吗?这对我们小学生来说简直是“异想天开”!可他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并邀请我下午去他家的院子里和他共同制造信号弹。“试试就试试吧,反正至少能长些见识,何况还有可能成功呢!”好奇心打动了我,徐俊也积极参加,于是我们三人商量后决定,放学后在胡钟扬家的院子里集合。

  我们一下课就直奔胡钟扬家的院子,胡钟扬对我们说:“你们俩在下面等着,我去找些材料来。”话音刚落,他就象旋风一般飞奔上楼。我心想:看来他还挺重视这次试验呢。

  不一小会儿,从楼梯上传来了“咚咚咚”的脚步声。只见胡钟扬怀抱着一个沉甸甸的大匣子,里面装满了各种零件,他走一路撒一路,真让人哭笑不得。徐俊走上前去一看,那些零件全是玩具汽车的.零部件、还有打火机、修正带的齿轮等等。徐俊一看就把头摇得象拨浪鼓似的,说道:“胡钟扬,我看这个信号弹不可能做出来,我就先回家了。”说完,他就从地上拿起书包,懒洋洋地走了。

  我和胡钟扬开始制作信号弹,根据所学的科学原理,先把一块小玻璃片用502胶粘在了一个小玻璃管里,并在小玻璃片中间挖了一个小洞—之后要通过热胀冷缩的原理让玻璃片上的“子弹”飞出去。但是用什么来做子弹呢?正当我苦思冥想、抓耳挠腮的时候,胡钟扬用手挠了挠头皮,一本正经地对我说:“用鞭炮。”于是我把一小节鞭炮放在玻璃片上面,在下面用打火机点火,只听“啪”的一声,鞭炮是炸了,但玻璃管不仅没有飞出去,而且还炸裂了。胡钟扬不厌其烦地试了几次,但都未成功。

  时间在浑然不觉中流逝着,天渐渐地黑了,我失去了耐心,对他说:“胡钟扬,我先回去了。”我走了一阵,突然想起水彩笔还落在学校里,便急匆匆地向学校跑去。经过胡钟扬家的时候,我又听到了鞭炮的爆炸声,我把脑袋伸进他家院子一看,只见他仍然埋头试验。我心中忽然对他这种执著的钻研精神充满敬佩之情。想起自己身上缺少的恰恰是这份执著的钻研韧劲与毅力。

  爱迪生就是凭着这种钻研精神发明了留声机;诺贝尔就是凭着这种钻研精神发明了固体炸药。我深信胡钟扬凭借着这种钻研的精神,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我们也一定要学习这种钻研精神,因为它是引导我们走向成功最重要的一步!

我的同桌作文5

  你们也许都有一个可以陪你欢笑,陪你闹的同桌,时不时的互损,一起奔进小卖部,作业一起完成,快乐苦痛一并分享的同桌。而我的同桌,确没我想象的那么好。

  第一次见到她,我觉得她是一个很腼腆的女孩子。我很热情地和她打招呼,并问了她的名字。她说话声音不大,很萝莉很尖,个子也是超级瘦小的。当时的我觉得她还蛮可爱的。可当我们作为同桌好几个月之后,我对她的看法变了。

  她总是喜欢拿着我的笔,打量了半天,我去要时,还给我制造重重关卡我才能拿到它。其实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但看在同桌的份上,我没有阻止她拿走我的东西。可是这样的事件却层出不穷,她好像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了,渐渐的,开始欺负我了。

  小时候的我,也很懦弱胆小,不敢告诉爸爸妈妈,也总是说她的好话,可是我的心里确好痛苦好纠结,其实,我不喜欢这个同桌啊。

  记得之前上地理课,老师让同桌一起找山脉什么的',她却自顾自的,当我问她时,她却当做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我说了好几声,她才应一下。一次是偶然,可是,一次两次这又说明了什么呢?上数学课时,她做到自己会做时,我不会,我去问她时,她却说,这么简单你也不会,却也没教我该怎么做。看着她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越来越讨厌她了。

  有一次,历史课上,我的历史书忘记带了,我叫她和我一起看,她却说,你没带就没带,你看我的,老师知道也会说你,老师看见你没带我就给你看。奇迹的是,当时的我是那么懦弱,竟然一整节课拿着练习册,学了一节,老师真的没有发现,可我对她的心却凉了。

  可以直言不讳的说,我讨厌她,初二下册时,我开始疏远她,能不讲话就不讲话,能离远些就离远些,我用冷漠的态度告诉她:我讨厌她,我不想和她玩。她被我孤立了,可是,却因为这样,她对我的态度又变好了了那么一些。

  她这个人,真的是很颓废,很懒。以前七年级的数学老师,不是很会管我们,让我们自己写作业,不会的问他,他再讲。而她,却因为数学老师的放纵,不知睡了多少节课。英语也从不背单词,她总是自己不会,从小学英语就不好,可是,她努力过了吗?想当初,我小学英语也是不及格,背十个单词都要一个小时,可是,上了初中后,我还不是努力去做,现在背单词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英语成绩也慢慢变好,谁说,这是天赋?这难道不是我的努力吗?

  初三了,换了数学老师,你被骂得很惨,可你却没想着改变。曾经,我觉得你理科还是不错的,至少比我好,领悟能力高,学得也很快。你每天看漫画看小说,常常看到凌晨,你说你睡不着觉,常常在课上睡,你不学习,你放弃了自己,我有时挺想骂你一顿的,可我却没那个勇气。

  也许讨厌一个人,她所有的行为你都容不了眼里。我和我的同桌,保持着一种合作关系,我们在同一个船上过河,到岸了,却要各自奔向不同的天地。

我的同桌作文6

  我的同桌是白骨精刚开学的一个早上,安琪迟到了。当他急匆匆的赶到了教室门前时,安琪不禁吓了一跳……老师和同学全都不动了!老师手里拿着粉笔停在黑板上。安琪惊呆了,环视一下四周。“啊!”他吓的尖叫了一声。他的同桌竟变成了白骨精!全身乳白色的骨头令人恐惧万分,这时他那同桌朝他扭头一看,两眼中闪过一道血红的光瞪了安琪一眼。安琪立刻感觉到全身发麻、动弹不得了。渐渐的昏昏欲睡,当时他的头脑还很清醒,于是使劲的掐着自己的胳膊,使他不至于昏睡过去。

  这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安琪突然又自由了,同桌也恢复了原样,大家也动了起来。可他们却全然不知,安琪这一上午都很纳闷,后来他的同桌告诉他,她原来是一个爱搞恶作剧的人,是恶作剧商店的长客。一天,她去那里是被那里的老板变成了白骨精,她又应为有祖传的灵器,才减少到一个月变成一次。安琪这才终于明白过来。这时他的同桌琪安又对他说:“那个老板是吸血鬼,你刚才破除了我的结界,所以说你应该就是那个玛第才能打败吸血鬼呢?”安琪急忙问到。琪安听了后想了想,然后叹了口气说到:“哎,你还是不要去了吧。”“为什么啊?”安琪惊讶的问到。“你要想打败一般的吸血鬼都很困难,而你现在面对的是一只上千年的吸血鬼,何况他现在多雅童子了!”“玛第雅童子?”“是。所以,那个老板会想尽各种办法吸取你的血。因此,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了!不过只要你能打败那个吸血鬼,你才能幸免遇难。”“那我到底应该怎么做,半也知道你会去找那可以打败他的武器了,他一定会在你去的路上布下重重陷阱等你自己往里钻。

  就算那吸血鬼现在不知道你将会去找那能打败他的.武器,可你想要找到那些东西也不是那么的容易啊!”“这又是为什么呀,不是你说的我就是那个什么玛第雅童子吗?”琪安摇了摇头说到:“你是玛第雅童子没错,可你想要打败那只上千年的吸血鬼就必须找到一把能让吸血鬼闻风丧胆的宝剑、一只能让你勇往直前的坐骑,只有那样你才可以打败那只吸血鬼!”“那我要怎么样才能找到那把宝剑和那只坐骑呢?”“如果你真的要去我就告诉你吧!在我们地球的最中间有一个火海。

  在火海里到处都有炎魔在把守,不过如果走运的话会遇到火精灵,它们会带着我们饶过有炎魔把手的地方的;在离火海不远处有一座大雪山。在雪山上处处都是陷阱,陷阱里布满了带毒的长矛、利剑,而且在雪山的周围还住着雪怪。而你要想得到那把宝剑,就要穿过火海、翻过雪山才能得到宝剑。”“那要怎样才能找到那只坐骑呢?”安琪连忙问到。“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得到宝剑后,宝剑应该知道坐骑在那里吧!”琪安想了想答到。“原来是这样,我过几天就得踏上新的征途了!”“不,我们现在就得马上出发”“我们?难道你也要去吗?”安琪惊讶的问到。“恩我当然要去了”琪安歪着头看着安琪说到。“那好吧,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我的同桌作文7

  我的同桌不一般。乍看去,她端庄文静。一张白皙的瓜子脸透着典雅,淡淡的柳叶眉下有一双狭长的凤眼。眼睛虽不大,却特别有神。娇小的身材看起来有点单薄,一条马尾辫总是甩来甩去的。不过,你可千万不要被她美丽的外表和迷人的微笑所蒙蔽,她可是笑里藏刀包藏祸心,聪明伶俐的她总能想出各种鬼点子对付我。

  叮铃铃下课铃声响了,体育老师刚一回办公室,她就搓着双手微笑着看着我。我不禁后背一阵发毛,你想干什么?我跟你拼了!我的妈呀,救命呀!今天的美女K俊男节目准时播出,唉!你一定猜到了,这位女中豪杰就是我的同桌周姝妤。

  嘿嘿,刚才你在那里说什么呢?哎呦,好像在说我呀,好巧呀!你找死!说着,她伸出鹰爪般的双手向我抓来。还好我会点功夫,我撑开双臂一用力,使用金钟罩抵挡住了她的九阴白骨爪。我暗自得意。正在这时,她双手向下一拉,在腋窝处挠了几下,笑得我瞬间破功。就我这点微末功夫,对于她来说都是白给。只见她双手上下翻飞,弄得我眼花缭乱。不过几个回合,让她一招八卦一百二十掌拍在我肩头,紧接着一只大脚向我袭来。我一个就地十八滚躲过了她的飞毛腿。刚站起来,就听见她的河东狮吼震得我耳鸣N分。小子,哪里跑?就在这时,我就势来了个鲤鱼打挺瞬间立起,随即打出了一个袖箭。透明的袖箭仿佛在空中嘶嘶作响,破空而去。没想到,她双掌用力,用气功给我顶了回来,我一下就倒在地上。这回,任我使陆地飞腾法,还是飞檐走壁都扭转不了局面了。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要报废,连忙求饶才幸免于难。

  唉!就这女侠同桌简直横行霸道,无人敢惹。男同学们都退避三舍。哼,好男不跟女斗。班里哪个女生挨了欺负,都会找女侠伸冤。

  记得那一次,老师大赦全班,让所有同学补完作业就可以出去玩。我们一到操场就炸了锅似地乱跑乱跳,玩得不亦乐乎。就在这时,邱泊沅来到我班一女生的身边,不知道在她耳边嘀咕了一些什么,她可生气了,眉毛一挑,追着邱泊沅满操场跑。她一个弱质女生,跑步哪是邱泊沅的对手啊,不一会儿就被甩掉了。那女生可不干了,脸憋得通红,泪如泉涌。邱泊沅在一旁洋洋得意地说:追不上我了吧,哈哈!一边说,还一边用脚掌打着节拍,很拽的样子。她狠狠地看了邱铂沅一眼说:你等着!说完就跑了,弄得邱铂沅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过了一会儿,她带着女侠回来了。就是他!邱泊沅在看见女侠出现的那一刻,感觉事情不妙。他暗自蓄力,准备逃跑。说时迟,那时快,邱铂沅一个箭步窜了出去,侠女一个力劈华山拦住去路,邱泊沅一个黄龙大转身灵巧躲过,反手一招铁砂掌。女侠顺势卧倒,就势鲤鱼打挺一跃而起,反手一招神指点穴手……就这样,邱泊沅被她三下五除二的'给解决了。女同学们都高兴得直拍巴掌。

  像这样,女侠锄强扶弱拔刀相助的英雄事迹还有很多。她豪放狂野的气概,让武侠界的男少侠们闻风丧胆。从此,班级里少了很多欺负弱小女生的事,平静了许多。

  嘿嘿,你又写啥,又写我?看招!吃我一脚!女侠又来了。三十六计走为上,俺少侠去也!哦对了!如果你有足够的胆量和高强的功夫,就过来跟女侠比一比,看看谁的功夫更胜一筹。

  哎呀,我的妈呀!救命啊……

我的同桌作文8

  与她第一次见面,是高一军训的时候。

  心想着,长得太漂亮的同学难相处。看到她,和我一样胖胖的,外貌平凡,反倒吸引了我的注意。我热情地跑到她身边,一会了,就聊开了。言语间,发现她是一个挺随和的人。哈哈,我的直觉是没错的。心想着。

  军训的5天,时光飞逝,刚开始,我们犹如初恋般亲密,形影不离。每次集合,总会牵着她的手。出汗了,勾着她的小拇指,欢声笑语。即使军训再累,再热。每每看到她甜美的笑容,似乎把我的烦恼都融化了。这,是友情的力量吧。

  懵懂的'我,还不曾懂得,人与人之间的交集总会发生磕磕碰碰。更何况我和她都是脾气比较倔的人呢!因为几件小事,我与她之间的距离愈渐愈远。想挽回,心已凉了半截,无力。回想起曾经我给她取的美名“朱丽叶”,心里一阵苦笑,是回不来了么?

  老师的无心插柳,在开学之际,她竟然成了我的同桌,这是我料想不到的。可能是缘分吧,心中仍存有一点希望,能和她重新成为密友。“我们怎么会是同桌呢”她用无奈的声音在我耳边念叨着,对于我,有如雷鸣的刺耳。“那是因为,冥冥之中,月老将红线把我们牵在了一起呀!”我笑着附和。

  记得她说过,时间久了终会有感情的。是啊,不久,我们便和好了。然而,好景不长,上帝总爱和我们开玩笑。在我们之间,不来几次恶作剧,总会不过瘾。分分合合,2天一小吵,几星期一大吵,真是一对苦命的欢喜冤家。

  感情是吵出来的。我不得不承认这句话。每一次的和好,我总会更加珍惜这份友谊。我知道,在这个班级里,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或许,如果没有她,我会很孤单。

  她的善良,让我记忆犹新。星期五放学后,我们总会相伴回家。在路边看到有烧烤的,贪吃的我们,总会买上几串,解解馋。然而,光顾的人特别多,大人,小孩,学生络绎不绝。即使知道不卫生,也要吃呀!一次,一位上了年纪的男人对老板说,快一点,我回家还有事。老板随声附和,那也要烤的,等会。在一旁的她听到了,无悔地说:“把我们的让给他吧,我们不急。”啊,她真笨,我还以为她是想催老板快点烤呢,谁知来这一句。我真是极其佩服她的天真了。后来,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荒谬的。现在的社会,有她这样的人存在,是美好的。

  她的一句话,让我特别感动,让我有一种和她加一一样的冲动。几个星期前,我心情很不好,在她面前泪流满面,哭诉自己的烦恼。她说,高中三年,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心底好温暖,她的话我信。所以,现在我会努力学习,跟上她的脚步,在高二分班之际,我想选择和她一样的科目,一起过完高中三年。

  谢谢你,在我伤心的时候,没有离开我,而是陪在我身边,关心我,安慰我。我真的好感动。一生中,能有你这样一位朋友,是我的幸运。我,是一个幸运的孩子。困难在我面前应该不算什么了,我知道,身边有许多人在关注我,给予我温暖。有你,真好。

我的同桌作文9

  每个星期二或星期四的午饭后,如果你刚好路过四一班教室,看到一个皮肤如女生般白嫩,左手抱着一个苹果,像老鼠一样“咔嚓咔嚓”的啃着皮(对,你没看错,就是啃皮),右手一支笔飞快的写着作业,那个人就是我的“干脆面”同桌——崔在晨。

  这个“干脆面”外号可不是随便取的,一是因为他对干脆面的喜爱在班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管辣的,咸的,甜的,甚至各种黑暗料理味……他不用看包装不用尝,就能分辨出味道,简直令人不可思议。二是因为他这个人干什么都干脆利落。论口才,论演讲班级里无人能及。写字看书速度之快也是让我们甘拜下风,甚至连放学他都是第一个收拾完书包的。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也忍不住要叫他“干脆面”?

  记得刚跟他同桌的时候,我是很排斥的,这个傲慢的班长,平时说话又快做事又绝,不留情面,他叫我“数学学渣”,我叫他“英语学渣”。跟他同桌第一天我们就画好了三八线,谁都不准逾越。因为总是不小心会碰到三八线,所以我的胳膊也被他无情地戳过很多次,后来我们彼此约定,只要小考成绩超过对方一次,就可以越过三八线一次。从那以后,我就努力想要超越他,虽然偶尔也能超过一两次,但我们彼此暗暗的较着劲,严守三八线。

  慢慢的,我发现他也没有那么讨厌,我忘记带橡皮或尺子他会主动借给我,不会的'数学题也会帮我讲解,虽然语速快的让我有点懵。真正让我们化敌为友,是因为有一次我的手抄报得了三等奖,但是奖励的本子被其他同学换成了彩笔,我委屈的在座位上哭鼻子,同桌竟然哈哈大笑。原本以为这个家伙是嘲笑我,没想到他竟然开口说:“一个本子和彩笔就能让你这个女汉子流眼泪啊?我的手抄报都没获过奖。再说你上次手抄报不是已经得过那个本子,一个本子三块钱,一个水彩笔十几块,你三等奖换了一个二等奖的奖品还哭鼻子?数学没学好,帐都不会算,真是个傻子!”听了他的话,我破涕为笑。觉得这家伙说的好像有几分道理。刚才的委屈瞬间烟消云散了。

  从那以后,我发现同桌身上有很多的优点值得学习。我们班级的图书角有100多本书,那些书不是东倒西歪,就是掉在地上弄脏弄湿,总之乱七八糟,惨不忍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去主动收拾,图书管理员也是束手无策。有一次正好是图书角最乱的一天,许老师进来看到了,一脸生气地说:“班长,去收拾一下!”全班都替他捏了把汗,一致投去同情的眼神。就在我心想他这一节课时间都要用来整理图书的时候,没想到崔在晨十分钟竟然就搞定了,我回头一看,分类明确,整整齐齐,简直可以和图书馆媲美了。不愧是我的“干脆面”同桌,干脆利落程度简直五颗星!

  这就是我的“干脆面”同桌,虽然那条三八线还在,但它已经形同虚设,我和同桌现在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关于他的故事,每天都在持续更新,以后我慢慢讲给你们听!

我的同桌作文10

  我永远觉得我的奶奶慈眉善目。幼时,父母常年不在身边,我童稚不明事理,印象中的阿爷总是很威严,奶奶每周都来幼儿园接我,牵着我的手走过大街小巷,穿越车水马龙。

  那时我是全托,好不容易周末回家一次。一周最爱的一天就是奶奶早早来到,比其他小朋友家长更早地接我离开幼儿园。我会欢呼雀跃地牵着她的手,沿着河边跟奶奶一起慢慢挪回家。路上看到卖好吃的摊,奶奶总会倾其所有,满足我所有的小心愿。肚里吃饱饱,手里拿满满,而奶奶却很少给自己买东西。

  我小的时候不喜欢一个人在床上睡觉,睡觉的时候总是左翻右滚,很不老实。奶奶担心我从床上掉下来,所以每个周末,我都和奶奶挤在一张床上。当我睡不着时,奶奶总会在我的背上画圈,她长满老茧的'手掌不断地轻抚我幼嫩的脊背,摩挲出的温柔和情意全都在睡梦中荡漾开来。我想那时奶奶因我一定有无数个难以入眠的夜晚,可她从来没有抱怨过我,她只是尽其所能小心翼翼地守护着我。

  人在童年时常常有小恶魔在心里作祟。虚荣心甚强的我,不太愿意与奶奶一起去家附近的超市——因为奶奶不会讲普通话,只能说方言。每次去超市里买东西,总感觉奶奶要把每一样货物都算得异常清楚。收银员又和奶奶语言不通,奶奶每次总觉得他们算错了。而在一旁的我又得用方言告诉她这些东西多少钱,逐字逐句翻译给奶奶听,这总会让后面排队的人显得不耐烦。年幼的我也总觉得尴尬不已,一听奶奶要去超市,我就会编个理由拒绝她。

  爸爸无意间提及我小时候很乖巧。他总是会用不让我吃饭来威胁我的一切不轨举动,而妈妈做的饭菜实在美味。妈妈偶尔不在家时,无人生炊,奶奶便会为我煮水果吃,在当年的我看来,这和妈妈做的菜简直是天壤之别,味道太差了,可是又不得不吃——所以每次奶奶做了这样的“菜”,我吃饭时总是一副极不情愿的表情。后来与友人聊天时,发现友人的奶奶亦如此,而且了解到奶奶的这道“菜”有其独特的好处,顿时让我感觉幼年的稚气与无礼。现在细想来,我只吃过奶奶做的煮水果,而奶奶已不能再为我做一次煮水果了。

  年老的奶奶罹患帕金森综合征。

  中学时,我酷爱打游戏。电脑的插头就在窗户边上,奶奶总爱在窗边眺望楼底下邻居们在干什么,常常会踩及插座的电线,使之断电。游戏打得正欢的我,与我亲爱的队友们正激烈厮杀,马上就要获胜了,结果插头被奶奶碰断了。那种感受就好像大冬天里在浴缸里泡澡,突然没水了。我满腹埋怨,对奶奶大喊大叫。此时的奶奶已经听不懂我的话语。她总爱自言自语,我听不清,也听不懂,便不予理会,争分夺秒地玩着电脑。奶奶呆果地坐着,满脸落寞。当年那位干练慈祥、省吃俭用的奶奶,如今只能任由岁月无情地催老。

  为何人总是在经历之前不明了,在经历之后又扼腕长叹。一朝复一朝,一代又一代,皆在尘世轮回中,思不完,悔不断。

我的同桌作文11

  我们每个人在校的时间远远长于在家,而在校时间里,我们和同桌在一起的时间又远大于和其他人在一起的。

  下面我来为大家细说一下,我进入14班的历任同桌。

  最先的是宋一鸣和吴桐。吴桐大家可能不太熟悉,她是一个漂亮瘦小而又搞怪的女孩。但她在分班后几天便转班了。宋一鸣又名宋小球,我们不熟悉时天性都没释放出来,都有所遮掩。开始时我觉得她特别老实,后来发现其实并不然。她揍人可厉害了,我有幸领教过几次。但是不久之后便都是马硕去领教了。

  吴桐转班后我旁边空缺,刚好我们班又有人转来了,理所应当坐在我旁边。他就是徐春辉。刚开始我俩也就互相怼怼,也没啥,后来我发现他竟然随地吐痰。我受不了,便向班主任申请调座位。班主任的效率真高,当天晚上我和宋小球便被调走了。我当时可高兴了。

  没过几天班主任对班级内的位置进行大幅度调整,我便和马硕分到了一起。我不知道班主任后不后悔将我俩分到一起,但我非常感谢她的决定——马硕很适合做同桌。我们俩由聊天,发展到后来的动手,再到后来的动脚,然后又到现在的动嘴动手还动脚。还好班主任很久都没有调座位,让我和她做了那么长时间的同桌。经历了平移平移,再平移后我们天各一方。他在教室的最北,我在最南。后来的一次大调整她变成了在最南,我在最北。虽然我们离得很远,但我们还是漂洋过海的一起去干人生大事。这周又该平移了,我们又能近距离的动手动脚了。想想都是很激动人心的。

  此时,我左边还有个赵诺。用闷骚两个字来形容他再恰当不过了。他一般不说话,一说话就能气死人,有时候还特别凶。有一天早晨,还差两分钟要早读课了,他还在睡觉。我推推他,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一看表才7:03,马上给我一拳,继续睡。留着我自己捂着那受到暴击的肾,搁那儿鬼哭狼嚎。

  又到平移的时候,班主任觉得赵诺一个男生夹在两个女生之间,多少有些不方便,便让他和董雨欣换了一下位置,于是我便和董雨欣成了同桌。小董同学是个认真学习的好孩子,热心,乐于助人。算是我的同桌里比较正能量的一个。

  大调整之后,我便到了现在的位置。我左边的同桌——墙,他沉默寡言又善良,在我犯困时他总是给我一个依靠,让我更舒适地进入梦乡,一想到快要和他分离,我内心是无比难受。

  我右边的这位疯丫头叫陈展。我们成为同桌的.几天后,我俩就尅起来了。和她打架时我总会想起马硕,虽然马硕劲儿大,但她没有我灵活,所以我总是占优势,但是陈展,她劲儿又大还灵活,她一下子把我按在左边同桌的身上,我便动弹不得。她总是神经兮兮的,敢做一些常人无法想象的事。她给她的玩偶小猪起名叫“laolao”,她吃包子怕包子凉了便放在肚子上,我穿着羽绒服嫌冷时,她穿着毛衣、校服喊着热。

  我的每一任同桌都是那么奇特,他们陪着我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很感谢他们,也希望少年的你们都能和同桌和睦相处。

  请珍惜你的每一个同桌吧。

我的同桌作文12

  印象中,我同桌的你,善良可爱,像个智慧的精灵。

  犹记得开学时我和你分到一组同桌时,你对着我的脸害羞地笑笑,明明是六年级的小学生,可小小的个子和稚嫩的脸庞看上去却像是刚刚入学的孩子。遇见你以前,我从未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和尊重这一说。可是在那天,你刷新了我的印象。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秋日,突然就下起了大雨,连教室的窗户都被狂风撕扯得摇摇欲坠。我的妈妈卧病在床,自然没法来接我了,我站在校门口的屋檐下,看着一个个同学从我身边走过,他们的父母罩着他们从校门口走出去,是那样幸福,我的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涩。我虽然有父母,但却比孤儿还要孤单。想到这,我的心里忽然划过一个冲动的想法。反正自己没人在乎,那怕什么呢?其实我的书包里有一个雨帽,但是我没有戴,自顾自地跑出去,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像是一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弃子一样,任凭放肆的大雨淋湿我的头发,我的脸颊,以及那颗心。

  当我听到你那声关心的'话:“xx,这么大的雨,你怎么在雨中淋雨啊,会感冒的!”说着一路小跑过来,将那把天蓝色的伞遮在了我的头顶。我抬头,只见一片晴空。我试图走开,他却跟过来,“老师说了要互相帮助,你这样很容易着凉的,倒时候还耽误功课!刚好,我也往这边走嘛!”他一路送我回到了小区门口。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感动是什么感觉,说出口的那一声谢谢,包含了我所有未流出的泪。从此,我视他为我最好的朋友。他真的十分照顾我,小小的身躯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当我生病落下功课时,他会拿出他的笔记本帮我补课;当我有不会做的题时,他会耐心为我解答;当我丢三落四丢失圆规时,他会热心帮我找……或许所谓知己,就是如此。

  你令我羡慕,因为你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精神品质和吃苦耐劳。每当周末大扫除时,你总是第一个跑到讲台角落拿起扫帚,每人都是含糊应付一下而已,你却那样认真地弯着腰,专注地盯着地面,仔仔细细、安安静静地打扫着,不受任何人的影响。明明你只需要打扫一个大组就可以了,你却傻乎乎地将整个教室都扫干净了。你说你傻不傻呢?一个学期你明明只需要值日两周却好了,可是你是怎么回事啊?不论什么人拜托你帮他值日你就答应了?那么多人找你帮忙你也不顾一切地说ok了?你就不知道这是他们偷懒的借口吗?为什么还要傻乎乎地答应下来?

  我曾无数次鄙视你:“你傻吗?为什么答应那么多过分的要求?”你却无所谓地笑笑说:“同学之间,帮个忙而已,很正常!”我一直折腾你,怼你,嘲讽你,你却一直帮助我,关系我,替我解围……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你是我今生遇到的最好的同桌。只是岁月终究不等人,想对你说的那一声“谢谢”,只怕只能留给时间慢慢回味了……

  我在你的同学录上写了几个大字,“以后一定要学会说不!”短短的几个字,我想你会明白的!还好,我们离得不是太远,今后,我们一定会再见面,那一句未说出口的谢谢,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我的同桌作文13

  与不少男生都做过同桌,开始心情都挺复杂的,但渐渐的,却喜欢上了这种单纯又富有乐趣的同桌生活。在所有做过同桌的男生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我的上一任同桌——李坤桓。

  先说他的长相很特殊又具有个性。一双眼睛只透出一条缝,配上一椭圆形的眼镜,一看就想笑。虽说是张“扑克脸”,但是面部表情异常的丰富,活脱脱的一个“表情帝”。

  可以说,他是我所有做过同桌当中唯一一个不“顺从”我的,几乎天天跟我唱反调。于是我们之间便是“下课一小吵,中午一大吵”,真可谓是水火不相融。而他的眼神永远是那么清澈,神情总是那么天真。但那一次,我第一次看到了他认真的表情。

  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做同桌。我有一点霸道,常常在不经意间就霸占他课桌的一部分,他也不那么自觉,也时常会小霸道一下。对此我倒是满不在乎。但他却跟我唱反调,不让我到他的课桌上。于是,我也计较起来。三八线就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对这个我们到是高度的统一。三八公约便在彼此签下名字后正式起效,我们约定,若如超线即给对方一小包妙脆角。

  那天上课时,老师要讲同步阅读里的一篇阅读,恰好李坤桓没带书,我暗自庆幸,而且又那么恰好,老师叫李坤桓读一段,我在幸灾乐祸,正想看着他如何出丑。谁知李坤桓竟读出来了,我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原来他正看着我的书。我下意识地把书往他面前移了移,不知不觉已经越过了“三八线”。他用笔戳了戳我的胳膊肘,我看了看手,才发现自己越线了,而他也满脸的不悦。

  下课后,他说:“喂,你违反公约,来,一包妙脆角!”我心里打了个疙瘩,随后也来了一句:“你上课眼神越线了!我帮你解围,你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他反唇一击:“公约对眼神没有规定,反正我的身体没有碰到线。”……我们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吵得不可开交。

  第二天早上,我在课桌上发现了一张撕碎了的公约,旁边有一张纸,上面写着:友谊没有分界线。我抬起头,他也正认真地看着我。“表情帝”的.态度是那么认真,眼神是那么清澈,神情是那么单纯。

  我虽已经记不起那是什么日子,但他的那幅表情却刻在了我的心上。

  再过一个月,我们便要各奔东西,但再回想起同桌的点点滴滴,心里暖洋洋的。我们曾坐在同一张课桌上,曾共读过一篇课文,曾一起玩过五子棋,也曾一起斗过嘴……往事一幕幕,如今都跳上心头,这酸甜苦辣已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即将告别,心中是那么得不舍,那段友谊是如此难忘。

  再见了同桌,一个单纯活泼又认真的“表情帝。”

  此时,耳畔又回荡起了同学们熟悉的加油声,跳绳比赛时的加油声,100米冲刺时的加油声,表演时的加油声……

  啊,团结的加油声,充满童真的加油声!这就是我们班三十八种不同的加油声,深深的印在我的心中,让我永远记住这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我的同桌作文14

  进到初三了,生活越来越焦虑不安而简单,原以为我的生活便会一直这般枯燥乏味,最少是在学校;原以为我不再会有着欢笑声,最少是在学校;原以为我心将渐渐地的发麻,最少是在学校可一切的原以为都被她们摆脱了,我的同桌们,是她们,让我发现了初三的日子竟还可以这般的幸福,仅仅我未曾留意。

  前桌的他涛,高个儿,有点儿胖呼呼的觉得,目光里透着一份浅浅的抑郁,或是一份固执,一份对凡俗的不屑,内心深处到底有多少坚强不屈的力量支撑点这他?我常思索着。他的智力不可否认,他有那麼一点点自豪,他说道它是该有的,在学习方面,说真话,我挺依靠他的,有什么问题不明白我能马上问起,虽然有时候他会作出那类不屑乃至瞧不起我的目光,但我明白,那就是友好的玩笑话,确实,我很谢谢他,在初三这般繁忙关键的時刻,他还能够倾囊相助。

  后桌的他超,我的徒弟,事实上也不知道这类称呼咋来的,很有可能喊着喊着就朗朗上口了吧,他考试分数一般,身高一般,长相一般,可天生我材必有用,平平常常的他有着一股神秘的能量,爆发在强烈的运动健身比赛中,三千米慢跑时,那股能量化作了一双翅膀,带他奔向获得成功的之岸;乒乓球桌前,小小的球又任他的手随便展现。这足能够 证实,每一个人全是有使用价值的,仅仅主要表现在不一样的层面。

  左桌的他旭,一个白白的'瘦瘦的男孩儿,很风趣,很仔细,总在我刚外露那麼一丝不容易发觉的忧愁时逗我开心,也就是说:姐,你又不守信用了,说好了要开开心心的!(由于他年龄小,因此喊我姐)实际上,他也挺可伶的,我不会开心把他当出气筒,他清静地让我将气撒完,每一次我还拾起微笑。而有时候他挨了教师的批或碰到不开心的过后,仅仅自我调侃地摆摆手,或难堪得脸一阵白一阵红。

  右桌的他尚,帮我的第一印象便是冷酷无情,用学生们或某老师的话说一双眼睛就可以将你杀掉,可是和他做同桌至今,发觉,实际上他的人蛮好的,他很重情义,不过是判逆心理状态很重。他不喜欢笑,有一次,我询问他缘故,他说道:开心与不开心仅仅一种心态,开心就爽快地笑一场,不开心就果断宣泄一下一番话要我感悟到另一种生活心态,虽然我已经习惯掩藏,但我还是赏析他那类个性化。

  身旁拥有她们,我不再感觉自身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应对生活,多了一份胆量,少了一份软弱。她们就似火,溫暖了我本来冷淡的心,她们就似光,点亮我内心深处的每一寸黑喑,她们就似风轻轻吹走我心中不悦的记忆力,她们就似雨,重润我匮乏的感情,我觉得,她们便是造物主派出来的天使吧,带我杜绝孤独,翱翔人间天堂。

  流年如歌,在短暂的生命中,相遇的并不一定会相遇,相遇的并不一定会相识,谢谢大家我的同桌们,在那样一个驿动的年纪,在那样一段拼搏的日子里,让我的回忆填满打动,让我的青春靓丽而精彩纷呈!

我的同桌作文15

  我的同桌李鑫雨是个名副其实的女汉子,她长着一张比油条还要长的脸,短短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李鑫雨是在班里鼎鼎有名的人物,谁见了都要恭恭敬敬。就连捣蛋王陈兴毅见了都要敬让三分。陈兴毅平时喜欢欺负女孩子,李鑫雨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不,陈兴毅又在欺负人了。李鑫宇听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急忙跑到楼下帮忙。

  “陈兴毅,如果你在欺负她,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李鑫雨霸气的说到。陈兴毅听了之后,连忙向后退了几步,脸色泛白,双手不停的颤抖。“我走,我走,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他张口结舌的说到。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但他捣蛋王可不是浪得虚名。他走时偷偷地用小石子砸了一下那个女孩,便蹑脚蹑手的溜走,他以为能瞒天过海。可李鑫雨的火眼金睛怎会看不到,她十分生气的走上前去抓住陈兴毅,可陈兴毅想个泥鳅似的溜之大吉,只见李鑫雨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随手把他推到在了地上。

  此时的.陈兴毅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仿佛能将任何东西撕碎。他伸出拳头像李鑫雨打去,可李鑫雨却镇定自若,摩拳擦掌,像个小兔子似的灵敏地躲像了一旁,同时在陈兴毅扑空后,快速地伸出她的绝招“无影连环腿”,陈兴毅被踢出了一米多远,摔了个狗啃泥。围观的人都捧腹大笑,有的甚至笑倒在了地。趴在的上的上陈兴毅一动不动,我们都以为他晕了过去。李鑫雨赶忙跑过去,一探究竟。谁知陈兴毅在那假装晕倒,在李鑫雨靠近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他尖锐的手指甲爪破了李鑫雨的脸,顿时就流出了一股鲜血。我们都吓得呆若木鸡,手足无措。我心想:李鑫雨一定大哭一场,肯定非常痛。

  可出人意料的是她并没有顾及她自己的伤口,反到让陈兴毅去对那个女孩子道歉。只见他慢吞吞走到她身边,惭愧的低下了头,,从脸都红到了耳根。语无伦次的说道:"对不起,我错了。说完之后就跑走了。经过了这一场大战,陈兴毅再也没欺负过谁,可能是知错悔改了吧。

  虽然,李鑫雨是个女汉子,但她也有非常温柔的一面。

  有一次,在音乐课上,老师让大家一一唱歌竞争音乐课代表的位置。我们都跃跃欲试,李新宇更是迫不及待。

  盼着,盼着,终于由李鑫雨开始唱了,她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不用担心,你一定会成功。我一本正经的说道李鑫雨点了点头,自信满满得走上台。用天籁般的声音唱起了《外婆的澎湖湾》。起初,歌声委婉连绵,有如山泉从幽谷中蜿蜒而来,缓缓流淌瞧,那一个个优美的小音符正在翩翩起舞呢。她唱的娓娓动听,我仿佛身临其境,也变成了一个快乐的音符,在她的歌声中遨游。随着旋律的升腾跌宕,步步高昂,乐曲进入了个高潮。我们和音乐一起欢腾起来。有的拍手,有的与其唱了起来,还有的跳起舞来,大家都被李新宇吸引了,整各班级一片沸腾。

  待到大家唱完,李鑫雨果不其然的当上了音乐课代表,他像一只欢呼跃雀的小鸟。

  这就是我的女汉子同桌,爱唱歌的同桌,我挚爱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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