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错误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美丽的错误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美丽的错误作文1
看几百年来走红民间的三国英雄,单说武将,没一个是曹操旗下的,全部出自刘备集团。如果某一商品要用三国武将做广告,肯定要在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这“五虎上将”里选一位,而决不会考虑用张辽.乐进.于禁.张颌.徐晃,没读过《三国演义》的人,谁知道这五个人是谁。不过在曹操眼里,自己的这五只虎一点也不比“关张赵马黄”差,让他换他还不换呢!尤其是张辽。
瞧瞧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关羽手持青龙偃月刀,温酒斩华雄,美髯公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关云长刮骨疗毒,华佗下刀,割开皮肉,直至于骨,骨上已青;佗用刀刮骨,悉悉有声。帐上帐下见者皆掩面失色。公饮酒食肉,谈笑弈棋。
张翼德大闹长坂桥,张飞倒竖虎须,圆睁环眼,手绰蛇矛,立马桥上,只见桥东树林之后,尘头大起,疑有伏兵,便勒住马,不敢进前。“雁人张翼德在此!谁敢来决死战?”曹操身边夏侯杰惊得肝胆碎裂,倒撞于马下。操便回马而走,于是诸军众将一齐望西奔走。张飞一将退敌。
再说赵子龙单骑救主,一人冲进曹军十万人马中,赵云力战四将,曹军一齐拥至。手起处,衣甲平过,血如涌泉。杀退众军将,直透重围。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所到之处,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吾乃常山赵子龙也”。一场厮杀,赵云怀抱后主,直透重围。有诗说: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赵云当下杀透重围,已离大阵,血满征袍。看他们,个个英雄虎胆,看过后让人荡气回肠.
说起张辽,就离不开他的“八百破十万”。有读者诧异,八百破十万?那不是岳飞干的吗?评书就这么说的。岳飞是不是领八百人打败了金兀术的十万人,我自从《三国志》里看到——张辽带八百人破了孙权的十万人。
大家知道,赤壁之战后,曹操不是留张辽和乐进、李典镇守合肥吗?这一战就是发生在合肥。但是曹操在西边忙着打张鲁,孙权瞅着是个空子,急忙率十万大军杀奔合肥。张辽则挑选了八百个不怕死的士兵组成敢死队,趁天色尚早打开城门,片刻工夫,他“杀数十人,斩二将”。他边杀边大喊:“张辽在此,不怕死的过来!”直冲孙权近前,孙权大惊,手下兵将也慌了手脚,一窝蜂退到身后的'土丘。吴军众人围一圈把孙权保护在中间,当时张辽站在土丘下就像阳桥前的张飞,高声冲孙权叫阵。
孙权呢,也如当年的曹操面对张飞,死活“不敢动”。张辽毕竟只有八百人,定下神来的吴军潮水般从后面包围上来,张辽腹背受敌,顿成“三明治”。
书上是这么写的:“辽左右摩围,直前直击。”大概应了“一人拼命万人难敌”那句话。张辽杀出重围,不过只带出了几十人,其他几百人还陷在包围圈里。张辽又接连两次杀进杀出包围圈,当时孙权的部队就软了手脚,吓得没有敢靠前的了。
这一仗打的吴军丢了魂,曹军信心“爆棚”。在随后的守城战中,张辽虽无援军,内径兵士七千,但硬生生扛了十几天,直到把孙权耗的没脾气,几十万大军灰溜溜的撤走。
以寡敌众不用说非常难打。《孙子兵法》给人出了那么多主意,却没告诉人怎么“以寡敌众”,看来老将军对这事挠脑。张辽这一仗甚至影响了魏吴之间的战争态势,后来每次曹魏东路吃紧,曹操或曹丕都派张辽前去镇守,曹家父子是看出来了,孙吴一听张辽的名字就胆颤了。尤其是孙权,哪怕带病守城,他都叮嘱众将说:“张辽虽病,不可当也,慎之”。遍观三国诸名将,像张辽这种仅凭一人智斗“八百破十万”,且影响了今后战局的漂亮仗,没有第二个人打过。
罗贯中在《三国演义》里也讲了这场战斗,但没用“八百破十万”这样的字眼,而且说张辽是带了“两千人”,还是让李典带一路人马把甘宁,吕蒙引开,张辽打埋伏,《三国志》描述的那个神勇超凡的张辽荡漾无存。但是我们做一种假设,倘若这一仗是关羽或赵云打地呢?
美丽的错误作文2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题记
初1504级1班,对于我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在这里呆了3年,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充满阳光。一班是个特殊的群体,虽然经常犯错误,但它也是美丽的。我无法表达什么,只能用笔写下过去的点滴。
一,罕见的军事化速度
说起我们班,老师常用一个字来形容:懒。不错我们班做很多事都是蜗牛般的速度。上学来的迟,作业交得迟~~凡是老师要求的任务总是拖拖拉拉。不过,有些时候,一斑会显示出凡班所没有的军事化速度。
记得有一次,因为我们上课纪律太差,而班主任要急着开会,所以罚我们上两节自习课。同学们哪能坐得住啊!到了第2节课,看者别班的都已放学,在几个男生带领下,大家决定集体逃跑。
当我们大多数还在楼梯上,有七八个已跑到了楼下。这时,不知谁叫了一句:"班主任来拉!"瞬间,那幕惊心的场景上演了。所有的同学不约而同向后转,以军事化的速度"嗖"地一声向教室跑去。而在楼底的同学更以超人的速度飞到3楼。在大家的催促下,同学甲慌慌张张打开刚锁好的教室门,同学像拥蜂窝似的挤进去,拖好桌子,坐回原位,从抽屉抓出一本书装做看书的样子。这一系列的动作大家只用了30秒,之后教室鸦雀无声9除了喘气的声音)。20秒后,班主任进来了,还好她没发现异常情况,便决定放学,大家这才舒了一口气。此后。这种军事化速度便成了一班特点之一。
二,民以食为主
人是铁,饭是钢。说起食文化,在一班是特别重视的。我们是集体在食堂吃饭,虽然食堂饭菜并不是山珍海味。但也能吃得下肚。
我们上午要上5节课,肚子自然饿得要命。更气愤的`是我班挨着校外人家户,一到中午,就会闻到香喷喷的饭菜,不少同学便禁不住叫到:"真香。"
一到放学,老师还没叫下课,便听到饭盒碰撞的声音,男生拼了命地冲向食堂。而女生为了留下一点淑女风范,只能狠下心走去食堂。
到了食堂吃饭又是另一番风景。瞧那边男生吃得狼吞虎咽,米饭堆得像大山。而女生则比较雅俗,慢慢吃着。
食堂文化是男生占优势,课间饮食则是女生的天堂了。一到下课,只见班上大多女生都在吃零食,而男生只有在一旁流口水了。
老师说我们是哪顿没吃饭就要死人,事实的确是这样的,
三,乱窝里出英雄
一班可算是个乱糟糟的班级,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各种各样的事都发生(总是坏事多于好事)。所谓阴胜阳衰,一班是女生比男生多。所以在这里经常会出现几个女生欺负一个男生的现象。
我们班的男生,不是我说,一个个都是"东亚病夫"。瞧别班男生多高大,而本班的要么矮小,要么肥胖,个个都疯颠颠的,没一个有气质。不过,现在也发现,原来他们也是英雄嘛。
有时看见女生搬东西搬不动,他们会主动来帮忙有时看见谁受别班欺负,他们也会打抱不平~~~在这些时候,我们便会发现他们也懂得关心别人,只是平常不会显露出来。
四,怀念
一班的人是很单纯的。
在那段就要离别的日子里,大家都忙着写同学录。看着朋友为自己的留言,真的舍不得离开,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每个人之间都有3年的真挚友谊,即使以前也许有过口角误会,但此时已烟消云散了,只留下难舍难分的感情。
一班真的不一般,其实还有很多有趣特殊的事,写也写不完。我不敢再继续写下去了,因为我怕我会泪流满面~~
有时错误也是美丽的,是缘分创造了我们一班。虽然一班在老师,校长眼里印象并不好,但她却给我们带来欢乐的回忆。我不会忘记这初中生活,永远也不会~~~
美丽的错误作文3
恰如平静的湖心里误投的一枚石子,恰如幽蓝的天幕中惊飞的一只鸿雁,恰如荒僻的草丛中偏巧开出的一朵娇花——人生的有些际遇,即使错了,也错得那么美丽。
两颗稚嫩的童心,一份细腻的母爱。《童心与母爱》向我们讲述一位伟大的母亲庞大内心后的故事。
一位美貌的母亲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文静的儿子纳德,一个是稍微小一点的儿子东尼,但在他们之中却有一个人是被收养的,母亲不想伤害两个儿子幼小的心灵,便一直把这个秘密一直埋藏在心底。但是纸必竟是包不住火的,终于有一天,这个秘密还是被儿子们知道了,在孩子们的苦苦哀求下,母亲告诉了孩子们,东尼是收养的而纳德是自己亲生的,并编了一个故事:妈妈和爸爸想再要一个孩子,所以,我们到一个有许多孩子的大屋子里,看了那些孩子,说:把那个孩子给我们吧,那个孩子就是东尼。可实际上,纳德才是那个收养的孩子。可如果告诉他,他是我收养的,小纳德是受不了的,因为对于纳德来说,母亲意味着他的生命,意味着自尊心和一种强大的人生安全感。可东尼却不同,他是一个刚强能够自持的孩子,还从来没有什么事使他沮丧过。
是一种多么不可思议的母爱,她竟然可以为了不伤害养子那颗纯洁的心,用爱编织一个美丽的谎言她把自己辛辛苦苦生下的儿子与养子的角色对换,宁可使自己亲生的孩子承受那样残酷的现实,她心里不知蕴藏多大的痛苦,她把她自己等,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美丽的错误作文4
“我去踢球了,四点回家。”话音未落,只听“嘭”的一声,门被锁上了。门里是一位正在拖地板的母亲,门外是一个带球离去的假小子——我。“你今天还没有练琴呢,你快回来!”只要我出去玩,这句话自然就会从我家阳台上开始向四周飘荡。选择幼师专业,对于我来说真是阴差阳错。与我当初的志向简直是南辕北辙。当初选择此专业,怪自己被“中国孝道”思想冲昏头脑,顺从父母之意,步入幼师专业。
不但对所学的专业课不感丝毫兴趣,“致命”的一点是:我不喜欢和小孩子在一起。我有个三岁的小侄子,胖嘟嘟的小脸,黑葡萄似的眼睛,一个小翘鼻,一张樱桃小嘴,一口最新改版的普通话。谁见了都想把他抱在怀里亲他几下。可是,他在我身边呆久了,就会厌烦他。“小孩子问那么多干嘛啊!”像野马吼叫般,从我嘴里飞奔出来,是我的忍耐力降到最低极限时惯例的回答。之后,他就站在一旁嚎啕大哭……
直到最后,我招架不住,想讨好他,让他不哭。我使出了很多招数,都未能博得他一笑。后来只能把课堂上学到的幼儿舞蹈和歌曲展现在他面前,望这个千分之一的希望能替我实现当时的愿望。我扭扭腰,挥挥手,转转圈,唱着“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他看着我的表演,降低了他的音调,只是在抽泣,满肚子委屈似的嘀咕:“小老虎被那只大老虎欺负了,哇哦,大老虎是坏蛋!”他的话不能不证明了我在这项研究中已经取得了辉煌成绩。想想以后和侄子过招,我有对招了,就高兴。
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去幼儿园见习一天。一个小侄子就让我一个头有两个大了,更何况是去幼儿园——个由上百个“小侄子”组成的家园。天啊,这岂不是在折磨我嘛!早上,进入了小一(1)班,不知道问“为什么”是不是小孩们的通病,在那我碰到了一群小侄子的翻版。
“还好我有新招数。”我暗暗窃喜到。我把以前对付侄子的招数用在这群孩子身上了,给他们讲小白兔的`故事,连蹦带唱,一个个眼球都被我吸引住了。看着这一群“小侄子”跟着我蹦跳着,刹时感觉自己已被成功的喜悦包围。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见草坪上的小皮球,就跑过去拾起一个,一展我在球场上的大将风范。抬起右脚,来了一个“凌空飞射”。可就这么一脚,我把摆在窗台上的花盆给踢倒了,一小女孩被碎片砸到了。来到医务室,医师为她的伤疤消了毒。小女孩的右脚被碎片划破了点皮,泛出了血丝。另无大碍。那天,园长找我进办公室谈话。我想这是必要的,我应该去接受这个批评的。不过进去之前还是胆战心惊,不知道她会用何种方式来教导我。和她聊了片刻之后,觉得她幽默风趣,我不再拘谨。
她问我:“吃过狼桃吗?”我摇摇头。“狼桃就是番茄,人们刚开始发现它的时候,不敢品尝它,只被作为恋人间的信物。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尝试着吃它,觉得很好吃。就这样,我们一直在食用它了。那人尝试着吃了才知道它味美,如果没人去品一下,它到现在也只能被人作为信物吧?观察了你们片刻,我知道你不太喜欢和小孩子在一起,不过你可以尝试一下做那个首先吃狼桃的人,你会得到意外的收获的。”
“老师,难道你不怪我吗?我只顾着自己玩,还让小女孩受了伤。我……”我哽咽着说到。“老师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过以后别这么大意了。我相信你会去做那个吃狼桃的人的。”园长语重心长地说。和园长交谈了很多,从园长办公室走出来时,暮色已悄悄降临了。挥手告别园长,径直走在回家路上。在柔和的路灯下,微风拂面而来,我哼起歌蹦跳着回家。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妈,我要学画画,我要学舞蹈,我要唱歌,我要弹琴……”
美丽的错误作文5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与他相识竟已两年了。两年来,我从未忘记过他,只是在彻底失望后,那颗期待的心麻木了,不再有所感觉,而我又掩饰着快乐,一如每个这个年纪的女孩子。
回首往事,我不得不摘下自己刻意伪装坚强的面具。我常常问自己:是不是因此一生生活在这种痛苦和深深的想念之中?也许,与他相识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与海初次相逢,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那天,他去姑妈家为双推荐学校,我不经意地从他面前走过,正好碰到他的目光,与他相逢一笑,走开了。
一次不经意的邂逅,没有人在意他的结局,却在我以后的生命中烙下了深深的印痕。
那年,我十六岁,如花的年龄。
日子犹如流水,淡如每个晨光中的尘埃。坐在暂时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回想初三时与老师的对话,无不孤寂的感觉。走在早已走过千遍万遍的街道上,心中涌起万千思绪,让我不得不去回味……
那天,突然接到海的电话,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轻轻掠过我的心田。“可以去你家玩儿吗,我就在你家门口。”他说。
放下电话,看看镜子中不加修饰的自己,平静中带着好动,我认为我不需要任何打扮,随手捋了一下头发,前去开门。门外,果真站立着他——久违而酒气扑鼻的他。于是,慌忙请他进家。家中没有其他人,怎么招待他呢,我心里没谱,只是提醒自己:仪表、言行……他依旧想喝酒,我无力拒绝,给他打开了一瓶,他醉了,说话语无伦次;面对着他,我开始了遐想……
十六岁的花朵总是悄然开放,令人猝不及防,有意无意地在心灵深处落下一粒相思的种子,静待发芽、开花、结果的那一天。思念的心像无舵的船在随风飘荡,忽上忽下,无边无际。
校园里的生活永远都是一味的单调,三点一线,环绕成一个小圈子,只有他才能缓解我心头的寂寞。频繁的通话使我们更加了解对方,虽不常见面,但我相信他的一句话:“五年以后,我们要并肩作战。”
我明白,尽管我们天各一方,但无法泯灭在我心中渐渐积累的情感。但是,他呢?我莫名其妙地越发多愁善感起来。一向好动的我,缺少了往日的欢歌笑语,满脑子都是关于他的一切,常常发呆。也许这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那时我十六岁,他三十岁,我是学生,他是老师,在一个女孩心中,年龄和职业上都有一段很大的距离,我不敢去冒然逾越。
为什么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不争气的泪水常常顺着脸颊滚落,有太多太多的话语无从说出口。是的,有海在的日子里,我生活得轻松愉快,他是我学习的动力。我越来越深切地感觉到: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依赖他了,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
其实,我早就知道我的执著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结局,可我还是执迷不悟地独守着一份不变的情感。虽然我有时也提醒自己要克制自己,不要去喜欢他,但是有谁能预料感情、支配感情……
时间是检验一切的试金石。在与他相处的日子里,我逐渐认清了他的面目:他欺骗了我的情感,骗取了我对他的信任,他是一个伪君子。终于,我勇敢地走出了那道门,头也不回地向着学校走去。
午夜梦回,坚强的外衣褪尽,脆弱的灵魂却飘荡在无声的夜里,淹没在轻微的抽泣中。原以为我会很洒脱地面对这一切,可一想起过去的事,我的精神防线都崩溃了,我再一次看到了镜子中那个脆弱的我。
“你不能把自己一辈子关在记忆里,你还有好长的路要走,要活得快乐,不要活在过去,活在阴影里……”好友的劝告在耳边响起。
是的,感情不是付出了就会有回报,任何事情都不能勉强。这次经历让我改变了很多,也让我成熟了起来,这场发生在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故事,是该结束了。
曾经怨过,曾经很过,但一切都已过去,人不痴狂枉少年,有爱有恨、有喜有悲是必然的,就把它当作一次洗礼,当作一个教训吧!我告诫自己:不应把过去的泪留到现在,有些东西是留不住的,该舍弃的终究要舍弃,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站起来!
夜,静静的,我的心也平静了下来。
美丽的错误作文6
人世间,有些错误是最美丽的,尽管自己很明白,自己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但,也愿意永远错下去,因为,这是美丽的错误。
我和她很早就认识了,那时,她有自己的男朋友,我有自己的工作。但和她相恋,却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回想起来,总觉得是一种缘份。
那时,我喜欢喝酒,也喜欢音乐,身边的朋友,不是好酒,就是好音乐,醒时喝酒,醉了就狂歌。但无论是在清醒的时候还是醉的时候,总是难于面对自己,难以面对现实。纵使如此,我还是宁愿每天在酒中寻找更真实的自己,因此,我每天都喝醉,希望酒精能够麻木我早已麻木的心灵与思想。
她打传呼给我的时候我已经醉了,她说:“想喝酒吗?”我说:“我已经醉了。要喝酒,明天来找我。”打完电话后,我就彻底的醉了,好像预感到要有什么事会发生,我痛苦异常,睡在大路边一而再再而三的对照顾我的朋友说:“上天要我生,我就生,上天叫我死,我没有任何怨言,我渴望自然,我希望融入自然。”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将头天晚上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依旧和往常一样开始每一天的枯燥工作,听着朋友笑话我醉酒之后的失态。中午时分,她和她的朋友来了,带来了牛奶和面包,说是为我醒酒。这时,我才想到昨天晚上我答应她的话,我想不到她会这么认真。我只说:“我昨天醉了,今天可能不能再喝了。”说完之后,我的内心中明显的感到了她的'失望,但我也没有在意,以为这只是女孩子被拒绝后的表现。整个下午,她们都在我这儿,我们一起吹牛,谈天。到吃晚饭的时候,在我的邀请之下,她们留了下来,我出去买菜,回来的时候,我发现家里多了一箱啤酒,她买的。我感到事情有点不寻常了,但我没有在意,喝就喝吧?
吃饭的时候,她开始敬酒,一杯接一杯的敬我和我的朋友。最终,她醉了,靠在床上,她的朋友照顾她。出于礼貌,我过去问候她,没想到,她抱住了我,我以为她把我当作她的朋友,这让我感到十分尴尬,当着其他的人的面,我感到手足无措。她朋友对我说,她醉了,你多忍受一下算了。时间一分一分的流走,她的朋友也走了,而她,一直抱着我。
后来,她醒了。她对我说:“抱着我,她觉得很信任我,非常得安详。”她又说:“她很早就喜欢我了,已经两年多了,一直没和我说,生怕我会拒绝她,更怕我们之间不会有结果。”我并不吃惊,我的预感早就告诉我了,平时,她看我的眼神,我总觉得与众不同,但我一直在逃避,在躲藏,我不希望和她发生男女之间的情感。但现在,我该怎么做。我能拒绝她吗?我迷糊了。
第二天,我们好像没发生什么事情一样,继续着彼此的工作。但我,心中总是有点压力,压得我透不过起来,我变了,总想逃避这段感情。正好,由于工作关系我需要外出几天。我将她们招集在一起喝酒,对他们说,我要走了,永远不会来了,想去当和尚。我真的有那种想法,我真的想逃离这个地方,逃避这段感情。她哭了!我没有在意,朋友们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后来,我回家收拾东西,11点多了,我的传呼响了,她打得,我没回,我看到留言是“520”。传呼不停的响,我决定回了,我预感到传呼是她打的。果然是她,她说:“你能不能不走,我爱你,如果我走了,我永远等着你回来。”我的心乱了,当一个女孩子对你说这些话的时候,你该怎么做,你忍心拒绝她吗?我对她说:“你不要胡思乱想,我会回来。”
我回来了,我需要对得起她的感情,我不想让爱我的人一生为我守候。回来的第二天,她来了,带来了鲜花。就这样,我们相恋了,感情发展得非常的快,和她在一起,我真的感受到了快乐,我觉得,我俩很有缘分,是上天安排我们在一起的。那一久,天空每一天都是阳光明媚的,我们一起听林忆莲的“至少还有你”,以为这首歌就是为我们而唱;一起看“大话西游”,希望我们的爱能够持续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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