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荐】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本有趣的书,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无味的论文,而是一本幽默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十分有用;说是漫画,它却记载了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厚实的历史书,带我们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廊中遨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开场。在已进入速度时代的当下,历史类的读物,对于现在工作学习都相当繁重的我们来说未免有些枯燥和乏味。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通过用漫画的形式和幽默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精彩世界。
作者用聊天说话的方式,加上现今社会的网络流行用语,把历史事件放在我们熟悉的现实场景中,结合漫画的.表达,把历史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仿佛就在眼前。读者在爆笑中慢慢记住了那些艰涩难懂的历史事件。例如其中有一段,作者将春秋列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朝比喻成班主任,十分诙谐幽默。让大家在捧腹大笑的同时,知道了很多成语的真正来源,如秦晋之好、朝秦暮楚、退避三舍等。
正如诸多历史学家所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读者,我认为正确解读历史,了解历史,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世接物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使国家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人们知识的来源,每一本书都有它的道理,我家有许多书,但我还是最喜欢这本书,我给大家说一下吧!
我十分喜欢观察小昆虫,所以我介绍的是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昆虫记主要讲了许许多多昆虫们的习性,如果不一直认真观察,又怎么可以写出如此巨著呢?我从这都可以看出法布尔为了《昆虫记》的心血。昆虫大家都应该知道吧,你们可知道他们的习性吗?或许你们可能没有留意这些事情,如果你们不知道,那就请你们回去看一看法布尔的《昆虫记》吧!
昆虫记有许多的好玩昆虫,比如:红蚂蚁的生存策略竟是掠夺黑蚂蚁的'儿女变成自己的奴隶,要不是看了这本书我是不会知道的,而且红蚂蚁只会原路返回,只可以凭记忆回家,蚂蚁可真有趣呀!萤火虫大家都应该知道吧!可能在大家的心目中,萤火虫是一种可爱吃素的小虫子,但我才发现原来萤火虫吃蜗牛,我十分喜欢小蜗牛,面对这个现实,不能接受,大家可能会有疑问,蜗牛是怎么被萤火虫吃掉的呢?萤火虫尾尖有一根小针可以让蜗牛动不了,对着蜗牛刺五六下便可以了,可萤火虫在杀死蜗牛的时态度很平和,他用小针刺蜗牛时更像两个小伙伴在亲昵,亲吻一样,当可怜的小蜗牛被麻痹之后,萤火虫便会把小蜗牛弄成肉粥,然后把蜗牛喝了下去,我真的是不敢相信。
法布尔的《昆虫记》可真是奇妙呀!所以我介绍了《昆虫记》,希望大家来看一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别看我刚上二年级,我可是读了很多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十三遍了,每次读都是爱不释手。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喜欢它精美的包装和书里的插图,每一章的插图虽然简单,但是都惟妙惟肖,鲁滨逊的破烂衣服,身上的肌肉,还有长长的头发、脸上的表情都画得清清楚楚。
后来我更喜欢里面的文字,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新山洞时欣喜,圈养羊的细心;和野人斗争的惊险;收留星期五的幸运……每当读这些,我脑子里就会清晰的浮现一幅幅的动画。
每读一遍都有一些新的发现,第十遍时我才发现鲁滨逊是白种人,才想到和我们黄种人是不同的'人种。我问妈妈以后知道世界上还有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知道这些人种都分布在世界上哪些地区。当我读到第十二遍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鲁滨逊和我喜欢看的动漫《海贼王》里的路飞非常相似,他们都喜欢航海,鲁滨逊斗野人和路飞斗海贼一样厉害,他们都很勇敢,只是路飞有点二。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看着它让我感到开心极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籍——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若没有书,就犹如房间里没有窗户。”威尔逊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由英国罗琳女士的著作《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从小他的父母就被一位自称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杀害。幸好在伏地魔攻击小哈利的时候,他的魔法咒语失效了,不但没有杀掉哈利,反而把自己的力量传给了哈利。
可怜的小哈利被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送入他的姨父姨母家中,可却备受欺负。当哈利岁生日时,邓布利多邀请他去霍格沃茨学习,成为一名巫师。从此,哈利便踏上了神奇而又危险的巫师道路。可是从哈利入学后,他的亲人便一个个离去,先是爸爸妈妈,然后他的干爸也离他而去,最后一个让哈利有安全感的邓布利多也为了救哈利而离世了。这些亲人的相继离世下,让哈利岁毕业时,满腔怒火去对付战伏地魔。最终,他亲手将伏地魔挫骨扬灰。最后,他终于与妻子金妮幸福生活在一起了。
读这个故事时,你会哭,会笑。我从中学到了哈利不放弃的顽强毅力,他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冷静的神态,以及面对一次次亲人的离去,却仍然乐观的生活态度。
你现在还想知道关于哈利·波特的其他故事吗?在另一个魔法世界还会有什么神奇的事呢,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有很多书,比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荒漠里的对话》、《365夜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荒漠里的对话》。
里面说踩面包的小女孩,内容就是从前,有一个叫安多的小女孩,一天妈妈对她说:“安多,你已经长大了,你去看望奶奶去好吗?”安多说:“好的。”妈妈给她穿上漂亮的'裙子,给她一个面包,安多就出发了。安多走着走着,她看见前面有一个泥溏,安多不想把裙子和鞋子弄脏,她要把面包放在泥溏里,要踩着面包过泥溏,安多刚把脚踩到面包上,面包就沉下去了,安多也沉下去了。
安多真傻呀!那池溏里的泥是很稀的、是沼泥,哪能禁得住我们沉重的身体呢!这个故事教育我们:看事物不能太单一,有些东西不能光看表面,不能被有些虚拟假象迷惑了我们的双眼。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神奇校车》系列的《星星诞生记》,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呢。书中内容讲的是多萝西过生日,小伙伴们打算给她买颗星星当作生日礼物,于是弗瑞丝小姐带着同学们去看一看那颗星星。他们坐上了神奇校车,神奇校车就变成了太空车。为了去到那颗星星,他们经过了火星,看到了整个地球、月亮和太阳!同学们在太空漫游,看到了星星的爆炸,并且用神奇校车做了一颗名叫多萝西的恒星,真是太有意思了。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相互挤压而形成的球体,热气是恒星的.燃料,能让它像火焰一样明亮,并且能持续数百万年,如果恒星死亡时伴有大爆炸,那么剩下的物质也许可以再次组成一颗新的星星,就像多萝西恒星那样。而我们每天看到的太阳也是一颗恒星呢。
从此以后,每到夜晚,我抬头仰望星空,总是能感受宇宙的旷阔和神秘,在科学的世界需要不断的学习。我要好好努力,以后也要像书里面那样,去探索太空,寻找那些美丽的星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喜欢《格林童话》,从中我明白了童话的目的就是通过有趣、离奇的故事反映生活,揭示某种道理,从而对儿童进行情感、情操、道德的教育。阅读童话时我们重在领悟其中的道理。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认真阅读,细心领会文中主人公的每一句话、每个动作和它丰富的思想感情,通过对具体形象的具体分析去领悟生活的真谛。
在《格林童话》中有许多的引人入胜的故事,如:《白雪公主》《睡美人》让我们明理;《海兔》、《牧鹅姑娘》能丰富我们情感;还有的问题能开发我们的'思维如:很穷的人是如何发财的?小姑娘是怎样尊重老人的?小公主是怎样一次又一次从恶毒的王后的奸计下化险为夷的??这些问题你都可以在这本《格林童话》中知道答案。
还发什么呆,快去书店买这本书吧!
买完了这本书,同学们,快阅读《格林童话》,感受《格林童话》的魅力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这个假期,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勇敢、正义、坚强;他有着黑头发,戴宽边眼镜,骑飞天扫帚他就是哈利·波特。
寒假前,我在童学馆馆长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套《哈利·波特》,止不住好奇心借回了家。不看不知道,一看再也停不下来。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主要讲的'是:哈利1岁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11岁时知道了自己是巫师,在海格的帮助下找到了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火车,并在魔法学院和两个好朋友一起成功打败伏地魔的故事。
这套书一共8本,每本都很厚。故事魔幻神奇,让人身临其境,有时候心潮澎湃,有时候还屏住了呼吸!
读完这套书,我总觉得自己和原来不太一样了。我在想,要是换了我,我会不会像哈利一样在该战斗的时候勇敢无惧?在别人嘲笑时内心平静?在朋友被叫作泥巴种"时动手打那人?在别人说我妈妈是怪物时勇敢反击这套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幸福生活;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能放弃;要学会去爱别人;真挚的友谊是最宝贵的财富
我很喜欢这套书!看完书我又看了和书对应的八部电影,觉得还不过瘾,又把这个作者的《神奇动物在哪里》也一口气看完了,真是"爱屋及乌"呀!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一段不平凡的人生,我一定要找到属于我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龟兔赛跑》了。
一般来说,龟兔赛跑都是兔子赢的,但这次是乌龟赢了,为什么呢?龟和兔赛跑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兔子会输了呢?
当我看完这一本书才明白,哦!原来是兔子太骄傲,以为自己会赢了乌龟,边跑边玩,还在半路上睡着了,最后自己输给了乌龟,没想到乌龟赢了。因此,兔子很后悔。
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进步”,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这样就会有好结果。如果你不记住这些,你永远都不会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说到书,我就两眼发光——如饿汉看见了新鲜的面包;说到书,我就想起了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到书,我总会想起一系列的名著:《夏洛的网》、《窗边的小豆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籍的海洋中,品味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漫遡那一道道历史的沟渠。“多读书、读好书。”是我读书的宗旨。这条宗旨不仅带给了我许许多多的乐趣,而且还让我结识了一大批“好朋友”呢!
先隆重介绍我最好的“朋友”——《草房子》。在还没有认识这个“好朋友”以前,一说起草房子,我的脑海里首先出现的就是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面有一栋用草盖成的房子。直到我真正开始接这个“好朋友”以后,我就被它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真情和爱深深地打动了。在曹文轩的笔下,不起眼的油麻地变成了我最向往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可爱的油麻地小学,有可爱的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有可爱的温幼菊,蒋一轮,白雀;平凡的草房子充满了爱和欢声笑语,因为那里有一个小男孩,他叫做桑桑,这个草房子的故事,就从他的童年生活开始说起:
调皮的桑桑一点儿都不像桑乔的儿子。他家住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是一栋草房子。桑乔是一个做事拘谨、严肃的好校长。而桑桑呢,又是那么的调皮捣蛋——他的许多鸽子只能钻墙洞过夜,他心里就起了怜悯,决心要改善鸽子们的住处,但是却把家里搞了个一团糟……桑桑喜欢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学六年的生活让他难以忘怀,他经历过爱和感动,得过鼠疮,经历过那种让他想说却说不出口的疼痛……但是桑桑觉得很幸福,他觉得他的生活很充实。
当我翻开这本大概有三厘米厚的`《草房子》,心里顿时充满了欣喜和感动——当看到桑桑的病痊愈时,我开心地流下了眼泪;当桑桑和纸月从仓板小学男生们的手掌里逃出来时,我为他们的聪明才智喝彩……我的内心被桑桑的勇敢打动了——尽管他们不富裕,尽管他们没有现在我们这么的幸福,但是他们生活的很快乐,因为他们拥有一颗纯洁的,高尚的心灵。
我很喜欢我的这个“好朋友”,不仅喜欢故事里的人物,而且喜欢这本书的风格——朴素但又温馨,简洁而又纯美。桑桑,纸月,杜小康……他们就好像是我们身边的人,虽然那么不起眼,但是他们有一颗高尚的,美丽的心灵。他们的故事有时让我沉思,有时让我开怀大笑。我不仅从书中的字里行间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让我学会了纸月的默默无闻,桑桑的机智勇敢,杜小康的敢做敢当……
当我再次翻开了《草房子》时,我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了这样的情景:有苍苍无际的蓝天,有金灿灿的稻田,有一个叫油麻地的地方,有着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他们一起坐在草房子上,用心灵唱出最美的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记得莎士比亚说的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今获一 “营养品”,有时让我欢乐,有时让我掩卷长思,有时让我心潮澎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巨著。
翻开这部伟大的作品,那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精彩的内容,让我想一口气读下去。小说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让我感动。特别是关羽最让我敬佩,他是忠、勇、义的化身。在曹营时,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招待他。可是当他知道哥哥刘备在袁绍处时,过五关、斩六将,足见他多么勇猛、忠义。在攻打樊城时被曹仁射伤右臂,刮骨疗毒时他意志又是多么坚强。最后虽然败走麦城仍坚贞不屈,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改其节,身虽殒,名可垂于竹帛也。”的豪言壮语。充分显示了他的大义凛然。我也敬佩诸葛亮,他料事如神、鞠躬尽瘁。一出火烧赤壁,让曹操一百多万雄兵荡然无存。他演绎的空城计以两千五百老兵吓退了司马懿二十万精兵打退。鲁迅在评价诸葛亮时认为他太神而近乎于“妖”。这是对诸葛亮的才智近乎神话的最好褒奖。我终于明白刘备三顾茅庐后,说“如鱼得水”。这说明诸葛亮的确是个奇才。所以我越读越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每每读之,乐此不疲,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同时也让我了解了那段远去的历史,给我许多知识与启迪。藏克家曾说过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习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习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习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习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习,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只有一本书让我过目不忘,那就是笑猫日记中的一册《会唱歌的猫》。这是我仰慕已久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杨红樱阿姨是一名老师作家。
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我是在书店里看到的,当时我看到书名时疑惑不解,心想:一只猫怎么会唱歌,我带着疑问看完了整本书。接下来让我给你们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本书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他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会说话。二丫跟着八哥无时无刻地练习,还练出血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二丫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二丫梦见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病房,里面躺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出车祸时,她将自己的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自己却被车撞伤变成了一动不动的植物人。每天都为妈妈整理衣物和洗漱,并且给病房里的百合花浇水,希望就在百合花开放的那一天妈妈就会苏醒。小女孩依依每天放学都要来到病房为自己的妈妈唱《鲁冰花》,这是她妈妈最喜欢的一首歌。夜以继日,已经成了依依的习惯。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他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漆黑的夜晚,这个病房内就回荡着这首歌。最后在百合花开放的那一天,依依的妈妈终于苏醒。
二丫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来帮助别人,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所有人传扬,二丫虽说是一只猫,但是他的举动胜似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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