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4-02-16 14:16:46 读书 我要投稿

读书的作文必备【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的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的作文必备【6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意思是说,“如果年轻时不知道勤奋读书,恐怕到年老白头时才知道要勤奋读书那就太迟了”。这句话在别人眼里,或许只是一句平凡的诗句,但却令我受益匪浅。

  在我挺小的时候,妈妈给我最多的礼物就是各种书籍,从听外婆读故事到自己看,我渐渐地迷上了阅读,徜徉在书海中,我得益无穷。刚进一年级,我就已然认识许多字词,积累了许多好句好段了。

  四年级的某个星期五,老师忽然要进行无作文单元测试,而且试卷要给家长签名,许多同学像听到噩耗似的,手足无措,我心里却是跃跃欲试。

  考试开始了,基础部分对我来说没有半点难度,不是我瞎吹,这些题目对我而言只是小菜一碟,刷刷刷,三下五除二,搞定。我来到了最后一关——阅读。最后一题,就是老师的压轴大题,也是最难的一题。仗着自己大量阅读的功底,虽没有三国时关羽过五关斩六将的风采,但每小题却也都是迎刃而解。最后一道题是学习联系生活的灵活题,这道题可是要联系生活实际来回答,但是我却恰恰缺少了那份经历!但是令我着急的是这道题占了四分!我努力回忆着所学过的所有知识,绞尽脑汁,眼看收卷时间快到了,心想我得抓住这最后的五分钟啊!倏地灵光一闪,我回想曾读过一本书上的内容。于是乎,豁然开朗,顺利完成了试题。放下笔,如释重负。

  第二天,试卷发了下来,我以四分的优势得了第一,击败了我在学习上最大、最难以超越的'死对头——小康同学。

  这次“历险”更加让我明白,每个人都不能忘记古人的的前车之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要感谢这段佳句,它令我深深体会到读书的重要,虽然现在我的成绩位列班级三甲,但是,学海无边,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继续读更多更好的书籍,使自己更充实、更优秀!

读书的作文 篇2

  书是人们在迷茫的森林里的指路灯。

  比如看了《青铜葵花》后,让我深深地记住在一个村庄里的两个孩子——青铜和葵花,在书中他们是穷人家的孩子。在葵花生病时,他的哥哥青铜抓野鸭熬鸭汤给葵花喝,令我十分感动。还有就是因为家里的钱不够,妈奶又生病了,然后葵花就放弃了自己的学习,离家出走,去赚钱给奶奶用。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情感,这正是所谓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们让我知道要勤奋和孝顺。现在我们有钱读书,要珍惜。

  读书就像登山一样,先苦后甜,前面读书的辛苦就像登山的'中间,读完后的甜蜜就像登上了顶峰很自豪。书他就像你的朋友,一位永远在你身边的朋友,他前面给你苦,到了最后,都会变成甜蜜。

  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读书的作文 篇3

  作为实验小学的学生,我是非常幸福的,因为学校和老师要求我们每天要大量的阅读书籍,班级也有设图书角,使我们很受益。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孩子,现在变成热爱读书,喜欢与书为伴,做一个“小书虫”,享受读书的乐趣。因为我知道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汲取丰富知识、提升涵养,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好书,值得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名字叫《改变孩子一生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说起这本书,名字有点冗长,但是内容却很丰富,很吸引我。书中讲了一些关于科学家、美术家、地理学家、天文学家和数学家的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天文学家张衡》这个故事,张衡从小非常懂事,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他和母亲相依为命,主动担负起家庭的'重任,最令我敬佩的是他不仅懂事,还是个热爱学习的孩子,张衡每天坚持记录北斗星的运行轨迹,把它们画在纸上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张衡进一步了解到:勺柄指向东北为早春,指向东南为晚春。他还发明了地动仪,是世界上第一台能准确测定地震方位的科学仪器,比国外早一千多年。从张衡身上让我学习到了坚持的精神,他从小立志,有自己的理想,并且为之奋斗。想到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要向张衡那样做事有恒心、有毅力!

  古人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希望和我的小伙伴们一起广读书籍,感受书中文字魅力的同时,能获得一些启发和思考。那就让我们一起在书海中翱翔,在书海中成长吧!

读书的作文 篇4

  我有许多爱好,有唱歌。有画画......但我最爱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读书,妈妈让我给她拿鸡蛋,但我太入迷了,把鸡蛋听成了锅盖,我把“鸡蛋”拿给了妈妈,妈妈一下子愣住了,说:“怎么这么沉呀”一看才知道,原来我拿的是锅盖,逗得妈妈哈哈大笑。我爱读书,它让我懂得许多乐趣。

读书的作文 篇5

  假如我的生活中离开了书,我想那定然是枯燥无味的。我与书籍的缘分持续了多年,自呀呀学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来各种幼儿读物,从色彩缤纷的“看图识字”到引人入胜的科幻漫画,对我来说无疑都是充满了童年的乐趣的。

  年幼的我尤其迷恋漫画,有时一直要到大人喊了几遍开饭,才恋恋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爱书。在那个年代里母亲所给的零用钱是很有限的,但每当我碰到一本心爱的漫画时却有一种执著的付出。至今有些书脊都散了架,却还始终保留着。也曾经梦想有一天能成为一个漫画家,希冀用简单的线条和色彩勾勒世界和心情,可惜那时没有去学,错过了机缘,是终身的遗憾。

  有一次,我到地下室收拾旧什物,不经意间发现了几本儿时看过的画报,那种心情颇像一个农民在自家的田地里整日劳作偶有一天发现了金子一般,喜不自禁。小心翼翼地掸掉上面多年的尘土,慢慢翻开发黄发脆的纸张,看到里面的图画与文字时,童年的记忆清晰的如同昨日,哦,一切又回来了!这旧日的画报承载着童年的岁月与欢乐,上面沾染着太多稚嫩的熟悉的味道。恍惚迷离的岁月、童稚的梦幻一并撞击着我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使我不得不感慨岁月蹉跎、物是人非。上大学的时候,学的是中文专业,每天泡在大量的名著与经典里,也是一种幸福。现在毕业几年了,那些带着干净的心情读书的日子还历历在目,留恋的是那种平和的氛围和心境,现在却很难再找到了。

  如今值得庆幸的是家中有一个专门的书房,放置的两个大书柜盛着我多年来寻觅的“伙伴”,称不上汗牛充栋,数量倒也可观。闲来无事,抽出几本随便翻翻,也会为这些觅来的`宝贝沾沾自喜。每当心烦意乱之时,只要打开那宝藏般的书柜,让缕缕书香充盈心灵的干涸,一切烦恼便又置之九霄云外了。有许多个无眠的夜晚,都是书籍陪我度过的。孤灯下,它就像一位多年的旧知,与我在寂寥中畅谈。始终固执地认为,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就像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一样,也分亲疏厚薄。书海无涯,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所能结识的书籍总是有限的,所以每次买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总是以虔诚的态度,细细翻看,结识这位新朋友。我想,假如时间可以摧毁我们的容貌,书籍赐予我们的却恰恰相反,它能升华我们的灵魂,带给每个个体一次又一次的震撼与冲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时间的飞逝给予我们的有可能是残忍,但是书籍给予我们的却是点点温馨与安慰,也只有精神财富是冷酷的时间所无法剥夺的。

  读书能使人平静,使人明智,使人成长。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反复体味的,正如做人做事,需持有谨慎与谦恭的态度,这是我多年与书籍打交道所得到的一点感悟。遇到烦恼,回忆起曾读过的那些伟人事迹,想到伟人所遭受的异于常人的悲苦磨难,心灵的深处就会感到无比惭愧,觉得生活中遇到的这点烦恼也算不了什么了。多年的阅读使我懂得,人在内心深处要不断地去培养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需带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洗礼。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每个人的阅历都是有限的,但是书籍却能使我们跨越时间与空间的界限,感受不同的人生,体悟丰富的情感,增加我们对生活及生命的认知。在书籍中我们既可以扮演基督山伯爵,也可以是包法利夫人,既能与老庄神游“道”的境界,也可以与李白对吟浅酌,其中的痛快淋漓是世界上任何事物所不能及的,它可以使我们抵达任意一个物质与精神的圣域。

  读书可以使人透过生命的表象,探究生存的意义。曾经对余华的《活着》爱不释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阐释了“活着”的真谛,我想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此吧!与每部书遭遇,所得的感悟都有所不同,无论是喜、怒、哀、乐,抑或真、假、美、丑,都或多或少地增加了我们人生的厚度,也让我们深深体味着世间的人情冷暖。

  古人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礼义不交,便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所以,读书对我们塑造和陶冶自身的品行,不断提高涵养是有极其有利的。读书又贵在专与恒,只有抱着专心致志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有所收获。

读书的作文 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说到读书,就有有人摇头:“读书,真的很苦呀!”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简单的事情。他需要动脑、用心、还要有毅力。不过读书也很有趣,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

  我从小就爱读书,和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成了我最亲爱的朋友,我把书当成生活中最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就如高尔基先生说的一样——我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并且一有空我就钻到书海中久久不可自拔。在网上一但看到好书我就会让老爸老妈买下来。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看来书,不仅好看,还教给了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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