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同学的作文(推荐)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同学的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同学的作文 篇1
我很少敬佩别人,使我敬佩的人,只有李白大诗人、聪明人、老舍大作家、鲁迅思想家,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她让我觉得她值得我敬佩。
她,就是我的同学——梁启铟。听了这个名字,是不是已经感觉到她是一个文静含蓄的女孩?其实她也挺活泼的。她,高个子,近视眼,小小的嘴巴。我敬佩她的什么呢?使我敬佩她的是,她勤奋好学。每天,我已经是很早上学的了,但她比我还要早,我们回到学校先做的.是:玩,玩够了才读书。但她并不像我们,她回到学校后,先做的是收作业,收完作业就读书,一直读到早读,她才肯把书收好。一下课,我们就去玩,但,我每次都叫不到她去玩。因为,她下课后,不是想着玩什么,而是想着读什么书,读完后,有哪些书好看,再去买。那次,我带了一本《语文世界》上学,她看见了,问我:“可儿,你看的是什么书啊?”“《语文世界》”我说。“可以借给我看吗?”她问。
于是,我就把书借了给她。到了第二节课下课后,我一手抢了书,她生气地说:“哎,你干什么?我看到最重要那里,你就把它给抢走了!”因为,我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喜欢这样捉弄人。老师经常都在大家面前赞她的,当然,我也有!她很细心,每一次作业她都用心去做,做完就细心检查,哪怕是少了一个字或是错了一个字,她也能看出来。老师说她的字写得很漂亮、很整洁,让人看了很舒服,我不相信,因为,我喜欢实事求是,不是亲眼看到的,我就不相信!有一次,她交作文本给我,于是,我就看了她的作文,她写的作文真好,字又漂亮,跟我的一比,真是好得多了,使我无地自容。从此,我便不敢再低估她了!
她就是现实生活中使我敬佩的一个人——梁启铟。
写同学的作文 篇2
在同学们的眼中既然当班长就必须是完美的,是优秀的。可是现实生活中的我却并不是完美无暇的。我爱闹也爱玩,可能是因为这一“特长”而被选做当班长,同时同学们也推选了另一个班长——秦阳阳。说实话我对她并不了解,上小学时也没有说过话,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友谊做基础,于是一班二长的日子就开始了,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总是把我们相比较。
起初的我并不在乎同学间的议论,慢慢的可能是因为嫉妒心的作用,我越来越在乎这种舆论。我天生的性格就是争强好胜慢慢在这环境中凸显了自我,我也会和她比,比任何事。
其实早在我和同学之间的矛盾激发时,我就想辞去班长一职,因为我觉得我不配,可是老师驳回了我的请求还和我说了这样的一句话:“既然你选择了当,那么你就得做好它不是吗?既然你为这个班付出了你的'心血,那为什么不继续下去呢?既然你热爱这份工作,那你为什么还要放弃?这样做你认为你对得起任何一个人吗?”老师的这句话深深的印在我的心底,从那以后我便暗暗发誓:不管明天将会有怎样的困难,我都不会放弃七年二班!不会放弃所有的同学!我为我的誓言而默默的努力着,默默忍受着发生的所有的一切!
写同学的作文 篇3
我们班有个同学叫做王一帆,他很顽皮,是个屁股坐不住的男孩子。
中秋节休息后,我们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上学,可是,王一帆还没来。一直到了早自修时间了,他才捂着嘴来到教室门口,放下手,说“报告”。这时,教室里响起一大片笑声,老师也跟着笑了,“王一帆,你有没有洗过脸?”老师问。“洗过了。”“那你是不是又在家里玩墨水了?”王一帆红着脸没有出声,大家又笑了起来。
上课了,王一帆一边听课一边捂着嘴,一直到了下课,他终于忍不住了,飞快地冲向教室门外,我忽然看见王一帆嘴上有黑点儿,跑过去一看,是缝起来的`三条线,我问王一帆:“这是怎么回事呢?”“哦,是我在洗澡时玩乐摔倒了……”王一帆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我已经明白是医生用黑线在他嘴唇上缝了三针。
如果你愿意,请你到丹城四小来看看他吧!他一定会向你想炫耀他的“小胡子”的!
写同学的作文 篇4
我们班来了一名新同学。
他的个子比我高,身穿红马夹黄衬衣,也许是穿这套衣服的原因,所以给人的'感觉很帅气。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说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有点害羞,他很可爱。
下课后,同学们都围着他,和他说话,想和他交朋友。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写同学的作文 篇5
一个西瓜头,一张国字形的脸,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啤酒肚。他是我的一个同学。他,是一个吃货。大人们常说他吃这么多,真是长肉不长脑。
今天,我们去爬长城,还没有开始爬的时候,他开心的手舞足蹈,还一边欢呼,我跑了上去,一下子就把第一层跑完了。转头一看,看见他弓着背,弯着腰,手压在石板上,手小心翼翼的往上提一格,我看到了他的脚在颤抖,刚刚踩上一格的时候,他的嘴角露出了丝丝微笑,他努力着向上爬,终于,他爬上了第一层。再爬上第二层的时候,动作已经熟练了,操纵自如。慢慢的',终于爬到了长城顶,我们几个同学在最顶层玩了好一会儿了。
“我们下去吧!”“好!我们走。”我以箭的速度跑下去,第三层还没有跑完,我转头一看,他抱着长城边的小石柱,抱得紧紧的,脚一边迈向下一格阶梯,一边在颤抖,抖得非常厉害。连双脚站在同一行的阶梯上脚也会颤抖,“你到这边来,那边别人要上来的。”他双脚半蹲,手扶着阶梯,慢慢的走过来。他在走过来的时候,脸都白了。他努力着,坚持着,终于走完了,走完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了。
在我们一般人看来,就那么一段不高也不长的揽胜门的长城“好汉坡”,但在一个有恐高症,而平时又缺乏锻炼的肥胖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不小的难度。但胖子能够坚持用打颤的腿,去征服这段长城,也未必不是一种成功,也应该得到路人投来的赞许的目光。我相信,当他在面对下一个陡坡时,腿不再那么打颤,而是勇敢,踏实地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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