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时间:2023-08-16 10:40:26 600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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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600字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1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2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3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4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5

  说到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6

  这是一本关于两个双胞胎姐妹,莉亚和艾莉丝的故事。这对姐妹身上背负着几千年以来古老预言的命运,在阴错阳差之下,姐姐莉亚和妹妹艾莉丝的出生顺序,因为医生的失误而相反,让活在意识界的恶灵有机会重整旗鼓,统治和平的人间。

  莉亚在经历一连串的怪事后发现:原来她和妹妹的身分是完全相反的。妹妹早已完全臣服于恶灵的诱惑,而只剩下姐姐莉亚可以与恶灵互相抗衡,保护脆弱的人间。故事最后,莉亚和预言中的几个好朋友历经千辛万苦,总算找到了许多终结预言的线索,但她们最后发现,终结预言的真正关键,是双胞胎姐妹的携手合作……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非常庆幸,因为我的妹妹不像艾莉丝拥有那么多恐怖的想法、甚至想要害死自己的手足。我的.妹妹多半时间是个和我意见相合的小女孩,就算我们有时候会吵架,但是最终都会合解。“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我们没办法独自完成所有的事情,也往往需要家人和朋友的协助。就像陈之藩先生说的:“无论什么事,不是需要先人的遗爱与遗产,即是需要众人的支持与合作。”因此,遇到困难时应该携手合作,其实大家都会很乐意帮助你的!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想不要有这个兄弟姐妹有多好,但是在这一生,有手足的缘分真的很可贵。武侠小说中常常出现的“莉将千辛万苦找到失散多年的姐妹”,和“失去你这个兄弟,我在这个世上就没有亲人”的这种情节,也都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这一切,无非是在提醒我们要珍惜家人陪伴身边的可贵。千万不要等到失去时才后悔、想要珍惜呀!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7

  在我生日的那天,妈妈送给了我一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如茗一杯名茶,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约翰克利斯朵夫》全书燃烧着贝多芬的火苗,它叙说了一个真诚的音乐家是如何反抗虚伪轻浮的社会,从而在与社会反动势力的斗争中升华自己、完善自己。它描述了一颗坚强刚毅的心是如何战胜自己心灵深处的怯懦,从而由幼稚走向成熟。主人公约翰克利斯朵夫,他从莱茵河大步地走过来,又在法兰西继续着他的音乐梦想。无论任何险恶和遭遇都不能阻止他心中不泯的理想。这本书不仅仅是写克利斯朵朵夫一个人的故事,它也是千千万万人的心灵历程的写照,是直正的英雄的描述。它赞扬着这样一种精神:光明最终将战胜黑暗,尽管其间要经过众多曲折,但光明必将胜利。

  我爱克利斯朵夫,因为作者把他塑造得那么真实:少年时的善良单纯,青年时为了真理而不懈奋斗,老年时成熟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他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我被他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所感动。他在弥留之际,最后的那声满怀期望的呐喊:“有一天,为了新的斗争,我还会再生。”如果你热爱音乐,你一定会陶醉在其中;如果你热爱生命,你一定会在约翰的身上找到共鸣,并且得到更多的力量;如果你心灰意冷,看看约翰受的`苦吧,自己的那些挫折,又算得了什么!

  克利斯朵夫的一生是成功、伟大的,他是我学习的楷模,当我偷懒时,想到他为了学好音乐,不懈地努力,使我收起了自己的放纵;当我懦弱、不自信时,又会想到他,身处逆境,不服输,不怕失败的精神,又使我为之一振,他将在我心中永存。

  真的很感谢妈妈,是她送给了我这么一本好书。它让我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奋斗的目标,不屈的意志——是一个人通往成功不可缺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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