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崇拜的人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
我最崇拜的人就是闻名于世的发明家大王——爱迪生。我为什么喜欢他呢?接下来听我慢慢道来吧!
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读过很多关于爱迪生的书,也看过有关他的试频故事。慢慢的就对爱迪生萌发了崇拜和敬仰之情。
在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老师上数学课讲道:“1+1=2。“突然,爱迪生举起手来,老师问:“爱迪生有什么问题?”爱迪生起立说:“老师1+1为什么等于2,而不是等于3或4呢?”爱迪生说完这些话后,全班同学都轰堂大笑起来,老师当时感到很无语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爱迪生的问题也不断的增多,他经常把老师给问得头晕脑胀,心烦急燥,害得老师下不了讲台,也下不了课,上课也常常迟到。时间久了,两三年过去了,爱迪生变得全校出名。老师、同学和家长都叫他“问题大王“。最终,爱迪生在上三年级还没有几个月的时候,被学校给开除了。可是他的家人并没有放弃他,而是耐心的培养他帮助他给以鼓励。
爱迪生为什么是发明大王?因为他喜欢做试验,他要把以前问的问题全都变成实话,变成真实的东西。爱迪生经常在实验室里,一呆就是一整天,甚至有时候在实验室里过夜。
为了有足够的钱做试验,爱迪生选择乘务员来维持生活。有一次,他在后车厢躲着车长做试验,不知怎么回事?只听“轰”一声,后车厢炸了一下幸好没有出人命。列车长急忙跑了过去,训斥责骂着爱迪生,把他一脚踹出车厢,还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从那以后爱迪生的一只耳朵聋了。即使是这样,他始终不放弃他衷爱的实验,不断地发明创造。
在爱迪生的一生中,发明了白炽灯泡,印刷机等,他的发明深受人们喜爱和接受。爱迪生去世的时候,美国总统为了记念他,让全国人民停电一分钟,顿时黑暗无比。这是对爱迪生的怀念,对他的尊重。让人们永远记住这位伟大的发明大王。
啊,他是多么令人敬仰,多么让人难忘,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爱迪生。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2
若说起王守仁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悉,可是他说的知行合一这个词,名声可是大得吓人。阳明心学早已风靡世界,而王守仁(王阳明)则是我最崇拜的人。
心学与朱熹的礼学不同,礼学所张扬的是,“留天理、去人欲”。而心学则想的是“天理即是人欲”而这则来源于王守仁的一个奇遇。
在王守仁专心追求哲学时,一个消息传入了他的.耳中。在深山里,有一个修为极高的道士。王守仁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立刻去会见了这个道士,可是这个道士却让他失望了,因为这个道士说的都是一些他习以为常的问题。
这时,王守仁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问到家中常有人在,道士缓缓的睁开眼说:“母亲尚在。”“那你想他吗?”寺庙里随着王守仁这个问题的落下,又陷入了沉默。“怎能不想啊!”一声叹息响起,道士低下了头,在他看来这不是一个道士该说的话。
王守仁说道:这也是他第一次想到,每一个人都会有七情六欲,他将永远屹立于世间,虽然他创造出的心学跟他的奇遇是密不可分的,可真正成就他的是他的坚持。
这时王守仁已被发配至龙场,他站在窗前,外面下着大雨,破旧的木屋被雨打得“啪啪”直响。他顿时在想:敢于犯上,敢于直言,一直坚持着追求真理,为何上天对我如此的不公?这时一声大笑划破长空,原来真理竟如此简单,去人欲存天理!天理既是人欲,空山流水,万古长空!此一刻,已是永恒。
一个哲学史上一个伟大的哲学诞生了——心学,而这些都来源于王守仁的坚持,永不放弃。那个山洞是阳明洞,那“心学”永远印在了人们的心间,那笑声似乎永远不绝,他的坚持得到了回报。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王守仁。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3
古今中外,崇拜过的人似乎不少。多到有些人的名姓都已经不清了,可是形象一直高高在上——一抬眼,漫天星河。
最早的崇拜,好像是从明星开始,小时候对着电视机模仿对白,片尾曲的歌词虽不解其意却也会哼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耀眼的人啊,我呆呆地看,呆呆地想。
后来心智成熟些,便易为才华与作为倾倒了。比如醉在郭敬明盛大的绮梦中,将好看而晦涩的词句勾了又勾;吟着纳兰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惊艳于这样温柔而疼痛的词句;钦佩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坚定,觉得走在时代之前的人,总是伟大。
直到,一场场的盲目崇拜生生在现实中夭折,就像孩子不得不丢掉心爱的玩具。直到我看见所谓“偶像”在幕后的.平庸甚至不堪,直到我发现好听的句子终究为情缠,直到在某本史书中瞥到王安石不过是个“拗丞相”。
大梦方醒。
所以这些年虽看到的更多,却再难以崇拜某某了。看到的伟大越多,肮脏越多。正如你欲冲破华丽外表一探究竟,却得到了鲜血淋漓的苍白骨架。——你终于认清事实。
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可以盲目崇拜的人是在于,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无瑕到全部被他人接纳。我们总是习惯于先被的最好的吸引,然后倾倒。我们如今喜爱李白杜甫,喜爱雪莱,喜爱林徽因张爱玲,是因为我们欣赏他们的文字,或某种品格,但历史的洪流将我们与他们永远阻隔在两岸,因而永远没办法知晓某些令人不愿相信的事实。
很了解很了解一个人之后,便很难去爱,也很难去恨了。
盲目崇拜的信众们总是幻想那人高高在上,期待其举手投足不似凡人,殊不知每个人都是踏在这土地上跌倒,再爬起的。
“崇拜“于我,像是一种盲目,一种麻醉。
因而我更愿意说”欣赏“——每一个人都真正值得被欣赏,芸芸众生都有那”不似凡人“的惊艳瞬间,只是有人的被无限放大;有人的,终日在寂寞空庭之中,无人知晓。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4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赫赫有名的大明星;有的人崇拜那高尚的教师;有的人崇拜自己的家人……当然,我也不例外。想知道我崇拜的人是何许人也吗?告诉你吧!我崇拜的人是在城市里毫不惹人注意的职业,但是他们是城市的化妆师,他们就是清洁工。
冬季的一天,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温暖的`被窝。穿上厚厚的棉袄,背着书包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寒风呼呼的吹着,让人直哆嗦。到了楼下,我便看见一位清洁工阿姨穿着薄薄的工作服,在又臭又脏的垃圾旁边清理着。她那被冻得像红苹果一般的双手直发抖。她的手在垃圾里来回穿梭,看得我心都寒了。突然,一个瓶子从垃圾桶里溜了出来,他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了天使般的笑容。她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闪发亮,大大的嘴巴,让人感到无比亲切。我心想:在生活中,我并不具备像她那样不怕吃苦的精神,可她却有,我要向她学习。
夏姑娘轻盈的向我们走来,太阳公公仿佛喝醉酒了一般,大摇大摆的从山底下慢悠悠地爬了上来,把大地烤的火辣辣的。妈妈在房间里大叫:“热死我啦!语嫣,你去买根冰棒给我吃吧!”我爽快的答应了。到楼下,我飞快的冲向小卖部,身边掠过一个相似熟悉,但又陌生的背影。走近一看,原来是上次见到过的那个清洁工阿姨。她那一颗颗豆大的汗水淌满了整个脸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颗晶莹的汗珠跟其他几颗汇成一大滴,沿着额头,“啪嗒”一声,汗珠掉到了地面上。过了一会儿,天气更热了,汗珠不停的掉下来,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珍珠。我想:这位阿姨是多么热爱她的工作,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把这股劲儿放在学习上。这样,我的成绩一定会名列前茅!
瞧,这就是我崇拜的人,虽然很平凡,但她的精神却不一般!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5
我最崇拜的人,她不是我母亲,却跟我的母亲一样无微不致地关心、爱护我。她是谁呢?等一下我在告诉你。
她的课讲得棒极了。在课堂上,她慷慨陈词地为同学们讲解课文,每一点都讲得非常详细。在放学、下课后,她认真地批改作业,认真地备课。她的教学方法非常新颖,并且经常更换尽量做到每个同学都能适应。她很少盲目地布置一大堆抄写课本的作业,而是有选择性地布置最少最精粹的作业。她认为不是做很多作业就好,只有作业的质量才是最重要的。
她的作文也教得不错。有一次上作文课,她为了让同学们学会在写作文时要仔细观察,特地让一位女同学到教室外面,我们都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她提问我们:“今天这位女同学的穿着打扮是什么样的?”这下子,教室里就像煮水时水开了一样――沸腾了起来。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她好像梳着两根长辫子!”“还有穿着凉鞋!”“好像不对呀!”……她则笑咪咪地看看我们。等我们安静下来后,她把这位同学叫了进来,让我们仔细观察。哦,原来她扎的是马尾辫,穿着粉红色的运动鞋……如此有趣的教学方法,既使我们学到写作文的方法,又调动了大家上课的积极性,还让同学们对作文课的兴趣,真是一举三德。
在课上,她是同学尊敬的老师。在课后,她是六十一位同学的'好“妈妈”。她跟母亲一样呵护着六十一位同学,慈爱中不失严厉。就说上次,我要去读第二课堂,由于我是第一次去不认识路,住得又离训练地点比较远,所以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当她知道了这个情况之后,骑着摩托车亲自送我到达训练地点。我回家是虽然是坐公共汽车回家的,但她还是一再地交代我到家之后要打个电话给她报平安,让她放心。
现在,我可要告诉你她是谁了。相信你也猜到了吧?没错,她就是我的班主任陈老师――一位普普通通,却又忠于职守的人民好教师。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6
有人崇拜歌唱家,因为他的歌声优美;有人崇拜运动员,因为他们能为自己的国家争光;还有人崇拜舞蹈家,因为她们舞姿优美。而我,却崇拜那平平凡凡的清洁工。
以前,我看不起那清洁工,他们整天都脏兮兮的,看着就让人恶心。现在我突然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
那还得从夏天的一个周末说起。那天,我满心欢喜地走在大街上,突然,一阵刺耳的“刷刷”声传入我的耳中,我好奇地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清洁工。她正手拿一把大扫帚,埋着头,专心致志地扫着马路上的垃圾。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在她那布满皱纹脸上不停的流着,而她还穿着厚厚的橙色工作服。我想:这炎炎烈日下还来扫地,热不热呀!我轻蔑地走上去问:“阿姨,你傻不傻呀!现在这么热,不能等太阳落山了再来扫吗?”阿姨似乎没注意到我的表情,低着头,一边扫地,一边和颜悦色地说:“小姑娘,不行啊,要是等到那个时候垃圾不是就更多了吗?你们走在遍地垃圾的路上舒服吗?”我一下子怔住了,望着阿姨,热泪盈眶,没想到,连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人也有兢兢业业、默默无闻、为他人着想的贡献精神!想到我以前对他们那么轻视,脸一下就通红起来,连忙说:“阿姨,再见!”飞快地跑开了。心里好象明白了什么······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想要乱扔垃圾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朴实无华的清洁工阿姨,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垃圾往垃圾桶里扔,而每当看见地上有垃圾时,也会不自觉地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是啊,当你看到大地妈妈穿着干干净净的衣裳时,难道你不会想到这些都是清洁工人们辛勤劳动的结果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崇拜他们吗?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干的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8
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平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习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9
每个人都过感动的时刻,不管是看电影时被剧情感动,还是自己生活周遭所发生的感人事迹,这些动人的时刻,都会在心中留下美好的回忆。
还记得小时候,妈妈带我去欣赏一场音乐会,正式表演时,有好多人在演奏。而我对其中的一项乐器感到莫名的兴趣,我立刻问妈妈那乐器的名称是什么?妈妈告诉我:“那是大提琴”。从那天开始,我跟妈妈苦苦哀求想学大提琴,妈妈抵挡不住我的死缠烂打,只好答应了。从此以后,我每天不停的练习拉大提琴,加上老师的认真指导,让我进步得跌破大家的眼镜,自己也好高兴,总是陶醉在大题琴优雅的旋律中。
但这样的情景维持不了多久,遇到瓶颈的我,渐渐感到厌烦,不想再练大提琴了。就在这时,一股强烈想放弃的念头从心中悄悄的`跑出来。
一个晴朗的午后,老师放了一部影片给全班观赏,影片的主角是位东方脸孔的大提琴家,他不断的练习,遇到挫折时不退缩。最后,终于达到自己的梦想,成为世界上知名的大提琴家。
他在演奏时,拉出我从没听过的美妙旋律真是扣人心弦,余音绕梁!顿时,我深受感动,希望自己和他一样厉害。因而我再度燃起希望,与“挫折”对抗。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位就是举世闻名的大提琴家,华裔美籍的——马友友先生。我将以他为学习的对象,好好的努力。
想要成功不是一天就能办到的,必须要努力不懈,才可达成。直到现在我还是继续在练习拉大提琴,希望自己能和马友友一样,成为一位有名的大提琴家,也可以为更多人带来动人的时刻。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0
我崇拜的人,离我很近,从出生起,我就认识他,他智商超凡,高达250,身高158厘米,长得嘛,不算太英俊,也不算太丑,他不是别人,正是我林某人。
我的脸虽说长得不太帅,甚至还有点贱贱的样子,但智商绝对保证,不高不低,正好250,我用我的高智商做出了许多高智商的事。
比如说藏东西,这就是个要费脑子的技术活,你要考虑好几个因素,比如说:要藏在哪儿才不会被发现,如果这个地方很容易被发现,要不要做一点小小的伪装等,下面就来看看我藏平板电脑的'场面吧!
那天晚上,我玩了一个小时平板电脑之后,快睡觉了,老妈没来问我要,于是我便心生一计,把平板电脑藏起来,可藏在枕头下,床单下都是老招了,妈妈随便一搜都会搜到的,所以不能藏在这些地方。这平板电脑长得方方正正的,真像一本书,对了,书?超高智商的我想到了一条妙计。一滴水如果进入大海,那你就很难找到它,如果把一本书放入一堆书中,一时半会,你也找不到那本书,我就是把“书”放入一堆书里,这样老妈就不会发现了,我太机智了。
我智商高可不止体现在这儿哦!
我欠我朋友3元钱,我说借他几本漫画看看来抵债,他同意了。我借了他三本后,就不借了,他说是看六本抵债,我说三本就够了,他说是六本。我说六本是5元《漫画PARTY》,可我借给你的是《阿衰》、《星太大奇》、《葱头爱问问》的单行本,一本单行顶两合定本,他无语了,这家伙又被我坑了。
见证了我的超高超商,你现在肯定也对我无体投地了吧!不要太佩服我,我只是个传说。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父亲。他是一名高级工程师。
我父亲长得不好看,汉字脸偏方,发际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后移动。在人群中,他不是一个特别突出的人,但在工作中却是一个十足的领导者。
他总是为他的工作尽力而为。当其他员工在偷懒时,他正在修理机器。有时机器坏了,别人修不好。经过一晚上的挣扎,爸爸可以康复。似乎没有什么是他修不好的。
爸爸认为没有合适的地方给同事分发水杯。于是我苦思冥想,一次又一次地尝试,最后设计并发明了一台机器,让公司自动排出水杯里的水。
这台机器有十层,每层有五个轮子,一个轮子可以装五个水杯,同时可以装75个水杯!你只需要把水杯放在一个固定的位置,记住你的号码。当你再次喝水时,只需说出你的号码,机器人就会自动转到相应的`位置。这样你就可以得到你用过的水杯了。很好吗?
爸爸的公司为此给了他5000元。虽然他不是老板,但他像老板一样担心,好像在写自己的作文同一家公司。他也愿意帮助别人。当别人需要帮助时,他会尽力帮助别人。所以他在公司的人气也很好。每当爸爸需要什么,总会有人及时提供。
虽然我父亲工作很出色,但他的性格有点不好。买衣服和鞋子时,只要他觉得不好看,就不允许任何人买。我从不听取别人的意见,认为自己在每件事上都是对的,特别是坚强。为此,我们家经常爆发口水战。
有一些更坏的行为。就像昨天,当我完成补习班,父亲让我回家时,他甚至让我过马路,甚至翻过栅栏,以便靠近。上次下雨时,他抱怨我,说他回家晚了,因为我没有越过栅栏。真是太离谱了!通常他会跟我闯红灯,我每次都会阻止他。他总是说,“你是对的。你不应该闯红灯。最好停三分钟而不是一秒钟。”但好的话,坏的习惯是不会改变的。
我真心希望爸爸能改掉这个坏习惯,但他对工作的态度和认真专业的研究精神仍然让我很崇拜他。俗话说,每一寸都有自己的优点。我父亲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2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英雄,有的人崇拜伟人,有的人崇拜父母,但我最崇拜我的奶奶。
奶奶今年六十多岁了,身体也不是特别好。尽管自己已年过花甲,但她却还是那么孝顺,她总是尽心照顾着年过九旬的婆婆。我的婆婆患有老年痴呆症,但是奶奶从不嫌弃,一有时间就把婆婆接到家里来住。每次婆婆来她都把自己很好的衣服拿出来给婆婆穿。奶奶知道婆婆喜欢吃肉,就买来很多肉,做给婆婆吃。奶奶除了照顾年迈的婆婆,也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从我一出生,就是奶奶一手把我养大。以前,我没剪短头发时,她天天六点钟起来给我扎头发。现在,为了不让奶奶那么辛苦,我就把头发给剪了。但她还是对我千叮嘱万交待的,总担心着我。
奶奶的心肠可是特别的好。有一次,我们家楼下的那个邻居取了很多钱回家,可能因为他提的东西很多,就把那个钱包掉在了楼道里。我奶奶正好下去买菜,就在她的门前看见那个钱包。她捡起钱包,发现钱包里有很多钱,还有那个邻居的身份证。于是,奶奶就敲敲邻居家的门,见邻居没在家,就在那个邻居的家门前等了一个下午,最后那个邻居回来了,奶奶把钱包还给了他,他对奶奶说:“真是太谢谢您了,这是给我在外打工的女儿汇的钱,弄丢了就可不好了!”可奶奶却说:“邻居之间还说什么谢,这是应该的嘛!”
奶奶是一个乐观豁达的'人。如果谁家有困难,她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她每天都穿得漂漂亮亮的,我经常都会问奶奶:“奶奶,你穿得这么好是给谁看的。”奶奶说:“我是穿给自己看的!”虽然她这一生经历三、四次的车祸,身上伤痕累累,病疼满身,但是她还是很乐观地面对生活,每天都是笑呵呵的!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3
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挑山工的活很轻松,因为有些上了年纪的人也在挑山工的行列里。直到那次泰山游回来后,我对挑山工的看法改观了……
四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和爸爸妈妈相约到泰山去登山。我们到了山脚底下,拿着食物和相机,便登了起来。一路上,我们超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挑山工。看到前面的路上没有挑山工了,我心想:这些挑山工的活很轻松,还很熟悉路,怎么走得那么慢那?真奇怪!接着,我们看看风景,走走路,走到半山腰时,又累又渴,在路边找了个亭子坐下了。刚一坐下,我便发现我们旁边坐着刚才的挑山工。我很好奇:他们不是被我们甩得远远了么?难道有近路?
我带着一肚子疑问,问了一个看上去年纪较大的挑山工:“挑山工爷爷,你们的活重不重?重的话又为什么走的那么快?难道有近路么?”挑山工爷爷眯着眼,微笑着说:“小朋友,我们挑山工的活很重啊!但是我们不像你们,走走停停,我们只是专心致志的走路,并没有近路!”我听了挑山工爷爷的回答,又问:“既然活很重,你们为什么还要做呢?”“小朋友,泰山上是不是有很多旅馆、小卖部?”“是啊。”“那就对了啊,没有我们挑山工,山顶哪来的东西卖,哪来的东西提供给游客呢?所以,我们才要挑东西给山顶啊!”听了挑山工爷爷的一席话,我不由得尊敬起了挑山工,也暗下决心:以后我也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接着,我向父母喊了一声:“爸爸妈妈,我们登山去!”喊完,便拖着父母登起了泰山……
经过这次泰山游,我改观了对挑山工的看法。在这里,我想对挑山工说:“挑山工,你真了不起!”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4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好闺蜜——陈璐瑶。
长长的眼捷毛与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相呼映;小脸蛋、高鼻梁更增添了几分漂亮;修长的手指、苗条的身材……无处不让人羡慕。
她最让我崇拜的还是她优异的成绩。
有一次,我出题目问大家:“如果下节课是自选课,你选什么?”有的同学说美术,有的说上体育……然而,只有她一本正经,毫不犹豫地说:“数学!”这个回答超出了我的预期——因为几乎没有人选主科,更别说是枯燥无味的数学了!当然,她这么喜欢数学,成绩一定差不了。在这个学期的四次过关测试里,全班76个人只有她一个全是一百!但是每次一发卷子,错了不该错的`,她就大吼到:“该死的!”然后拿出各种和数学有关的书一页一页的找知识点……
她虽然成绩好,但发起疯来,谁也挡不住。
有时候,放学了,我们就在教室里画黑板。这时候陈璐瑶就说:“我来画黑板,你来擦,看谁赢怎么样?”“好呀!”这时,只见她一只手拿两只笔,在黑板上乱画。我擦一点,她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全身乱颤地把擦的地方补上。我们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擦和画,等到画够了,她一挥手:“走人!”就一溜烟没影了,等我回头看,留给我的就是一张上面画满了的黑板……
但最让我头疼和佩服的是她那一根筋的性格。
一天,她在写同学录,有一个是涂自己喜欢的颜色,但她却阴差阳错的涂了黑色,我不禁问:“你喜欢黑色呀?我记得你不是喜欢天蓝吗?”“噢!涂错了!”她惊呀地回答,但过了几秒钟后她挥挥手说:“算了,算了,黑色就黑色吧!”还有一次是我们在争论对错时,我把不用写的题目写了而且还全对,她却说“就算写了,那16分也加不了!”“我知道,但说着玩总可以吧?”我说“不行!”反正就加不了那16分!她生气地说“嗯——好吧,不和你争论了!”我对她无奈地说。哎,这一根筋的性格何时能改呀?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好闺蜜——陈璐瑶。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5
在我们班中,有三十九名学生,然而我崇拜的人只有一个——于东楷。
说起别的,于东楷确实不怎么的(di学生专用语),但在作文方面,我可一定要跟大家介绍一下于东楷,我们班的首席小作家。
当“律师”可要有证据呀,下面来听听我搜集到的于东楷成为首席小作家的“证据”吧!
有一次,杨老师让我们进行语文书上的续写故事——欢欢出走,我打开文档,一时脑子空白,不知些什么好。听着满屋子的“嗒嗒嗒”敲键盘声,我突然有了一点灵感,但是经过考虑,这个思路还是不太好。我不经意的回头一望,哇,于东楷已经写了大半章了,我才草草的写了几行,我自叹不如:“于东楷不愧是我们班的写作高手、小作家,能把一件区区小事,写的栩栩如生!”快要下课了,我抓住最后的十几分钟,终于完成了这篇习作,再看看于东楷,他皱着眉头,正在检查自己“大作”中的“垃圾”呢!
还有一次,老师给我们一整天让我们体验残疾人或病人等等生活,回家写日志,于东楷在学校里体验的很用心,在家里就写得VERY GOOD,我就让大家观看一下于东楷的“大作”片段:在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这漫长的道路,有时候是弯曲的,有时候是笔直的,我们身强体壮,是一个个活泼的少年,可是,大家想过没有,如果你是一名残疾人或者是一名神经病患者,你的人生将会怎样?
看看看,写的多么“多姿多彩”呀!于东楷的.其他文章也写的龙飞凤舞,笔墨生辉。在一年级到三年级的时候,于东楷的作文水平一直不如我,可现在,以于东楷的水平,虽然在我看来,还欠缺那么一点点(一丁点点),但我甘拜下风。
大家认识他了吗,我们班当之无愧的小作家——于东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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