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作文

时间:2024-03-06 16:06:36 我要投稿

书的作文【集合4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书的作文【集合4篇】

书的作文 篇1

  他就是书,静静地躺着的书,书就是书,没有其他名字。

  书是个骄傲的孩子,他总是觉得自己很厉害,整天洋洋自得,身边的书架呀、笔呀总是羡慕他,因为书最爱主人的宠爱了,主人总对他温柔有加,不肯让他受伤,而书架、笔则总是为书服务。

  其实呀,书以前也受到过欺负,此话怎讲呢?主人小时候,家里的长辈不让主人和书玩,总说:“你看你,整天只知道看看看,读书有什么用,不如下地干活。”

  主人不服,可又必须服从。那好吧,主人只好晚上陪书玩,有月光给主人照明,书呢,听了长辈的话很伤心,可是主人对他不离不弃,陪他一直到深夜,书很感动。

  后来,主人考上大学了,当上教员了,都因为没有抛弃书,家里人也心服口服,拿了主人的工资能吃好喝好了,自然也爱护书了。

  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书一直被当作宝贝供起来,书知道,那个年代,人们很喜欢他,挤破脑袋想和书做朋友。

  这样,书也就骄傲起来了。他常说起那段故事,听得其他人耳根痒痒的,只能很羡慕。

  “你们不知道,那时候,人们都喜欢我,因为他们知道,我很有用。”书常说。

  是啊,书很有用,有了书,人们的科技才会发展,有了书,人们的生活才会美好,有了书,才有电灯、电视、高楼、汽车。书也因此放在了高高的书架上,昂着脑袋笑着人生,书有他骄傲的资本。

  可是,有一天,书却再不能这样骄傲了,因为,主人家里来了新客人—手机。手机同样没有其他名字,手机就是手机。

  手机很新奇,他会发光,会变色,会显示各种各样的信息,可书不行,他只有单调的灰黄色。

  手机也会在主人面前献殷勤,他会唱歌给主人听,会放出视频给主人看,甚至还会模仿主人朋友的`声音。书又惊讶又嫉妒,自己只是书,古老的一种物品。

  书被压在箱底了,和废弃的物品一起。

  他本想和手机打声招呼交个朋友的,看来现在不行了,并且他不喜欢手机,这个骗人精把主人迷得鬼迷心窍,理都不理书。

  箱子被送去焚化,书死了。死前在灿烂的火光中,他仿佛看见了手机嘲讽似的微笑。

书的作文 篇2

  锺书的“痴气”

  锺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尽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不敢再画。

  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女儿阿圆身上。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儿。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锺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他逗女儿玩儿,每天临睡在她的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前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锺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儿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锺书百玩不厌。

  他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锺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锺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哪里去了。

  锺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锺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锺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小猫知恩,锺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锺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锺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的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书的作文 篇3

  书,无声无息,却陪伴着我腚过快乐的苺一天。小小书架上或旧或新、或小或大的书,引领我描上阅读的翅膀,开始一次又一次神秘的旅行。可细细想来,书,让我徜徉于轻松快乐的同时,也让我遭遇了许多“尴尬之约”。

  "祸"之“焦点之羞”

  云淡风轻的日子,我喜欢和我心爱的书一起度过。没有忧愁,没有烦恼,快乐飘浮在我头,仿佛微风拂过就能让嘴角上扬。为此,我常常抱怨下课十分钟之短暂,刚刚把心爱的书捧上手,“刺耳”的上课铃就响了。我恋恋不舍地把书塞进课桌,装模作样地专心致志,可课到一半我常常禁不起书的诱惑,悄悄把书转移到桌子下,偷偷地瞄上几眼,以过窃读之瘾。可惜技术还不够精湛,被老师的火眼金睛抓个正着。结果,可想而知,全班同学乌溜溜的眼睛齐刷刷地聚焦在我身上,此时的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唉,十足的'“羞愧难当”!

  “祸”之二一“挨批之烦”

  手捧一本书,在地板上或趴着,或躺着,不知不觉地钻人文字中,自己就成了里面的小英雄或是一个淘气包。放学回家,趁着妈妈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我沉浸在自己的快乐天地里,捧本书,吃个苹果,优哉游哉。作业忘了,吃饭也忘了,夜深人静,我还在奋笔疾书,为完成作业而奋斗,平时颇有耐心的妈妈这时变得喋喋不休,挨批成了我的必修课!

  “祸"之三一“近视之恨”

  我有着数不胜数的知心朋友,其中的主角当然是我最喜爱的、与我形影不离的书了。每当旭日初升,我总会捧起它,爱不释手;每当夜幕降临,我也会捧起它,如饥似渴地看。尤其是暑假一到,我可乐开了怀,为啥?有许多时间看书啊!一放假,我就直奔图书室,左挑右选,搬回家一大摞书。白天,妈妈让我写作业,我总说等等,实在应付不过去了,只得假装遵命。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书夹在作文本里,妈妈一来,马上写,妈妈一转身,书又“转副为正”啦。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我便悄悄打开灯,津津有味地看。我的眼晴因为和书亲密过度,视线渐渐模糊。不久的将来,我也要正式成为眼镜族了。

  “祸"之四——“误解之悲"

  活动课是我最喜欢的课,因为我可以捧着书躲在一个静悄悄的角落,如饥似渴地读,可以开心地笑,可以悲伤地流泪,可以激动得又蹦又跳。飘着墨香的书像博学的智者,像善解人意的老师,像人生的画卷,像历史的缩影,让我惊叹于它的神奇,陶醉于它的魅力。也许因为这,往日的几个好朋友常常因为找不到我的身影而生气,她们抱怨我变得冷淡寡言。唉,不是我的错,亲爱的朋友,只怪我一时钻在书里出不来了。

  回首有书相伴的日子,充实而快乐。书,能使我变得睿智,能把我的心灵洗涤得如蓝天般洁净。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小小的尴尬,转眼就变得无足轻重。

书的作文 篇4

  如果问我的爱好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爱读书。

  每当我读到一本好书时,感觉就像驾驶着宇宙飞船,遨游在广阔的太空中。书上的一些妙言佳句,像阳光一样洒满我的心田。我会随作者的经历和情感的变化,视野变得空前开阔。我会感觉世界上要是没有书,我的.生活会变得非常单调。

  我总是在不停地寻找一些好书来看,就像在寻找一些要好的朋友。有一次,我在同学家里看到了一本《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边的小姑娘因为家里很穷,她在寒冷的冬天都要在街上卖火柴。我被她的这种不怕寒冷的勇敢精神感动了,从此,这种精神一直激励着我前进。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中有许多我不认识的老师和伙伴。比如杨红樱老师、冰心奶奶、爱迪生、牛顿、鲁迅等,还有马小跳、毛超、唐飞、张达、路曼曼等小伙伴。

  我爱读好书,好书将我带进了另外一个神奇的世界,我愿意终生以书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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