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作文14篇(精华)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好朋友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就是我的布娃娃。
她叫甜心,长着一对大眼睛、长睫毛、一个高鼻子还有一口樱桃小嘴。她的头发乌黑乌黑,上面别着一个草莓发夹,可爱极了!她身穿桃红色长裙、黑色长裤和粉红色的鞋。她身上有好多优点,比如:有一天,我在写作业,她在看书,我们各干各的事,我有点待不住了,想和她说话,可甜心摆摆手,要我专心写作业。还有一天,我正在家里画画,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就我一个人在家。突然,“砰”的一声,门口有人在说:“快开门,我是来送水的!”我想到以前妈妈总是来要水,这次也是吧!于是,就想开门。甜心却说:“不要去,不要去,先从猫眼看看是谁?”我从猫眼一看,吓了一跳!是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一点都不像来送水的!过了一会儿,男子走了。我抱着甜心又亲又夸。
甜心是我的数学老师。有一天,我在写数学题,忽然有一道题不会写了,急得我眼泪都掉下来了,可一看甜心那“不着急,慢慢想”的眼神,这道题很快就答出来了。
甜心是我的`“心灵咨询师”。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86分,爸妈把我狠说了一通,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我抱着甜心哭着坐在床边,甜心让我把为什么考不好的原因说出来,我慢慢地说了出来,还没等我说完,我就向爸妈道歉去了,回来一看,甜心正在床边会心地笑呢!
甜心是我的体育老师。有一阶段,我的仰卧起坐总是起不来,甜心每天晚上都和我一起练,我一起不来,甜心就说“加油”!看着她对我“永远加油努力”的眼神,我不由自主地起了48个,我非常开心,拥抱着甜心入睡了。
甜心是我的“饭菜老师”。她每天看着我吃饭。有一阶段,我吃菜很少,甜心就给我“不吃饭菜,长不高”的眼神,只要我一不吃菜,甜心就看我,从此,我的吃饭也在一天天好。
甜心是我的“看书老师”。有一次暑假,我天天和爸爸看电视,一点都不看书。甜心着急了,天天用“不看书,没知识”的眼神看我,我害怕了,每天和她一起看书,学了好多知识!
甜心是我的“勤奋老师”。有段时间,我总是不主动地学习。甜心就用“不勤奋,学习差”的眼神看我,看得我再也不敢不勤奋了,所以,我的成绩越来越好!
……
甜心是我的好老师,她帮我改掉了好多毛病,我真得应该好好谢谢她。我已经长大,不再玩布娃娃了,她可能被我遗忘……但我一定会记住她对我无私奉献的精神!
谢谢你!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的名字叫做黄晨宇。黄晨宇今年12岁了,长得虎头虎脑,胖胖的,挺可爱。他的头发又黑又密,好像一片茂密的小森林,鼻梁挺挺的……可是他脸上最有特点的'地方那就是那双小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了。每当黄晨宇哈哈大笑的时候,他的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那样子可真逗人!黄晨宇和我是一对形影不离、亲密无间、患难与共、互帮互助的好朋友,我们在同一个幼儿园玩耍;在同一个学校读书;在同一个小区里生活。去年暑假里,黄晨宇参加了羽毛球的训练,练得全是肌肉,脸上的肉也乖乖地跑掉了。黄晨宇和我最喜欢打篮球了,我们在班级里也算得上是“篮球小高手”了。这不,又有人来挑战我们了。每个队有5个人,他是“超音速队”的队长。他要求每一个队员要把这场比赛当作全国大赛来看待,全力以赴地打好它!黄晨宇十分要强,对自己的要求很高,所以他也要用尽全力。
“加油!加油!加油!”我们围在一起为自己鼓励。比赛开始了,黄晨宇先抢到了球,为自己的队员起了一个好头。之后,他左右晃动,制造出一些假动作,突破了对方的防线,用一个三步上篮轻轻松松地进了第1个宝贵的球。接着,经过了几次的传球,20号队员(也就是我)又用了一个灌篮争下了第2球。因为黄晨宇的技术还不错,所以他连续使用投篮、灌篮、三步上篮等招式进了5球。对方“火龙队”的队长也是个狠角色,光是一个人就进了6球。两个队不分上下、你追我赶。
只有2分钟了,这时的比分是16比17,我们落后1分,垂头丧气,对方却得意忘形。我和黄晨宇想:我们一定不能输!他鼓起了勇气,趁对方疏忽大意的时候,抢到了球并把球传给了我,我在3分线外奋力一投,球进了!就在这时,比赛结束了,比分是19比17,“超音速队”获胜了!我们队的队员们都拥抱在一起,快乐地欢呼着:“哦!哦!我们赢喽!我们胜利啦!”大家的心里比吃了蜜糖还甜,无比地激动,无比地快乐,无比地自豪。黄晨宇和我的篮球技术都不分上下,配合地十分默契。这就是我篮球技术不错的好朋友——黄晨宇。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
我有一位小伙伴,她是我的好朋友,她从幼儿园直到现在读小学四年级也一直是我的好朋友,她就是马东琳。
她是一位可爱、漂亮、纯真的小姑娘。我来介绍介绍她的长像,她的头圆圆的,瓜子脸,头发非常长,可以说是全班最长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女孩子比她的头发长,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双能说会到的樱桃小嘴巴。
她的性格温和,不会偏偏计较,上次幼儿园时,我把她心爱的东西摔坏了,她温柔的对我说:“没关系,下次小心一点就行了。”她对人非常亲切,很会关心别人,幼儿园的时候,上体育课,我在跑步,不小心摔了一胶,下课的时候,马东琳跑过来,紧张得说:“廖丽滢,你的腿疼不疼,要不要去看医生?我说:“啊!谢谢你,我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摔了一跤罢了,没事的,马东琳皱着眉头对我说:“不行,你一定要看医生,直接把我拉去了。
马东琳她的字写的非常不错,记得一年纪的时候,余老师表扬了马东琳的字,我非常佩服和羡慕,我决定要把字练好,我现在的字也写的不差呀!我还有一点佩服马东琳的.就是她积极参加给种兴趣班,培养特长,她报了合唱队、电脑班、鼓号队等等,都是一些可以培养特长的班,马东琳很喜欢培养特长,她长大一定能找份好工作,合唱队可以培养唱歌,在唱歌方面她也很出色,电脑班可以把电脑水平提高,电脑也很好,鼓号队可以培养打鼓,也坚持去排练。马东琳就是上课有点开小差,乱动小动作,被老师提醒,我希望你可以改正。
我和马东琳也会吵架,她有两个特点,就是不耐烦,和容易生气。鼓号队有一次排练,我叫马东琳站过去一点,想不到马东琳旁边的人往这边挤了一下,我又叫马东琳过来一点,马东琳就不耐烦了,就说:”哎呀!有叫我站过去,又叫我站过来,烦死人了,还有一次,我们玩游戏,玩踩脚,我就踩了马东琳一下,她要退出了,下一局才轮到她,她生气了,用一种眼神来看着我,心里好像在想:哼!踩我,不和你们玩了,就自己回家了,这就是我想马东琳改正的地方,人要学会大度一点,不要动不动就生气,虽然我说以前幼儿园的时候,马东琳不偏偏计较,不过现在长大了,就有点计较了。
我最喜欢学校下午放学的时候和马东琳她们一起去荔香公园玩游戏了,在那个时候马东琳才好,什么都给我们玩,带了一些玩意也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和马东琳的友谊是没有什么可以相比的,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有7年了,很快就到8年了,时间还过的真快,我相信长大后我还记得马东琳,马东琳还记得我。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4
我有一个好朋友,高高瘦瘦的,她总想让别人觉得自己很勇敢。比如,她会到处和别人说:“在我家,看到蟑螂,是我第一个抓的,我妈都不敢呢。上次班上有个同学吐了,是我第一个去拿拖把的。”其实,她很胆小,这正是我讨厌她的地方。
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去“秘密基地”玩游戏。一路上她问了我好多问题:“我们玩什么游戏呀?老鹰捉小鸡?”“不行,2个人不能玩。”“阿里阿里巴巴?”“太幼稚!”
很快,我们就到了“秘密基地”。她跑出去侦察情况,突然听到她大叫一声:“啊你看那有有有老鼠。”她赶紧跑回来,躲到我身后,微微探出她的头,用她发抖的手指了一下前面的草丛,说:“那那个,啊!”我瞪大眼睛,哪里有老鼠,什么动静都没有瞧见,只看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躺在那。我抓着她的手,对她说:“别怕,你看!”她慢慢地把头伸了过来,眼睛还是紧紧地闭着,过了一会,她先睁开一只眼,再慢慢地睁开另一只眼。“只是个塑料袋,别怕。”。我牵着她走过去,她看了以后什么也没说,只是脸红了!我心想:“真胆小!”
我们玩了好久,准备离开。她看到外面下小雨,居然哭了:“呜呜我们回不了家了!呜怎么办,怎么办?我们我们没带伞,等会出去会被淋湿的。”我心想,只不过是小雨,为什么要哭呢?真是胆小!不过,谁让她是我好朋友呢,我安慰她说:“没关系,我们快点跑回家去就不会淋湿了。”她擤了一下鼻涕,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说:“真的不会么?”这下,我不耐烦了,有点生气地回答:“不会,真的不会,快走吧!等会要下大雨了。”我们跑啊跑,跑到一半时下起了大雨。她停下来,又哭了起来,这次比刚才可大声多了。她的脸通红通红,脸上的眼泪、汗水和雨水混在一起,都分不清了。这次怎么安慰她都没有用,她坚决不跑了,就蹲在地上哭,我只好在雨里陪着她,心想你可真是个讨厌的.家伙!等她心情好一些了,我拉她走进一栋楼里面,为了哄她开心,我们在里面玩了手表的游戏、阿里阿里巴巴的游戏一直玩到雨停了,我急忙拉着她跑回家去。
是的,这位朋友什么都好,就是太胆小了。我讨厌她的胆小,但是她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我们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5
姜海晴是我的邻居,也算是我的铁姐们儿,我们虽然不同校,但也无话不谈。
她长得十分可爱,胖嘟嘟的小脸让谁看了都想上前摸一摸,眨巴着两只大眼睛,要是从这里掉下几颗珍珠来,那可谁都受不了。嗅觉灵敏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总也闲不住的嘴。
海晴也有一个极大的“优点”―嗜睡。如果你想找她啊,那请11点以后吧,11点以前她绝不接客,因为那时,她正跟周公约会呢!更可气的是,他居然在房间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道:本小姐11点之前谢绝接待一切客人(除周公外),有事11点之后找我,谢谢合作。
看她一天总在被窝里泡着,那房间的干净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吧。她的房间可是乱得一塌糊涂,如果每人催她就原封不动,不过,就算收拾了,不到半天,又完壁归赵。我每次到她的房间时总会被一些不名物体绊倒,有一次,我一进屋,也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随之就像滑旱冰似的“蹭”地想前滑了过去,然后就趴在了地上,脑门上立刻起了一个大包。可她却幸灾乐祸地说:“呦,小的不知周小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恕罪。呀,周小姐何必行此大礼,小的可承担不起啊!”她这一番话气得我牙根直痒痒。可你们知道我踩的是什么吗?保你们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我踩的居然是肥皂。不过还在那时在寒假的时候,非则我就没脸见人了。
海晴的'“光荣”事迹还不少呢,你听我给你娓娓道来。
海晴虽然喜欢音乐,而且家也有电子琴,可却从来没见
她弹过。有一次我去她家,刚要敲门,一阵阴森森的声音却“扑耳而来”。“你―想―干―什―么?”我转过头来,看到里一副“吓死人不偿命”的脸朝我逼进,吓了我一大跳:“笨蛋,你会吓死人的。”她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说:“我,要开门了。”我的肺都要被气炸了,待她开门后,我立刻把她拽到电子琴前,凶神恶煞地说:“快给我弹一曲来弥补我刚才惊吓过度的损失,否则,哼哼。”她极不情愿地打开开关,刚要弹,突然抬头茫然地望着我:“哆是哪个键啊?”我当场晕倒,说:“你太强了,亏你还喜欢音乐呢,天啊!”她却傻傻地笑了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又可气又可爱的姜海晴。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6
大眼睛,小鼻子,小巧的嘴巴加上白嫩的皮肤,凑成了一个看起来文静女孩赵彤——我最好的朋友。然而,看似柔弱的外表 “迷惑”了不知情的人,她是名副其实的“赵大胆”。
第一次见识她的胆大,是她带着我和吴欣潼去刊毛毛虫。我一看到树叶上两厘米长的毛毛虫,一根根棕黄色绒毛支棱着 ,毛毛虫爬行起来全身蠕动着,肉乎乎,看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双腿发软,仿佛它就在我身上爬。吴欣潼也吓得龇牙咧嘴。“赵大胆”见我俩吓成这样,大喊一声:“让一下!让一下!我已发现目标”。她拨开我们,冲到树下,轻轻抓起树叶上一条稍大的毛毛虫放在手心。毛毛虫在她手心里爬,“毛毛虫在跟我挠痒痒,好舒服啊!”过了一会儿,她把毛毛虫放到胳膊上,用手指头挡住毛毛虫爬行,毛毛虫调转方向爬向别处。玩了好几分钟,她又把毛毛虫捧在手里,凑近毛毛虫,仔细端详。看到此景此景,我和吴欣潼惊讶得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看上去这么文静的`女孩,居然不怕毛毛虫!
第三节课是公开课,教室后排坐满了老师,同学们坐得端端正正,不敢乱动。开始学习心得内容,老师提出问题, “赵大胆”第一个举起手来,老师点她回答问题。她嚯的一下站起来,站得笔直,顿了顿,然后声音洪亮地回答老师问题。回答对了,老师表扬了她。她轻轻坐下,继续听课。下课,我问她:“你回答错了,不害怕吗?”她却笑着回答:“为什么要害怕?学习就要敢问敢答啊!”听完后,我向她竖起了大拇指,心里佩服不已。
有一次,我俩去游乐园玩,游乐园里有“鬼”屋。站在门口,听到屋里传出的惊悚的声音,我吓得直发抖,转身要走。“赵大胆”一把拉住我,笑嘻嘻地说:“不怕!有我赵大胆在!”我跟在她身后走了进去。屋里光线阴暗,一个个“鬼”披头散发。“赵大胆”对着鬼屋的那些“鬼”一会儿做个鬼脸,一会吐吐舌头,不时地“教训”那些“鬼怪”不要跑出来吓人。虽然她陪着我,紧紧抓住我的手,但是后背发凉,手心出汗,心里七上八下地打着鼓,生怕突然蹿出一个“鬼怪”来。我硬着头皮跟着“赵大胆”逛了一圈鬼屋,出去时,已经满身冷汗了。她却云淡风轻地说:“‘鬼屋’一点都不可怕嘛!”妈呀!真不愧是“赵大胆”啊!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赵彤,一个胆大心细,喜欢冒险、喜欢探索未知世界、爱学习的大胆姑娘。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7
其实在读书的时候遇到好朋友的概率是非常高的,有的时候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个事情就让我们彼此之间敞开心扉,成为彼此这样的好朋友,这种好朋友的关系可能会伴随我们的一生,都说读书的时候结交的朋友是最容易成为长久朋友的,因为那时候我们没有任何心思,我们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人可以跟我们交朋友,所以我们之间的初中友谊是最长久也是最值得让人怀念的。
我记得我小学的时候就有一个伙伴跟我玩的非常的好,现在想起我们俩一起玩耍、一起吃饭、一起做作业。有种怀恋的感觉。她是男生性格的女生,我们班多数都说她干什么都像男生,一个小小的举动都有男生的样子,一有人说她,她就问我,像男生吗,我会回答是的。她很少生气,也很少让别人生气,这点是不能改变的,我们是默契的,每次遇到什么好事都要告诉对方、每次遇到不好的事,都会敞开心扉的说。我们是有义气的。我有困难她帮助我,她有困难我帮助她。谁遇到不顺心的事,都会安慰对方,那次,我感冒严重,嗓子哑了,她很关心我,让我少说话,让我记得吃药。有些男生,那些讨厌的男生,学我的声音,是姚丹出面帮我治住他们的。那时心里暖暖的,这就是友谊。
当然在毕业以后,我们彼此之间已经不在同一所学校了,但是营养有着很深厚的联系,基本上每一周我们都会相约见面,一起去游玩,找一些共同的爱好,彼此之间加深友谊的连接。直到现在我们营养有很深刻的联系,虽然彼此之间不能每天见面,但是这更加加剧了我们的思念之情,因为距离产生美这件事情是对于友谊最深刻的影响。我们之间由于彼此见面的少,但是情感非常的浓厚,由于一个星期不见面,我们见面之后有很多的话题聊,无论是生活上的还是学习上的,我们都彼此的交流,这样我们共同进步,也加深了彼此之间的'友谊。
所以人总是需要朋友的,而我的好朋友就是我初中时候这个,但是我以后肯定还会找到更多更多的好朋友,但是我并不会忘记我初中或者小学时候的朋友,因为那时候纯洁的友谊交到的朋友是最值得铭记于心了。不知道大家对于朋友的定义是怎样的,我的定义就是他能够陪伴我,能够给予我帮助,我们之间可以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8
我的好朋友——“康熙”,他又高双壮像一根粗粗的电线杆;皮肤有点黑,好像一个小黑人。似宝石般的眼睛嵌在了脸上,炯炯有神。一个黑痣长在嘴角,显得俏皮可爱。英挺的鼻梁,显得十分帅气。这位“康熙”就像皇上一样关心、保护着我。你们想知道他是谁吗?请听我娓娓道来。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就是“铁兄弟”,我们的心像被铁打了似的,怎么也分不开。我上幼儿时,年龄又小,学习在班里也是数一数二的。许多同学总是欺侮我,拿我当“出气筒”,但是“康熙”一直保护着我。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滑梯那玩得兴高采烈的时候,有一个“傻大胖”走了过来,让我让开。他眼睛瞪着我,好像要立刻喷出怒火,鼻子喘着粗气。我知道他心情不好,想打我。于是我飞快地滑了下去,一下滑梯,我就急匆匆地走开了。可他不肯善罢甘休追了上来,紧紧地捏住了我的衣领,生怕我又跑掉。
这时,我胆怯地回过头,准备好迎接这场暴风雨。他抡起铁锤般大小的拳头,朝我脸上打来,我吓得闭上了眼睛。可那拳头并没有落在我的`身上,我好奇地睁开了眼睛,啊!是“康熙”,只见他用双手紧紧地托住了“傻大胖”那莲藕般的胳膊,对我大喊:“快跑,告诉老师!”说完继续紧紧地抱着,拽着……这时,“傻大胖”空出了一只手,正准备给他一拳时,“康熙”像只灵敏的猴子躲开了,对着他大喊道:“来呀,来追我呀!”说完便向墙角跑去。“傻大胖”气坏了,也追了上去。“康熙”顺手拿了一块木板,这时“傻大胖”看准了时机,一把拽住“康熙”的胳膊,当头来了一拳,“康熙”用木板挡住了这一下,“当——”的一声,木板断成了两截,我看得目瞪呆,吓得腿都不听使唤了。谁知他又向“康熙”用力地踢了一脚。而“康熙”呢,咬着牙,脸涨得通红,像一只发怒的狮子,瞪着“傻大胖”。
正在这时,老师恰巧走了过来,我把来龙去脉告诉了老师,老师大喊一声音:“干什么呢?”“傻大胖”见老师就如耗子见了猫一样,逃之夭夭了。我连忙跑了过去,扶起“康熙”,他气喘吁吁地说:“你没事吧!”我感激地说:“没事,谢谢你保护我。”他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谁叫你是我的兄弟呢?”
这位“康熙”你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黄熙恒,我们永远是“铁兄弟”,一直都是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9
第一眼认识刘安,并没把他放心上,故还装自大,装成一幅高人一等的模样。而他肉肉的脸蛋却也十分平静,一双眼睛透着热情,他很快便与我攀谈起来。他很能聊,原本以为他跟身边大多数类似,是那种只知玩乐,不知品性的人,却没想到还真是人不能貌相,自此之后,两个人变成了好友。
我们两人是同桌,可既然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友,上课的时候依旧很认真的听讲,互相不打扰,在这一点上我对他好感特别好。以往如果交上一个无话不说的好友,上课时候一定得拉着我说话,虽然我头疼不已,但这似乎是对方的天性,按耐不住这种枯燥,于是我也便慢慢跟他们划清了距离。
而刘安是我认识之后,并长交的唯一朋友,他似乎成了我唯一的`朋友。他并不是那种学霸级的人物,而是那种就算自己不想学习,也不会打扰身边人学习的那种人。后来我才知道上课他认真听课而不打扰我是为了我好,而他本身是贪玩,喜欢好动,喜欢说话的人,所以一到下课时间对于他就是解放了般,整个教室蹿,从外面窜到屋里,整个教室都是他高调的嗓门。
虽然他有着一张肉肉的脸,但却十分精神,一身衣服穿在身上总是干爽,透着胖子的帅气。我有时候总感觉邪门,一个胖子居然能把衣服穿得这么好看。不仅穿衣服好看,他篮球也打得不错,不对,是投篮,投篮很准确,不然他这一身肉早下去了。
在认识刘安之前,我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而认识他之后,我变成了一个狂热的运动狂。有段时间,因为他要减肥,每天早上六点多就起床跑步。因为他怕一个人坚持不下去,便也拉着我跑,而我体型非常瘦,但是我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增肥。每天早晨,我们两个人都忍着前一天运动带来全身的酸疼感,彼此鼓励着下楼跑步,从开始的跑两公里开始,到后来的十公里,再到后来的跑完步在做运动,每天一个小时的运动时间一直保持着。最后他成功的减肥,而我也成功的增肥,看着自己比以前要健壮的身体,我突然很感谢他能拉着我跑步,如果 不是他一直坚持,我想我早放弃了。
在毕业后,我们便在不同的城市工作了,他去了北京,而我留在了武汉,因为工作缘故,每年只有过年才回一次家的他,这个时候也只有我们见一次面的机会。但就算分隔两地,这段友情我想也不会变。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0
古时候,就有“八拜之交”的故事,更有伯牙与子期之间那浓浓的知音之情,让我们既感动,又羡慕。而我们现代人的友情,既坚固,又脆弱,它像宝藏,需要我们珍爱;像咖啡,需要慢慢品尝;像大海,充满生机。
每个人都有朋友,我也不例外,她,就是我最知心、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之间,从一开始不熟,变成那么亲切朋友,回起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她,个子不算高,性格比较外向,长得很漂亮,微黑的皮肤,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反而增添了一丝秀气。她的眼睛是那样好看:黑亮亮的眼珠,像两颗闪闪发亮的黑珍珠,又似一对黑玻璃球浸在清水里,转动的眼眶的任何部位都显得灵动俏丽。
她,助人为乐。有一次,天上忽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因为她在学校备了一把雨伞,所以想向她借,可又怕她淋了雨,正在我犹豫不决时,她一下就看出了我的心思,二话没说就借给我了,结果她却是用衣服顶着雨回家去的,我特别懊悔地去向她道歉,她却对我说“淋点雨不算什么!”从那时起,我便认定了,她将是我这一生都值得珍惜的一位朋友,所谓朋友,就是“患难见真情”了吧!
她,坚强乐观。前一阵子,她引起了一件“惊天大案”。是什么事情呢?唉,原来这个假小子趁老师不在教室时,自己偷偷玩起了小刀,结果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惨案”---她把自己手指上的`一块肉给削下了,就这样,她让“生拉硬拽”地给送进了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却没有掉一滴眼泪,这么勇敢坚强,真是“女中豪杰”!每次我问她疼不疼的时候,她总是乐观地说“不疼,别担心了,过几天就好了!”可都说“十指连心”,这样一块肉掉下来,怎能不疼呢!但愿这次“切肤之痛”可以让她长点记性吧!
她,孝顺体贴。她家开了一家饭店,每天都特点忙,她为了每天能让妈妈多休息一会儿,于是主动承担了家中的部分家务,小小年纪,竟然如此懂事,真叫我们这些与她同龄的朋友敬佩呢!
她总是穿着牛仔裤,给人以清新、俊俏的感觉,一看就是个运动女孩,显得十分可爱。
说到这儿,我就要揭晓她的名字了,她就是调皮又可爱的---邵越。
我们经历了很多事情,越来越笃定地相信,我们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也不久。在她面前,我高兴也好,伤心也好,语塞也好,总之我知道,有她在,有邵越在,我会一直高兴,一直开心。就像我说过的,朋友,邵越,温暖如你。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1
在记忆深处,大家的好朋友,可以是人物、动物、玩具……我也不例外。当然,我最要好的朋友还是伴我成长的玩具。那些玩具好像先我而生,埋伏在我成长的道路上。
我的玩具中有妈妈买的自行车,有六一儿童节叔叔送的橡皮泥,还有爸爸从公司带回来的飞机模型等等。其中,漂亮可爱的洋娃娃是我的最爱。我几乎没把她当玩具,我当她是个人,她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我和她玩过家家,当她是我的孩子,我还给她起了一个名字——阳阳。
你看,她胖乎乎的,有着苹果型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小耳朵藏在金发里,似有似无,真有趣@她那红红的小嘴,总好像说着什么,多么天真、可爱呀!
她头上带着一顶鹅黄色的带有蕾丝的太阳帽,身上穿着底是绿色的印有碎花的连衣裙,脚蹬一双白色的小皮鞋,多漂亮呀!不过,我总给她换衣服,乐此不疲。她似乎也都喜欢,总是笑着。
我每次见到她,就会情不自禁地亲她的小脸,似乎每次都能听到她的笑声呢。不过,朋友之间也会闹矛盾的,我也和她闹过矛盾。有一回,我给她穿的太少了,她那小嘴嘟嘟着,好像在说:这么冷的天,怎么就给我穿这么点衣服,讨厌!我也很生气,就把她一丢在一旁,竟然不理她了。
过了几天,不经意间我看了一眼我的娃娃。她那可爱的小嘴依然嘟嘟着,好像在说话:“朋友,我们和好吧。”我毫不迟疑,立刻给她换好漂亮的衣服,和她唱歌,和她跳舞,屋里的.空气似乎都流动起来,发出泉水般的声音……有时我们也玩上学的游戏,我给她做了一套校服,还给她一个作业本,每次她都把作业写得工工整整。(嘘,是我帮她写的。)
有一天,妈妈不在家,我又教她数学1+1=2、1+2=3、2+3=5……洋娃娃忽闪着一对大眼睛,好像都明白了。那时,我感觉非常幸福、自豪。
于是,我即兴又给她讲了一个《卡夫卡变虫记》的故事。我告诉她:有一个叫卡夫卡的男孩子,一天起床后变成了一只甲虫,直到晚上才被家人发现,第二天又变回去的故事。每次我讲故事时,娃娃的眼里闪着兴奋的神情,好像很开心。我更开心,抱着她又是一顿亲。
我和她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反正,我不把她当玩具看待。她就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2
每个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里面,都会有几个玩的特别好的朋友。朋友是一个奇特的字眼,它带给你很多的酸甜苦辣,也带给你很多的成长和帮助。
在初中里,我和班上的几个女生玩的特别的好,干什么在那个时候都会在一起,哪怕是去上厕所。我们属于那种上课会一起传纸条聊天的,不管是什么话题,只要一聊起来就不想停下来,每次一下课就会聚在一起,一起疯一起癫,虽然现在初中毕业已经有将近两年的时间了,但是当初那一些玩的特别好的,现在也在玩,虽然不可避免的,有些朋友带去了消息,但去了联系,也淡了关系,但是还是有几个一直留到了现在,虽然不在同一个学校。
但是我们现在几乎是每天都会在联系,然后有时间,如果放假在一起了,也会一起出去玩,不管是他们之中的几个有时候会一起约出来有时候是单独的因为有时候毕竟不在一个学校有时候撞不到一起。话题呢,也从当初的学习聊到了一些女生之间会聊的`话题。那些事不会让家长或者其他人知道的一些话题。是只能对她们说的话。
而我现在在这个班里玩的好的,一个就是我的同桌,我的同桌,表面看起来很文静,可背地里面是一个非常逗的人,我刚进校就一直跟他是,同桌,他第一个学期就加入了学校的广播站,成为一名记者,每天很累,每天都很忙,只要在学校一开主题班会,他就会要写稿子,而且是写很多,他总是在我面前哭诉,然后我只是在她旁边笑着他,大概我就是别人口中所说的那种损友吧。
我在班里还有一个玩的好的,她是一个短头发的女生,她和我差不多高,他每天都把笑容无时无刻都挂在脸上。他是一个很活泼很开朗的姑娘,我们经常会在一起打打闹闹的,她会在我有心事的时候安慰我,我会在无聊的时候玩着那些无聊的游戏,真心话大冒险谁,是卧底,两个人都在套出对方想知道的事情。
这就是我的朋友们,结识每一个朋友,都会有一段记忆,深刻的回忆。哪怕这是我最后的一个学校,但是交朋友这件事情,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面都会经历的,每一个朋友带给你的是不一样的路,不一样的奇遇。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3
友谊,可以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一句暖心的问候;友谊,可以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给你鼓励和支持;友谊,可以在你最悲伤的时候,给予你关心与安慰。
在乡下,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的父母都叫他小云,而我叫他云哥。现在,想起和云哥的种种,既让我开心,又让我感动,也让我痛苦……
有一天,我的肚子感到很不舒服,好像有东西一直在翻滚着,随时都会忍不住吐出来。那时,我正在乡下的家里,爸妈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这时,云哥从家门口走了进来,他一眼就看见了我痛苦的样子,冲到我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背上我便往村里的诊所跑去。一路颠簸,我一反胃,忍不住就把今天早上吃的米饭、青菜等都吐到了云哥的.身上。而云哥却毫不介意,用手抹去身上的脏东西,背上我又继续往诊所跑去。
从诊所回来后,我好了些许,云哥交代我按时吃药,好好休息后,便离开了。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种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又要离开家乡,回到城市了。在离开之前,我跟云哥告别:“云哥,下次我回来的时候,你要给我准备一份礼物,我也送给你两本漫画,怎么样?”云哥笑着答应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在回到城市之后,我每天都恨不得立马飞回去。终于八个多月后,我又再次回到了乡下。我回到乡下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两本漫画书,飞一般地跑向了云哥家中。
来到云哥家后,我却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只看到了云爸坐在一张小木椅上,叼着一支香烟,皱着眉头看着手中的报纸。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我缓缓走向前,向云爸问道:“云伯伯,云哥哥呢?他去哪了?”听到这句话,他抬起头,眼里噙着泪水,低声说道:“小云在一个月前不幸患上了重病,走了。他在临死前,还念叨着你,还让我把这个给你。”说罢,他便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黑色盒子,盒子上沾着一层薄薄的灰尘。听到这个消息,我宛若五雷轰顶,手中的两本漫画书不由自主的掉在了地上,泪水夺眶而出……
我伸出手,接过那个盒子,用手轻轻抹去盒子上的灰尘,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支钢笔,派克的,它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精致,那么的珍贵。捧着这支珍贵的派克笔,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云哥那熟悉的背影……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4
提起我的好朋友马辛硕,那是人见人厌,花见花落。我们班上的人都烦她,嫌她多嘴,爱管闲事。可是,我却不这样认为,在和她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她的多嘴、爱管闲事却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时刻为集体着想。
记得有一次,我闲着没事,拿着小刀在手上轻轻地划。手只是觉得痒痒的,一点儿也没有被划破的迹象,真好玩。于是,我拿着小刀在手上继续划。“哎呀,张悦,你在干什么呢?这样会把手划破的。”一句洪亮的话语猛地在我的耳边响起。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多嘴婆”马辛硕,我不耐烦地说:“关你什么事?我愿意。”我一边说一边低下头继续“工作”,“再说,划破了也与你没关系。”“怎么和我没关系?我是你的同学,是你的好朋友,宛如你的姐妹……”马辛硕边说边夺过我手中的小刀。我正玩得上瘾,怎么肯让她搅了我的兴致?于是,我趁马辛硕不注意,一把把小刀抢了过来。谁知,我竟用力过猛,在手上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马辛硕一个箭步跨过来,麻利地掏出她的手绢帮我包扎上。当时,我的脸红红的,低声对她说:“谢谢你。”“没关系,谁让你是我的姐妹呢?”“可刚才,我……”不等我说完,马辛硕一摆手,说:“算了,算了,都过去了,只要你不嫌我多嘴就行了。”我们两个相视一笑。教室里有一丁点儿的纸屑,马辛硕都会边捡边说:“谁这么不小心?以后要注意啊。”教室里的打扫用具排放不整齐了,她就会边排放边嚷:“谁放的?以后要摆放整齐……”
马辛硕不仅爱管“闲”事,而且还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人。她有一个大爷,乐于助人,为人正直,但老天却让她那不到40岁的大爷患上了不治之症——肌肉萎缩症。前不久不幸去世了。当时,马辛硕正在学校里吃午饭,一听到这个噩耗,她的.双眼湿润,急忙放下饭碗,发疯似的跑了出去。一连几天,她的眼圈都是红红的。当有人讨论人的生死时,她都会说:“我多想去天堂,去天堂看看我那和蔼可亲的大爷……”说着,就不由地哽咽起来。
这就是我那爱管“闲”事而又重感情的好朋友——马辛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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