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600字

时间:2023-10-18 17:37:15 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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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作文600字6篇(必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的作文600字6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书的作文600字6篇(必备)

读书的作文600字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伊索寓言》,刚读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放下书心中的感悟更是油然而生,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胆小鬼》,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人,胆子很小,生活条件很不好,却很贪财,总想得到不劳而获的.财富,一天他来到山上砍柴,累极了,背着柴火正准备下山,忽然发现在山脚下的一条小路上,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他立刻眼冒桃心,心里憋足了气,一溜烟跑到了小路上,跑到那个闪光点跟前,立刻傻了眼,原来是一只金色的大狮子正端坐在小路上,可是那头狮子一动也不动,他不敢碰,心想:这头狮子是雕塑,还是呢?他拍了拍狮子的屁肚,可狮子却稳丝不动,他高兴起来,赶紧向四同周巡视一遍,确定没有人后,就抓起“狮子”的前抓和后抓,可是它太重了,拿不起来,他好像聪明似的,心想人多力量大吗?我就多找些人来呗?可是当他带了一帮人回来后,却发现金狮子不见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能拖拖拉拉的。否则,什么事情都变的很糟糕的,有一句话说的好,“效率就是金钱”。做事要讲究效率,如果做事慢了,就什么事情也办不好了。这就叫做“一事无成”。

  记得是去年下半学期的一天,老师告诉我们:学校要举办作文比赛,请大家涌跃报名,我心想:作文比赛,到底是参不参加呢?如果参加又要熬夜了!可是不参加的话,又要面对老师失望的目光了?我心里犹豫不决,这时,老师说,准备参加的同学请站起来,我看见大部分同学都站了起来便也站了起来,可是当老师布置了家庭作业时,我就傻了眼,作业那么多,我不写了吧!

读书的作文600字 篇2

  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爱。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读书的作文600字 篇3

  一、让我们理解信的意义。

  当信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是温良和善,可以彼此沟通,互相帮助的。持此信念,则举凡天下,无处不可去,举凡诸人,无处不可为友。我之人生,为温暖之人生。

  当信人类自身一直萦萦以求的'为自由与平等。因我有自由,则得他人之尊重,因平等,我尊重他人。于互相尊重中,建一公正公平之社会。持此希望,则人生前途,不究自明,灿烂于前。

  当信人类之好奇求未知,为人类前进之动力。有此信念,则一切事一切境,不论已知未识,不论简单复杂,均不足以烦我扰我,均是我之新知识、我之动力。

  当信天下之大,可戒惧者甚多,且历代智士名人,我非能贤于彼也。顾己及人,不苛于人,诚惶诚恐,戒骄戒大,方能成事得进。惟精惟一,是为做事为人。

  当信我之人生,于时则一瞬尚不能,于人则六十亿之一,何足挂齿?若斤斤计较于小仇小恩小利,又何必生我?若纠缠于无人关注关爱,君何人焉?是心胸当豁达,一笑而过。

  二、解答我们从何处来

  生命的奥秘是什么,究竟是神、还是自然创造了生命,抑或是我们与非生物本来就一样,生命形式不同?

  三、回答我们来干什么

  为追求个人幸福?平天下,成就功德?探究自然之道?抑或布诸神之法?不死、轮回历劫以求超脱?

  四、给出我们应该怎么做

  尽人事,格物修身?求个人之自由?造社会之法制?听诸大人命奋斗?

  五、指出我们最终会怎样

  各人各取所需,各安所份?升天堂入地狱?身意不灭,随意自创世界?黎民不饥不寒,进退有依,万世开太平?

读书的作文600字 篇4

  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我小时候不爱读书,倒是爱听姐姐讲故事。姐姐很会讲故事,她每次讲完一个,我闹着让她再给我讲一个。她想不起来了,便让我自己找书读,她在密密麻麻的书柜中选了一本《格林童话》,我一看嘟起了嘴:“不要这本,字太多了!”她又选了一本《童话大王》,一看又不高兴了:“不要,姐姐都讲过这些故事。”姐姐有些不耐烦,丢下我生气地走了。我只好自己选,拿着什么就看什么。也就是这样,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常常看书看到废寝忘食的地步。每天,下课时,你会看到有一个身影在书架前寻找“宝藏”;吃饭时,你会看见一个身影还在津津有味地阅读;等到写时,别的同学都在构思,只有一个身影在“刷刷”地写。语文老师说,我是一个小书迷;英语老师说,下课后只有我坐在教室里;同学们说,书成了我的最好的伙伴。

  我借阅了教室里大部分的书。有一次我们的生活老师在三年级备课,我便去看看。刚进了三年级教室,我立刻惊呆了:他们书架上竟然有一整套《查理九世》!那可是我日思夜想的《查理九世》呀!说起这本书,我记得我的一位同学有一本《查理九世全集》,有三四本语文书那么厚,我便要来看了。约定好第二天中午还,可到了第二天中午,我只看到了《鬼公主的嫁衣》,我多么想看完呀!我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好话,就差下跪了。终于这位同学又宽限了我一天时间,我是上午看,下午看,吃饭也看……到了约定的那一天,我又故计重施了……我看到了日思夜想的书便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仿佛置身在漆黑无人的城堡中,不经意间抬头看见一个小朋友正准备关灯,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了原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教室。

  读书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的故事,明白了许多做人处世的道理。从书中获得了很多的乐趣。

读书的作文600字 篇5

  古人讲“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这并不仅仅在讲旁观者的感受,更是在提醒自己,不读书就会让灵性蒙尘。有人说,优秀的诗人和作家要通过阅读来修炼自己的精神“内丹”,普通人也是一样,需要通过读书来擦拭、涵养自己的“内丹”和“真气”。那些白纸黑字、带着墨香的书页在你指尖哗哗流淌,或记载着高深玄妙的思想,或传递着历史深处的信息,在你的脑海中排列为奇妙而华美的文字城堡。我们手捧书本阅读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教育、自我升华的过程。我们在阅读中将重新发现自己,这也正是“人文日新”的'真义。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里,每个人的身边都不乏擅长交往的朋友,但擅长独处的人可能就少了很多。如果说和他人相处是一项必备的社会能力,那么与自己相处则体现一种可贵的精神定力。太多人习惯了众声喧哗,却无法和自己平静地相处片刻。只有阅读才能给人这种能力。我们在阅读中学着和自己对话,正如我们在终极的意义上独自面对人生一样。在某种意义上,阅读是对庸常生活的救赎,让我们得以暂时跳脱出琐碎的眼前之事,对永恒之物进行片刻的凝望。而这,正是精神人格养成的过程。

  阅读也是为了和这个世界更好相处。我们提倡阅读,并非为了闭门不出、与世隔绝。阅读不是为了逃避世界,而是为了更好地拥抱世界、热爱他人。从阅读中,我们不仅在与高尚人物的灵魂对话,更能见识到比眼前的世界更深邃、更辽阔的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不仅包括人类已知的历史空间,也包括历代经典作家们营造的精神空间。通过这种思接千载、神游八荒的精神活动,我们将学会谦卑,也将变得柔和、平淡,收获一种“到凌云处仍虚心”的可贵气质;学着更深地理解他人与世界,更具包容心和同理心地看待这个世界上的诸种缺陷与不足。

读书的作文600字 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与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与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与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与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时,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一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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