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4-03-04 09:01:12 读书 我要投稿

读书的作文[汇编8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的作文[汇编8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总是能够带给我们很多幸福,书伴随着我们成长,那幸福就如一缕轻烟腾空于我的脑海中。

  读书让我感受那真切的情感,我去奶奶家割麦子,刚走进地头,那泥土的清香夹杂着水汽钻进鼻腔,顿时感觉神清气爽,那麦子金黄一片,一株株耷拉着脑袋,似乎在诉说着春天的喜讯,忽然两只燕子从麦地里嗖地一下子钻入天际,在天空中煽动着翅膀,自由自在的翱翔着。此情此景,让我想到了刘禹锡的那句诗"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那发自内心的感慨,不自觉的喷薄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刘禹锡也是在此景下创作的。我似乎感受作者那豪迈的胸怀和乐观的心态,内心像水一样平静,脑海中不断呈现着燕飞的'画面。微风拂过麦地沙沙作响,我走在麦中慢慢欣赏,那麦子似乎成了我的朋友,似乎正于我相谈甚欢,我似乎陶醉在人间仙境。把内心的愁畅排遣了出来,感到真的很幸福,读书可以让普通的生活富有诗意。

  读书让我从新获得信心。那次我写毛笔字总是写不好,感到心烦意躁,把笔一扔,拿起一本书便看了起来。那本书是关于一个名人如何成功的,我边看心里边不断地思考。我是不是太急于求成,应该静下心来,去写一付毛笔字。于是我便起身,搬开椅子,静静地在那写了起来。我边写边按照书中的方法让自己内心平静,我行云流水般在纸上挥洒,那横粗中有细,竖收笔尖出。我最后一个字写完,我才发现我成功了。没想到书中的方法这么神奇,那一个个黑色的方块字是我的成功的完美印证,那书中的文字如一缕春风抚平我内心的烦躁,又如一杯红茶温暖了我的内心,全身充满力量,如那一抹蜂蜜滋润我的心田,满满的幸福。读书让我的心界更加成熟。

  书的力量让我吃惊,书带给我的不仅是那种美的意境,更让我内心变得充实而成熟,让我变得幸福快乐起来,这便是读书的幸福。

读书的作文 篇2

  我妈妈爱看书,睡觉时,也喜欢先看会儿书,再"枕"着书入睡,她时常用书来"熏陶"我,这也使我从有记忆开始,就对书有独特的偏好。记得妈妈给我读书,读得声情并茂,我听得津津有味。自此,我就爱上了读书。不管是幼稚的童话,还是富有思想的名著,我都不会挑剔,看了只是浑身的.舒畅和满足。

  每本书都有一串串的故事,我沉浸在故事中,随着故事情节,忽喜忽悲,看到有趣的情节,我总会忍不住跑去和妈妈分享。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妈妈在洗衣服,我端条小凳子坐在边上,给妈妈读书。当然,我也努力做到"声情并茂".读书带给我多么美好的记忆!

  "宝贝,快睡,明天还得去外婆家,得早些去,有好多事要忙,晚安!"妈妈边关灯边说。我在床上甩着腿撒娇:"嗯,不行,这章书先看完。""明天早点起床。"妈妈不理会我,径自关了灯走了。"嘭"传来了妈妈关她房门的声音。我一骨碌爬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把门关紧,防止光透出去,轻轻的摁下开关。"啪",房间里一下子就变得亮堂堂了,我趴在床上,静静地阅读,一章、两章、三章……呼,快看完了,只剩一章了,明天再看。想着,我关了灯,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猜想故事的结局,却没有一个称心如意的。"早该直接看完的。"我想着,忍不住再次起身……

  因为阅读,我有一个本子,里面有我几年前到现在一直在写的"大作",我也把我脑子里的故事变成蓝色的墨迹,尽管现在回头去看,有些是那样幼稚,还有很多错别字,以后看现在的,肯定也幼稚。但是,就那样让它们留着吧,它们是我成长的印迹,也是我不断阅读的源泉。

读书的作文 篇3

  读好书,交高人。这是人生进步的两大动力。

  我喜欢读书。想一想,一本好书聚集了作者多少年的知识积累和生活感悟,你几天的工夫便可将其化为己有,这是一件多么合算的.事情。读书可以让你获得知识、陶冶情操、得到愉悦,你的人生会在读书中得到不断的升华。

读书的作文 篇4

  比读书更重要的是是什么?有人认为是健康,有人觉得是品格,不过我的答案是友谊。

  对于学生而言,读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是我认为友谊也是不可或缺的。古人曾说:“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一个人读书时容易钻牛角尖,无法顺利地找出答案,如果有朋友愿意和你一起思考,那就有可能提高效率,并集思广益,寻找出正确的答案。由此可见,只要结交益友,仍然可以增广见闻,但如果我们只会死读书,不愿意扩展视野交朋友,就算学问再好,功课多优秀,也不会有人想和你做朋友。没有了朋友,就没有人可以和你聊天、抒发情绪、陪伴你玩乐,这样子的生活显得十分无趣,自然也得不到朋友的关心!

  俗话说:“财富并非永远的朋友,但朋友却是永远的财富”,以前的我,总是认为读书最重要,根本就没有把朋友放在眼里,甚至觉得未来只要累积知识,并懂得活用,就能够有出人头地的一天,朋友在我人生的道路上,几乎毫无帮助!因此我对待朋友时经常爱理不理,也十分的骄傲,但事隔没多久,我也发现了许多同学渐渐开始疏远我,当我伤心难过时,没有人安慰我,当我开心时,也没有人与我同欢,我也真正的了解到了那一种没有人陪伴的.孤单与寂寞的感受,所以我也重新做人,并改头换面,因此在朋友有难时,我愿意拔刀相助,一方面也体会到了“助人为快乐之本”的那种开心、愉悦,一方面也赢得了友谊,终于领悟到了与朋友共同相处的心情!

  友谊是人们不可缺少的,没有了友情就无法合作,无法合作就很难共同解决问题,这也显示出了友情的重要,一句同伴间的关怀,便可以突破双方的心防,建立彼此间的友谊,当然也要谨慎选择,才能交到最好的朋友!

读书的作文 篇5

  小时候,妈妈告诉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一个叫高尔基的人说的`. 当时我的脑子里在想:书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有什么用?

  我想这个问题.之后,我渐渐爱上了书,开始,我喜欢看故事书,图中的小狗逗得我哈哈大笑.后来,故事书过时了,小说便快速的卷到了我家,什么.都是我的最爱.每当我看了;后,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说:“厉害!“再后来我喜欢看;.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香皂为什么是香的,人为什么要呼吸..

  现在,我上三年级了,我发觉我最喜欢看作文书.我家已经有5本了.每天,我都用半小时来看它.有时候,我居然不知不觉的看了一小时呢.我感到看作文书可以提高我的写作能力.每当我看完一篇后,就会十分高兴地说:“写得真好啊!“

  今天,我终于知道,书啊!你可以让人开阔眼界,增加新知识.

读书的作文 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热爱书吧!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下面我就来讲讲我的读书故事吧!

  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做完了家庭作业,见天气十分晴朗,天空万里无云,便和妈妈一起去超市里面买东西,我从超市里买书的地方看见了一本我一直想买的书,我便用恳求的口吻对妈妈说:妈妈,我们买这两本书吧!当时妈妈并不同意,在我再三地要求下,她终于答应带我去图书馆借书了。

  到了图书馆,我一本书也不放过,仔仔细细地寻找着我想要的那本书,终于,一本和超市里一模一样的书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马上拿着那本书,一页一页仔细地看了起来,一页、两页、三页过了一会儿,只见妈妈在一旁轻轻地对我说:已经五点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图书馆还有一个小时也快要关门了,没有看完的书我们借回家再看吧!我心想:不对呀,我才看了几页书怎么就要五点了呢,是不是妈妈又记错时间了。我脑袋里有很多小问号在打转,便疑惑不解地问妈妈:怎么会可能五点了呢?你会不会又忘记调整手机里的时间了呢?妈妈便指了指图书馆里的挂钟说:是五点了呀,不信你看。我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挂钟,啊!果然五点了,我来这里已经看了两个小时的书了!我又看了看我看的书上的页码,脑袋里的问号转眼间全部变成了句号。原来还有几页,我就要把这本书全部看完了。我便借了几本我喜欢看的书,和妈妈一起回家去了。

  到了家,我吃完了晚饭,拿起一本刚刚借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对我说:九点了,该去睡觉了,明天再去看吧!我一看钟,又过了三个小时了。

  我阅读,我快乐!

读书的作文 篇7

  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后感触很多我明白了给予是快乐的而渔夫和他的妻子桑娜就做到了这一点。尽管他们的生活十分贫苦自己已经有五个孩子了吃的也只有黑面包菜也只有鱼。但是当他们的邻居西蒙去世后留下了两个可怜的孩子他们还是决定帮助西蒙把她的孩子继续抚养成人。

  从桑娜和渔夫勤劳、善良、乐于助人,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感动了我我明白了,给予是快乐的。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在等着我们去解决,有很多人在等着我们却关心。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描写桑娜的一句话:它的心跳得很厉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桑娜看到两个可怜的小孩没母亲的抚养时,宁愿自己挨苦挨饿,也不可让西蒙的两个孤儿饿死,这句话充分地表现了桑那善良的本性。渔夫的一句话使我分外感动:"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这句话是那么坚定,虽然渔夫考虑过自己的日子,但也执意要养西蒙的'两个孤儿,表现了渔夫助人为乐敢于面对的品质。虽然这些话只是由几个简简单单的字词组成的,但却能体现他们的善良本性。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编织一个爱的世界吧!

  

读书的作文 篇8

  今天去书店,在女儿的要求下一口气给她买了几十本书,女儿乐得合不拢嘴。其实,与其说给她买书,不如是说是圆自己儿时的一个梦。看着女儿每日饭后蜷缩沙发,惬意地读书,脸上是幸福与满足,那总会让我想起自己在她的这个年纪时读书的一些事情来。

  90年代初,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加之父母不识字,我的家中很难找到像样的书。偶尔看到母亲烧火做饭时,不知从哪找来的用以引火的、发黄的旧报纸,便马上抢下来,细读一番。但像样的小说还是很少。

  家族中的大堂哥,是个时髦人物,那时候流行歌曲会结集出一本书,这些歌本他总会一本不落地收集,在他家一堆书里,还有一本淡紫的封面的三毛散文集《雨季不再来》。我每次去堂哥家总要翻阅这本书,堂哥显然钟爱流行歌曲的书和磁带,初中毕业后,他处理他认为无用的书,便把这本散文集赠予了我。让我印象很深的是,《匪兵甲和匪兵乙》这篇中的.一句话:“不要脸,女生爱男生。”因为我的转述,成了班上的流行语。

  四年级,初中的哥哥借来了一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我便是在那个时候迷上了金庸。那些荡气回肠、百转千回的故事,至今都记忆犹新。金庸打开了我对文学之路的渴望和憧憬,去年冬天,我还特地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来收藏,现在想来,也算是纪念儿时的读书梦吧。

  家里孩子多,自然要先满足温饱。好几次央求母亲买书未果,她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带我去本村的一个年轻人家里借书。他家书倒是有的,不过就是那些按现在的说法是网络写手赶出来的武侠小说,结果却也没有借成。我倒是很能理解,换成是我自己,如果有很多藏书,其实多半也不舍得借人的,总是借阅者不爱惜,或者不还了。

  现在,书已经不会买不起了,但每月的家庭支出还是得有规划。不过,买书却好像从来不在这笔账内,经常超支。每回去书店蹭书看,末了总要买上一本,总觉得光看不买对不起作者。有时也会买来一些无用的书,放着不看,又舍不得扔。书柜渐渐放不下了,我和女儿便用箱子装了放到储藏室里,每年拿出来晒一次。进进出出搬书的同时,便与女儿说笑,这些书,长大了便是她的嫁妆。

  能读书,有书读,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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