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我的老朋友作文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老朋友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老朋友作文1
我们越来越长大了,认识的人就越来越多。可是我们越长大,就越来越没有朋友。就算认识的人,会因为我们长大而越来越多,朋友也会越来越少的。但是只要有朋友,就不会孤独,有时候,甚至只要我们有一个朋友,我们都不会感到孤单。
让我最怀念的那个老朋友,是一个格外有趣的人。他总是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眼镜片厚的让你没有办法忽略。单眼皮小眼睛,鼻子也挺小巧的,加上白皙的皮肤,还有一两个小红痘痘,用好听一点的词形容,就是其貌不扬。说白了就是长的不咋地。不但脸长的不咋地,身材也很普通,比同龄人稍微娇小一点。不过他可不认为自己丑,也不因此而觉得自卑什么的,甚至还会有一点小自恋。因为脑子还不错,就常常说自己有一个性感的大脑,不靠脸,语气嚣张到,让人觉得讨厌。
平常嘴巴毒,数落人的时候,总是叽叽喳喳,没完没了,似乎就没有他找不到的缺点,甚至能把你说的不像是个人。可是作为他的朋友,我也的确感觉到了,一但真出了什么事,他比谁都靠谱。就好像每次考试不及格,都是他在帮我。虽然他的脾气真的`不太适合教人,但是如果你忍受了他的那些坏脾气,就能够感受到很多知识的力量。
除了这些,他还是一个洒脱的人。考试失利,在学校里受了委屈,家里人吵架,而其他的朋友闹僵了,谢谢多多的问题,我说给他听,他似乎都能给我一个答案,未必百分百的正确,但是总让我觉得是个不错的思考,所以我总觉得他很了不起。当然他也会有情绪不好的时候,除了他强大的自愈能力,我也能够感受到他,需要我站在一旁,那种不想孤独的念头。
虽然,现在我也隐隐约约的察觉到,那只不过是一种表象。但是我也真正明白,那种在失意的时候,恰到好处安慰,并且带着我好起来的人,并不是天生的洒脱和懂得。我仍然觉得这样的人很酷,不仅仅是他总是能够扛起来,他甚至还能够感染别人。他有很多的力量,似乎无穷尽,他听不得别人安慰他,也不需要别人做什么,他总是能够自己好起来,过好自己的生活。可是,我也知道,他常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是那么的真实,或许这也是他能够这样坚强的理由。
记得每一次问他那些似乎无关紧要的事情,他回答几乎就那么一句——“朋友嘛,在就好了。”
从前我总觉得,你在就好了,因为你几乎什么都会,什么都能够看透。而现在我想,是啊,朋友,你在,就好了,不需要你帮我什么,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一直都在。
我的老朋友作文2
听,楼路里回荡着流利、美妙的乐曲,我沉迷在无穷的遥想中。看着这位“老朋友”——钢琴,口中有说不完的话。我爱她,我的“老朋友”。瞅着她,想起了从前的酸甜苦辣,想起了从相识到成替朋朋的经历。
第一次交触到她,是在幼儿园。当老师学咱们唱歌时她就会发出让人赏心悦目的美妙声音,诱使我关注了她。一下课我老是对着她发愣,有时会趁老师不留神偷偷按多少下音键,每一个叮叮当当的撞碰都让我着迷。后来老师发明了我的喜好,就告知了我的妈妈。我也就开端了取老朋友的相识。起始我感到很恶玩,很刺激,心想必定要努力地练琴,一定要弹出美妙动人的曲子。起初我实的干到了,我坚持了佳几年,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倒退,而难度也在不断增长。
跟着钢琴程度的一直进步,难度的增添、干燥的训练也让我发生了难堪情感,每当望到小友敌在楼下玩时,而我却在单调的练曲子,那时我想废弃。可是想到我的纲标,想到妈妈的支撑,想到妈妈的不轻易,想到了老师的激励我又再次坚持了下来。盼望也使我刚萌发的抬弃动机云消雾散了。现在我已完整爱上了她,爱上她领出的每一个音符。每当精美的乐曲响伏来时,我就像其中一个音符,美妙的'飘着,飘着,顶风而舞,带给爱她的己……应我弹《牧童欠笛》的时候,好像身临其境,就像我骑在牛腹上,在辽阔无垠的草本上安闲的吹着短笛;当我弹《清江河》的时候,恍如像河水,时而钝,时而缓,时而慢,时而急,犹如蝴蝶一样翩翩讫舞;该我弹贝多芬存在哀伤情调的曲子时,我仿佛就像他一样,感触他的苦楚、悲伤,懂得他过后的不谦。
美妙的音乐让我沉醉,会在你疲劳的时候 ,像一双无形的手重轻推拿着你,让你置松舒服;会在你失踪时像一股清泉,淌入你的心坎 ,让你精力振奋,得以抚慰;会让你在快活时,像朋友一样伴你分享速乐!
爱上我的老敌人的阅历是波折的,是多变的,但我仍是爱上了她,当初我才跨没一小步,离目的越去越近我未离不启她,清凉的风划功我的脸颊,我逐步练这些难度极大的曲子,固然很甜,很难但播种的果名却是单倍的,之后尔加入了很多竞赛,皆取得了极大的声誉,这种劳动后失掉的胜利让我幸福。然而成过背地有多多汗水跟尽力也是能够设想的,我的保持换来了甜滋滋的幸福!
听,楼讲面归荡着美好的音乐那就是我和“老友人”独特单干的结果。我爱你,我的“老冤家”——钢琴。
我的老朋友作文3
“啪”,我亲爱的平板精黑屏了!天哪,我该如何打发呢一下午的时间,无聊啊无聊。
抬起头,竟是我许久未打开、翻开甚至冲没拆封过的书。那一本本书都是我吵着、闹着让爸妈买来的。但自从我拥有了自己的平板后,我就从未再来到书架前,睁大眼睛寻找书看。
今天我再次走到我的老朋友面前,所有沉睡了的书似乎都因我的到来而睁开了眼,拼命的向我招手。我似乎便是格林兄弟笔下吻醒睡美人的王子,而不同的是我“吻醒”的是那些书而不是公主。
我拿起了一本《爱德华岛的安妮》。这本书我没有看过一页,更没有拆封过,这是一本新书。撕开包装纸,轻轻地抚摸这书,小心翼翼地翻开书,一股书香味扑面而来。我喜欢书香味,这是读网络小说事感受不到的快乐!
《爱德华岛的安妮》是安妮系类中的一本。我极其喜欢主人公安妮?雪莉。她是一个孤儿,但她很活泼、乐观并且富有丰富的想象力。而一切故事的起源来自于一次错误的领养,去给予了她美好的一生。爱德华王子岛虽是她的第二个故乡,但这是她最爱的地方。安妮曾在前往大学的'轮船上这么说:“此刻,我的心情就像拜伦笔下的‘杰尔德?哈罗德’一模一样——不过,我正在眺望的地方,并非我出生地的彼岸罢了。对我来说,偌伐?斯考西才是我真正的故乡。然而所谓的故乡的岸边,是指一个喜欢的土地。因此,那个叫人怀念的爱德华王子岛,才是我故乡的海岸。”
仔细地阅读《爱德华岛的安妮》,我早已沉迷与此书中。忘记了时光的流逝,忘记周围的一切。只是为安妮?雪莉呐喊、惋惜。鼓掌。
当安妮离开爱德华王子岛时,我与她一起分享悲伤。当安妮拿到舒朋英国文学奖学金时我与她分享喜悦。当安妮拒绝吉鲁伯特的求婚时,我为她惋惜。当她最终与吉鲁伯特走在一起时,我竟有了一种“吾家有儿终成长”的悲怆。
卷终,合上书,太阳以下山,心里感到十分充实。读书总让人感到快乐。抚摸这久违的老朋友,心里一阵歉意,我竟忽视了它们这么长时间。
忽然,以前看书时的回忆呈现于眼前。吃饭时,手中不忘拿着书;睡觉前,争分夺秒地看几页;甚至为了看书而不吃饭。当拿到新买的书时,把书紧紧抱在怀里,似乎比珍珠玛瑙还贵重。而现在的我却把书抛在一旁,投入于电子产品,沉迷于网络上。不过庆幸的是我还是从网络中走了出来,再次捧上了我心爱的书!
真是久违了,我的老朋友们!
我的老朋友作文4
秋风习习,第二周的学习生活随着秋天的到来过去了,两个星期的校园生活已经将班 里同学的名字记住了,也渐渐熟悉了不少,从开始的第一眼,我便认定,他这个性格与众不 同男生就是我最谈得来的好朋友。
他长得挺可爱,瘦瘦的身体,圆圆的脸 上有一双很大的眼睛。他爱笑而且笑得很夸张 。看我的时候,总要把他那双大眼睛瞪得好大 好大,盯了很久后,便咯咯咯得笑个不停,有 时我真奇怪:难道我是怪物?否则干嘛要这 样呢?
他还有一大特点,就是极爱帮助人,他的数学行,英语不错,可我偏偏数学不好,一见到数学题就高兴,还好有他这个大救星坐在我前面。小学的数学,难度加大了,一节课下来 ,如果头脑不跟着快速旋转,一下课写作业时 ,就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抓耳挠腮了。“不懂啊 !”我便是这样的典型例子,没办法,只能厚着脸皮问同学了,当然头脑中闪过的第一个人就是他拉。他轻轻地拍拍我的后背。“嗯?什 么事?”大眼睛又出现在了我面前。“嗯 。这个题,这个题怎么回事啊?看不懂呃!”“哦,它呀,等等,我想想。”我转过头去, 简单的划了几笔,边高兴地告诉他:“我知道 了,知道了,就是这样.”一步是一步 ,不管是哪个细节,只要我明白的,就一定会 给他讲明白,不过想从我那里直接要答案,我 是决不会给的。“呀!这么简单那!”他顿时 恍然大悟。有时下课,就不见了他的.踪影,到 哪里去了呢?正当我苦心寻找的时候,便会听 见他正在问别人一个问题。
他有个坏毛病喜欢起外号。我的外号是 由他首创的。有时,我走在前面,他走在后面 ,这个可恶的家伙便会一路喊着小石小石跑过 来,等我跑过来,他便会用一种黯然的眼神看 着她,我也不甘示弱,一副你还叫我毛毛的眼 神看着我,呜!我投降,谁让我眼睛没你大呢 !起外号?我也会,短短三天之内,我还给了 她三个外号。终于她急了,对我说:“过来, 你过来一下。”“什么事?”我不以为然地走 过去。“让我来掐死你吧!”还没等我过去, 他便像老虎一样扑了上来,“阿!快跑阿!”
他——孙超,我就想他一定是一个和我有缘的男孩。果然他径直地走到我前面的位子坐了下来,一脸阳光的和我打招呼。他就是和我又亲密关系的朋友。
我的老朋友作文5
每次回外公家时,我总要去外公家门口看一位老朋友——一棵奇特的罗汉松。
这位老朋友——罗汉松将近500岁了,我称它为“百岁爷爷”。它的样子可奇特了:它的上身(主干)布满疙瘩,从左侧看像一位老爷爷,从右侧看又像一个狮子头;而且短短的,只有一米左右呢!比我还矮,我只要一跨,就可以爬到它的'身上了。可它的树冠却超级大,所以,我又称它为“大头爷爷”。它是小朋友们的乐园,大人们的休息处,老人们的下棋点。夏天时,家人们就在树下乘凉、赏月,摘罗汉松的果子吃,它给人们带来了欢歌笑语。( )
但是,你们知道吗?有一年,我们的这位“百岁爷爷”差一点儿就“走丢”了。
听外公说,那是在六年前,有一个城里人来这儿玩,一眼就看中了这棵百年古树。于是,他张口开价20万要买这棵罗汉松。20万呀!这也许对许多城里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一直生活在农村靠种田和竹山的二公来说,那可是个天文数字,他可从来都不敢想一棵树竟能卖这么多钱。二公心动了,大家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这可是大家的老朋友,它给乡亲们带来了多少欢乐。这百年古树虽然不是人,但它也有生命呀,而且它活了近500年,是一件稀罕物呢!怎么能为了20万元就把它买给别人呢?这时,一个重要的人物出现了,原来“大头爷爷”不是二公一个人的财产,而是二公和满公两人的共同财产,就算要卖,也要跟满公商量。我满公生活在城里,是个有文化的人,他知道百年罗汉松是国家级的保护植物,不能轻易地买给别人。满公打电话劝阻二公不能卖,可是,二公从来都没见过那么多钱,很不情愿。于是,满公专程从龙岩赶回来,跟二公好好说道理,在满公的再三劝阻下,在所有家人的劝阻下,“百岁爷爷”终于保住了,大家可开心了!现在,百年罗汉松不仅是我们家的宝贝、全村人的宝贝,还是国家的宝贝呢!
保护古树,人人有责。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祝福我的老朋友“百岁爷爷”千岁万岁吧!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像我满公一样好好珍惜古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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