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作文(常用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桌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同桌的作文 篇1
我的同桌长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大大的鼻子、耳朵和鼻子。他叫作李岢峻,爱留一个小平头。在班里,称为“全班第一胖”。大家常说:“胖的人,打针看不见血管。”他现在不是看不清血管的问题,是根本看不见呀!你们想想,那他得多胖吧。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称为全班第一胖的`同桌!
同桌的作文 篇2
我的同桌一个153的小身板眼睛近视六百度而且斜视,但是她学习成绩很好每次上课跟我聊天还能每次考试考进前五十。而我都快倒数后五十了,但是她真的对我特别好。
没同桌的时候我们是死对头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每次我们都斗心眼她在背后说我我在她面前捉弄她。后来一次座位的大变动我们居然成为了同桌这样全班同学都大吃一惊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老师全班人都知道我们不合,可要没想到刚刚我们就一桌了。尽管我们心里一千个不愿意也认了,刚刚开始的.一个礼拜我们一句话也不说可后来我们再也忍不住了我主动跟她和好。再后来我们的关系也走了转机,我们变得很好什么话都跟对方说她回老家也总会带东西给我吃。我有一门成绩不及格她都会牢牢帮我把关直到下次考及格为止。
我想如果不是班主任这次的阴差阳错的编位也许直到毕业我也不可能跟她和好,正是这次的阴差阳错让我们和好变成了更好的朋友,也正是她我的成绩才得以进步,谢谢我的同桌。
同桌的作文 篇3
这一次调座位,我的同桌换成了李旭,简直就是上帝给我的磨刀石啊!
但我惊喜地发现,李旭几乎从来不找同桌说小话,而即使李旭偶尔说了,我也不敢接上,坐第一排,哪有这胆啊!于是,这三天,我惊奇地发现,我的效率有所提高。仔细一想,原来是李旭的功劳,坐在最后一排,陈自力有时便想说小话,而李旭就不一样了,他见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但是我在讨论题时一挑起话题,他就也跟了上来了。
昨天下午,因为英语过关,我俩人吵了一架,原因是他在我过完关后用黑色上面签了“李旭”,可我并没有让他签字啊。而明明没有道理,他却还是强词夺理。按捺不过,争强好胜的我便开始与他辩论,结果便是谁也没说服谁。冲动是魔鬼,我早忘记了语文老师给我的告诫。但后来转念一想,李旭万一是想写李旭监督了,我也太小肚鸡肠了吧!为什么无数次告诉自己不要与李旭发起无谓的争端而却又发生了吧。李旭也许便是上帝派来的磨刀石,不断让我暴躁的脾气,倔强的性格一点点削去。
但他也有认真的一方面。当我与陈自力做同桌时,语文背诵的知识点不熟练就过了,现在回看,过关都不记得,而与李旭做同桌时就不一样。当我极不熟练的背出《桃花源记》的旁批,他就大喊不行,不行,重背吧,你看着少了一句话啊!我本能的想要反驳,但吸了几口气,又重新开始背诵。英语也是一样,英语老师总是批评陈自力给我改的英语不认真,但是,李旭给我批改时就不一样,他总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改,总是能将我的错误一网打尽,这样的同桌还蛮不错的'呢!
希望和李旭做同桌,我能改掉自己的倔强,不与他做无谓的辩解,改掉自己的废话。感谢李旭!
同桌的作文 篇4
我的同桌是一名“主编”。她有一条长辫子,嘴巴里有好几颗蛀牙,眼睛是由两颗星星和两颗珍珠组成的,嘴巴最大能吞下她的杯盖头,她就是“佩奇一家”之主,人称猪妈妈的金晨琳。
既然说了她是一位“主编”,那我们就来说说她的“主编”生涯:她出生于09年,四岁时转进我的幼儿园,跟我做了同桌。有天看完《猫和老鼠》,她就跟我说:“这个编剧也太不会写剧了,如果要是我写的话……”这不,就有了以下金主编创设的剧情:
老鼠杰瑞的一百种奇葩死法之第一集,汤姆猫抓杰瑞。汤姆猫惹怒了大狗斯派克,结果汤姆猫被摔死了。就在几天后的晚上,汤姆猫从墓地里爬出来。杰瑞偷奶途中遇见汤姆猫,惊讶地问:“你怎么回来了?”说完便晕倒了。这时,汤姆猫回复道:“我回来看看你们。”就这样,汤姆猫一直照顾着杰瑞,当杰瑞醒来时,汤姆猫张牙舞爪地笑了笑。杰瑞吓得弹跳起来。
就在这时,汤姆猫说:“你一定渴了吧?我去地下给你拿点水喝。”说完,杰瑞又晕了过去。汤姆猫取水回来,杰瑞刚醒来,说:“你回来了。”“刚从地下上来的。”杰瑞瞬时心神不定,便对汤姆猫说:“我想去外面透透气。”此时,汤姆猫脸上露出一丝邪恶的微笑:“对,我还给你准备了一座美丽的`花园,还没给你看呢!”杰瑞一听,警觉地想逃走。可汤姆猫一把抓住杰瑞来到了花园大门,此时的杰瑞瑟瑟发抖,心里嘀咕着:“这下可要丢了小命了。”“让我们一起揭开花园的面纱吧!”汤姆猫大声说道。这时,很多猫和老鼠出现,并对杰瑞大喊:“万圣节快乐!”
全剧终!
你们说,我的同桌是不是一个“大主编”呀!
同桌的作文 篇5
千禧年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冯莎莎觉得周围每个人都异常兴奋。有人忙着告别旧时光,有人忙着奔赴锦绣前程。而她,却在忙着忧伤。
这一年,冯莎莎带着让人羞愧的成绩升入初中。好在长大,有时候是一夜之间的事情。跨过千禧年,冯莎莎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狮子。她开始摈弃往日里的懒惰,关注起读书这件事。
听课,记笔记,冯莎莎憋着一股劲,她给自己定了三年目标。一个学期下来,她在班级的排名和她的身高一样,蹭蹭地往上涨,最后基本稳定在班级的前五名。
13岁的冯莎莎,生得本就好看,如今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走在校园里,经常有高年级的学长在身后吹起口哨。
天知道班主任怎么会让姜小松成为她的同桌,这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小男生,是这个班雷打不动的第一名,总是一副骄傲自大的`样子。他的课桌里有各种新鲜玩意,随身听、磁带、小说,冯莎莎看得很眼馋。
有时候数学老师讲着讲着,突然点名说姜小松,这道题你会了吗?姜小松放下手里的小人书,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很淡定地说:"老师,关于这道题我有三种解法,请问您想听简单的还是复杂的?"
真不知道小鼻子小眼睛的姜小松,脑袋瓜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冯莎莎经常为一道数学题绞尽脑汁仍不得法,姜小松实在看不下了,就会说:"我们做个交易吧,你帮我抄歌词,我帮你补课。"
冯莎莎觉得姜小松的眼睛一定是长在头顶上了,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真是欠揍啊!可为了保持前五名,冯莎莎豁出去了。姜小松让她抄的第一首歌是20xx年梁静茹新专辑里的《勇气》。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很大方地把随身听借给冯莎莎。冯莎莎的青春,仿佛因为有了梁静茹而不觉得孤单。
同桌的作文 篇6
我已经是一名中年级的小学生了,也有过许多同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博士”!
“小博士”的眼睛水汪汪的,眉毛弯弯的,嘴角翘翘的。她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头发上还别着两个小卡子,就像飞舞的蝴蝶。
“小博士”的眼睛水汪汪的,可是镜片是厚厚的。她戴的一副眼镜度数虽然不高,可是也有点看不清楚。在一次数学课上,老师在黑板上写了几个公式,叫我们记在本子上。“小博士”眨眨那双本来就不大的小眼,死死地盯着黑板。可是,她怎么也看不清楚。她又眨眨眼,把眼睛眯成一条线,这才记上了公式。
大家别看她眼睛不好,人家的学习可是顶呱呱的!看不清楚不怕,她可是很认真的!
在每节课前不论数学和语文,老师都会让我们小组学习,我和她是一个小组,一次,上语文课。我搜集了许多资料,想在她面前显摆显摆。心想:我在百度上找了许多资料,看看你怎么样?她来了好像知道我要和她比资料似的,打开书,故意放在我面前。像是让我欣赏一下她的“大作”!我偷偷地瞄了一眼,让我顿时目瞪口呆。她找的资料比我的多多了。唉!作为“小老师”的`我不高兴地对她说:“你从哪找来那么多资料呀?”“在百度上找的”“不可能,我也在百度上找的,怎么没你多!”“你抄得少,你看,你这里少抄一句,这里少抄半句……”听到这,我愣了一下,继续上课了。
放了学,回到家。我想:怎么我就没她找得多?可能是我抄得少吧。我又翻开语文书,想把没有的全补上,却发现上面多了几行工整的字,我全明白了。她利用课间时间,为我补资料,我特别感动。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戴眼镜的“小博士”同桌!
同桌的作文 篇7
在五年的小学生活里,我跟许多同学做过同桌,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前任同桌——郭冰倩。
她有一双水汪汪的仿佛会说话的大眼晴,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巴,梳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样子很是甜美可爱。但是,你可不要被她可爱的.外表所迷惑,她的性格与长相那是截然不同,人送外号“暴力女郭大小姐。”
记得有一次,上自习课时,我的手臂无意中超过了郭大小姐在课桌上画的“三八线”,她竟然在课桌下毫不留情地狠狠踹了我一脚。我虽然十分愤怒,但我毕竟是男子汉。君子动口不动手嘛!于是,我想和她好好解释一番,可一句话还没说完,郭大姐的那巧舌如簧的嘴就已把我骂得晕头转向了。我俩这场口舌之战,刚刚一个回合,我就败下阵来,只得缴械投降。可她好像并没有解气,突然爆发出了自己的“洪荒之力”,伸手在我的手臂上用力一拧,痛得我忍不住“嗷嗷”叫了起来。这时,老师发现了我们俩的小动作,生气道:“老郭,老闫,你们真是一对冤家!”唉,我真是有理也说不清了。
还有一次课间,我向她借一支笔,她不但不同意,还一拳打在我肚子上。要不是我皮糙肉厚,估计早就被她打得“光荣牺牲”了。可她还是一脸不甘心的样子,愤怒地看着我。我看清况不妙,赶紧离开位子,想要逃跑。郭大小姐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我杀来。只听,“哐哐”几下,我立刻遍体鳞伤,趴在桌子上暗暗发誓:再也不招惹她。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令我胆战心惊的“暴力女郭大小姐”。
同桌的作文 篇8
我一共有过四个同桌,她们都是女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年级开学后新分到我们班的这位新同桌,老师把她安排和我坐一桌,是因为我们的个头差不多高。
我的新同桌扎着一个马尾辫,圆圆的脸蛋上带着害羞的表情,她的'眼睛不大但是很有神,鼻子翘翘的,嘴巴有点大,样子很开爱。
新同桌刚一坐下,我马上就问她的名字叫什么?她轻声地告诉了我,然后看了一眼我的校牌,点了一下头,好像就算是认识我了。
没过几天,我们就成了朋友。她和我很谈得来,还常在一起玩些小游戏,特别是我们都喜欢画画。比起我画画时的随心所欲,她就要专业多了。她有很多种颜色的彩笔,所以她画的画色彩缤纷,十分生动。我经常向她借彩笔,她都会爽快地拿给我,还会建议我用什么样的颜色,不知不觉地,我也有一两幅满意的作品了。
现在,我和我的同桌学习上也是互相帮助。我们经常一起商量问题,共同完成课堂作业。
她就是我的新同桌,我学习上的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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