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作文

时间:2023-10-25 14:57:12 同学 我要投稿

我的同学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同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同学作文

我的同学作文1

  我们班吧,可谓是汇聚了各路英雄侠士,有文静的,可爱的,搞怪的……而我下面要写的这位勇士让我记忆非常深刻,他以邋遢出名,我们背地里叫他“邋遢勇士”,大家这就随我一起去看看他吧。

  “快!快!快!把这条路让开,邋遢勇士要来了。”听到这句话,班里所有同学赶紧走的走,跑的跑,顿时间教室里就腾出来一条宽阔的路。门开了,大家的目光都盯着门的那边,突然一只黑乎乎的手握在了门上,同学们都小声嘀咕起来:“这邋遢勇士来了,我们可怎么活呀?”就在这时,邋遢勇士踏门而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得瘦瘦的`男孩子,只见他有一张乌黑的脸,仿佛好几个月没洗,就连嘴唇都是乌黑的,唯独有一双清澈的眼睛。

  他一进门,同学们纷纷捂着鼻子,皱起眉头,面对大家的举动,邋遢勇士并没有生气,而是平静地走回了座位上。

  虽然大家都很讨厌他,但是有一件事却让我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前往学校,但是在这路上我却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位老奶奶跌倒了,很多人都围上去看,谁也不敢扶,在围观的人群中,我看到了邋遢勇士,他焦急的挤进人群当中,伸出了黑乎乎的手,二话不说就把老奶奶扶了起来。老奶奶腿受伤了站不稳。人们见状纷纷议论起来:“这孩子真不懂事儿,不知道现在的人扶不得吗?”“你也不怕被讹钱?”邋遢勇士不理会他们,见老奶奶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从兜里掏出了破破烂烂的钱跑向了最近的药店。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

  虽然邋遢勇士他的外表是真的邋遢,但是他的心灵却是那样的纯洁!

我的同学作文2

  在我们班中有一位活泼好动的同学,她总是扎着马尾辫,但有时他的头发也会乱成一片,她有着一张精致灵巧的小脑袋,时不时地会灵光一闪,想出几个鬼点子。

  与其说他活泼,不如说她有些疯。每天早上,一来到教室,她就热情地与班上每一位同学打招呼,要知道全班七十多名同学啊。她的语气也挺怪,有种说不出的滑稽,但他总能逗笑大家。

  与其说她乐于助人,不如说她喜欢跑腿。大班里,只要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就立刻会出现在你面前,不管她离你多远。上体育课时,她总喜欢帮别人捡球,虽然有时忙得灰头土脸,但也不亦乐乎。发作业本时,她也第一个冲上去,抢过作业本,乐呵呵地发着。她从来不会说拒绝,几乎每次要帮忙的事都是她去做。比如什么卫生区没人打扫了,她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一个扫把就跑下去,再比如什么上课没人回答问题了,她就会把手举高,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总会被老师批评。

  与其说她善良单纯,不如说她傻得可爱。平时,同学们都会让她去做一些在背后默默付出的事,而自己却去做面子上的事。比如明明是她帮我拿的水杯,但回到教室里却被别的同学拿去给了我,还说了几句讨好的话。再说吧,有次她递给我一支笔,“这不是我丢的那支吗。”我很惊讶也很感激她,但她却说:“别谢我,这支笔是别人帮你找到的。”她完全可以将这功劳归为自己,但她并没有这么做。

  她,就是这么一个活泼外向又幽默风趣的人,就是这么一个乐于助人,善良无私的`人。我很喜欢她,也很珍爱与她的这份友情。她在我哭泣时逗我笑,我孤独时陪我闹。她总是会说“好人一生平安!”嗯,好人会一生平安的。

  你想知道她是谁吗?她不是——活宝赵雪潼!

我的同学作文3

  大家好,今天我要向你们隆重介绍我的一位同学,她是谁呢?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小巧挺立的俏鼻子,还有一个红润润的樱桃小嘴。你们猜到她是谁了吗?她,就是我的同学兼朋友——芦琪越。

  我和她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我们的想象力都很丰富。我们共同发明了一种名为“小人”的`游戏,说是“小人”,其实就是一种手指游戏。为什么我们给它起名叫“小人”游戏呢?我们在拍照时总喜欢拍一个pose——“V”,只要把“V”倒过来就成了一个“小人”了。虽然说它是“人”,但有脚没手,所以所有的“小人”都是不完美的。当然,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小人”游戏的事,那就来董子的“小人”讲坛,且听下回分解。

  其实,“小人游戏”只是我和芦琪越的“二大发明”之一。另一大发明是编诗。我和她最擅长编什么“偶成”。比如《夏日偶成》、《作业偶成》、《体育课偶成》等等。印象最深的就是《夏日偶成》:夏日不觉晓,处处蚊子咬,白天暴风雨,晚上睡不着。这种日子贬,何时了之了?(芦琪越编)热得烦心躁,爽河不低热。夏日太漫长,还是春天好!(董源编)。也许你们看不懂,那我就来一一分解:夏天真不好,天天都有一大群蚊子来咬我们。白天倾盆大雨,晚上有蚊“嗡嗡”,彻夜难眠。这种日子实在不好,什么时候才能消失呢?天儿太热,游泳后、吃过冰激凌还是热。夏天不仅不好,而且太漫长,所以还是春天好。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我和芦琪越一定是幽默大师的后代啊!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们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度过这快乐的每一天。

我的同学作文4

  何婧瑜——我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聪明又漂亮的女孩子。她有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天天都绑着两个小辫子,走路的时候,两个小辫子一甩一甩的。她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长长的,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眨一眨的',就像那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

  她这个人十分聪明,学习很好。记着有一回,有一道题目我不会做,我就跑去问她。那道题很难,我想了很久都想不出来,我以为她也不会做,可她一下子算了出来。在那一瞬间,我特别敬佩她。她教会了我,可我忘记了跟她说声谢谢,现在想起来,我特別惭愧,唉!当初怎么能不对她说声谢谢呢?

  她很热心,常常帮助同学。上次我的学生证找不到了,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我的车费也放在学生证里,弄丢了,我怎么回家呀!)她突然走了过来,奇怪的问我:“谢怡冰,你怎么啦?”我把事情告诉了她。她对我说:“哦,是这样啊!来,我和你一起找,也许能找到,如果不能的话,你还是告诉你的爸爸妈妈吧!”我撇撇嘴,找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在我和同桌的桌中间找到了,我十分开心,连声说道:“谢谢你,谢谢你了……”“不用谢”她笑着对我说:“别再弄丢了,还好现在找到了呢!”我套上学生证,开心地说:“嗯!嗯!”

  这就是她,我的好朋友——何静瑜。

我的同学作文5

  彭梓旭是我们班阅读中的王中王;表演中的小达人。长着一张白白胖胖的脸蛋,一双大大的眼睛,还戴着一副眼镜,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正适合阅读、表演。

  彭梓旭读书的兴趣很浓厚。每天早上、晚上、课间只要有一点业余的时间,就把课外书拿起来津津有味地看着,连同学们在他身旁追打皮闹,他却不知道。周六周日我打电话向他请教一个高难度问题,他却没有听见电话的响声,周一我去问他为什么没有接电话,他很抱歉地说了一声:“对不起,那时候我大概在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们和彭梓旭围在一张课桌上,来问彭梓旭几个问题。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你一年大约可以看多少本书?”他自豪地告诉我们:“三百多本。”听了全都大吃一惊。我们继续问:“那你最喜欢哪本书?喜欢哪个作者写的书?”他流利地说:“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最爱读杨红樱的作品。通过几个问题,我们对彭梓旭佩服的五体投地。

  彭梓旭的看书面十分广泛。不管什么书拿起来就看。比如说:”文学、地理、科学……只要摆在他的面前,别说是杂志都要拿过来翻两下。

  彭梓旭不仅喜欢读书,还有音乐方面的天赋。

  一开始,他妈妈给报了钢琴班,彭梓旭原本不想学,后来学了一段时间,找到了钢琴的乐趣,所以他越来越喜欢音乐。

  在一次数学课上,有7个水瓶发出不同的声音,彭梓旭上去弹了一首歌,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在轻听着美妙的音乐,结束了,同学们在不停的鼓掌。

  学了钢琴,他的音色慢慢地越来越好,在几百人争斗中,终于通过了选拔,彭梓旭被选入了合唱团,严格参加训练。

  听了我的介绍,彭梓旭被评为“阅读之星”和“表演之星”再合适不过了。

我的同学作文6

  我的好同学,就是我们班的何致阳,他有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俊俏的鼻子下有一个红润的嘴巴。

  何致阳有一双敏捷的双腿,他是班里的“小飞人”,他学习非常好,是班里的学霸。

  他每一次训练时,他都严格地按照老师的'方法去做,高抬腿,体前驱,他都做得非常认真。老师要他做高抬腿,见他做好准备动作,他的动作时那么标准。老师一声令下,他以最快的速度、最标准的动作冲向了终点。有一次,在星期五下午的田径兴趣班,我跟他比赛跑步,说起跑步,我也不赖。开始之前,何致阳眼严肃地看着终点,又看了我一眼说:“我是不会输给你的。”我被他吓到了,心里有些害怕。开始了,他一下子就冲向了终点,我跑不过他,只好认输,心里想他跑步那么快,长大应该是一名运动员吧!

  说他学习好,那是一定的,我跟他比,我的“重量”就像一张纸。有一次数学测验,他是全班的前三名,90分以上,我很佩服他学习那么好,我下课去问他改错,我以为他会说你去问其他人吧,可他微笑地对我说:“你哪道题不会?”我慢慢地一个个指出来,他仔细地跟我讲解,“不是,这道题选A,不是B。”他仔细地一道一道跟我讲解。很快,他就给我讲解完了所有题。他助人为乐的精神令我佩服。

  何致阳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和助人为乐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我的同学作文7

  天上的星星有无数颗,它们常常在一起眨眼,透出光芒;蓝色的海水有无数滴,它们常常一起舞蹈;顽强的小草有无数株,它们常常互相鼓励活下去;我有我的同学,我们常常一起开怀大笑。她是我三四年级的同学,她总是把自己打扮的很整齐,白皙的脸蛋,眼睛格外水灵,她的嘴巴就如同她的心情的晴雨表,开心时就发出吸引人的笑容,伤心时则嘟着嘴巴一言不发。

  她很乐于助人,记得那是一个下雨天,放学了大家都撑开了自己带的伞背上书包回家了,而一个同学没有带伞,站在教室门口,眼看雨下的越来越大,心里紧张急了却又不知如何是好,就在那一刻她向那个同学走去说:“我送你吧,我晚一点没关系的。”并面带微笑的看着那个同学,眼睛中充满了善良,高鼻梁下的眼睛片上有几滴雨珠,看着那个同学充满感激的眼睛说:“好啦,走吧。”牵起她的手消失在我的视线中。心中想到:不愧是班长。

  她也很会管理班级,那节课老师因为有事来不了就改成了自习课,她拿着一本书和一支笔坐在讲台上,管理纪律也很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她把吵的人名字写在黑板上,要是写了还很吵她就会大声的叫一下一个人的名字并站起来很严肃的看着那个同学说这是一次提醒,下次就没有机会了,要是还是很吵她就会把一名很吵的同学拉上讲台,让他站在讲台边上,因为当时年龄还小,都会感到很害羞所以大家也都不再讲话了。

  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很刻苦的'人,虽然她的成绩很好,但是她很努力在别人嬉戏打闹的时候,她总是捧着一本书认真的阅读,这也是她和别人的不同之处。她就是我的朋友,是快乐的来由,是帮我抹掉眼泪朋友;是受伤时给我温暖的朋友;是天塌下来,原意为我撑着的朋友;是掉队后拉起我就往前跑的朋友。

我的同学作文8

  我有一个同学,她是我的好朋友。她个子不高,手腕上带着一块米兔牌子的粉红色手表,每次看到她,她总扎着一个马尾辫,穿着一身休闲服,她的名字叫何思语,性格非常文静。

  她有一个非常好的品质,就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来到小荷上课,刚刚上课需要修改作文,发现笔忘记带了,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发现笔的一点痕迹。我着急地又从口袋里搜了搜,心想:完了完了,写作文时没有笔可怎么办?就在我束手无策的时候,何思语见我慌张的样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奇怪地问道:“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又着急又慌张的样子?”我扭头一看,何思语满脸疑惑,原本弯弯的眉毛此时皱了起来,用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盯着我,我叹了口气回答道:“我没有带笔,你可以借我一只笔吗?”“当然可以了,你怎么不早说呢?给!”何思语边说边从文具盒拿出一支可擦笔递给了我。我接过笔,激动地连忙说“谢谢”。

  何思语不仅喜欢乐于助人,她还喜欢看书。

  一次下课后,我带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当我一看完时,何思语就立马跑过来问道:“可以给我看看吗?我也很想看这本书。”“当然可以!”说完我就把书递给了她。她一拿到书就立马翻开看了起来。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到楼下玩,只有她一个人在安安静静地看书,我看到她这副专注的样子,我心想:真是一个“小书迷”。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又文静又惹人爱的小女孩。

我的同学作文9

  如果提起“麻辣”这个词,就会让人想起那些美味的美食,如麻辣香锅、麻辣鱼等等,可是如果加上双引号,这个词的意义就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它便成了一个描写火爆性格的词了,如果说性格火爆的话,就会令我想起一些人,他们都十分的“麻辣”。

  在我的众多同学中,这个“麻辣”称号非于轩莫属了,关于她的火爆性格记录,可是数以千计呢。

  有一次,我后桌孙钰涵正在玩,被杨老师发现了,他被点名批评后,便不再玩了。可是不大一会儿,他又开始玩上了,但杨老师没有注意到他,这时他的同桌于轩却没有放过他,只听“啊”的一声惨叫,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杨老师马上训了孙钰涵一顿。

  课后,孙钰涵对我说:“于轩掐人太疼了。”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段画面,孙钰涵正玩得不亦乐乎,突然胳膊一阵巨痛,只见于轩用两根手指一把掐住了他的胳膊……为此,孙钰涵再也不敢和于轩一桌了。

  还有一次,于轩和孙钰涵掰手腕,孙钰涵身体强壮,于轩虽然个子很高,但毕竟是女生,我心想:一定是孙钰涵赢。可是,双方比拼了好长时间,竟然于轩赢了。事后我问孙钰涵:“为什么你输了?”他什么也没说,让我看看他的手,原来,于轩是边掐边掰的'。

  最有趣的是她经常追着那些男孩子在操场上跑来跑去,有时候在操场上要跑好几圈才会停下来,当然,我一直都是旁观者。

  于轩果然是当之无愧的“麻辣”同学啊,我坚信,她一定会继续增加她的伤人记录的。

我的同学作文10

  她,个子不高,性格比较内向,和我一样:上课从不发言,除非老师叫。“申”字型的脸,黑葡萄似的大眼睛,隐约透漏着我们俩深厚的友谊,不太长的小辫扎在中间,一般般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白皙的皮肤,大大的耳朵,有福!

  我和她只认识了不到一年,却像旧曾相识的老朋友,缘!我们最初的相识是20xx年9月份,那时刚分了班,大部分同学都不认识,我忘带了一样东西,她的座位离我近,我只有向她借。没想到她竟大方的给了我,我当时想:这个女孩与我素不相识,却肯慷慨解囊——借给我,真是值得交朋友。渐渐地从我们一起进步,一起做游戏,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发展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她最擅长要数绘画了。每节美术课,不论是画画还是手工,她总是认真对待,一丝不苟。尽管我们已经认为她做到近乎完美了,但是她还是继续做到完美。所以,下一节美术课,她的作品总是让老师表扬,再向全班同学展览,换来的,总是啧啧称赞。

  她的钢笔字写的特别好。横平竖直,方方正正,而且从来没有污点,看了之后就像是十分饥饿的人吃上了香甜可口的'饭菜。

  她总是穿着牛仔装,给人以清新、俊俏的感觉,一看就是一个运动女孩,显得十分可爱、调皮。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

我的同学作文11

  相传,六一班奇人百出。而我接下来要介绍的这位神人,可谓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遇到他也只能用一诗赋:勉从座位暂栖身,说到吃货惊煞人。巧借犯贱来掩饰,肥胖肚子挤死人。

  “叮铃铃”下课铃伴随着同学们的谈笑声响起。小浩浩立刻按耐不住自己,眼珠在眼睛里咕溜一转,用那肉嘟嘟的小手一撑桌,粗壮的大腿把凳子向后一踢,螃蟹似的来到了开饭区。不一会儿,一盘“全宴”就打好了。“叮咚咚”他迈着他那粗壮的大腿回到了位置上。真是“浩浩一来,地板抖三抖”啪,一盘“全宴”被他重重地放在课桌上,汤汁四溅,他一慌,赶紧俯下身子,趴在桌上吸汤喝。还不时发出那种令人鸡皮疙瘩掉一地的`声音。接下来就开始了他的狂吃:一手端着餐盘,一手捏着勺子。将他那能与肉包子相媲美的脸深深地埋进餐盘,张开他那“血盆大口”一口饭,一口汤,一口菜。三下五除二,一盘就被搞定了。摸着自己胖似气球的肚子,靠在后桌上,打了个嗝,小眼眯着,似乎还在回味刚才的美味。“嗯?”他疑惑地浓眉一压,头一下转到身后。“哇!”一声尖叫。“小李子竟还没开始用餐,那我就不客气了!”只见他掌心摩擦了一番,伸出那又大又红的舌头性感地把嘴旁的油渍舔干净,眼睛斜斜地向四周扫视了一番,见没人望见,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将小李子的餐盘中的鸡腿偷走,肥胖的沾上油,活似一只油猪脚。随后,他便开始津津有味地啃起来。“嗯——嗯!人间美味,抢来的东西就是好吃点的。”他说着,又啃了起来。

  阳光斜斜地洒下,映照着那个吃货的餐盘。

  怎么样,浩浩就是这样一个人,自己吃完,还要去抢别人的。这就是小浩浩,若要问其人,便到六一瞧!

我的同学作文12

  我的同学叫刘宣辰,今年13岁,属猪,在宝塔区第七中学五(1)班上学。

  他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高鼻梁下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走在大街上,总是面带微笑,大家都说他是小帅哥。

  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一次,一位同学没有带笔,他二话不说就给那位同学了一支笔。还有一次,一个一年级的小孩被两个三年级的同学欺负,他上去就批评了那两个三年级的同学。

  他的爱好是打篮球。有一次我们在球场打篮球,打了好几个小时,我们都回家了,他还在那里打,直到他的爸爸妈妈去找他的时候,他才回家。第二天我们问他打到几点,他说:“昨天回去的有点晚,也就快11点了吧。”他也太爱打篮球了!

  他还是一个尊老爱幼的人。有一次,他去坐公交,等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座位,他刚坐上去,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上了车。他一看,便面带微笑地对那位老人说:“老爷爷,您坐这儿吧!”老爷爷说:“没事,你坐吧。”他又说:“老爷爷,您坐,我下一站就到了。”可事实上,他比老爷爷下车还要晚。

  他的理想是去NBA打球,为了这个理想,他天天在球场上练习打球,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家。

  这就是我的同学,如果你想和我这优秀的同学交朋友的话,就来宝塔区第七中学找他吧!

我的同学作文13

  我们班有41名同学,每个人都是一朵独一无二的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就跟随着我的笔尖来了解吧。

  她,是我们新转来的一位女同学。她身材矮小,皮肤白净,一双圆溜溜、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小巧的鼻子和淡红色的`嘴唇,在她的脸上显得极其“和谐”。最让人羡慕的是她那一定乌黑的,蓬松的头发,还有那齐刘海,搭配在一起,简直妙极了。

  她的数学成绩一直都很好,最少也能达到九十分以上。这和她的学习习惯有关吧。每次,她的数学课堂作业本上的字写的都很漂亮,让人看得很舒服。作业本上的正确率也很高,本子上总是能看到用红笔写得鲜艳的大大的“A☆”,有时还能得到“A☆☆”。她做题目时也是认认真真的,她总会低下头,默默地做自己的事情。

  她也不会跟人斤斤计较,所以很多同学都喜欢和她聊天,成为她的朋友。她回答问题时的语速也很有特点呢,总是不紧不慢的。答题也很完整,分析得也很透彻。她很爱笑,虽然在老师面前有时是一本正经的,但私底下却是个很爱幽默的人。她笑起来也很好看,嘴角稍稍网上咧,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一双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好像在动什么“歪脑筋”。真是鬼精灵一个。

  她,就是这么一个人。了解了她,是不是很想知道她的名字呢?那我就大声告诉你:她就是林——文——鑫!

我的同学作文14

  我有一个同学叫秦朗,他是20xx年出生的,因母亲身体差,他提前两个月就出生了。当时他不足两斤重,因此他的体质较弱。

  他上学后,就是他爷爷在照顾他的生活。他七旬的爷爷担心孙子在学校吃不好,就给校长提了个建议:“我的孙子身体差,他的父母也不在家,您看我每天都给他送饭来吃,行吗?"校长听后很感动,就说:“可以,没问题。”就这样,这位爷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给孙子送饭。

  可是有一天,刮着狂风下着暴雨,泥巴路坑坑洼洼,一步一滑,很不好走。他的'爷爷又怕孙子饿着了,穿上雨衣,跑到公交车站等啊等,等了好久,还是没有车。情急之下,

  他的爷爷只好冒着倾盆大雨向学校赶去。

  秦朗在教室里等啊等啊等,不知过了多少时间,等同学们都吃完后上来了,他的爷爷还没有到。老师便问他饿不饿,要不要到食堂打饭去吃。他摇摇头说:“爷爷应该马上就到了。”透过窗户,他看了看外面,突然发现爷爷正冒着大雨急冲冲地跑上了楼。

  一进教室,他的爷爷就连声说:“孩子,饿坏了吧,对不起,我今天来迟了,下雨路滑不能骑车,又没等到公交,所以慢了些,你快吃吧!”他看到了自己七旬的老爷爷浑身湿漉漉的,眼里不禁闪着泪花,但却微笑着说:“我不饿,爷爷”。爷爷打开了一层又一层的包装,拿出了饭盒,端出热腾腾的饭菜。我想,那每一层都应该是爷爷对他的爱。只见秦朗含着泪吃完了那盒饭。看到这一幕,我也感动得热泪盈眶。

  爷爷等秦朗吃完饭,就离开了我们的教室。望着他爷爷离去的有些佝偻的背影,我心想:啊!爱可真伟大,爱可真无私!爱是有温度的,所以爱是任何东西都不可代替的。

我的同学作文15

  柳禅是一个特别爱吃的大吃货。柳禅看到任何东西都会想到吃的,比如看到橡皮就想到巧克力,看到保温杯就想到薯片桶,总之没有他不吃的东西。

  一天上数学课时,柳禅闻到了一股香水味,他闭着眼睛,鼻子一抽一抽的,搜寻了一圈后,摇头晃脑,自言自语:“到底在哪里呢?怎么这么香!”又一次上作文课时,柳禅闻到了一股淡淡水果味,他眼睛冒着金光,马上像猎犬搜寻猎物一样寻找起来,把教室扫视了一圈,柳禅终于发现了香味的`来源。

  原来是黄茜茜的橡皮发出来的香味。“茜茜,把橡皮借我一下,好吗?”他谄媚地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露出可怜兮兮的眼神。黄茜茜没多想,立刻将橡皮递给了柳禅。柳禅一把夺过橡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吞下了橡皮。“你干嘛!”黄茜茜插着腰,红着脸,跺着脚,怒气冲冲地拽着柳禅的衣领:“你还我橡皮!你给我吐出来,吐出来!”

  两人就此展开了一场口水大战,“你赔我橡皮,”黄茜茜不依不饶,怒瞪着眼睛“快吐出来。”“我就不赔!”柳禅梗着脖子叫嚷,“就不赔!”,用不屑的眼神看着黄茜茜,“一块橡皮有什么值钱。”

  “唉,你们不要吵啦,”这时桂小宝摇着他的香水宝扇,走了过来,“不就是一块橡皮嘛,有什么好吵的。”

  突然柳禅闻到了桂小宝香水宝扇的味道,身体一跃扑向宝扇,一口咬了下去。宝扇四分五裂,东一块西一块地掉了下来,桂小宝看见自己心爱的宝扇被咬破了,顿时瞪大了眼睛,加入了他们的口水战。

  三个人吵得不可开交,“你赔我宝扇”,桂小宝声嘶竭力地喊:“快赔我橡皮”,王茜茜气得七窍冒烟,舌头都打卷了,“吐,吐,吐出来——。”不赔,不赔。”柳禅气定神闲地晃着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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