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涯作文

时间:2024-05-02 08:04:54 读书 我要投稿

我的读书生涯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读书生涯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读书生涯作文

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

  从小到大,一提起书,那些曾经的被文字照耀着的岁月一一展现在眼前。书,它像阳光、空气、水一样,给不了我们什么,却又给了我们很多。在智慧的书籍面前,无论是太阳还是月亮,都自惭形秽。我想,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曾经,刚刚被无穷无尽的文字的魅力所吸引的我,最喜欢那些充满无尽幻想的用一切美好编织而成的童话绘本。如《猜猜我有多爱你》、《蚯蚓的日记》等。那些美丽的童话造就了一个爱幻想的我,赋予了我用幻想编织出同样美好故事的能力。无论是被困高塔的长发公主,还是替夫从军的花木兰,她们都让年幼的我心驰神往。

  后来,我上小学之后,喜欢看那些幽默有趣的校园小说。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北猫的《米小圈上学记》都令我爱不释手。其中《淘气包马小跳》讲的是小学生马小跳的故事,因为很有趣,因此受到了我的喜爱。当时,其实不光光是我喜欢,我们整个班的人都喜欢。《淘气包马小跳》出了漫画版之后,更是人手一套,风靡全班。可我没看漫画版,虽然漫画的确很有意思,但是,我还是更喜欢读小说。我喜欢在读小说时去体会那蕴含在文字中的巨大力量,文字往往比图画更加富有张力,是一种漫画无法表现出来的文字独特的美。

  现在,我成了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喜欢闻新书的油墨味,那味道沁人心脾,比花香还要迷人,还要芬芳,还要让人着迷的多。我现在喜欢读悬疑小说和毕淑敏的散文。

  悬疑小说,如《福尔摩斯》等。它们锻炼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帮助我和我妈吵架时让我更有理。为此,我妈常说:“你长大后不当会计真是可惜了!那么会算!”

  上个星期天的晚上,我妈突然对我说:“你今天,玩手机的时间超出去了两个小时!下星期我要扣你一天!”

  “胡说!你倒是说说哪里超了?”

  “早上,半小时,下午一小时,晚上就算你一个半小时!”

  我想了想,反驳道:“早上我在写作业,那是查资料。下午我提早了半小时去上英语课你忘了?晚上我看了三集动漫,一小时十分钟,你现在还倒欠我10分钟!”

  我妈哑口无言。

  我家里有一本《毕淑敏散文选》。我发现,毕淑敏的散文,都有几个共同点——会用到十分贴切恰当的比喻;会用十分大量的文字去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这种心理往往是十分矛盾的;具有得体的讽刺。拿《翻浆》举例,文中的“我”在好说歹说同意司机让搭车人上车后,却又因为怀疑搭车人偷自己的东西而不断后悔,下车后又立马检察的东西有没有遗失,最后才发现搭车人竟是在帮助自己。搭车人的善良与“我”的多疑形成鲜明对比,引起了读者的深思。再比如《不会动的变形金刚》,其中有许多的比喻“这世上有许多花布一样美丽的道理,却不能做成衣服。”“母猫还要教会小猫捉老鼠呢,我就是再怎么着,也得给孩子一个囫囵的道理”等。这些故事滋养着我心灵深处的小树,现在,这树上结出了笔来,它自己写出了一个个美好的故事。

  从小到大,我都被书的油墨味环抱着。

我的读书生涯作文2

  读书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途,开始了,就无法结束,一个不读书的人,是灵魂不全的人,读书早已成为了我灵魂深处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记得最早的时候,我读幼儿园中班,那时认识的字不多,还不能支撑我看完整本书,于是便由妈妈读给我听,那本书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是一本制作精美的《逃家小兔》,讲的是有一只小兔子想要离开家,他说他要变成鱼,变成山。兔妈妈说,如果你变成鱼,我就变成钓鱼人;如果你变成山,我就变成攀岩人。他们两个说了好久好久,最后,小兔说:“我要变成一个小男孩,跑回家!”兔妈妈说:“那我变回妈妈,紧紧地抱住你。”故事的结尾,小兔躺在妈妈怀里,吃着胡萝卜,烤着火,以一个温暖的结尾收场。这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告诉了当时年幼的我,妈妈温暖的爱是无穷无尽,无边无际的'。

  再大一点,到了小学二三年级,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海伦·凯勒的励志性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非常敬佩的是,她从小被病魔夺去了听觉和视觉,同时,也几乎被夺去了说话的能力。你能想象一个听不见的人学习说话有多么困难吗?她如果可以学会说话便已经是奇迹,更不要提别的学习。

  但是,她做到了,她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创造了奇迹之中的奇迹。

  她不但学会了英文,还学会了德语、法语、拉丁语、希腊语。她在全世界演讲,用自己的故事影响了成千上万的人。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当时还是低年级孩子的我,写下了人生中第一篇读后感。

  因为某些原因,我思考的角度往往要比同龄人深。最近我比较多的是看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里接触“死亡”的频率比其他作家更加频繁。而且这两部已经是余华比较成熟的作品了,在余华早期的作品《第七天》中,据统计非自然死亡的人竟多达二十九个。

  如果让我对这两部作品作出评价的话,我更喜欢《活着》,《活着》里面写出了世态炎凉和权贵高官的玩权弄势,对比书中人物福贵的凄惨人生,不禁让人心寒。全书中让我最心沉的是当福贵的女婿受了重伤被送进医院时,福贵大叫着:“把他抬出来!”因为他的一双儿女都死在这家医院里,他的儿子死在别人生孩子,他的女儿死在自己生孩子。其他人都觉得他老昏了头,都觉得他疯了,想把他也送进医院。最后,福贵的女婿也死在了医院里。最后,福贵的儿子、女儿、女婿全都死在了同一家医院里,只留下他和一个小外孙相依为命,故事的最后,那个小外孙苦根也因为饿了太久大吃了一顿豆子而被撑死,这世上只留了福贵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福贵从屠刀下救下了一头老得干不动活的老牛,把它买了下来,每天放着牛,度日子。

  每本书,每个不一样的故事,背后都不一样。读书就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行,读书,一定会伴随我一辈子。

我的读书生涯作文3

  徐意恒

  字是方的,白的,白的透澈,白的单纯;字是正的,灰的,灰的朦胧,灰的迷茫;字正腔圈,慢慢变为黑的,让人读懂万物的哲理;这就是书,深入浅出。

  还记得童年时的连环画册吗?那时的我们只单纯的读书,没有谁知道为什么要读书,只因为热爱而读书。一书一世界,后来的我们终于知道什么是哲理,什么是世界。

  那年的童话记载了我童年时代的一个个梦幻。命运安排着丑小鸭的一切,白雪公主终将一生幸福,被魔法封印的青蛙王子……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丑小鸭从出生开始就与众不同,所有动物都对它爱理不理。最后连它妈妈都因为讨厌它而把它丢弃。可怜的丑小鸭到哪都是流浪儿,那哪都不招人喜欢。终于在一个冬天后,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那时的我原以为丑小鸭只是运气好而成为白天鹅,但是过了几年后思考,我终于知道了答案:不要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因为你自己都不知道将来有多强大。

  将过无数昼夜,我踏入了小学,那一只有着狼王梦的紫岚,那一群无私的斑羚,那五只有征服天下的雄狮,深烙在我心底……罗利安大草原上五只雄狮走出狮群,决定打出一片自己的天下。虽然他们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一颗年少轻狂的狮心。他们暗中定下目标,幻想着梦想实现的瞬间。然而命运注定一切,他们四兄弟接连奔赴在黄泉路上,只留下最小的雄狮。最后那只雄狮终于征服了这片土地,完成了哥哥们的遗愿。

  一个人有梦想,那他不一定成功,他的一生却很有价值;一个人没有梦想,那他一定失败,他的一生也没有价值。想要实现梦想没有捷径,唯有努力。

  经历过书的洗礼,我快毕业了。我的小学生涯在书中走过,人生的哲理在书中浮现,一切皆在书中出现。

  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这些铭刻历史的书,承载了我对过去的观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

  很久以前,在一座古老的城市中,生活着一个老奶奶和一个小男孩。她一直在给小男孩讲天使的故事,因为天使曾经真的守护过这座城市。多年后,小男孩长大了,然而有一支军队来进攻了城市,他们杀人、抢东西,成为人们眼中的恶魔。就在所有人绝望时,一个少年挺身而出,他就是当年的小男孩——凯,他化身为天使,最终守下了城市。还记得他说过:“别叫我天使,因为很多天使没有翅膀。”为绝望而挥剑,以着世者为凯!”

  他从一个普通人变为天使,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有想守护的一群人,执念成就一切。

  我的一生,在书中开始,在书中渡过,在书中结束。跟我念字正腔圈,回味书中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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