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自己作文

时间:2024-06-04 13:58:21 自己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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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自己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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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自己作文1

  在我国古代流传下许多栩栩如生的神话传说故事,有众所周知的《盘古开天辟地》,有脍炙人口的《女娲造人》,还有《嫦娥奔月》等很多美丽的神话传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神话传说,我最喜欢的要数《盘古开天辟地》了,下面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传说吧!

  《盘古开天辟地》讲的`是在远古时期,天地一片混沌就像一个大鸡蛋,天地还连在一块。就在这时,一位伟大的巨人,不知睡了多长时间,终于醒来了,他醒来后看到天地一片混乱,一片漆黑,感到非常生气,不知从哪里捞来一把板斧,使劲一轮,只听“喀嚓”一声,天地竟这样被他抡开了,轻飘清白的东西不断上升,成了蓝天,沉重浑浊的东西不断下降,成了大地。从此宇宙有了天地之分,盘古头顶蓝天、脚踩大地,他长高一丈,天地也长高一丈,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变的极高,地变得极厚,盘古也成了九万里长的大巨人,又过了许多年,天地都长结实了,可是盘古也筋疲力尽了,他像大山一样倒下了,左眼变成了光芒四射的太阳,右眼变成了明亮皎洁的月亮,身躯成了高耸的山川,血液变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湖海,他的肌肉变成了肥沃的良田沃土……

  我喜欢这篇神话传说的理由如下:

  1、我喜欢这篇神话里的各种好词好句,如描写盘古死后的身体变化,让人遐想翩翩。

  2、我喜欢盘古敢于尝试、创新的品质,如盘古劈开天地的勇气。

  3、我喜欢盘古为后代造福的品质,他不顾各种困难在天地之间站了一万八千年。

  4、我还喜欢盘古勇于牺牲的精神,如盘古把天地撑结实了,自己却死去了,而且死后的身体还变成了各种对人们有益的事物。

  所以我喜欢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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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希望完美,于是便羡慕他人的优点,幻想着有一天也能像他一样美好,或受万人瞩目,或清闲自乐。然而,我们在羡慕的同时,忘却了自我,迷失了自我。这是一种悲哀,许多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喜欢,可不曾想过,首要的是做到喜欢自己。

  时常,人会突然厌恶自己,而对他人身上一丝一毫的优点却极其在意,希望自己便是他。正如翱翔的鸟儿与浮游的云儿,为自己蒙上了一层纱布,只是单纯地看到对方的长处,而忽略对方的烦恼,自以为是地认为别人的东西就是最完美的。这就好比某人认为别人饭碗里的就是美食,自己饭碗里的却是不能下咽的残渣。

  鸟儿愿做一朵云,无疑是羡慕云儿的漂泊以及变化无常,为天空增添了无限的乐趣,抑或是羡慕云儿可化作一场细雨,滋润着自然万物。它厌恶了日复一日单调的飞翔,为它所飞过的白天与黑夜感到无比疲倦。而云儿则更是羡慕鸟儿的自由和嘹亮的歌声,希望可以像它一样,呼吸大自然中纯净的空气,到处结交新朋友,可它已被寂寞的`风吹走了心情。可是,我们都忽略了一点,云儿与鸟儿的身后都有各自的烦恼呀。每个人都是不同的生命,过着不同的生活,这其中的差异只有自己能体会,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与奋斗,才能不断地完善自我,而不是一味地想成为他人。我们应做回自己,喜欢自己,毕竟没有人会觉得自己一无是处。鸟儿应学习云儿的淡定,云儿应学习鸟儿的活波,但无需成为对方,要接纳自己原本的生活,演绎自己独特而多彩的人生。

  其实,不同也是一种美,我们应更多地喜欢自己与别人的不同。个人的魅力会因为自己本身的喜爱,而大放光彩。也只有喜欢自己才会喜欢别人,喜欢这个多样的世界,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鸟儿与云儿一同点缀着天空,日出时相逢,日落时道别……

喜欢自己作文3

  《风居住的街道》显而易见,歌曲表达的就是风居住的街道。可是,风是无形又无影的,它变幻莫测,无时无刻都在运动,风真的会停留在某一处吗?答案是不知道。

  歌曲响起,立马带我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温柔的钢琴声作为开头。深秋暮时4点半,夕阳停留在水平线之上,一条水泥路曲曲折折地铺在地面,水泥路左边是一排的梧桐树,树上只有一点是绿色,地上落满枯黄地叶子,右边是一排房屋,农村地小平房,白墙绿瓦,几扇门开着。梧桐树的左边是一条通往另一个村庄的`小溪,一切都是那么地静谧。

  钢琴声缓缓变轻。画风一转,取而代之地是二胡,一阵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地风幽幽地荡过来,虽说不大,但依然刮下一片梧桐叶,更添一份凄凉。

  舒缓地钢琴声联合着二胡慢悠悠地起奏。一个背着沉甸甸的书包的小男孩踏在梧桐叶上,刚落下来的梧桐叶还没有风干,走上去没有痕迹。小男孩无所事事地走在梧桐叶上,抬头望望红黄相映的天空,太阳还在不断下坠,天也在渐渐变暗。又来一阵风,把平整铺在地上的梧桐叶打乱,吹到街上的另一头,打个转,又吹回来。不知男孩心中所想,踮起脚,手在空中乱舞,好似想抓住什么东西,可就是抓不到。男孩嘟嘟嘴,放下了手臂,重新踩在了梧桐叶上。男孩向街一旁的房屋走去,把书包甩在小水泥台阶上,窗子上还贴着春节的“倒福”,男孩双手托下巴,凝望着梧桐树,好似在期待风的下一次来临。男孩从包里拿出一个木制口琴,望着不知是梧桐树顶还是天空,或者是风的影子,缓缓吹出琴音。凄凉的二胡声就像是男孩心里的情绪。

  琴音流入空中,宛如在召唤风。吹着吹着,男孩陶醉地闭着眼睛。果真,风又来了,风这次比以往大些,把男孩额前碎发吹的往耳朵飞,男孩随风摇晃身体,嘴角不知不觉向上扬,等回过神来,风不知已经去了哪里,也不知何时回来,或者从未离开,只是等着被召唤。

  歌曲结束,我还未回过神来,脑海中的画面还久久停留在那里。

喜欢自己作文4

  渐渐的喜欢上了早起的感觉。一个人轻轻松松地踏进餐厅的门,听着老板们热情的招呼着,美女,来一个饼吧,热腾腾的,味道也不错。一个人静静地感受微风拂过发梢,新鲜空气沁入心底。一个人找一个靠窗户的座位坐下,打开自己最想看的那本书读一读。早起,多么的美好啊!不用紧张兮兮的在拥挤的人群中抢那几分钟。不用在炎炎烈日下焦躁的穿行。这样的感觉真好。你是不是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呢?改天可以试一试。不要总把一日之计在于晨,理解为一日之计就是睡。

  那样的生活,无论你有什么理由,都无法对未来的自己交代。你还在迷茫,还在徘徊吗?当你真正行走在路上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的所有目标都已经明晰,你的未来就在眼前。赶快行动吧!夏季本来就是个让人慵懒的季节,如果你没有好好把握早晨的时光,那这一天也就没什么值得你在意的了。你想想,你在最应该奋斗的时间段选择了安逸的睡着,那意味着这一天你的状态也只能是懒懒散散的。早起,我们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风景,感受别人感受不到的`气息,去做别人没机会做的事情。这样的感觉真的让自己都感动。我知道时间不多了,所以我只能在别人还在沉睡的时候,多起来走一走,看一看。留住最美的景在脑海,记住最美的文字在心底。我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实现我无限的突破。我要让自己变成自己喜欢的人。

  相信我,只要你用心感受早起的分分秒秒,你定会收获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你会发现,你的心胸一下子开阔了,你的见识一下子提高了,你的生活也一下子有滋有味的了。朋友们,在这个燥热不安的季节里,快快行动起来吧!早起,去遇见另一个你喜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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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知道地球为什么会转吗?那肯定是因为有我的存在,地球才会转动,世界才会如此精彩!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有最强大脑,数学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我总能在每次的数学竞赛中展现风采,风风光光地走上领奖台,台下的同学都羡慕得要死要死的。

  我喜欢自己,因为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吃货,并且每次都大难不死,这应该是同学们经常说的“吃货自有天相”吧!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是一个书呆子。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从书中不断发现新的知识。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能书善画,只要一拿起本,一篇篇生动优美的便会诞生;只要一拿起画笔,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素描画就因此问世了。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有一手让人一见就生呕吐之心的方格字,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像书法比赛之类的活动,是不可能选到我的,因此我就有了很多课余时间。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有一张帅气的.脸,在班上有着“班中四大帅之一”的称号,很多同学都很羡慕我。可在一堂语文课上,我挂了点彩,差点破了相。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为人友好,只要和我交流的人,不超过一分钟,绝对愿意和我做朋友。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有一个远大的理想,我想成为一位保卫祖国的战士,不让战争危及到我们的祖国。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很喜欢可爱的小动物,只要见小动物受伤,我就会立刻过去帮它包扎。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爱运动,在足球场上,总能看见我挥洒的汗水,看到我永不言败的精神。

  只要地球上有我在,我就能让地球越转越快,让地球成为宇宙的中心,日月星辰都围着地球转。

喜欢自己作文6

  我的自我感觉良好,而且还蛮喜欢我自己的。

  我觉得我蛮聪明的,每每有很难的奥数,我绝对不会先看答案,而是独立思考,而事实证明,我总能想出来。有一次,书人培训布置了一道非常难的奥数题。同学们去上课了,结果是,基本上是抓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全军覆没,”偶尔几个做出来的,也都是上网查的。一个同学对我诉苦:她每天都在想题目,白天想,晚上想,甚至连做梦都在想。可总没有思路,最后一锤定音,这注定是一个“千古之谜”。而我却不以为然,立刻否认了她这个说法。为什么呢?我早早就利用下课的时间做完了这道题目。而且也没费多少脑细胞,毕竟这道题目还蛮简单的嘛!

  我是个感情细腻的女孩,见到风会想起点什么,见到雨会思念点东西,总之,我极大地传承了李白他老人家的多愁善感,也可以说是,想象力极为丰富,联想神经特别发达。虽不及他那样悲到底,但也常会在文章中加点悲伤的成分,使其变得更有诗意。

  另外,我还是个很执着的女孩,不喜欢的东西绝对不会说出“喜欢”两个字。憎恨分明是我极大的特点。妈妈常叫我不要过多地批评人家,但一旦发现有什么看不惯的,我想说的还是会立刻说出来。虽然这样说不是很讨人喜欢,但毕竟是我的一种个性。

  我崇尚自由,最讨厌被格式化。每当我被压抑的时候,我总能想出点新花样来,逗自己开心,有时还会搞点小反抗。这样,我就能够防止自己成为一成不变的复制品了。

  我坚守: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做到。我答应过妈妈干什么,我永远不会忘记。总是不断地提醒自己:说到做到。即使失败再多,也坚守我的原则。

  我是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楼道里,什么东西倒了,什么东西坏了,我都要尽自己所能,帮上一把。

  我还是个审美观很强的'人,家里有什么小饰品挺漂亮的,一般都是通过我精挑细选的,或者是爸妈提议,经过我审核的。

  我坚信:只有喜欢自己的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喜欢。

喜欢自己作文7

  我是一个特别害羞的女孩,以往总是羞于在人前展示自己,即使特别的想要表现,也不敢站出来,以至于我总是因为这个而特别的讨厌自己,但是,我喜欢今天的自己。

  今天是我们学校的趣味运动会,我鼓起勇气,报名参加了多个项目,我想彻底的来挑战自己,我要全身心的投入,把比赛当做游戏。想法很好,但是,第一个项目就难倒我了,竟然是坐气球,我是负责坐气球的'。一想到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屁股把气球坐破,害羞心理又来作祟了。我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估计已经红成了一个苹果,再环顾四周,同学们都在那里为我们打气。

  我暗暗的攥紧了拳头:“??,加油!你说过的要彻底挑战自己,一定要全身心投入。”我缓缓的做到了椅子上,还有几个同学专门负责吹气球。我故作淡定的看了下对手,正激情高扬的准备战斗呢!突然,哨声响起,一个气球吹好的气球被送到了我的屁股下面。我头脑空白的坐了下去,不料,一股力道把我硬生生的逼回来了。我有点不服气的,有用力狠狠的坐下去,“啪”的一声,气球破了。

  我忍不住的笑了,用手捂着耳朵,接着坐第二个。有了第一个的经验,第二个力道把握正好,一下子就降服了。开始还有点拘谨的身子,一下子投入了比赛,完全忘了还有那么多眼睛在看着我。我的耳边只有呐喊加油的声音,我的眼里只有气球,我的屁股只管往气球上坐。突然,有一个气球半天做不破,倒是气体自己跑出去了。

  正当我为那个气球没有坐破而感到可惜时,停止的哨声吹响了,最后结果,我竟然比对手多了一个。同样们围着我们直拍手,我也忍不住的跳了起来。有了开局的胜利,接下来的比赛,我都彻底的放开了自己,全身心的投入。

  虽然此次比赛有输有赢,但是,我发现自己不再羞于在人前展示自己了,这让我特别的喜欢今天的自己,希望日后我可以做到让自己喜欢每一天的自己。

喜欢自己作文8

  一个小脑袋,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对了!还有一个“松鼠尾巴”甩在脑后。一件运动衫,一条牛仔裤,再加上一双运动鞋。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的我,一个聪明伶俐的我,一个独特的我,一个不可替代的我!

  我不同于别人,不同在我喜欢画国画,尤其是工笔花鸟画。想要画好工笔花,人家都说一定要能坐得住。可不是吗!这学期我就自己创作了第一幅国画“牡丹图”。当时老师告诉我这个任务的时候,距离这个比赛仅仅只有一周半的时间。更困难的地方在于,需要在没有任何帮助或资料的情况下,在5个小时之内画完!也许你觉得时间很长,但对于工笔画来说,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任务。为了这次比赛,我每天都抽出自己的课余时间来练习。在我心中,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妈妈每次喊我吃饭,我也总“嗯”一声,连身体都没动一下,眼睛紧盯着画纸,脑子里依然在思考如何运用色彩和布置格局。直到妈妈来到我面前,我才回过神儿来,瞅了一眼时钟——都已经一点了!我十分不情愿地丢下画笔,胡乱地扒了几口米饭,喝了两口汤,便匆匆忙忙跑回房间,继续认真钻研。妈妈常常笑话我说:“你要是能把这股子劲放到学习上,那还不成年级第一了!”我吐着舌头,向她扮个鬼脸!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比赛,我如愿获得了第二名。人家对妈妈说:“你家点点真了不起,这么难的比赛都能得第二。小小年纪就这么有才,长大了还不成大师啊!”可是,你们只知道表面上的鲜花与掌声,有谁能体会到背后的辛苦呢?

  这就是我,多才多艺的我,不一样的我。我喜欢我自己!

喜欢自己作文9

  今天是九月二十八日,距离十一月初的考试还有38天;随着时间的临近,紧迫感也越发地强烈了:四本书的内容全部要考试,虽说大致都看了一遍,但要达到考试的及格分数线,应该还有不小的差距。

  昨晚写作业时,心里更加没底了:平时看书觉得没有什么难度,可等到一写作业才知道,敢情缺的绝对不是一星半点的。做完了一个章节的.作业以后,心里有点泄气了:是考试太难?还是自己平时用功不够?

  这时候,孩子来电话了。电话里,除了沟通一些情况外,还跟孩子说了自己的压力。放下电话以后,心里就是感觉时间不够用:三十多天的时间,除了上班、睡觉、洗衣服做饭等等,真正留给自己看书写作业的时间并不多。这时候,真恨不得把一天拆分成完全归自己使用的若干个时段,突飞猛进地杀下腰,使劲地苦读些日子,或许考试还会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于是,想到了一个主意;今早起来后,开始跟老公谈条件:“这期间,我要求享受高考生的待遇:不买菜、不做饭、不洗衣服、不擦地、不参加各种外出活动”,听了我的要求,老公很痛快,“没问题”。甭管真的假的,人家答应的挺痛快;所以,心里还是蛮受用的。至于今后的实效如何,也就暂且不考虑了。

  拿出台历,开始在上面记写下了倒计时的天数:希望今后的每一天,都能在充实中度过;希望今后的每一时,都不让自己凭空地荒废;希望未来的所有时间,都会在紧张的学习中度过……

  每天奔波在上班、上课的路上,回到家里以后还不着闲;母亲很是心疼自己的闺女,生怕给累着了。面对母亲的担心,笑了:“妈,做自己喜欢的事儿,根本不会觉得累。您想啊,您年轻时,受了多少苦、糟了多少罪,您不都挺过来了吗?眼下这点事儿,根本不叫事儿,因为,这是我自己喜欢的、心甘情愿去做的;虽然忙点儿,可心里一点儿都不觉得累”。

  放下了给父母洗好的一包衣服,又背走了一包换下来的床单被罩。带着落日的余温,又走进了温暖的夜色: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真的是虽苦犹荣……

喜欢自己作文10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喜欢自己作文11

  春姑娘带着万缕阳光,生机勃勃地来到了人间,迎春花绽开了那迷人的笑脸;油菜花展开了那金灿灿的裙子,人们不得不沉醉在美丽的春色里……

  今天晴空万里,阳光明媚,妈妈她们决定带我去南雅小康村看桃花。

  春风吹到脸上,暖暖的,鼻子还能隐约闻到淡淡青草的味道,这大概就是春天的味道吧,道路两旁的绿树已经长出新枝了,一排排笔直笔直的,随着微风轻轻的摆动着,迎春花也星星点点得爬满了道路两旁,绿叶映衬着黄色的小花格外好看,仿佛是给道路铺上了一条黄绿相间的地毯,车继续前进。一些不知名的野花争奇斗艳,白的黄的紫的……微风轻轻地拂过,一股淡淡的花香飘来,沁人心脾……突然马路旁边闪过了几棵桃树,桃花已经开满了枝头,不知不觉间已经到小康村了,桃树也越来越多,马路两旁随处可见一片一片的桃花林,远处的山上也是满山遍野的桃花,满眼的粉色,远远看去仿佛是给山间披上了一件粉色的外衣,我此刻仿佛是置身在桃花的世界里,这就是传说中的世外桃源吗?我禁不住地这么想着。

  车沿着路继续前进,我们仿佛是行走在花丛中,越往山上开桃树就越多,漫山遍野的桃花让人眼花缭乱,芬芳扑鼻的桃花香味让人如痴如醉。一缕轻风拂过,感觉就像是一只温暖的手轻抚着我的头。我们停好车,就走进桃花林,桃花一朵朵开得非常美丽,我们在桃花丛中拍照嬉戏,我仿佛进入了仙境一般,崎岖的.道路两旁,一棵棵桃树千姿百态、树干形态各异,有的像是在打太极拳的小伙,英姿飒爽;有的则像正在舞蹈的少女,婀娜多姿……桃花也在枝头争奇斗艳,白色的,粉色的,含苞怒放着,仿佛是一张张孩子的笑脸,在欢迎我们的到来呢……我依在桃树边,摆了几个Pose,妈妈给我照了几张照片。我要让桃花的美丽绽开永远留住。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已临近傍晚,我们不得不离开这仙境。

喜欢自己作文12

  My Favourite Teacher

  Hello,my name is Jie. I have many good teachers, but my favourite teacher is Miss Li. She is a very good teacher.

  She is very young, but her English is very good. She teaches us English every day. Her class has so much fun.She sings songs with us, plays games with us. We are so happy . And we learn English well. Our English are very very good.So I like her very much.

  She likes reading books and playing sports. After class, Miss Li often plays sports with us. We are very happy. We all love her very much.

  This is my favourite teacher.She is a good teacher .I like my English teacher very much. What about you?Do you have a good teacher, too?

  我最喜欢的老师

  嗨,我的名字叫杰。我有许多好老师,但我喜欢的老师是李老师。她是一个很好的老师。

  她很年轻,但她的英语很好。她每天教我们英语。她的课堂很有趣。她跟我们一块唱歌,和我们一起玩游戏。我们非常快乐幸福。我们英语学得很好。我们的`英语是非常好的。所以我非常喜欢她。

  她喜欢读书和运动。下课后,李老师经常和我们一起运动,我们很高兴。我们非常喜欢她。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她是一个好老师。我非常喜欢我的英语老师。你呢?你也有一个好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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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体会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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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只要你累了就可以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拿起一本书开始阅读,这时书就成了你的好朋友,陪伴着你一起遨游,知识的世界我十分喜爱阅读,我喜爱阅读的这份热情,还是因为那件事。

  在小时候我妈妈就会拿起一本书念给我听到了幼年的时候,妈妈经常会拿起书在沙发上看,慢慢的时间长了我便认为读书是一个任务,但是我不喜欢读书,而且也不会选择读好书。

  在一个暑假里的我,正在心不在焉的看着一本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很好看,但是我却不能静下心去看,一是因为我想出去玩,而是因为这本书不适合我的年龄啊,就在我正想放弃这本书的时候,妈妈走进来我的卧室,他手里拿的一本书,那本书是蓝色包装,还有一些金色十分好看,妈妈走到我的面前,拿起手中的书对我说,这本书你可以细心的.看一下,十分适合你做完他就放下了书,然后悄然无声的走了,我又坐了下来,心里不禁有一点激动,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明明不想看,可是却情不自禁的拿起了这本书,书名是海底两万里。

  翻开书有一些感觉到惊奇,那书没有动漫图,想了想那是当然,这不再是少年的书了,而是名著我刚开始也没有太用功,可是到了后来我越来越投入其中,书中的潜艇诺第留斯号,开始进入我的眼帘,书中的每一张故事在我的脑海里组成了一节电影在我的眼前晃动,我像一匹狼一样吸收着书中的知识,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妈妈走了进来把我从电影里拉了出来,我就会有一些不舍,还想继续阅读,我想这本书真的很适合我,我十分喜爱科技方面的知识,我明天一定要把这本书阅读完。

  听过那一次的阅读后,我喜欢上了读书,也知道了怎样选择读好书读适合自己的书,妈妈是让我喜爱读书的引领者,阅读可以让人放松心情,选择一本好书则可以让人感受到阅读的好处,喜爱阅读。

喜欢自己作文15

  莫名觉得,那种解题时紧锁眉头,把头发弄乱,嘴里不断念叨但却不会愤愤摔笔而去的样子也蛮招人喜欢的,那种固执与坚持,哪怕输的一败涂地,也值得人们去记住和诉说。

  一向自命不凡的我,做题时往往带着一丝丝的不屑与厌倦。事实上,数学真得没带给我些许的紧张与危机感。当老师公开表明难点时,我往往是眯着眼睛佯装睡觉。也不过如此嘛。

  终于有个晚上打破了我不凡的梦境。那倒放在卷子末尾且拥有庞大阅读量的数学题,让我想了半个小时也未在卷子上动上一笔,我恨不得撕掉那张卷子,但是我没有,我翻找出一张干净的演算纸,一遍又一遍写着思路,但终是一遍遍的`无解,在一个个思路打下一个个叉。原本尚完好的纸瞬间被公式占得密密麻麻,但终像是一遍遍无用又无奈的挣扎。

  我本来是可以果断放弃的,时间已匆匆流过一个小时,验算纸翻来覆去地为我所用。最后仅能挑其间小小的空隙去写。动点顺着线绕,沿着我的思绪的轨迹上蹿下跳,飘忽不定,一向很少出汗的我,额头也有了细密的汗珠。我仍是没有放弃,我想证明我是否真得那般自命不凡,抑或仅是一个平庸的人。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抬头与镜子里的自己四目相对,眼神迷惘但却不乏一种信念,这个样子,我喜欢。

  重新抽出一张纸,思绪归零,演算、假设、论证,一遍遍不厌其烦。终于在一条条线中找到了那个动点,它就乖巧地呆在那里,似乎也是累了。

  我不知道当时是一种什么感觉,释然、兴奋抑或激动,其实也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我凭着那颗贪玩的动点,描出了自己永不放弃的样子。

  这个样子,值得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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