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

时间:2023-12-11 14:23:12 朋友 我要投稿

我的好朋友(集合)

我的好朋友1

  瞧,那个不高不矮的男孩子是谁?他呀,就是我的好朋友——曾荣彬。

我的好朋友(集合)

  那张典型的圆脸上镶嵌着两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大门上由于贪玩碰掉了一角。如果戴上遮阳帽,那跟“刀郎”像极了,那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刀郎二代”。

  他可是个“打架专家”。他每天下午来学校时总是会找几个同学“出出气”,最常被挨“打”的对象就是耿辉。不过也就是跟耿辉玩玩罢了。因此我对他的印象非常不好,可是有一件事使我改变了对他的坏印象。

  记得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那天很晚才放学。我来到车棚牵自行车时却发现我的车钥匙居然不翼而飞了。我顿时了傻眼,脑袋里一片空白。夕阳从红通通的晚霞中渐渐沉入西山。

  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同学们陆陆续续地来到车棚把自行车牵走了,我心急如焚,在夕阳的余光中摸索着,看看能不能找到我那“调皮”的钥匙。天色越来越暗,黑色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把如火的.夕阳渐渐吞没了。车棚里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

  突然,荣彬背着书包走进车棚来牵车。我像遇见了救命的稻草,像在黑暗中遇见了灯光,像在高空坠落时遇到了降落伞,像在……我迫不急待地冲上去,气喘嘘嘘地说:“你能帮我找钥匙吗?”“好!”他快地答应了。我喜出望外,“那我们开始吧!”我和荣彬便在黑暗中摸索着我的钥匙,只见他挽起袖子,用手摸着地板,他的手摸得都变黑了,他用他沾满污泥的双手摸索着,那心急如焚的样子仿佛是自己的钥匙没了似的。突然,他高兴得大叫一声,他在沾满污泥的水沟里找到了我的钥匙,把钥匙交给我后,走开了,望着他的背影我深受感动。

  荣彬就是这样顽皮,乐于助人!

我的好朋友2

  蓝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太阳,下面是操场旁的草地,都长着青青的小草,其间有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胸前佩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蹑手蹑脚地向一只蚂蚱尽力的扑去,那蚂蚱却轻快地一蹦,反从他的眼皮底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陈宪臻,是我们班的“班宝”。他是三年级转到我们班的。自从他来到我们班,就是杨老师的“宠儿”。每天,杨老师几乎要花一半的精力在他身上,不是作业没有完成,就是跟同学闹矛盾,要么就是竭嘶底里地闹情绪。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经常会被体育老师没收他的一些小玩意儿。陈宪臻总是会在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给我们“放哨”——他站在教室门口,探出头,贼头贼脑的,看到上课的老师走过来,他就会大声喊道:“老师来啦!,老师来啦!”于是,在陈宪臻的“报告”之下,班里很快安静了下来。

  自从陈宪臻来到我们班后,我就一直跟他玩,于是不到半个月,我们便熟悉了。

  我们那时候并不知道说一些什么,只记得陈宪臻很高兴,他说在我们学校上学,见过很多没见过的.东西。

  一天,我想和陈宪臻一起去捕蚂蚱,陈宪臻对我说:“现在不能,到时候上体育课时再说”。

  我于是很盼望上体育课。

  体育课终于到了,当老师说“小组自由活动”的时候,陈宪臻便带我去捕蚂蚱,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支削好的铅笔,在草地上半蹲着,仔细地寻找着草下面有没有蚂蚱……,下课了,他还是找不到,陈宪臻便对我说:“快乐园地后面有很多跳来跳去的蚂蚱,我在那里捉到过很多只呢!”

  陈宪臻是我们班的“法布尔”。法布尔观察过许多昆虫,写了一部《昆虫记》。但是,我觉得,陈宪臻把玩耍的时间全部花在研究昆虫上,如果他也写一本关于昆虫的书的话,也许能赶上《昆虫记》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陈宪臻,你们喜欢他吗?

我的好朋友3

  一张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甜甜的嘴巴,这便是我的好朋友——小清。

  她是同学们的开心果,常逗得大家开怀大笑。有一次,班上的一个同学不知怎么了,满脸的不高兴,小清看到了,便过去逗她:“你知道长颈鹿为什么进不了教室吗?”“因为长颈鹿的脖子太长了呗,这谁都知道。”那个同学答道。小清边摇头边说:“不对不对,长颈鹿进不来是因为它没有钥匙。你想想看,假如你没有钥匙,你怎么进得了教室呢?”那个同学听了,“扑味”地笑了一声,说:“你这是什么歪理啊!”小清看到她笑了,也跟着一块儿笑。

  小清也非常乐观,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总是乐呵呵的,比如:小清弄丢了一支她非常喜欢的钢笔,一直在找,边找还边说:“我的'笔呀,你在哪里呀,快回来吧!没有你,我怎么办呀,我拿什么写字呀!”我在旁边忍不住说:“你这样子还不如去广播室广播呢,那样大声些。”小清说:“你说得也有道理,可……可是钢笔没有耳朵,它听不到呀!”我实在忍不住了,放声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小清,活泼、开朗、乐观。

我的好朋友4

  人世间最可贵的莫过于亲情,但比亲情更难得的是友情,友情能使人愉悦,友情更能使人进步。每个人都有好朋友,我也有很多朋友,但在这些好朋友中,让我最佩服的就是我的同学吴子衿。

  吴子衿是一个瘦瘦高高,文静而成熟的女孩。她眼睛虽然不是很大,但却充满智慧,说起话来更是头头是道,由于她身材清瘦又睿智,我给她起了一个爱称“老油条”。“老油条”可不是浪得虚名,每次我们不能说服那些淘气的同学的时候,只要她出马,问题马上迎刃而解,不愧是我们班的智多星!

  有一次,我班一个男生不好好写作业,作为班干部的我又是喊又是呵斥但都没有效果,他依然故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只能求助我的智多星“老油条”。只见老油条不慌不忙走到调皮的`同学桌前说道:“我认为你是一个可以管理好自己的同学,你也有能力做到更好,可你为什么不做呢?”就这一句话,不但让调皮蛋一脸惊愕,乖乖的不声不响地写作业了,也让我大吃一惊,一句话解决问题。作为班长的我是不是管理方式有问题?是否太简单粗暴了?大吼大叫,这明显是无用的,遇事还是要多动脑筋。老油条给我上了醍醐灌顶的一课,实在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她的睿智不但体现在管理方面,学习成绩也很优秀,而且还乐于助人。她是我班的学习委员,尤其是语文成绩,那作文写得,简直就是范文----字迹清秀,卷面干净,语言优美,条理清晰,感情真挚。每每看她的作文都让我崇拜之情油然而生,我也暗暗下定决心向她学习!

  她告诉我要多读书,多思考,多摘录好词好句再活学活用到自己的作文里!我的作文就是在她给我的建议和帮助下有了显著提高。同学们不管谁有不懂的问题都愿意找她,她也都愿意不厌其烦的给同学详细讲解,直到同学完全明白为止。所以现在同学们都很喜欢她,也很信服她。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让我佩服的智多星,鞭策我不断学习和有所进步的同学,她就是我的好朋友“老油条”---吴子衿。

我的好朋友5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吴青娜。

  她有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一张白净的瓜子小脸,樱桃小嘴讲出的话儿温柔和气,一笑起来嘴角边就会露出两个浅浅的小嘴窝,可爱极了。她还是个热心肠的人,常常乐于助人。

  有一次,快放学的时候,数学老师布置了几道应用题,叫同学们在教室里做完才能回家,大家各自认真地做了起来。吴青娜很快地做完了,正收拾书包要回家,这时,她看见我眉头紧锁,面露难色的样子,就走过来问我:“斯波,遇到难题了,要不要帮忙?”我说:“是遇到难题了,这道题我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来,给我指点一下吧!” 她看了看题目,就耐心地给我讲解了要点,经过她一点拨,我茅塞顿开,很快地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像这样帮助同学学习的事儿,她常做,有时也因此耽误了她回家的时间,但是,她毫无怨言,一笑而过。

  她在学校总是乐于助人,在家里也一样。有一个星期天,她住的那幢楼停水了。这天,她本与同学约好一起去玩的,可是当她正要出门的时候,却看见邻居的老奶奶拿着水桶要去提水,她二话没说便迎上去对老奶奶说:“老奶奶,你这么大年纪了,不能去提水啊!,万一有个闪失可怎么办,我来帮你,您回去歇着吧!”老奶奶说:“没事的,我还硬朗着呢!你真懂事,你快去玩吧!我自己能行。” 吴青娜说:“没关系,帮助别人是我们少先对员应该做的`,我在家里也经常帮妈妈做事,再说了,提水是我最拿手的活。”说完,便从老奶奶手上抢走了水桶。过了一会儿,她提着满满的一桶水回来了,只见她弯着腰,咬着牙,身子摇摇晃晃,豆大般的汗珠布满了脸颊,但是,她还是坚持把水提到老奶奶家里。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乐于助人、让大家称道的好孩子,她所做的事也总是让我感动,现在我们的友谊已紧紧地拴在了一块。

我的好朋友6

  每当我走到班级门口,就可以听见那既熟悉又清脆悦耳的读书声。没错!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徐俊基,他是一个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

  他长得比较高,身材偏胖。他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小短发。他那黑黑的眉毛像两个弯弯的小月牙儿,那小小的眼睛像两颗珍贵的黑宝石,一笑起来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非常有喜感。他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就像大蒜头,那张厚厚的大嘴巴,能说会道,就像一个小广播机,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欢乐。在我心目中,他就是一个充满正义和正能量的小帅哥,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和帮助。

  徐俊基非常关心我。有一天,外面阳光明媚、白云飘飘,很多同学都在外面玩游戏。而我却在教室里伤心发呆,一滴滴眼泪打在那鲜红的分数上。在那一瞬间,徐俊基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了我身边,并轻声细语地对我说:“王老弟,你怎么了?怎么这么伤心?”我垂头丧气地对他说:“我的数学期中考试只考了87分,回去了我妈一定会批评我的。”他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对我说:“不要只为一次失败而没有了自尊心,你想通往成功的道路,只能向前看,不要回头。请你一定要记住这句话: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总在困难后。”听完他的这番话,我仿佛从黑暗里走了出来,看见了光明。从此我努力学习、认真听讲,成绩也大有提高。

  他不仅善解人意,还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有一节美术课,我让他教我折一个千纸鹤。他那手速,我根本跟不上,我不耐烦地叫着:“等我一下,等我一下。,”于是他立马停了下来,开始手把手耐心地教我折叠方法。直到下课,我的千纸鹤都没有折完。这时,有人跑过来说:“徐俊基快点出去玩,就只有你一个没有到场了。”他仿佛没有听见似的`,还在认认真真地教我。直到上课前,一支完美的千纸鹤才顺利完成。这只千纸鹤,它仿佛见证着我们之间深厚的友谊。

  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徐俊基。他不仅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还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我希望他是我永远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7

  一双充满童趣的眼睛,一对善于聆听的耳朵,一张语速很快的嘴巴,一个俏皮可爱的微笑,这些画面从我脑海中跳出来,组成了一个小男孩的画像。他就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张子轩。

  他的小名叫“壮壮”,因为他的身体很强壮,所以大家这么叫他。他是我的隔壁邻居,今年六岁,还在上幼儿园大班,今年九月份上一年级。他喜欢跑步、骑自行车、打篮球等运动,偶尔也会弹会儿钢琴。他的性格活泼开朗,但也有点任性,喜欢结交朋友,但也会经常与人发生吵闹,可一会儿很快就会和好。他痴迷的事就是玩“我的.世界”游戏,当然,都是在学习之余去玩一会。

  我和他是怎么认识的?有一次,壮壮爸爸约我们一家去中央公园玩,当时,我还不会骑自行车,当我到达中央公园时,壮壮主动教我学骑自行车。我们互相介绍认识,在爸爸和壮壮的指导下,我很快就学会了骑自行车,同时我和壮壮就成为了好朋友。

  从此以后,我们经常约着一起玩。天晴时,我们去照母山骑自行车,放风筝,或打篮球。周末,我们在家玩滑滑梯,拼乐高,或做手工。五一节时,我们跟父母去玉峰山体验飞越丛林、攀岩和速降,非常惊险刺激。

  有一次,壮壮在骑自行车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把手臂摔破了,流了很多血,我看着都觉得非常痛,赶紧跑过去把他扶起来,正要问他痛不痛,他却嗖地一声站起来笑着说:“没事儿,没事儿,男子汉是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而哭的!”那一刻,我感到他非常坚强、勇敢,小小年纪,却是我学习的榜样。

  有时候,我们也会因为一点小事而闹别扭,但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成长。

  每当我看到放在书桌上的乐高时,就会想起我和壮壮的快乐时光,想起我的好朋友——张子轩。

我的好朋友8

  受父母影响,我性格开朗,懂得忍让,加上我成绩不错,因而结交了不少朋友,在他们的相伴下,我的课内外生活丰富多彩,阳光而开心。然而,很长一段时间由于交友不慎,深受其害,使我懊悔不已。

  去年寒假,妈妈的装备升级——换了一部vivox9智能手机。精巧的外表,众多的`功能,我迅速地爱上了这个无所不知道小家伙。由于妈妈不常玩,我自然就成了它的半个主人。一有空闲就不停地捣鼓它,尝试着各种功能。下载了QQ、微信,壁纸设置了全家福,副屏则设置了我个性的照片。

  从此,语文上不认识的字,数学上不会做的题,我都找它来帮忙。当然也不会放过“王者荣耀”“QQ飞车”等诱人的游戏,我不断地闯关、升级,从中体会着快乐,享受着胜者的感觉。

  看我一回家就抱着手机,平时的玩伴叫我也不出去了,妈妈可能意识到出了问题,和爸爸商量后郑重地给我约法三章:学习任务没完成不准碰手机,周一至周五只能玩半小时以下,双休日每天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可他们哪有我“聪明”呀!为了和好朋友在一起,借口上网求教,我随时都能从妈妈那里把手机骗来,晚上还以要定时起床为理由,把手机放在床头,趁他们不注意能在被窝里继续我的“升级”。

  升入四年级了,我的个头也长高了,座位从第一排调到了第五排,黑板上老师书写的字怎么看起来模模糊糊,我揉揉眼睛依然看不清。爸妈焦急地带我去看眼科,经过诊断、鉴定,我近视了。听了我的情况,医生判断应该是长时间看手机引发我的近视,无奈配了眼镜,自此,吃饭、洗澡,特别在运动场上它成了我的负担,重重地压着鼻梁,使我经常头昏脑胀,至今还未能适应。

  想着从此我将不得不依赖上眼镜,我真后悔呀,不该交上手机这个朋友!

我的好朋友9

  我在原来的学校有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我们无话不说。她嘛,就是康清燕。

  康清燕的皮肤可白了,都快赶上白雪公主了。她剪着短短的头发,要是她不动,你还以为她是男孩呢!她虽然样子像男孩,可行为举止比淑女还要淑女。她有又浓又黑像是毛笔画上去的眉毛,又长长的令人羡慕的睫毛。可她一点也不爱打扮,每天都随随便便地穿点衣服(可都很整齐)。

  康清燕对我可有耐心了。一次,我去她家玩的时候,发现了她的小自行车,硬是要玩。康清燕在征得父母同意后,把车推到了一块大空地,好奇地问:“你会骑吗?”这时我才知道我根本不会骑自行车,只好无奈地摇摇头。“那我教你。”康清燕胸有成竹地说。我不太相信,可还是让她教我了。“先要坐正了,双手扶稳龙头……”我走了神,看了看她,这时的她就是一个小老师。可惜我榆木脑袋不开窍,一下往墙上撞,一下又往石头堆里冲,就是学不会。我生气地将车子往地上一扔,嘟囔着:“不学了,有什么好玩的?”康清燕扶着车子,在大太阳底下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大半天:“章玮璇,开始可是你要学的,等我推出来,你又不学了,你成心气我呀!”说罢便装出心脏病犯的`样子。“你到底学不学?”我脸红了,站起来继续学骑车。康清燕又帮我调整好位置,还叫我不要紧张。我又开始学了。结果那一次我学会骑自行车了。后来,我还能骑车载人了呢!

  虽然康清燕对我很好,可她也不会包庇我。一次,我拿一包薯片到学校去,鬼鬼祟祟地将薯片拿出来,就被当天值日的康清燕撞了个正着。她二话没说就在本子上记下了我的大名,又冷冷地抛出一句话:“明天罚扫。”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又去检查卫生了。我连说话的权利也没了。为这事,我还生了好几天的气呢!可最终,我俩还是和好如初。

我的好朋友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也爱看书,就是不求甚解。而且有时候还看了开头几页就撂下了,能善始善终的很少。在我的书柜里躺着好多书,这其中不乏是中外名著。爸爸常问我:“有那么多好书你怎么不看?”

  我说:“不是不看,是没有时间。”

  这真是个很好的借口。果真如此吗?鲁迅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们班就有一个女孩看书痴迷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她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不信你接着往下瞧吧!

  下课了,她赶忙把书拿出来爬在书桌上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我翻开书皮看了一下。原来是一本《时间简史》。我说:“你还挺时髦的,还挺崇拜霍金的。”她说:“霍金是我的偶像,一般人得了他那样的绝症早就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他不但要与病魔做斗争,还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读他的书可以磨练我的意志。”

  她看的书很多,像中国的四大名著,她都能给我们讲上几段。她对书真是到了痴迷的地步,一次在放学的路上,她手里捧着一本动物小说,突然她被一个石子拌趴下了,可是好像不觉得痛,爬在地上继续看,直到把那一页看完,她才站起来,然后一边走一边看。

  小学六年,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她的爱好广泛,长得也漂亮,是我们班的班花。她人缘好,懂礼貌。这和我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一次爸爸对我说:孙书梦不光学习好,还懂礼貌。搭咱的车,先说叔叔好,下车的时候还不忘说一句:叔叔再见。

  一晃六年过去了,昨天我们班照了毕业照。再过一个多月我们就要毕业了。我真舍不得和我的好朋友们分开。想着想着,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往下落。孙书梦看出了我的心情,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没事,上初中了我们还是好朋友,星期天到我家里玩,我们家是开饭馆的,我让我妈妈给咱做好吃的!”

我的好朋友11

  我的好朋友有很多,但我最好的朋友是王莉媛。她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像是两颗发亮的黑宝石,眼睛下面还有一个圆圆的,线条优美的.小鼻子,太可爱了。不过最可爱的要数那张樱桃小嘴了,这张嘴说起话来,像黄鹂鸟唱歌一般动听。

  她爱好广泛,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不错,还特别乐于助人,我遇到困难时,总会想到她,有时她发现我遇到困难时,还会主动帮助我。

  接下来,我为大家说一说我和她之间互相帮助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清书包时忘记把自动铅笔放进笔袋里了。到了放学,打开笔袋一看,才发现自动铅笔忘在家里了。我想:现在怎么办呢?今天语文课要用铅笔做笔记,数学课要用铅笔做习题,老师要是发现了,一定会批评甚至还要惩罚我,我又急又怕,心跳不自觉地加速了,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对了,可以找王莉媛借,她一定会帮我解决的。

  我擦干眼泪,来到王莉媛跟前。对她说:“王莉媛,我清书包时忘记把自动铅笔放进笔袋里,你可否……”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王莉媛就打开笔袋,毫不犹豫地拿出一支崭新的铅笔,递给我说:“要借自动铅笔吧?哟,拿去用吧!我还有一支铅笔呢。”过了一会儿,上课铃响了,我回到座位上,拿出数学书准备上课。熊老师讲完知识点后,便让我们书上的练习题。我拿出王莉媛的自动铅笔,认真地做题,新铅笔非常好写,写起来十分省力,写的字也好看。不久,我无意之中看见王莉媛正用力握住一支很短的普通铅笔,吃力地写着。看到这一幕,我很感动,心想她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

  我也经常帮助我的好朋友。记得有一次下大雨了,王莉媛出门时忘了带伞,结果到学校时衣服全被雨淋湿了,我主动把我的衣服借给她穿,虽然我自己也有点冷,但是我的心里却热呼呼的。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莉媛。

我的好朋友12

  哈罗,我是刘妍锦,我有一个挚友很值得像我们介绍哦!她就是——高王莹雪。

  高王莹雪长得有些与众不同,额头上留着长长的刘海,一双小却有精神的眼睛上架着一副蓝色的眼镜,红红的小嘴里老爱嚼着什么东西。她可是个很时髦的人,每天穿的衣服都不一样,每套衣服都很新潮。高王莹雪是班里的“小百灵”,每次唱歌老师都让她做“示范”。可她却是个有名的“忘事精”。不信?往下瞧!

  这不,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我还没有起床就被一阵讨厌的电话铃声从睡梦中叫醒了。

  “喂,谁呀?”我有气无力地问道。

  “我,高王莹雪。”

  “哦,怎么了?”

  “这星期天的语文作业我忘记了,麻烦你告诉我一下。”

  “语文《同步学习》——”我有些生气地说道。

  “那数学那?”

  “唉,是课本的第——”我不耐烦地答道。

  “那——那——”她支吾起来。

  “又怎么了?”我语气加重了些。

  “那么今天舞蹈老师让练习的动作是?——”她不好意思的问道,怕引来我的'怒吼。

  不出所料,我对她发了一通脾气后才告诉她,并警告她以后牢牢记住老师留的作业。可她呢,这一次答应了,下一次又忘了。每天

  就这样反反复复,弄得我现在都害怕接电话了,得了“电话恐惧症”了。

  这家伙虽然老忘事,却很重情义。

  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我和高王莹雪一起去上舞蹈课。恰巧我忘记带舞蹈鞋了。要知道忘记带舞蹈鞋可是要挨舞蹈老师的“K”的呀!怎么办哪?

  正当我急得团团转时,高王莹雪把自己的舞蹈鞋忘我手里一塞,说:“给你穿吧!大不了我挨顿批!”我忙把鞋又给了她:“不行,我再想办法吧!”可她硬把鞋又塞给了我。

  上课了,老师见高王莹雪没穿鞋,狠狠地批评了她。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唉,要不是我忘带鞋,高王莹雪就不会爱批评了!可她却毫不放在心上。通过这件事,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高王莹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既重情义又是个“忘事精”,你们喜欢她吗?

我的好朋友13

  一说起她,我不禁会想起《红楼梦》中秀气可人的林黛玉。她一双大大的眼睛像一潭秋水,双眼皮,长长的睫毛乌黑发亮。雪白的皮肤光滑如玉,上面镶着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扎着一种可爱的小丸子头,既漂亮又时尚,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张佳鑫。

  她可是一位标准的“淑女”,说话细声细气的,老师听她回答问题时总会说:“哎,下次回答问题大声点。”她不仅很“淑女”,而且也是个善解人意的“知心小天使”。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很伤心,她见我心情不好,刚一下课就蹦蹦跳跳地来到我身边。“政宇,我们出去玩吧!”“没心情!”我冷冷地说。张佳鑫嘟着嘴,眼睛眨了眨,用她的“眼神杀”看着我,瞧着这架势,她又要变身为“萌使者”来“迷惑”我了。她拉着我的衣襟,腰左扭扭,右扭扭,跟可爱的小白兔似的。看她这招,我又被她“打败”了。“唉,好吧。”“耶!”张佳鑫高兴地欢呼起来。我的心情立马“阴转晴”开心地和她出去玩了。

  张佳鑫既善解人意又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忘记带钢笔,郁闷坏了。正急得抓耳挠腮的时候,一支漂亮的钢笔出现在眼前。抬头一看,原来是张佳鑫。“这不是你最喜欢的钢笔吗?平时你都不让我摸的,今天怎么……”我诧异地问。“今天你没有带钢笔心情不好,就希望你别再郁闷了。”“谢谢!”我感激地说。张佳鑫微微一笑,就回到座位上了。“哎呀,糟糕!”一不小心,钢笔盖掉在了地上,可爱的`小天使挂件摔碎了。“怎么了?”张佳鑫急忙赶来。“对、对不起,我把你借给我的钢笔……弄坏了。”我低着头想:她一定很生气,那可是她最喜欢的一支钢笔呀!可没想到,张佳鑫笑着拉起我的手说:“不就是一支钢笔嘛,坏了就坏了呗!”语气中还带着一丝轻快。“我,我会再买一支给你的。”我不好意思地说。“哎,不用了,我又不是没有钢笔。”她脸上依旧挂着那种安慰的笑容。顿时,一股暖流涌进我心中。

  哎——先不说那么多了,张佳鑫又来找我玩了!

我的好朋友14

  我有一位好朋友,他是一个脾气倔强而有爱心的小男孩。他的本领可真不少啊!他会爬树、会摔跤、爱打架,骨子里透着一股子野气。他是一个倔强而耿直的人,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陕西娃!你猜猜他是谁!

  他有一张四方脸,小平头,眼睛虽小,但很有神。嘴巴虽大,但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你们觉不觉得他很像小兵张嗄吗?

  我们的爸爸曾是大学同学,所以我们每个假期都会有一次出游。渐渐的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有一次我去他西安的家做客,在院子里玩耍的时候,叔叔阿姨都夸我跑的`快。这时,旁边的他有些不服气了,说:“我是男孩,她是女孩,她怎么可能跑得过我!”于是,一场激烈的比赛就这样拉开了帷幕。起先,他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他鼓起了劲全力向前冲。可我也不甘示弱,在后面使劲的追。但不一会他就累得筋疲力尽,还一个劲的喘着粗气。可就在此时,我像剑一样从他身边划过,“嗖”的一声,我已经在终点得意的等他了。再看此时的他,已经火冒三丈,满脸通红了。接着就听见那咆哮声,“我怎么连女生都不如呢,不可能,不可能,等我再练习几遍,必须再比一次。”就这样他不停地跑,谁说也不听,这掘劲上来了,还真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他虽然倔,但却很有爱心呢!在去张家界的盘山公路上,坐在他旁边的老奶奶晕车的厉害,特别难受,于是他一边安抚老奶奶一边询问当大夫的妈妈,怎样克服晕车,一会按虎口,一会儿按太阳穴,那语气温柔的样子,真是一个小暖男。

  你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那个有爱心,勇敢又倔强的“少少”,大名“张润家”。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一个让我们又爱又恨的人。这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15

  要说起我的好朋友,总会勾起我心里的不舍,为什么呢?因为他转学了,现在的我们一年能见到的次数掰着手指头数都能数得出来,算起来从去年过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见过,还真的挺想他的!

  我们俩家离得不远,步行几分钟就到了,我们俩传递信息只要大嗓门吼一声,彼此在家都能听到了。我们从一年级到四年级一起上学、放学,放假了一起玩耍,他是我懂事以来的第一个好朋友。他比我还早就戴上了眼镜,脸蛋胖嘟嘟的,很可爱,我可喜欢捏他那肉肉的脸蛋了,他也从来都不会生气。在我心里,他就如一只呆萌的“大白”,他就是何雨洋。我亲昵的叫他“何何”,而他则称呼我“黄黄”。

  在学习上,我们俩是“竞争对手”,每次考完试后,我们都要互相询问对方的成绩,也不是因为攀比,是为了彼此激励,下次能更好的`发挥,努力超越对方,这是一种良性竞争,有益于我们取得进步。下课后,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玩什么呢?”我们多半会选择两人玩“校园追逐”。我们分为2队pk:以曾好为主的女生团队,还有我俩,“神雕侠侣”和“嘻哈天王”是我们为各自团队起的响亮名号!

  “何何”同学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特别能吃。每次看他吃东西,就感觉在他眼里只要是能吃的就都是美食一样,而他也被我爷爷奶奶当成批评我挑食的最有力的榜样!而他的体型也没有辜负他吃的那么多食物,跟我站在一起,体型比我大了半个儿,我总是笑着调侃他该减肥了,而他也不甘示弱的说:“好不容易长起来的,干嘛要减?”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我们既然是好朋友,必然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各自只要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给对方一同分享。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们一起开心的玩着铁环,足球,羽毛球……他一个转身踢球,取得了高分,可能由于用力过猛,把脚扭到了。我见我的好朋友受伤了,哪还有心情自己玩呀?于是跟老师主动申请在一旁陪着他,为了他,我放弃了我心爱的体育课。

  虽然现在我们见面的时间少了,但每次想到他都觉得十分开心,他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了很多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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