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的作文(实用6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选择的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选择的作文 篇1
轮船在海面上航行并非都一帆风顺,随时有可能遭遇飓风。这时,舵手要做的就是找准航向,不让轮船迷失在茫无边际的大海之中;人在生活的道路上也并非都一马平川,随处会遇到岔路口。这时,我们该做的就是把握住正确的人生方向,在岔路口前做出明智的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绚烂多彩。
大江东去,浪花淘不尽千古的风流人物,淘不尽他们的飒爽英姿。在人生的岔路口前,他们用泪与血谱写了一行行闪光的人生篇章,昭示着后人。
江边,西天最后一抹余晖染红了司马迁的脸庞,回想起那一段暗无天日的岁月,他紧紧地闭上了眼睛,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潸然落下。择生?抑或择死?两种想法交替在他的脑海中闪现。择生,意味着隐忍苟活,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中卑贱地呼吸;择死,意味着以死可以明志,成为世俗人眼中的有节之臣。
或许,死比生更容易些。但是,那成就一家之言的理想呢?他不由得攥紧了拳头,“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于是,他选择了生,选择了在耻辱中苟活。于是,昏暗的灯光下多了一个发愤著书的身影;中国的文学史上,多了一座永恒的丰碑。
在人生的岔路口前,我们绝不能左顾右盼,举棋不定,不知该将人生的列车驶向何处。我们必须要把握好方向盘,做出正确的抉择。否则,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而落得个与坦桑尼亚大草原上的鬣狗一样的悲惨下场。
王治郅,一个曾经几乎家喻户晓的.名字,第一个去美国NBA打篮球的中国人。集众多荣耀于一身的他却在篮球道路的岔路口前迷失过方向。20xx年,他因拒绝代表中国出战第十四届亚运会而被中国篮协除名,导致他在事业的低谷中徘徊了四年之久。20xx年4月,当他再一次面对人生的岔路口时,他把握住了自己命运的船桨——向国人道歉,回国继续效力。从美国NBA回来的王治郅少了原来的那种稚嫩,多了几分稳重与成熟。后来,他带领中国八一篮球队拿下了阔别已久的CBA总冠军。事实证明,只有在中国,他才能够完全发挥出自己的能力。这一次,他终于把握住了自己人生的正确方向。
雄鹰展翅腾飞的方向是蓝天,所以才有了它搏击长空的豪壮;河水奔流不息的方向是大海,所以才有了它勇往直前的气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把握好正确的人生方向,让生命之花尽显美丽!
选择的作文 篇2
“汪、汪,或许这是最后一次在家中听到我的小狗馨星那清脆的叫声了吧!馨星,我第一只可爱的宠物狗。也许那天在狗市上就不应该把你带回来,让你在未满月时就断了奶······”
一个月前,我和妈妈来狗市转转,看见了一只浑身雪白,两只小耳朵微微泛黄的小狗,它的身体娇小玲珑,很是可爱。不用说,它就是现在快两个月的.小母狗——“馨星”。
馨星的长大和乖巧,我渐渐地熟悉了、适应了、饿了,轻轻地叫几声;打个哈欠“啊呜”地哼一下;想让人抱着了,它就会扒着你的腿,撒撒娇······我怎么也想不到,仅一个月之后,噩耗传来,我似梦中被人打了一记耳光,醒后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平日里看似娇小的馨星居然咬了母亲一口,而且流血了。不过,馨星咬了母亲,也是因为母亲在逗它玩,才会如此。
母亲原本就没打算让馨星在我们家生活很长时间,这次的事情或许是加剧了母亲想把馨星送走的想法。母亲在打完第一针狂犬疫苗后,铁了心让我把馨星送走,并且告诉我小狗本来就会伤人,若是伤了任何人都不好。同时还跟我说送走馨星,可以给我买一对小兔回来。一个月前,我还可以考虑选择兔子,但现在,馨星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小宠物了呀!所以,我不答应!可母亲早就铁了心了,无论我怎样央求,怎样千方百计的想要留住馨星,都是枉费心机、无济于事了。这时,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徒劳无用。看着什么都不懂的小可爱馨星,我知道,从此以后我都不在有机会和它一起了。
无奈之下,我只得违心的答应母亲把馨星送走。我抱着馨星,它还在撒娇,过段时间后,这熟悉的声音,不是叫给我听的,调皮的身影,也不是给我看的,一切的一切都将为它未来的主人。
算了,事到如今,我还能为馨星做什么呢?恐怕日后只能为它送送骨头,或者多看看它了吧。至于那对雌雄兔子我会像对馨星一样去呵护它们。
选择的作文 篇3
仿佛就在昨天,儿时教师那渊博的学识,那和蔼可亲的教态,娓娓动听的语言,漂亮潇洒的粉笔字都深深地吸引着我,甚至是作业本上的一个个小圈圈都是那样的神圣,立志当一名人民教师的理想种子在我的心中蕴育着。中师毕业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走上了讲台,圆了我甘当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梦想。
八年前,我第一次以教师的身份踏进学校时,我的心情是万分的激动、自豪的。可是工作了一个多月后,我才发现这份工作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美好。整天面对着那一根根粉笔,一个个方块字,一群不懂事的孩子,还有一大堆的作业等着你去修改,甚至班上还有好几个顽皮捣蛋的学生需要你去教育……教师的工作是如此的平凡与琐碎。我的梦想如同五彩缤纷的肥皂泡一样瞬间消失了。未曾受风雨的我受到前所未有的挫折。想起在校时,不知道多少次在班会上、演讲台、朗诵会上信誓旦旦地颂扬教师职业的伟大与不平凡;面对自己的各种成绩,心想此生一定要不平凡;想到自己所立下的惊天动地的奋斗目标,都是那样的黯淡无光。什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我毫无生机的重复着,思想开始了一阵阵波动。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使我的认识有了全新的转变,让我无悔于自己所选择的教师职业。
那是夏日的傍晚,我和几个朋友在篮球场打球,由于不慎,将右脚扭伤,医生诊断是脚趾骨两处骨折,打了石膏,并叮嘱要静养半个月。第二天我便病休在家,还没等我起床,就听见一阵敲门声,妻子推门一看,门口挤满了学生的小脑袋,那一张张脸充满了担心和关切。学生见到我后,摸着高高垫起的`脚,亲切地唤着:“老师……。”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此情此景,我才真正地体会自己所人事的事业高尚。在爱的感召下,第三天,我便在妻子的搀扶下,一蹦一蹦来到班级。同学们见到我后,那诧异的表情,那喜悦的眼神,充斥在每个人的脸上。有几位同学搬来几把椅子放在讲台旁边,其它同学纷纷将自己的坐垫拿来放到我的身子下面。一位同学见到我的腿部不适,又将书包拿来,放到我受伤的脚下。坐在软绵绵的垫子上,望着这些聪明懂事的孩子们,我抑制住激动的情绪,开始了第一节课。课堂上同学们爱搞小动作的现象没有了,连平时不爱发言的同学也积极地举起了手。家长听说后,也不时打电话或来到班级询问病情,表达内心的感激。在这种爱心的鼓舞下,我的脚伤很快就好了。望着家长每一次满是关切、期待和敬重的目光,我体会到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认可与尊重。这其中的乐于甜是“外人”难以体会到的。
我一改过去的萎靡不振,喜欢谈笑风生,喜欢与同学们谈心。一个学期下来班级面貌焕然一新,学生学习的劲头更足了,原来疏远自己的学生也觉得亲切可爱了。校长、同事、家长赞许认可的目光,更坚定了我要当好一名教师的决心。
倾我所爱,撒播阳光,只有这样你才能征服一颗颗学生的心。我班有一位同学叫刘晓芳,她很小时候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父亲在外地打工时又成了家。孤苦的孩子失去父爱母爱后和年迈的奶奶共同生活。上课时总表现出无精打采,注意力不集中,与同学相处也是那样的孤僻,缺乏自信心,成绩更是不值一提。为了使这只孤雁早日沐浴家的温暖,吸吮知识的甘露,我找到她进行思想教育,并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号召全体学生奉献爱心,望着桌面那一摞崭新的本子,她流下了激动而又幸福的泪水。在给她带来温暖的同时,我还特别注意挖掘她的闪光点,发现她特别爱画画,特意安排她为美术科代表,鼓励她好好干,从此对自己有信心了,开朗了许多,学习也勤奋了,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期末考试居然名列第五名,望着这张试卷,她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时光飞逝,八年的时光过去了,我深深地体会到教师的工作是辛苦的,教师的生活是清贫的,但我却认为苦在其中,乐在其中。我愿在教师行列中为教育事业鞠躬尽瘁,无怨无悔。虽然我将会忙碌一生,平凡一生,同时也不免会失去很多,但我觉得收获的却是任何东西无法取代的——人生的价值。
选择的作文 篇4
春,叩击着小院的大门。院中,金盏菊开得正盛,昂着头,接受着太阳的润泽;报春花一团团,一簇簇,笑颊粲然;紫红色的月季顺着栏杆,蔓延着,在绿叶的映衬下更加夺目。微风轻拂,花瓣摇曳。阳光洒下,随着花瓣舞动的节奏,折射出更多的光彩。
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院中的风景。然“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心中的桎梏似永远也解不开。频频闪过期末考试那慑人的分数。是我笨拙吗?是我懒惰吗?
心中的.迷惘抑郁聚集在一起,我决心去亲触那些花儿,沐浴那缕阳光。
推开门,我讶然!原来这个小院正在拆迁。浑浊的空气弥漫着,砖瓦的残渣到处都是,木板横七竖八地躺着,机器声此起彼伏……然而,那一角却格外明亮。花朵零零星星,层层叠叠,无拘无束的向上生长着。它们昂着头,奋力地向上伸展,如锦幛,如瀑布,冲破了砖石的压制,用柔嫩的茎撑起它们的天空。它们也许没有水的滋润,园丁的照料,但它们有阳光,只要有阳光,它们就有希望,它们便奋力开放。它们在一片废墟中选择了奋斗,因而绽放了一春,闪耀了一春。与它而言,奋斗足矣。慢慢的,慢慢的,那簇花镌入我的记忆,成为永不磨灭的色彩。
曾以为我失去了那片花海,蓦然回首,它正在院落的一隅向我挥手。
因为它,我选择了奋斗。我选择在万籁俱寂的深夜与作业鏖战;我选择在寒冬与书本为伍;我选择在烈日下与时间赛跑。于是,我不再懒惰。于是,我不再笨拙。
心中的太阳高高升起,照耀着那片花海。因为选择奋斗,所以更美好!
选择的作文 篇5
有梦就去追,选择自己喜欢的事。
—题记
紧张忙碌的复习,让学习变得枯燥无味。
要面临期末考了时间变得紧了起来,但我相信时间是挤出来的,除了大部分学习时间外我们还是有一定的活动时间,在这些时间中我没有把它们用来睡觉,而是在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做。
我渐渐爱上了美术和音乐,每天中午回到家做完作业,我就会迫不及待的拿出吉他,认真的弹奏着。虽然我刚开始学,但是我对吉他的掌握能力还是较好的。刚学了三天我就会弹了虫儿飞、小星星、欢乐颂等一些简单的歌曲。
除了吉他,我还在学习电子琴,但是妈妈嫌它占地方,就把它放在了衣柜上面说:放假再练吧。于是我就和我喜爱的.电子琴暂时分别了。
晚上完成作业和复习之后我就会和妈妈说我要睡了。关上门后,我就会打开我的小台灯拿出画画需要的东西仔细的画出每一个地方,再画每一幅画之前我都会怀着激动的心情,无论上一张画是失望还是欣喜,我都会认真的对待下一幅画。
除了这些之外我对阅读的兴趣也越来越强烈,有一次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一本很厚的书,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忘记了时间,把妈妈布置的作业完全抛于脑后,在妈妈回来后迎接我的就是加倍的作业。我最近又迷上了一本书叫比尔盖茨,每当读完一个章节后我就会获得一种新的启示,因而有了去完成每一件事的动力。
有一句话:热爱并选择最喜欢的事是每个成功者取得成功的最大动力。是啊!我们喜欢做的事都是从接触它开始的,就像比尔盖茨也是从接触计算机,喜欢计算机,确立目标,努力完成,直到成功。
有梦就去追,选择自己喜欢的事。
选择的作文 篇6
今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早早的做完作业上床睡觉。我从窗外恍恍惚惚地看见窗外有一个穿白衣服的鬼在我家窗外飘来飘去。我害怕极了。
最后,我还是鼓起勇气向窗外望去。那鬼还在,而且还用恐怖的.眼睛看着我。我害怕极了,用被子盖住头,不看窗外。我想我又没有遭惹鬼,鬼为什么到我家来。是不是小偷,来吓我呢?我被吓死还不如和鬼拼了!于是我害怕地穿上衣服,拿起衣架棍。开了门,我这时双眼一闭,胡乱一打。
当我挣开眼睛的时候,看见一件白衣服在飘。原来我今天下午忘收衣服了。这真是一场人鬼大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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